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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25(中建环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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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25 中建环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06 18:12 │中建环能(30042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02-06 18:12 │中建环能(300425):公司章程 │ ├─────────┼──────────────────────────────────────────────┤ │2025-01-23 19:36 │中建环能(30042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4-12-31 18:16 │中建环能(300425):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部分闲置资产的进展公告 │ ├─────────┼──────────────────────────────────────────────┤ │2024-12-13 18:24 │中建环能(300425):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12-13 18:24 │中建环能(300425):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4-11-25 18:34 │中建环能(300425):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4-11-25 18:32 │中建环能(30042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4-11-25 18:32 │中建环能(300425):公司章程修正案 │ ├─────────┼──────────────────────────────────────────────┤ │2024-11-25 18:31 │中建环能(30042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02-06 18:12│中建环能(30042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建环能”)分别于 2024年 8 月 9 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 202 4 年第二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等议案,详情请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 关文件。近日,公司已取得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的工商信息 名称: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737736610C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佟庆远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捌仟贰佰贰拾贰万肆仟捌佰伍拾叁元 成立日期:2002 年 5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02 年 5 月 24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 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配电开 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水污染治理;水环 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 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城 市绿化管理;水资源管理;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科技 中介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要求,经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与公司原披露的变更后经营范 围存在个别经营事项字段表述不一致(不涉及实质内容的变更),公司对原披露的《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内容作相应调 整,调整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3d1ff40a-c03c-40f8-905a-d295db37d007.PDF ─────────┬──────────────────────────────────────────────── 2025-02-06 18:12│中建环能(300425):公司章程 ─────────┴──────────────────────────────────────────────── 中建环能(300425):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b3b026c4-55ff-44b6-9d5b-78d72d4e89eb.PDF ─────────┬──────────────────────────────────────────────── 2025-01-23 19:36│中建环能(30042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建环能”)股份62,167,4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1%)的大股东 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能德美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 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15,541,863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以上两种方式合计拟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28%)。 中建环能于日前收到环能德美投资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环能德美投资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0,847,4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8% ),其中环能德美投资持有62,167,4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偿还债务。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公司自上市以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环能德美投资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5,541,863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28%。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以上两种方式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8%)。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环能德美投资在中建环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所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股份减持、稳定股价等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 诺的行为。 环能德美投资实控人倪明亮先生承诺:在其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明亮先生严格遵守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 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环能德美投资及其实控人倪明亮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1、环能德美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存在不确 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环能德美投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所获资金将用于偿还债务,环能德美投资未来持续看好中建环能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的稳定性。 四、备查文件 环能德美投资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5fd0fd06-79a1-49aa-9fc1-07bc83bcdfff.PDF ─────────┬──────────────────────────────────────────────── 2024-12-31 18:16│中建环能(300425):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部分闲置资产的进展公告 ─────────┴──────────────────────────────────────────────── 中建环能(300425):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部分闲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0f7a450f-28f5-4840-90b9-8b649d7358f8.PDF ─────────┬──────────────────────────────────────────────── 2024-12-13 18:24│中建环能(300425):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 30-11:30,下午 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15:00。 2、召开方式: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 3 号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一楼)。 4、召集人: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召集。 5、主持人:董事长佟庆远先生。 6、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股份总数为682,224,853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5 人,代表股份 247,997,7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5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45,389,0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6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1 人,代表股份 2,608,7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1 人,代表股份 2,608,7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1 人,代表股份 2,608,7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936,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22%;反对 942,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800%;弃权1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7,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282%;反对 942,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294%;弃权 1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5425%。 (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962,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25%;反对 924,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727%;弃权1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3,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133%;反对 924,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317%;弃权 1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255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吕万成、张志伟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e80398c0-fd66-4f5d-a9f7-957b6d9132a0.PDF ─────────┬──────────────────────────────────────────────── 2024-12-13 18:24│中建环能(300425):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建环能(300425):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7f94d4f9-d057-4b4b-8184-117a2b6585f3.PDF ─────────┬──────────────────────────────────────────────── 2024-11-25 18:34│中建环能(300425):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周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 30-11:30,下午 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6 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 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 3 号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一楼)。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应当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认真填写附件中的《股东参会登记表》,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 卡》复印件在 2024 年 12月 12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 3 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3号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贾静 电 话:028 85001659 传 真:028 85001655 邮 箱:jiaj@scimee.com 邮政编码:610041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均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展请投资者关注公司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5/f263bc82-3723-47ce-97eb-e7b3f694f75f.PDF ─────────┬──────────────────────────────────────────────── 2024-11-25 18:32│中建环能(30042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环能”、“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议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 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公司给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的年度审计 报酬为11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14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 出具有关报告;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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