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26 华智数媒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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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10 │华智数媒(30042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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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10 │华智数媒(30042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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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0 │华智数媒(300426):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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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0 │华智数媒(300426):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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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0 │华智数媒(300426):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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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0 │华智数媒(300426):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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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39 │华智数媒(30042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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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37 │华智数媒(30042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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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5:56 │华智数媒(300426):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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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 │华智数媒(30042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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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10│华智数媒(30042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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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在杭州市萧山区弘慧路 399 号浙江国际影视中心 14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
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9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9
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1人(代表 71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76,562,58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028%,具体如下表所示: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2,842,08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3.936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人数 6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3,720,5005.2667
注: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三)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蒋强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吕荣律师、戴思佳律师出席见证
。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议案表决结果
提案 提案名称 票数 是否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通过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接受控股 23,650,900 119,100 4,400 152,788,186 通过
股东担保并向其 (99.4805%) (0.5010%) (0.0185%)
提供反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增加 2026 23,658,200 111,800 4,400 152,788,186 通过
年度日常关联交 (99.5112%) (0.4703%) (0.0185%)
易主体的议案》
提案 1.00、2.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不含 5%)股份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0 人(代表 70名股东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3,77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87%。中小投资者投票具体情况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票数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 23,650,900 119,100 4,400 0
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 (99.4805%) (0.5010%) (0.0185%)
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 23,658,200 111,800 4,400 0
常关联交易主体的议案》 (99.5112%) (0.4703%) (0.0185%)
关于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吕荣律师、戴思佳律师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7341ecfb-5904-418a-8a8c-4749c8995c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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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10│华智数媒(30042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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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的委托,指派吕荣律师、戴思佳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
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有效性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文
件、资料,并对有关事实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13日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并2026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及深交所网站上刊载了《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
事会已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时间、会议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
、会议登记办法等有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下午14:30在杭州市萧山区弘慧路399号浙江国际影视中心1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由副董事长蒋强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限发出会议通
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相符;会议审议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相符。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3人,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2,842
,0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360%。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6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23,72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67%。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董事裘永刚、独立董事孔凡君因工作安排请假外,公司其他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除高级管理人员刘芳请假外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时由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本次股东会对各议案的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65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05%;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010%;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8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
意23,65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05%;反对11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5010%;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85%。
关联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65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112%;反对11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703%;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8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
意23,65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112%;反对11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4703%;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85%。
关联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1c623d24-f5a7-4ae0-ae44-c732dc533f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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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0│华智数媒(300426):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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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数媒”或“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
为建立科学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为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 17,0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实际借款额度、
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浙江易通拟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 5,00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疆诚宇”)或其他控股子公司以公司实际接受的担保金额向浙江易通提供反担保。
除浙江易通提供的担保外,公司的子公司新疆诚宇、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签署《共同承担债务协议》
,自愿作为共同债务人,无偿为公司本次借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除浙江易通提供的担保及公司子公司自愿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外,公
司拟以存货、预付账款或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 日、2026 年 5月 13 日分别召开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裘永刚先生、蒋强先生、潘伟明先生、逄
守福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三)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11号
法定代表人:裘永刚
注册资本:164,479.8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555783X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易通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
一致行动关系:无
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产权及控制关系: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100%
浙江广播电视传媒
集团有限公司
100%
浙江易通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07,559.93 715,769.72
负债总额 399,875.22 407,372.23
净资产 307,684.71 308,397.49
科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68.02
利润总额 -232.08 1,434.35
净利润 -232.08 1,599.65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浙江易通 2025年度财务报告业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署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反担保人: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或其他控股子公司(分别签署)
担保人: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一)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内容: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 17,000.00万元,借款期限 1年,实际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和
借款期限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担保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5,000.00万元。
(二)反担保内容: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担保人就上述担保约定的借款,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向借款
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反担保人的债权。
(三)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以本公司和新疆诚宇或其他控股子公司的存货或其他资产(具体以双方签署的反担保协议为
准)提供收益权权利担保。
(四)反担保期限:在担保人代反担保人向借款银行履行保证义务,代反担保人向借款银行履行担保范围内应付款项之次日起三
年。
(五)违约责任: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其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约定向借款银行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
在担保人代其向借款银行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 60日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担保人已支付的
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一
的违约金,直至清偿为止。
四、拟签署共同承担债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信银行
乙方: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分别签署)
丙方: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一)乙方自愿作为共同债务人,以债的加入的形式,加入对上述融资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及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的履行,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无论甲方是否要求乙方承担还款责任,丙方(债务人)均不脱离债务关系,丙方在融资合同项下的债务不作任何免除。
(二)甲方可以单独要求乙方或丙方履行融资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也可以要求乙、丙方共同履行,乙方、丙方对融资合同
项下全部债务向甲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乙方在融资合同项下清偿的款项,乙方可以向丙方追偿。
五、董事会意见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江易通为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
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公司实际接受的担保金额向浙江易通提供反担保,该反担保系因浙江易通内部风险控制需要,
有利于浙江易通内部决策批准同意为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平衡双方承担的风险。本次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有利于
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浙江易通的借款余额为 7.69 亿元,浙江易通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2.00 亿元,公司及
子公司向浙江易通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本年年初至今,公司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举办的浙江省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发生食堂餐费 14.88万元,与浙江广电影视中心有限公
司发生房租、物业及能耗费47.85万元,与浙江广播电视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后期制作费用 9.20万元及场地使用费 3.77万元,与
浙江广电新青年酒店有限公司发生住宿费 2.06万元。
除上述交易及本次交易外,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
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本次提供反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不超过 37,000.00万元,占 2025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335.41%;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反担保总余额不超过 25,000.00万元,占 2025年末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不超
过 226.63%;均是对公司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或反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其他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
股东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6e48a000-081d-490e-90cc-75f6659af7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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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0│华智数媒(300426):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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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14f01428-43d1-4bb2-9d96-e891bbbd75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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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0│华智数媒(300426):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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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提供反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不超过37,000.00万元(在总额度范围内以公司实际提款额度为准,
下同),占2025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35.41%;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反担保总余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占2025
年末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26.63%;均是对公司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或反担保。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
为建立科学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为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 17,000.00 万元,借款期限 1年,实际借款额度
、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浙江易通拟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 5,000.00万元),公
司及子公司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诚宇”)或其他控股子公司以公司实际接受的担保金额向浙江易通提供反担
保。
除浙江易通提供的担保外,公司的子公司新疆诚宇、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签署《共同承担债务协议》
,自愿作为共同债务人,无偿为公司本次借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除浙江易通提供的担保及公司子公司自愿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外,公
司拟以存货、预付账款或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 日、2026 年 5月 13 日分别召开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裘永刚先生、蒋强先生、潘伟明先生、逄
守福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三)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11号
法定代表人:裘永刚
注册资本:164,479.8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555783X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易通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
一致行动关系:无
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产权及控制关系:
浙江广播电视集
团
100%
浙江广播电视传
媒集团有限公司
100%
浙江易通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07,559.93 715,769.72
负债总额 399,875.22 407,372.23
净资产 307,684.71 308,397.49
科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68.02
利润总额 -232.08 1,434.35
净利润 -232.08 1,599.65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浙江易通 2025年度财务报告业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
年 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署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反担保人: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或其他控股子公司(分别签署)
担保人: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一)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内容: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17,0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实际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和借
款期限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担保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5,000.00万元。
(二)反担保内容: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担保人就上述担保约定的借款,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向借款
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反担保人的债权。
(三)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以本公司和新疆诚宇或其他控股子公司的存货或其他资产(具体以双方签署的反担保协议为
准)提供收益权权利担保。
(四)反担保期限:在担保人代反担保人向借款银行履行保证义务,代反担保人向借款银行履行担保范围内应付款项之次日起三
年。
(五)违约责任: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其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约定向借款银行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
在担保人代其向借款银行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60日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担保人已支付的该
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
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一的
违约金,直至清偿为止。
四、拟签署共同承担债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信银行
乙方: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分别签署)
丙方: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一)乙方自愿作为共同债务人,以债的加入的形式,加入对上述融资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及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的履行,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无论甲方是否要求乙方承担还款责任,丙方(债务人)均不脱离债务关系,丙方在融资合同项下的债务不作任何免除。
(二)甲方可以单独要求乙方或丙方履行融资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也可以要求乙、丙方共同履行,乙方、丙方对融资合同
项下全部债务向甲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乙方在融资合同项下清偿的款项,乙方可以向丙方追偿。
五、董事会意见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江易通为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
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公司实际接受的担保金额向浙江易通提供反担保,该反担保系因浙江易通内部风险控制需要,
有利于浙江易通内部决策批准同意为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平衡双方承担的风险。本次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有利于
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浙江易通的借款余额为7.69亿元,浙江易通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00亿元,公司及子公
司向浙江易通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本年年初至今,公司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举办的浙江省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发生食堂餐费14.88万元,与浙江广电影视中心有限公
司发生房租、物业及能耗费47.85万元,与浙江广播电视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后期制作费用9.20万元及场地使用费3.77万元,与浙
江广电新青年酒店有限公司发生住宿费2.06万元。
除上述交易及本次交易外,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
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本次提供反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不超过37,000.00万元,占2025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35
.41%;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反担保总余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占2025年末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26.6
3%;均是对公司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或反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其他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
股东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8c7ddaf-88bd-418f-9ff1-982f54851d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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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0│华智数媒(300426):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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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04003f7-9955-40bc-bcda-cf5e45ee82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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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39│华智数媒(30042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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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用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弘慧路 399号浙江国际影视中心 1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主体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2、提案 1.00、2.00需关联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提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预约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6年 5月 27日 17:30之前将预约登记所需文件通过信函方式或者发送扫描件至邮箱 i
nvestor@tangde.com.cn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封上或电子邮件名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
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股东未进行预约登记的,可以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表决。
2、预约登记所需文件: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供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
身份证明书;
(2)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供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供: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4)自然
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供: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请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预约登记时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提供的其他文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者出席。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翔、杨宜静
联系电话:0571-8108 9925
电子邮箱:investor@tangde.com.cn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弘慧路 399号浙江国际影视中心 14楼证券中心
邮编:311215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136ed0bb-aeb2-40cd-b10d-978b511c17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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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37│华智数媒(30042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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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
应出席董事 11人,实际出席董事 11人,公司董事长裘永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浙江华智
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申请借款不超过 17,000.00万元,借款期限 1年,实际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和借款
期限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 5,000.00万
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疆诚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或其他控股子公司以公司实际接受的担保金额向浙江易通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易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业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裘永刚先生、蒋强先生、潘伟明先生、逄守福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体的议案》
公司将在 2026年度原预计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主体。本次调整前后的关联交易实施主体仍为浙江广播
电视集团及其子公司。除前述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发生变更外,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其他内容均无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4)。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业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裘永刚先生、蒋强先生、潘伟明先生、逄守福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25)。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ed689ae4-e4da-4219-a102-dd90b35e2e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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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5:56│华智数媒(300426):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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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2e7176e-9916-498a-8d78-e046f9375f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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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华智数媒(30042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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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f479b58-4b56-4ae5-a800-f0a4843609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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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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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1c089830-a434-4063-b9a0-2dbb03e910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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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4│华智数媒(300426):华智数媒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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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华智数媒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163d9661-e9a2-4302-ac12-abb8aba513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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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46│华智数媒(300426):光大证券关于华智数媒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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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光大证券关于华智数媒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b8e4d4a-caf6-42ee-8fb0-ad372485c1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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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00│华智数媒(300426):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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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6 年 3 月 3
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将召开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
说明会。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4月17日(周五)15:00-17:00。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蒋强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梁晨成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
翔先生、独立董事李宗彦先生、保荐代表人金师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将会调整),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发展战略、
经营状况、公司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17日 17: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
司将在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05c360c-4561-4cff-a577-0af5cc9e42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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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7:38│华智数媒(300426):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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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数媒”或“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
为建立科学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为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华智数媒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
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借款 20,000.00 万元,借款期限 1年,借款利率以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 20,000.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唐德
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向浙江易通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
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裘永刚先
生、蒋强先生、潘伟明先生、逄守福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11号
法定代表人:裘永刚
注册资本:164,479.8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555783X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易通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
一致行动关系:无
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产权及控制关系: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100%
浙江广播电视传媒
集团有限公司
100%
浙江易通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93,258.72 853,226.21
负债总额 583,269.04 529,743.48
净资产 309,989.68 323,482.73
科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147,882.46 234,560.83
利润总额 -12,767.06 -7,458.52
净利润 -12,791.46 -7,539.11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浙江易通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业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署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反担保人: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
担保人: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债务人: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内容:债务人拟向浦发银行申请借款 20,000.00万元,借款期限 1年,借款利率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
准。担保人同意为债务人向浦发银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 20,000.00万元。
2、反担保内容: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担保人就上述担保约定的借款,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向浦发银
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3、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以存货资产或预付账款(具体以双方签署的反担保协议为准)提供收益权权利担保。
4、反担保期限:在担保人向浦发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即代债务人向浦发银行履行担保范围内应付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违约责任: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债务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约定向浦发银行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
,在担保人代其向浦发银行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 60日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担保人已支付
的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
行本反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一的
违约金,直至清偿为止。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江易通为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
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以公司实际接受浙江易通担保金额向其提供反担保,该反担保系
因浙江易通内部风险控制需要,有利于浙江易通内部决策批准同意为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平衡双方承担的风险。
本次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浙江易通的借款余额为 7.69 亿元,浙江易通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2.00 亿元,公司及
子公司向浙江易通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本年年初至今,公司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举办的浙江省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发生食堂餐费 8.72 万元,与浙江广电影视中心有限公
司发生房租、物业及能耗费47.85万元,与浙江广播电视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后期制作费用 9.20万元及场地使用费 3.77万元,与
浙江广电新青年酒店有限公司发生住宿费 2.06万元。
除上述交易及本次交易外,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
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2025年 4月 23日,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与浙江易通签署《反担保合同》,浙江易通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申请的借款 20,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向浙江易通提供反担保 2
0,000.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浙江易通提供反担保余额为不超过 20,000.00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不超过32,000.00万元,占 2025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90.08%,均是对公司自身债务的担保或反
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其他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8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浙江易通为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
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以公司实际接受浙江易通提供的担保金额向其提供反担保,该反
担保系因浙江易通内部风险控制需要,有利于浙江易通内部决策批准同意为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平衡双方承担的风险。
本次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上述事项经董事
会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
股东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885a8f82-db63-48db-bb7e-b951e713c4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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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7:38│华智数媒(300426):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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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提供反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不超过32,000.00万元,占2025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
90.08%,均是对公司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或反担保。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
为建立科学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为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借款 20,000.00万元,借款期限 1年,借款利率以借
款合同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 20,
000.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向浙江易通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
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裘永刚先
生、蒋强先生、潘伟明先生、逄守福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11号
法定代表人:裘永刚
注册资本:164,479.8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555783X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易通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
一致行动关系:无
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产权及控制关系:
浙江广播电视集
团
100%
浙江广播电视传
媒集团有限公司
100%
浙江易通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93,258.72 853,226.21
负债总额 583,269.04 529,743.48
净资产 309,989.68 323,482.73
科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147,882.46 234,560.83
利润总额 -12,767.06 -7,458.52
净利润 -12,791.46 -7,539.11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浙江易通 2024年度财务报告业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 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署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反担保人: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
担保人: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债务人: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内容:债务人拟向浦发银行申请借款20,0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担保人同意为债务人向浦发银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20,000.00万元。
2、反担保内容: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担保人就上述担保约定的借款,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向浦发银
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3、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以存货资产或预付账款(具体以双方签署的反担保协议为准)提供收益权权利担保。
4、反担保期限:在担保人向浦发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即代债务人向浦发银行履行担保范围内应付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违约责任: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债务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约定向浦发银行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
,在担保人代其向浦发银行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60日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担保人已支付的
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本反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一的违
约金,直至清偿为止。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江易通为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
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以公司实际接受浙江易通担保金额向其提供反担保,该反担保系
因浙江易通内部风险控制需要,有利于浙江易通内部决策批准同意为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平衡双方承担的风险。
本次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浙江易通的借款余额为7.69亿元,浙江易通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00亿元,公司及子公
司向浙江易通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本年年初至今,公司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举办的浙江省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发生食堂餐费8.72万元,与浙江广电影视中心有限公司
发生房租、物业及能耗费47.85万元,与浙江广播电视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后期制作费用9.20万元及场地使用费3.77万元,与浙江
广电新青年酒店有限公司发生住宿费2.06万元。
除上述交易及本次交易外,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
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2025年4月23日,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与浙江易通签署《反担保合同》,浙江易通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申请的借款20,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向浙江易通提供反担保20,00
0.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浙江易通提供反担保余额为不超过20,0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不超过12,000.00万元
,合计担保余额不超过32,000.00万元,占2025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90.08%,均是对公司自身债务的担保或反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其他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8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浙江易通为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
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以公司实际接受浙江易通提供的担保金额向其提供反担保,该反
担保系因浙江易通内部风险控制需要,有利于浙江易通内部决策批准同意为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平衡双方承担的风险。
本次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上述事项经董事
会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
股东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beafebd4-1d2b-480e-ae32-5d2f430322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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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7:38│华智数媒(30042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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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
应出席董事 11人,实际出席董事 11人,公司董事长裘永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浙江华智
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申请借款 20,0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易通”)为公司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 20,000.00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唐德
国际电影文化有限公司向浙江易通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易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裘永刚先生、蒋强先生、潘伟明先生、逄守福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59ac1829-f6ee-4016-a1cc-c9bc67be6d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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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7:38│华智数媒(300426):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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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0156f849-7d79-402a-bc9f-1382320091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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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0:36│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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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4eedd58-a6e0-4ad4-bfd9-59183a7a38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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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华智数媒(300426):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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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环境和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
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211.91万元,其中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125.50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1,947.48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
,443.31万元。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02,119,122.98 -27,831,387.01 17,059,547.26
研发投入(元) 0.00 0.00 0.00
营业收入(元) 113,312,178.74 191,352,844.09 340,946,492.1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819,474,798.12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14,433,089.76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37,630,320.9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0.0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0%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否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 2023年度、2024年度和 2025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但鉴于各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累计可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当年末资产负债率低于百分之七十;3、
当年经营性现金流为正;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发生(不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实施利润分配不会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
1日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环境和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
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三)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1)拟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长期发展明确方向。2025年,公司发布了“1234”发展战略规划,明确了以“科技+内容+生态
”为支撑,在做好优秀影视剧生产的同时,积极优化业务结构,致力于成长为一家具备创新科技基因,持续提供优质内容和 IP,拥
有多元开放生态的平台型综合性文化传媒公司。目前公司在 AIGC技术研发和应用、互动影游、短剧出海、IP运营和直播电商执行业
务方面都在积极拓展。公司将通过内部孵化和外部整合的方式,积极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
(2)加快重点优质影视项目内容制作,盘活存量项目。公司积极增加优质IP资源储备,加快《穿越时空的勋章》系列、《伟大
的长征》《奉陪到底》《铁马冰河入梦来》《诸葛亮传》等优质长剧集的制作开发,积极推动中剧类型内容的生产。在开发新项目时
,强化项目立项评估,严格贯彻政策导向,努力实现主流价值观和商业价值的有机统一。
(3)持续加强与浙江广电的战略和业务协同。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实际控制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战略协同,进一步合作推进影
视剧项目投资、制作和发行工作。
(4)持续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将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及还款安排,加强内部管理,控制不合理成本费用的支出,
增加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公司将积极改善资产负债率,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与各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
关系,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资金需求提供有效保障。
(5)积极推动应收账款催收力度。通过采取法律手段、协商回款、置换新项目份额等方式加大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通过加强
与平台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尽量减少对平台的应收账款。
(6)在影视剧筹备阶段,进一步加强对演职人员的背景调查,对未能遵循公众人物应当承担的良好社会形象,存在、从事或参
与有损国家利益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言论、行为或事件的演职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在聘用相关演职人员时,将继续在聘用合
同中明确因演职人员任何前述不当情形导致相关影视剧未能顺利制作、发行或播出的,其应承担相关影视剧包括投资成本及预期利润
损失在内的全部损失。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e3a883e-0456-49f3-8f8a-0540d5be9a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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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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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6381166-b4b2-4b95-b4bd-e6fefe5fd0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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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华智数媒(30042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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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合并报表中的主要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
测试。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经测试,2025 年 1-12月公司拟确认减值损失 6,054.12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 5,771.1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 283.0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12 月减值损失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5,771.10
其中: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5,412.65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358.45
二、资产减值损失 283.02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283.02
合计 6,054.12
上表中,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主要是依据公司会计政策中关于金融工具减值计量方法,结合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变化
,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的坏账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主要是针对原材料中的版权到期项目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单项重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相关规定,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比例超过 3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00万元的计提情况详细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本期 应收账款 计提依据和原因
原值 坏账准备 计提 坏账准备
期初金额 期末金额
《夏梦狂诗曲》 4,600.00 230.00 2,070.00 2,300.00 依据公司会计政策中
关于金融工具减值计
量方法,对该等应收
账款按照预期信用损
《巴清传》 4,560.00 228.00 2,052.00 2,280.00 失率计提了坏账减值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工具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
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
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
据如下:
项目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应收账款、其他 账龄组合 应收其他客户
应收款
应收账款、其他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
应收款 合 方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
失率(%) 合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 1.00 1.00
同)
1-2年 5.00 1.00
2-3年 50.00 1.00
3年以上 100.00 1.00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
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及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6,054.12万元,相应公司 2025年 1-12月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 6,054.12万元。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测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
据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信息更
具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51511cb-4bb5-4c5b-a986-943412da43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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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华智数媒(300426):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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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加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可操作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
事会特制定《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分红规划》”或“本规
划”),具体如下:
一、制定《分红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盈利水平、公司财务
及现金流状况、外部融资环境及股东回报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和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分红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充分考虑股东要求,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平衡股东回报与公司未来
发展的关系,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可行性。
三、未来三年《分红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众投资者
)、独立董事的意见,以现金分红为主。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
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
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三)现金分红比例:在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累计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因特殊情况无法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做出特别说明,由股东会审批。
(四)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原则上公司按年度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必要时董事会可以结合公司实际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并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确保足额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当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股本规模百分之三十,结合公司股本规
模和公司股票价格情况,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由董事会拟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六)利润分配政策及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
1、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制定或者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
配方案或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原因
及合理性等事宜,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或调整方案由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过半数
表决通过并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方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的意见(如
有)、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2、利润分配方案或调整方案经上述程序后,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并报股东会批准。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
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
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主动通过投资者邮箱、投资者电话、互动易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七)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1、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
决议的要求。
2、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
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3、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四、《分红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一)公司董事会需确保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并根据形势或政策变化进行及时、合理地修订,确保其内容不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调整或变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独立董事认为股东回报规划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
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五、附则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及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92ee55e-29c3-4218-a211-2b00554a02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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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华智数媒(300426):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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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da8436c-04e8-42a9-abfa-d05d6bd78a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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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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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董事会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对控制的监督、销售与收款内部
控制、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项目制作内部控制、实物资产内部控制、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人力资源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部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坏账
损失风险、存货跌价损失风险,以及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流程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
1.定量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合并营业收入为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2%,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
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合并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
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但小于 2%认定为重要
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舞弊行为;2)因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
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
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通常应认定为重大缺陷:1)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重要岗位管理及核心人员流失严重;3)重
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出现以下情形的,通常应认定为重要缺陷:1)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流失严重;2)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3)内
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要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公司无以前年度延续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的情形。本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
够为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同时,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综上,公司认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 2025年 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得到有效执行,对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
制,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
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智数媒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
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华智数媒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保荐
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8611feb-5de6-4128-8ac3-817d73d772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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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华智数媒(300426):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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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1,947.48万元,盈余公积
为3,284.98万元,实收股本为45,038.28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自2018年以来,由于公司大额投资影视剧未能按期播出的影响,加之受行业景气度下滑影响,公司投资制作的影视剧项目制作和
销售进度未达预期,导致公司2018-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数,且累计亏损金额较大。2021年以来,公司立足影视主业,牢固树立“出
新品、出精品,聚焦打造重点头部影视作品”的发展思路,积极推动影视剧制作和发行工作,影视剧项目投资、制作和发行工作逐步
复苏,2022-2024年度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85.90万元、1,705.95万元、-2,783.14万元。但2025年度,由于受
项目周期、排播及档期等因素影响,公司形成收入的影视剧同比减少,导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出现亏损。由于公司累计亏损较大,致使公司2025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拟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长期发展明确方向。2025年,公司发布了“1234”发展战略规划,明确了以“科技+内容+生态”
为支撑,在做好优秀影视剧生产的同时,积极优化业务结构,致力于成长为一家具备创新科技基因,持续提供优质内容和IP,拥有多
元开放生态的平台型综合性文化传媒公司。目前公司在AIGC技术研发和应用、互动影游、短剧出海、IP运营和直播电商执行业务方面
都在积极拓展。公司将通过内部孵化和外部整合的方式,积极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
2、加快重点优质影视项目内容制作,盘活存量项目。公司积极增加优质IP资源储备,加快《穿越时空的勋章》系列、《伟大的
长征》《奉陪到底》《铁马冰河入梦来》《诸葛亮传》等优质长剧集的制作开发,积极推动中剧类型内容的生产。在开发新项目时,
强化项目立项评估,严格贯彻政策导向,努力实现主流价值观和商业价值的有机统一。
3、持续加强与浙江广电的战略和业务协同。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实际控制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战略协同,进一步合作推进影视
剧项目投资、制作和发行工作。
4、持续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将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及还款安排,加强内部管理,控制不合理成本费用的支出,增
加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公司将积极改善资产负债率,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与各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
系,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资金需求提供有效保障。
5、积极推动应收账款催收力度。通过采取法律手段、协商回款、置换新项目份额等方式加大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通过加强与
平台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尽量减少对平台的应收账款。
6、在影视剧筹备阶段,进一步加强对演职人员的背景调查,对未能遵循公众人物应当承担的良好社会形象,存在、从事或参与
有损国家利益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言论、行为或事件的演职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在聘用相关演职人员时,将继续在聘用合同
中明确因演职人员任何前述不当情形导致相关影视剧未能顺利制作、发行或播出的,其应承担相关影视剧包括投资成本及预期利润损
失在内的全部损失。
公司管理层正在按照上述措施积极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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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华智数媒(30042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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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 2025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300人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
2025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7.48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6.72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5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年 11月 17日召开 2025年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式的请示》
,确定了选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时间安排、选聘文件、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年 12月 28日召开 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委员对立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
行了审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
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
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 130.00万元。
3、股东会对议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5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 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包括审计意见类型;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
对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5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 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
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
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项目实施期间,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向审计委员进行沟通汇报,主要包括:
(1)2025年度初步预审情况及年度审计计划,如项目组成员构成及独立性、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预审关注事
项等。(2)2025年度审计阶段程序实施、进度等基本情况、重点关注事项、初步审计意见等。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
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督促会计师加强审计工作安排,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保证审计报告按时出具。
(三)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
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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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华智数媒(30042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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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c7f09ce-240c-4951-ae2b-740975f1d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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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6│华智数媒(30042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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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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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6│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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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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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6│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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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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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宗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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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宗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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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项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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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项仲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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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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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永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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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4│华智数媒(30042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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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合理有效的
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
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和业绩,与行业整体市场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薪酬方案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津贴)方案由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构成及发放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通讯、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
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其他长期激励等构成。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
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绩效薪酬以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
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七条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在条件具备时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期激励措施,相关事项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制度执行。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具体薪酬方案发放,公司可以确定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条 薪酬的止付追索:
(一)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经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审查判定,公司有权减少、停止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发放的绩效薪
酬、递延支付薪酬,并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或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舞弊、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及公司重要管理制度的行为,或未能勤勉尽责
,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公司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重大经营与决策风险或重
大损失,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情形负有直接或主要领导责任的;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违法违规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声誉损害的;
3. 出现其他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公司董事会认定应当予以止付或追索的情形。
(二)发生前条规定情形的,委员会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重大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弥补
应对措施的主动性及有效性等综合因素,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针对相关责任人员发起追索扣回程序以及具体追索扣回的金额及比例或依
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如已止付金额不足以弥补公司全部损失的,委员会将建议董事会启动对前述责任人员已发放绩效薪酬、递延支付
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
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具体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公司盈利状况;
(二)同行业同类型岗位的薪酬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
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四)组织架构、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修订后致使本制度与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存在冲
突而本制度未进行及时修订的,按照修订后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修改,修订
本制度,并报股东会批准。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f057238-ace8-493e-802c-2fb166be57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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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4│华智数媒(300426):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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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未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的董
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四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和召集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或罢免。
第六条 委员会的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会
成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成员。
第七条 委员会因成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成员人选。在
委员会成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九条 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充分考虑董事会的人员构成、专业结构等因素。委员会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委员会应当每年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的建议。
第十一条 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仅指在上市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领取津贴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委员会负责组织,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十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中心、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和财
务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日以专人或者电子通信方式通知全体成员。特殊情况
经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成员共同推
荐一名成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成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成员
的过半数通过。
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电子通信表决。
委员会可以邀请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公司专业咨询顾问、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委员会会议应由成员本人出席。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成员未出席委员会会议,亦未
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八条 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当回避。第十九条 委员会会议的召开、表决和决策必须遵循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条 须经委员会作出决定或判断的事项,无论是否获得会议通过,均应报送董事会审议,持有反对意见的成员有权在董事
会会议上进行陈述。第二十一条 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成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修订后致使本制度与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存在
冲突而本制度未进行及时修订的,按照修订后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39237fa-aa22-497a-af03-3a9d8cce51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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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4│华智数媒(30042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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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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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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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数媒”或“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在2025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三会会议资料、各项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相关文件;抽查公司会计账
册、银行对账单等财务资料;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取得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6]第ZA10718号);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等方式,从华智数媒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
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
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董事会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对控制的监督、销售与收款内部
控制、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项目制作内部控制、实物资产内部控制、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人力资源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部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坏账
损失风险、存货跌价损失风险,以及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流程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
(1)定量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合并营业收入为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2%,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2%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合并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
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2%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
超过资产总额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舞弊行为;2)因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
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
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通常应认定为重大缺陷:1)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重要岗位管理及核心人员流失严重;3)重
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出现以下情形的,通常应认定为重要缺陷:1)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流失严重;2)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3)内
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要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公司无以前年度延续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的情形。本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
为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同时,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综上,公司认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2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智数媒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
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华智数媒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保荐
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2652ed9-13d1-4269-bbb6-bfbccaf21a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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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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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0718号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智数媒)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智数媒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 页
我们认为,华智数媒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萍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谭学渊
中国?上海 二 O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2 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f58a698-12f4-4a94-b670-9398f9406d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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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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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3
三、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3
关于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720号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数媒”)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华智数媒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华智数媒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智数媒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智数媒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华智数媒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萍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谭学渊
中国·上海 二 O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30号),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 A股股票 50,382,810股,发行价格为 8.19元/股。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2,635,213.90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不含税
)人民币4,113,207.55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408,522,006.35元于 2025年 2月 12日汇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扣除其他各项
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076,297.8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5,445,708.47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047号)。
2、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408,522,006.35
减:其他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注) 3,076,297.88
募集资金净额 405,445,708.47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支出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其他
408,601,715.55
80,409.80
减: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手续费支出 600.00
减:注销募投账户时产生的零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0.60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实际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
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同时,公司于 2025年 2月 12日与保荐机构、各
存放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募集资 募集资金余额
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金用途 (人民币元)
1 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 9505007880 偿还 0.00 已注销
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1300001436 借款
公司杭州分行 76790180 补充流 0.00 已注销
802082281 动资金
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账号 95050078801300001436,已于2025年 6月注销账户。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账号 76790180802082281,已于 2025年 12 月注销账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6 年 3月 30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c3d6efb-33f5-4cce-8bd2-9d49e2faf8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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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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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凡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84f3bda-b18b-4846-a4d5-6d3a17293f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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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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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fe0eef6-ee0e-4b14-9763-e9cfb9786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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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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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数媒”或“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30号),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A股股票50,382,810股,发行价格为8.1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2,635,213.90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
币4,113,207.55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08,522,006.35元于2025年2月12日汇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扣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3,076,297.8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5,445,708.4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04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408,522,006.35
减:其他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注) 3,076,297.88
募集资金净额 405,445,708.47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支出 408,601,715.55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其他 80,409.80
减: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手续费支出 600.00
减:注销募投账户时产生的零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0.60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实际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
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同时,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与保荐机构、各存
放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募集资 募集资金余额 账户
金用途 (人民币元) 状态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505007880 偿还 0.00 已注
公司杭州清泰支行 1300001436 借款 销
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6790180 补充流 0.00 已注
杭州分行 802082281 动资金 销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亲自或安排人员通过现场检查、与管理层沟通、资料审阅等多种方式,对华智数媒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智数媒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具
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光大证券对华智数媒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177d72d-89d5-49ae-8bda-496d7b232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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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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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a1e7453-8a1a-473f-a75e-1e6e36f049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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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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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9cefd8c-66ec-45ed-b3ff-c6d2513dad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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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8:00│华智数媒(300426):关于电影《惊蛰无声》票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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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关于电影《惊蛰无声》票房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4/617448e1-ad05-4bb8-976b-30be0f34ea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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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04│华智数媒(300426):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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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bbc858de-6909-4c8a-b812-6a28618c11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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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26│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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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000 ~ -35,000 -2,783.14
比上年同期下降 1,373.16% ~ 1,157.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1,000 ~ -35,000 -2,875.98
比上年同期下降 1,325.60% ~ 1,116.98%
营业收入(如适用) 11,000 ~ 13,000 19,135.28
扣除后营业收入(如适用) 11,000 ~ 13,000 19,039.2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影视剧的制作与发行。受项目周期、排播及档期等因素影响,公司形成收入的影视剧同比减
少,导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公司净利润出现大幅下滑主要因为本期结转的电影项目成本较高,导致营业成本增加。公司正
努力提升经营水平,在做好精品内容生产的同时,按照战略发展规划,依托“科技+内容+生态”的核心支撑,积极拓展在 AIGC技术
应用、短剧出海、互动影游、互联网营销服务、IP运营五大新赛道的战略布局。
(一)内容生产不断迭代,加速自我造血
公司在内容生产方面,持续加大精品剧集的开发力度,目前,公司正稳步推进“8大重点剧集”进度,确保精品项目持续稳定输
出。长征胜利九十周年献礼剧《伟大的长征》拍摄正在稳步推进;最高人民法院重点项目《奉陪到底》、国家税务总局重点支持项目
《谷雨》、浙江省宣传部宋韵文化精品创作工程《宋纸迷踪》都已杀青开始进行后期制作;国家安全部重点扶持项目红色谍战剧《惊
变》、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献礼片《砺刃》已经制作完成;另外,国家广电总局“千古风流人物”系列开篇之作《铁马冰河入梦来》和
国家广电总局重大历史题材《诸葛亮传》已经进入筹拍阶段。
公司主控的精品短剧,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精品创作传播工程”《梨园醉梦》(又名《锦月安笙》)也将在央视播出。
同时,公司正在积极加大在 AI漫剧和 AI真人剧方面的尝试和布局。
(二)构建开放生态,布局五大赛道
公司正积极拓展在 AIGC技术应用、短剧出海、互动影游、互联网营销服务、IP运营 5大新赛道的战略布局。
在 AIGC技术应用方面,公司与合作伙伴共同推出的 AI换脸垂类大模型已于 2025年第四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上正式发布,并
积极推动将 AIGC技术用于互动影游、AI漫剧及AI真人剧的生产过程中。
在短剧出海方面,公司积极响应浙江省委提出的网文、网剧、网游文化“新三样”出海,抢抓机遇,推进“短剧出海”战略,建
设中国(浙江)短剧出海总部基地,构建“AI短剧出海人才培训、矩阵账号建设、短剧版权库及交易中心、海外平台运营中心、广告
流量商业化变现”五位一体的运营架构。
在互动影游方面,由公司主投主控互动影游《冲锋吧,青春》已于 2025年 8月 29日正式登陆 PC端 Steam等平台取得良好销售
业绩,《天坑追匪》等项目也正在开发制作过程中。在互联网营销服务方面,公司在稳定保持天猫体系头部供应商的同时,2025年还
中标了抖音电商内容服务框架等标的,将继续创新直播形式和营销策略,为更多品牌和平台提供优质服务。
在 IP运营方面,公司正在依托集团优质 IP资源,积极推进 IP的开发及运营业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业绩预告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为初步测算数据,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b7fe51cb-3d01-4188-b351-f5d2c160c1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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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26│华智数媒(300426):光大证券关于华智数媒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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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光大证券关于华智数媒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ac4e3fc2-8374-4ae2-a6f3-5d7261f7b3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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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26│华智数媒(300426):光大证券关于华智数媒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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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光大证券关于华智数媒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a8477c3c-5619-4d15-af9f-ad708c5ccd9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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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华智数媒: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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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87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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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华智数媒: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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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89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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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华智数媒: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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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04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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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华智数媒: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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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55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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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华智数媒: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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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16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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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唐德影视: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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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31/12229440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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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唐德影视: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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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4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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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唐德影视: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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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04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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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唐德影视: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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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35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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