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26 华智数媒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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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07 │华智数媒(30042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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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04 │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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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8:50 │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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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8:50 │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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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8:40 │华智数媒(3004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票处置过户完成暨相关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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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2 │华智数媒(300426):关于5%以上股东签署《质押股票处置协议》暨办理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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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2 │华智数媒(3004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宏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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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12 │华智数媒(3004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易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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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03 │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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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9:03 │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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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07│华智数媒(30042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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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合并报表中的主要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经测试,2025年 1-9月公司拟确认减值损失 4,548.67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 4,265.6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 283.02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减值损失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4,265.65
其中: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4,114.53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151.12
二、资产减值损失 283.02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283.02
合计 4,548.67
上表中,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主要是依据公司会计政策中关于金融工具减值计量方法,结合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变化
,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的坏账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主要是针对原材料中的版权到期项目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单项重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相关规定,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比例超过 3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00万元的计提情况详细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本期 应收账款 计提依据和原因
原值 坏账准备 计提 坏账准备
期初金额 期末金额
《夏梦狂诗曲》 4,600.00 230.00 2,070.00 2,300.00 依据公司会计政策中
关于金融工具减值计
量方法,对该等应收
账款按照预期信用损
《巴清传》 4,560.00 228.00 2,052.00 2,280.00 失率计提了坏账减值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工具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
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
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
据如下:
项目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应收账款、其他 账龄组合 应收其他客户
应收款
应收账款、其他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
应收款 合 方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
失率(%) 合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 1.00 1.00
同)
1-2年 5.00 1.00
2-3年 50.00 1.00
3年以上 100.00 1.00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
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及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4,548.67 万元,相应公司 2025 年 1-9 月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 4,548.67万元。公司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测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
据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信息更
具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41bbca14-ba52-4324-86cc-7709ea923b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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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0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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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0aff9cbc-6cb1-4790-aa0c-4160256a8f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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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8:50│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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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30在杭州市萧山区弘慧路 399 号浙江国际影视中心 14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
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7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7
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19人(代表 119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79,002,936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446%,具体如下表所示: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2,788,18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3.924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人数 11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214,75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8205
注: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三)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蒋强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徐碧纯律师、吕荣律师出
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议案表决结果
提案 提案名称 票数 是否通过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修订<公司章程> 176,871,536 2,115,100 16,300 0 有效表决权
及其附件并办理工 (98.8093%) (1.1816%) (0.0091%) 股份总数的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3以上通过
2.00 《关于修订公司重 176,871,536 2,115,100 16,300 0 通过
大管理制度的议案》 (98.8093%) (1.1816%) (0.0091%)
(二)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不含 5%)股份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8人(代表118
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6,214,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05%。中小投资者投票具体情况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票数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 24,083,350 2,115,100 16,300 0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91.8695%) (8.0684%) (0.0622%)
2.00 《关于修订公司重大管理制度 24,083,350 2,115,100 16,300 0
的议案》 (91.8695%) (8.0684%) (0.0622%)
关于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徐碧纯律师、吕荣律师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94dba920-dc11-43bb-8338-44c3286d78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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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8:50│华智数媒(30042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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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的委托,指派徐碧纯、吕荣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有效性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文
件、资料,并对有关事实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及深交所网站上刊载了《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
事会已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时间、会议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
、会议登记办法等有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下午14:30在杭州市萧山区弘慧路399号浙江国际影视中心1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由副董事长蒋强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限发出会议通
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相符;会议审议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相符。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人,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2,788
,1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241%。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1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26,214,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05%。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董事裘永刚、逄守福因工作安排请假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除高级管理人员刘芳因工作安
排请假外,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本次股东会对各议案的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871,5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093%;反对2,1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816%;弃权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
09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083,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8695%;反对2,115,1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684%;弃权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0.06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871,5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093%;反对2,11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816%;弃权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
09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083,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8695%;反对2,115,1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684%;弃权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0.062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918b02c8-a753-42fe-94f1-74ad816ec0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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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8:40│华智数媒(3004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票处置过户完成暨相关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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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票处置过户完成暨相关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股东吴宏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吴宏亮先生的通知,吴宏亮先生
持有的公司 2,250 万无限售流通股份,已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孙群峰先生名下,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交易过户情况概述
2025年 9月 4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宏亮先生与孙群峰先生签署了《质押股票处置协议》,吴宏亮先生将其持有的 2,250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58%,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以 8.13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孙群峰先生,本次非交易过户金额
全部用于偿还股票质押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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