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27 红相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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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38 │红相股份(300427):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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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38 │红相股份(300427):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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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38 │红相股份(300427):关于确认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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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38 │红相股份(300427):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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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38 │红相股份(300427):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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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8:56 │红相股份(300427):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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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7:00 │红相股份(300427):红相股份关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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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32 │红相股份(300427):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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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32 │红相股份(300427):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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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8:52 │红相股份(300427):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红相股份主体及“红相转债”信用评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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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38│红相股份(300427):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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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认真审阅了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议的《
关于确认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上市公司一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
就相关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帮助公司有效化解风险、维护公司以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
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在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ad90cb2e-94b5-4f0c-a32a-c4c94f0ee1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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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38│红相股份(300427):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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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3 日以前发出书
面通知;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七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
时监事会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3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
会议”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 月23 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方亮先生,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亮先生主持。会议的举行和召
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实际控制人杨成先生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一定民事赔偿额,有利于帮助公司有效化解风险、
维护公司以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9cacb30e-55b5-40ea-bffd-e839b4d0a8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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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38│红相股份(300427):关于确认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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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成先生于《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承诺》项下所作承诺金额系其自愿替上市公司承担的赔偿
金额,不代表上市公司的赔偿限额,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承担的赔偿责任以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机构确定金额为准,存在不确定性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 年 4 月 3 日,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 号)等文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 号)认定情况,并结合《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公司存在涉嫌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而被投资者提起民事诉讼、
产生民事赔偿责任的风险。
2024 年 4 月,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杨成先生出具的《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承诺》,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稳定市场预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成先生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一定民事赔偿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6)、《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上述事项已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力先生回
避表决。同时,独立董事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为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杨成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7,039,83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杨成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经查询,杨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4 月,实际控制人杨成先生出具《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承诺》,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
预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成先生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一定民事赔偿额,相关承诺事项具体如下:
1、代承担金额:若公司因《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违法行为被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民事诉讼或其他形式的赔偿要求,
且被人民法院判决或其他有权机构确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杨成自愿在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机构确认的公司应承担的
民事赔偿责任金额中,替代公司向前述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机构确定的权利人(下称“投资人”)承担 8,000 万元的金额。本
人替上市公司承担的上述赔偿金额,作为对上市公司的捐赠,不再向上市公司追偿。
2、承担时点:前述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机构确定的履行期限之内,即杨成将在上市公司收到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
有权机构作出的决定后,在生效民事判决确定或其他有权机构作出决定的公司履约期限之内,将对应金额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或
经上市公司确认的其他账户。
3、资金来源:杨成确保用于前述替代公司向投资人承担的民事赔偿金额均系本人合法自筹资金。
4、履约保障:为担保本承诺事项的履行,杨成同意将所持公司的 2,000 万股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红相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权人”)。若杨成未按照本承诺第 1 点、第 2 点约定将相应款项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或其确认的其他
账户,则质权人将依法处置该等股份,处置所获资金将直接用于上市公司向投资人承担民事赔偿。杨成同意,配合质权人在本承诺函
出具的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应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
5、除上述具体措施外,杨成后续将尽最大可能配合并支持上市公司履行未来可能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
6、上述承诺一经做出,即不可撤销。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
民事赔偿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定价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帮助公司有效化解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2025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杨成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有利于帮助公司有效化解风险、维护公司以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
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84a07a3d-5ad1-4e5b-a7d0-d8fb045087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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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38│红相股份(300427):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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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相股份”)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1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证书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 专利
号 类型 权人
1 一种有载分接开关 ZL 2022 1 第 7667599 号 2022 年 2 月 16 2025 年 1 月 14 发明 红相
振 0141871.X 日 日 专利 股份
动包络相关分析方
法
注: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上述发明专利为公司自主研发,该技术在公司电力设备状态检测监测上应用。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ca387a0e-0231-4812-be2e-9da32aa6fa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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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38│红相股份(300427):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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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300427):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bf071942-df49-4853-8a5a-b3b8af5b22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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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8:56│红相股份(300427):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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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29,000.00 万元–39,000.00 万元 亏损:45,888.67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29,600.00 万元–39,600.00 万元 亏损:51,340.01 万元
后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61,000.00 万元–67,000.00 万元 115,364.55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60,000.00 万元-66,000.00 万元 113,326.92 万元
注:
1、本公告格式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4 年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主要原因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
2017 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合肥星波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波通信”)67.54%股权。近年来受产品
整体市场需求放缓、市场竞争加剧、客户进一步调整定价政策,以及元器件国产化后成本上升、人工成本和产品质量费用增加等因素
的影响,星波通信的利润空间被进一步压缩。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4 年度预计对收购子公司星波通信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
备金额约为 15,4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的减值测试尚在进行中,最终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符合《证
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 2023 年与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卧龙”)签订了《如皋项目相关债权收购与债务承担协议》(
以下简称《如皋项目协议》)。公司根据评估价格收购银川卧龙在如皋项目中的相关应收账款债权,并承担部分债务金额。上述如皋
项目相关债权收购与债务承担的交易中,该收款权购买作价为 25,829.05 万元。公司以 18,615.34 万元收购截至 2023 年 7 月31
日的如皋项目项下享有的债权,并承担不超过 7,213.71 万元的债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结合行业政策变化、竞争格局及资产运行情况,经公司财务部的
初步测试,2024 年预计对该收款权计提约 7000 万元的资产减值损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的减值测试尚在进行中,最终该收
款权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三)经营业绩下滑
1、报告期,受市场环境的影响,公司电力设备状态检测、监测产品的新签合同金额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报告期公司电力板块
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
2、报告期,公司通信板块受产品整体市场需求放缓、市场竞争加剧、客户进一步调整定价政策,以及元器件国产化后成本上升
、人工成本和产品质量费用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通信板块的利润空间被进一步压缩。
3、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 600 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收入及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
利得。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5,451.34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2024 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12449885-a0c7-4639-aa0a-4f8b1afebd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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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7:00│红相股份(300427):红相股份关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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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300427):红相股份关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1bfa89f1-096c-4a99-ac6d-1aea89582f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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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32│红相股份(300427):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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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参加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红相股份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红相股份本次股东大会
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4 年12 月 13 日下午 15 点 00 分;召开地点为福建
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3 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 16 号楼 10 楼公司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
的实际时间、地点与公告内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持股数共计 94,142,015 股,约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 18.4573%。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99 名,代表股份共计 30,390,530 股,约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 5.958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
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
形成本次股东大会的最终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23,122,541股,反对1,234,291股,弃权175,71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678%,表决结果
为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就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976c128a-fc2b-421b-98b9-f8a7bb5bfd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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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32│红相股份(300427):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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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300427):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e3b1cc8c-db64-44f5-8cdf-5df9618b22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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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8:52│红相股份(300427):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红相股份主体及“红相转债”信用评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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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300427):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红相股份主体及“红相转债”信用评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d48039f2-81b6-42fb-a71b-fb47ea46f1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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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20:46│红相股份(300427):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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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
登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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