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27 红相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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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46 │红相股份(30042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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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18 │红相股份(30042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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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18 │红相股份(30042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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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6:23 │红相股份(30042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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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6 │红相股份(300427):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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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5 │红相股份(300427):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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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4 │红相股份(30042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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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4 │红相股份(300427):公司章程(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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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3 │红相股份(30042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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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3 │红相股份(30042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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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46│红相股份(30042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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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8月 26日、2025年9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一般项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
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线、电缆经营;金属结构销售;电
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计量技术服务;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程管
理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通信设备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
劳务分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2/2c7cd72c-e659-4c17-b115-0dc17dc733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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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18│红相股份(30042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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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年 8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
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5);于 2025 年 9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5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5年 9月 1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9日(星期二)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3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 16号楼 10楼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力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3人,代表股份 101,752,321股,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00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94,153,584股,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51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9 人,代表股份 7,598,737 股,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9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9 人,代表股份 7,598,737 股,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9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9 人,代表股份 7,598,737股,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943%。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943,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48%;反对 745,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24%;弃权6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89,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513%;反对 745,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8%;弃权 6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40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等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943,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48%;反对 745,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24%;弃权6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89,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513%;反对 745,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8%;弃权 6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40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余晨霄、谢恬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2407c397-4b62-4016-8c75-a14e82d9f7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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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18│红相股份(30042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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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参加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红相股份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
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红相股份本次股东大会所
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年 8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年9月 15日下午 15 点 00 分;召开地点为福建省厦
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3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 16 号楼 10 楼公司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
时间、地点与公告内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等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人,持股数共计 94,153,584股,约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 18.5152%。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9名,代表股份共计 7,598,737股,约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 1.494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
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
形成本次股东大会的最终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00,943,151股,反对745,270股,弃权63,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048%,表决结果为通
过。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等事宜的议案》
同意100,943,151股,反对745,270股,弃权63,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048%,表决结果为通
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就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3de8061d-3d2a-48cb-a71e-c56035188c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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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6:23│红相股份(30042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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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
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5)。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5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5年 9月 1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9月 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3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 16号楼 1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工商变更 √
等事宜的议案》
1、审议与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议案 1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3、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年 9月 12日上午 9:00至12:00,下午 14:00至 17:30;采用信函、电子邮件
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年 9月 12日 17: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2、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3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 16号楼 10楼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采
用信函登记的,来信请寄: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3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 16号楼 10楼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3610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育阳、林舒婷
联系电话:0592-8126108、0592-8126091传真:0592-2107581
电子邮箱:securities@redphase.com.cn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3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 16 号楼 10楼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达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
验证入场。参会期间,请勿录音、拍照、摄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a44cb619-35fa-4926-b326-233bed4481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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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06│红相股份(300427):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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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红相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 2025
年 8月 16日、2025年 8月 25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 2025年 8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7名,实到董事 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
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前后的公司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其 一般项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
他专用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实验分析 器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
仪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绘图、计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算及测量仪器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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