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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27(红相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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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27 红相股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25 17:00 │红相股份(300427):红相股份关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4-12-13 19:32 │红相股份(300427):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4-12-13 19:32 │红相股份(300427):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12-11 18:52 │红相股份(300427):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红相股份主体及“红相转债”信用评级的公告│ ├─────────┼──────────────────────────────────────────────┤ │2024-12-10 20:46 │红相股份(300427):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4-12-10 20:46 │红相股份(300427):关于红相转债摘牌的公告 │ ├─────────┼──────────────────────────────────────────────┤ │2024-12-10 20:46 │红相股份(300427):关于红相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 ├─────────┼──────────────────────────────────────────────┤ │2024-12-02 12:00 │红相股份(300427):关于“红相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 │2024-12-01 15:36 │红相股份(300427):关于“红相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 │2024-11-28 20:26 │红相股份(300427):关于“红相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 ─────────┬──────────────────────────────────────────────── 2024-12-25 17:00│红相股份(300427):红相股份关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红相股份(300427):红相股份关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1bfa89f1-096c-4a99-ac6d-1aea89582fa8.PDF ─────────┬──────────────────────────────────────────────── 2024-12-13 19:32│红相股份(300427):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参加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红相股份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红相股份本次股东大会 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4 年12 月 13 日下午 15 点 00 分;召开地点为福建 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3 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 16 号楼 10 楼公司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 的实际时间、地点与公告内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持股数共计 94,142,015 股,约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 18.4573%。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99 名,代表股份共计 30,390,530 股,约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 5.958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 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 形成本次股东大会的最终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23,122,541股,反对1,234,291股,弃权175,71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678%,表决结果 为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就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976c128a-fc2b-421b-98b9-f8a7bb5bfd16.PDF ─────────┬──────────────────────────────────────────────── 2024-12-13 19:32│红相股份(300427):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红相股份(300427):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e3b1cc8c-db64-44f5-8cdf-5df9618b22a6.PDF ─────────┬──────────────────────────────────────────────── 2024-12-11 18:52│红相股份(300427):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红相股份主体及“红相转债”信用评级的公告 ─────────┴──────────────────────────────────────────────── 红相股份(300427):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红相股份主体及“红相转债”信用评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d48039f2-81b6-42fb-a71b-fb47ea46f1fc.PDF ─────────┬──────────────────────────────────────────────── 2024-12-10 20:46│红相股份(300427):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 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52)。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3 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 16号楼 10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审 √ 计机构的议案》 1、审议与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采用信函、电 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年 12 月 12 日 17:3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2、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3 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 16号楼 10 楼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采 用信函登记的,来信请寄: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3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 16号楼 10楼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3610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育阳、林舒婷 联系电话:0592-8126108、0592-8126091 传真:0592-2107581 电子邮箱:securities@redphase.com.cn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 3 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 16 号楼 10 楼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 验证入场。参会期间,请勿录音、拍照、摄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b6c63c27-c988-4fc8-9256-52465ef17504.PDF ─────────┬──────────────────────────────────────────────── 2024-12-10 20:46│红相股份(300427):关于红相转债摘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红相转债”赎回日:2024年 12月 3日 2、“红相转债”摘牌日:2024年 12月 11日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36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开发 行了 58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8,500.00 万元。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47 号”文同意,公司 58,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相转债”,债券代码“123044”。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限自本次可转债发行 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即 2020 年 9 月 18 日)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2026 年 3 月 11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0 年9 月 1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1 8.93 元/股。 2020 年 6 月,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58,340,754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1.32 元(含税)。根据《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红相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8.93 元/股调整为 18.8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 020年 6 月 1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可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2021年 5月,公司实施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360,223,1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1.29999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的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权益分派实施情况,“红相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8. 80 元/股调整为 18.6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2022 年 7 月,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153.3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 总股本由截至 2022 年 6 月30 日的 360,224,263 股变更为 361,757,26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20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上述授予登记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22 日。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红 相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8.67 元/股调整为18.6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22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红相 转债”转股价格有关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红相转债”转股价格的 议案》,根据《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红相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62 元/股向下修正为 7.08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11 月 23 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红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29)。 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红相转债”转股价格有关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红相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7.08 元/股向下修正为 3.7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4 年 2 月 2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红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6)。 5、可转债回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2 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红相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时代金泰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红相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本次回售申报数量为 511 张,回售金额为 51 ,808.24 元(含息、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红相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63)。 二、“红相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二)触发情况 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红相转债”当期转股价 格 3.70 元/股的 130%(即 4.81 元/股),已满足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红相转债”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至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红相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告知“红相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4 年 11 月 27 日为“红相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2 日为“红相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自 2024 年 1 2 月 3 日起“红相转债”停止转股。 4、2024 年 12 月 3 日为“红相转债”赎回日,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红相转债”。 5、2024 年 12 月 6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4 年 12月 10 日为赎回款到达“红相转债”持有人资 金账户日,届时“红相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红相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四、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收市后,“红相转债”尚有 6,784 张未转股,本次赎回债券数量为 6,784 张,赎回价格为 102.19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3%,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 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 693,256.96 元。 回完成后,“红相转债”(债券代码:123044)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五、摘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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