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29 强力新材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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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5:42 │强力新材(3004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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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5:46 │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全资子公司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事项进行磋商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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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6:46 │强力新材(3004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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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6:34 │强力新材(30042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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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6:34 │强力新材(30042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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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5:42 │强力新材(300429):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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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36 │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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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8:56 │强力新材(30042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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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11:46 │强力新材(300429):2024-086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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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 │强力新材(30042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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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5:42│强力新材(3004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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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fac70107-68cc-400b-9ed2-30873a8345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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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5:46│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全资子公司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事项进行磋商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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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全资子公司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事项进行磋商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b068db6f-2d0f-49ed-9f24-469f478d49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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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6:46│强力新材(3004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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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相互担保的议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4e43de99-4db2-48f1-bca5-56f6636969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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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6:34│强力新材(30042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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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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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6:34│强力新材(30042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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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召开时间
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大楼三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
(六)合法有效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常州强
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36,273,59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4,782,243股,该回购
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31,491,349股。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860名,代表股份166,818,0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3868%。其中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61,573,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0.400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858人,代表股份5,244,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98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低于5%的股东)共858名,代表股份5,244,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986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000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858人,代表股份5,2
44,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986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66,045,2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67%;反对 514,1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082%;弃权 258,7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1%;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471,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633%;反对 514,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31%;弃权 258,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36%;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
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郑钰莹,高霞
3.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dfc4e0f0-1578-42a5-b5d5-4edd13a3c1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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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5:42│强力新材(300429):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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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4e818c36-d476-48cb-8860-18d05100a1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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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36│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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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354f11df-41b7-4f27-9215-a5cbbcfd6a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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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8:56│强力新材(30042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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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e797243a-d869-46cd-9d9f-13c64c4b85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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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11:46│强力新材(300429):2024-086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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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截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计提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055.91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信用减值损失项目 本期计提额
坏账损失 1,717,069.33
资产减值损失项目 本期计提额
存货跌价损失 8,841,991.49
合计 10,559,060.82
二、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
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
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
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
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
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
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
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
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低 应收退税款与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信用风险组合 并范围内关联方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按未来 12个月
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 非应收退税款
龄组合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确定组合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的依据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组合 1 合并范围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 内关联方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关联方) 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组合 2 客户所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中国大陆地区客 地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户)
2) 应收账款——组合 2(中国大陆地区客户)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逾期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未逾期(含,下同) 2.00
逾期 3个月以内 20.00
逾期 3-9个月 50.00
逾期 9-21个月 80.00
逾期 21个月以上 100.00
3) 应收账款——组合3(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客户)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对照表
逾期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未逾期(含,下同) 2.00
逾期 3个月以内 20.00
逾期 3-9个月 50.00
逾期 9-21个月 80.00
逾期 21个月以上 100.00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
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
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
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 公司对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四、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4 年 1-9 月利润总额10,559,060.82元。公司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
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五、 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0d9b1ee9-d968-40f5-a5a7-96adef694a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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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强力新材(30042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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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945d8ab8-7e7b-459a-a6f1-bdd1d7c408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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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强力新材(300429):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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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6e2ed691-a35f-467a-8abb-893f75be2c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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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强力新材(300429):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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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的制度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1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修订
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cde193ee-5816-43a4-ad07-1a678ac616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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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强力新材(300429):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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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
健性,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
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
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市场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9日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
用期限和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 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
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
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日元等跟实际
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业务额度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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