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29 强力新材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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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6:04 │强力新材(3004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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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9:44 │强力新材(300429):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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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5:42 │强力新材(300429):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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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5:42 │强力新材(3004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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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5:46 │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全资子公司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事项进行磋商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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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6:46 │强力新材(3004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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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6:34 │强力新材(30042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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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6:34 │强力新材(30042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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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5:42 │强力新材(300429):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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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36 │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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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6:0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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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bdca0ca0-7e72-4441-a0c8-27729aa095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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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9:44│强力新材(300429):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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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a3306d4d-6ffc-4545-ae58-d3f322a681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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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5:42│强力新材(300429):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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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强力转债”(债券代码:123076)转股期为 2021年 5月 25 日至 2026年11月 18 日;初始转股价格:18.98元/股;调整
后转股价格:12.70 元/股(生效日期:2024年 7月 24日)。
2、2024年第四季度,共有 2,671,325 张“强力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267,132,500.00 元人民币),合计转成 21,03
3,110股“强力新材”股票(股票代码:300429)。
3、截至 2024年第四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为 5,826,072张,票面总金额为 582,607,200.00 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常州强力电子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4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769 号文”文核准,公司于2020 年 11 月 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50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85,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85,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12 月 0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强力转债”,债券代码
“12307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 11 月 2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2021年 5月 2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 11月 18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8.98 元/股。因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调整转股价格为 18.9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10 日生效。后因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
价由 18.94 元/股变更为 18.90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 2022 年 6月 17日开始生效。2024年 7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强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2.7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7月 24日起生效。
二、 强力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强力转债”2024年第四季度因转股减少金额为 267,132,500.00 元,减少数量 2,671,325张,转股数量为 21,033,110股。截
至 2024年 12月 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 582,607,200.00元,尚未转股的可转债数量为 5,826,072张。
股份性质 变动前(2024年 9月 30日) 本次变动增 变动后(2024年 12月 31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137,655,936 26.72 0 137,655,936 25.67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37,655,936 26.72 0 137,655,936 25.67
二、无限售条件 377,611,159 73.28 21,033,110 398,644,269 74.33
流通股
三、总股本 515,267,095 100.00 21,033,110 536,300,205 100.00
三、 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咨询电话:0519-88388908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强力新材)。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强力转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4c3ddcb6-a02d-41e2-b2d3-8e5ea9f5a3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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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5:42│强力新材(3004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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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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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5:46│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全资子公司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事项进行磋商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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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全资子公司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事项进行磋商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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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6:46│强力新材(3004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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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相互担保的议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4e43de99-4db2-48f1-bca5-56f6636969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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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6:34│强力新材(30042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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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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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6:34│强力新材(30042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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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召开时间
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大楼三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
(六)合法有效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常州强
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36,273,59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4,782,243股,该回购
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31,491,349股。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860名,代表股份166,818,0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3868%。其中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61,573,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0.400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858人,代表股份5,244,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98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低于5%的股东)共858名,代表股份5,244,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986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000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858人,代表股份5,2
44,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986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66,045,2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67%;反对 514,1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082%;弃权 258,7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1%;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471,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633%;反对 514,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31%;弃权 258,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36%;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
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郑钰莹,高霞
3.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dfc4e0f0-1578-42a5-b5d5-4edd13a3c1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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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5:42│强力新材(300429):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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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4e818c36-d476-48cb-8860-18d05100a1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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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36│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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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354f11df-41b7-4f27-9215-a5cbbcfd6a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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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8:56│强力新材(30042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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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e797243a-d869-46cd-9d9f-13c64c4b85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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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11:46│强力新材(300429):2024-086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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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截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计提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055.91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信用减值损失项目 本期计提额
坏账损失 1,717,069.33
资产减值损失项目 本期计提额
存货跌价损失 8,841,991.49
合计 10,559,060.82
二、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
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
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
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
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
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
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
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
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低 应收退税款与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信用风险组合 并范围内关联方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按未来 12个月
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 非应收退税款
龄组合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确定组合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的依据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组合 1 合并范围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 内关联方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关联方) 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组合 2 客户所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中国大陆地区客 地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户)
2) 应收账款——组合 2(中国大陆地区客户)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逾期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未逾期(含,下同) 2.00
逾期 3个月以内 20.00
逾期 3-9个月 50.00
逾期 9-21个月 80.00
逾期 21个月以上 100.00
3) 应收账款——组合3(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客户)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对照表
逾期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未逾期(含,下同) 2.00
逾期 3个月以内 20.00
逾期 3-9个月 50.00
逾期 9-21个月 80.00
逾期 21个月以上 100.00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
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
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
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 公司对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四、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4 年 1-9 月利润总额10,559,060.82元。公司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
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五、 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敬请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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