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29 强力新材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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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9 15:46 │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强力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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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6:56 │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强力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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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6:04 │强力新材(30042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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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6:04 │强力新材(300429):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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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7:27 │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强力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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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34 │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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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34 │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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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34 │强力新材(30042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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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34 │强力新材(30042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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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34 │强力新材(300429):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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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9 15:46│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强力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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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强力转债”到期日:2026 年 11 月 18日(星期三)
2、“强力转债”兑付登记日:2026 年 11 月 18 日
3、“强力转债”到期兑付价格:人民币 113 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4、“强力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 年 11 月 13 日
5、“强力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 11 月 16 日
6、“强力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 年 11 月 18 日
7、 截至 2026 年 11 月 1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强力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强力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摘牌。特此提醒“强力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8、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6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1 月18 日),“强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
条件,将“强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10.60 元/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769 号文”文核准,公司于2020 年 11 月 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50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85,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85,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12 月 0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强力转债”,债券代码
“12307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1 月 25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5月 2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11 月 18 日)止。
二、“强力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3%(含最后一期利息
)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三、“强力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个交
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强力转债”到期日为2026年11月18日(星期三),根据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年11月13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
为“Z力转债”。“强力转债”将于2026年11月16日开始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6年11月16日至2026年11
月18日),“强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强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10.60元/股。
四、“强力转债”兑付及摘牌
“强力转债”将于2026年11月18日到期,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发布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相关公告,完成“强力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工作。
五、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钱家路8号
咨询电话:0519-88388908
咨询邮箱:ir@tronly.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可转债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9/c9e17fbd-d93c-429a-a141-11270fd795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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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6:56│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强力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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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强力转债”到期日:2026 年 11 月 18日(星期三)
2、“强力转债”兑付登记日:2026 年 11 月 18 日
3、“强力转债”到期兑付价格:人民币 113 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4、“强力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 年 11 月 13 日
5、“强力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 11 月 16 日
6、“强力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 年 11 月 18 日
7、 截至 2026 年 11 月 1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强力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强力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摘牌。特此提醒“强力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8、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6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1 月18 日),“强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
条件,将“强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10.60 元/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769 号文”文核准,公司于2020 年 11 月 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50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85,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85,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12 月 0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强力转债”,债券代码
“12307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1 月 25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5月 2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11 月 18 日)止。
二、“强力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3%(含最后一期利息
)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三、“强力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个交
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强力转债”到期日为2026年11月18日(星期三),根据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年11月13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
为“Z力转债”。“强力转债”将于2026年11月16日开始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6年11月16日至2026年11
月18日),“强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强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10.60元/股。
四、“强力转债”兑付及摘牌
“强力转债”将于2026年11月18日到期,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发布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相关公告,完成“强力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工作。
五、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钱家路8号
咨询电话:0519-88388908
咨询邮箱:ir@tronly.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可转债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5fd3c7b4-bc08-4e8f-954a-e9b694a53d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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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6:04│强力新材(30042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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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证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10 月 11 日以直接送达、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 年10月 15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杨立、范琳、
谭文浩。会议由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后续
解锁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关联董事张学龙、杨建鑫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56bc74cd-da9d-4414-8042-27361049ed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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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6:0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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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
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届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1、2025 年 8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 年 9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2025 年 9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选举张宴成、薛林燕、成卫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同日召开 202
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宴成为管理委员会主任。
4、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0899992194)所持有的 478.2243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0899499313),过户价格为 7.41 元/股。截
至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478.224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
5、2026 年 9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补选陈阳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6、2026 年 10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
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6 年 10月 16日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关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在满足相关
考核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应标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发生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本员工持
股计划所持 478.2243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根据上述锁定期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锁定期于 2026 年 10 月 16日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分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本员工持股计划解
锁条件成就说明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该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2025 年 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9.7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89,328,938.92 元
,不低于 9.7 亿元,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X)为 100%。
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已达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对持有人进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依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解锁比例
,具体如下:
绩效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Y) 100% 0
在公司业绩达到解锁目标的情况下,持有人当期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锁的权益数量×当期公司层面可解
锁比例(X)×个人解锁比例(Y)。
根据现仍在职的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其2025 年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均为“合格”,符合全额解
锁条件。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锁条件的持有人共计154 人,本次解锁股份数量为 478.2243 万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86%。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按照《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规定及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
进行分配;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6 年 10月 16日届满且解锁条件成就,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6 年
10 月16 日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事项。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9cbdd084-7249-40d0-b4df-e19fe5c223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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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7:27│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强力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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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强力转债”到期日:2026 年 11 月 18日(星期三)
2、“强力转债”兑付登记日:2026 年 11 月 18 日
3、“强力转债”到期兑付价格:人民币 113 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4、“强力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 年 11 月 13 日
5、“强力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 11 月 16 日
6、“强力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 年 11 月 18 日
7、 截至 2026 年 11 月 1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强力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强力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摘牌。特此提醒“强力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8、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6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1 月18 日),“强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
条件,将“强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10.60 元/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769 号文”文核准,公司于2020 年 11 月 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50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85,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85,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12 月 0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强力转债”,债券代码
“12307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1 月 25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5月 2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11 月 18 日)止。
二、“强力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3%(含最后一期利息
)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三、“强力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个交
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强力转债”到期日为2026年11月18日(星期三),根据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年11月13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
为“Z力转债”。“强力转债”将于2026年11月16日开始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6年11月16日至2026年11
月18日),“强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强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10.60元/股。
四、“强力转债”兑付及摘牌
“强力转债”将于2026年11月18日到期,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发布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相关公告,完成“强力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工作。
五、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钱家路8号
咨询电话:0519-88388908
咨询邮箱:ir@tronly.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可转债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ae4ef3f1-5afc-4689-91b3-2df7493dfc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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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3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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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09日召开了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公司并于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钱晓春先生(董事长)、管军女士、张学龙先生、杨建鑫先生
2、独立董事:杨立先生、范琳女士、谭文浩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若在公司连续任
职独立董事满六年的,任期以满六年为准)。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
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1)、《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1) 审计委员会由谭文浩先生、范琳女士
、管军女士组成,由谭文浩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谭文浩先生、范琳女士、管军女士组成,由谭文浩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 提名委员会由范琳女士、杨立先生、杨建鑫先生组成,由范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4) 战略委员会由钱晓春先生、张学龙先生、杨立先生组成,由钱晓春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总裁:张学龙先生
2、副总裁:杨建鑫先生、潘晶晶女士
3、财务总监:潘晶晶女士
4、董事会秘书:梁玉庆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陈阳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要求。
梁玉庆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陈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
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19-88388908
传真:0519-85788911
电子邮箱:ir@tronly.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路8号
五、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吕芳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离任后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
吕芳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倪寅森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副总裁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止
本公告日,倪寅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216%。倪寅森
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王兵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止本公告日,王兵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251,449股,占公司总股本0.0450%;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18%。王兵先生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人员离任后将继续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其本人所作出的承诺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届满离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辛勤付出及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1ba38dbb-2a8c-432f-907f-411ca63c40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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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3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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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09日召开了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公司并于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钱晓春先生(董事长)、管军女士、张学龙先生、杨建鑫先生
2、独立董事:杨立先生、范琳女士、谭文浩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若在公司连续任
职独立董事满六年的,任期以满六年为准)。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
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1)、《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1) 审计委员会由谭文浩先生、范琳女士
、管军女士组成,由谭文浩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谭文浩先生、范琳女士、管军女士组成,由谭文浩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 提名委员会由范琳女士、杨立先生、杨建鑫先生组成,由范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4) 战略委员会由钱晓春先生、张学龙先生、杨立先生组成,由钱晓春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总裁:张学龙先生
2、副总裁:杨建鑫先生、潘晶晶女士
3、财务总监:潘晶晶女士
4、董事会秘书:梁玉庆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陈阳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要求。
梁玉庆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陈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
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19-88388908
传真:0519-85788911
电子邮箱:ir@tronly.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路8号
五、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吕芳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离任后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
吕芳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倪寅森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副总裁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止
本公告日,倪寅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216%。倪寅森
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王兵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止本公告日,王兵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251,449股,占公司总股本0.0450%;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18%。王兵先生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人员离任后将继续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其本人所作出的承诺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届满离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辛勤付出及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42bbe5bf-e520-43f5-90c0-40720bcc1b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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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34│强力新材(30042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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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
中心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以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常州强力电
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
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
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9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通过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
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0月 9日 15:00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遥观镇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9 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 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67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37,456,534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837%,其中: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
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35,188,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78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2
,268,2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
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 6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2,315,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41%。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1.01 关于提名钱晓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36,930,099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8,836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2 关于提名管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36,928,086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6,823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3 关于提名张学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36,926,486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5,223股。
表决结果:当选。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2.01 关于提名杨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36,929,084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7,821股。
表决结果:当选。
2.02 关于提名范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36,927,081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5,818股。
表决结果:当选。
2.03 关于提名谭文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36,927,085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85,822股。
表决结果:当选。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84b842b6-7048-4340-ad1c-cdf52b3820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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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34│强力新材(30042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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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09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月 09 日的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09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大楼三楼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59,136,990 股,其中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4,
782,243 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54,354,747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67 名,代表股份 137,456,5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4.5837%。其中参加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股份 135,188,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4.1780%;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64 人,代表股份 2,268,2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40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共 65 名,代表股
份 2,315,2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414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人,代表股份 47,
0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0.0084%;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64 人,代表股份 2,268,2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 0.4057%。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6、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选举票数 比例 表决结果
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关于提名钱晓春先生为 总表决情况 136,930,099 99.617% 当选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其中,中小股东 1,788,836 77.2625%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表决情况
1.02 关于提名管军女士为公 总表决情况 136,928,086 99.6156% 当选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其中,中小股东 1,786,823 77.1755%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表决情况
1.03 关于提名张学龙先生为 总表决情况 136,926,486 99.6144% 当选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其中,中小股东 1,785,223 77.1064%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表决情况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关于提名杨立先生为公 总表决情况 136,929,084 99.6163% 当选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其中,中小股东 1,787,821 77.2186%
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表决情况
2.02 关于提名范琳女士为公 总表决情况 136,927,081 99.6148% 当选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其中,中小股东 1,785,818 77.1321%
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表决情况
2.03 关于提名谭文浩先生为 总表决情况 136,927,085 99.6148% 当选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其中,中小股东 1,785,822 77.1323%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表决情况
1、议案 1.00 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经过逐项表决,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张学龙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
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议案 2.00 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经过逐项表决,杨立先生、范琳女士、谭文浩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
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怡星、高霞
3、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99b82d93-eb48-48ad-8cae-921ca0bb1b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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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34│强力新材(300429):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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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6 年 10 月 09 日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杨立
、范琳、谭文浩。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钱晓春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钱晓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
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
满时止。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谭文浩先生、范琳女士、管军女士组成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谭文浩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谭文浩先生、范琳女士、管军女士组成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其中谭文浩先生担任主
任委员;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范琳女士、杨立先生、杨建鑫先生组成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其中范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钱晓春先生、张学龙先生、杨立先生组成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其中钱晓春先生担任主任委
员。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聘任张学龙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聘任杨建鑫先生、潘晶晶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聘任潘晶晶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聘任梁玉庆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聘任陈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2675c26a-ddcf-4f20-aa77-c7d72d2b44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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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5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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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强力转债”(债券代码:123076)转股期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至 2026年 11月 18日;初始转股价格:18.98 元/股;调
整后转股价格:10.60 元/股(生效日期:2026 年 8月 25 日)。
2、2026 年第三季度,共有 563,095 张“强力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56,309,500.00 元人民币),合计转成 5,041,5
42 股“强力新材”股票(股票代码:300429)。
3、截至 2026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为 3,002,977 张,票面总金额为 300,297,700.00 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常州强力电子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6 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769 号文”文核准,公司于2020 年 11 月 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50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85,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85,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12 月 0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强力转债”,债券代码
“12307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1 月 25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2021 年 5 月 2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11 月 18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8.98 元/股。
因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转股价格为 18.9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月 10日生效。后因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由18.94 元/股变更为 18.90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 2022 年 6月 17 日开始生效。2024 年 7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强力转债”的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2.7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月 24 日起生效。
2026 年 8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
会决定将“强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0.6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8月 25日起生效。二、强力转债转股及
股份变动情况
“强力转债”2026 年第三季度因转股减少金额为 56,309,500.00 元,减少数量 563,095 张,转股数量为 5,041,542 股。截至
2026 年 9月 30 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 300,297,700.00 元,尚未转股的可转债数量为 3,002,977 张。2026 年第三季度,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2026 年 6月 30 日) 本次变动增 变动后(2026 年 9月 30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137,655,936 24.84 137,655,936 24.62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37,655,936 24.84 137,655,936 24.62
二、无限售条件 416,439,512 75.16 5,041,542 421,481,054 75.38
流通股
三、总股本 554,095,448 100 5,041,542 559,136,990 100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咨询电话:0519-88388908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强力新材);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强力转债);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强力转债转股明细》及《强力转债转股业务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8a9aaefe-2fa9-4b4e-8556-7912b1c872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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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15:48│强力新材(300429):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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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6 年 9月 29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主任委员张宴成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 1
55 人,代表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35,436,420.63 份,占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
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薛林燕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委员职务,为确保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持续稳定运作
,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持有人会议补选陈阳女士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与第一次持有
人会议选举产生的张宴成先生、成卫女士共同组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任期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一致。
陈阳女士为公司员工,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35,436,420.63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弃权 0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cb27c911-7818-487d-bc9c-7adee4018c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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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15:48│强力新材(3004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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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fde95cd0-5f49-4f86-a869-6e3e52a515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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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6:17│强力新材(300429):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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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 1名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职工大会第八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同意选举杨建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任期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3 名非独立董事和 3名独立董事任期一致。杨建鑫先
生将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6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杨建鑫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其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11574d40-cba2-4be5-86ad-b9b2e57d4b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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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6:17│强力新材(30042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谭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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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谭文浩)。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4e9174d9-a919-4cbf-a781-caddfea468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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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6:17│强力新材(30042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范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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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范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6d3ee781-4dfd-420d-bf42-f8c13056a3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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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6:17│强力新材(30042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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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杨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b0495b5b-df52-4b3a-a5c0-647e9d0249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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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6:17│强力新材(30042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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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杨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15436643-75d2-4aea-8165-553f474973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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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6:17│强力新材(30042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范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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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范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bbebd82b-82cf-4572-8ac4-728c698a79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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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6:17│强力新材(30042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谭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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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谭文浩)。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6634881d-0340-47fe-b243-e6cf32ee06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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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6:17│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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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
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 2026 年 9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
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张学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杨立先生、范琳女士、谭文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被提名人杨立先生、范琳女士、谭文浩先生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任职条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
其中每位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713380d6-7026-4ad6-bc06-e7349bbab6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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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6:16│强力新材(30042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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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9月 15日以直接送达及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9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吕芳诚、倪寅森、杨立、范
琳、谭文浩。会议由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
现提名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张学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 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1 审议《关于提名钱晓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 审议《关于提名管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3 审议《关于提名张学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
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对董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
行逐项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
现提名杨立先生、范琳女士、谭文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被提名人杨立先生、范琳女士、谭文浩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01 审议《关于提名杨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 审议《关于提名范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 审议《关于提名谭文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已于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进行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对董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
逐项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10 月 9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通知》(公告编号:2026-05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649d99c3-811f-4ba9-a0c5-c875235c91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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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6:1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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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09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09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09 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9 月 2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9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关于提名钱晓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2 关于提名管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3 关于提名张学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关于提名杨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 关于提名范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3 关于提名谭文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3、特别强调事项
提案 1.00、2.00 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 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其中,提案 2.00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9月 29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6:00;采取信函、传真或发送邮件方式登记
的须在 2026 年 9 月 29 日16:00 前送达、传真或发送到公司。
2、登记地点: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
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
寄: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301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或
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发送邮件至ir@tronly.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薛林燕
(2)联系电话:0519—88388908
(3)传真:0519—85788911
(4)邮箱:ir@tronly.com
(5)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3011
5、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其他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b2d830c1-6d6a-4eda-984d-7b85e0574c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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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7:16│强力新材(30042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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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e61c4107-24f0-4a72-a626-366cc2f6bb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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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3│强力新材(300429):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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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82a1a57d-95a9-4f20-9924-6e451d3a68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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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3│强力新材(30042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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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3640d777-82da-4686-ad04-a67e2ecfa7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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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2│强力新材(30042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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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8308492d-fc7a-4604-aabc-26cf1ab5ad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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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2│强力新材(300429):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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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bb42f1b3-00a8-439d-a02e-caf518e61e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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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1│强力新材(30042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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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1e5b86b6-0ce1-4033-950b-fea77d9362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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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5:56│强力新材(300429):关于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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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证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于近日收
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钱彬先生的通知,其收到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沪 0115 执 270
78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沪 0115 执 27078 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1、《执行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女
被执行人:钱彬,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沪 0115 民初 82425号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依法
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即向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偿还 25,229,348.22 元及相应利息,被执行人还应承担案件执行费 92,629
.34 元,并依法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但被执行人至今未能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
条、第二百五十五条和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划拨被执行人钱彬银行存款 25,229,348.22 元和
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
2、《协助执行通知书》
原告钱彬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沪 0115 民初 82425 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
力。因执行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二百五十条、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请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惠国路证券营业部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1)、因限制变现的需要,请协助将被执行人钱彬(公民身份号码:3204021989********)(证券账号 01******96)所持有的强力
新材(证券代码:300429,股份所在证券市场:深市 A 股市场,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共3,104,925 股,原在最高院查控网办理的
冻结调整为不限制卖出冻结,并冻结被执行人的客户号,客户号:20********01,原冻结案号为:(2025)沪 0115 执 27078号,最高
院查控网冻结序号为:260818H00000004900000001。
(2)、冻结状态调整完成后,请协助强制卖出被执行人钱彬(公民身份号码:3204021989********)(证券账号 01******96)所持
有的强力新材(证券代码:300429,股份所在证券市场:深市 A股市场,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委托卖出股票数量 3,104,925 股,
委托价格参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或市价,具体卖出价格以实际成交为准,股数以实际总计成交数量为准,卖出所得价款以23,734,392
.74 元为限。
(3)、协助强制卖出后,协助扣划被执行人钱彬(公民身份号码:3204021989********)(证券账号 01******96)户中全部资金及
孳息(红利、送股、兑息),由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代为支付划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代管款专户。
二、风险提示
钱彬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截至目前其持有 1,538.665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701%,上述执行裁定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590%。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 18,323.1743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9873%。前述司法裁定执行
后,不会对公司控制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沪 0115 执 27078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沪 0115 执 27078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7207024c-0126-4acd-8a93-c0e5f45a0d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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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5:52│强力新材(3004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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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相互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孙公司向相关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相互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 12 个月,自公司 202
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
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相互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2026 年 5月 21日,该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先端”)因经营周转需要,发生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业务,发
生总金额共计4,000万元。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 被担 担保 被担保 已审 担保额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剩余可用 是
保 保方 方持 方最近 议通 度占上 事项发生 事项发生 担保额度 否
方 股比 一期资 过的 市公司 前担保余 后担保余 关
例 产负债 担保 最近一 额 额 联
率 额度 期净资 担
产比例 保
公 强力 100% 37.48% 70,000 38.91% 37,575.92 41,575.92 28,424.08 否
司 先端
注: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止到 2026 年 3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数据;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为截止到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数据。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1、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06月17日
(2)住所:天宁区郑陆镇武澄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恽鹏飞
(4)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5)经营范围:电子新材料(引发剂、微电子封装材料、树脂、彩色光阻)、天然基产物多元醇及衍生产品(聚氨脂多元醇类、
聚碳酸脂多元醇类、双酚 A聚醚类、双酚 S聚醚类、丙烯酸类不饱和树脂)、新材料中试制造;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按《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销售;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
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 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4,945.21 140,294.14
负债总额 48,430.62 52,580.67
净资产 86,514.59 87,713.46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8,582.62 12,646.22
利润总额 10,491.91 1,429.84
净利润 9,362.28 1,198.87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的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
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
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6,000万元。
(2)、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芯鑫融资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的范围:(1)全部租金(租赁本金、租赁利息、租前息等)、服务费、违约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增值税等税款、债权
人遭受的损失及其他应付款;(2)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仲裁
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为实现财产保全而支付的担保费、鉴定费、翻译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
达费、公告费、手续费等);(3) 因主合同被部分或全部确认为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的,主合同债务人应返还财产、支付资金占用
费及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4)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5)主合同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按照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
到期,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若按照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展期,本合同
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项下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
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5.28 亿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9.39%。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孙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也无对外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
2、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售后回租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2ff03c87-3a48-42f0-8811-0c1a72f5b4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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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16│强力新材(30042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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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8 月 24 日 15:00
2、现场会议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大楼三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24 日的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24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55,461,655 股,其中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4,
782,243 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50,679,412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401 名,代表股份 181,934,9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3.0383%。其中参加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股份 167,892,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0.488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394 人,代表股份 14,042,7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550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共 396 名,代表
股份 14,089,8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586%。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股份
47,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0.0086%;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394 人,代表股份 14,042,70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 2.5501%。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6、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 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名称 分类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股
) ) ) )
1.00 关于 总表 169,6 93.24 12,19 6.701 101,5 0.055 258,2 0.141 审议
董事 决情 41,77 31% 1,682 1% 00 8% 28 7% 通过
会提 况 5
议向 其 1,796 12.75 12,19 86.52 101,5 0.720 258,2 1.799
下修 中, ,682 16% 1,682 8% 00 4% 28 7%
正 中小
“强 股东
力转 的表
债” 决情
转股 况
价格
的议
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皑、郑钰莹
3、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0c50dc37-ef68-4868-9000-62770e1eee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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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16│强力新材(30042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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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证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 8月 24 日以直接送达、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豁免会议通知
期限的要求,会议于 2026 年 8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
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倪寅森、范琳、杨立、吕芳诚、谭文浩。会议由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要求,同意会议于 2026 年 8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强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2.70 元/股向下修正为
10.6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8月 25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强力转
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172fe171-a493-4bdc-a1fa-9230c3d2a4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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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16│强力新材(30042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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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574c5e63-17cd-4fa5-b3e8-885ab6397c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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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9:1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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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0c91b1e8-7847-417f-8b16-ede074aa9c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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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6:44│强力新材(3004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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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0/1a05812b-7a91-4974-9061-814f5f49ed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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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6:4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
│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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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及权益变动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0/82f9f826-9f4f-4115-bc07-564dc33caa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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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6:42│强力新材(3004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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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0/afdad628-5df2-41a4-9e8e-afa7682d54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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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8:46│强力新材(30042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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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888d92a0-a1ac-4153-97ee-e746e2c4f9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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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8:46│强力新材(300429):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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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8月 0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769 号文”文核准,公司于2020 年 11 月 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50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85,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85,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12 月 0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强力转债”,债券代码
“12307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1 月 25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5月2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11 月 18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
8.98 元/股。
因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强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18.98 元/股调整为 18.9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10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强力转债”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因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强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18.94 元/股变更为 18.90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 2022 年 6月 1
7 日开始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强力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2024 年 7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
决定将“强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2.7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月 24 日起生效。二、关于董事会提议向
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截至 2026 年 8月 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为了充分保
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
请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之间的较高者。
若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高于调整前“强力转债”的转股
价格(即 12.70 元/股),则“强力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
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21feb40f-aa7f-4835-9042-4f7a0ef288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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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8:44│强力新材(30042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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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4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4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8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 √
格的议案
议案 1.00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6年 8 月 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该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
,持有“强力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对于本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8月 19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6:00;采取信函、传真或发送邮件方式登记的
须在 2026 年 8月 19日 16:00前送达、传真或发送到公司。
2.登记地点: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
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
寄: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301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或
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发送邮件至 ir@tronly.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4. 联系方式:
(1)联系人:薛林燕
(2)联系电话:0519—88388908
(3)传真:0519—85788911
(4)邮箱:ir@tronly.com
(5)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3011
5、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其他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c4bab712-9a33-4f8b-9ef6-b0c7b8bccb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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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6:30│强力新材(3004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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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相互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孙公司向相关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相互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 12 个月,自公司 202
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
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相互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2026 年 5月 21日,该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力先端”)因经营周转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发生总金额共计
6,500万元。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 被担 担保 被担保 已审 担保额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剩余可用 是
保 保方 方持 方最近 议通 度占上 事项发生 事项发生 担保额度 否
方 股比 一期资 过的 市公司 前担保余 后担保余 关
例 产负债 担保 最近一 额 额 联
率 额度 期净资 担
产比例 保
公 强力 100% 37.48% 70,000 38.91% 31,913.11 38,413.11 31,586.89 否
司 先端
注: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止到 2026 年 3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数据;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为截止到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数据。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1、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06月17日
(2)住所:天宁区郑陆镇武澄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恽鹏飞
(4)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5)经营范围:电子新材料(引发剂、微电子封装材料、树脂、彩色光阻)、天然基产物多元醇及衍生产品(聚氨脂多元醇类、
聚碳酸脂多元醇类、双酚 A聚醚类、双酚 S聚醚类、丙烯酸类不饱和树脂)、新材料中试制造;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按《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销售;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
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 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4,945.21 140,294.14
负债总额 48,430.62 52,580.67
净资产 86,514.59 87,713.46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8,582.62 12,646.22
利润总额 10,491.91 1,429.84
净利润 9,362.28 1,198.87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
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
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
满之次日起三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
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3,200万元。
(2)、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的范围:在合同期内被确定的主债权,以及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
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
(3)、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的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
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
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5.02 亿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7.92%。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孙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也无对外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线上提款申请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3/850e5cf4-f720-4122-bdc8-bc99ec7d3e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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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5:42│强力新材(300429):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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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强力转债”(债券代码:123076)转股期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至 2026年 11月 18日;初始转股价格:18.98 元/股;调
整后转股价格:12.70 元/股(生效日期:2024 年 7月 24日)。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07 月 17 日至 2026 年 07 月 30日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5%。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触发“强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
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769 号文”文核准,公司于2020 年 11 月 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50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85,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85,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12 月 0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强力转债”,债券代码
“12307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1 月 25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5月2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11 月 18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
8.98 元/股。
因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强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18.98 元/股调整为 18.9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10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强力转债”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因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强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18.94 元/股变更为 18.90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 2022 年 6月 1
7 日开始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强力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2024 年 7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
决定将“强力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2.7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月 24 日起生效。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约定,“强力新材”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
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
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
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
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6 年 07 月 17 日至 2026 年 07 月 30 日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
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触发“强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
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
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强力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c442d497-f6f2-4276-a542-c67404100f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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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5:56│强力新材(30042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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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af4c395d-5db6-41ef-ad90-6a458eeeeb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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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02│强力新材(3004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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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d0dcea89-adad-42b9-bfdb-26075d5c80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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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5:40│强力新材(300429):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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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强力转债”(债券代码:123076)转股期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至 2026年 11月 18日;初始转股价格:18.98 元/股;调
整后转股价格:12.70 元/股(生效日期:2024 年 7月 24 日)。
2、2026 年第二季度,共有 2,028,513 张“强力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202,851,300.00 元人民币),合计转成 15,9
72,523 股“强力新材”股票(股票代码:300429)。
3、截至 2026 年第二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为 3,566,072 张,票面总金额为 356,607,200.00 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常州强力电子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6 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769 号文”文核准,公司于2020 年 11 月 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50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85,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85,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12 月 0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强力转债”,债券代码
“12307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1 月 25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2021 年 5 月 2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11 月 18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8.98 元/股。
因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转股价格为 18.9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月 10日生效。后因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由18.94 元/股变更为 18.90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 2022 年 6月 17 日开始生效。2024 年 7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强力转债”的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2.7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月 24 日起生效。二、强力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强力转债”2026 年第二季度因转股减少金额为 202,851,300.00 元,减少数量 2,028,513 张,转股数量为 15,972,523 股。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 356,607,200.00 元,尚未转股的可转债数量为 3,566,072 张。2026 年第二
季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2026 年 3月 31 日) 本次变动增 变动后(2026 年 6月 30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137,655,936 25.58 137,655,936 24.84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37,655,936 25.58 137,655,936 24.84
二、无限售条件 400,466,989 74.42 15,972,523 416,439,512 75.16
流通股
三、总股本 538,122,925 100 15,972,523 554,095,448 100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咨询电话:0519-88388908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强力新材);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强力转债);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强力转债转股明细》及《强力转债转股业务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c5735155-f8ac-4059-94fc-c6df5b8d54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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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18│强力新材(300429):强力新材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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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强力新材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cc6dca7e-d7e3-4bcc-84d1-a3e98ed806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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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34│强力新材(3004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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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6088dfbe-896b-4b31-af89-ab2817bdce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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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3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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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e397f2c1-94bc-492d-9d68-96ddaf06b4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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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32│强力新材(3004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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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转让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a1b05c69-77ee-4f60-95b0-bdd50ff6024d.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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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强力新材: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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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9/12255240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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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强力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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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74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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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强力新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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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75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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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强力新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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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73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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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强力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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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24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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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强力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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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强力新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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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89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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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强力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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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28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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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强力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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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82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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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强力新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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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967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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