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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30(*ST益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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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30 *ST益通 更新日期:2026-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31 20:40 │*ST益通(30043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7-31 20:40 │*ST益通(300430):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司法冻结变动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 │ ├─────────┼──────────────────────────────────────────────┤ │2026-07-31 18:26 │*ST益通(30043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流拍暨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7-27 18:02 │*ST益通(300430):关于对诚益通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 ├─────────┼──────────────────────────────────────────────┤ │2026-07-23 17:14 │*ST益通(300430):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 ├─────────┼──────────────────────────────────────────────┤ │2026-07-03 18:47 │*ST益通(30043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 ├─────────┼──────────────────────────────────────────────┤ │2026-07-02 18:54 │*ST益通(300430):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25 19:40 │*ST益通(30043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5 19:40 │*ST益通(300430):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及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24 20:18 │*ST益通(300430):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聘任自查整改中介机构的公告 │ └─────────┴──────────────────────────────────────────────┘ ─────────┬──────────────────────────────────────────────── 2026-07-31 20:40│*ST益通(30043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及第 9.4条的相关规定,自 2026年 5月 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 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第 10.4.4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 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与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因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 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股票交 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因 2025年度信永中和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四)项 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二、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针对公司 2025年度审计中涉及的有关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已进行深刻反思与全面复盘。为切实消除相关风险 隐患,公司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有关缺陷事项逐一落实整改,全力争取尽早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风险警示。截至目前 ,公司已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内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6 年 4月末至 5月,公司正式成立内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统筹推进各项整改事项。整改过程中,领导 小组系统梳理内控流程薄弱环节,逐项明确整改标准;同时积极与中介机构、监管机构保持沟通,主动汇报整改进展。在此基础上, 领导小组围绕内控体系完善、财务基础夯实、合规管理提升三大方向,制定系统性整改方案。 2、遴选专业第三方审计机构,启动自查整改核查 2026 年 6月,为进一步确保整改结果的客观性与权威性,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提议,公司拟独立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开展专项整改工作。为此,公司启动了公开招募程序,由审计委员会负责遴选符合条件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对多家候选机构进行了全面沟通与资质审核,重点考察其项目经验、团队配置、行业声誉及与整改工作的 适配度。经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遴选公司自查整改项目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综合评估与审慎决 策,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自查整改工作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公司推进相关事项的规范落实。 3、部署整改落实,强化全员合规意识 2026 年 7月,公司在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下持续推进自查整改工作,为统一全员思想、压实整改责任,召开全体中高层管理人 员会议,系统宣贯整改方案与实施路径,要求各部门及子公司积极配合,增强法治观念与合规意识,确保各项制度有效执行;针对本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公司及全体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要求全体人员深刻汲取教训,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后续 公司将持续面向全层级员工开展常态化合规培训,定期组织内控合规知识学习与案例警示教育,推动合规理念融入日常经营管理的各 个环节,从根源上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条、第 10.4.4条的规定,在股 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个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和提示相关 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a8a5abb5-f3bb-44ec-803c-81377fdda7d6.PDF ─────────┬──────────────────────────────────────────────── 2026-07-31 20:40│*ST益通(300430):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司法冻结变动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立威特”)及实际控制人梁学贤、梁凯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79,802,4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22%。累计被冻结股份 66,67 6,171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83.55%,占公司总股本24.42%;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 4,2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5 .33%,占公司总股本 1.56%。如后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法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不排除该部分冻结股份未来将被司法处置,可 能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 一、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司法冻结变动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基本情况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 悉,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凯、梁学贤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发生解除司法冻结、新增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的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1、本次变动前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梁凯 梁学贤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是 是 持股数量(万股) 10,137,600 18,455,04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71% 6.7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及资本公积转增 是否存在减持限制或其他权利限制 10,137,600股被司法冻结 8,466,400股被司法冻结 1,000,000股被轮候冻结 2、本次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股份来 是否为 起始日 到期日 解除冻结申 原因 名称 冻结股份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源 限售股 请人 数量 梁凯 10,137,600 100% 3.71% 首次公开发 是[1] 2026/6/16 2027/7/27 北京市大兴 司法 行及资本公 区人民法院 冻结解 积转增 除 [1]梁凯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10,137,600股,其中 7,603,200股为高管锁定股。 3、本次轮候冻结生效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轮候冻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到期日 解除冻结申 原因 名称 及一致行动人 结生效股份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请人 梁凯 是 1,000,000 9.86% 0.37% 2026/7/21 2029/7/26 北京市大兴 轮候冻结 区人民法院 生效 4、本次新增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本次冻结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股份来 是否为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原因 称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源 限售股 梁学贤 6,000,000 32.51% 2.20% 首次公开发 否 2026/7/29 2029/7/28 重庆自由贸 司法 行及资本公 易试验区人 冻结 积转增 民法院 3、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 数量 数量 例 例 立威特 51,209,771 18.75% 51,209,771 0 100.00% 18.75% 梁学贤 18,455,040 6.76% 14,466,400 0 78.39% 5.30% 梁 凯 10,137,600 3.71% 1,000,000 0 9.86% 0.37% 合 计 79,802,411 29.22% 66,676,171 0 83.55% 24.42%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轮候冻结数量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立威特 51,209,771 18.75% 4,250,000 8.30% 1.56% 梁学贤 18,455,040 6.76% 0 0 0 梁 凯 10,137,600 3.71% 0 0 0 合 计 79,802,411 29.22% 4,250,000 5.33% 1.56% 二、其他说明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立威特及实际控制人梁学贤、梁凯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79,802,4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22%。累计被冻结股份66,676,17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83.55%,占公司总股本 24.42%;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 4,250,00 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5.33%,占公司总股本1.56%。本次冻结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股份数 量占其持股总数和公司股本总数比例仍然较高,如后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法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不排除该部分冻结股份未来 将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若已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动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该等减持非出于股东 主观意愿。因法院强制执行引发的被动减持,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 后续进展,并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股份冻结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 变化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b1688a65-69ca-4e1d-bb1b-79cb7f2940b8.PDF ─────────┬──────────────────────────────────────────────── 2026-07-31 18:26│*ST益通(30043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流拍暨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年 7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近日,公司获 悉上述拍卖因无人出价而流拍;同时,经查询公开网络信息,前次流拍的 1,800万股股份已启动第二次司法拍卖,目前尚处于公告阶 段。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立威特持股将减少至 3,3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至 12.16%,其仍为公司的第一 大股东。 2、立威特及梁学贤、梁凯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980.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3%。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 完成过户登记,立威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将减少至 6,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63%。本次拍卖完成后,立威特仍为公司 控股股东,梁学贤、梁凯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司法处置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需经过 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且可能涉及流拍的情况,最终是否完成拍卖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股份拟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7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上述被拍卖的股 份已于 2026年 7月 28日全部流拍,目前该部分股份正在启动第二次公开网络司法拍卖。 1、本次股份拟拍卖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控 持股数 占公司股本比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是否存在减持限制 称 人 量 重 立威特 是 5,120.9 18.75% 首次公开发行及资本公积 5,120.98万股处于冻结状 8 转增 态 2、本次股份拟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 本次拟 占其所 占公司 拟被拍卖股 是否 拟拍卖起始日 拟拍卖截止日 拍卖人 原因 名 拍 持 总股 份来 为 称 卖股份 股份比 本比例 源 限售 例 股 立威 1,800 35.15% 6.59% 首次公开发 否 2026年 8月 17 2026年 8月 18 重庆自由贸 司法执 特 行及 日 10时 日 10时 易试 行 资本公积转 (延时除外) 验区人民法 增 院 注:有关本次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3、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 1,800万股股份外,立威特不存在其他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立威特持有公司股份 5,120.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若本次司法拍卖成 交并过户登记,立威特持股将减少至至 3,3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降至 12.16%,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立威特及梁学贤、梁凯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980.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3%。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 完成过户登记,立威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将减少至 6,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63%。本次拍卖完成后,立威特仍为公司 控股股东,梁学贤、梁凯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司法处置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立威特持有公司股份 5,120.98万股,其中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的为 5,120.98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 。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需经过 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且可能涉及流拍的情况,最终是否完成拍卖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备查文件 《拍卖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1d325f00-adf7-4f0f-89e6-dd7f21db24f1.PDF ─────────┬──────────────────────────────────────────────── 2026-07-27 18:02│*ST益通(300430):关于对诚益通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 关于对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 38 号 6 幢 4 层41 8 室; 梁凯,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梁毅,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卢振华,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金婷,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查明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益通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ST 益通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显示,2025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9 亿元。*S T益通未在 2025 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 *ST 益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6.2.1 条和第 6.2.2 条 第一项的规定。 *ST 益通董事长梁凯、总经理梁毅、财务总监卢振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 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规定,对*ST 益通上述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 益通董事会秘书张金婷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条 、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规定,对*ST 益通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2.3 条、第 12.5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 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梁凯、— 2 — 总经理梁毅、财务总监卢振华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金婷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ST 益通及梁凯、梁毅、卢振华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 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ST 益通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 (曹女士,电话:0755-8866 8399)。 对于*ST 益通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FA300D19D3FD91B948B3D91CE3F.pdf ─────────┬──────────────────────────────────────────────── 2026-07-23 17:14│*ST益通(300430):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立威特”)及实际控制人梁学贤、梁凯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79,802,4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22%。累计被冻结股份 69,81 3,771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87.48%,占公司总股本25.57%;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 5,2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6 .58%,占公司总股本 1.92%。如后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法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不排除该部分冻结股份未来将被司法处置,可 能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到公 司控股股东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立威特”)及实际控制人梁凯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被冻结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梁凯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是 是 持股数量(万股) 5,120.98 1,013.7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75% 3.7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及资本公积转增 是否存在减持限制或其他权利限制 3,745.98 万股被冻结 1,013.76万股被冻结 980万股被质押 2、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本次冻结股份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 冻结股份来 是否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 原因 称 数量 比例 股本 源 为 请 (万股) 比例 限售 人 股 立威特 980 19.14% 3.59% 首次公开发 否 2026/7/ 2029/7/ 北京市 司法再冻 行及 21 20 大 结 资本公积转 兴区人 增 民 395 7.71% 1.45% 法院 司法冻结 合计 1375 26.85% 5.04% 3、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本次轮候冻结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冻结股份来源 是否 委托日 冻结申请人 原因 称 股份 比例 本 为 期 数量(万股) 比例 限售 股 立威特 425 8.30% 1.56% 首次公开发行 否 2026/7/ 北京市大兴 轮候冻 及 21 区 结 梁凯 100 9.86% 0.37% 资本公积转增 人民法院 合计 525 8.56% 1.92% 4、股份累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数量 记数量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立威特 51,209,771 18.75% 51,209,771 0 100% 18.75% 梁学贤 18,455,040 6.76% 8,466,400 0 45.88% 3.10% 梁 凯 10,137,600 3.71% 10,137,600 0 100.00% 3.71% 合 计 79,802,411 29.22% 69,813,771 0 87.48% 25.57%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轮候 累计被标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冻结数量 记数量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立威特 51,209,771 18.75% 4,250,000 0 8.30% 1.56% 梁学贤 18,455,040 6.76% 0 0 0 0 梁 凯 10,137,600 3.71% 1,000,000 0 9.86% 0.37% 合 计 79,802,411 29.22% 5,250,000 0 6.58% 1.92% 二、其他说明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立威特及实际控制人梁学贤、梁凯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79,802,4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22%。累计被冻结股份69,813,77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87.48%,占公司总股本 25.57%;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 5,250,00 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6.58%,占公司总股本1.92%。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总 数和公司股本总数比例较高,如后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法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不排除该部分冻结股份未来将被司法处置,可 能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若已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动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该等减持非出于股东 主观意愿。因法院强制执行引发的被动减持,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 后续进展,并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股份冻结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 变化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7433b834-8b8d-4655-ae82-52bf9d012a8f.PDF ─────────┬──────────────────────────────────────────────── 2026-07-03 18:47│*ST益通(30043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 5%以上的股份存在平仓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到公 司控股股东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立威特”)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被冻结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是 持股数量(万股) 5,120.9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7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及资本公积转增 是否存在减持限制或其他权利限制 980万股存在质押 3245.98万股被冻结 2、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冻结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份 是否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 原因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来源 为限 请人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北京立威特 500 9.76% 1.83% 首次公开 否 2026/7/2 2029/6/30 重庆自 司法 投资有限责 发行及资 由贸易 冻结 任公司 本公积转 试验区 增 人民法 院 合计 500 9.76% 1.83% 3、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数量(万股) 5,120.98 持股比例 18.75% 累计被冻结数量(万股) 3745.98 累计被标记数量(万股) 0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3.15%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72% 二、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冻结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未来,若已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 可能引发立威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被动减持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104802db-373d-417e-8254-f336807fd7e4.PDF ─────────┬──────────────────────────────────────────────── 2026-07-02 18:54│*ST益通(300430):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处置标的为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立威特”)持有的公司1,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35.15%,占公司总股本的 6.59%。 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过户登记,立威特持股将减少至 3,3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降至 12.16%,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 东。 2、立威特及梁学贤、梁凯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980.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3%。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 完成过户登记,立威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将减少至 6,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63%。本次拍卖完成后,立威特仍为公司 控股股东,梁学贤、梁凯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司法处置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需经过 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且可能涉及流拍的情况,最终是否完成拍卖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股份拟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查询公开网络信息获悉,法院将于 2026年 7月 20日 10时至 7月21日 10时止(延时除外)、2026年 7月 27日 10时至 7月 28日 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立威特持有的公司 1,800万股股份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 1、本次股份拟拍卖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控 持股数 占公司股本比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是否存在减持限制 称 人 量 重 立威特 是 7,980.2 18.75% 首次公开发行及资本公积转 3,246万股处于冻结状 4 增 态 380万股处于质押状态 2、本次股份拟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 本次拟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拟被拍卖 是否 拟拍卖起始日 拟拍卖截止日 拍卖人 原因 称 拍 股 总 股 为 卖股份 份比例 股本比 份来源 限售 例 股 立威特 1,400 27.34% 5.13% 首次公开 否 2026年 7月 20日 2026年 7月 21日 重庆自由 司法执 发 10时 10时 贸 行 行及资本 (延时除外) 易试验区 400 7.81% 1.46% 公 2026年 7月 27日 2026年 7月 28日 人 积转增 10时 10时 民法院 (延时除外) 合计 1,800 35.15% 6.59% 注:有关本次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3、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立威特除本次所持公司 1,800万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外,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立威特持有公司股份 5,120.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若本次司法拍卖成 交并过户登记,立威特持股将减少至至 3,3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降至 12.16%,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立威特及梁学贤、梁凯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980.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3%。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 完成过户登记,立威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将减少至 6,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63%。本次拍卖完成后,立威特仍为公司 控股股东,梁学贤、梁凯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司法处置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立威特持有公司股份 7,980.24万股,其中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的为 3,246万股,处于质押状态的为 380万 股,合计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为 3,626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70.81%。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需经过 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且可能涉及流拍的情况,最终是否完成拍卖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备查文件 《拍卖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4f9a0254-7c65-4bbe-92e8-d9e00e3829fc.PDF ─────────┬──────────────────────────────────────────────── 2026-06-25 19:40│*ST益通(30043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及第 9.4条的相关规定,自 2026年 5月 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 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第 10.4.4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 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与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因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 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股票交 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因 2025年度信永中和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四)项 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二、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针对公司 2025年度审计中涉及的有关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已进行深刻反思与全面复盘。为切实消除相关风险 隐患,公司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有关缺陷事项逐一落实整改,全力争取尽早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风险警示。截至目前 ,公司已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内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6 年 4月末至 5月,公司正式成立内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统筹推进各项整改事项。整改过程中,领导 小组系统梳理内控流程薄弱环节,逐项明确整改标准;同时积极与中介机构、监管机构保持沟通,主动汇报整改进展。在此基础上, 领导小组围绕内控体系完善、财务基础夯实、合规管理提升三大方向,制定系统性整改方案。 2、遴选专业第三方审计机构,启动自查整改核查 2026 年 6月,为进一步确保整改结果的客观性与权威性,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提议,公司拟独立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开展专项整改工作。为此,公司启动了公开招募程序,由审计委员会负责遴选符合条件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对多家候选机构进行了全面沟通与资质审核,重点考察其项目经验、团队配置、行业声誉及与整改工作的 适配度。经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遴选公司自查整改项目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综合评估与审慎决 策,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自查整改工作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公司推进相关事项的规范落实。 后续,公司将积极配合该第三方专项审计机构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过程规范、透明,整改结果真实、有效。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条、第 10.4.4条的规定,在股 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个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和提示相关 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e76387c0-468d-463c-9185-730b0a6e122a.PDF ─────────┬──────────────────────────────────────────────── 2026-06-25 19:40│*ST益通(300430):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及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一、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情况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 2026 年 6月 26 日任期届满。鉴于相关换届工作 尚在筹备中,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并按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王福清先生的任期将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届满,且连任时间将满六年。鉴于目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共计 9名,其 中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王福清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尚未完成,王福清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5de8350e-176c-4803-a15a-ca93852bef8c.PDF ─────────┬──────────────────────────────────────────────── 2026-06-24 20:18│*ST益通(300430):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聘任自查整改中介机构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 条及第 9.4 条的相关规定,自 2026 年 5月 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2、为切实推进公司自查整改工作的有效落实,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独立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开展专项工作。为 此,公司启动了公开招募程序,审计委员会遴选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对多家候选机构进行了全面沟通与资质审核, 重点考察其项目经验、团队配置、行业声誉及整改工作适配度。经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遴选公司自查 整改项目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综合评估与审慎决策,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自查整改工作的 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公司推进相关事项的规范落实。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 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4年 12月31 日,中兴华合伙人199人,注册会计师1,0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22人。 中兴华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203,338.19万元(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54,719.65万元(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33,22 0.05万元(经审计)。 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69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 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 49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人次、纪律处分 2 人次 。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开展自 查整改工作。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e29f56f0-cad8-438f-9c7c-002a9acc73cd.PDF ─────────┬──────────────────────────────────────────────── 2026-06-22 19:14│*ST益通(30043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实际控制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公 │告 ─────────┴──────────────────────────────────────────────── 特别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 5%以上的股份存在平仓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到公 司控股股东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立威特”)及实际控制人梁学贤、梁凯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 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被冻结前股东持股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当前持股股份 是否存在减持限制或其他权利 /实控人及其一 (股) 股本比例 来源 限制 致行动人 立威特 是 51,209,771 18.75% 首次公开发行 26,320,000股被冻结 及资本公积转 15,940,000股存在质押 梁学贤 是 18,455,040 6.76% 增 梁 凯 是 10,137,600 3.71% 7,603,200股为高管锁定股 2、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本次冻结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份来 是否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原因 称 股 持 总 源 为 份数量 股份比 股本比 限售 例 例 股 立威特 6,140,00 11.99% 2.25% 首次公开发 否 2026-06- 2029-06-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 司法再冻 0 行 17 16 法院 结 89,771 0.18% 0.03% 及资本公积 否 2026-06- 2029-06-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 司法冻结 转增 16 15 法院 梁学贤 466,400 2.53% 0.17% 否 2026-06- 2029-06-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 司法冻结 16 15 法院 8,000,00 43.35% 2.93% 否 2026-06- 2029-06-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 司法冻结 0 17 16 法院 梁 凯 10,137,6 100.00 3.71% 是[1] 2026-06- 2029-06-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 司法冻结 00 % 16 15 法院 注:上述被司法再冻结的股份为前期已质押股份。[1]梁凯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10,137,600股,其中 7,603,200股为高管锁定股。 3、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等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结数 累计被标记数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称 例 量 量 例 立威特 51,209,77 18.75% 3,245,9771 0 63.39% 11.89% 1 梁学贤 18,455,04 6.76% 8,466,400 0 45.88% 3.10% 0 梁 凯 10,137,60 3.71% 10,137,600 0 100.00% 3.71% 0 合 计 79,802,41 29.22% 51,063,771 0 63.99% 18.70% 1 二、关于实际控制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 公司近日获悉,受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影响,实际控制人梁学贤先生、梁凯先生已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限制消费令》基本情况 (1)执行案号:(2026)京 0108执 17412号 (2)申请执行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被执行人:梁学贤、梁凯 (4)限制消费依据:因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采取限制消费 措施。 (5)生效与解除条件:限制消费措施自限制消费令发出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解除。如你因生活必 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2、被限制消费情况原因 本次限制消费措施源于立威特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之间的股份质押业务,涉及质押 股份 614万股,梁学贤、梁凯作为立威特的实际控制人,因相关还款义务尚未完全履行而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目前,立威特正积极 与中关村担保沟通,推进该事项的妥善解决。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司法冻结系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所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形。 2、目前,公司日常运营及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股份冻结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 更。后续,若已冻结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导致立威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动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97be63fa-23b7-40c8-8feb-f8089bab9ecb.PDF ─────────┬──────────────────────────────────────────────── 2026-06-12 18:12│*ST益通(30043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 5%以上的股份存在平仓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到公 司控股股东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立威特”)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被冻结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是 持股数量(万股) 5,120.9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7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及资本公积转增 是否存在减持限制或其他权利限制 3,913万股存在质押 2、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冻结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份 是否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 原因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来源 为限 请人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北京立威 519 10.13% 1.90% 首次公开 否 2026/6/11 2029/6/10 重庆市 司法再 特投资有 发行及资 渝中区 冻结 限责任公 304 5.94% 1.11% 本公积转 人民法 司法冻 司 增 院 结 合计 823 16.07% 3.01% 注:上述被司法再冻结的股份为前期已质押股份。 3、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数量(万股) 5,120.98 持股比例 18.75% 累计被冻结数量(万股) 2,632.00 累计被标记数量(万股) 0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1.40%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64% 二、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冻结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未来,若已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 可能引发立威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被动减持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8cdae45-01b5-44c4-8124-04db60bacbb7.PDF ─────────┬──────────────────────────────────────────────── 2026-05-30 00:00│*ST益通(30043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及第 9.4条的相关规定,自 2026年 5月 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 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第 10.4.4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 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与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因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 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股票交 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因 2025年度信永中和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四)项 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二、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针对公司 2025年度审计中涉及的有关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已进行深刻反思与全面复盘。为切实消除相关风险 隐患,公司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有关缺陷事项逐一落实整改,全力争取尽早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风险警示。截至目前 ,公司已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成立整改专项小组,压实主体责任。公司于 2026年 4月末正式成立内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目前,小组 正在拟定详细的整改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具体事项的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2、系统性制定方案,强化多方沟通。公司正加紧研究并系统性制定整改方案,重点围绕内控体系完善、财务基础强化、合规管 理提升等核心方向展开。在推进过程中,公司已建立与中介机构、监管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后续将严格按照规定,根据整改进展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统筹整改与经营,夯实发展基础。在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的同时,公司管理层正集中精力抓好日常经营工作,积极对接客户订 单、保障供应链稳定、合理控制成本费用,努力夯实企业持续发展的业务基础。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条、第 10.4.4条的规定,在股 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个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和提示相关 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 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171a671a-d9ad-4c0e-96d1-4c091189e6d4.PDF ─────────┬──────────────────────────────────────────────── 2026-05-21 19:26│*ST益通(30043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30 日以公告形式发 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的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凯先生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 27 号6 层会议室。 (六)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67 人,代表股份 90,413,3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1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87,866,0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7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0 人,代表股份 2,547,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29%。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0 人,代表股份3,17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2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745,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52%;反对1,5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45%;弃权 7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412%;反对 1,595,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710%;弃权 7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78%。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744,6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44%;反对1,59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57%;弃权 7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160%;反对 1,596,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057%;弃权 7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83%。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754,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51%;反对1,6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19%;弃权 3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217%;反对 1,620,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525%;弃权 3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58%。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749,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95%;反对1,6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42%;弃权 4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4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610%;反对 1,622,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187%;弃权 4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04%。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731,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99%;反对1,5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38%;弃权 11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032%;反对 1,567,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981%;弃权 11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8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691,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51%;反对1,6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05%;弃权 1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270%;反对 1,609,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279%;弃权 1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51%。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80,2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64%;反对1,6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33%;弃权 12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020%;反对 1,634,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905%;弃权 12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75%。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92,5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99%;反对1,6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37%;弃权 1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381%;反对 1,634,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126%;弃权 1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93%。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指派穆铁虎律师、郑玲玲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 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ad6459f-7fe5-4904-a82b-db320c55af10.PDF ─────────┬──────────────────────────────────────────────── 2026-05-21 19:26│*ST益通(300430):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指派穆铁虎律师、郑玲玲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并对本次股东会会议的相关事项依法进 行见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现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 司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依法出具并提供如下见证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司已经依法依规及时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议案也已充分披露。 经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实际召开符合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查验,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17 名,代表股份87,866,0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1798%。其中,参 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人数为 10人, 代表股份 626,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293%。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本次股东会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0人,代表股份 2,547,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329%。其中,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人数 250人,代表股份 2,547,3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329%。 综上,合计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人数为 267名,代表股份 90,413,3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1128%。其中,参加投 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人数为 260人,代 表股份 3,173,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622%。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会议。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议案进行 审议、表决。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见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投票表决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就议案内容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本次股东会会议没有对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 经见证,本所律师现确认如下表决结果: (一)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745,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552%;反对 1,5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645%;弃权 7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412%; 反对 1,59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710%; 弃权 7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78%。 (二)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744,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544%;反对 1,59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657%;弃权 7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160%; 反对 1,59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057%; 弃权 7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83%。 (三)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754,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51%;反对 1,6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919%;弃权 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217%; 反对 1,6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525%; 弃权 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58%。 (四)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749,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595%;反对 1,6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942%;弃权 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610%; 反对 1,6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187%; 弃权 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04%。 (五)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731,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399%;反对 1,5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338%;弃权 1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032%; 反对 1,56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81%; 弃权 1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87%。 (六)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691,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51%;反对 1,6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05%;弃权 1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270%; 反对 1,60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279%; 弃权 1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51%。 (七)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080,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864%;反对 1,6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2433%;弃权 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020%; 反对 1,63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905%; 弃权 1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75%。 (八)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092,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99%;反对 1,63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2437%;弃权 1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381%; 反对 1,6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126%; 弃权 1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93%。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49ae6721-ce34-47e3-8ab0-f9d3aa4da657.PDF ─────────┬──────────────────────────────────────────────── 2026-05-13 18:42│*ST益通(30043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 5%以上的股份存在平仓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到公 司控股股东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立威特”)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被冻结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是 持股数量(万股) 5,120.9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7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及资本公积转增 是否存在减持限制或其他权利限制 3,513万股存在质押 2、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冻结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份 是否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请 原因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来源 为限 人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北京立威 1,400 27.34% 5.13% 首次公开 否 2026/5/12 2029/5/11 重庆自由 司法再 特投资有 发行及资 贸易试验 冻结 限责任公 400 7.81% 1.46% 本公积转 区人民法 司法冻 司 增 院 结 合计 1,800 35.15% 6.59% 注:上述被司法再冻结的股份为前期已质押股份。 3、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数量(股) 51,209,771 持股比例 18.75%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18,000,000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0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5.15%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59% 二、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冻结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未来,若已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 可能引发立威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被动减持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d6fffadc-25de-4612-9405-5a1ce82c4a9f.PDF ─────────┬──────────────────────────────────────────────── 2026-05-11 19:36│*ST益通(30043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证券代码:300430;证券简称:*ST益通 )股票于 2026年 5月 7日、2026年 5月 8日、2026年 5月 11日连续 3个交易日累计偏离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现场等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条及第 9.4 条的相关规 定,自 2026 年 5月 6 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面对上述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已迅速启动专项整改工作。目前,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研究并推进 整改方案的设计与论证,围绕内控体系完善、财务基础强化、合规管理提升等方向开展前期工作。全体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已 统一思想,团结一致,全力以赴投入风险化解工作。公司董事及高管团队保持与中介机构、监管部门的密切沟通,后续将根据整改进 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尽管公司短期内在财务及内控层面遇到阶段性困难,但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仍保持正常运营,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核 心团队稳定,客户及供应商关系基本平稳,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管理层正集中精力抓好日常运 营,积极对接客户订单、保障供应链稳定、控制成本费用,努力夯实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业务基础。 3、除已披露的公告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未披露的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一季度报告》等公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四)项 、第 10.3.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5月 6日起被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诚益通 ”变更为“*ST 益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f50458f7-32dc-4eb2-bfbf-b642a01be957.PDF ─────────┬──────────────────────────────────────────────── 2026-05-08 19:44│*ST益通(300430):2026-027 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 重要风险提示: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以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 9.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 自 2026年 5月 6日开市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诚益通”变更为“*ST益通”,证券代码仍为 “3004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 5月 6日、2026年 5月 7日、2026年 5月 8日)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5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现场等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截止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亦 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10.3.1条相关规定,自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前被冠以* ST标识。针对本次审计意见所涉相关 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全面推进专项整改工作,多措并举积极化解相关不利影响:一是持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内控 治理架构,重点强化资金管理、重大合同管控等关键业务环节的内控监督与常态化核查,拓宽内部审计监督覆盖面、加大监督深度; 二是持续夯实财务会计基础管理,严格恪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健全财务内部复核审核机制,常态化开展财务人员专业素养与业 务能力培训,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三是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加强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常态化学习培训 ,健全内外部重大信息传递与沟通机制,全面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与合规运营水平,切实维护公司经营稳定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除已披露的公告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未披露的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一季度报告》等公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四)项 、第 10.3.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诚益通”变更为“*ST益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a331237-1bf0-4f0a-a68a-7b6de37cb6fa.PDF ─────────┬──────────────────────────────────────────────── 2026-05-07 19:14│*ST益通(30043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证券代码:300430;证券简称:*ST益通)股票于 2026年 5月 6日、2026年 5月 7日连续2个交易日累计偏离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现场等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亦 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10.3.1条相关规定,自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前被冠以* ST标识。针对本次审计意见所涉相关 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全面推进专项整改工作,多措并举积极化解相关不利影响:一是持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内控 治理架构,重点强化资金管理、重大合同管控等关键业务环节的内控监督与常态化核查,拓宽内部审计监督覆盖面、加大监督深度; 二是持续夯实财务会计基础管理,严格恪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健全财务内部复核审核机制,常态化开展财务人员专业素养与业 务能力培训,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三是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加强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常态化学习培训 ,健全内外部重大信息传递与沟通机制,全面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与合规运营水平,切实维护公司经营稳定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除已披露的公告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未披露的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一季度报告》等公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四)项 、第 10.3.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4月 30日起被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诚益通”变更为“*ST 益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5a95fe5b-a8f8-497f-a244-2228de366191.PDF ─────────┬──────────────────────────────────────────────── 2026-04-30 17:07│诚益通(30043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诚益通(30043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219f992-fca7-437d-9e5f-eb5061d2aa8a.pdf ─────────┬──────────────────────────────────────────────── 2026-04-30 17:07│诚益通(300430):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1) ─────────┴────────────────────────────────────────────────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对公司 2025年度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 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审计委员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1、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相 关专项说明。我们尊重审计机构基于专业判断所出具的财务报表无法表示意见及内部控制否定意见。上述审计意见严格遵循了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2、针对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涉及的事项,我们将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解决相关问题,更好 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诚益通”)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 否定意见的 2025年度审计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5]0011011185号)和 》(大华内字[2025]0011000135)。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概述 (一)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根据信永中和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如下: (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根据信永中和所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如下: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高度重视上述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对公司造成 的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相关风险因素,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如下 : 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健全内控管理体系,优化财务报告及相关业务流程设计,确保内部 控制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强化对资金管理、重大合同等关键业务环节的内控监督与检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拓宽 审计监督范围、提升监督深度,及时识别并整改内部控制缺陷,保障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公司将进一步夯实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提升财务核算质量与信息披露水平。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统一财 务业务标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强化财务内部审核,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反映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加强财务人员 专业培训与持续教育,提升业务能力与执业素养;认真总结财务基础管理中的经验与不足,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持续提高会计信息质 量,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允。 公司将督促管理层加大对相关欠款方的沟通与催收力度,综合运用各类可行措施,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权益,督促相关 方尽快偿还欠款,保障应收款项及时足额回收,切实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全体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特此说明。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0fb8d20-f721-43de-971c-3a5e8e197982.pdf ─────────┬──────────────────────────────────────────────── 2026-04-30 00:23│诚益通(30043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 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0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等。 8、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 27 号 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信及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6.00 《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6。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全部议案。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9:00-16: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 27 号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签字的复印件等资料,于会议召开前 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金婷、张娜 电话:010-61258926 传真:010-61258926 电子邮箱:245250482@qq.com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27号 邮编:102600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并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现场签到。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98ddc7d-dfca-4c62-9c81-57a68c3ef49c.PDF ─────────┬──────────────────────────────────────────────── 2026-04-30 00:22│诚益通(30043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9,369,389.74 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5,762,267.28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97,530,788.94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 5,021,620.43 元。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19,113,331.72 15,025,125.2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79,369,389.74 96,548,437.45 170,081,900.87 研发投入(元) 85,837,842.47 89,667,401.54 73,504,683.3 营业收入(元) 470,374,334.92 958,124,441.96 1,175,510,911.0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97,530,788.9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021,620.4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34,138,457.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04,246,350.47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34,138,457.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249,009,927.3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9.56%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是 ?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2、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竞争态势及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资 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慎研究,拟定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本预案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811dee1-16ac-498f-962b-a36090d9ccff.PDF ─────────┬──────────────────────────────────────────────── 2026-04-30 00:22│诚益通(300430):2025年度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罗院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127 号)核准,公司向广州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龙之杰”)、北京诚益通博日鸿智能装备技 术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博日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博日鸿”)原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广州龙之 杰、北京博日鸿 100%股权,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77,900 股,发行价格 46.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08,76 6,626.00 元,扣除承销费、律师费、资产评估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 14,141,672.88 元后,剔除承销费用对应的增值税566,037.7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5,190,990.8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 字[2017]第 2-0002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 年 3 月 17 日,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银行 开设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用途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 20000001905700015689305 0 合 计 -- 0 --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1 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39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该笔资金已于20 24年4月22日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流动资金账户,并于2025年4月18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9,385.83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9,385.83万元,本年度使用金额 为0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5年4月23日,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至流 动资金,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等,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392.70万元全部转入流 动资金账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5月20日注销。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北京博日鸿100%股权”项目系公司投资并购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根据公司与北京博日鸿股东的相关支付安排,截至目前 暂未向其支付390万元股权转让款。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392.61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该项目尚未支付的上述股权转让尾款等款项,将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 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ae947d8-ad19-4188-993c-59119de7f666.PDF ─────────┬──────────────────────────────────────────────── 2026-04-30 00:22│诚益通(300430):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1) ─────────┴────────────────────────────────────────────────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对公司 2025年度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 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审计委员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1、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相 关专项说明。我们尊重审计机构基于专业判断所出具的财务报表无法表示意见及内部控制否定意见。上述审计意见严格遵循了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2、针对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涉及的事项,我们将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解决相关问题,更好 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诚益通”)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 否定意见的 2025年度审计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5]0011011185号)和 》(大华内字[2025]0011000135)。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概述 (一)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根据信永中和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如下: (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根据信永中和所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如下: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高度重视上述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对公司造 成的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相关风险因素,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如下 : 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健全内控管理体系,优化财务报告及相关业务流程设计,确保内部 控制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强化对资金管理、重大合同等关键业务环节的内控监督与检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拓宽 审计监督范围、提升监督深度,及时识别并整改内部控制缺陷,保障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公司将进一步夯实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提升财务核算质量与信息披露水平。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统一财 务业务标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强化财务内部审核,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反映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加强财务人员 专业培训与持续教育,提升业务能力与执业素养;认真总结财务基础管理中的经验与不足,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持续提高会计信息质 量,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允。 公司将督促管理层加大对相关欠款方的沟通与催收力度,综合运用各类可行措施,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权益,督促相关 方尽快偿还欠款,保障应收款项及时足额回收,切实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全体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特此说明。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47d5a8b-8c92-4f1e-a0a9-b0850aa7d35b.PDF ─────────┬──────────────────────────────────────────────── 2026-04-30 00:22│诚益通(300430):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 下: 一、2025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 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超过 700人。 (二)项目人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罗玉成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苗丽静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3家。 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冯光辉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9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于 2025年 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025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 中和为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5年度,信永中和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等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5年 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内部控制审计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 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8 月 26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由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 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审计工作中的相关事项提出了建 议。 (三)2025年 4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经审慎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资质条件合规有效。在对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的执业原则,执行了严格的审计程序,履行了审计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d9a354f-3a0a-4546-b9b0-ae7ab5341a27.PDF ─────────┬──────────────────────────────────────────────── 2026-04-30 00:22│诚益通(300430):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1) ─────────┴────────────────────────────────────────────────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审议公 司《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部分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具体情况如下: (1)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其中: 公司独立董事樊艳丽女士反对理由如下:公司董事樊艳丽女士无法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在审议该 议案的董事会上投反对票。无法保证的具体内容和原因是: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全程积极配合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 与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针对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内控审计报告为否 定意见的所涉事项,审计机构未提供更为详实的分析报告,且公司正予以详细自查并梳理基础事实,明确问题根源、影响范围及责任 主体,相关事项的确认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现阶段,本人仍在向公司管理层索取更多财务资料,基于目前所掌握的会计信息,无法 保证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人认可年审会计师所基于专业判断发表的审计意见,并将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 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按照整改计划尽快解决相关问题,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王福清先生弃权理由如下:公司董事王福清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在审议该 议案的董事会上投弃权票。无法保证的具体内容和原因是:本人全程积极配合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与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保 持沟通。针对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内控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的所涉事项,公司正 予以详细自查并梳理基础事实,明确问题根源、影响范围及责任主体,相关事项的确认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人作为外部非会计专 业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有关议案中的相关事实及财务数据,无法开展全面核查,不能就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作出客观判断。本着审慎履职原则,本人对本议案投弃权票。本人认可年审会计师所基于专业判断发表的审计意见,并将积极 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按照整改计划尽快解决相关问题,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胥云先生投同意票,并提出建议:公司董事胥云先生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在审议该 议案的董事会上投同意票。并提出如下意见:本人全程积极配合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与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依托 自身医药行业专业背景及独立审慎判断,结合管理层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本人基本认可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作为非会计专 业人士,本人认可年审会计师所基于专业判断发表的审计意见。鉴于公司已提出整改计划,希望针对本次非标审计意见相关事项给予 公司充分的核查梳理与整改完善空间,推动问题逐项查清、闭环整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立足全体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考量, 若公司年报无法按期披露,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兼顾公司千余名在职员工的切身利益,本人同意将 2025年度报告提 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披露。 (2)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8 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 其中: 独立董事樊艳丽女士投反对票:公司董事樊艳丽女士无法保证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的具 体内容和原因是: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全程积极配合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与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针对 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内控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的所涉事项,审计机构未提供更为 详实的分析报告,且公司正予以详细自查并梳理基础事实,明确问题根源、影响范围及责任主体,相关事项的确认仍存在较大不确定 性。由于 2025年度财务报告数据涉及到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期初数,本人认为无法保证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本人认可年审会计师所基于专业判断发表的审计意见,并将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按照整改计 划尽快解决相关问题,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胥云先生投同意票,并提出建议:公司董事胥云先生保证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提出如 下意见:本人全程积极配合并与管理层保持沟通,依托自身医药行业专业背景及独立审慎判断,结合管理层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本人 基本认可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立足全体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考量;同时兼顾公司千余名在职 员工的切身利益,本人同意将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披露。 独立董事王福清先生投同意票,并提出建议:公司董事王福清先生保证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提 出如下意见:本人全程积极配合并与管理层保持沟通,依托自身医药行业专业背景及独立审慎判断,结合管理层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本人基本认可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特此说明。 董事:樊艳丽、胥云、王福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4893258-9d0d-412e-b0da-e44acc5718a0.PDF ─────────┬──────────────────────────────────────────────── 2026-04-30 00:22│诚益通(300430):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诚益通(300430):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bd4cda0-8396-439d-9421-755b355cdc21.PDF ─────────┬──────────────────────────────────────────────── 2026-04-30 00:22│诚益通(30043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 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津贴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及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非独立董事人 员的薪酬结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薪酬总额的 50%;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7万元(税前);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结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薪酬总额的 50%。 四、其他事项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岗位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及部分绩效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薪 酬均为税前薪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d11c3c5-9f79-485d-82e4-59e6ecff748e.PDF ─────────┬──────────────────────────────────────────────── 2026-04-30 00:22│诚益通(300430):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 下: 一、2025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 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超过 700人。 (二)项目人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罗玉成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苗丽静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3家。 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冯光辉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9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于 2025年 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025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 9 月 12日,公司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 和为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5年度,信永中和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等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5年 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内部控制审计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 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8 月 26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由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 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审计工作中的相关事项提出了建 议。 (三)2025年 4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经审慎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资质条件合规有效。在对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的执业原则,执行了严格的审计程序,履行了审计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c04a457-038c-4c81-9ab3-76737d8a698b.pdf ─────────┬──────────────────────────────────────────────── 2026-04-30 00:22│诚益通(30043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和股东赋予 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公司业务稳定经营与持续发展。现将 2 025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工作概况 1、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编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1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04月 1、《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 23 日 2、《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0、《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项 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11、《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12、《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6、《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18、《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提请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20、《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08月 1、《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十二次会议 26 日 2、《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10月 《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29 日 2、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共召开2次会议,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召集人职责,并严格按照股东 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具体内容如下: 编号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1 2024年度股东会 2025年5月15 1、《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日 2、《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7、《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项 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8、《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 2025年第一次临 2025年9月12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时股东会 日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公司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和提名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战 略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2025年度,战略委员会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的制定 ,为公司发展方向提供专业建议,有效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核与监督职能,对相关会议及信息披露文件 进行认真核查,并与财务部门、中介机构保持充分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管理 层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预审、审计计划及进度安排进行沟通,共同讨论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 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3)薪酬和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及股权结构等情况 ,向董事会提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配置建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意见,审核股权激励计划考 核期内激励对象的考核评定情况,有效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 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有效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了独立监督、专业研判、建言献策作 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4、完成监事会改革,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新《公司法》及监管要求,顺利完成监事会改革工作,不再设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 规定的原监事会职权,系统性精简监督体系、优化治理结构。同时,公司结合最新监管制度要求,深化内控体系建设,完成了公司治 理制度的全面梳理与修订,报告期内共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5项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 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保持高度一致,建立了更加科学严谨的组织构架,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 、有效制衡的企业治理体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8d750b1-1bec-490b-a527-974e3eb40a24.PDF ─────────┬──────────────────────────────────────────────── 2026-04-30 00:22│诚益通(300430):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2) ─────────┴────────────────────────────────────────────────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诚益通”)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 5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6BJAA5B0420)和否定意见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XYZH/2026BJAA5B0421)。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概述 (一)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根据信永中和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如下: 1.无法核实重大报表科目调整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信永中和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诚益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提供的未审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差异,其中,2026年 4月 27日 提供的用于披露的未审合并财务报表与其于 2026 年 2 月提供的未审合并财务报表相比,管理层将 2025 年12月 31日资产总额调减 65,124.96万元、负债总额调增 29,122.84万元、净资产调减 94,247.80万元;将 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调减 43,719.00万元、营业 总成本调减 24,385.43万元、资产减值损失调增 73,143.81万元、所得税等费用项目调增1,781.56万元、净利润调减 94,258.94万元 ,管理层调整后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7,936.94万元。 由于上述调整事项涉及提前确认收入、长期资产减值、大额费用跨期等事项,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广泛,且金额重大,信永中和 所无法就诚益通相关调整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调整金额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执行其他替代程序以确定诚 益通调整后的 2025年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期初数审计范围受限 信永中和所在对诚益通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对期初余额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由于本报告二、(一)所述,诚益通 未审财务报表调整项目广泛且金额重大,信永中和所未能实施全部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信永中和所 无法确定诚益通财务报表期初数已恰当核算、列报与披露。 3.无法核实长期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 信永中和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诚益通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5年末较年初增加 20,022.48万元,信永 中和所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核实购置资产的相关合同是否履行及已入账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 (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根据信永中和所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如下: 1.重大报表项目调整 信永中和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诚益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提供的未审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差异,其中,2026年 4月 27日 提供的用于披露的未审合并财务报表与其于 2026 年 2 月提供的未审合并财务报表相比,管理层将 2025 年12月 31日资产总额调减 65,124.96万元、负债总额调增 29,122.84万元、净资产调减 94,247.80万元;将 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调减 43,719.00万元、营业 总成本调减 24,385.43万元、资产减值损失调增 73,143.81万元、所得税等费用项目调增1,781.56万元、净利润调减 94,258.94万元 ,管理层调整后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7,936.94万元。 上述调整事项涉及提前确认收入、长期资产减值、大额费用跨期等事项,反映出诚益通与收入核算管理、资产减值管理、费用管 理等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2.供应商与工程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信永中和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诚益通存在预付大额资金又退回的情况,以及在供应商结算、工程立项、招标、工程建设进度的 监控、工程验收等环节的内部控制流程未得到有效运行,诚益通与供应商管理、工程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诚益通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诚益通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诚益通 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中,信永中和所 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二、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由于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信永中和所无法确定相关事项对 2025年度诚益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高度重视上述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对公司造 成的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相关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为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健全内控体系,优化财务报告及相关业务流程设计,确保内控制度完善且有效 执行;强化对资金管理、重大合同等重要业务活动的内控监督与检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提升审计监督的广度与深度, 及时发现并纠正内控缺陷,保障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2、进一步夯实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提升财务核算质量与信息披露水平。严格遵循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监管要求,统一财务业务 标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强化财务内部审核,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反映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加强财务人员专业培 训与持续教育,提升业务能力与职业素养;认真总结财务基础管理中的经验与不足,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持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 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允。 3、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规范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 培训,确保其真正掌握各项制度的内容、实质及操作规范要求,特别是在实际执行中强化督导检查,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 善并加强内外部重大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相关主体在重大事项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同时,加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0731a1a-b6af-4d80-8452-c04892b704d8.PDF ─────────┬──────────────────────────────────────────────── 2026-04-30 00:22│诚益通(30043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诚益通(30043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c3c81fa-5460-4645-a4fb-3f4a5207b3f7.PDF ─────────┬──────────────────────────────────────────────── 2026-04-30 00:22│诚益通(300430):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 年末的各类 存货、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 的可回收性,以及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与分析。基于管理层对市场情 况及交易近况的研判,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 2025 年年末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705,861,963.86 元。其中: 类别 项目 本期计提的金额(元) 占 202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 信用减 长期应收款 -1,419.79 0.00% 值损失 应收账款 -27,341,356.78 2.99% 其他应收款 1,766,654.89 -0.19% 应收票据 0.00 0.00% 资产减 存货 513,222,368.67 -56.04% 值损失 合同资产 -1,908,752.94 0.21% 商誉 220,124,469.81 -24.04% 合 计 705,861,963.86 -77.07%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705,861,963.86 元,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共计 705,861,963.86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坏账准备的方法 (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除单项认定的应收款项,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本公司应收票据组合包括商业承兑汇票,该部分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预期信用损失率按 照应收账款组合确定。 应收账款组合 1: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 2:合并范围内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 ,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直接用于出 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 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三)商誉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 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 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4355c28-d59f-4a11-84a2-2140a3bf0894.PDF ─────────┬──────────────────────────────────────────────── 2026-04-30 00:22│诚益通(30043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增减变动 营业收入 470,374,334.92 958,124,441.96 -50.91% 营业利润 -865,429,071.78 92,605,520.87 -1034.53% 利润总额 -866,847,047.56 92,568,410.61 -1036.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9,369,389.74 96,548,437.45 -1010.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22 0.36 -994.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49.26% 4.05% -53.31%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增减变动 总 资 产 3,160,883,273.19 3,577,825,097.29 -11.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340,527,366.16 2,232,069,998.40 -39.94% 股 本 273,046,796.00 273,046,796.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91 8.17 -39.90% 主要经营数据分析: 2025年,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在结构调整中稳步前行,下游行业在政策引导下加速转型升级,市场需求分化,竞争加剧 。与此同时,在本年度,公司全面开展了经营数据梳理与资产清查评估工作,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实际经营现状,本着稳健审慎的原 则,对全年经营成果与各类资产价值进行了系统性复盘与研判。针对在手项目的履约进度及落地条件逐项核查,部分项目暂未达到收 入确认标准,故未纳入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时,公司对库存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结合市场行情与变现能力综合测算,计提了更为充 分的存货跌价准备。此外,结合相关资产组未来盈利能力的变化,公司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确认了相应的商誉减值损失。受上 述因素影响,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0亿元,同比下降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9亿元,同比下降1011%。截 至报告期末,总资产规模达到31.61亿元,同比下降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到13.41亿元,同比下降40%。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资产及负债状况 2025年末 2025年初 比重增 同比变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减 动 货币资金 255,344,285.63 8.08% 358,761,920.13 10.03% -1.95% -28.83% 应收账款 523,275,658.59 16.55% 759,138,216.08 21.22% -4.67% -31.07% 合同资产 6,597,008.37 0.21% 30,850,365.09 0.86% -0.65% -78.62% 存货 596,385,615.39 18.87% 556,226,345.69 15.55% 3.32% 7.22% 投资性房地产 197,809,008.02 6.26% 199,021,048.08 5.56% 0.70% -0.61%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767,440,527.08 24.28% 757,117,266.96 21.16% 3.12% 1.36% 在建工程 22,808,688.94 0.72% 51,049,762.19 1.43% -0.71% -55.32% 使用权资产 2,528,789.54 0.08% 518,314.20 0.01% 0.07% 387.89% 短期借款 519,665,992.81 16.44% 423,139,468.33 11.83% 4.61% 22.81% 合同负债 322,066,505.59 10.19% 44,064,210.04 1.23% 8.96% 630.90% 长期借款 110,990,677.96 3.51% 151,877,118.64 4.24% -0.73% -26.92% 租赁负债 1,520,282.60 0.05% 199,380.35 0.01% 0.04% 662.50% 主要科目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同比下降31.07%、合同资产同比下降78.62%,主要系营业收入调减所致;在建工程同比下降55.32%,主要系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使用权资产同比增长387.89%、租赁负债同比增长662.50%,主要系厂房租赁金额增加所致;合同负 债同比增长630.90%,主要因收入调减,部分款项转回确认为预收款项。 2、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增减变动 股 本 273,046,796.00 273,046,796.00 0.00% 资本公积 914,212,828.85 914,212,828.85 0.00% 盈余公积 57,843,036.19 57,843,036.19 0.00% 未分配利润 97,530,788.94 989,187,284.26 -90.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40,527,366.16 2,232,069,998.40 -39.94% 少数股东权益 -34,199,302.88 2,246,191.50 -1622.5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06,328,063.28 2,234,316,189.90 -41.53% 主要科目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减少90.14%、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622.55%,主要系本年度利润减少所致。 3、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增减变动 营业收入 470,374,334.92 958,124,441.96 -50.91% 营业成本 337,638,816.03 560,818,128.14 -39.80% 税金及附加 10,886,753.36 8,437,186.87 29.03% 销售费用 112,225,168.95 97,844,517.02 14.70% 管理费用 90,457,529.10 78,606,093.23 15.08% 研发费用 85,837,842.47 89,667,401.54 -4.27% 财务费用 26,269,066.92 19,860,199.75 32.27% 主要科目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0.91%、营业成本同比下降39.80%,主要系营业收入调减,营业成本相应调减所致。财务费用同比 增长32.27%,主要系银行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4、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增减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444,378.17 231,009,966.21 -53.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919,780.28 -106,549,854.39 -100.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69,921.49 -6,365,811.70 253.47% 主要科目变动情况如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3.92%,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同比下降100.77%,主要系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同比增长253.47%,主要系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的资金增加所致。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150b7d8-756f-419c-a5c9-0e4210e209ec.PDF ─────────┬──────────────────────────────────────────────── 2026-04-30 00:22│诚益通(30043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 部”)发布的财会〔2025〕32 号文件相关要求作出的相应调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变更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并规定自 2026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为确保公司会计核算与最新会计准则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从 2026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196aecb-c5af-4f4c-93e4-9b524cf47d29.PDF ─────────┬──────────────────────────────────────────────── 2026-04-30 00:22│诚益通(300430):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评估机构 评估师 评估报告编号 评估价值类型 评估结果 广州龙之杰科技 北京卓信大华资 鹿飞、撖大刚 卓信大华评报字 资产预计未来现 预计未来现金流 集团有限公司 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6)第 8544 号 金流量的现值 量现值为 56,152.21 万元 北京诚益通博日 北京卓信大华资 鹿飞、撖大刚 卓信大华评报字 资产预计未来现 预计未来现金流 鸿智能装备技术 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6)第 8543 号 金流量的现值 量现值为 有限公司 3,136.98 万元 广州市施瑞医疗 北京卓信大华资 鹿飞、撖大刚 卓信大华评报字 资产预计未来现 预计未来现金流 科技有限公司 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6)第 8545 号 金流量的现值 量现值为 326.98 万元 广州市章和智能 北京卓信大华资 鹿飞、撖大刚 卓信大华评报字 资产预计未来现 预计未来现金流 科技有限公司 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6)第 8546 号 金流量的现值 量现值为 1,198.56 万元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备 是否计提减值 备 减值依据 备 注 注 注 广州龙之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减值迹象 是 专项评估报告 北京诚益通博日鸿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其他减值迹象 是 专项评估报告 广州市施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减值迹象 是 专项评估报告 广州市章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不存在减值迹象 否 专项评估报告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 资产组或 商誉分 分摊商誉原 称 定方法 资产组 摊方 值 组合的账 法 面金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78ab016-e7d9-4977-a0e3-1a4d134b5e72.PDF ─────────┬──────────────────────────────────────────────── 2026-04-30 00:21│诚益通(30043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诚益通(30043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9a07afb-63b2-47d6-9ff5-f88c434efd5f.PDF ─────────┬──────────────────────────────────────────────── 2026-04-30 00:21│诚益通(30043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诚益通(30043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0e7dbd1-eaec-43c8-82d1-1d89d582910c.PDF ─────────┬──────────────────────────────────────────────── 2026-04-30 00:21│诚益通(30043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诚益通(30043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3e2b28f-7a98-4204-801b-9fd0e155a049.PDF ─────────┬──────────────────────────────────────────────── 2026-04-30 00:21│诚益通(300430):2025年年度报告 ─────────┴──────────────────────────────────────────────── 诚益通(30043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19799d5-7500-4ccc-99d7-233c2f6def9c.PDF ─────────┬──────────────────────────────────────────────── 2026-04-30 00:21│诚益通(30043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停牌一天,并于 2026年 5 月 6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6年 5月 6日开市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诚益通”变更为“*ST益通 ”,证券代码仍为“300430”;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 3.1 条第(三)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四)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三、公司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诚益通”变更为“*ST益通”; 3、股票代码:仍为“300430”; 4、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6年 4月 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 2026年5月 6日开市起复牌;自 2026年 5月 6日复牌之日起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主动采取相关措施,争取早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1、严格按照《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持续不利影响。 2、聚焦核心主业,稳住经营发展基本盘。持续巩固智能制造与康复医疗两大业务,通过降本增效、市场拓展等方式确保经营稳 定;同时加大脑机接口业务的培育力度,加快技术突破与商业化落地,着力打造新的增长点。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 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提问。 公司联系方式: 1、公司电话:010-61258926; 2、公司邮箱:sec@eastctn.com; 3、公司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 27号。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93a17e1-51e9-4f3f-8071-47111700bfcc.PDF ─────────┬──────────────────────────────────────────────── 2026-04-30 00:20│诚益通(300430):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项目贷款额度的公告 ─────────┴────────────────────────────────────────────────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 及合并范围内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92 亿元的授信等业 务,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融资方 额度(亿元) 备注 号 1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5 - 2 北京诚益通科技有限公司 2 - 3 北京诚益通博日鸿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1 - 4 北京欧斯莱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0.1 - 5 广州龙之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75 两公司可调剂使用 6 广州龙之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7 广州市施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0.05 - 8 广州市章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0.05 - 9 广州龙之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0.1 - 10 长沙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 0.05 - 11 盐城市诚益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42 - 12 江苏诚益通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13 江苏匠承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0.1 - 14 江苏诚益通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0.8 置换项目贷款 15 合计 15.92 - 上述授信及项目贷款额度的申请有效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信和项目 贷款总额度内(15.92 亿元),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就每笔申请银行授信及贷款事项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贷款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与银行等金 融机构签署授信及项目贷款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在不超过 15.92 亿元的授信及贷款总额度范围内,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有权根据各相关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灵 活调整上述各公司之间的额度分配。具体的授信与贷款协议细节将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当在总额度范围内进行具体使用额度 及其内容的调整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申请授信及项目贷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5a40cca-91c0-4023-9435-83018deb3905.PDF ─────────┬──────────────────────────────────────────────── 2026-04-30 00:20│诚益通(300430):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 诚益通(300430):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dc861e8-be5a-4aec-b591-a0ea957e6f8f.PDF ─────────┬──────────────────────────────────────────────── 2026-04-30 00:19│诚益通(30043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合理有效的企业激励约束 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经营目标与业绩匹配; (二)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按绩取酬。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 应当回避。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考核工作。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及发放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董事薪酬 董事长以及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本制度“第六条(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规定执行;在公司兼任非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与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确定其薪酬。 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涉 及前述兼任情形的非独立董事,除股东会另有决定外,原则上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固定数额的董事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 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实际经营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 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按月发放。如基本 薪酬与过往年度标准相同,则无需重新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绩效薪酬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年度预算目标和个人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由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 第八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薪酬制度确定并执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有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第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十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采取其他形式的中长期激励,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本薪酬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经股东会另行批准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相关权益。 第四章 薪酬调整、追索止付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 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当公司经营环境或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若需调整董事薪酬标准的,需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若需调整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标准的,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变化;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及个人业绩完成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职务、职责的变动。 第十三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 因。 第十四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机制: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 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 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二)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扣减其薪酬。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公司章程》与本制度相关内容相抵触的,则适用新 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c845d3e-1cc1-431f-9ef0-18cb251824ca.PDF ─────────┬──────────────────────────────────────────────── 2026-04-30 00:19│诚益通(3004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福清 ─────────┴──────────────────────────────────────────────── 各位股东: 本人在担任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王福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硕士。曾任山东省滨州地区药品检验所药师,曾就任于国家原商业 部、原国内贸易部;现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2020 年 6 月至今,任诚益通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5 月至今,任四川科 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大会次数 席会议 王福清 3 3 0 0 否 2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各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上,本人认真审议了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 表了同意意见。 三、任职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薪酬和提名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和提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 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并出席 1 次会议,对各次提交审议的会议资料认真阅读,对会议相关事 项进行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会议所有议案均经过谨慎客观的思考并做出独立判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 内部控制。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与并出席了 1 次会议,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及经验,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业务定位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地研究,并提出了见解和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 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信息 披露工作。 (三)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独立地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本人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 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七、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 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各阶段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相关报告均已经过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 议通过。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 面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任职即将届满,感谢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 独立董事:王福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d74c0cd-0194-49e1-8808-aea89a04bb53.PDF ─────────┬──────────────────────────────────────────────── 2026-04-30 00:19│诚益通(3004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樊艳丽 ─────────┴──────────────────────────────────────────────── 各位股东: 本人在担任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樊艳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本科,注册会计师。2014年 7月至 2024年 12月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事务所高级经理;2025年 1月至今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年 8月至 2021年 7月任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3年 6月至今,任诚益通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大会次数 席会议 樊艳丽 3 3 0 0 否 2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积极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各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 用。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亲自出席。会上,本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认真审议了 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任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薪酬和提名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 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并主持 3次会议,对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内容进行了审 阅,并认真听取了各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工作情况、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财务报告/报表等内容,并对相关事项出具了审 核意见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并出席了 1次会议,认真阅读各项会议资料,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 与查验。本人对会议所有议案均经谨慎、客观的思考后做出独立判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内部控制健全 。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沟通,了解并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通过 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传媒及网络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询问。在 此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信息 披露工作。 (三)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独立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与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 展及投资项目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本人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 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七、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 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各阶段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 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执行 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审议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同时,希望公司能够继续专注主营业务,攻坚克难、 守正创新,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樊艳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742d811-b9a0-46bc-9319-b3d6a18e4e46.PDF ─────────┬──────────────────────────────────────────────── 2026-04-30 00:19│诚益通(300430):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樊艳 丽、胥云、王福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樊艳丽、胥云、王福清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6e3c4e1-7899-4261-81ab-a1a44412eefa.PDF ─────────┬──────────────────────────────────────────────── 2026-04-30 00:19│诚益通(300430):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诚益通(300430):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8bc34b4-5f70-481b-800c-f6c9de1322bb.PDF ─────────┬──────────────────────────────────────────────── 2026-04-30 00:19│诚益通(3004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胥云 ─────────┴──────────────────────────────────────────────── 各位股东: 本人在担任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胥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本科。曾任中国医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研究室主任,中心副主任, 副总经理;2017年 4月至 2019年 9月,任华润赛科战略发展部高级专家;2019年 10月至今,任华润双鹤研发中心项目评审专家;20 23年 1月至今,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科技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高级工程师;2023年 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大会次数 席会议 胥云 3 3 0 0 否 2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各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亲自出席。会上,本人认真审议了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 了同意意见。 三、任职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薪酬和提名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 相关事项召开会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的成员,积极参与并出席了 1次会议,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业务定位、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符合程序、认真充分的研究,并提出了见解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并出席了 3次会议,对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内容进行了审 阅,并认真听取了各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工作情况、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财务报告/报表等内容,并对相关事项出具了审 核意见和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 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询问。在 此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信息 披露工作。 (三)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与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 易、业务发展及投资项目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本人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 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七、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 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各阶段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相关报告均已经过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 议通过。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 面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审议事项的 决策,依托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具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维护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胥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16895fc-fa4f-4fa0-8915-da15b3a99b39.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30│诚益通: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8572.PDF ─────────┬──────────────────────────────────────────────── 2026-04-30│诚益通: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8585.PDF ─────────┬──────────────────────────────────────────────── 2025-10-30│诚益通: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3534.PDF ─────────┬──────────────────────────────────────────────── 2025-08-27│诚益通: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9013.PDF ─────────┬──────────────────────────────────────────────── 2025-04-24│诚益通: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2856.PDF ─────────┬──────────────────────────────────────────────── 2025-04-24│诚益通: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2875.PDF ─────────┬──────────────────────────────────────────────── 2024-10-30│诚益通: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6689.PDF ─────────┬──────────────────────────────────────────────── 2024-08-23│诚益通: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3985.PDF ─────────┬──────────────────────────────────────────────── 2024-04-29│诚益通: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485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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