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32 富临精工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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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7:36 │富临精工(300432):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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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7:36 │富临精工(30043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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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22 │富临精工(300432):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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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36 │富临精工(300432):关于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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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56 │富临精工(30043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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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17 │富临精工(300432):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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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富临精工(30043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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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富临精工(30043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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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6:36 │富临精工(30043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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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8:38 │富临精工(300432):关于控股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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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7:36│富临精工(300432):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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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
2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
下:
名称: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08956104R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四川省绵阳高端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红
注册资本:壹拾柒亿零玖佰柒拾陆万零贰佰肆拾贰元整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和销售: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与储能电池领域的磷酸铁锂、磷酸锰铁锂及新型电池正极材料;用
于新能源智能汽车热管理系统的智能热管理集成模块、电子水泵、电子油泵、电控执行器、电子水阀及电子控制器;用于新能源汽车
的电驱动系统、减速器、齿轴、壳体及差速器;用于汽车智能悬架的可变阻尼减振系统、电磁阀、电子控制器及传感器;用于汽车发
动机的电动 VVT、液压 VVT、VVL电磁阀、气门挺柱、气门摇臂、张紧器、喷嘴、喷嘴电磁阀、油泵电磁阀及 GDI 泵壳;用于汽车变
速箱的电磁阀及阀芯;用于工程机械领域的电子泵、微特电机及控制器;非标设备及机电一体化产品(不含汽车)。从事技术、实验
及检测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3092d2fa-d75b-493f-bcc3-33ff8c5f2e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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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7:36│富临精工(30043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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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
集团”)函告,富临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了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东及其一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四川富临实 是 24,640,000 4.74% 1.44% 2023 年 6 月 26 日 2025 年 6 月 20 日 中信证券股
业集团有限 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860,000 4.01% 1.22% 2024 年 11 月 4 日 2025 年 6 月 20 日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5,600,000 1.08% 0.33% 2025 年 3 月 5 日 2025 年 6 月 23 日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合计 51,100,000 9.83% 2.99%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例 质押前质 质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股) 量(股) 股份限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售和冻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安治富 186,338,70 10.9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1
四川富 519,741,61 30.40% 178,859,35 127,759,35 24.58% 7.47% 0 0.00% 0 0.00%
临 7 9 9
实业集
团
有限公
司
聂正 1,637,643 0.1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聂丹 14,458,500 0.85% 0 0 0.00% 0.00% 0 0.00% 10,843,87 75.00%
5
合计 722,176,46 42.24% 178,859,35 127,759,35 17.69% 7.47% 0 0.00% 10,843,87 1.82%
1 9 9 5
注:1、富临集团持有富临精工 519,741,617 股股份,其中 61,600,000股股份存放于招商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
该部分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2、一致行动人聂丹系富临精工董事,所持限售股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其未质押股份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况。
3、公司于 2025年 6 月 4日实施完毕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上述表中持股数量、
解除质押股份数量等均已相应调整。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
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以确保其持股的稳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9f514fb9-613a-43e1-a370-361874753b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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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22│富临精工(300432):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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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杜俊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杜俊波先生因工作调
整需要,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杜俊波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
生影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杜俊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俊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杜俊波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守《证券法》《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
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杜俊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ef5ccbcc-b19f-4867-8134-c315ff1f3e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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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9:36│富临精工(300432):关于子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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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鉴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已与宁德时代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根据双方战略合作规划及未来市场需求,双方同意在锂
电磷酸铁锂材料验证、生产方面建立长期合作的机制,共同开拓新能源市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
与宁德时代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5年3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宁德时代,公司与宁德时代在磷酸铁锂材料产品研发、
产能投建、国际化拓展、供应链及资本等方面开展长期可持续的深度合作,并以此达成战略伙伴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
月10日披露的《关于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关于控股子公司增
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为进一步深化前述战略合作,明确具体合作细节和目标,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宁德时代于近日在上述《业务合作协议》基础上
签署《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业务合作协议》进行了修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
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宁德时代签署《补充协议》,对《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合作主要内容
1、产线建设
将原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支持乙方江西基地(7.5万吨/年产能)建设;乙方承诺江西基地按期完成建设并
达成符合甲方生产要求的年产 7.5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能。”修订为“甲方同意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
民币¥50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亿元整)预付款支持乙方江西基地(16 万吨/年产能),四川三期(20 万吨/年产能)建
设。乙方及其相关公司磷酸铁锂产线优先用于生产甲方所需要磷酸铁锂材料并用于甲方订单交付。”以及“乙方承诺江西 B 区于 20
25 年 4 月 30 日完成建设,并于2025 年 6 月 30 日前达成符合甲方生产要求的年产 8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能;四川三期加
快推进建成年产 20万吨磷酸铁锂产能”。
2、合作数量约定
将原协议“乙方承诺 2025-2027年期间按照承诺约定对甲方的供应能力,并预留给甲方。乙方产品具备综合优势的情况下,甲方
承诺 2025-2027 年期间每年度至少向乙方采购 14万吨,每年的月度交付计划双方于前一年 10月 1日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修订为“乙方承诺 2025-2029年期间乙方 100%产能优先用于生产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产能情况以最新签订 PSW 为准),甲方承诺
2025-2029年期间每年度采购量不低于乙方承诺产能的 80%,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前增扩产能。每年的月度交付计划双方于前一年 1
0月1日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3、其他约定
本协议为双方就原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条款为原协议内容的一部分,除本协议条款有明确规定外,
其他条款参照原协议办理。本协议条款与原协议两者间内容或适用上如有冲突时,应依本协议条款规定为准,原协议其他条款依然有
效。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后于原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并于原合同终止或提前
终止时一并失去效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宁德时代在原《业务合作协议》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体现下游客户对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开
发、技术性能和供应能力等方面的高度认可,双方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进一步加强长期战略合作机制,有利于推动公司锂电正极材料
技术革新和成本节降,增强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若本协议
顺利履行,后续产能持续放量,销售订单逐步扩大,产线规模效应将进一步显现,对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的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
。本补充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以协议执行情况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
、市场环境、宏观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完全履行的风险。
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后续具体战略合作情况
而定,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双方后续合作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0f0824f4-e0ea-4421-a21b-25f8ab6b50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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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56│富临精工(30043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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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
集团”)函告,富临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 本次质押股 占其 占公 是 是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控 份数量(股 所 司总 否 否
股股东 ) 持股 股本 为 为
及 份 比例 限 补
其一致 比例 售 充
行 股 质
动人 押
四川富临 是 7,920,000 2.13% 0.65 否 否 2025年 5月 富临集团解 中 信 证 生产经营资
实 % 27 除 券 金需要
业集团有 日 质押时止 股 份 有
限 限
公司 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股) (股)
安治富 133,099,072 10.9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四川富 371,244,012 30.40% 119,836,685 127,756,685 34.41% 10.46% 0 0.00% 0 0.00%
临实业
集团有
限公司
聂正 1,169,745 0.1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聂丹 10,327,500 0.85% 0 0 0.00% 0.00% 0 0.00% 7,745,625 75.00%
合计 515,840,329 42.24% 119,836,685 127,756,685 24.77% 10.46% 0 0.00% 7,745,625 2.00%
注:1、富临集团持有公司 371,244,012股股份,其中 44,000,000股股份存放于招商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该部分
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2、一致行动人聂丹系公司董事,所持限售股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其未质押股份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况。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
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以确保其持股的稳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1de261cb-602c-4c60-ad1a-9c9b91b018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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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17│富临精工(300432):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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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21,257,316股为基数(实际股数以股权登记
日股份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2,125,731.60元(含税),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88,502,92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709,760,242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实施本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数。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221,257,3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
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21,257,31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709,760,24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25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5年6月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
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27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1*****651 安治富
3 00*****224 聂正
4 01*****663 聂丹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6月4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本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3,616,287 1.11 5,446,515 19,062,802 1.11
其中:高管锁定股 13,616,287 1.11 5,446,515 19,062,802 1.1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07,641,029 98.89 483,056,411 1,690,697,440 98.89
三、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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