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33 蓝思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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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56 │蓝思科技(30043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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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54 │蓝思科技(30043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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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52 │蓝思科技(300433):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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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4 │蓝思科技(300433):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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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4 │蓝思科技(300433)::H股公告:联合公告延迟寄发综合文件内容有关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代表蓝思 │
│ │科技就收购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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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6:56 │蓝思科技(300433):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202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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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28 │蓝思科技(300433):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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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28 │蓝思科技(30043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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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28 │蓝思科技(300433):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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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28 │蓝思科技(3004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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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56│蓝思科技(30043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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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 6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10:00,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周群飞女士主
持,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6日(星期四)下午 15:00,在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 319号蓝思科技办公大楼一楼 VIP会议室,召
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2047b4ec-5945-4e3e-ad6c-9f4714311a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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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54│蓝思科技(30043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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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6年 7月 16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16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9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 7月 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 A股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
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H股股
东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以下简称联交所披露网站)及公司网站(www.h
nlens.com)向 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函及其他相关文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 319号蓝思科技办公大楼一楼 VIP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非累积投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票提案
2.00 关于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非累积投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票提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A股限制性 非累积投 √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票提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文件;
3、提案 1、提案 2、提案 3及提案 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5、拟参与公司本次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东以及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提案 1、提案 2及提案 3回避表决
,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股股东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的规定提交有关资料。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7月 16日 13:30至 14:55。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 319号蓝思科技办公大楼一楼 VIP会议室。
联系人:周天舒。
联系电话:0731-83285699
传真号码:0731-83285010
电子邮箱:lsgf@hnlens.com
(二)H股股东
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请见公司于联交所披露网站发布的股东会通函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a051d8b7-f479-4e2c-8ee7-49c90aed7f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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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52│蓝思科技(300433):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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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思科技”)于 2026 年 5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6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通过公司公告栏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年 6月 3日-2026年
6月 12日,公示期 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邮件方式向公司证券投资部和人力资源部反馈意见。截至 2026年 6月 12日公
示期满,公司证券投资部和人力资源部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
协议、拟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并结合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任职资格。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公
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e8930c63-fbd2-4ede-8a2a-d51995fe6e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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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4│蓝思科技(300433):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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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 2027年 1月 11日。截至 2026年 5月,公司提前归还了 3亿
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13日、2026年 2月 4日、2026年 3月 9日、
2026年 5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近日,公司提前归还了 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
保荐代表人。剩余 5.5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前足额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d1c790d4-df65-4cce-893e-f51c19c25a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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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4│蓝思科技(300433)::H股公告:联合公告延迟寄发综合文件内容有关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代表蓝思科技
│就收购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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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聯合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或組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之任何
證券之邀請或要約,亦不構成在任何司法管轄區內之任何投票或批准之招攬,亦不得在違反適用法律或法規之情況下在任何司法管轄
區內出售、發行或轉讓本公司之證券。本聯合公告不得在任何司法管轄區內發佈、刊登或分發,否則將構成違反該司法管轄區之相關
法律。
Lens Technology Co., Ltd. 巨騰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U TE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6613)
(股份代號:3336)
聯合公告
延遲寄發綜合文件
內容有關
中信里昂證券有限公司代表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收購巨騰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
致行動人士已擁有或同意收購之股份除外)提出具有前置條件之自願性有條件全面現金要約
要約人之財務顧問
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之獨立財務顧問茲提述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巨騰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聯合刊發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五
月十八日之公告(「該聯合公告」)。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外,否則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聯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該聯合公告所披露,要約人及本公司擬將要約文件與本公司之受要約人董事會通函合併為綜合文件。根據收購守則規則 8.2
,載有(其中包括)(i)有關要約條款的進一步詳情;(ii)獨立董事委員會就要約致要約股東的推薦函;(iii)獨立財務顧問就要約致
獨立董事委員會及要約股東的意見函;及(iv)相關接納及轉讓表格的綜合文件,須於該聯合公告日期起 21 日內(即二零二六年六月
八日或之前)或執行人員可批准之較後日期寄發予股東。誠如該聯合公告所披露,要約的提出須待完成後方可作實,而完成須待購股
協議載列的先決條款獲達成或豁免(如適用)後方可作實。由於需要更多時間以達成所有先決條件(惟先決條件(1)(其於本聯合公
告日期已獲達成)以及先決條件(6)、(14)及(15)(其保障當中所載事項不發生)除外),本公司已根據收購守則規則 8.2 注釋 2
提呈申請以徵求執行人員同意將寄發綜合文件的最後日期延長至(i)完成日期起不遲於 7天;或(ii)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以較
早者為準),而執行人員亦已授出有關同意。
待綜合文件寄發後,要約人與本公司將適時根據上市規則及收購守則另行聯合刊發公告。
承董事會命 承董事會命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巨騰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長 主席兼執行長
周群飛 鄭立育
香港,二零二六年六月八日
於本聯合公告日期,要約人董事會成員包括:(i)要約人執行董事周群飛女士、鄭俊龍先生及饒橋兵先生;及(ii)要約人獨立非
執行董事萬煒女士、劉岳先生、田宏先生及湯湘希先生。要約人董事願就本聯合公告所載資料(有關賣方及本集團之資料除外)之準
確性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本聯合公告所表達之意見(董事所表達者除外)乃經
審慎周詳考慮後方達致,且本聯合公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足以致令本聯合公告所載之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於本聯合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鄭立育先生、邱輝欽先生、黃國光先生、徐容國先生及王挺進先生;非執行董事為鄭立彥先生;
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葉偉明先生、袁志豪先生及莊淑惠博士。
董事願就本聯合公告所載資料(有關要約人、其聯繫人及彼等各自之一致行動人士之資料除外)之準確性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
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本聯合公告所表達之意見(要約人或其董事所表達者除外)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
方達致,且本聯合公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足以致令本聯合公告所載之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55353a68-0f76-47d5-894c-2bde2c179c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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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6:56│蓝思科技(300433):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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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300433):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910eda33-8a7b-4318-a1a2-36f27b7452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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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28│蓝思科技(300433):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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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6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文件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
2026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
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122db340-2ba0-4f6e-90bf-cf6388c511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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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28│蓝思科技(30043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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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 5月 29 日(星期五)上午 10:00,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2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周群飞女士主
持,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经审核,同意实施 2026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推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的建立健全。
并认为:公司《2026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能够有效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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