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35 中泰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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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8 │中泰股份(300435):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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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8 │中泰股份(300435):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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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8 │中泰股份(300435):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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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8 │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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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8 │中泰股份(30043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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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32 │中泰股份(30043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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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32 │中泰股份(30043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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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16 │中泰股份(300435):关于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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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12 │中泰股份(30043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林文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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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12 │中泰股份(30043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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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8│中泰股份(300435):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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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章有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选举章有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议,各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1. 战略委员会:章有春先生(主任委员)、章有虎先生、黄平先生;
2. 审计委员会:黄平先生(主任委员)、黄加宁先生、刘晓庆先生;
3. 提名委员会:黄平先生(主任委员)、林文胜先生、章有虎先生;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平先生(主任委员)、黄加宁先生、章有春先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聘任章有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董事会同意聘任俞富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董事会同意聘任唐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娟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凌诗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b9748d7a-eba8-4e81-ab80-0dbcb58d6a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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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8│中泰股份(300435):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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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
举产生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2026年7月2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于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章有春先生(董事长)、章有虎先生(副董事长)、唐伟先生、刘晓庆先生、周娟萍女士
2、职工董事:俞富灿先生
3、独立董事:黄平先生、林文胜先生、黄加宁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
法规的要求,且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1、战略委员会:章有春先生(主任委员)、章有虎先生、黄平先生;
2、审计委员会:黄平先生(主任委员)、黄加宁先生、刘晓庆先生;
3、提名委员会:黄平先生(主任委员)、林文胜先生、章有虎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平先生(主任委员)、黄加宁先生、章有春先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上述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章有虎先生
2、副总经理:俞富灿先生
3、财务总监:唐伟先生
4、董事会秘书:周娟萍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凌诗轶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其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财务总监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董事会秘书周娟萍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凌诗轶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
(二)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58838858
电子邮箱:zqb@zhongtaichina.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228号
邮编:311402
三、部分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袁少颖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未持有
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离任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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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8│中泰股份(300435):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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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
026年7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俞富灿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
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俞富灿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八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俞富灿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21180ca7-b2fe-4dcf-b077-a52e56b80b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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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8│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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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和变更议案,也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6年 7月 4日,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2026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 7月 20日(星期一)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20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公司研发楼(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228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章有春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有 76人,代表股份 158,054,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772%。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141,384,4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553%;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70人,代表股份 16,670,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3219%。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70 人,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670,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19%。其中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0人,代表股份 16,670,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19%。
8.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章有春先生、章有虎先生、唐伟先生、刘晓庆先生、周娟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章有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57,109,16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5,724,74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3291%;
议案获得通过,章有春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章有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57,232,65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5,848,2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0699%;
议案获得通过,章有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刘晓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57,081,1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84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5,696,74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1612%;
议案获得通过,刘晓庆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选举唐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57,012,45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4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5,628,0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7490%;
议案获得通过,唐伟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周娟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57,012,467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4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5,628,04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7491%;
议案获得通过,周娟萍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黄平先生、林文胜先生、黄加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黄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56,897,35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67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5,512,9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0586%;
议案获得通过,黄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林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56,812,441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5,428,01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5492%;
议案获得通过,林文胜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黄加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56,812,44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5,428,0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5492%;
议案获得通过,黄加宁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唐满、宋深海、马洪伟
3.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7ad10ff4-bf0a-4533-a2aa-d43dd6cc86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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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8│中泰股份(30043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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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宋深海
、马洪伟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
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
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
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
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中泰深
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
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和验证,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根据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的《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就本次股东会
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投票方式等事宜进行了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
达15日。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
告的《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对上述公告附件中的部分内容(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进行更正,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6 年 7 月 20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7月20日9:15-15:00;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14:30在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研发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
长章有春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与会议公告内容一致。
经核查后,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根据公告,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5日。经查,截止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股份总数为385
,713,000股,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享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权利。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授权委托书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76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58,054,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772%。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141,384,4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553%;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70名,代表股份16,670,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
.3219%;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共70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670,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19%。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聘请的律师。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资格和其他人员的
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一致;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公告载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根据投票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章有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157,109,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401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724,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291%。
1.02选举章有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57,232,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48,23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699%。
1.03选举刘晓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57,081,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4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696,74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612%。
1.04选举唐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57,012,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0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628,03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490%。
1.05选举周娟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57,012,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0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628,04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491%。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黄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同意156,897,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7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12,93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586%。
2.02选举林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56,812,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4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8,018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492%。
2.03选举黄加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56,81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4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28,017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492%。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股份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对有效表决票数的要求,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议案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会议记录由出席会
议的公司的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签名保存。
经核查后,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bfcaf4da-d115-44c2-881c-d788bd7cd2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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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32│中泰股份(30043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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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经检查发现,通知公告的附件中部分内容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
正如下:
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a85ea1b1-a78d-4e55-bcd1-0f7ef5a0c5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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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32│中泰股份(30043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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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3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6年7
月20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是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召开并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228号研发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应选 5人
人的议案》
1.01 选举章有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章有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刘晓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唐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周娟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 3人
的议案》
2.01 选举黄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林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黄加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
公告。
3. 上述提案1.00和2.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投票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提案2.00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
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登记地点: 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228号研发楼十楼公司证券部,邮编:311402(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
注明“股东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
在2026年7月17日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
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
记者出席。
(6)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诗轶
联系电话:0571-58838858
传 真:0571-5883885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8a1282f0-eda4-44fa-950e-7145ab3a5c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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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16│中泰股份(300435):关于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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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扩充融资渠道,公司拟向银行新申请不超过伍亿元(¥5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
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综合授信期限为三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授权总经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实施具体的融资行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
的相关手续,签署一切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进行审议表决,超过上述范围的授信事项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c7cdb4c6-2903-4979-91e1-4b725b067f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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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12│中泰股份(30043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林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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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就提名林文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bacb8e2c-358b-42ab-80c2-0d8bdbbd44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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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12│中泰股份(30043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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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章有春先生、章有虎先生、唐伟先生、刘晓庆先生、周娟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平先生、林文胜先生、黄加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
资格和条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未低于董事候选人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平先生、林文胜先生、黄加宁先生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各位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1b1d63b5-f084-4b07-9746-54fe762151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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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12│中泰股份(30043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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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黄加宁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
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经通过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黄加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adb2e21c-dad5-40b5-8b23-046c19b5d2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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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12│中泰股份(30043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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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就提名黄平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6469ef91-85a3-4b49-a04d-6491c1441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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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12│中泰股份(30043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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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黄平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
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经通过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黄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0885f5be-f388-4dae-b42e-3f35c4a243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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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12│中泰股份(30043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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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就提名黄加宁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0b3d37da-7a7f-42ca-8fd9-38448c5cc5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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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12│中泰股份(30043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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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林文胜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
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经通过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林文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afd52e69-42cd-4469-9d08-4d85ceadc3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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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11│中泰股份(30043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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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以及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章有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
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拟按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章有春先生、章有虎先生、刘晓庆先生、唐伟先生、周娟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该议案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章有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章有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刘晓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唐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周娟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拟按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黄平先生、林文胜先生、黄加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
三年,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该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1)提名黄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林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黄加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袁少颖女士在本次换届的股东会通过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对袁少颖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
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年 7月 20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扩充融资渠道,公司拟向银行新申请不超过伍亿元(¥5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
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综合授信期限为三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授权总经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实施具体的融资行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
的相关手续,签署一切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4005c633-598c-40e7-a362-1a426a3661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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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09│中泰股份(30043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3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6年7
月20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是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召开并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228号研发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应选 5人
人的议案》
1.01 选举章有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章有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刘晓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唐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周娟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 3人
的议案》
2.01 选举黄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林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黄加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
公告。
3. 上述提案1.00和2.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投票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提案2.00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
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登记地点: 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228号研发楼十楼公司证券部,邮编:311402(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
注明“股东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
在2026年7月17日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
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
记者出席。
(6)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诗轶
联系电话:0571-58838858
传 真:0571-5883885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dc743918-46cf-4334-a763-f69f6b5ad8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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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24│中泰股份(30043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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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27日在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
高尔夫路228号公司研发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
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章有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
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与杭州远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
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等关联交易并不会对公司利润形成负面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关联董事章有春、章有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516427ac-23a2-4ce6-bd08-87b15a05db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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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24│中泰股份(300435):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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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与杭州远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远盛”)
存在部分冷箱安装的劳务,根据 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预计 2026年度安装劳务不超过 2,000万元。
2026年 5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
章有春、章有虎回避表决,其余 7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已 上年发生金额
额或预计金 发生金额
额
购买劳务 杭州远盛 安装劳务 市场价 2,000 610.80 2,344.98
合计 2,000 610.80 2,344.98
注:1、上述数据均为不含税数据;
2、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名 关联交易内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称 容 额 与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 差异(%)
务
比例(%)
购买劳务 杭州远盛 安装劳务 2,344.98 2,800.00 48.67% -16.25%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及
与预 上下游客户需求就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测算的,实际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发
生额是按照双方财务发生额确定的,受市场需求等因素影
响,本身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2)受到经济波动的影响
,
上市公司及上下游客户需求的预测变得更加困难。上述差
异
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存在其合理性,对公司日常经营及
业
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1)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及
况与 上下游客户需求就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测算的,实际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发
生额是按照双方财务发生额确定的,受市场需求等因素影
响,本身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2)受到经济波动的影响
,
上市公司及上下游客户需求的预测变得更加困难。上述差
异
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存在其合理性,对公司日常经营及
业
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杭州远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关联方名称:杭州远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4-05-06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DHKFXA87
(4)法定代表人:章有江
(5)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上林南路 22-4号 2层 229室(6)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施工
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二)上述关联方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杭州远盛 174.95 -220.39 2,546.90 -159.84
注:杭州远盛 2025年度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杭州远盛
关联关系说明
其法定代表人系公司实控人之堂兄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杭州远盛系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
杭州远盛主营业务为电气安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等服务,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接公司冷箱安装
的资质和能力,其财务状况正常,运营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杭州远盛关联交易是为提高公司产品安装效率,提升服务以及安装品质,缩短产品安装周期,满足各类合同交付时
点的需求。杭州远盛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价格根据市场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杭州远盛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约定劳务范围、安装要求完成时点,价格根据市场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遵循
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2026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
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后实施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杭州远盛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将部分安装义务分包给有资质的公司,目的是提高公司产品安装效率,提升服务以
及安装品质,缩短产品安装周期,满足各类合同交付时点的需求。杭州远盛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接公
司冷箱安装的资质和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行业的经营特点和需求。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杭州远盛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杭州远盛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结算价格根据市
场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市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年度与杭州远盛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
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根据市场化原则定价并及时调整,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所述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
可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中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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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54│中泰股份(30043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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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2 日召开
的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 5月 12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经审计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依据,以董事会审议当日的总股本385,713,000为基数(董事会召开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之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元(含税),送红股 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5,71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
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 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3 浙江中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228号
咨询联系人:凌诗轶
咨询电话:0571-58838858
传真电话:0571-58838858
七、备查文件
1.中泰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d105747e-81a0-4b08-add3-a6880c3396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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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4│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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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在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
高尔夫路228号公司研发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
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章有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
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且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锁定期解锁条件的共计18人,对应可解锁股票数量为5,377,650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1.3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
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关联董事章有春、章有虎、周娟萍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3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3de58d3c-962f-494a-8432-f65249ba22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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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4│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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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
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100%,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 5,377,6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1.39%。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5年 3月 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3、 2025年 5月 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5,377,650 股已于 2025 年 5月 9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 13.22元/股。
4、 2026年 5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及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锁定期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个月,锁定期为 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计算,12个月后可全部解禁卖出。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5年度。由于公司 2024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数,故本次考核基
数以 2024 年实现的剔除商誉减值计提因素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基数,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R1)
2025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 40%
1、公司 2024年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以上净利润,均为经会计师审计后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
3、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三)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根据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持有人个人进行绩效评价,依据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等级确定持有人当期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持有人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分为“A”、“B”、“C”、“D”四个档次,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与个人层面解锁比例的对照关系如下所
示:
绩效评价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100% 80% 70%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份额=持有人所持当期份额以及前期递延份额(如有)×公司层面
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字〔2026〕7291号):2025年度公司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50亿元,较 2024 年度剔除商誉减值计提因素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51 亿元增长79.28
%,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为 100%。同时,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均为 A。
综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结合业绩考核达标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锁定期解锁条
件的共计 18 人,对应可解锁股票数量为5,377,6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9%。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安排、考核期的考核结果、市场情况、窗口期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出售公司股票并进行权益分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
,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
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上述敏感期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根据 2025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情况和份额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公司 2025年员
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100%,解锁股份数量为 5,377,650股,符合《持股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093645f-41c9-4f19-8dee-1b8385f004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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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4│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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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和变更议案,议案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未获通过,其他议案均通过;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6年 4月 21日,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12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公司研发楼(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228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章有春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有 286人,代表股份 162,334,9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870%。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142,603,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714%;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78人,代表股份 19,731,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115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281人,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973,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75%。其中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8人,代表股份 19,731,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56%。
8.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661,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91%;反对 1,56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660%;弃权10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9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207%;反对 1,56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72%;弃权 10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2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658,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76%;反对 1,56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660%;弃权10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97,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088%;反对 1,56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72%;弃权 10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655,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52%;反对 1,57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684%;弃权10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93,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902%;反对 1,57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58%;弃权 10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912,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36%;反对 1,30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018%;弃权1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50,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165%;反对 1,30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61%;弃权 1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4%。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590,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52%;反对 1,62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998%;弃权1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28,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807%;反对 1,62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85%;弃权 1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07%。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27,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755%;反对 1,62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7705%;弃权1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27,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755%;反对 1,62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05%;弃权 11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40%。
关联股东浙江中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章有虎、周娟萍、俞富灿、唐伟回避表决。
7、审议《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1,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041%;反对 18,212,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4.2029%;弃权8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559%;反对 18,212,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388%;弃权 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3%。
关联股东浙江中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章有虎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671,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50%;反对 1,5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646%;弃权9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09,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665%;反对 1,5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63%;弃权 9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7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唐满、宋深海、马洪伟
3.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31992407-7391-461f-870f-0cf21c8952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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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4│中泰股份(3004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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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3004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f72a8d3-255a-4ea9-9ae6-ec894c5517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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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4│中泰股份(300435):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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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
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是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并且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的理解作出的。
(二)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最终依赖于公司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
述,且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了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其已经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
者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或隐瞒;递交给本所的文件上的签名、印章真实,所有副本材料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四)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或
有关人士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文件、证言或文件的复印件出具法律意见。
(五)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依法发表法律意见,不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
问题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审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的引述,不应视为本
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六)本法律意见书阅读时所有章节应作为一个整体,不应单独使用,且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
解释或说明。
(七)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同依法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九)本所同意公司在其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
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第二节 正文
一、本次解锁已履行的批准和授权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取得如下批准和授权:
1、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2025年3月14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
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
4、2025年3月31日,公司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5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377,650股已于2025年5月9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过户价格为13.22元/股。
6、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
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2025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情况和份额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情
况(个人绩效考核等级均为A),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100%,解锁股份数
量为5,377,650股,符合《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7、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且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锁定期解锁条件的共计18人,对应
可解锁股票数量为5,377,6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解锁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指导意见》和《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
二、本次解锁的条件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对应标的股票过户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一次性解锁。
根据2025年5月12日公告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2025年5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377,650股已于2025年5月9日以
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过
户价格为13.22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可全部解禁
卖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于2026年5月12日届满,公司公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日和解锁期届满日之间
满足12个月间隔的要求,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
(二)本次解锁的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年度。由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为负数,故本次考核基数以2024年实现的剔除商誉减值计提因素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基数,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R1)
2025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40%
1、公司2024年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以上净利润,均为经会计师审计后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
3、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目标值,则持有人所持未解锁的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锁定期延长三个月,在原定解锁期三个月
后解锁。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根据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持有人个人进行绩效评价,依据个人绩效评 价结果等级确定持有人当期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持有人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分为“A”、 “B”、“C”、“D”四个档次,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与个人层面解锁比例的对照关系如
下所示:
绩效评价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锁比 100% 80% 70% 0%
例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份额=持有人所持当 期份额以及前期递延份额(如有)×公司层面
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字〔2026〕7291号):2025年度公司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50亿元,较2024年度剔除商誉减值计提因素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1亿元增长79.28%,满足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为100%。同时,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均为A。
综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均已达成,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解锁所持公司股票5,377,6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解锁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无副本。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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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30│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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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含)购买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期限较短(不超过 12个月)的中低风险投资理财
产品,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其中,该额度不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关联方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阳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
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收益,实现闲置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二) 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安全性较高
、流动性较好、期限较短(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且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安
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期限较短(不超过 12个月)的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
(四) 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五)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提示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且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公司董事会审核意见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 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含)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安全性较高、
流动性较好、期限较短(不超过 12个月)的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其中,该额度不包括向关联
方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含)。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
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其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中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8247b53-564d-4d0d-b6f7-c45edd20e4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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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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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中泰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5:00
至17:00时在“中泰股份IR”小程序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
“中泰股份IR”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中泰股份IR”;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中泰股份IR”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章有
虎先生,财务总监唐伟先生,独立董事黄平先生,董事会秘书周娟萍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edb49fc-d502-405d-9b87-b0eb0e487d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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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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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日期:2011年 7月 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末,天健合伙人人数为 25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人数为 954人。
业务规模:天健经审计的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6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14.65亿元。2025年度为 75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
和社会工作等;其中有 578家为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
(二)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 2024 年 3月 6日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
海证券、天健 2017 年度、2019 年度年 需在 5%的范围
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 内与华仪电气
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 承担连带责
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 任,天健已按
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期履行判决)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
措施 17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管
理措施 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四)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年 5月 8日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
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认为公
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
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
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
的计划安排,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 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
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天健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
审计情况,并审议通过定期报告。
2、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通过拟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d55c831-e289-4b83-a6ad-84388f6834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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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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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f591789-9ca7-47c4-8486-d61b98a757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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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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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
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
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6年报审计工作,聘期一
年。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15
0.00万元。
二、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3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 家
(含 A、B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
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注: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工作尚在进行中,无法提供 2025年度业务收入数据,表格中以 2024年业务收
入数据列示。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
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 2024年 3月 6日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已完结(天健需
海证券、天健 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 在 5%的范围内
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 与华仪电气承
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 担连带责任,天
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 健已按期履行
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 判决)
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
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叶喜撑 张晓燕 于波成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3年 2011年 2004 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3年 2008 年 2001 年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2001年 2008 年 2001 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2016年 2008 年 2023 年
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签署或复核衢州发 签署或复核新湖中 签署或复核云图控股、
审计报告情况 展、丽尚国潮、会稽 宝、首药控股、八一 川网传媒、华图山鼎、
山、双飞集团、科润 钢铁、工大科雅 每日互动、成飞集成
智控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
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f985f2e-ce7a-47ec-9668-a5c214b5e3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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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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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于2026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108172d-8b28-4122-891a-34e7b4b54e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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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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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771b287-74c7-43bc-9931-9748a03455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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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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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efc9f12-6cee-42c5-85f8-b305ea71e5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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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2│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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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评估机构 评估师 评估报告编号 评估价值类型 评估结果
包含商誉的山东 浙江中企华资产 茹奕奕 倪 阔 浙中企华评报字 可收回金额 截至评估基准
中邑燃气有限公 评估有限公司 (2026)第 0154 号 日,杭州中泰深
司资产组 冷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拟进行商誉
减值测试涉及的
包含商誉的山东
中邑燃气有限公
司资产组的账面
价值为
101,613.65 万
元,可收回金额
为 103,803.99 万
元,评估增值额
为 2,190.34 万
元,增值率为
2.16%。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是否存在减值 备注 是否计提减值 备注 减值依据 备注
迹象
包含商誉的山 不存在减值迹 预计未来现金 否 商誉不计提减 未减值不适用
东中邑燃气有 象 流量的现值大 值准备
限公司资产组 于包含商誉的
山东中邑燃气
有限公司资产
组的账面价
值,不存在减
值迹象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资产组或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 资产组或资产 商誉分摊方 分摊商誉原值
组合的构成 组 组 法
组合的确定方 组合的账面金
法 额
包含商誉的山东 包含商誉的山东 资产组能够独 1,016,136,475 不适用 124,728,626.
中邑燃气有限公司资 中邑燃气有限公司资产组于 立 .4 73
产组 评估 产生现金流入 3
基准日的所有相
关资产,具体包
括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无形资
产、长期待摊费
用、并购时评估
增值部分净额及
分摊的商誉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变更前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资产组或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 商誉分摊方法 分摊商誉原值
组合的构成 组合的确定方法 组合的账面金额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本资产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一般假设
1.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被评估单位经营环境相对稳定,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
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3.本次评估以被评
估单位拥有评估对象的合法产权为假设前提。
4.假设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
交易价格的估计。
5.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7.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8.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对被评估单位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二)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2.假设评估对
象所涉及企业按评估基准日现有的管理水平继续经营,不考虑该企业将来的所有者管理水平优劣对企业未来收益的影响。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4.假设评估范围所涉及的资产将按其评估基准日的用途与使用方式在原地持续使用。
5.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的现场勘查仅限于评估对象的外观和使用状况,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
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结构等内在质量进行测试,故不能确定其有无内在缺陷。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以评估对象内在质
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足以维持其正常使用为假设前提,并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查
作出判断。
6.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
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查作出的判断。
7.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管道沟槽的现场勘查仅限于地面裸露部分的外观和使用状况,未对隐蔽工程及地下埋藏结构做技术检测,
不能确定其有无内在缺陷。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以管道沟槽的技术参数和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足以维持其正常使用为假设前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e614479-c5d3-419e-b0a9-5ed07dc162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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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1│中泰股份(30043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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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30043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3537dbd-e41c-4ae9-b571-0ad1d8e8e6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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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1│中泰股份(30043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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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30043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cd3e663-d73a-4db8-8574-eaefe653b5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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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1│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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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在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
高尔夫路228号公司研发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
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章有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
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认真审阅《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
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董事同意对外披露《杭州中
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5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董事会起草了《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对公司
2025年经营情况的回顾,对未来 发展 的展望 及 2026年工 作计 划等。 具体 内容 详见巨 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
公司独立董事黄平、林文胜、袁少颖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
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2026
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章有虎先生作出的《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5年度经营管理层
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正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认真审阅《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后认为: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全体董事同意对外披露《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450,359,290.91 元,其中母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 540,203,450.02 元。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扣除 2025年度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435,927,83
5.82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23,439,479.8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435,927,835.8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现拟定如
下利润分配预案:
以董事会审议当日的总股本 385,71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元(含税),送红股 0股,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0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适应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中泰股份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向股东会提交《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中泰股份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杭州远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和现
金管理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并不会对公司利润形成负面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关联董事章有春、章有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中泰股份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后认为: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
,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含)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期限较短(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投
资理财产品,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其中不含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关联方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
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其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泰股份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认真审阅《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董事同意对外披露《杭州中泰深冷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b549456-0c63-4667-bf88-54f40fb226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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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0│中泰股份(30043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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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7293 号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股份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泰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中泰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中泰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泰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中泰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
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泰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中泰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泰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21860ba-7506-432b-ade7-4c917e07f9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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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0│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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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7292 号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泰股份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泰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泰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d3589b3-b7b4-4cd7-a6c0-3ea7faecd8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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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0│中泰股份(30043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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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30043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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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0│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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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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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0│中泰股份(300435):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山东中邑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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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300435):浙中企华评报字(2026)第0154号-中泰股份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山东中邑资产组可收回
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2638d2c-fbb6-454a-abdb-c908626a73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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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9│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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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05月 0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研发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除议案 6.00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召开了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
026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其中议案 6.00和议案 7.00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8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3:00至 16:30。3. 登记地点: 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228
号研发楼 10楼证券部,邮编:311402(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
在 2026年 5月 8日下午 16:3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
记者出席。
(6)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诗轶
联系电话:0571-58838858
传真:0571-5883885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中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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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9│中泰股份(300435):独董述职报告-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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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本人履历如下:
黄平,1969 年 2月出生,会计学博士,1992 年 8月起任职于浙江财经大学,2000年 1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讲师、副
教授。2023 年 7月 20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9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会,2次临时股东会,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会议出席的具体情
况如下:
黄平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9 9 0 0 否
列席股东会次数
2
2025 年度,本人秉着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工作精神,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和股东
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性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议案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及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并担任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按照规定召集、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指导了内审部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主持开展了年度财务报告
编制的沟通和审核工作、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并担任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按照规定召集、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并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
职情况和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次。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了任期内的全部会议,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
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了深
度交流,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保障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 现场调查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实地调研等方式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
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为中小股东
发声,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达 16 天,满足相关要求。
(五)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动态,并获取大量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
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可信,展现了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
2、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况
2025 年 3月 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投出赞成票,并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出具了同意的专项审核意见。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就上述三个议案投出赞成票。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4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 5 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2025 年 8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
5 年 9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拟与韩国参股公司开展原料气供应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
25 年 12 月,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
董事会审议前,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股东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
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及
业务发展的需要进行的合理预计。交易价格由公司与关联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所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
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
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公司相
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展望
2025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2025 年度
,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6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断
加强同公司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
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
独立董事:
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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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9│中泰股份(30043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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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2、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3、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4、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5、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分配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考核;负责
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如果公司业绩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
动要求。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评
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
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如下: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施独立董事津贴制,具体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方案,并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发
放。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行使
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津贴标准及独立性保障措施需在年度报告中专项披露。
(二)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担任公司某一业务主管并负责管理有关事务的董事以及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具体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专职岗位薪酬标准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具体薪酬标准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因素综合评
定薪酬。
本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但包括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其
他奖金等。
第九条 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
第十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若未相应下降需要披露原因。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确定依据:
(一)同行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状况;
(二)国内收入水平和经济发展状况;
(三)公司现状与未来发展需要。
第十二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的岗位职责的
履行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相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制度
执行。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管理
第十三条 基本薪酬由公司按月平均发放。个人绩效薪酬为浮动金额,实际应发金额根据本制度及考评结果计算确定,超出本制
度授权范围的,应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若存在离任后未结清的薪酬按约定继续支付并与后续履职追责挂钩。
第十四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
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制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薪酬予以发
放。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薪酬的调整
第二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
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
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二十二条 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同意,公司可以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
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超过”、“少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或《公司章程》有冲突时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或《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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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9│中泰股份(300435):独董述职报告-袁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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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300435):独董述职报告-袁少颖。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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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9│中泰股份(300435):独董述职报告-林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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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300435):独董述职报告-林文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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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7│中泰股份(30043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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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30043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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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7│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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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拟以董事会审议当日的总股本 385,713,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一、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450,359,290.91元,其中母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 540,203,450.02 元。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扣除 2025年度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435,927,83
5.82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23,439,479.8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 202
5年 12月 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435,927,835.8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现拟定如
下利润分配预案:
以董事会审议当日的总股本 385,713,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元(含税),送红股 0股,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股。
3、 若以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即截至 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总股本385,713,0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派发现金
红利 96,428,250.00元(含税)。
4、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
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 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96,428,250.00 77,142,600.00 57,000,037.50
回购注销总额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0,359,290.91 -77,960,120.77 350,060,857.05
研发投入 70,603,688.18 56,450,395.69 64,125,901.05
营业收入 2,750,866,616.83 2,716,634,173.45 3,047,457,215.8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435,927,835.8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523,439,479.8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30,570,887.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40,820,009.06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230,570,887.50
注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191,179,984.9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 2.25%
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 否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2.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公
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
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公司 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
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为 213,045,648.02 元、706,724,466.48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4.69%、15.20%,均低于公司总
资产的 50%。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五、 备查文件
1、 中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7f868af-6b73-4421-b091-ed7db6a68e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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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7│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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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b2f3bc7-9260-4721-b20c-aab60cb4dd7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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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中泰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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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75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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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中泰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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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75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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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中泰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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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56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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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中泰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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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31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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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中泰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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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36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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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中泰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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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24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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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中泰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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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8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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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中泰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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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42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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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中泰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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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718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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