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35 中泰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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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9:16 │中泰股份(300435):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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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7:04 │中泰股份(3004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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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8:03 │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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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6:50 │中泰股份(3004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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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6:28 │中泰股份(3004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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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6:52 │中泰股份(300435):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泰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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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6:52 │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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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8:42 │中泰股份(3004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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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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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关于自愿披露日常经营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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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9:16│中泰股份(300435):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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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2月20日召开的2
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10,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88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15,091股至5,030,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66%至1.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02)及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公司
于2024年5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自2024年5月22日起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9.73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为2,534,212股至5,068,4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
.66%至1.3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且已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高于回购方案中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3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2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
08%,最高成交价为 13.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302,44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回购期限内每月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进展的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
分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377,6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
.39%,最高成交价格13.5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9.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9,332,985.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 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 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5,377,6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85,713,000股的比例为1.39%, 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假设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898,370 4.38% 22,276,020 5.78%
无限售条件股份 368,814,630 95.62% 363,436,980 94.22%
股份总数 385,713,000 100.00% 385,713,0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可能引起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变动的因素影响,公司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
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则不会
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三年内将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将予以
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1/794fa1aa-46a6-4a78-ba63-b38feae868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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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7:04│中泰股份(3004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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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2月20日召开的2
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10,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88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15,091股至5,030,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66%至1.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02)及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公司
于2024年5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自2024年5月22日起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9.73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为2,534,212股至5,068,4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
.66%至1.3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1月31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377,6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
%,最高成交价格13.5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9.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9,332,985.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
司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 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 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254c1515-0837-4fa5-b9c5-87f58d5a56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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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8:03│中泰股份(300435):中泰股份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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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9年收购山东中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邑”)100%
股权的交易中,形成商誉44,833.08万元。2024年山东中邑由于下游客户用气需求萎缩等原因业绩大幅下滑,根据其未来经营情况的
预测,判断该商誉已出现明显减值迹象,预计将计提商誉
减值约31,300万元,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2、2024年度不考虑商誉减值计提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22,800万元至25,300万元之间,计提商誉减值后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亏损8,500万元至亏损6,000万元之间。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比上年同期下降:124.28%至 117.14% 盈利:35,006.09 万元
净利润 亏损 8,500 万元至亏损 6,0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比上年同期下降:130.72 %至 122.96% 盈利:32,222.98 万元
净利润 亏损 9,900 万元至亏损 7,400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 0.22 元/股至亏损 0.16 元/股 盈利:0.92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由公司财务部初步估算得出,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不考虑商誉减值计提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00万元至25,300万元之间,较上年同期减
少9,706.09万元至12,206.09万
元,下滑幅度27.73%至34.87%。
其中制造板块由于海外项目增多以及单个项目规模大型化,设备交付周期延长,报告期内制造板块收入规模未有增长,而同时由
于公司员工增加人工费用增长,以及扩产后新厂房办公楼折旧增加,故利润规模有小幅收缩,预计2025年及
以后交付周期加快,业绩可稳定释放;
城燃板块预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出现大幅下滑。2023年城燃板块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700万
元,2024年度下滑幅度超过
60%,主要原因是:(1)下游用气需求萎缩,报告期内销气量较上年下滑23%以
上;(2)报告期内上游政策调整叠加顺价不畅,导致民用气出现亏损;(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德州市部分区域“村村通
”煤改气改造工程款账面余额13,652.40万元,根据公司应收款坏账计提政策,报告期内新增计提坏账准备约1,900万元。
2、商誉计提的影响
2019年11月,公司完成了山东中邑100%股权的收购,形成商誉44,833.08万元,本报告期末,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对公司该笔商
誉进行了初步评估和测算。由于山东中邑下游客户用气量缩减,民用气顺价机制不畅以及当地经济现状等因素,判断山东中邑所形成
的商誉出现明显减值迹象。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会
计政策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预计计提商誉减值金额约31,300万元,最终计提的商誉减值金额将由中介机构审慎评估审计后确
定。
综上,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2024年度不考虑商誉减值计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22,800万元至25,300万元之间。
考虑上述商誉减值因素,综合全年经营情况,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预计为-8,500万元至-6,000万元之间,较上年同期相比
下降124.28%至117.14%。
四、风险提示
商誉计提数仅为评估机构根据当下获取信息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预测,燃气行业上游采购价格以及居民用气价格调整等数据公
司无法准确预判,存在采购价格浮动以及居民用气价格调整的可能,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预测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对商誉计提
产生重大影响,直接影响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的准确性。公司将与中介机构积极跟进行业变化以及当地燃气价格调整信息,以保持
商誉计提的严谨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2、公司预定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将严格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806d5ee2-f991-45c6-aad2-87eeb6f5a2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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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6:50│中泰股份(3004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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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2月20日召开的2
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10,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88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15,091股至5,030,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66%至1.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02)及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公司
于2024年5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自2024年5月22日起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9.73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为2,534,212股至5,068,4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
.66%至1.3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377,6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
9%,最高成交价格13.5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9.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9,332,985.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
司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 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 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3/bb838a69-42a2-40d0-b9c8-b362b271c3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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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6:28│中泰股份(3004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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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3004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74225166-2a8f-4664-8cfe-86afb9ade8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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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6:52│中泰股份(300435):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泰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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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受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黄加宁律师、毛林燕律师(以
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
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
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
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
024年 11月 1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
tp://www.szse.cn)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讨论的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
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会议审议议案与通知议案相符。公告刊登日期距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1月 12日(星期二)下午
15:00在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228号研发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章有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2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12
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12日(星期二)9:15-15:00。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
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11月 7日(星期四),在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享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权利。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33
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0,252,4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4.246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为 6 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2,897,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2.313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327 人,
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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