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37 清水源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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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9:36 │清水源(300437):关于司法执行追回公司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
│ │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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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28 │清水源(3004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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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28 │清水源(300437):《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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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28 │清水源(300437):关于注销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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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28 │清水源(300437):公司章程(2026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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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26 │清水源(3004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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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8:00 │清水源(30043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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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41 │清水源(300437):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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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9 │清水源(300437):清水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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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9 │清水源(300437):公司章程(2026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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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9:36│清水源(300437):关于司法执行追回公司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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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300437):关于司法执行追回公司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ea07cc10-85ae-46c8-bae5-8fdabdf98b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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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28│清水源(3004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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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4楼
中国·北京
致: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4-104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
必要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
事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
原件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1、2026年 2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公司于 2026年 2月 14日公告了《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
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式、联系
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3月 3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在
河南省济源市虎岭高新区科工路与文博路交叉口西 100米清水源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本次
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
票平台进行投票。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3月 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
0;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3月 3日 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4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2,045,888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1.6169%。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所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
票清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
4、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1,780,6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1%;反对 207,908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7%;弃权 5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10,6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042%;反对 207,908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13%;弃权 5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45%。
(2)《关于司法执行追回公司股票及办理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1,878,9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4%;反对 147,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4%;弃权 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08,9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174%;反对 147,384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17%;弃权 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09%。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1,832,9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3%;反对 151,424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4%;弃权 6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62,9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340%;反对 151,424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85%;弃权 6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75%。
上述第 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第 2项、第
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第 3项议案的通
过以第 2项议案第通过为前提。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上述议案获通过,其中第 1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形
式通过,第 2项、第 3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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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28│清水源(300437):《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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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300437):《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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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28│清水源(300437):关于注销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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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少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2月 13日、2026年 3月 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执行追回公司股票及办理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收到的司法执行追回的公司股票 7,219,814 股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关于子公司同
生环境原股东股权转让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本次司法执行追回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252,422,911股变更为 245,203,097股,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52,422,911
元变更为人民币 245,203,097元。
二、债权人通知
本次司法执行追回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
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应根
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将依法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的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 3月 4日起 45日内,每个工作日的 8: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河南省济源市虎岭高新区科工路与文博路交叉口西 100 米清水源研发中心。
3、联系人:马建伟、周戈
4、联系电话:0391-6089342
5、传真:0391-6089341
6、电子邮箱:dongshihui@qywt.com.cn
7、债权申报所需的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
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
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78a3b973-9376-4aba-9fe9-81b69c5851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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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28│清水源(300437):公司章程(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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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300437):公司章程(2026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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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26│清水源(3004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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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3004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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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8:00│清水源(30043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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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437,证券简称:清水源)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
2026 年 2月 24 日、2026 年 2月 25日、2026 年 2月 2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有关
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1、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2、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预告》,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描述,不
存在应修正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6 年 4 月22 日,202
5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
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4、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2809b9cd-c296-455a-aa88-0c648a1483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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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41│清水源(300437):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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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300437):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0fa2b5e5-473f-4f7e-82a5-bc94e41073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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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9│清水源(300437):清水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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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月 3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 月 3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月 3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2月 26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2 月 26 日(
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济源市虎岭高新区科工路与文博路交叉口西 100 米清水源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任险的议案》
2.00 《关于司法执行追回公司股票及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上述提案 2、提案 3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提案 1 为
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提案 3 的通过以提案 2的通过为
前提。
上述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3月 2日,上午 9:30-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虎岭高新区科工路与文博路交叉口西 100米清水源研发中心 3楼 302 室,邮编:459000。
4、注意事项:(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2)出
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虎岭高新区科工路与文博路交叉口西 100 米清水源研发中心 3楼 302 室
联系人:马建伟 周戈
联系电话: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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