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37 清水源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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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2 16:57 │清水源(300437):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子公司同生环境原股东业绩补偿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T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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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6:14 │清水源(300437):关于刑事案件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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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7:08 │清水源(300437):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涉及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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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5:40 │清水源(300437):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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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22 │清水源(300437):关于子公司同生环境原股东业绩补偿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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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8:24 │清水源(300437):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清水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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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8:24 │清水源(300437):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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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06 │清水源(300437):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子公司同生环境原股东业绩补偿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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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17:44 │清水源(300437):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涉及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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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00:00 │清水源(300437):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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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2 16:57│清水源(300437):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子公司同生环境原股东业绩补偿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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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300437):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子公司同生环境原股东业绩补偿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T2。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5ecadead-bb9a-4fcb-9ac8-6f667f5f20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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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6:14│清水源(300437):关于刑事案件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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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执行终结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害单位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执行款项收回整体对公司本期损益为正面影响。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知悉全资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环境”)
原管理层宋颖标、钟盛因涉嫌侵害公司利益的刑事犯罪一案已结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9 年 7 月,公司对同生环境开展日常审计过程中,发现同生环境原管理层存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遂向
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以合同诈骗、职务侵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罪名指控被告人,并向济源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公诉。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作出一审判决。因宋颖标
、钟盛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开庭审理,并于2024 年 7 月 16
日作出终审判决。关于案件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13 日、2023 年 7 月 17 日、2023 年 8 月 2 日和 2024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案件<移送起诉告知书>的公告》《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关于刑事案件的进展
公告》《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2023-023、2023-027、2024-031)。
二、案件进展情况
根据案件判决结果,宋颖标已退赔 642.325 万元职务侵占罪违法所得、200 万元背信罪违法所得,钟盛已退赔 642.325 万元职
务侵占罪违法所得,同生环境已收到全部执行款共计 1,484.65 万元,本次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公司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
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执行款项收回整体对公司本期损益为正面影响,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机
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8db196e3-cc5c-4e9b-9f09-4c339dbc4d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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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7:08│清水源(300437):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涉及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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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300437):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涉及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8/488c32b3-36a7-4de2-b7dd-b33c7e63f9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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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5:40│清水源(300437):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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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1年 9月 28日召开 2021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河
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5,002,067股股票,已于 2021 年 11月 24日非交易过户至“河南清水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根据《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48 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均自《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1
年 11 月 24日)起计算。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12个月、24个月后依据上一年度公司业绩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两期解锁分配至持有人,每期
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
2022 年 11月 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
期届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50%。2023 年 11月 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
满的提示性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50%。
二、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5,002,067股,占公司过户标的股票时总股本的 2.0145%,
已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根据《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的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完成分配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终止。
公司在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了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bc2839f3-f8a5-4929-baa3-f16454272e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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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22│清水源(300437):关于子公司同生环境原股东业绩补偿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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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钟盛、宋颖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与钟盛、宋颖标关于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
二案向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已于 2024年 8月 6日受理本次诉讼。关于公司与钟盛、宋颖标股权
转让诉讼一案〔案号(2024)豫 9001 民初 8116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开庭审理;关于公司与钟盛、宋颖标业绩补偿诉讼一
案〔案号(2024)豫 9001民初 8115号〕,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收到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
豫 9001 民初 8115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子公司同
生环境原股东业绩补偿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2024-058)。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关于公司与钟盛、宋颖标业绩补偿诉讼一案〔案号(2024)豫9001民初 8115号〕,因钟盛、宋颖标不服一审判
决已向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具体如下:
1. 依法撤销济源市人民法院(2024)豫 9001 民初 8115 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判决,改判驳回河南清水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请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2. 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公司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
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
据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bb93b1c6-5a71-4d87-abd6-00e14dee9e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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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8:24│清水源(300437):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清水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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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300437):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清水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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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8:24│清水源(300437):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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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300437):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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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06│清水源(300437):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子公司同生环境原股东业绩补偿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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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已收到一审判决。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且尚未生效,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
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金额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与钟盛、宋颖标关于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同生环境”)股权转让纠纷二案向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已于 2024 年 8月 6日受理本次诉讼,具
体内容详见 2024年 8月 8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关于公司与钟盛、宋
颖标股权转让诉讼一案〔案号(2024)豫 9001 民初 8116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开庭审理;关于公司与钟盛、宋颖标业绩补
偿诉讼一案〔案号(2024)豫 9001 民初 8115 号〕,公司于近日收到一审判决。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豫 9001民初8115号〕,判决结果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五百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钟盛、宋颖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各自向原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付该公司股票 2,320,093 股,由原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1元的价格回购并注销,被告钟盛、宋颖标协助办理股票过户登记转移手续;
二、被告钟盛、宋颖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各自向原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还现金股利 1,461,658.59元;
三、被告钟盛、宋颖标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义务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四、驳回原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8,977.47 元(已减半),保全费 5,000元,由被告钟盛、宋颖标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
民法院。”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公司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
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判决为公司与同生环境原股东业绩补偿诉讼案件的一审判决且尚未生效,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
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金额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4)豫 9001民初 8115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58e23c76-c90e-49c7-8022-158ef377a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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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17:44│清水源(300437):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涉及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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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300437):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涉及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82562ad7-d8e9-4793-9b66-4bcb0d4636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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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00:00│清水源(300437):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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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300437):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446f5bd2-a2e6-42e2-980e-5085817a31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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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00:00│清水源(300437):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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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300437):舆情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1/04f5ead1-db85-40ac-87b7-acbf8be2bb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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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00:00│清水源(300437):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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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上午 9:00 在公司研发中
心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4年 10 月 15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及相关
与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张治军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经营决策、信息披露等原因面临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为其购买责
任保险,有利于防范其在履职过程中对公司造成的风险,保障相关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职尽责。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为公司、公司全体董监高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 2024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 2024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年 11月 7日(周四)下午 14时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1/03fdd46d-44a4-4447-8d5d-9aa6be2ed7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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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00:00│清水源(300437):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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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300437):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1/628eae02-8b28-42f3-ad45-b947f2c8a6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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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00:00│清水源(300437):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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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1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公司拟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3.责任限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
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商榷
、修订、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
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1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经营决策、信息披露等原因面临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为其购
买责任保险,有利于防范其在履职过程中对公司造成的风险,保障相关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职尽责。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为公司、公司全体董监高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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