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38 鹏辉能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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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4 │鹏辉能源(30043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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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21 │鹏辉能源(30043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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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20 │鹏辉能源(300438):关于调整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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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20 │鹏辉能源(300438):关于调整担保预计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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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19 │鹏辉能源(30043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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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18 │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
│ │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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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18 │鹏辉能源(300438):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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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18 │鹏辉能源(30043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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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18 │鹏辉能源(300438):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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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18 │鹏辉能源(300438):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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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4│鹏辉能源(30043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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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80,000 万元–86,600 万元 亏损:8,822.6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79,200 万元–85,600 万元 亏损:15,904.23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业向好,公司产品产销两旺,销售订单增加,营业收入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6年半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69e94a2f-412a-4b8c-84b8-1ee17ed6a1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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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21│鹏辉能源(30043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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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会议
由董事长夏信德先生主持,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或等值其他
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担保预计事项的议
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 2026 年度担保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将子公司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青岛鹏辉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广州鹏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鹏辉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列为被担保方,其他担
保事项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保持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星期五)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1795c630-e9f0-4b8c-9b41-537c71bbef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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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20│鹏辉能源(300438):关于调整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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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减小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原材料价
格大幅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同时,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
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套
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调整后的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一)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为减少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
理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外币结算需求持续上升。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相关业务的汇率或利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汇率、利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2026 年套期保值计划
(一)商品套期保值
1、交易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碳酸锂等。
2、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3、交易场所/对手方:交易场所包括伦敦金属交易所(LME)、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GX)等具备合
法资质的境外交易所,以及符合国内监管要求的公开交易所;对手方包括具备合法资质的相关经纪行、做市商以及银行等。
4、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
和权利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前述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及授权: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外汇套期保值
1、交易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币种包括美元、欧元、日元、印尼盾、澳元
、加元等。
2、交易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或前述产品
的组合。
3、交易场所/对手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对未来所需的部分外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所
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
民币 30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前述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及授权: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公司开展上述套期保值事项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预计不超过 2025 年
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4.04%;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 50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预计
不超过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93.26%。
三、套期保值操作需遵循的套保原则
商品套期保值应严格依据现货需求开展,禁止投机交易。商品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工具的持仓量,不得超过同期现货交易
数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交易时间相匹配;外汇套期保值应与实际业务相匹配,禁止投机交易。外汇远期、掉期及其他衍生工具的交
易量,不得高于同期实际业务量,交易期限也应与实际业务期限相符。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其防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通过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金属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
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变动幅度较大,或在有些情况下可能出现流动性较差、成交不活跃状况,可
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资金风险:部分交易场所采用交易保证金逐日结算制度,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当市场价格出现巨幅变
化时,公司可能因保证金不足且追加不及时,而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存在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因素,可能致使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
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给公司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5、违约风险:倘若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行为,无法按照事先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所产生的盈利,公司将无法有效对冲实际
发生的汇兑损失,进而面临经济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
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在整个套期保值操作过程中所有业务都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
2、公司合理设置完善的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3、公司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相关性高的商品品种以及与实际业务相匹配的外汇品种,业务规模将
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
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
4、公司内部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
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
五、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
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品种,目的是充分运用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及汇率
波动风险,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并配备了涵盖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同时,公司拥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和/或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度的要求,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调整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等衍生产品市场功能,合理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调整套期保值业
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8190b3f4-ff61-4e17-b9c1-4d9f852c8c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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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20│鹏辉能源(300438):关于调整担保预计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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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关于调整担保预计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6fed6fc5-b39d-4729-ae34-789ef37900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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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19│鹏辉能源(30043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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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4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
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午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担保预计事项的议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7月 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并将结果在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
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2、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3、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
件的方式登记参会,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需在2026年7月23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参会
的,请务必通过电话确认。
4、会议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来信请寄: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政编码:511483。
联系人:刘小林
联系电话:020-39196852
邮箱地址:info@greatpower.net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cda7db0b-4fcf-4137-9aab-1563343340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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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18│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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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bf41be04-d132-4e86-8bc8-73b3e0141d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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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18│鹏辉能源(300438):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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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广州
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部分外籍员工,纳入激励对象范围的外籍员工均任职于关键岗位,在公司的日常管理、技
术、业务、经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股权激励的实施更能吸引和稳定外籍高端人才,从而助力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对外籍员工实
施激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将部分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6月18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49.9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62名激励对象授予382.79万股
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bf19a10d-d3f4-4f66-9e56-9532df5f87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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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18│鹏辉能源(30043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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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8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年 6月 13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
会议由董事长夏信德先生主持,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七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董事甄少强先生、鲁宏力先生为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会议以赞成七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对相关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董事甄少强先生、鲁宏力先生为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会议以赞成七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定 2026 年 6月 18 日为授予日,
授予 162 名激励对象 382.79 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甄少强先生、鲁宏力先生为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34267744-f115-44cb-929a-4ae82a2371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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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18│鹏辉能源(300438):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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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5月
25 日披露《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登记的总股本 503,343,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200,
601.60 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月 1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6月 2日。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
计划”)、《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6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
对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依据和方法
根据 2025 年激励计划和 2026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方法如下:
(一)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 1。
三、调整结果
(一)2025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21.59-0.06)=21.53 元/份
(二)2026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50.04-0.06)=49.98 元/股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
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上述原因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股票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上述调整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基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
办法》及公司相关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基于该方案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
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9feb230b-d895-4c17-be43-94e945ddd1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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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18│鹏辉能源(300438):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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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宜。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
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6年5
月14日,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关于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4、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第二类限 占本激励计划公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总数的 告日公司股本总
(万股) 比例 额的比例
1 甄少强 董事、总裁 中国 10 2.61% 0.02%
2 鲁宏力 董事、副总裁、董 中国 4 1.05% 0.01%
事会秘书
3 潘丽 财务负责人 中国 4 1.05% 0.01%
4 EVAN MARK 核心骨干 美国 3 0.78% 0.01%
BIERMAN
5 MICHAEL 核心骨干 德国 3 0.78% 0.01%
ALEXANDER
STROBEL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 358.79 93.73% 0.71%
激励的其他人员(157人)
合计 382.79 100.00% 0.7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
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
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
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在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
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312bd764-d703-4a8c-a421-5122e5d360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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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18│鹏辉能源(300438):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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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82c9c5d8-2a02-46bd-af8c-47fcbd65ea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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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2│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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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本503,343,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30,200,601.60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30,200,601.
60 元÷503,343,360 股=0.0600000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
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600000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 股=30,200,601.60 元÷503,343,360 股×10 股=0.600000 元/股。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本 503,343,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200
,601.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
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503,343,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
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方法,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西村段)912 号
咨询联系人:刘小林
咨询电话:020-39196852
咨询传真:020-39196767
八、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6bb6fe7c-4f84-4ddb-b9eb-14f85d0307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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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42│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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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0a2e986-e39e-4db8-91d0-0dc9a3f72e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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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42│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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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ef9a6c0-a85a-411e-82a9-47f7b6d52c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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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鹏辉能源(300438):中信证券关于鹏辉能源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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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中信证券关于鹏辉能源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eba2ff79-3b19-4196-8d9f-9d8c7fc866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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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鹏辉能源(300438):中信证券关于鹏辉能源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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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 2025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投项目实现预期收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ab1881be-5518-4fd4-acc1-7b714cdd67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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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鹏辉能源(300438):中信证券关于鹏辉能源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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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年 5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信德
成立日期 2001-01-18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鹏辉能源
股票代码 300438.SZ
上市时间 2015-04-24
注册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西村段)912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西村段)912号
邮政编码 511483
电话号码 020-39196852
传真号码 020-39196767
公司网址 www.greatpower.net
经营范围 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
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
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伏
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
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
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照明器具销售;电器辅
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
基础设施运营;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
口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证监许
可[2023]52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按照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履
行必要的发行程序后,公司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根据询价情况,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36.
04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 42,201,438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520,939,825.52元,扣除发行费用 16,487,099.94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04,452,725.58元。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
务,主要包括: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发行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3、督导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
稳定性等;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无。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保荐人履行保荐工作职责期间,上市公司能够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工作,能够与保荐人进
行积极有效的沟通,并应保荐人的要求提供必要文件,为保荐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设施、现场及其他便利条件。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证券发行上市期间,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
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通过审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基本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
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本保荐总结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 保荐人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6aba3b2f-e716-4b23-9add-9e2e98ceb9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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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鹏辉能源(300438):中信证券关于鹏辉能源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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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中信证券关于鹏辉能源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03ed2686-6a58-4695-a173-7b00e361a1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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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52│鹏辉能源(300438):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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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
6日至2026年4月26日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并于2026年4月16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6日;
3、公示方式:公司OA系统;
4、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员工可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反映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核查;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关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方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的名单、有效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资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广
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拟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部分外籍员工,纳入激励对象范围的外籍员工均任职于关键岗位,在公司的日常管理、技
术、业务、经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股权激励的实施更能吸引和稳定外籍高端人才,从而助力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对外籍员工实
施激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将部分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9bd2499-137f-417d-871f-7cd947d2e9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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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52│鹏辉能源(300438):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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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4月1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
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
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均未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2、除上述核查对象外的激励对象
经公司核查,在自查期间,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共有64名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
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
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 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
期间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c060dfa6-b1be-49ae-88bf-5160890186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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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2│鹏辉能源(300438):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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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30,200,601.60 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
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3、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602.25 万元,母公司实现
的净利润为-1,404.34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鹏辉能源(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5,221.53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等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6 年 4 月 27日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本 503,343,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200,60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
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200,601.60 0 99,247,215.1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06,022,522.264 -252,455,728.32 43,102,038.12
润(元)
研发投入(元) 535,419,260.40 397,374,501.85 379,878,519.50
营业收入(元) 11,943,958,058.13 7,960,507,262.13 6,932,475,479.7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678,114,705.15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552,215,340.77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129,447,816.73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0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1,110,389.31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129,447,816.73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1,312,672,281.75
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4.89%
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29,447,816.73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可持续
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
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b76a32a-d9f7-4e64-91e7-2f5101e45e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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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1│鹏辉能源(30043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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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a155a9d-1835-4bf6-9fd4-fc007416c0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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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0│鹏辉能源(300438):关于确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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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关于确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204bdd5-e686-4820-b257-8492736f08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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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0│鹏辉能源(300438):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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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关于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37182a-ccab-48cc-805f-cf16058d01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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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8│鹏辉能源(30043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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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
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座 7-9 楼,
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3 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
告。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
事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8bd81c2-5dbc-45f2-8bf8-116d784c83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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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8│鹏辉能源(300438):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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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一)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为减少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
理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外币结算需求持续上升。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相关业务的汇率或利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汇率、利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2026 年套期保值计划
(一)商品套期保值
1、交易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碳酸锂等。
2、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3、交易场所/对手方:交易场所包括伦敦金属交易所(LME)、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GX)等具备合
法资质的境外交易所,以及符合国内监管要求的公开交易所;对手方包括具备合法资质的相关经纪行、做市商以及银行等。
4、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
和权利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0.5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
民币 3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前述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及授权: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外汇套期保值
1、交易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币种包括美元、欧元、日元、印尼盾、澳元
、加元等。
2、交易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或前述产品
的组合。
3、交易场所/对手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对未来所需的部分外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所
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
民币 30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前述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及授权: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公司开展上述套期保值事项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预计不超过 2025 年度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42%;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 33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预计不超过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0%。
三、套期保值操作需遵循的套保原则
商品套期保值应严格依据现货需求开展,禁止投机交易。商品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工具的持仓量,不得超过同期现货交易
数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交易时间相匹配;外汇套期保值应与实际业务相匹配,禁止投机交易。外汇远期、掉期及其他衍生工具的交
易量,不得高于同期实际业务量,交易期限也应与实际业务期限相符。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其防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通过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金属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
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变动幅度较大,或在有些情况下可能出现流动性较差、成交不活跃状况,可
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资金风险:部分交易场所采用交易保证金逐日结算制度,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当市场价格出现巨幅变
化时,公司可能因保证金不足且追加不及时,而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存在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因素,可能致使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
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给公司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5、违约风险:倘若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行为,无法按照事先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所产生的盈利,公司将无法有效对冲实际
发生的汇兑损失,进而面临经济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
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在整个套期保值操作过程中所有业务都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
2、公司合理设置完善的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3、公司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相关性高的商品品种以及与实际业务相匹配的外汇品种,业务规模将
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
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
4、公司内部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
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
五、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
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品种,目的是充分运用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及汇率
波动风险,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并配备了涵盖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同时,公司拥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和/或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度的要求,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开展商品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等衍生产品市场功能,合理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给公司
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开
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e09226f-922c-4da6-b8a8-3f77e51220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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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8│鹏辉能源(30043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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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58cefc-15b1-400b-a6ef-c680affaf3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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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8│鹏辉能源(300438):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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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董事会编制了《2
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证监
许可[2023]525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按照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在
履行必要的发行程序后,公司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根据询价情况,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3
6.04 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 42,201,438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520,939,825.52 元,扣除发行费用 16,487,099.94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04,452,725.58 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8月 28 日对鹏辉能源向特定对
象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300027024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该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累计利息收入扣除 以前年度已使 本期使用金 募集资金余额
手续费净额(含理 用金额 额
财产品收益) 直接投入募 暂时补 购买理财 募集资金专
集资金项目 充流动 产品余额 户存储余额
资金余
1,504,452,725 11,255,792.00 1,401,649,873 88,059,616. 额 - 25,999,027.
.58 .73 13 - 72
2025 年,公司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88,059,616.13 元,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1,489,709,489.86 元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25,999,027.72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 25,999,027.72 元。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等银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账户开立银行”)和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储金额合计为 25,999,027.72 元。专项账户初始存放金额、利息收入和理财
产品收益(已减手续费)累计统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 募集资金初始存 利息收入和理 截至 2025 年 12
性质 放金额 财产品收益(已 月 31日银行余额
减手续费)
中国银行股 6522 7704 0163 募集资 442,486,095.76 4,853,391.14 439,486.90
份有限公司 金专户
广州番禺沙
湾支行
华夏银行广 1096 2000 0017 78118 募集资 361,966,629.82 3,316,577.49 21,884,806.96
州五羊支行 金专户
招商银行广 0209 0029 3810 608 募集资 300,000,000.00 167,342.92 167,342.92
州天安支行 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 4407 5601 0400 2165 6 募集资 200,000,000.00 97,325.78 97,325.78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 募集资金初始存 利息收入和理 截至 2025 年 12
性质 放金额 财产品收益(已 月 31日银行余额
减手续费)
行广州番禺 金专户
石楼支行
中信银行市 8110 9010 1250 1606 募集资 200,000,000.00 2,484,001.88 242,001.88
桥支行 529 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 1971 0101 0400 28109 募集资 - 337,152.79 3,168,063.28
行衢州柯城 金专户
支行
合计 1,504,452,725.5 11,255,792.00 25,999,027.72
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前期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3 年 8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
计已投入资金 71,939.84 万元。公司于 2023 年 9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
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鹏辉智慧储能制造基地项目(年产 10GWh 储能电池项目)”的自筹资金 71,939.84万元。
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华兴专字[2
023]23000270261 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
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3、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0539abf-02d6-4bea-b79b-40fc61f57b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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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8│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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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4cf2c1a-e763-4e88-9844-ba0825a5eb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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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8│鹏辉能源(300438):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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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一)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为减少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
理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外币结算需求持续上升。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相关业务的汇率或利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汇率、利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商品套期保值
1、交易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碳酸锂等。
2、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3、交易场所/对手方:交易场所包括伦敦金属交易所(LME)、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新加坡证券交易所(SGX)等具备合
法资质的境外交易所,以及符合国内监管要求的公开交易所;对手方包括具备合法资质的相关经纪行、做市商以及银行等。
4、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
和权利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0.5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
民币 3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前述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及授权: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外汇套期保值
1、交易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币种包括美元、欧元、日元、印尼盾、澳元
、加元等。
2、交易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或前述产品
的组合。
3、交易场所/对手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对未来所需的部分外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所
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
民币 30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前述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及授权: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
的风险,具体如下:
(一)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
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二)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如果合
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
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四)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五)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
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其防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通过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金属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
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变动幅度较大,或在有些情况下可能出现流动性较差、成交不活跃状况,可
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资金风险:部分交易场所采用交易保证金逐日结算制度,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当市场价格出现巨幅变
化时,公司可能因保证金不足且追加不及时,而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存在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因素,可能致使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
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给公司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5、违约风险:倘若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行为,无法按照事先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所产生的盈利,公司将无法有效对冲实际
发生的汇兑损失,进而面临经济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
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在整个套期保值操作过程中所有业务都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
2、公司合理设置完善的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3、公司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相关性高的商品品种以及与实际业务相配的外汇品种,业务规模将与
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
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
4、公司内部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
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
五、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
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开展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品种,目的是充分运用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及汇率
波动风险,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并配备了涵盖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同时,公司拥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和/或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度的要求,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b839c8b-0638-4627-b803-06b81a54f9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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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8│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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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a3c0f27-f58f-4b35-8a2f-04dacd3857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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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8│鹏辉能源(300438):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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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投保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保险期限:12 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方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
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
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
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购买董高责任险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a5ccdde-c682-4f44-ba9e-9ad33787f2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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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8│鹏辉能源(30043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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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
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座 7-9 楼,
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3 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
告。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
事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0 月 23日,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月 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对会计
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0d57dc9-c2c4-4e2b-a4e3-2bdf00f599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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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8│鹏辉能源(30043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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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
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于2024年2月制
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始终践行方案宗旨,积极采取多种举措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现
针对行动方案相关举措进展说明如下:
一、聚焦主业,积极践行国家“双碳”政策
公司将坚定“技术为根,向上生长”的发展理念,坚持技术贴近市场、产品贴近客户,全面打通研发、生产、服务协同,致力于
成为全球首选储能电池供应商、全球领先的锂电池智造商。公司坚持科技驱动发展,用安全可靠的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持续为客户
创造价值,为全球电池产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让更多人用得起安全、稳定的清洁能源。
2025年,全球储能市场在新能源大规模并网、电力系统灵活性需求及政策支持的多重驱动下,延续高速增长态势。2025年公司取
得营收119.44亿元,同比增加50.04%,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6亿元,同比增加181.61%。
二、持续投入,提高核心技术创新能力
以创新为引领,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在突破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打造创新重要发源地,加快驱动核心优
势产业向高端化发展,成为稳链补链强链的有力支撑。加大研发和创新投入,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服
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立于能源变革潮头在技术创新、产业布局、全球拓展领域向下扎根,向上生长。技术方面,公司研发升级了风鹏大
电芯技术、AIDC储能技术、圆柱电池技术、软包电池技术;产品方面,公司推出了587Ah、588Ah及648Ah风鹏大容量电芯、瀚海系列A
IDC储能专用电芯、擎天520储能柜、GreatCom6.26Mwh液冷储能系统、全极耳小圆柱电池、高安全充电宝电池Secu、微型圆柱Nano系
统电池;能源管理方面,公司虚拟电厂项目落地深圳并在全国布局推广。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在保持已有技术优势的同时,持续创新研究,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规范运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
立了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
分工协作,相互制衡。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规
范议事决策程序,推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同时,公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于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年度可持续发展
报告》,充分展现了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的丰富实践和成效。
接下来,公司将持续构建稳健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继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此外,
公司将持续推动ESG治理体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各环节,完善工作机制,提升ESG实践的专业性、系统性,更好地满足国内、国际投资
者对公司ESG管理与实践信息的关注和需求,增强其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四、加强信披,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公
司已建立内部重大事项信息收集、上报和沟通机制,保障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公司重视与资本市场的沟通,逐步建立起多
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充分利用电话、邮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见面会、路演与反路演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及时传递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信息,更好地向投资者传导
公司价值。
接下来,公司将继续严谨、合规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准确、及时地向市场传导公司价值。此外,公司将继续强化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和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和方法,更有效地向投资者传导公司的价值。
五、共享成果,积极回报投资者
公司在兼顾业绩增长及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持续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高度重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
以实际行动回馈广大股东。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自公司2015年上市以来,持续发布了《未来三年(2016-201
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
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除受重大投资计划、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因素影响外,公司实施了8次现金分红,
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2.5亿元。
此外,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本503,343,36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200,60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将严格履行中长期回报规划,继续保持稳健的分红政策,充分利用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等多种措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
的红利,统筹好企业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回报的动态平衡,继续分享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成果,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和满足感。未
来公司将继续坚定“技术为根,向上生长”的发展理念,坚持技术贴近市场、产品贴近客户,全面打通研发、生产、服务协同,致力
于成为全球首选储能电池供应商、全球领先的锂电池智造商。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夯实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重视股东回
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51cdf74-4cde-45cc-9f24-e79c440fec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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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8│鹏辉能源(300438):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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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证券投资与
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及衍生品情况的审批情况
根据《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减少生产经
营所需相关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商品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在场内及场外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碳酸锂
等。
二、2025年度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情况
(一)证券投资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开展证券投资。
(二)衍生品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衍生品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衍生品投资 初始投资 期初金 本期公 计入权 报告期 报告期 期末金 期末投
类型 金额 额 允 益 内 内 额 资
价值变 的累计 购入金 售出金 金额占
动 公 额 额 公
损益 允价值 司报告
变 期
动 末净资
产
比例
商品 130,746,3 — 14,412, — 130,746 121,187 23,971, 0.43%
40.00 96 ,3 ,5 80
0.00 40.00 00.00 0.00
合计 130,746,3 — 14,412, — 130,746 121,187 23,971, 0.43%
40.00 96 ,3 ,5 80
0.00 40.00 00.00 0.00
报告期实际 为减少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
损益 按照一定比例,针对公
情况的说明 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均在预期的采购业务规模内
,具备明确的业务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实际收益金额为 1,423.13 万元
。
套期保值效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原材料期货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相挂钩,可
果的 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的风
说明 险,从而稳定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证券投资、外汇套期保
值及商品套期保值行为,明确相关内部决策程序、业务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能有效防范风险。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述
制度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四、备查文件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8685931-f13e-4a64-ae1a-5e64b06576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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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8│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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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ee1b7ba-a619-43e5-9ac6-4b4a936051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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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8│鹏辉能源(300438):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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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加深入、全面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至 17:00 举行2025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 台 举 行 , 活 动 开 始 前 五 个 交 易 日 , 投 资 者 可 以 登 录 “ 互 动 易
” 网 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有:董事长
夏信德先生,总裁甄少强先生,财务负责人潘丽女士,董事会秘书鲁宏力先生,独立董事宋小宁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访问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欢迎广大投资者
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07b6084-80bf-4cba-8955-717b49a18b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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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8│鹏辉能源(300438):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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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津贴办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
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与发放
(一)董事
1、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
按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办法》领取固定董事津贴。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
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每人每年 12 万元,按季度发放。
不在公司任职且不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其他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
事”)按其在公司任职或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薪酬标准
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与公司经营绩效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按考核周期完成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
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夏信德董事长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基本薪酬为(税前)50 万元/年,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高级管理人员
1、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经营管理职位
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与公司经
营绩效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按考核周期完成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中
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1)总裁甄少强先生的基本薪酬为(税前)60 万元/年;
(2)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鲁宏力先生的基本薪酬为(税前)48 万元/年。
(3)财务负责人潘丽女士的基本薪酬为(税前)48 万元/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预算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
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283cea7-21a3-4674-af1d-0bdfdb274c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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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6│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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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e86f586-ca43-4c47-9b96-2c05113d52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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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6│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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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9bcf1bf-96a5-4397-be97-4a849a9553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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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6│鹏辉能源(30043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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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7d239be-83cf-40ab-ba5d-5dc112f84a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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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5│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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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4c25bc6-9fb4-493d-a20d-8ce4f9365c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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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5│鹏辉能源(300438):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鹏辉能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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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2025 年度的财
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签发了华兴审字[2026]25015980015 号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的要求,鹏辉能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
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鹏辉能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鹏辉能源 2
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鹏辉能
源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
更好地理解鹏辉能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鹏辉能源披露 2025 年度报告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2026 年 4 月 27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9933baa-3ab6-4a86-a4e7-1666ef1284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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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5│鹏辉能源(300438):鹏辉能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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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鹏辉能源”)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鹏辉能源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鹏辉能源于 2025 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2026 年 4 月 27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b477ad4-aac9-4ded-bf95-c162d7f436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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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5│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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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a50ee6f-c463-48c6-b190-699bfc5c22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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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5│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度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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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或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鹏辉能源 2025 年度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及衍生品情况的审批情况
根据《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减少生产经营
所需相关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在场内及场外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碳酸锂等
。
二、2025年度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情况
(一)证券投资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开展证券投资。
(二)衍生品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衍生品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衍生品投资 初始投资 期初金 本期公允 计入权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期末金额 期末投资
类 金额 额 价值变动 益 购入金额 售出金额 金额占公
型 的累计
公
损益 允价值 司报告期
变 末净资产
动 比例
商品 130,746,3 - 14,412,9 - 130,746, 121,187, 23,971,80 0.43%
40.00 6 3 5 0.00
0.00 40.00 00.00
合计 130,746,3 - 14,412,9 - 130,746, 121,187, 23,971,80 0.43%
40.00 6 3 5 0.00
0.00 40.00 00.00
报告期实际 为减少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
损 按照一定
益情况的说 比例,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均在预期的采
明 购业务规
模内,具备明确的业务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实
际收益金
额为 1,423.13万元
套期保值效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原材料期货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相挂钩,可
果 规避市场
的说明 价格波动的风险,从而稳定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证券投资、外汇套期保
值及商品套期保值行为,明确相关内部决策程序、业务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能有效防范风险。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述
制度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四、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 保荐人认为,鹏辉能源2025年度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
求。保荐人对鹏辉能源2025年度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ba50fa4-af1b-43bd-a723-de8dc689c3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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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5│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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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就鹏辉能源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证监许
可[2023]52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按照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履
行必要的发行程序后,公司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根据询价情况,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36.
04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 42,201,438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520,939,825.52元,扣除发行费用 16,487,099.94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04,452,725.58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8月 28日对鹏辉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新
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300027024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该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累计利息收 以前年度已使用 本期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入扣除手续 金额 直接投入募集 暂时补充流 购买理 募集资金专户
费净额(含理 资金项目 动资金余额 财产品 存储余额
财产品收益) 余额
1,504,452,725.58 11,255,792.00 1,401,649,873.73 88,059,616.13 - - 25,999,027.72
2025年,公司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88,059,616.13 元,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1,489,709,489.86 元
。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25,999,027.72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 25,999,027.72元。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等银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账户开立银行”)和保荐机
构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
,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储金额合计为 25,999,027.72 元。专项账户初始存放金额、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
收益(已减手续费)累计统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 募集资金初始存 利息收入和理财 截至 2025年 12
性质 放金额 产品收益(已减 月 31 日银行余
手续费) 额
中国银行 6522 7704 募集资 442,486,095.76 4,853,391.14 439,486.90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0163 金专户
番禺沙湾
支行
华夏银行 1096 2000 募集资 361,966,629.82 3,316,577.49 21,884,806.96
广州五羊 0017 78118 金专户
支行
招商银行 0209 0029 募集资 300,000,000.00 167,342.92 167,342.92
广州天安 3810 608 金专户
支行
中国农业 4407 5601 募集资 200,000,000.00 97,325.78 97,325.78
银行广州 0400 2165 6 金专户
番禺石楼
支行
中信银行 8110 9010 募集资 200,000,000.00 2,484,001.88 242,001.88
市桥支行 1250 1606 金专户
529
中国农业 1971 0101 募集资 - 337,152.79 3,168,063.28
银行衢州 0400 28109 金专户
柯城支行
合计 1,504,452,725.58 11,255,792.00 25,999,027.7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前期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3年 8月 31日止,本公司累计
已投入资金 71,939.84万元。公司于 2023年 9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
置换前期已投入“鹏辉智慧储能制造基地项目(年产 10GWh储能电池项目)”的自筹资金 71,939.84万元。
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华兴专字[2
023]23000270261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
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
公司于 2023年 9月 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三)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本公司不存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无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鹏辉能源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相关材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鹏辉能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ebe379-fcd8-46f3-a9f0-7858e00768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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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5│鹏辉能源(300438):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鹏辉能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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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鹏辉能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4acdece-ec4e-47f7-a788-2172f07384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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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4│鹏辉能源(30043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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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
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
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7.00 《关于确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
计的议案》
8.00 《关于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0.00 《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的子议
案数:(1)
10.0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
11.00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12.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00 《关于公司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
5 日、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1)上述提案 1.00、2.00、3.00、7.00、12.00、13.00 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南俊民先生、宋小宁先生、彭方平先生和公司 2025 年度离任独立董事昝廷全先生已分别向董事会递交
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会议上做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3)上述所有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
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2、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3、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
件的方式登记参会,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需在2026年5月19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参会
的,请务必通过电话确认。
4、会议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政编码:511483。
联系人:刘小林
联系电话:020-39196852
邮箱地址:info@greatpower.net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64aefb6-fd67-4052-a447-215d8ada4d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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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4│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昝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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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昝廷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708b92b-fb40-402a-9d4b-586c40cdf12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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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鹏辉能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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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37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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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鹏辉能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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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37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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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鹏辉能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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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71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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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鹏辉能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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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65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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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鹏辉能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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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51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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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鹏辉能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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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51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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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鹏辉能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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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76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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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鹏辉能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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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47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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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鹏辉能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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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478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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