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40 运达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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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19 │运达科技(30044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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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19 │运达科技(300440):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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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17 │运达科技(30044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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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16 │运达科技(30044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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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8:12 │运达科技(30044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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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6:32 │运达科技(300440):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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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6:32 │运达科技(30044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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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6:32 │运达科技(30044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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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24 │运达科技(300440):关于参加四川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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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24 │运达科技(300440):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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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19│运达科技(30044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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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0月 31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0月 31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0月 3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0月 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康强四路 99号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座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注销回购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津贴的议案 √
2.上述议案 1和议案 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10月 1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 议案 1生效为议案 2生效的前提,若议案 1表决不通过,则议案 2表决结果不生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10月 28日 9:30-16:30。
3.登记地点:成都高新区康强四路 99号运达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
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代理
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非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参照法人股东执行。(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
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的,请在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戢荔
电话:028-8283 9983
传真:028-8283 9988
邮箱:ir@yunda-tec.com
6.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
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07aac6c5-fa2c-42c5-8025-fcdc7d8661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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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19│运达科技(300440):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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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科技(300440):公司章程(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afc4b3aa-184d-453a-867c-072c4e274b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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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17│运达科技(30044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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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2 年 5月 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2022年股
份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 2022年 11月 5日,该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4,402,0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账户中。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的,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回购专户中 2022年股份回购方案回购的股票留存期
限即将届满,公司拟对回购账户中的 440.2万股股份予以注销。公司完成对回购账户该部分股份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4
,391.86万元减少至 43,951.66万元,总股本将由 44,391.86万股减少至 43,951.66万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
容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条目 原章程条款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章程条款内容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4,391.86万元。 43,951.66万元。
第 二 十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一条 44,391.86万股,均为普通股。 43,951.66万股,均为普通股。
三、其他事宜说明
本次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章程》最终修订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e8713198-8bb7-494a-b1ef-0b4cd0e985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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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16│运达科技(30044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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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
025年 10 月 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年 10月 15日在成都高新区康强四路 99 号成都运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何鸿云、朱金陵、王玉松、周晓莉以现场表决方式
出席,沈力、徐总茂、顾诚、黄庆、吉利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4.会议的主持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鸿云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2 年 5月 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2022 年股
份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 2022年 11月 5日,该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4,402,0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账户中。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的,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回购专户中 2022 年股份回购方案回购的股票留存期
限即将届满,公司拟对回购账户中的 440.2万股股份予以注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完成对回购账户部分股份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4,391.86万元减少至 43,951.66万元,总股本将由 44,3
91.86万股减少至 43,951.66万股。因此,公司将相应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条目 原章程条款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章程条款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391.86万元。 43,951.66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44,391.86万股,均为普通股。 43,951.66万股,均为普通股。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职工代表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在职工董事周晓莉回避表决的情况下,8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职工代表董事津贴标准为每
年 4.2万元人民币(税前),自任期开始按月领取。职工代表董事同时还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 1、2、3项议案所涉及事项在通过董事会审议后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故
提议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有关《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a7cff014-e3e7-48d1-837e-f8ea4d9c03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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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8:12│运达科技(30044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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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9 月 9 日,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用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担保金额将根据实际发生额确定 。 本 次 担 保
的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2025 年 9 月 9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2)。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四川汇友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担保条
款如下:
1.担保金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1,115 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1,115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91%。除上述对子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8355242b-4136-4261-a714-b53a5d96f0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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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6:32│运达科技(300440):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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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暂缓、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
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管理程序
第十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
露的信息泄露。第十一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事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
第十二条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应当及时将需要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填写《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以下简称“《
审批表》 ”报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申请拟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并提交相关流程给予董
事会秘书审核;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进行复核,并在《审批表》中签署审批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核;
(四)公司董事长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进行复核,并在《审批表》中签署审批意见。
第十三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第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等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eb2e6b76-fdaf-48ab-af04-32961c9028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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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6:32│运达科技(30044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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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科技(30044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252ce02e-741a-4b7e-9ab7-9c0c809265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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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6:32│运达科技(30044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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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
025年 9月 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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