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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42(普丽盛)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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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42 润泽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8 00:00│润泽科技(300442):关于2023年度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2024 年 4 月 16 日,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及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1,761,820,497.58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95,509,453.50 元,2023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0,018,041.7 5 元;2023 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 17,111,255,927.50 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稳定、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简称“《现金分红新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简称“《2 号指引》”)及《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20 ,577,6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8,513,361.4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由于出现股 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安排 基于对公司财务状况、股东利益回报等因素的综合考虑,为了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在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新规》 及《2 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在 2024 年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024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条件及计划如下:在公司 2024 年上半年能够持续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满足公司实际资金 需求的情况下,以公司届时总股本为基数,以公司 2024 年半年报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现金分红总额上限(若公司 2 024 年半年报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过 7 亿元人民币,则 2024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总额上限为 7 亿元人民币),对全体 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在符合前述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简称“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现金分红新规》《2 号指引》及《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预案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本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公司重视股东回报,兼顾了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 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 营与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订的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现金分红新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 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拟订的 2023 年度及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董事 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在符合前述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 合考虑了公司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ef9d69f6-d8a8-41d5-a947-5beef5205643.PDF ─────────┬──────────────────────────────────────────────── 2024-04-18 00:00│润泽科技(300442):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润泽科技(300442):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8be180e7-ae0f-4262-bdbd-23a333771f9e.PDF ─────────┬──────────────────────────────────────────────── 2024-04-18 00:00│润泽科技(30044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润泽科技”或“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 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 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66 家上市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 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 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为26家。 4、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自律处分1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和其他业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后台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 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过同庆楼 (605108)、华塑股份(600935)、铜峰电子(600237)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荆伟伟,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六国化工(600470)、迎驾贡酒(603198)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武丽,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润泽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褚诗炜,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日久光电(003015)、巴比食品(605338)、润和软件(300339)、司尔特(00253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处罚。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二)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提供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 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 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 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整改和运行承担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 :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 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 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 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审计工作方案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的披露时间要求。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成果。 (四)信息安全管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 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 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 序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3af9626f-d451-46c9-8498-c49a105548cc.PDF ─────────┬──────────────────────────────────────────────── 2024-04-18 00:00│润泽科技(30044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润泽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润泽科技”或“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润泽科技《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真审阅了润泽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 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润泽科技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 性、合理性、有效性和《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 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独立财务顾问对润泽科技《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润泽科技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 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92c89999-b401-4ab8-93ef-0c00f90c63dd.PDF ─────────┬──────────────────────────────────────────────── 2024-04-18 00:00│润泽科技(300442):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24年 4月 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 略等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公司拟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15:00—16:00 通过远程网络直播的方式 召开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简称“本次说明会”)。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6: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视频直播 3、远程网络参与方式: (1)方式一:全景网“全景路演”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全 景 网 “ 润 泽 科 技 2023 年 度 业 绩 说 明 会 ”(https://rs.p5w.net/html/141713.shtml)参 与本次说明会; (2)方式二:华泰证券行知官网 投资者可登录华泰证券行知官网(https://inst.htsc.com),搜索“润泽科技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公司出席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等,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 员为准。 三、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星期六)17: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 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问题征集专用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89d2b1a4-83e3-48be-a5d7-433e6a3332c6.PDF ─────────┬──────────────────────────────────────────────── 2024-04-18 00:00│润泽科技(30044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518Z0451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 392 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518Z0451 号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泽科技”)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4]518Z0406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润泽科技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润泽智算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 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润泽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润泽科技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润泽科技公司实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 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润泽科技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 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润泽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1f6348de-e0bf-446f-9489-218022486113.PDF ─────────┬──────────────────────────────────────────────── 2024-04-18 00:00│润泽科技(300442):国元证券关于润泽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泽 科技”或“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润泽科技《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 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真审阅了润泽科技《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 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润泽科技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 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 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 门的要求,公司在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ece548d5-6ba5-4e52-8785-c5fbbd4e72c4.PDF ─────────┬──────────────────────────────────────────────── 2024-04-18 00:00│润泽科技(300442):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简 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实际经营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 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在平衡短期利益和长期回报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基础上,本着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当执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 政策。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 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时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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