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44 双杰电气 更新日期:2025-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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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30 │双杰电气(300444):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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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30 │双杰电气(300444):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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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27 │双杰电气(300444):双杰电气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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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26 │双杰电气(300444):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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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25 │双杰电气(300444):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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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24 │双杰电气(30044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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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24 │双杰电气(300444):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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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24 │双杰电气(300444):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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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7:10 │双杰电气(300444):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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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8:44 │双杰电气(300444):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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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30│双杰电气(300444):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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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杰电气”、“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
产品成本,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期货品种。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
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但不包括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且任一交易日持有
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套期保值业务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公司以服务智能电网建设与新能源产业为主导,以践行国家新能源战略与推动地方产业升级为己任,致力于清洁能源的开发、建
设、运维以及智能电网设备与新能源装备的科技创新和智能制造,涉及原材料为铜、硅钢等大宗商品。为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
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
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目标,具有必要性。
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商品期货交易,所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
要包括:
(一)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二)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
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三)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四)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
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五)政策风险:监管机构对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政策、规定调整造成的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
公司的利益。
(二)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
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三)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
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四)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
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
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相关项目。
七、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包括为交易而提供
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但不包括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且任一交易日持
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产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生
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通过开展相关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提高公司风险应对能力,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日常生产经营的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相关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4bb98cd5-f84a-4aef-a8ee-6ba8d795db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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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30│双杰电气(300444):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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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300444):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2eabb7d8-cfa8-49b8-82bc-06f9ad859a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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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27│双杰电气(300444):双杰电气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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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
合理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产品成本,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
财务稳健性。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期货品种。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
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但不包括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且任一交易日持有
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套期保值业务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公司以服务智能电网建设与新能源产业为主导,以践行国家新能源战略与推动地方产业升级为己任,致力于清洁能源的开发、建
设、运维以及智能电网设备与新能源装备的科技创新和智能制造,涉及原材料为铜、硅钢等大宗商品。为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
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
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目标,具有必要性。
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商品期货交易,所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
要包括:
(一)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二)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
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三)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四)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
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五)政策风险:监管机构对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政策、规定调整造成的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
公司的利益。
(二)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
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三)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
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四)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
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
目。
七、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降低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实现稳健经营,具有必要
性;公司已对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全面分析,制定了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
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做了具体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可控,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具备必
要性、可行性。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e071b923-5f5e-4c76-b098-ee769e64f8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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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26│双杰电气(300444):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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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9日分别以电话、通讯、电子邮
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5
年12月24日10时以通讯和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 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二)审议《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三)审议《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但不包括期货标的实
物交割款项),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
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已同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 100%。
(四)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解决全资子公司新疆双杰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杰贝特电气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双杰电气合肥有限公司、安徽智远数
字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杰捷迅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及孙公司
提供综合授信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8,000万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壹年(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
保期限等以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 本次担保额度
比例 (万元)
双杰电气 新疆双杰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00% 25,000
双杰电气 杰贝特电气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00% 3,000
双杰电气 双杰电气合肥有限公司 100% 100,000
双杰电气 安徽智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00% 5,000
双杰电气 合肥杰捷迅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70% 5,000
合计 138,0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 100%。
(五)审议《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6 年 1月 12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 100%。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704b5f96-7e09-403d-9e48-b63a32cdfc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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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25│双杰电气(300444):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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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
动风险,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北京双杰电气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包括
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但不包括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且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期货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铜等原材料。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
5、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
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为主要目的,不以投机为目的,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内
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确保主
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以投机为目的,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
冲功能,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剧烈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
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但不包括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且任一交易日持有
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境内期货交易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期货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铜等原材料。
(四)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
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
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
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5、政策风险:监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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