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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45(康斯特)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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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45 康斯特 更新日期:2026-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05 19:38 │康斯特(30044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6-05 19:38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 │ │公告 │ ├─────────┼──────────────────────────────────────────────┤ │2026-06-05 19:38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05 19:36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1 17:33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01 17:32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 │2026-05-20 16:02 │康斯特(30044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与承诺(朱冰) │ ├─────────┼──────────────────────────────────────────────┤ │2026-05-20 16:02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 │2026-05-20 16:02 │康斯特(300445):独立董事提名人的声明与承诺(朱冰) │ ├─────────┼──────────────────────────────────────────────┤ │2026-05-20 16:02 │康斯特(300445):独立董事提名人的声明与承诺(李静) │ └─────────┴──────────────────────────────────────────────┘ ─────────┬──────────────────────────────────────────────── 2026-06-05 19:38│康斯特(30044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致: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康斯特仪 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 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 计票工作。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26年 5月 20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6年 5月 21日 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 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月 5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海淀区 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姜维利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网 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6年 6月 5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0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12,592,44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021%,其中: 1. 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9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7,366,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0.5421%。 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 ,225,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0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9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6,022,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50%。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本所律师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2,557,3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3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87,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72%;反对35,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1. 《选举姜维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1,870,437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300,356票。 表决结果:通过 2. 《选举何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1,878,213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308,132票。 表决结果:通过 3. 《选举赵明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1,868,212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98,131票。 表决结果:通过 4. 《选举姜南竹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1,863,21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93,13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 《选举何君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1,877,71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307,63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1. 《选举李静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1,868,704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98,623票。 表决结果:通过 2. 《选举朱冰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1,873,502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303,421票。 表决结果:通过 3. 《选举沈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1,873,502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303,421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80844453-99cd-40d7-8434-540ba926f3d7.PDF ─────────┬──────────────────────────────────────────────── 2026-06-05 19:38│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斯特”)于2026 年 6月 5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非独立董事 姜维利先生(董事长)、何欣先生(副董事长)、赵明坚先生、 姜南竹女士、何君洲先生 独立董事 李静女士、朱冰女士、沈腾先生 职工董事 何循海先生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 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战略委员会 姜维利先生(主任委员)、朱冰女士、何欣先生、赵明坚先生 审计委员会 朱冰女士(主任委员)、沈腾先生、何循海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李静女士(主任委员)、沈腾先生、姜南竹女士 提名委员会 沈腾先生(主任委员)、李静女士、何君洲先生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经理 何欣先生 副总经理 赵明坚先生、刘楠楠女士、高洪军先生、董立军先生、 陈高飞先生 财务负责人 姜南竹女士(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刘楠楠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 李广先生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中,刘楠楠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 专业知识与 10年董事会秘书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姜维利与何欣,二人为公司创始人,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此项安排是基于公司历史发展 、业务拓展及未来战略的综合考量,整体兼顾治理效率与责任绑定,且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 明确,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合理确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相关安排具有合理性。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10-56973355 传真:010-56973349 电子邮箱:zqb@constgroup.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 邮编:100094 五、第六届董事会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原独立董事王本哲先生、原独立董事赵天庆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亦不在 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本哲先生、赵天庆先生及其关联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 原非独立董事刘宝琦先生、原非独立董事及副总经理赵士春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 及副总经理,仍将在公司继续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宝琦先生持有 16,306,187股公司股份,赵士春先生持有6,347,800股公司 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并做出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e761d186-eba8-4aa1-9e33-cac6142e71b3.PDF ─────────┬──────────────────────────────────────────────── 2026-06-05 19:38│康斯特(300445):康斯特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5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月 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5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9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29 日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02人,代表股份112,592,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02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股份107,366,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4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5,225,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00%。 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共计95人,代表股份6,022,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8350%。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方式选举姜维利先生、何欣先生、赵明坚先生、姜南竹女士、何君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方式选举李静女士、朱冰女士、沈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行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和董事会人员构成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 8名调整为 9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职工董事 1名,并对《公司章程》及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112,557,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 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987,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72%;反对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2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姜维利先生、何欣先生、 赵明坚先生、姜南竹女士、何君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姜维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870,43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300,356股 表决结果:通过。 2.02《选举何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878,21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308,132股 表决结果:通过。 2.03《选举赵明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868,212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298,131股 表决结果:通过。 2.04《选举姜南竹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863,211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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