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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45(康斯特)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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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45 康斯特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8 00:00│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 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1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 15:00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5 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 报告及其摘要》 2.00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 √ 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3.00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 √ 事会工作报告》 4.00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 √ 务决算报告》 5.00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 √ 务预算报告》 6.00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3) 7.01 《关于董事长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 7.02 《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 7.03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 8.00 《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3) 8.01 《关于监事会主席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 8.02 《关于非职工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 8.03 《关于职工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 9.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制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 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与本通知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 11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 )同意,其他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需进 行逐项表决;议案 10 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股东姜维利、何欣、浦江川、赵士春将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均不接受其他股 东委托进行投票。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2 日(周五)上午 9:00 至 11: 30,下午 13:30 至 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5 号楼公司会议室;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 年 4 月12 日下午 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 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式样详见附件三)。 7、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5 号楼公司会议室 邮 编:100094 联系人:刘楠楠 电 话:010-56973355 传 真:010-56973349 邮 箱:zqb@constgroup.com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f91e58f6-b046-4298-97f3-7d798993b6bb.PDF ─────────┬──────────────────────────────────────────────── 2024-03-27 00:00│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斯特”)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911,515.34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91,364,705.83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9,13 6,470.58 元(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2023 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2,22 8,235.25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96,563,369.11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564,608,573.87 元,期末资本公积 231,768,822.87 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212,430,0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0元(含税) ,合计 派发现金 16,994,401.0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 方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 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 划,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 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 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严格 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并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备查文件 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584362a3-870a-4953-aedb-7adf80ad494f.PDF ─────────┬──────────────────────────────────────────────── 2024-03-27 00:00│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让投资者更深入的了解公司的发展及实际 经营情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 接待时间 2024年4月 1日至2024 年 12月 31日期间,每个月 22日的下午 14:00-17:00,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个工作日。 以上日期如遇到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 30 日等信息披露敏感期期间,公司暂缓接待投资者来访,请广大投资者予以理解与配合。 二、 接待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5 号楼,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预约方式 请计划参加的投资者在投资者接待日前 2 个工作日与公司证券部联系,统一进行接待登记。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 管机构查阅。 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 意见。 联 系 人:刘楠楠 联系电话:010-56973355 公司邮箱:zqb@constgroup.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3bad5d41-fff7-4494-9beb-879b856ccb63.PDF ─────────┬──────────────────────────────────────────────── 2024-03-27 00:00│康斯特(300445):康斯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所”)原系国家审计署所属事业单位。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为 吕江先生。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13 层,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996 年,永拓所经财 政部、国家审计署批准,成为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事务所,也是全球第八大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0 年,永拓 会计师事务所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2020年,通过了财政部和证监会双备案审核,可依法从事证券服务审计业务。目前, 注册资本1500万元。永拓集团目前有员工 2000 多人,其中: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一级注册造价师、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信 息系统审计师、软件工程造价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律师、审价专家等各类执业人员近千人。审计执业队伍 中,有的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香港注册会计师,还有多名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完成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永拓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永拓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永拓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永拓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永拓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六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永拓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及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永拓所在 2023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 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永拓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832da65a-b3b5-4791-9ffe-572e2ff43b0e.PDF ─────────┬──────────────────────────────────────────────── 2024-03-27 00:00│康斯特(300445):康斯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53 号《关于核准北京康斯特 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967.09 万股,发行价格15.10 元/股,合计募 集资金总额为 29,703.06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294.5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28,408.53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资金到位验资报告》(京永验字(2020)第 210026 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25,791.63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023 年度募集资 金的使用情况”之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1. 募集资金总额 29,703.06 减:支付发行有关费用 1,294.53 2.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8,408.53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 25,791.63 项目 金额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38.50 减:募集资金转为经营性资金金额 3,255.40 3.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子公司连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 证券”或“保荐机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民生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底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 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金划转完成后 ,公司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2.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活期存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 定期存款 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1 631897583 0.00 司北京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2 631938929 0.00 司北京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3 631938904 0.00 司北京分行 合计 0.00 注1:公司的民生银行631897583专户仅用于公司智能校准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压力温度检测仪表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 注2:公司的民生银行631938929专户仅用于公司智能校准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3:公司的民生银行631938904专户仅用于公司压力温度检测仪表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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