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45 康斯特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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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38 │康斯特(30044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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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38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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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38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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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36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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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33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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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32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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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02 │康斯特(30044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与承诺(朱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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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02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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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02 │康斯特(300445):独立董事提名人的声明与承诺(朱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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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02 │康斯特(300445):独立董事提名人的声明与承诺(李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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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38│康斯特(30044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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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康斯特仪
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
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
计票工作。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26年 5月 20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6年 5月 21日
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
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月 5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海淀区
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姜维利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网
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6年 6月 5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0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12,592,44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021%,其中:
1. 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9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7,366,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0.5421%。
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
,225,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0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9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6,022,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50%。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本所律师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2,557,3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3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987,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72%;反对35,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1. 《选举姜维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1,870,437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300,356票。
表决结果:通过
2. 《选举何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1,878,213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308,132票。
表决结果:通过
3. 《选举赵明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1,868,212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98,131票。
表决结果:通过
4. 《选举姜南竹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1,863,21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93,13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 《选举何君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1,877,71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307,63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1. 《选举李静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1,868,704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98,623票。
表决结果:通过
2. 《选举朱冰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1,873,502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303,421票。
表决结果:通过
3. 《选举沈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1,873,502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303,421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80844453-99cd-40d7-8434-540ba926f3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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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38│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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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斯特”)于2026 年 6月 5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非独立董事 姜维利先生(董事长)、何欣先生(副董事长)、赵明坚先生、
姜南竹女士、何君洲先生
独立董事 李静女士、朱冰女士、沈腾先生
职工董事 何循海先生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
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战略委员会 姜维利先生(主任委员)、朱冰女士、何欣先生、赵明坚先生
审计委员会 朱冰女士(主任委员)、沈腾先生、何循海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李静女士(主任委员)、沈腾先生、姜南竹女士
提名委员会 沈腾先生(主任委员)、李静女士、何君洲先生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经理 何欣先生
副总经理 赵明坚先生、刘楠楠女士、高洪军先生、董立军先生、
陈高飞先生
财务负责人 姜南竹女士(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刘楠楠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 李广先生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中,刘楠楠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
专业知识与 10年董事会秘书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姜维利与何欣,二人为公司创始人,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此项安排是基于公司历史发展
、业务拓展及未来战略的综合考量,整体兼顾治理效率与责任绑定,且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
明确,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合理确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相关安排具有合理性。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10-56973355
传真:010-56973349
电子邮箱:zqb@constgroup.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
邮编:100094
五、第六届董事会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原独立董事王本哲先生、原独立董事赵天庆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亦不在
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本哲先生、赵天庆先生及其关联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
原非独立董事刘宝琦先生、原非独立董事及副总经理赵士春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
及副总经理,仍将在公司继续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宝琦先生持有 16,306,187股公司股份,赵士春先生持有6,347,800股公司
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并做出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e761d186-eba8-4aa1-9e33-cac6142e71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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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38│康斯特(300445):康斯特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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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5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月 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5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9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29 日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02人,代表股份112,592,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02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股份107,366,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4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5,225,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00%。
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共计95人,代表股份6,022,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8350%。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方式选举姜维利先生、何欣先生、赵明坚先生、姜南竹女士、何君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方式选举李静女士、朱冰女士、沈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行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和董事会人员构成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 8名调整为 9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职工董事 1名,并对《公司章程》及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112,557,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 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987,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72%;反对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2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姜维利先生、何欣先生、
赵明坚先生、姜南竹女士、何君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姜维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870,43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300,356股
表决结果:通过。
2.02《选举何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878,21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308,132股
表决结果:通过。
2.03《选举赵明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868,212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298,131股
表决结果:通过。
2.04《选举姜南竹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863,211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293,13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05《选举何君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877,711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307,63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静女士、朱冰女士、沈腾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李静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868,704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298,623股
表决结果:通过。
3.02《选举朱冰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873,502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303,421股
表决结果:通过。
3.03《选举沈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1,873,502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303,421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化、刘春景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7f351a83-0a23-407b-bb1f-4f0d65e42a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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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36│康斯特(300445):康斯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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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康斯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2f4e7ac5-7a60-42f4-8c7e-9398af8252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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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33│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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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5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5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5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29日 15:00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 非累积投票提 √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
立董事的议案》 人
2.01 《选举姜维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何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赵明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4 《选举姜南竹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5 《选举何君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
董事的议案》 人
3.01 《选举李静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2 《选举朱冰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3 《选举沈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特别提示: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与本通知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应选
举非独立董事 5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名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 3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应选举独立董事 3人。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上
述提案 2、提案 3将以本次股东会提案 1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为前提条件。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 日(周一)上午9:00至 11: 30,下午 13:30至 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6月1日下午 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登记
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7、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办理登记手
续。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8、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
邮 编:100094
联系人:刘楠楠
电 话:010-56973355
传 真:010-56973349
邮 箱:zqb@constgroup.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e124ada4-9a7d-4586-8be9-d136da15f0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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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32│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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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何循海先生(简历见附件)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何循海先生将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5名非独立董事和 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何循海先生当选职工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bca763e9-d164-47f6-823a-3576077243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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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02│康斯特(30044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与承诺(朱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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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朱冰 作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康斯特仪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
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
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朱冰
日 期:2026 年 5 月 20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ce88780-5c39-42f6-962c-c7da16a7c2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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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02│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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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姜维利先生、何欣先生、赵明坚先生、姜南竹女士、何君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李静女士、朱冰女士、沈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应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独立董事王本哲先生、独立董事赵天庆先生将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董事刘宝琦先生、董事赵士春先生将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
务,仍将在公司继续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本哲先生、赵天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宝琦先生持有 16,306,187股公司股份
,赵士春先生持有 6,347,800股公司股份。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914ccbff-e0e0-469d-8993-f0ae3fff1b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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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02│康斯特(300445):独立董事提名人的声明与承诺(朱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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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朱冰 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
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 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 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26 年 5 月 20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3853dfff-3062-4ec1-bcf4-9feceaeab9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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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02│康斯特(300445):独立董事提名人的声明与承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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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李静 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
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
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 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26 年 5 月 20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40eb458-244d-466a-8c71-8d53a0db9d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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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02│康斯特(30044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与承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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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李静作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康斯特仪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
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
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李静
日 期:2026 年 5 月 20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36d659f-ec35-4865-9ef6-2ebe579b28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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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01│康斯特(300445):康斯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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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斯特”)经全体董事同意,于 2026 年 5月 9日以电
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参会的董事 8人,其中独立董事 3人;实际参会的董事 8人(其中董事长姜维利先生、董事赵明坚先生、独立董事赵天庆先生
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何欣先生主持,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行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董事会人员构成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 8名调整为 9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职工董
事 1名,并对《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等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根据对姜维利先生、何欣先生、赵明坚先生、姜南竹女士、何君洲先生 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
履历、工作实绩的核查,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未损害股东的权益。
本议案经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以《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是否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为
前提条件,即只有当《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审议通过后,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方
为有效。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
事职务。
2.1 《选举姜维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2 《选举何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3 《选举赵明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4 《选举姜南竹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5 《选举何君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根据对李静女士、朱冰女士、沈腾先生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的核查,我们认为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与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以《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是否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为
前提条件,即只有当《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审议通过后,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方
为有效。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
事职务。
3.1 《选举李静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2 《选举朱冰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3 《选举沈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于 2026 年 6 月 5 日下午 14点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召开 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f1485fef-bbc0-4c67-a6b4-0652b68ecb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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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5:59│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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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5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5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5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29日 15:00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 非累积投票提 √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
立董事的议案》 人
2.01 《选举姜维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何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赵明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4 《选举姜南竹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5 《选举何君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
董事的议案》 人
3.01 《选举李静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2 《选举朱冰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3 《选举沈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特别提示: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与本通知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应选
举非独立董事 5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名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 3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应选举独立董事 3人。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上
述提案 2、提案 3将以本次股东会提案 1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为前提条件。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 日(周一)上午9:00至 11: 30,下午 13:30至 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6月1日下午 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登记
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7、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办理登记手
续。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8、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
邮 编:100094
联系人:刘楠楠
电 话:010-56973355
传 真:010-56973349
邮 箱:zqb@constgroup.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2587ecf-c0cc-4cba-bd8c-916c27067c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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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5:59│康斯特(300445):康斯特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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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康斯特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5bdeae0-4598-48a8-9852-c40a3cd2e9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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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5:59│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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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行效率,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董事会人员构成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 8名调整
为 9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职工董事 1名,并对《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情
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 第一百二十八条: 第一百二十八条:
章程》 董事会由 8名董事组成(其中 1名职 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 1名职
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工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人,
1人,副董事长 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副董事长 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 第二条: 第二条:
董事会 董事会由 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议事规 事 3人,职工代表董事 1人,设董事长 1 事 3人,职工董事 1人,设董事长 1人,
则》 人,副董事长 1人。 副董事长 1人。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并需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授权
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f85766e0-7afe-4420-810d-c42227c608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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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5:59│康斯特(300445):康斯特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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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康斯特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f9bc4110-a81c-4071-8bc1-44fd09766a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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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5:57│康斯特(300445):独立董事提名人的声明与承诺(沈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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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沈腾 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
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
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 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26 年 5 月 20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f1c2883-7e13-4879-8f16-68d1d4e9a4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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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5:57│康斯特(30044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与承诺(沈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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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沈腾作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康斯特仪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7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
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
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沈腾
日 期:2026 年 5 月 20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f30dc38a-99bb-456e-b333-bd796b4a32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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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7│康斯特(300445):康斯特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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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2,430,0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1,243,001.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 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 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2026年4月21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2,430,0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
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
.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2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40*****042 姜维利
2 40*****959 何欣
3 40*****964 浦江川
4 40*****954 刘宝琦
5 01*****919 赵士春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2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5号楼
咨询联系人:刘楠楠
咨询电话:010-56973355
传真电话:010-56973349
七、 备查文件
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e187b2d-a19a-4627-bbc2-bb3ddb93db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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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1│康斯特(30044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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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6156379-7802-4c89-b484-696346a4fe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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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36│康斯特(300445):康斯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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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斯特”)经全体董事同意,于 2026年 4月 13日以电
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于 2026年 4月 23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参会的董事 8人,其中独立董事 3人;实际参会的董事 8人(其中董事赵明坚先生委托董事何欣先生以现场方式出席会
议,独立董事李静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维利先生主持,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重点对公司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
的问题等进行阐述及建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6b7a661-03b1-49a1-972a-d80db1e477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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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12│康斯特(30044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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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9fee1cd-74a1-4f73-b188-1773c49d99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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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12│康斯特(300445):康斯特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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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康斯特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c02e532-1a67-4553-858f-9f82195db4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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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36│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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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08682eb8-24e0-4586-a8be-39ec91389c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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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2│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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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斯特”)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年 1
2月 31日公司的总股本 212,430,0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 21,243,
001.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4,420,946.26元,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2,320,126.4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公积金 7,232,012.64元后,2025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5,088,113.77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母公司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 594,033,613.68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43,494,935.32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25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以 2025年12月 31日公司的总股本 212,430,0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 21,243,001.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2124.30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34%。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 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1. 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现金分红总额(万元) 2,124.30 1,911.87 1,699.44
回购注销总额(万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442.09 12,542.11 10,191.15
研发投入(万元) 9,914.20 10,084.26 11,334.70
营业收入(万元) 58,970.76 57,539.93 49,828.5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万元) 74,349.4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万 59,403.36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万 5,735.6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万 --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万元) 11,058.4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5,735.61
销总额(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万 31,333.16
元) 18.8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 否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公司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 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且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公司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
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6.79%、17.69%,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
四、 其他说明
1.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知情人进行
了备案登记。
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2e1eba8-f35a-4a87-b8dc-064cd031eb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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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2│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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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斯特”) 为进一步加速公司整体质量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提高产品管理的运营效率,结合战略规划和发展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 “AI应用部”由原研发中心管理调整至一级部门序列,以强化技术与市场需求融合及加速产品商业化落地;
2. “行业技术研究部”由原研究院管理调整至一级部门序列,以强化行业技术研究与业务场景衔接;
3. 生产中心新设立“计划物控部”及“工装软件部”,原“品质部”变更为“质量安全环保部”,“加工部”更名为“机加部”
,以提升生产运营精细化管理能力、强化质量安全环保管控及数字化支撑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e014b3c-7c30-4d69-ae19-ae7c2b2aba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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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2│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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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让投资者更深入地了解公司的发展及实际
经营情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于 2026年 4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期间,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 接待时间
2026 年 4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每个月 24 日的 14:00-17:00,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个工作日。
以上日期如遇到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 15 日等信息披露敏感期期间,公司暂缓接待投资者来访,请广大投资者予以理解与配合。
二、 接待地点
康斯特智能仪表产业园(北京市延庆区官厅四路南侧)
三、 预约方式
请计划参加的投资者在投资者接待日前 2个工作日与公司证券部联系,统一进行接待登记。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
机构查阅。
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
意见。
联 系 人:刘楠楠
联系电话:010-56973355
公司邮箱:zqb@constgroup.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26c3481-d205-48b6-92c2-3aed889542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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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2│康斯特(300445):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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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斯特”)为深入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于 2025年 3月 28日披露了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从聚焦主业发展、高强度创新及高精益智造驱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公司治理并规范完善信息披露
、实施稳健的分红政策等方面,积极落实行动方案。现对行动方案 2025年度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 聚焦主业发展及全球均衡式布局,夯实核心竞争力
自成立以来,康斯特一直聚焦于校准测试仪器仪表领域,通过国内与国际市场双螺旋机制动态平衡经营布局,为全球用户提供高
性能和高可靠性的压力、温湿度、过程及电学校准测试仪器仪表与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石化、冶金等长流程工业及计量
检测、仪表及传感器等高端制造领域,并正积极地向生物医药、新能源与半导体、装备制造、轨交民航等各类国民经济领域拓展。同
时,公司坚守价值定位,持续增强组织活力与管理效率,聚焦核心主营业务并蓄力第二增长曲线,搭建了检测数字化云平台,部署高
端传感器垂直产业,通过边缘扩张不断改善产业生态,实现公司价值并推动行业向前有序发展,助力产业升级及工业物联网的快速部
署应用。
公司以核心产品力成就全球高黏性用户,一直呈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态势,同时也是本领域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外销产
品的 90%销往美欧日等高工业成熟度区域。面对全球科技创新进入密集活跃期、全球供应链变局与经济增长新旧动能切换背景下的产
业发展,2016至 2025年,公司年均主营业务率超 96%且年均归母净利润率 26.1%;营收复合增速 14.4%,其中国际市场营收复合增
速19.8%。
二、 以高强度创新及高精益智造能力,驱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围绕用户应用场景耐心打磨产品,坚持研发与制造深度融合。
高强度创新,打造高效产品。公司研发中心与研究院团队贯彻迭代创新与颠覆创新并行的理念,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及研发项目管
理,确保公司产品的领先性及强竞争力,公司部分高端压力检测产品及温湿度检测产品已经处于世界领先水平。2025年度,研发投入
为 9,898.76万元,占总营收的 16.8%,传感器设计与制作、温度校准测试产品等多个研发项目集中结项,总投入处于合理区间。
高精益制造,提升快速交付。公司是全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智能制造百强企业及北京数字化车间,并在延庆智能仪表产业园倾
力打造低碳化、数字化的智能工厂。公司持续加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及柔性生产线的资源投入,自研核心工艺设备,逐步实现价值
链信息化、网络化、协同化,重构效率降低成本,为下一步的规模化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2025 年度,公司不断优化核心产品
结构,兼顾与行业解决方案的融合,进行产销存优化、提升产品一次性通过率。
三、 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与信息披露质量,传递长期投资价值
公司建立了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
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公司管理层将勤勉推进
董事会制定的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全面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2025 年,公
司在完成监事会改革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监事会职权的同时,修订、制定37项制度规范,以推动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
高效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股东、投资者保护机构等各方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让依法合规为公司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将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的信息获取渠道,降低投资者了解公司资讯的成本,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互动易、投资者热线及
投资者关系邮箱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保障投资者与公司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和良性
互动。
四、 重视投资者回报机制,实施稳健的分红政策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权益分派的相关规定,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与
未来发展规划,坚持执行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通过现金分红、回购注销等方式积极回报投资者,2015年至2025年,持续现金分红且
累计分红金额 2.17亿元。
公司将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并将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阶段及发展规划,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
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经营发展成果,积极构建与投资者的和谐关系。
五、 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发挥自身产品优势,将环境保护与企业经营深度融合,切实推动企业与生态环境协同发展。公司生产加工过程中,采用除尘
系统对粉尘进行回收再利用,安装减震垫和隔音玻璃屏蔽设备运行和搬运过程产生的噪声,产生的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经焊锡烟
雾净化器处理、非甲烷总烃经光解催化设备处理后排放,污水经污水分离过滤器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交由专业公司
统一处理和回收利用;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延庆制造基地建设时采取更加节能环保的装配式建筑方案,屋顶
采用年发电量 69 万 kwh 的分布式光伏自建方案,厂区内全部使用纯电动非道路电叉车,购置多条高效率的 FMS柔性生产线及 e 运
维系统,提高能效使用;发挥自身产品的数字化检测优势,大力推广干体式温度检测设备,响应联合国《水俣公约》。
同时,公司也积极参与国内教育、民生发展及产业升级,发挥主体职责承担更大的公益责任与义务,助力社会发展。向中国计量
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河北大学、重庆西南大学、延边大学、北京体育大学等相关院校及教育基金会捐赠计量设备或款项,促进基础
学科的有序发展;围绕 “聚焦精准、关注民生”的原则,通过向赤城县、锦屏县、内蒙古科右旗等地捐赠资金,通过向丹江口、密
云区、吉林等地购买滞销农产品等形式,助力相关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向国内雅安、芦山、郑州、涿州、密云区等遭受自然灾害的
地区捐款捐物,帮助灾区群众;响应《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积极参与国内相关规程及行业规范的制定,最大化的发挥检测产品的
标准化特点,为中国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组织举办全国范围内的压力、温度计量能力提升培训课程,协助用户提升相关从业人员对
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认识及能力;认真贯彻“科技要发展,计量需先行”方针,积极协助相关事业单位举办计量夏令营活动
,邀请来自贫困偏远山区的优秀学生,以计量科普为主线,将计量知识、计量应用贯穿夏令营活动,让青少年更好的了解计量产业。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入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深耕主业并拓展第二发展曲线,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深化与投资
者的沟通交流,持续强化股东回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e0d08fa-c2d9-4e22-b13f-96217a6082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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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2│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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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 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斯特”)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
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
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 上年度末(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
7) 上年度末(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06人;
8)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9) 最近一年(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17,185.57万元;10)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83,4
71.71万元;11)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8,365.07万元。12) 上年度(2024 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为 35,961.69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3家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目前尚未
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1) 中审众环所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3次
。
2)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47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6人次、
纪律处分 6人次、监管管理措施 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瑞松,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于 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敏,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
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陈刚,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最近 3年复核 3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 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5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 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 7万元。2026 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
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
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有关费用授权董事长协商处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
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现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
长结合审计机构的工作质量和市场行情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在查阅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
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其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
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意见,并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
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
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4.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7e7ffc0-945c-4b4d-8e46-e65eb1b4e8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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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2│康斯特(300445):康斯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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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康斯特”)2025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第 37000
07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1. 康斯特下属美国全资子公司爱迪特尔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与财务经理为夫妻关系。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不相容职务应当
相互分离,特别是经营管理与财务监督等关键岗位之间应形成有效的监督与制衡机制。该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财务监督的独立性
,可能对爱迪特尔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产生影响。
2. 我们关注到,爱迪特尔有限公司近年来长期未进行利润分配。虽然分红决策受多种商业因素影响,但在前述关键岗位人员存
在特定关系且缺乏有效制衡的背景下,该情况可能引发对公司治理效率及股东权益保护的关注。
上述说明仅用于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并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对上述内部控制事项进行了整改。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
的审计意见。
二、 公司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审阅了中审众环出具的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尊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中审众环出具的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
生的影响,针对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已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应对强调事项相关问题,
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 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与注册
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了充分沟通,一致认为:审计委员会尊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判断,并高度重
视中审众环出具的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针对该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已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应对强调事项相关问题,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就该事项的
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严格落实,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四、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
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在境外业务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影响公司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五、 公司已采取和将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针对中审众环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中提及的事项做出相应整改计划。整改措施如下:
1. 关于下属美国全资子公司爱迪特尔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与财务经理为夫妻关系,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不相容职务应当相
互分离,对此事项整改计划:子公司财务经理浦江川女士已经卸任财务经理,调任其他岗位。
截至报告披露日,本事项已整改完毕。
2. 关于下属美国全资子公司爱迪特尔有限公司近年来长期未进行利润分配。其原因:子公司曾考虑在美国购买房产作为固定的
办公经营场所,因此暂缓进行利润分配,目前鉴于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加,已经搁置购房计划。对此事项整改计划:子公司已制定
了利润分配的计划,从 2026年开始实施。
截至报告披露日,本事项已列入公司 2026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标准,全面加强内控体系。公司将继续秉持《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体系,强化监督检查,助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d53c717-76d5-41e5-8098-556a4dd0cd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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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2│康斯特(300445):康斯特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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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康斯特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34094e3-b4b8-4d24-9975-9c4a60fa99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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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2│康斯特(300445):康斯特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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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康斯特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208f686-c6c0-485d-974c-979d421ff9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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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2│康斯特(300445):康斯特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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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康斯特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d775400-0093-4970-b9ba-ade441ff4c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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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2│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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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公司将于 2026年 4月 3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举
办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 网站
(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何欣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楠楠女士,财务总监姜南竹女士,独立董事
李静女士、独立董事王本哲先生、独立董事赵天庆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
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849b514-ecd8-47ab-aadc-bfdf1d973d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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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2│康斯特(300445):康斯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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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所”)系 2013年 11月 6日成立的中国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执行
合伙人(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拥有财政部
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主营业务包括审计与鉴证、管理咨询、税务服务等领域,下设 38家分支机构,其前身为 1987年成立
的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加入MAZARS国际集团,成为全国首批获证券、期货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该所前身可追溯至财政部武汉中华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改制后业务覆盖A股上市公司审计、一级央企服务。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此期间永拓所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永拓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为顺利推进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已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为确保公司审计质量与风险控制水平满足高标准要求,公司审查和查阅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
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所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及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所在 2025 年度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
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
众环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7e63851-c0d5-46aa-9842-8111a72f1c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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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2│康斯特(300445):康斯特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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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康斯特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abf57f9-5e29-4254-a5d7-b5b863e6ce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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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2│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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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4103984-839a-43de-8813-cd61fe0dbd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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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1│康斯特(30044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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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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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1│康斯特(30044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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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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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1│康斯特(300445):康斯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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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康斯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4ca94be-5821-476d-9e8d-616a45c93c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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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0│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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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 投资金额: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委托购买理财产品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
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综合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
的前提下,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斯特”)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
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概况
1. 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综合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 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3. 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范围
如下:
(1)银行理财产品:境内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境外银行(美国四大全国性大型
银行)发行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以及美国财政部发行的短期国库券;
(2)其他理财产品:其他经公司进行严格的筛选,被评估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该项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相关具体事宜。
4. 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 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上述自有资金中包括外币资金,主要来自公司在境外的产品销售收入。
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 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
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与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该投资不构
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针对投资风险,将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委托理财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
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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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0│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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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038c0ce-914c-4f54-b45b-5bd3a8c734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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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9│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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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
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1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4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1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4月 14日 15:00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 √
报告及其摘要》
2.00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 √
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3.00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3)
4.01 《关于董事长 2026年度薪酬方案》 √
4.02 《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 √
4.03 《关于独立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 √
法>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与本通知同日发布的相关公
告。
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需进行逐项表决;议案 7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关联股东姜维利、何欣、浦江川、赵士春将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均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
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4月 15日(周三)上午9:00至 11: 30,下午 13:30至 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4月15日下午 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登记
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
样详见附件三)。
7、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办理登记手
续。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8、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
邮 编:100094
联系人:刘楠楠
电 话:010-56973355
传 真:010-56973349
邮 箱:zqb@constgroup.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c6148cf-d617-4d5a-b9be-31c3a00c82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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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9│康斯特(300445):康斯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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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与责任权利相匹配的激励
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责和
义务,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领取的
相应报酬。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
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与个人业绩相匹配;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四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
定。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十万元人民币,具体标准及发放形式以公司股东会决议为准。独
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
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岗位津贴、各类补贴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或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的岗位职责的履
行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相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制度执行
。
第七条 薪酬的考核与发放
(一)独立董事津贴按月以现金方式发放。
(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董事长及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以现金方式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公司担任双重以上职位的,其薪酬标准按担任的职务报
酬孰高执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
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人力资源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
,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九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
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
第十一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审议批准,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
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十二条 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管理办法提出修订
方案并提请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四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
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管理办法与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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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9│康斯特(300445):康斯特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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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年度工作情况简要
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赵天庆,男,1959 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主任律师。历任北京电子显示
仪器厂法律顾问、北京牡丹电子集团法规处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电子工业办公室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中新会计师事务
所副处长、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
京市海淀区工商联常委、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北京天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兼任海淀区工商联中介商会会长、北京
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民革北京市委法律志愿者联谊会副会长、民革中央社会法律专委会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现任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4次董事会会议及 2次股东会会议,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 应参加董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投票情况(反 列席股东
董事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对次数) 会次数
赵天庆 4 0 4 0 0 0 2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了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在召开会议前,认真仔细
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会议审议事项以谨慎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
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本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对所审议事项均
表示同意。
本人严格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
况,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同时,运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2025/3/27 第六届董事 1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独立董事 2 《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专 门 会 议 3 《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 年第一 3.1 《关于董事长 2025年度薪酬方案》
次会议 3.2 《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方案》
3.3 《关于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方案》
4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1 《关于总经理 2025年度薪酬方案》
4.2 《关于副总经理 2025年度薪酬方案》
4.3 《关于境外副总经理 2025年度薪酬方案》
4.4 《关于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薪酬方案》
4.5 《关于董事会秘书 2025年度薪酬方案》
5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6《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8 《关于 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 《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推动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并就公
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以及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
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对董事、高管及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工作
,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使投资者能够快速地了解公司发展近况,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也没有受
到监管部门批评或处罚。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 19 天。通过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会计师会议沟通等形式,及时获悉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
判断和建设性意见;多次到公司永丰总部等实地考察与现场工作,与公司管理层、销售中心及相关负责人座谈,深入了解公司境内外
经营情况、项目进展、内控建设与落实、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监管机构、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及投资者交流活动,全面掌
握最新法规、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征求所有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
,对提出的建议能够及时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勤勉尽责,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
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
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自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学习并参加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20
26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在公司的
规范运作、重大运营决策等方面建言献策,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地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赵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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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9│康斯特(300445):康斯特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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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康斯特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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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9│康斯特(300445):康斯特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本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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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康斯特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本哲)。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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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9│康斯特(30044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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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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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9│康斯特(300445):关于康斯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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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关于康斯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5ccbb3e-64b5-4553-b691-9c08bad85b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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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19│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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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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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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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康斯特: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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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康斯特: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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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康斯特: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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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康斯特: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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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康斯特: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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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康斯特: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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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康斯特: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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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康斯特: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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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康斯特: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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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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