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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45(康斯特)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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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45 康斯特 更新日期:2025-11-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10 18:32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1-10 18:32 │康斯特(30044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11-07 16:09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0-23 18:59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0-23 18:59 │康斯特(30044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3 18:59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 ├─────────┼──────────────────────────────────────────────┤ │2025-10-23 18:59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 │2025-10-23 18:59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 ├─────────┼──────────────────────────────────────────────┤ │2025-10-23 18:59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非日常经营交易管理制度 │ ├─────────┼──────────────────────────────────────────────┤ │2025-10-23 18:59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对外担保制度 │ └─────────┴──────────────────────────────────────────────┘ ─────────┬──────────────────────────────────────────────── 2025-11-10 18:32│康斯特(300445):康斯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康斯特(300445):康斯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28b18f97-6ee3-4b9f-9f11-c961e88fa873.PDF ─────────┬──────────────────────────────────────────────── 2025-11-10 18:32│康斯特(30044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康斯特(30044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31aeab32-a86c-4d08-a1b4-91d55759f076.PDF ─────────┬──────────────────────────────────────────────── 2025-11-07 16:09│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0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10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11月 3日 15:00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更登记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制度的议案》 议案数(14) 3.01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3 《关于修订<公司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则>的议案》 3.04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5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3.06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7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8 《关于修订<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3.09 《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1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3.11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12 《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13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3.14 《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4.00 《关于变更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 与本通知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需进行逐项表 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年 11月 4日(周二)上午9:00至 11: 30,下午 13:30至 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5年 11月4日下午 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登记 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 样详见附件三)。 7、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 邮 编:100094 联系人:刘楠楠 电 话:010-56973355 传 真:010-56973349 邮 箱:zqb@constgroup.com 8、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267ec8b8-102d-41d6-98c1-cb953d10560e.PDF ─────────┬──────────────────────────────────────────────── 2025-10-23 18:59│康斯特(300445):康斯特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0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0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0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11月 3日 15:00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登记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的议案》 案数(14) 3.01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3 《关于修订<公司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则>的议案》 3.04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5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3.06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7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8 《关于修订<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3.09 《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1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3.11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12 《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13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3.14 《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4.00 《关于变更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 与本通知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他议案为普 通决议事项;《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需进行逐项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年 11月 4日(周二)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3:30至 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5年 11月 4日下午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登记 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 样详见附件三)。 7、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 邮 编:100094 联系人:刘楠楠 电 话:010-56973355 传 真:010-56973349 邮 箱:zqb@constgroup.com 8、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 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 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ac913713-af10-4458-84f5-4647deb41828.PDF ─────────┬──────────────────────────────────────────────── 2025-10-23 18:59│康斯特(30044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康斯特(30044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25e52931-3de9-4a39-9951-8b2a1bf2406c.PDF ─────────┬──────────────────────────────────────────────── 2025-10-23 18:59│康斯特(300445):康斯特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 第一条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选举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度”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 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 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当选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每位股东以各自拥有的投票权享有相应的表 决权。各候选人在所得赞同票数超过反对票数且超过出席该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2(含 1/2)的前提下,根据所得赞同票 多少的顺序依次当选董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由股东或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确定后,董事会应及时发布选举董事的股东会公告。在召开股东 会前,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 1%以上(含 1%)的股东可以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但应在股东 会召开前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经董事会审核后提交该次股东会审议。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出的董事人数。每一投票权 只可表示赞同、反对、弃权中一种意愿。 第四条 每位投票股东应将自己的投票权总数具体分配给各董事候选人,但必须做到: (1)所投选票上明确表示对某几位候选人的意见及其赞同、反对、弃权具体票数; (2)所投票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出的董事人数,且不能超出已公告的董事候选人; (3)分配给各候选人的票数总和(含赞同、反对、弃权)不能超过该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 若违反(1)、(2)、(3)其中一条规定,则该股东的选票作废,视为放弃对选举董事事项的表决权。 第五条 投票股东具体分配给各候选人的票数总和可以少于该股东拥有的前述投票权总数,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部分表 决权。 第六条 各候选人根据所得赞同票多少的顺序依次当选,但每位当选董事所得最低赞同票数必须超过反对票数及出席股东会股东 所持股份总数的 1/2(含1/2)。 第七条 公司在制作选举董事的投票表格时,应使表格的设计有利于股东正确地进行投票,并在显著位置提示上述注意事项。 第八条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见证律师、监票人和计票人必须认真核对上述情况,保证投票的公正、有效。 第九条 若首次投票结果出现当选董事人数低于应选董事人数时(即出现候选人的得票数低于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 2 的情况): (1)若是差额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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