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47 全信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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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42 │全信股份(30044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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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7:00 │全信股份(300447):第七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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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7:00 │全信股份(300447):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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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6:59 │全信股份(300447):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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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6:58 │全信股份(300447):第七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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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6:58 │全信股份(300447):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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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34 │全信股份(300447):全信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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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4 │全信股份(30044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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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4 │全信股份(30044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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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6:56 │全信股份(300447):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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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42│全信股份(30044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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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 4 月 24日召开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全信光电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信光电”)向各家银行申请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万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万
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万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万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万元;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万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全信
光电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本次《授信额度协议》下的《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500 万元,本次担保的贷款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
2、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全信光电与
交通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本次担保的贷款实际发生金额为
人民币1,000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本次贷款实际发生额:人民币 500 万元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3)债务人:南京全信光电系统有限公司
(4)保证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6)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
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
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
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7)保证期间:
《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本次贷款实际发生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3)债务人:南京全信光电系统有限公司
(4)保证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6)保证的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
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
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
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
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
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2,5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
的比例为 1.26%,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0.9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8,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4.03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3.18%。
目前,公司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5f0e46ad-e830-4304-9d39-c394ffac8d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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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7:00│全信股份(300447):第七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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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的
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文艳女士主持,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董
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5-047)《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d4049ce5-7db6-4d5c-9bde-49b532554f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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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7:00│全信股份(300447):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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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与必要性分析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军用光电线缆及组件的重要配套单位,其中铜、银、锡、镍、塑料等材
料是光电线缆及组件的重要原材料,相关产品的价格波动对主营业务成本造成重要影响。近年来全球大宗商品波动加剧,原材料价格
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生产成本及利润空间。铜、银、锡、镍、塑料等材料价格波动显著影响线缆制造成本,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
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确保主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增强经营
业绩的稳定性,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近期大宗商品价格受供需矛盾及政策博弈影响波动加剧。军工订单周期长、金额大,且涉及国家安全,对供应链稳定性要求极高
。通过套期保值,公司可提前锁定原材料成本,确保订单交付的确定性和企业利润率,符合军工行业“高可靠性”的核心需求。
二、可行性分析
国内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如上海期货交易所)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机制,涉及有色金属等品种,与公司的原材料采购高度
相关。如铜期货合约流动性强,基差风险可控,适合企业进行成本对冲。企业选择“期货+期权”组合策略,与公司采购周期高度契
合(订单周期匹配期货合约期限)。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设立套期保值业务小组作为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配备了具有
从事套期保值业务能力的专业人员,具有与拟开展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措施,审慎操作。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
三、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及交易场所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铜、银、锡、镍、塑料期货品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合约,
公司将在经监管机构批准、合规公开的交易场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
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潜在风险与应对策略
1、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时,将受国际及国内经济形势、地缘政治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原料和产品价格、汇
率和利率行情等变动较大时,可能会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政策风险: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
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
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和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
、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公司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办理相关业务。同
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3)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和期权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
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
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审计监察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
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5)公司将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变化,关注价格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套期保值方案,并结合现货销售,尽可能降低交易风险。
五、结论
公司本次开展铜、银、锡、镍、塑料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从而实现稳健经营,具有必
要性;公司已经就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具体实施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因此公司开展铜、
银、锡、镍、塑料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分阶段推进套期保值业务,最终达成优化原材料采购成本,助
力企业实现稳健经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9269fc17-ac35-48e3-8d59-0e6ef8126f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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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6:59│全信股份(300447):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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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信股份(300447):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65d9c032-48b9-488a-9805-ef5e30ad2a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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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6:58│全信股份(300447):第七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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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陈祥楼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公司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
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
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确保主
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
关的铜、银、锡、镍、塑料期货品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合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额度不超过 800 万元人
民币;交易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一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5-047)《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d210a0ba-cf3d-44d3-a7ca-5af9a07d8c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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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6:58│全信股份(300447):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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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
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确保主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增强经营
业绩的稳定性。
2、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及交易场所: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铜、银、锡、镍、塑料期货品种,交
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合约。公司将在经监管机构批准、合规公开的交易场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4、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5、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生
产经营成本的影响,但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是军用光电线缆及组件的重要配套单位,其中铜、银、锡、镍、塑料等材料是光电线缆及组件的重要原材料,相关产品的价
格波动对主营业务成本造成重要影响。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
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确保主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以投机为目的,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
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剧烈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
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设立套期保值小组作为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配备了具有从事
套期保值业务能力的专业人员,具有与拟开展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措施,审慎操作。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
(1)交易方式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铜、银、锡、镍、塑料期货品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合约,
公司将在经监管机构批准、合规公开的交易场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
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5月 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附件,一并提交前述会议审议通过。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时,将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地缘政治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原料和产
品价格、汇率和利率行情等变动较大时,可能会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政策风险: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
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
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和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
、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公司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办理相关业务。同
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3)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和期权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
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
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审计监察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
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5)公司将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变化,关注价格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套期保值方案,并结合现货销售,尽可能降低交易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合理规避原材料的价格波动风险,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不以投机为目的,商品套
期保值业务的规模与目前公司自有资金规模、经营情况及实际需要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
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决议
3、《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4、《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7ae7fe7f-2f6c-4897-bc6b-bd7d8381e8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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