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48 浩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1-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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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54 │浩云科技(30044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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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54 │浩云科技(300448):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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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54 │浩云科技(300448):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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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54 │浩云科技(30044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财务报表、附注及报告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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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52 │浩云科技(300448):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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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 │浩云科技(300448):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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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 │浩云科技(30044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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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 │浩云科技(300448):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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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 │浩云科技(300448):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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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 │浩云科技(300448):关于2026年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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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54│浩云科技(30044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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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云科技(30044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1a5fcce0-cc7f-421f-8382-daff0fe449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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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54│浩云科技(300448):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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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云科技(300448):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a43a8e27-1989-480d-981c-16e0a8c4f7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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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54│浩云科技(300448):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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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0)。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连查庭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因天健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刘芳接替连查庭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
二、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复核人信息
1、基本信息
刘芳 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10年开始在天健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 3
年签署或复核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刘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天健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函》;
2、本次变更后项目质量复核人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1cacd5f6-83da-4af8-b921-65698d4eb7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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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54│浩云科技(30044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财务报表、附注及报告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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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云科技(30044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财务报表、附注及报告数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81f8d31d-9a9e-40f4-8fad-89d44eb0fc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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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6:52│浩云科技(300448):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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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01月 01日—2025 年 12 月 31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3,200 万元-3,600 万元 亏损:3,512.33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3,900 万元-4,300 万元 亏损:3,801.25 万元
后的净利润
注:1、上表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
2、本报告期公司业绩为亏损,不列示同比下降的比例。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最终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
年度报告中详尽披露。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
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净利润为负值,主要原因为:受客户需求整体放缓影响,公司业务拓展未达预期,整体业务规模有所收
缩,部分项目的导入与实施周期亦有所延长,致使本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出现下降。同时,行业竞争持续加剧,产品销售单价承压下行
,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亦有所下降,进一步影响了公司的盈利表现。
2、公司预计本年度非经营性损益约 700 万元,主要来源于委托理财收益及出售股权投资所获收益。
3、公司始终秉承稳健的经营风格,截至 2025 年末,资产负债率保持在 10%以下的较低水平,同时货币资金及大额定期存单余
额约为 5.4 亿元,资金储备充裕,财务结构健康,展现出较强的经营韧性与风险抵御能力。
面向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金融与能源领域的物联业务拓展,加速推进 AI赋能灵活智能发电新业务的应用,深化数字化技术赋
能业务的落地实施。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管理体系,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强化业务协同与战略资源配置能力,持续推动经营质量
与综合竞争力的稳步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2、公司 2025 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90900171-af5b-4fce-8a79-3acf341e85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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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浩云科技(300448):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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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2月 4日(星期三)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2月 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2 月 4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月 29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1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
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 555 号天安总部中心 22号楼 30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 √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3.00 《关于制定〈2026 年内部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公
告。
本次股东会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第 3项提案涉及关联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本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2月 3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20—3483
1415。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2月 3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
2、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 555 号天安总部中心 22 号楼 101 房,邮政编码:511400(信函请寄:浩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张晓丰收,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
在 2026 年 2月 3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
约登记者出席。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春平、张晓丰;
联系电话:(020)34831515;
传真:(020)34831415;
电子邮箱:zqb@haoyuntech.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22号楼101房;
邮政编码:511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d856e527-40c6-4b74-a02e-50999c729d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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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浩云科技(30044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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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董事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兼任的其他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并享受福利
待遇,不得因其同时担任董事及其他职务而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担任的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兼任职务中年薪标准最高的一个职务领
取相应的薪酬并享受福利待遇,不得因其同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其他职务而重复领取薪酬或重复享受福利待遇。任何人员在下
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任职务的,可依照其职务、岗位贡献在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领取任职职务对应的薪酬及福利待遇。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以下人员:
(一)专职为公司服务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会成员,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二)在公司任职的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除非另有说明,本制度所称“董事”均不包含公司的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向公司
领取董事津贴。
第二章 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作为确定薪酬
的主要依据;
(二)薪酬水平以市场为导向;
(三)薪酬和业绩考核合理挂钩;
(四)薪酬应与岗位的重要性、工作的复杂程度及精力的付出相称,要让特殊人力资本的价值在分配中体现;
(五)具有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与考核以公司经济效益及工作目标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董事、高管人员
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最终以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水平。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确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季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以及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社保、公积金等待遇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每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方案,经
董事会审议、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一)基本薪酬,是基本收入保障,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个人岗位、价值与责任,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综合考虑
制定,按照月度发放。
(二)季度绩效薪酬,年初制定个人分季度绩效考核方案,明确各岗位考核指标及标准,于次一季度第一个月根据上一季度绩效
考核指标达成情况核定并发放。
(三)年终绩效薪酬,年初制定公司当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于次年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核定,在公司年度报
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和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以及激励多层次、多元化的要求,设计董事中长期激励。
(五)社保、公积金等待遇,依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职工代表董事的考核依照董事在公司实际担任的岗位及其个人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不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挂钩。
第七条 高管人员的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季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以及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社保、公积金等待遇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每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方案,
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一)基本薪酬,是基本收入保障,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个人岗位、价值与责任,并结合行业收入水平综合考虑
制定,按照月度发放。
(二)季度绩效薪酬,年初制定个人分季度绩效考核方案,明确各岗位考核指标及标准,于次一季度第一个月内根据上一季度绩
效考核指标达成情况核定并发放;
(三)年终绩效薪酬,年初制定公司当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于次年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核定,在公司年度报
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和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以及激励多层次、多元化的要求,设计高级管理人员中长
期激励。
(五)社保、公积金等待遇:依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八条 董事、高管人员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主要
包括:
(一)盈利能力:净资产收益率、归母净利润增长率、毛利率同比提升率、基本每股收益;
(二)收入与成长:营业收入增长率、年度利润总额增长率;
(三)运营效率: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
(四)成本与费用控制:管理费用率;
(五)财务健康:资产负债率、经营性现金流净额。
第九条 公司业绩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和管理
第十条 公司按月、季度和年度以银行转账形式分别发放董事、高管人员的基本薪酬、季度绩效薪酬和年终绩效薪酬。发放时任
职不满一年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的长短(按入职天数)计算其应得的薪酬金额。下列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每年经营年度第一个月,公司根据总体经营规划制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以及董事、高管人员个人分季度绩效考核
指标,确定董事、高管人员的目标责任书。
第十二条 因公司计算错误或业务过失造成超额发放或少发工资时,可以在下月发放工资时直接扣除超发部分或补发漏发部分。
公司因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
额发放部分。
第十三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四条 公司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及公司盈利状况,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员工的能力提升、职位调整;
(四)组织结构调整。
第五章 约束机制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董事、高管人员在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的任何一种,则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季度绩效薪
酬,年度绩效薪酬为零,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上市公司监管有关规定,受到公开谴责;
(二)违法乱纪,正在接受有关纪检、司法部门的审查;
(三)受到公司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四)违反决策程序,有重大经营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发生重大事故的;
(六)由于个人原因擅自离职或被免职的;
(七)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享受年休假、培训、旅游等其他福利,按照公司福利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十八条 高管人员除按本制度领取薪酬外,可按公司规定领取餐费补助、节日补贴、通讯费补助、出差
补助、交通补助等员工福利,其他货币性收入须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须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一
致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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