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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49(汉邦高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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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49 汉邦高科 更新日期:2025-06-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30 16:59 │汉邦高科(300449):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5-05-29 16:40 │汉邦高科(300449):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9 16:40 │汉邦高科(300449):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 ├─────────┼──────────────────────────────────────────────┤ │2025-05-29 16:40 │汉邦高科(300449):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 │2025-05-29 16:40 │汉邦高科(300449):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6 16:54 │汉邦高科(30044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05-23 15:42 │汉邦高科(300449):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 ├─────────┼──────────────────────────────────────────────┤ │2025-05-15 20:00 │汉邦高科(300449):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关于汉邦高科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书 │ ├─────────┼──────────────────────────────────────────────┤ │2025-05-15 20:00 │汉邦高科(30044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06 16:58 │汉邦高科(300449):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 └─────────┴──────────────────────────────────────────────┘ ─────────┬──────────────────────────────────────────────── 2025-05-30 16:59│汉邦高科(300449):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汉邦高科(300449):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17b018c2-fd61-4c13-a2bc-d8049fe48b0a.PDF ─────────┬──────────────────────────────────────────────── 2025-05-29 16:40│汉邦高科(300449):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29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 事 9 名(其中董事吴锡丽女士委托董事张立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及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为部分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上述 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朝控股”)、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长李柠先 生将视具体情况,拟在上述预计的 1.5 亿元担保额度内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 保的议案》,审查意见如下: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沐朝控股和李柠先生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且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接受关联方沐朝控股和李柠先生的 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联董事李柠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ea355c5e-210e-4f17-9c8d-b3ac24d91a0b.PDF ─────────┬──────────────────────────────────────────────── 2025-05-29 16:40│汉邦高科(300449):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 汉邦高科(300449):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d4b6e870-0196-47ba-872f-447cc622d144.PDF ─────────┬──────────────────────────────────────────────── 2025-05-29 16:40│汉邦高科(300449):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汉邦高科(300449):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19e60c73-2520-4f7d-a948-994747d403c8.PDF ─────────┬──────────────────────────────────────────────── 2025-05-29 16:40│汉邦高科(300449):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29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 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梦娅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体现了控股股东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 和实际控制人李柠先生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097c9a46-e636-414a-b42f-fce73bd61a46.PDF ─────────┬──────────────────────────────────────────────── 2025-05-26 16:54│汉邦高科(30044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 权及签署相关文件。此前由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批准的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自动失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本次赎回的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产品 终止日期 实际年化 名称 类型 (万元) 起息日 收益率 兴业银行股份有 七天通 保本 4,000.00 2025 年 4 2025 年 0.85% 限公司北京分行 知存款 收益型 月 25 日 5 月 23 日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本次购买的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产品 终止日期 预计年化 名称 类型 (万元) 起息日 收益率 兴业银行股份有 七天通 保本 4,000.00 2025 年 5 满七日后 0.75% 限公司北京分行 知存款 收益型 月 26 日 预约支取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 押。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日常经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 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 产品 赎回金额/余 终止日期 预期/实际 是否 称 (万元) 起息日 额(万元) 年化收益率 赎回 1 兴 业 银 协定存 保本浮动 1,842.49 2024 年 6 基本存款额 2025 年 4 0.65-1.15% 是 行股份 款 收益型 (注) 月 7 日 度 50 万元 月 18 日 有限公 (注) 2 司北京 七天通 保本收益 20,000.00 2024 年 6 1,000.00 2024 年 7 1.35% 是 分行 知存款 型 月 7 日 月 2 日 3 1,000.00 2024 年 8 0.15% 是 月 27 日 4 1,000.00 2024 年 9 1.25% 是 月 3 日 5 17,000.00 2024 年 9 1.25% 是 月 6 日 6 七天通 保本收益 17,000.00 2024 年 9 1,000.00 2024 年 9 1.25% 是 知存款 型 月 6 日 月 21 日 7 300.00 2024 年 9 0.15% 是 月 26 日 8 15,700.00 2024 年 10 1.25% 是 月 4 日 9 七天通 保本收益 14,700.00 2024 年 1,000.00 2024 年 10 1.00% 是 知存款 型 10 月 8 日 月 22 日 10 1,000.00 2024 年 11 1.00% 是 月 19 日 11 12,700.00 2024 年 12 1.00% 是 月 5 日 12 七天通 保本收益 12,700.00 2024 年 8,000.00 2025 年 1 0.10% 是 知存款 型 12 月 5 日 月 21 日、 22 日 13 4,700.00 2025 年 2 1.00% 是 月 14 日 14 七天通 保本收益 4,700.00 2025 年 2 4,700.00 2025 年 3 1.00% 是 知存款 型 月 14 日 月 21 日 15 七天通 保本收益 4,200.00 2025 年 3 4,200.00 2025 年 4 1.00% 是 知存款 型 月 21 日 月 18 日 16 七天通 保本收益 4,000.00 2025 年 4 4,000.00 2025 年 5 0.85% 是 知存款 型 月 25 日 月 23 日 17 七天通 保本收益 4,000.00 2025 年 5 4,000.00 满七日后预 0.75% 否 知存款 型 月 26 日 约支取 注:协定存款起息日认购金额为 1,842.49 万元,协定存款余额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变动,最终收益以结算结果为准; 赎回金额为账户余额扣除基本存款额度 50 万元后的余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5f33848a-7056-4762-97b1-f9b936430ed1.PDF ─────────┬──────────────────────────────────────────────── 2025-05-23 15:42│汉邦高科(300449):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 重大风险提示: 1.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28 日披露的《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 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 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股东会通知前, 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情况 公司拟通过以发行股份方式向深圳高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安徽驿路微行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并向实际控制人李柠先生 全资控股公司北京智耘贰零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 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汉邦高科,证券代码:300449 )自 2025 年 3 月 14 日(星期五)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4)、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5)。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 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五)开市起 复牌。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9)。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交易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 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 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重组相 关议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本 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a0a1ecc5-4feb-4288-8da2-643ab2c3b0d2.PDF ─────────┬──────────────────────────────────────────────── 2025-05-15 20:00│汉邦高科(300449):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关于汉邦高科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书 ─────────┴──────────────────────────────────────────────── 致: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嘉律所”)依法接受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 本所郑英华律师、张艳律师(以下简称“君嘉律师”)列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并 履行见证义务。 为出具本见证意见书,君嘉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资料,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予以核查。 君嘉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依法制订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 本见证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经核查,君嘉律师认为,该次董事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2、2025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经核查,君嘉律师认为,上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的议案、股东与会方 式等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15:00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楼1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2、本次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 经核查,会议召开的方式、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一致。 综上,君嘉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经核查,君嘉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签到表、证券持有人名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本次股东大会的参加人员包括: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数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24人,代表股份数91,463, 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046%。 3、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4人,代表股份数2,241,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6%。 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为本次股东大会提供见证的君嘉律师。 经核查,君嘉律师认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并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相符。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共计6项,分别为: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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