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50 先导智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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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12 │先导智能(300450):关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部分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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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23:50 │先导智能(300450):关于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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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23:50 │先导智能(30045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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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23:50 │先导智能(30045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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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22 │先导智能(300450):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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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21 │先导智能(300450):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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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20 │先导智能(300450):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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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19 │先导智能(300450):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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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 │先导智能(30045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先导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
│ │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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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 │先导智能(300450):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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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12│先导智能(300450):关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部分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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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关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部分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9a22cb74-eb3c-4009-a1f7-9c5cb1eb50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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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23:50│先导智能(300450):关于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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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签署概况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今日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
时代”或“甲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作为各自行业内领军企业,为实现长期合作、互利共赢
,打造企业高效协同竞争优势,拟根据本协议约定在相关领域开展合作,缔结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和合作共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宁德时代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但因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39880.7222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毓群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1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0587527783P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宁德时代
股票代码:300750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
、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
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本协议由公司与宁德时代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宁德市签署。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1、双方同意,在乙方产品质量、服务、技术、价格等条件在甲方供应链内有竞争力的前提下,甲方将优先考虑采购乙方的电芯
核心生产设备(包括涂布、辊压、模切、卷绕、叠片、物流、化成容量等),同时积极拓展模组 PACK 等领域的相关合作。在甲方符
合其作为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的前提下,甲方将提前向乙方共享新建产能的信息,以便于乙方提前安排生产计划,确保设备
交付能力。乙方将按照甲方要求保障及时供应设备(包括零备件),及时响应相关服务需求,并且,乙方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
相关服务的所有商务条件在当前及本协议未来履行过程中均不得劣于其向其他方提供的商务条件。
2、双方同意,双方将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在新领域新技术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固态电池、钙钛矿等领域开展合作,双方将及时向
对方共享其掌握的上述领域的最新技术及市场动态等资讯,并拟共同建立并加强常态化技术交流机制,通过召开技术交流会、专题研
讨会等方式深化前述领域的合作。
3、具体项目或领域的合作双方应另行签署合同,并以双方另行签署的合同为准。双方一致同意,除非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同意提
前终止本协议,战略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合作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后续
战略合作事宜。
(四)陈述与保证
1. 双方各自向对方陈述与保证如下:
(1) 该方系根据适用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对外承担责任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
(2) 代表该方签署本协议的个人已经获得该方不可撤销的、合法的、完整的授权;该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以无权代理、越权代理
或其他任何授权上的瑕疵,对抗其他方;
(3) 该方签署本协议不违反任何对其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章程、生效判决、裁决、司法裁定或行政决定;
(4) 该方将按时、全面地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以
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违反本协议项下的陈述和保证条款,均构成违约。
2、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守约方为追偿损失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六)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
,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 15 日内,向对方
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30 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
形式终止本协议。
(七)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与执行.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客观的方式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上海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该争议的解决不影响非争议条款的继续履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系为实现长期合作、互利共赢,打造企业高效协同竞争优势,拟根据本协议约定在新
领域新技术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固态电池、钙钛矿等领域开展合作,缔结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合
作共赢。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在新能源领域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签订的
具体协议以及实施情况而确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而做出的框架性约定,后续公司将视具体合作业务的开展情况,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093fa740-6140-4e59-9baa-fc44e98ce8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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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23:50│先导智能(30045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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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dbe2305b-cb02-4864-8952-cb1187c480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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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23:50│先导智能(30045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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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45e66faf-6d20-42d5-aa8c-df570a2572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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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22│先导智能(300450):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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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d2445c26-9926-4172-8e1e-298a37b6ea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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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21│先导智能(300450):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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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05404c74-be87-492a-8cd5-4de4e315da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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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20│先导智能(300450):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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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卞粉香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公
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
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2024 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
理性。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该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5fc59f74-697a-44a4-873b-34d59424e2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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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19│先导智能(300450):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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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d5ef0f83-0e01-48a5-9149-d58f5cb10a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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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先导智能(30045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先导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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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先导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31ee982a-1a7b-4261-a10b-cb82c83ca8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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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先导智能(300450):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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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卞粉香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公
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
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745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
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上述 745 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10 月 22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7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911.03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 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实施完毕,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由 34.393 元/股调整为 34.05 元/股,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由 2
7.233 元/股调整为 26.89 元/股,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3.97 元/股调整为 13.63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15.88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
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
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
2、监事会对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除首次授予部分 25 名激励对象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余首
次授予部分 233 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的归属安排(包括归属期、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首次授予的 233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归属期可进行归属的56.74 万股限制性股
票办理归属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
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
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
2、监事会对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除首次授予部分 128 名激励对象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余首
次授予部分 1030 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的归属安排(包括归属期、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首次授予的 1030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可进行归属的144.465 万股限制性
股票办理归属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进行了审
核,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
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
不得归属的情形;
2、监事会对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除 9 名激励对象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余 43 名激励对象作
为公司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的归属安排(包括归属期、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 43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可进行归属的 18.21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
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由 750 人调整为 745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935.00 万股调整为 911.03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e4b9df36-a48d-4700-a263-33d40ad032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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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先导智能(300450):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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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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