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50 先导智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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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37 │先导智能(300450):H股公告-建议采纳2026年H股激励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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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31 │先导智能(300450):关于H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自愿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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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31 │先导智能(30045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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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26 │先导智能(300450):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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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26 │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第一个归属期归│
│ │属条件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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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26 │先导智能(30045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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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26 │先导智能(300450):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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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26 │先导智能(300450):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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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24 │先导智能(300450):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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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24 │先导智能(30045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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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37│先导智能(300450):H股公告-建议采纳2026年H股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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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H股公告-建议采纳2026年H股激励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fa65b88d-e234-4f97-83a2-ff21b8d0e5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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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31│先导智能(300450):关于H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自愿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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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无锡先导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提振市场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会依据 2026年 5月 21
日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于 2026年 7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H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H股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2亿港元且不超过 4亿港元(均含本数)。现将本
次回购方案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提振市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状况、财务实力、未来业务规划与盈利能力,并综合考量公司 H股二级市场交易表现,拟
实施 H股股份回购。
(二)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2亿港元且不超过 4亿港元(均含本数),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回购股份价格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 H 股每日回购价格不得高于回购当日之前五个交易日本公司 H股平均收市价上浮 5%,实
际回购价格将结合二级市场交易行情灵活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数量
本次回购 H股股份数量不超过股东会批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之日公司已发行 H股股份总
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的 10%。董事会不会实施可能导致公众持股量低于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最低公众持股量或导致任何股东根
据收购守则规则26及规则32提出强制全面要约的回购。
(五)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本次回购期限将提前届满:
1、回购期内实际动用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本次回购资金最高限额的,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回购期限自资金触及限额当日提前届满
;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相关决议通过之日提前届满;
3、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予的 H股回购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届满;若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 H股回购一般性授权,则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相应顺延至新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
(六)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结合回购时市场环境与公司资本管理需求,本次回购 H股股份合规处置方式包含:注销减资、实施股权激励、作为并购支付对价
、二级市场出售融资、留存为库存股;相关处置将依据《公司章程》《香港上市规则》及境内外法律法规办理全部法定手续。
(七)对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障本次 H 股股份回购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全部事宜,授权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回购方案,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结合市场行情择机开展股份回购操作,自主确定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
办理股份回购所需的账户操作、信息披露、登记备案等其他相关配套事项。
本项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前述授权项下全部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 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敬请留意,本次 H 股股份回购的实施将视二级市场行情而定,并须全程遵守境内外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
规则。公司将依据董事会授予的相关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研判并开展回购操作,但无法就本次 H股回购的实施时点、回购数
量及回购价格作出任何保证。提请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交易本公司证券时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ba1eda0c-a4c5-4b05-9a8e-0cd04e3e8f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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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31│先导智能(30045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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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17日以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年 7月 20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由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H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关于 H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自愿性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 H股激励计划>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打造吸引、留住、激励核心人员的灵活工具,实现对激励对象的奖励、补偿与福利安排;赋予激
励对象持有公司股权的机会,推动其个人利益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深度绑定;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积极性,引导其深耕公司长期经营
,持续创造经营业绩与利润,提升公司整体价值与股份价值,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长远整体利益。依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
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制定《2026年 H股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根据本计划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可结合激励对象对公司经营发展及业绩增长作出的贡献,确定本计划项下符合参与条件的激励
对象。本计划用于授予的奖励股票来源包括公司 H 股库存股,或由激励信托受托人于场内或场外购买或收购的现有 H股。本计划累
计可授予奖励股票数量上限为 700万股 H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办理 2026年H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年 H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计划的相关事宜,对董
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的授权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2026年 H股激
励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由董事会统筹办理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根据公司整体工作安排,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参会方式及提请审议的全部议案内容将另行公告,具体以公司
届时刊发的股东会通知及通函文件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本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全权负责
拟定、审核及向全体股东发出本次临时股东会召开通知、通函及其他配套公告文件,办理本次股东会相关的信息披露及合规报备事宜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26ddbfad-e316-4c35-bb32-4247f1f811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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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26│先导智能(300450):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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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的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以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所现就先导智能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下简称“本次作废”)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作废的合
法性、有效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说明进行审查判断。同时,先导智能向本所保证:其已经提供
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书面说明,公司在向本所提供文件时并无遗漏;所有文件
上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所有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三)本所及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四)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许可,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第二节 正 文
一、本次作废的批准和授权
(一)2023年 9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 9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 9月 29日至 2023年 10月 8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3 年 10
月 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 10月 16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3 年 10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并向相关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3 年 10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 年 10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
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
(八)2025 年 10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6年 7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相关事项
依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目标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
以 2021年为基数,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9%;(2)2025年度净利润率不低于 22%。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
,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6] 10969号”《审计报告》,公司未实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因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4.68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
则》《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08180e10-8fc5-4ca0-9eff-a8d4158414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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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26│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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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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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26│先导智能(30045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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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aea959d7-45c3-4cd2-a6de-700ff1afe8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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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26│先导智能(300450):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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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b19b0da4-4882-46e7-b03d-cc9350f97c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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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26│先导智能(300450):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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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bf11ce29-b6b4-45b1-aaa3-557691bb12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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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24│先导智能(300450):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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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的1132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57d7b109-2de1-4044-8a3f-0bfb64c7bb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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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24│先导智能(30045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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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14日以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年 7月 17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由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7 月 1日实施完毕,2025 年度 A股权益分派已于 2026年 6 月 30日实施完毕,董
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9.25元/股调整
为 8.9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尤志良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年度 A股权益分派已于 2026年 6月 30日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32.77元/股调整为 32.49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尤志良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对各期激励计划项下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具体情况如下
: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对应作废限制性股票 24.68万股;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内 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对应作废限制性股票 7.56万股;
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离职丧失激励资格、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未归属股份,另有 3名激励对象首个
归属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仅可归属对应额度的 50%,剩余股份予以作废,前述情形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 3.6825万股。
本次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累计作废已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35.9225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尤志良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尤志良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尤志良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dc7b57d6-8ecc-4148-bb07-521bd47ee1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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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24│先导智能(300450):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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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的73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e4fc8c12-6933-4179-9462-ce65f6720e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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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24│先导智能(300450):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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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财务总监辞任的基本情况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郭彩霞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郭彩霞女士
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郭彩霞女士已
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财务方面的交接工作,其辞任财务总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郭彩霞女士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彩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000股,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郭彩霞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郭彩霞女士任职期间的工
作表示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 2026年 7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旭辉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076c97aa-f7df-495e-aa07-b0c2c323b2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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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24│先导智能(30045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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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ab91d2b2-cce4-42c8-8e8f-7a4499353b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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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24│先导智能(300450):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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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ff51d762-4699-4d3a-b769-8ab55e0d70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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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10│先导智能(300450):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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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f19cf4f2-24e5-4bb6-82cb-a4dc6ad0bf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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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42│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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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1,152,297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本次 A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 A股总股本 1,566,163,034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152,297股后的股本 1,555,010
,7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46,288,081.519元(含税)
。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 A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A 股现金分
红总额/A 股总股本*10 股=446,288,081.519元/1,566,163,034股*10股=2.849563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
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 A 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
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849563元/股。
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可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87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77,300,842.31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
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A 股总股本 1,566,163,034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152,297
股后的股本 1,555,010,7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87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583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注】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74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87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183 王燕清
2 08*****695 拉萨欣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 08*****699 上海卓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573 无锡煜玺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6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 A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1
,152,297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按公司 A 股总股本(含
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A股现金分红总额 /A 股总股本*10 股=446,288,081.519 元 /1,566,163,034 股*10
股=2.849563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 A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849563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届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 18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姚遥
咨询电话:0510-81163600
传真电话:0510-8116364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12b471fb-a98c-47c1-a190-dce3d2cb64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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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0│先导智能(300450):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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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f9fdd443-b7d1-483c-9327-ec265829c0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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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6:54│先导智能(300450):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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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1月 29日《关于核准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9]2309号)核准,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00,000.00 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已收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0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后
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9,873,727.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9年 12月 17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天职业字[2019]384
12号验资报告。
(二)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424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1,856,823 股,发行价为 22.35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94.05 元,扣除不含税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7,660,
654.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年 6月 10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天职业字[2021]3326
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无锡先导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
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新区 84050078801400000368 已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 中信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8110501013001417916 已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新区 84050078801500000566 已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珠海泰坦新动力电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新区 84050078801000000584 已销户
子有限公司 支行
珠海先导新动力电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新区 84050078801100000583 已销户
子有限公司 支行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 中信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8110501013101767583 已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 中国银行无锡高新技术产业 504076285030 已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区支行
广东贝导智能科技 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康怡支行 44050164223709555888 已销户
有限公司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b6414068-d7d6-446f-b3d9-075a79f1ea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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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22│先导智能(30045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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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H股发行情况,将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674,221,434 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于近日取得了无锡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相关登记
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35716149R
名称: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燕清
注册资本:167422.1434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 04月 30日
住所:江苏省无锡新吴区新锡路 20号(经营场所: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 1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
能应用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76a4999d-39f8-4f55-b236-3fbfb1a661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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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4│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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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299cc50-765b-4e57-abcc-4fefa92407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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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14│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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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097f917-13ca-4a7f-b5e0-8e83e2ecc9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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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20│先导智能(300450):截至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止月份之股份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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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截至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止月份之股份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87ac510e-51ac-468a-995d-2eb82b5c12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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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1│先导智能(30045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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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c7d3a01-5b5d-4da2-88d5-93bdac47d9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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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1│先导智能(30045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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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4日以专
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年4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关于聘任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cdb2763-afcd-47c5-8e48-a9dc35ca52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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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9│先导智能(30045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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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1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4日
7、出席或列席对象:
(1)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 2 ) H 股 股 东 : 请 参 见 公 司 于 香 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www.hkexnews.hk)向 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
会相关通知。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 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10.00 《关于聘任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提案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3月 30 日、2026年 4月 28 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决议提案:上述提案 8.00、9.00 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上述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6、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至 2026 年 5月 18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 18号,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信函、传真或邮件
须在 2026年 5月 18 日17:00 之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以便确认登记(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
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或邮件登记请发送后电话确认。
5、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遥
联系电话:0510-81163600
电子邮箱:lead@leadintelligent.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 18号 证券部。
6、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
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4271b28-7b76-4706-997c-d60db0803e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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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7│先导智能(300450):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于 2026年 2月 11日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为满足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统筹境内外审计管理,经选聘,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为 2026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4、履行的审批程序: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年 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
12年 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 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
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
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4 人,从业人员共 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1 人,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人。
德勤华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8.9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3.5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
民币 6.60 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
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
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
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
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
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
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葛丞尧先生自 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葛丞尧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型国企和跨国企业提供审计专
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蓓女士自 2001 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
会员。杨蓓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或上市公司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谷玉池先生自 2012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会员。谷玉池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经理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
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公司审计费用拟定为 21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万元)。德勤华永审计费用综合考量公司经营规模、所处行业
特性、业务结构及会计核算复杂程度等多重因素,结合审计工作所需人员配置、预计投入工时及审计机构收费标准合理确定。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年度审计实际开展进度与工作内容,对审计相关费用进行合理调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 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 2025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于 2026年 2月 1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为满足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统筹境内外审计管理,经选聘,
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为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
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
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
为其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
永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25d8130-b4d4-4345-9d93-9cd387877e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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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7│先导智能(300450):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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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于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两地上市,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披露相关财务资料。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 4
.11(c)条及第 19A.31(4)条,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以下简称“中国发行人”)可采用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而已在香港联交所作主要上市的中国发行人的年度账目可由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前提是中国发行人已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年度财务报表。按照相互认可协议,一家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其已获认可适宜担任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公司的核
数师或申报会计师,并且是香港法例第 588章《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第 20ZT条所述之认可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具有香港上市
规则下的涵义)。
鉴于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已基本趋同,公司拟自 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开始,统一采用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二、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业绩或财务状况均不会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三、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鉴于公司将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且公司拟聘任的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并有资格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因此,公司将不
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有利于提升信息披露效率,且不会对财务报告的真
实性、准确性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一致同意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3403ffe-11f0-4f6e-b2e6-8b5ef7757f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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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7:40│先导智能(300450):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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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WUXI LEAD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 LTD.
無錫先導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470)
董事會會議日期無錫先導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將於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
)舉行董事會會議,藉以(其中包括)審議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的未經審核第一季度業績及其發
佈,以及處理其他事項(如有)。
承董事會令
無錫先導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
王燕清先生香港,2026年4月16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i)執行董事王燕清先生、王建新先生、尤志良先生及王磊先生;及(ii)獨立非執行董事張明燕女
士、戴建軍先生及黃斯穎女士。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71fedde0-e17f-4f44-a390-c0ccbfc4ac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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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44│先导智能(300450):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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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04512da2-8e38-44ff-9198-7b16674898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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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1│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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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55ba159-8524-4374-912b-1f00b6e3d7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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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1│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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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4e7f181-40d8-4562-9c7a-730d518baf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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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1│先导智能(30045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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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10bb57e-0037-4c5c-917e-d86d682eb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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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0│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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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6067b73-8fc6-4af0-8825-f84a2cc872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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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0│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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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21fa2fa-06e8-440a-bb8d-533cbaa80b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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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0│先导智能(300450):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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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于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 2026 年度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 “公司及子公司”)拟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及美元 5 亿元,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品
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具体合作银行、实际融资金额及融资方式以
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的有效期为自本年度起至公司下一次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为高效推进授信及融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授信申请、协议签署、资金提取、展
期、结清等相关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与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一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融资结构,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范围内,
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d1fc217-b53b-4e3f-9ffe-ffdea531db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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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0│先导智能(30045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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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9589f7c-6c4e-4533-a3c3-f1fabb74f4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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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0│先导智能(30045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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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277ff06-362f-446c-81f3-5d40557225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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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先导智能(30045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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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将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实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利益绑定,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长远利益及公司规模相适配原则;
(三)薪酬水平与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惩对等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审查其履职情况并
开展年度考核,评估是否发起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程序,监督本制度执行情况。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并予以披露。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价董事个人履职、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
当回避。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充分披露。
第七条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应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八条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
求。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负责具体落地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十条 公司董事薪酬按任职类型差异化设定:
(一)独立董事:仅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与薪酬挂钩的绩效
考核,其依法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按所属岗位、具体职务及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
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不领取董事薪酬;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按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可持续发展相挂钩,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确定发放金额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间支付;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挂钩,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
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实施预算管理。其薪酬与考核以公司经济效益为出发点,结
合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目标开展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薪酬分配;同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同行
业薪酬水平、社会通胀水平及个人岗位调整等情况,对薪酬进行适时调整。
第十三条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稳步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
第十六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
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先考核、后兑现原则。公司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并将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
报告披露后支付。
第十七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递延年限设置与公司业务
风险持续情况相匹配,递延支付速度不快于等分比例,明确递延支付的适用情形、覆盖人员、递延比例及实施安排。
第五章 薪酬追索扣回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一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薪酬数据汇总分析确定;
(二)社会通胀水平,保障薪酬实际购买力基本稳定;
(三)公司盈利状况及个人业绩表现;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情况;
(五)个人岗位变动情况。
第二十三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公司应当及
时披露具体原因。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与前述规定
不一致的,以国家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为准,并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并自 2026年 1月 1日起生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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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先导智能(300450):公司章程(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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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公司章程(2026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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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先导智能(300450):先导智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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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先导智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建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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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先导智能(300450):先导智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斯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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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斯颖)作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斯颖,女,1978 年出生,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学士,中欧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香港注册会计师公会资深执业会计师
。历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及审计经理、橙天娱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曾在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网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杭州盈德气体有限公司联席总裁,并在橙天嘉禾娱乐(集团)
有限公司、瑞慈医疗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巨子生物控股有限公司、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
执行董事。2025 年 11 月 17日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
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参加 1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20
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在任期内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中,本人均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
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期内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各专门委
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履行职责,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起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通过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考察了解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同时,本人通过线上会议,电话、邮件等多
种途径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等情况。另外本人还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
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
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对公司内部审计计划、
审计程序及其执行结果进行了审查监督,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关注重点审计事项
等,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督促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人认真审核公司各项议案和公告,针对相关内容表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秘书,不
断促进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公告、指引、备忘录、通知等文件,加强对前述文件的理
解,强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认真履责,通过积极与公司高层保持沟通,现场工作,以及参加董事会等多种途径,持续关注公司各项重点事项。在本人任
期内公司无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无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无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无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及股权激励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
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好独立董事的义务,
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
考意见,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斯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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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先导智能(300450):先导智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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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先导智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明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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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先导智能(300450):先导智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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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先导智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霞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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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先导智能(30045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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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方案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未分配利润金额及股本基数: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1,563,777,858.1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为 6,951,305,865.08 元;2025 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462,838,520.64元,截至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5,816,520,00
2.75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及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674,221,434股(包含 A股总股本 1,566,163,034股及 H股总股
本 108,058,400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 11,152,297股。
3、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结合 2025 年度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以及 2026年
度发展规划,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可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87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77,300,842.3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其他说明:本年度公司不涉及半年度分红、季度分红及股份回购等情况,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现
金分红总额为 477,300,842.31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30.52%。
(二)调整原则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息以港币派发,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人民币兑换港币的平均基准汇率计算。本次利润分配派发工作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77,300,842.31 87,080,601.27 533,327,111.1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63,777,858.17 286,100,791.80 1,774,565,501.49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605,067,131.63 1,675,838,159.46 1,773,565,152.59
营业收入(元) 14,443,080,424.36 11,855,098,145.55 16,628,361,009.4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6,951,305,865.0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816,520,002.7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097,708,554.7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208,148,050.4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1,097,708,554.7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5,054,470,443.6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11.77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 否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为 1,097,708,554.77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 3,000万元。因
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
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
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公司 2025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合计金额分别为 1,577,220,350.00元、 543,461,0
56.59元,占当年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4.04%、1.50%,均低于 50%。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占总资产 2024 年度 占总资产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72,220,350.00 4.02% 432,278,118.62 1.19%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 - 0.00% - 0.00%
工具除外)
债权投资 - 0.00% - 0.00%
其他债权投资 - 0.00% -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000,000.00 0.01% 5,000,000.00 0.0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00% - 0.00%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 - 0.00% 106,182,937.97 0.29%
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
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
的资产除外)
合计 1,577,220,350.00 4.04% 543,461,056.59 1.50%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613e49d-7d23-4ff8-a1ba-ad3621126d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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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先导智能(300450):关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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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与具
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事项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持续推进与全球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良影响,提
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降低汇
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
关金额)将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
(二)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单一品种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币种:仅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等跟实际业务相
关的币种。
3、交易对手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
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市场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
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
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
金流需求。其次,因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金融衍生产品,存在需临时用自有资金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针
对该风险,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交易规模。
(三)操作风险
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操作人员未
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定规
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已制定《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作出明确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风险控制起到了保证作用。
(四)履约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为防范该风险,公司将
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五)法律风险
如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合同条款及业务信息,将为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
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地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
会计报表为准。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遵
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
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范。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
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具备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73757d4-cedf-4716-aa0d-9c62de2ccf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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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先导智能(300450):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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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述: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本着稳健原则,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
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单一产品或组合产品。公司在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余额(含相关收益再交易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40 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审议程序: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
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持续推进与全球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良影响,提
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降低汇
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
关金额)将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单一品种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币种:仅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等跟实际业务相
关的币种。
3、交易对手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
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
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按照相关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签
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市场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
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
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
金流需求。其次,因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金融衍生产品,存在需临时用自有资金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针
对该风险,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交易规模。
(三)操作风险
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操作人员未
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定规
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已制定《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作出明确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风险控制起到了保证作用。
(四)履约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为防范该风险,公司将
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五)法律风险
如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合同条款及业务信息,将为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
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地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四、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
会计报表为准。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其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可以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的套期保值功能,一定程度上降低外汇市场的风
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03735c3-6d2a-4df3-baac-43c3fdf067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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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先导智能(30045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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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 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
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天职
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号 68号楼 A-1和 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
,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
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人员信息: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90 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 399人。
业务信息:天职国际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5.01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12亿元。
客户情况: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4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30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8家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
要求,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职国际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
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职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职国际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人员和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的职责,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要求,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天职国际对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的
相关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
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43423a8-3262-4076-8ccb-95553b7f67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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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先导智能(300450):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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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5880ec1-c7d6-4b6c-8545-d1ce840cdf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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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先导智能(300450):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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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
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自查情况,就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张明燕女士、戴建军先生、黄斯颖女士及郭霞生先生在任职期间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其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d5850af-cf4c-4cc5-ae7e-e89334ccc1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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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先导智能(30045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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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
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
基于对新能源行业及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不断提高公司核
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控能力,以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现针
对行动方案的 2025年度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深耕核心主业,全球化与平台化战略纵深落地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行业复苏机遇,锚定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纵深推进国际化、平台化两大战略,聚焦技术创新、市场拓展、
运营提效、绿色发展四大核心工作,以技术创新筑牢核心壁垒,以客户合作深耕海内外市场,以数字化转型提升运营效能,以绿色低
碳践行社会责任,全年经营业绩与订单规模实现筑底回升、快速增长,订单交付与项目验收节奏同步提速,整体盈利能力明显提升,
新能源智能装备领域的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企业经营韧性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
(一)全球化布局持续完善,海外业务成效显著
2025 年,公司坚定推进全球化发展战略,以“深耕核心市场、拓展新兴区域、深化客户协同、提升本土运营”为抓手,持续完
善全球化业务体系,海外市场开拓与客户合作成效显著,全球化核心竞争力持续加固。一方面,优化全球市场布局,稳固欧洲市场核
心优势地位,同步加大海外其他重点区域市场开拓力度,搭建覆盖全球主要新能源产业集群的营销与服务网络,实现海外市场精准渗
透;另一方面,深化全球头部客户战略合作,聚焦境外客户产能升级与技术迭代需求,提供定制化整线解决方案与全生命周期服务,
推动固态电池、锂电等核心装备批量出海,成功打入海外头部电池企业、知名车企等龙头供应链,产品与服务获客户高度认可。报告
期内,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稳步攀升,盈利质量持续优化,全球化布局的抗周期优势充分显现,为公司长远发展注入强劲海外动能。
(二)A+H 双资本平台落地,助力国际竞争力提升
2026年 2月 11日,公司 H股股票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正式挂牌上市。本次上市标志着公司正式迈入“A+H”双资本平
台发展新阶段,有效提升了公司国际品牌影响力与市场公信力,为全球化战略布局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与国际市场地位。
二、强化自主创新,筑牢高质量发展技术核心壁垒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创新与生产制造双轮驱动,2025 年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耕新能源高端装备核心赛道,在关键技术领域实现
多项突破,技术成果产业化落地效率显著提升,同时专利储备持续丰富,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技术根基。
(一)专利储备持续扩容,创新成果稳步积累
2025 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增授权专利 778 项,其中发明专利 182 项、实用新型专利 573项、外观设计专利 23项;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达 3592项,创新研发实力持续夯实。
(二)多领域技术实现突破,领跑行业发展
公司聚焦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储能、光伏前沿装备等核心领域,实现关键技术全方位突破,各板块产品竞争力均位居行业前
列。
在固态电池装备领域,公司依托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打通量产全流程工艺,实现整线及核心工段设备全覆盖,核心设备性能领跑
行业。公司已与多家国内外头部客户在干法电极、等静压、固态叠片、绝缘边框、高压化成等核心工艺环节持续深化合作验证,并成
功进入国内外头部电池企业、知名车企供应链,完成批量交付并收获重复订单,成为固态电池产业化的核心装备支撑;在钠离子电池
装备领域,公司已完成产线批量交付;在储能装备领域,已助力多家全球头部企业完成 GWh级储能项目交付,累计订单规模行业领先
;在光伏装备领域,率先打造 GW级 TOPCon智能工厂整体方案,并在 TOPCon3.0 技术上实现突破,量产效率提升至≥26.5%,整线效
率再增加近 0.8%;布局完善的钙钛矿实验室、中试线和产线级解决方案,已成功助力多家客户推进钙钛矿量产进程;自主研发的XBC
串焊机出货量居全球首位,有力推动了 BC电池组件的量产进程。
三、规范运营管理,夯实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质效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化运营,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为核心,深耕 ESG领域建设,同时完善多元化投资者沟通机制,持续夯实投资者
关系管理质效,切实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获得资本市场与行业权威多方认可。
(一)信息披露规范高效,连续七年获评 A 级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信
息披露的主动性、透明度、重要性与针对性,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报告期内,公司再次荣获深圳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考核“A”级,至此已实现连续七年该考核获评 A级。
(二)ESG 实践成效突出,树立行业绿色发展标杆
公司以系统性 ESG 实践推动行业绿色转型,成为新能源装备行业绿色发展标杆企业。公司基于 TCFD 国际框架全面披露气候行
动成果,提出 2030年前实现核心运营(范围一、二)碳达峰、2035 年前达成核心运营碳中和的目标,构建以董事会为领导的三级气
候治理架构,强化全员减排责任;2025 年 4月,无锡第二工厂通过 ISO 14068 碳中和工厂认证,成为国内新能源装备领域首家获证
企业,通过清洁生产、智能化能源管理及审慎碳抵消等举措实现工厂运营碳中和,为行业低碳转型提供可验证的实施路径。报告期内
,公司 ESG 表现获多方权威认可:CDP气候变化与水安全问卷均获评 B级,入选标普全球《可持续发展年鉴(中国版)2025》并斩获
“行业最佳进步奖”,获Wind ESG AA级评价,成功跻身“2025 年全球能源 ESG百强榜单”。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多元化,获资本市场高度认可
公司秉持投资者为本理念,高度重视与资本市场的沟通交流,逐步建立起多元化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官方邮箱、
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借助业绩说明会、券商策略会、境外推介活动、现场调研等多种途径,与海内外投资者开展
积极主动的交流,充分传递公司经营发展情况。2025年,公司凭借优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斩获财联社最具投资价值奖、投资者
关系天马奖、全景网投资者关系金奖等多项荣誉,获得投资机构广泛认可。
四、坚守投资者为本,健全机制强化股东回报
公司在深耕核心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始终树牢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完善和健全股东回报机制,稳步提升股
东回报水平,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一)分红机制保持稳定,持续兑现回报承诺
2020 年以来,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均保持在30%以上,分红机制稳定,切实兑现对投资者的回报承诺
。
(二)2024 年度权益分派顺利实施,共享经营成果
2025年,公司顺利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6,163,03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152,2
97股后的股本 1,555,010,7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6元人民币现金,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约人民币8708.06 万元。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守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持续深耕新能源核心主业,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与盈利能力,严格贯彻落实《市
值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履行 “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各项要求,在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持续与
全体股东共享企业成长红利,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积极贡献先导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1321eec-63b6-4467-bd86-4bf3e13a302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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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先导智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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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先导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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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87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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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先导智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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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67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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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先导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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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50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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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先导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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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65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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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先导智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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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65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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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先导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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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97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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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先导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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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46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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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先导智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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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80363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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