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50 先导智能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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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31 │先导智能(30045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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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30 │先导智能(30045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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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8:37 │先导智能(300450):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H股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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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43 │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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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43 │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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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22:25 │先导智能(30045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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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22:25 │先导智能(30045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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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22:17 │先导智能(300450):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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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22:17 │先导智能(30045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斯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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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22:17 │先导智能(30045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斯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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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31│先导智能(30045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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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2/e2b002d6-8915-473e-a78a-23fde1c2b3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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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20:30│先导智能(30045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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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2/67cda3ab-570d-45f5-b043-3fa9e15881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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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8:37│先导智能(300450):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H股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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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
交所”)递交了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
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
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修订,投资者不应根据其中的资料作出任何投资决定。
鉴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
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
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139/documents/sehk25022500503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139/documents/sehk25022500504.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本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
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6/40fb6b4c-63ee-4819-8e02-a28895c77c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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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43│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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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e75e7a8f-f53e-4328-8cc0-b06f676173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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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43│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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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5/b3001b27-9985-4bef-8903-0b584dbf26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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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22:25│先导智能(30045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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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30045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90cba07f-36be-43bf-93ee-09b347e222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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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22:25│先导智能(30045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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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
025 年 1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
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最高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投资期限
单项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或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
理。
(七)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
时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 亿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措施控制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
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有利于保障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9b89e720-6109-49f4-89ea-426163c3a0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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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22:17│先导智能(300450):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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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为满足公司国际化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本次申请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的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增选黄斯颖女士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斯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黄斯颖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c112d1aa-887c-48bd-a775-73c2d5ea3a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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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22:17│先导智能(30045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斯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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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黄斯颖作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无锡先导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黄斯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8/9946b077-aaee-4bfc-a97c-c53b189b54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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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22:17│先导智能(30045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斯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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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斯颖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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