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51 创业慧康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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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创业慧康(30045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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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创业慧康(30045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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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创业慧康(30045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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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创业慧康(300451):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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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创业慧康(300451):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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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创业慧康(300451):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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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创业慧康(300451):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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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创业慧康(300451):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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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创业慧康(30045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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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创业慧康(300451):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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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创业慧康(30045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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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年 9月 24日以邮件、
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年 9月 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0名,实
到董事 10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吕峥先生主持,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以下几项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按照《公司法》等
规定,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拟新增 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 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对《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 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 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 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 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 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 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 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8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制度全文。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水平、完善规范运作体系,并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相关
制度条款进行修订、制定和完善。
3.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1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1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1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 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制度全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15 日下午 14:30 在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坚塔街 708号创业慧康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 2
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 10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664e06a8-dcb3-4702-91d4-1d83f33ec1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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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创业慧康(30045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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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慧康(30045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6f3bd136-0bef-40ba-ae2d-c9fa2186e4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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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创业慧康(30045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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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5年
10月 15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0月 15日(星期三)14:30(2)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 10月 15日,其中:
1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0月 15日上午 9:15至 2025年 10月 15日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
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10月 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0 月 9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按照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坚塔街 708号创业慧康大厦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 √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 √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 √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 √
议案》
5.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需逐项表决) 的子议案数:(8
5.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5.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5.07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8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议案 1、议案 2及议案 3,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 5共设 8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议
案 4、议案 5中的子议案 5.01、5.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10月 14日上午 9:00-下午 15: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10 月 14 日
下午 15: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坚塔街 708号创业慧康大厦 6楼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燕、徐胜
联系电话:0571-88925701
传真:0571-88217703
邮政编码:310053
(2)参会费用情况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7b36d7e8-33fe-4eab-9a35-4c11a071ef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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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创业慧康(300451):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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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
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
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履行在公
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和相关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
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四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司年报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年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情况等, 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
第七条 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前,独立董事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述职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三)对《独董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第九条 在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
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的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的依据不足的情形,
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如独立董事的意见未获采纳,独立董事可拒绝出席董事会,并要求公司披露其
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
第十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
条件。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
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c93a8b9c-89d6-48e3-8186-a63978589f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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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创业慧康(300451):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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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
理(ESG)绩效,规范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对外公共政策、可
持续发展和环境、社会及管治政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战略与 ESG委员会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委员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
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或独立董
事的任期结束。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决议落实等日常事宜由公司证券部负责协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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