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52 山河药辅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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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59 │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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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57 │山河药辅(30045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传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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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57 │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将期满离任并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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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57 │山河药辅(30045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传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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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57 │山河药辅(30045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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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56 │山河药辅(30045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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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12 │山河药辅(300452):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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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00 │山河药辅(300452):山河药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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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16 │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山河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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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5:44 │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山河转债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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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59│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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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31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31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 月 3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2026 年 7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是公司
的非股东。(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7 月 1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公司信息披
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3、特别决议议案:无
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6 年 7 月 28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四楼,邮编:232008(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号公司董秘办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 号公司四楼 406董秘办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人员的食宿及
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之舟
联系电话:0554-2796116 传真号码:0554-279624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指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f24c8bcf-559a-4936-a3c6-b45f22bc46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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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57│山河药辅(30045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传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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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传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6ce0ad4e-ce7c-4ada-bcfc-b9722ee4e3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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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57│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将期满离任并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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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周建平先生任职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将满六年,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故周建平先生不能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所有职务。期满离任
后,周建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委员会相关职务。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周建平先生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周建平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
积极贡献致以诚挚的谢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周建平先生的离任将自股东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改选出的
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2026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
李传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任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李传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李传润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接任周建平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
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李传润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17b5e29d-eba2-4842-974b-3b21fdeae0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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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57│山河药辅(30045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传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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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传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5b12d540-f261-47e7-8179-5d404b5ad2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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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57│山河药辅(30045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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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 2026 年度年报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291,008.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63,719.56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9,
069.64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57家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57,550.23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16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 年 3月 16 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
闽 02民初 735 号、(2025)闽 02 民初 736 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股
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在 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次。
10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共 3 个项目)、监
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云,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 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丰实业、山河药辅、晶赛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世林,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山河药辅、峆一药业、和田维药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许亚俊,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山河药辅、容知日新、晶赛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宣陈峰,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过博俊科技、三联锻造、山河药辅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
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 年 7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并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
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
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6 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7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 20
26 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2fe01a00-15e8-4aa2-a577-60a6f85cbc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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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56│山河药辅(30045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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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7月15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周建平先生、林平先生、王宏女士、刘路女士4名董事以
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会议由董事长吴长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审议逐项表决
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事务所的
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6-033)。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独立董事周建平先生任职至 2026年 7月31日届满六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即将期满离任。离任后
,周建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委员会相关职务。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李传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
资格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期满之日止。
董事会同意,李传润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接任周建平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将期满离任并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
026-03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提请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董事会需要提交股东
会审议的议案一、二共2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35)。备查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9c8215e9-0e58-489d-b49d-7e7e23351e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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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12│山河药辅(300452):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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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629f1388-14b0-46ca-937f-d4d272fae8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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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00│山河药辅(300452):山河药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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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山河药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83f1fade-f954-4a37-9942-637133d52f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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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16│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山河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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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452,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债券代码:123199,债券简称:山河转债
转股起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9 年 6月 11 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6 年 6 月 2 日至 2026 年 6 月 9日
恢复转股时间:2026 年 6 月 10 日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代码:123199;债券简称:山河转债)自2026 年
6 月 2 日(2025 年度权益分派申请日)至 2026 年 6月 9 日(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暂停转股,具体内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山河转债暂停转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根据相关规定,“山河转债”将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6 月 10 日开市起恢复
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6cba46d9-45ca-4889-a6c9-d5390ce324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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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5:44│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山河转债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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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诚信国际”)对公司 2023 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山河转债”(债券代码:123199)进行了跟踪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山河转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评级时
间 2025 年 5 月 30 日。中诚信国际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6 年 6 月 8 日出具了《安
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山河转
债”的信用等级为“A+”。本次评估结果较上次没有变化。
投资者可通过查阅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跟
踪评级报告》,了解本次信用评级报告的具体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43825a5a-5f6f-43ed-bfaa-bbe66a4a57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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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5:44│山河药辅(300452):山河药辅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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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山河药辅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2bc0e7b1-63fe-49bc-b7e5-5ceb283d1e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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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56│山河药辅(300452):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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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山河转债”将于 2026 年 6月 12 日按面值支付第三年利息,每 10 张“山河转债”(面值 1,000.00 元)利息为 10.00
元(含税)。
2. 债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11 日。
3. 除息日:2026 年 6月 12 日。
4. 付息日:2026 年 6月 12 日。
5.“山河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2.0%、第六年 3.0%。
6.“山河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月 11 日,凡在 2026 年6 月 11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 年6 月 11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 6月 12 日,下一年度利率:1.5%。
一、“山河转债”基本情况
1.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山河转债
2 .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199
3.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2,000 万元(320 万张)
4.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2,000 万元(320 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 年 7月 7日
6.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即 2023 年 6月 12 日至 2029 年 6月 11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9 年 6月 11日
8.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2.0%、第六年 3.0%。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
有人负担。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山河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
为 2025 年 6 月 12 日至2026 年 6 月 11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1.0%,本次付息每 10 张“山河转债”(面值 1,000 元)债
券派发利息人民币 10.00 元(含税)。
对于持有“山河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8.00 元;对于持有“山河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根据《
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号)的规定,暂免
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10.00 元;对于持有“山河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需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
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 张派发利息 10.00 元。
三、本次付息债券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 债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11 日
2. 除息日:2026 年 6月 12 日
3. 付息日:2026 年 6月 12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
有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
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号)规
定,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至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
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
,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554-279611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9a020181-7697-440c-9490-e81e4c8d04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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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34│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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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452,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2、债券代码:123199,债券简称:山河转债
3、修正前转股价格:13.30 元/股
4、修正后转股价格:13.00 元/股
5、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6 年 6月 10 日
一、关于“山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8 号”文同意注册,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
、“公司”)于 2023 年 6月 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2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32,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3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起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山河转债”,债券代码“123199”。
根据《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
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
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
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6年 5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
施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息 3.0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825,500 股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
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69,789,233.4 元 /234,
456,278股=0.2976641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山河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3.30-0.2976641=13.00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所述,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30 元/股调整为 13.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6 年 6月 10 日开始生效。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山河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 2023年 6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490d2b1d-803a-4fba-bc78-34149fda91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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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34│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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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2、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山河转债,债券代码:123199)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
026年6月2日) 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期间,公司可转债已经申请暂停转股,详见公司2026年5月29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山河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3、自2026年4月22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2026
年6月1日)期间,未发生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是234,456,278股,202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4,456,278扣
除已回购股份1,825,500股后的232,630,77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9,789,233.4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
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
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中的 股 份 ) *10 股 =69,789,233.4元 /234,456,278 股
*10 股=2.976641元/股(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总股本=69,789,233.
4元 /234,456,278 股=0.2976641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76641元/股。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
7、除权除息日:2026年6月10日。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3.00元人民币(含
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25,500.00股后的232,630,77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
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
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169 吴长虹
2 08*****681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 09*****005 尹稚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2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号
2、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咨询联系人:姜之舟
4、咨询电话:0554-2796116 传真电话:0554-2796242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69,789,233.4元 /234,456,278 股*10 股=2.976641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
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976641元/股。
八、备查文件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acfc8cf5-bfd6-4306-90c0-31ebbcb09d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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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44│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山河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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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99
2.债券简称:山河转债
3.转股起止日期: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9 年 6月 11 日。
4.暂停转股日期:2026 年 6 月 2日至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5.预计恢复转股日期: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13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于近日发布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节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相关条款的规定,自 2026 年 6 月 2 日至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山河转债”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7009c65a-2ff9-4485-b07b-110383e66b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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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06│山河药辅(30045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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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026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具体情况如下:
序 产品名称 产品类 认 购 起 始 到 期 产 品 期 预期年化收益 到期赎回情况
号 型 金额 日期 日期 限 率 本金 收益
1 交通银行 保本浮 2500 2026 2026 154 天 1.60%/1.40%/ - -
“蕴通财 动收益 万元 年 5 年 10 0.65%
富”定期 型 月 25 月 26
型结构性 日 日
存款协议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
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
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
四、公告前 12 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 产品名称 产品类 认购金 起 始 到 期 产 品 期 预期年化收益 到期赎回情况
号 型 额 日期 日期 限 率 本金 收益
1 交通银行 保本浮 1000 2025 2025 98 天 2.10%/1.90%/ 1000 万元 51013.
“蕴通财 动收益 万元 年 3 年 6 0.80% 70 元
富”定期 型 月 17 月 23
型结构性 日 日
存款协议
2 交通银行 保本浮 4000 2025 2025 98 天 1.70%/1.50%/ 4000 万元 161095
“蕴通财 动收益 万元 年 6 年 9 0.65% .89 元
富”定期 型 月 23 月 29
型结构性 日 日
存款协议
3 交通银行 保本浮 3000 2025 2026 98 天 1.70%/1.50%/ 3000 万元 120821
“蕴通财 动收益 万元 年 10 年 1 0.65% .92 元
富”定期 型 月 20 月 26
型结构性 日 日
存款协议
4 交通银行 保本浮 2500 2026 2026 154 天 1.60%/1.40%/ - -
“蕴通财 动收益 万元 年 5 年 10 0.65%
富”定期 型 月 25 月 26
型结构性 日 日
存款协议
最近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4000
最近 12 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6.63%
最近 12 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19%
目前已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万元) 2500
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万元) 500
闲置募集资金总理财额度(万元) 3000
六、备查文件
相关理财产品的说明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c6e893b7-1a6d-4130-9090-0b63c70347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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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4│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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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杨帆、席彤彤律师(下
称“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与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验证,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3日 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长虹女士主
持。
(三)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3日 9:15至 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天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有: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23人,共代表公司股份 68,878,475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1,825,500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为 232,630,778股,下同)的 29.608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人,代表股份 67,648,6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0798%,均为 2026年 5月 8日下
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持
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出席的除出示前述文件外,还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共 111人,代表公司股份 1,229,8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287%,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
份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认证。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天禾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会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天禾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表决程序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以记名投票方式按《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
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3、为尊重中小股东利益,提高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在审议有关议案时,采用中小股东
单独计票。
经验证,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告所列下述议案均获本次股东
会审议通过:
1、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8,347,2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反对 476,3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916 %;弃权 5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4,817,4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680%;反对 476,332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55%;弃权 5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64%。
2、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8,454,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9%;反对 369,4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364%;弃权 5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4,924,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667%;反对 369,432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9%;弃权 5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64%。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8,379,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51%;反对 439,3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378%;弃权 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1%。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4,849,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644%;反对 439,332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38 %;弃权 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8%。
4、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8,473,7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24 %;反对 278,3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041%;弃权 126,4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5%。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4,943,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331%;反对 278,312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33%;弃权 126,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36%。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830,0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897%;反对 479,4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9423%;弃权5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8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4,817,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662%;反对 479,432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35%;弃权 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03%。
6、审议通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8,339,3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73%;反对 476,4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917%;弃权 6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4,809,5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203%;反对 476,432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74%;弃权 6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22%。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8,421,6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68%;反对 394,1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722%;弃权 6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4,891,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590%;反对 394,132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87%;弃权 6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22%。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8,292,7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96%;反对 572,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312%;弃权 1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4,762,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491%;反对 572,532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041%;弃权 1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8%。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
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5bf0e77-e95a-4feb-8100-04c230686a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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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4│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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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上午 9:15至2026年5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3.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长虹女士
7.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3 人 ,代表公司股份68,878,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本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825,500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2,630,778股,
下同)的 29.60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12 人,代表股份 67,648,6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78
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11 人,代表股份 1,229,8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87%。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16 人,代表公司股份 5,34
8,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92%。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9.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8,347,2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87%;反对476,3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916%;弃权5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4,817,4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680%;反对476,332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55%;弃权5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8,454,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39%;反对369,4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364%;弃权5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4,924,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667%;反对369,432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69%;弃权5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8,379,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51%;反对439,3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378%;弃权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1%。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4,849,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44%;反对439,332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38%;弃权6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8%。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8,473,7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24%;反对278,3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041%;弃权126,4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5%。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4,943,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331%;反对278,312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33%;弃权126,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35%。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30,0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897%;反对479,4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9423%;弃权5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8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4,817,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662%;反对479,432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35%;弃权5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03%。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8,339,3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3%;反对476,4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917%;弃权6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4,809,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203%;反对476,432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74%;弃权 6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22%。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8,421,6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68%;反对394,1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722 %;弃权6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4,891,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591%;反对394,132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87%;弃权6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2%。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8,292,7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96%;反对572,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312%;弃权1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4,762,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578%;反对572,532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41%;弃权1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8%。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周建平、林平、王宏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2025年度的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席彤彤、杨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
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d878a4d-331b-4b32-aa9c-b11cdfbfee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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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0│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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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7702e30-e0a2-4862-a0ee-e5c3d9c7ae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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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0│山河药辅(300452):国元证券关于山河药辅2025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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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国元证券关于山河药辅2025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8536cbe-051e-449c-ba28-6c9fe2c503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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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0│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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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cf8486d-7f66-4c76-8d46-389c83ec78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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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0│山河药辅(30045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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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30Z0966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30Z0966号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河药辅”)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山河药辅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山河药辅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ac1a539-0ec3-4666-b969-8282c23a85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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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0│山河药辅(300452):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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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或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就山河药辅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268号),公司于 2023年 6月 1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200,000张,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总额 32,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6,065,566.04 元,已于 2023年
6月 16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
字[2023]3898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以
及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山河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
资金 集资金
1 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33,500.00 23,000.00 23,048.99
2 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 29,040.00 6,000.00 752.82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2,606.56 2,606.56
合计 65,540.00 31,606.56 26,408.36
注:“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 2,606.56 万元,系根据募集资金净额 31,606.56万元进行调整后的投资金额。
上述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以及银行利息、现金管理收益。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根据前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已将“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调减了 2,000.00万元,结合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需求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内部结构中使用募集资金的研发投入金额由 3,060.0
0 万元调减为 1,060.00 万元。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募投项目“合肥研发中
心及生产基地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研发设备费用调减 1,237.00 万元用于工程建设费用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构成 原计划使用募集资 拟调整金额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 金投资
1 工程建设 2,062.00 1,237.00 3,299.00
2 研发设备 2,878.00 -1,237.00 1,641.00
3 研发投入 1,060.00 - 1,060.00
合计 6,000.00 - 6,000.00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因“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可行性方案编制时间较早,在项目具体方案深化完善过程中,建设规划设计发生了变更,同
时,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情况,重新评估了研发项目所涉及的设备需求,拟增加工程建设费的募集资金支出,相应减少研发设备的支出
,以保障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主要原因如下:
1、在项目建设深化方案编制过程中,根据研发计划和场地分布的需求,增加了研发中心的建筑面积,由原先预计使用建筑面积
约 2900 平方米增加至约3800平方米,主要新增包含食品实验室、标化室和试剂室、材料室、档案室等区域,使得整体工程量增加、
建筑成本上升。
2、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按照研发计划逐步开展相关研发工作,根据实验工作进展逐步购置研发设备,因此公司结合当前行业发
展情况,重新评估了研发项目所涉及的设备需求,加强成本控制,优化设备配置,适当调减研发设备购置的费用,将对应的募集资金
调整为工程建设的费用,以保障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等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投资总额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山河药辅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该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36bc5ec-eb4e-4409-8d1b-df72aff589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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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0│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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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山河”)提供财务
资助,资助方式为借款,财务资助最高额度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 年,利率为 0。本次
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概况
(1)财务资助的原因
作为公司未来研发和创新业务战略实施的重要载体,合肥山河正在进行“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投资金额较大。
项目建成后,将进行新型高端辅料的研发生产,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拓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公司对其进行财务资助,旨在顺利
推进合肥山河的项目投资建设事项以及满足日后生产经营对于资金的需求,支撑公司研发平台搭建及远期创新业务的布局,推动公司
战略目标的实现。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的正常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财务资助的对象
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合肥山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资助的来源、金额、期限、方式及用途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 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方式为借款,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2 年。在有效期内,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借款归还以
后额度即时恢复。本次财务资助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合肥山河日常经营流动资金以及投资项目资金。
(4)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
本次公司向合肥山河提供的财务资助,利率为 0。
(5)财务资助的审批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或有关部门批准。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 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 211 号香枫创意园 A栋 901 室
法定代表人 雷韩芳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0 年 02 月 10 日
经营范围 药用辅料生产;药用辅料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股权关系
合肥山河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3、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2025 年
营业收入 27,506,851.96 19,440,535.39
营业利润 1,849,240.40 960,457.32
净利润 1,756,606.29 661,457.14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1,694,452.32 77,717,978.77
净资产 29,765,657.33 50,427,114.47
4、履约能力及其他情况说明
合肥山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借款或欠付银行利息的情况。以前会计年度,公司未向合肥山河提供过
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由公司与合肥山河签订具体借款协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
合肥山河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在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直接及完全控制其经营
管理活动和财务支出情况。此次财务资助行为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财务资助资金安全。
五、累计对外财务资助的金额
本议案生效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合计为10,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93%。公
司不存在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无逾期的对外资助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aff78ce-4c27-420a-970c-331b6c1f8a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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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0│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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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837b3d0-b57c-4a9a-9c12-16a5452c49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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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0│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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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41634fa-b28e-4261-922b-8329836a3f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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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0│山河药辅(300452):国元证券关于山河药辅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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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国元证券关于山河药辅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c0ecce5-c695-41e8-bc69-88c403b2bc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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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0│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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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90ee12c-ab07-41ec-97d6-3a44460b1d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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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9│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独董述职报告 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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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林平在 2025 年度担任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林平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本科学历,三级律师,民革党员;1992 年在安徽省第三经济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
8 年起执业于安徽协力律师事务所;2002 年担任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任第九届安徽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第一届合肥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执法执纪监督员、民革安徽省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专家库成
员、亳州仲裁委仲裁员、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医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也未在公司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
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公司股东会。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
召开董事会 6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后,
对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次。本人出席 3次。
1、出席董事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会议所议事项均签署表决了意向。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召集、主持和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4月 18 日,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公司高管薪酬分配及 2025 年公司高管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1月 19 日,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审
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计划》。2025 年 4 月 18 日,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初稿)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初稿)、《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2025 年 7月 27 日,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 年 8月 22日,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初稿)、《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 年 10 月 17日,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 2
025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审议《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初稿)。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
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本人通过积极参与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对公司进行了实地了解和检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
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本年度本人累计进行现场工作达 15 日。在此期间,我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
负责人等进行深入沟通,掌握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认为公司总
体上维持了较好的规范运作水平。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紧密的联系,及时获取了公司重要事项和
经营决策进展的最新动态。公司为了支持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积极而有效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有:
(一)财务会计报告等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我审议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
现上述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上述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续聘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于2025年8月18日公司2
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人认为,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审计机构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与薪酬方案制定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所处行业水
平、企业发展需要,并充分考虑有效激励与支持创新,经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查,相关事项及其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表
决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现金分红情况
我根据监管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从制定依据、分红比例的合理性和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并于2025年5月下旬实施完毕,利润分配的形式、决策程序和方案实施时间符
合证券监管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与审核,并重点关注了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重点关注事项均已达成决策,并已全部完成执行和对外披露。本人对上述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一)2025 年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二)2025 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三)2025 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2025 年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本人保持独立董事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需要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认真细致地
查阅有关资料,适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应有职权,对每次提交董事会会议、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以上是我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
未来,希望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林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27799e5-2aa2-4c07-957a-7583150ade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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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9│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独董述职报告 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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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王宏在 2025 年度担任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宏女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土地估价师。历任安徽省国防工业办公
室皖东机械厂财务科会计,安徽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助理,安徽省资产评估事务所部门经理,安徽皖资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曾赴美
国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交流、培训。现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088)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也未在公司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
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公司股东会。
自任职日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没有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后,对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次。本人出席 3次。
1、出席董事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会议所议事项均签署表决了意向。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召集、主持和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1月 19 日,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审
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计划》。2025 年 4 月 18 日,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初稿)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初稿)、《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2025 年 7月 27日,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 年 8月 22日,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初稿)、《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 年 10 月 17日,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 202
5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审议《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初稿)。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参加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10 月 17日,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参加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4月 18日,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公司高管薪酬分配及 2025 年公司高管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
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
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及时获得公司各重大事项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
应当不少于十五日,本年度本人累计进行现场工作达15 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有:
(一)财务会计报告等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我审议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
现上述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上述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续聘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于2025年8月18日公司2
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人认为,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审计机构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提名非独立董事
本人通过认真审查非独立董事简历等有关任职资格、专业知识、工作经验、职业素养等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所提名的非独立董事
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相关议案的审议合法合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与薪酬方案制定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所处行业水
平、企业发展需要,并充分考虑有效激励与支持创新,经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查,相关事项及其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表
决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上述重点关注事项均已达成决策,并已全部完成执行和对外披露。本人对上述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
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保证
公司和自身的行为符合规范要求,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股东权益。
(二)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人履行了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上的职责,并持续关注公
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我们发表的审查意见,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予以披露,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社会公众股股东对公司的关注,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听取中小投资者的
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情况给公司董事会。关注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监督公司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未发现有内幕交易等违规行
为,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
五、其他工作及总结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
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
,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
与董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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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9│山河药辅(30045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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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
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保持公司薪资水平具有竞争力;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等;
(三)长远利益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职责和审议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评价,制定、审查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及具体构成,负责对本制度项下需止付追索的事项启动薪酬止付及追索程序。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法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订、实
施和日常发放管理。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予以披露。
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考核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固定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
酬。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可以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结构如下:
(一)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可以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职
务与岗位职责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
分之五十。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岗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
酬以公司年度目标绩效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年度绩效等指标最终核定;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
员津贴由董事会决定。
第九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制定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方案。
第十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在年度结束后,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在定期报告中
应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会计年度结束
后结合考核情况发放。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董事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
除下列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一)应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和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减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当人选,或因失职、渎
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
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每年原则上可进行一次调整。薪酬调整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同行
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经营业绩状况、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等方面。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调整由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调整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
第六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适时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
有关审议机构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有利于激励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指标达成的
其他激励方案,并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相关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有关审议机
构通过后实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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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9│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独董述职报告 周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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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独董述职报告 周建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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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7│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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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
182.55 万股),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息 3.0 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充分考虑对投资
者的回报,结合公司2025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符合公司
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6,552,467.48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7,664,489.49 元、提取任意公积金 0 元后,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为 577,438,089.86 元;母公司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76,644,894.86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为 576,522,360.53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76,522,360.53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时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控股股东吴长虹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
账户中股份 182.55 万股),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 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公司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股份)估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人民币69,787,714.20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9.52%。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9,787,714.2 69,786,888.6 58,153,764.7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197,403 560,1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76,552,467.48 119,424,741.26 161,535,015.82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2,274,314.75 40,952,648.76 41,952,772.69
营业收入(元) 942,795,401.50 882,573,320.58 839,259,534.3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77,438,089.8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76,522,360.53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97,728,367.55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57,563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52,504,074.85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98,485,930.55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5,179,736.20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7%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3 年、2024 年、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98,485,930.55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 3000 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9.4 条第八款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中的相关要求,具备
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围绕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强化精细管理,细化经营目标,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为公司持续发
展奠定基础。近年来我国医药行业一直处于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阶段,经济发展和医疗体制改革促使需求不断释放。未来将成为
医药行业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有关生物制药、加快医疗事业改革以及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等政策的出台,医药行业迎来新一轮发展良
机。公司受益于医药行业的良好发展趋势,将稳步、健康发展,实现战略目标。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投资建设淮南经开化工园区“高端
辅料智造基地项目”和”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以匹配公司的战略发展。
公司具有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现金流较为充足,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到股东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又兼顾
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
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a85aefe-88fa-4d8f-82c2-3e1e803777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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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7│山河药辅(30045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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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
诚事务所”)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在资质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勤勉
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项目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云,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通源环境、大丰实业、山河药辅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世林,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峆一药业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许亚俊,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容知日新、山河药辅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宣陈峰,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过博俊科技、键邦股份、华安证券、山河药辅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和说明。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独立审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专业胜任能力,严格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保持充分有效沟通,按时
完成 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28677d9-c65c-4918-ba6e-7cd1316593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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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7│山河药辅(300452):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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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8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6月 1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20,000,000.00 元可转换为
公司 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共计 3,2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3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122,641.51元,余额为人民币 317,877,358.49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
,811,792.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6,065,566.04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3年 6月 1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
023年 6月 16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3898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64,083,607.8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250,711,354.97元,本年度
使用 13,372,252.89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264,083,607.86元,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为人民币 25,696,498.06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0.00 元进行现金管理,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16,065,566.
04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3,714,539.88 元,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存款结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
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大通
支行 34407130001300050003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大通支行344071300013000499849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肥 徽 州 大 道 支 行8112301010700939465,共计三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和保荐人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
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和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
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及内容如下: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大通支行开设的344071300013000500030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6月使用完毕并完成销
户手续,公司、保荐人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大通支行 344071300013000500030 — 已销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大通支行 344071300013000499849 23,223,749.7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支行 8112301010700939465 2,472,748.32
合计 25,696,498.06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6,408.3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
况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 7月 4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
了《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
023]40594号)。
2023年 7月 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使用
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置换资金 157,385,623.05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 5月 16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2025年 5月 13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2025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合计金额100,000,000.00元,收回理财产品合计金额 130,000,00
0.00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收回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 30,000,00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已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 25,696,498.06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0,000,000.00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 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e86c2b4-b66e-4971-9b75-5a29840826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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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7│山河药辅(30045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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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和说明。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于2025年8月18日公司2
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评估并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认为容诚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容诚在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
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年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小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三)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年审会计师就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初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
项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
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内部控制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aed2d34-acd9-449f-968f-423944633d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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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7│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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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
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
为保障董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现提议 2026 年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税前 6 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任职公司其他职务
(即除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根据其担任的管理岗位和工作职责,按照公司相关具体职位的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
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根据公司当前实
际情况,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董事津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
为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
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现确定 2026 年各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实行年薪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股东会、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聘用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
度执行,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待年度结束后,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后发放。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具体发放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a002e57-1c8f-42cd-8822-23ccefe049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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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7│山河药辅(30045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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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447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1-2
2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0447号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30Z0967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山河药辅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
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山河药辅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山河药辅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山河药辅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山河药辅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山河药辅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b8e02b5-0614-402a-91d4-189a4b859e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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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7│山河药辅(300452):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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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本议案相
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268 号),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200,000 张,每张
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总额 32,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6,065,566.04 元,已于 2023
年 6 月 16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2023]38988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以
及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山河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 累计投入募
资 集资金 集资金
1 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33,500.00 23,000.00 23,048.99
2 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 29,040.00 6,000.00 752.82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2,606.56 2,606.56
合计 65,540.00 31,606.56 26,408.36
注:“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 2,606.56 万元,系根据募集资金净额31,606.56 万元进行调整后的投资金额。
上述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以及银行利息、现金管理收益。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根据前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已将“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调减了 2,000.00 万元,结合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需求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内部结构中使用募集资金的研发投入金额由 3,060.
00 万元调减为 1,060.00 万元。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募投项目“合肥研发中
心及生产基地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研发设备及安装费用调减1,237.00 万元用于主体工程费用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构成 原计划使用募集资 拟调整金额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 金投资
1 工程建设 2,062.00 1,237.00 3,299.00
2 研发设备 2,878.00 -1,237.00 1,641.00
3 研发投入 1,060.00 - 1,060.00
合计 6,000.00 - 6,000.00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因“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可行性方案编制时间较早,在项目具体方案深化完善过程中,建设规划设计发生了变更,同
时,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情况,重新评估了研发项目所涉及的设备需求,拟增加工程建设费的募集资金支出,相应减少研发设备的支出
,以保障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主要原因如下:
1、在项目建设深化方案编制过程中,根据研发计划和场地分布的需求,增加了研发中心的建筑面积,由原先预计使用建筑面积
约2900 平方米增加至约 3800 平方米,主要新增包含食品实验室、标化室和试剂室、材料室、档案室等区域,并且提高了层高标准
,使得整体工程量增加、建筑成本上升。
2、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按照研发计划逐步开展相关研发工作,根据实验工作进展逐步购置研发设备,因此公司结合当前行业发
展情况,重新评估了研发项目所涉及的设备需求,加强成本控制,优化设备配置,适当调减研发设备购置的费用,将对应的募集资金
调整为工程建设的费用,以保障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等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投资总额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山河药辅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该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285a2f9-9f2b-4b1a-b152-30d831050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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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7│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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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6e38cf2-d0c6-49a7-a00c-3a5b09f287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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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7│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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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803550a-1cc3-437d-9a9e-6a3e5d004f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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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7│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公司产品获得美国FDA的DMF归档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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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或“公司”)羟丙纤维素、醋酸琥珀酸羟丙甲纤维素酯产品获得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药品管理档案(以下简称“DMF”)归档号,编号:043994、043995。目前公司已有 1
7 个产品获得美国 FDA 的 DMF 备案号,覆盖填充剂、粘合剂、崩解剂、包衣材料、润滑剂等全品类口服固体制剂辅料,构建起行业
领先的国际化资质壁垒。
一、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羟丙纤维素(HPC)
DMF 备案号:[043994]
产品应用:非离子型纤维素醚,兼具优异粘合、缓控释骨架与包衣成膜性能,广泛应用于片剂、胶囊、缓控释制剂及透皮贴剂等
领域,是高端制剂处方的关键辅料。
市场意义:本次备案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纤维素醚类辅料的技术与认证优势,满足全球客户对高端粘合剂、缓控释材料的合规需求
。
(2)产品名称:醋酸琥珀酸羟丙甲纤维素酯(HPMCAS)DMF 备案号:[043995]
产品应用:高端肠溶包衣材料,在 pH 5.5 以上环境溶解,精准实现药物肠道定位释放,显著提升生物利用度,是高端仿制药与
创新药的核心包衣辅料。
市场意义:填补公司在高端肠溶包衣领域的国际认证空白,助力国产高端制剂突破进口辅料依赖,加速国产替代进程。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产品获得美国FDA的DMF归档号有助于我公司国际市场的开拓,获得国际客户的认可,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国际药品注册审批、生产销售容易受到海外市场政策环境变化、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防范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ac04e7b-0e93-4913-b47c-8c86d64e95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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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7│山河药辅(30045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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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e47bbee-26c9-4657-bd63-d5f99ce5b5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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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7│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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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b570bb6-f51f-489d-9991-f671cbc170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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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7│山河药辅(300452):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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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宏女士、林平先生及周建平先生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其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任职;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55a3475-e323-4fab-b7ce-d85a8851ff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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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7│山河药辅(300452):关于举行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暨问题征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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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6年 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
为使投资者更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情况,公司定于202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
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
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宋道才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雷韩芳女士,独立董事林平先生,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刘琦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12:00 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
面。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991ece3-0a39-42f8-8f5b-b55b77b430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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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6│山河药辅(30045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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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21c97ae-adda-4c1b-8784-9795c3c028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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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6│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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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2ef6895-dcf2-404c-8def-930e593adc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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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6│山河药辅(30045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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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8dd72a9-4c14-4535-bacd-91abe1ffe8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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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6│山河药辅(300452):国元证券关于山河药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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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
、“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 12月 31日。目前,
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集资金监管管则 》《 圳证证券易所上上市公司律监
管管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则和则范性文件的则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金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监责任。
(二)本机构及本人律愿接受中国证管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本机构及本人律愿接受中国证管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则定采取的管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主要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法定代表人 沈和付
保荐代表人 杨凯强、刘民昊
联系电话 0551-62207108
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 否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452
注册金本 23,445.3994万元
注册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号
主要办公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号
法定代表人 宋道才
董事会秘书 刘琦
实际控制人 吴长虹
联系人 姜之舟
联系电话 0554-2796116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7月 7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圳证证券易所上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监、行政法则和中国证管会及圳证证券易所上的有关则定,恪守业务则范和行业则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易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圳证证券易所上审核及中国证管会
注册工作,组织公司及中介机构对圳证证券易所上、中国证管会的意见进行了回复,并与圳证证券易所上、中国证管会进行专业沟通
;按照易所上上市则 的要求提易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管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在持续督导阶段督导公司履行则范运作
、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督导公司则范运作,并切实履行承诺;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督导
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督导公司则范存放和使用集资
金监;定期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及时向圳证证券易所上报送持续督导期间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 2023年 9月,原保荐代表人朱焱武先生因工作安排,不再负责
其理由 山河药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项
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刘民昊先生接替朱焱武先生担任本项目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管 无
会和本上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取管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
大事项 管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19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 2024年 8月 13日至 2024年 8月 19日适用简
化程序召开“山河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集资金监用途及集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集投项目“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
的部分集资金监 2,000万元调整至用于另一集投项目“新型药
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
确的核查意见。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证券发行上市上需的文件、金料和相关信息,并保证上提
供文件、金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有关法监、法则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查
工作,为保荐机构开展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监、法则的要求则范运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重要事项或信息披露事项,发行人
能够及时与保荐机构进行沟通,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金料,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监、法则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专业
报告,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核查工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管会和证券易所上相关则定,保荐机构对于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及事
后及时审阅,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按照证券管督部门的相关则定进行信息披露,依
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集资金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对公司集资金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集资金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管会和证
券易所上的相关则定。公司对集资金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集资金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则,不存在变相改变集资金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证券发行集资金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集资金监管理及使用情
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十一、中国证管会、证券易所上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36f541f-e1b3-4d1f-bc3a-ebb9d04a96a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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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山河药辅: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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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48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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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山河药辅: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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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48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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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山河药辅: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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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1/12247202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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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山河药辅: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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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44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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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山河药辅: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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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03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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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山河药辅: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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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04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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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山河药辅: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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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3/12214732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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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山河药辅: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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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09989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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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山河药辅: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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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739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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