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52 山河药辅 更新日期:2025-10-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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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36 │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继承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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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27 │山河药辅(300452):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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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26 │山河药辅(300452):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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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25 │山河药辅(30045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
│ │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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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24 │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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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24 │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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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42 │山河药辅(300452):山河药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
│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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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36 │山河药辅(300452):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山河药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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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36 │山河药辅(300452):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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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20:14 │山河药辅(30045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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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36│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继承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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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系因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尹正龙先
生逝世后的遗产继承所致,其继承人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正龙
先生生前所持公司股份继承过户已完成。
2、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尹正龙先生于 2025 年8 月 26日逝世,尹正龙生生前持有的公司 63,057,454 股股份
,由其妻子吴长虹女士继承 47,293,09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172%,其女儿尹稚雅女士继承 15,764,363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6.724%。吴长虹女士与尹稚雅女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尹稚雅女士将其所持有山河药辅全部股份的身份性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吴长虹女士行使。至此,吴长虹女士持有 63,057,454 股山
河药辅表决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6.896%。山河药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尹正龙先生变更为吴长虹女士。
3、2025 年 10 月 22 日,尹正龙先生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共计63,057,454 股,已非交易过户至吴长虹女士、尹稚雅女士名
下。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收到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尹正龙先生配偶吴长虹女士、及其女儿尹稚雅女士提交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交易过户基本情况
2025 年 8月 26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正龙先生逝世。尹正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3,057,454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26.896%,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淮南市正诚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25)皖淮正公证字第 7078 号),尹正龙先生生前无遗嘱, 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
扶养协议。根据《民法典》 相关规定,被继承人尹正龙先生遗产应由其妻子吴长虹、女儿尹稚雅两人共同继承:其妻子吴长虹女士
继承47,293,09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72%,其女儿尹稚雅女士继承 15,764,36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724%。
同时,吴长虹女士与尹稚雅女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尹稚雅女士将其所持有山河药辅全部股份的身份性权利,包括(但
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吴长虹女士行使。至此,吴长虹女士持有 63,057,454 股山河药辅
表决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6.896%。山河药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尹正龙先生变更为吴长虹女士。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收到吴长虹女士、及其女儿尹稚雅女士提交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尹正龙先生名下所有股份
已完成非交易过户手续,其中 47,293,091 股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至吴长虹女士名下,15,764,363 股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至尹稚雅
女士名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正龙先生生前所持公司股份继承过户已完成,尹正龙先生名下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吴长虹女士持有公司股
份47,293,0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72%,其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尹稚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5,764,363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6.724%,其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后各权益人(及原权益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信息披露义务 非交易过户前 非交易过户后
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尹正龙 63,057,454 26.896 0 0
吴长虹 0 0 47,293,091 20.172
尹稚雅 0 0 15,764,363 6.724
合计 63,057,454 26.896 63,057,454 26.896
注:1、尹正龙先生生前持有 63,057,454 股股份,其中 47,293,090 股为高管锁定股,15,764,364 股为无限售流通股。
2、吴长虹女士与尹稚雅女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尹稚雅女士将其所持有山河药辅全部股份的身份性权利,包括(但不
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吴长虹女士行使。至此,吴长虹女士持有63,057,454 股山河药辅表
决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6.896%。山河药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尹正龙先生变更为吴长虹女士。
3、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吴长虹女士和尹稚雅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3,057,45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6.896%。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股份过户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845904ec-88d3-459d-a040-74b23ba054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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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27│山河药辅(300452):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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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吴长虹女士(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5ef7046a-484e-4ff5-a946-a6e8c03ad4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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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26│山河药辅(300452):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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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
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代理董事长宋道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成员认真审核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吴长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25-05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提请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11月6日(星期四)下午3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期半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5-0
5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b9a886e0-61a6-4ca5-8055-a29c0b5ddf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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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25│山河药辅(30045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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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0818cb32-36e1-4e87-bf83-d67b3abb12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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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24│山河药辅(30045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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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06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06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 月 0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31 日
7、出席对象:
(1)2025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是公司
的非股东。(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的议案》
2、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0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公司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3、特别决议议案:无
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5 年 11 月 4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四楼,邮编:232008(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号公司董秘办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4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 号公司四楼 406董秘办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人员的食宿及
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之舟
联系电话:0554-2796116 传真号码:0554-279624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指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120ad4e8-4819-49e2-84af-2554b6394a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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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6:24│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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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13a9a6f8-8696-4ce3-afd2-f966206126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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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42│山河药辅(300452):山河药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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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300452):山河药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deac7569-5b54-47ae-97a7-1580019a64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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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36│山河药辅(300452):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山河药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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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或“公司”)发行的“山河转债”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相关评级工作。
近日,公司发布《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和《安徽
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正龙先生遗产由其妻子吴长
虹、女儿尹稚雅两人共同继承,本次权益变动后吴长虹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47,293,091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72%,尹稚雅女
士直接持有公司 15,764,363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6.724%。同时,吴长虹女士与尹稚雅女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尹稚
雅女士将其所持有山河药辅全部股份的身份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吴长
虹女士行使。至此,吴长虹女士合计持有公司 63,057,454 股表决权,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6.896%,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吴长虹女士。
中诚信国际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事项产生,目前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
保持稳定,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整体信用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对公司未来经营管理和发
展战略的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ab2c9309-da07-4b64-9c82-dcbed070e2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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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36│山河药辅(300452):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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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山河转债”(债券代码:123199)的转股期限为 2023 年12 月 18 日起至 2029 年 6 月 11 日;最新的转股价格为人民
币 13.30元/股;
2、2025 年第三季度,共有 50 张“山河转债”(票面金额共计5,000 元人民币)完成转股,合计转成 375 股“山河药辅”股
票;
3、截至 2025 年第三季度末,共有 1,787 张“山河转债”(票面金额共计 178,700 元人民币)完成转股,合计转成 12,191
股“山河药辅”股票;公司剩余可转债数量为 3,198,213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 319,821,300 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河药辅”)现将 2025 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268 号),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200,000 张,每张
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总额 32,000.00 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3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年 7月 7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山河转债”,债
券代码“12319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6月 1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9 年 6月 11 日止。
因 2023 年 12 月 16 日为休息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转股起始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为 2023 年 12 月 18日
。
(四)转股价格历次调整、修正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山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山河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
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董事会决定将“山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25 元/股向下修正为 13.85 元/股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向下修正山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6)。
2、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实施 2023 年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
关规定,“山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13.85 元/股调整为 13.6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8)。
3、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实施 2024 年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
关规定,“山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13.60 元/股调整为 13.3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1)。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 年第三季度,共有 50 张“山河转债”(票面金额共计 5,000元人民币)完成转股,合计转成 375 股“山河药辅”股票;
截至 2025年 9月 30 日,公司可转债数量为 3,198,213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319,821,300 元人民币。
2025 年第三季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2025 年 7 月 1 日) 减 (2025 年 9 月 30 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7,647,320 20.32% 0 47,647,320 20.32%
高管锁定股 47,647,320 20.32% 0 47,647,320 20.32%
二、无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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