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54 深信服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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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18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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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20 │深信服(300454):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
│ │调整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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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20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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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40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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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40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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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40 │深信服(300454):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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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40 │深信服(300454):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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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40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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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40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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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44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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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18│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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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a9df2b6d-0cca-42b7-9d2e-afe5905c7a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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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20│深信服(300454):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调整
│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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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调整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致: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信服或公司)委托,作为公
司 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及 2024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4年度第二期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深信服现行有效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 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及 2024年度第二期激励计划归属价格调整(以下简称本次归属价格调整
)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金杜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有关规定,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金杜认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在公司保证提供了金杜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说明与承诺或证明,提供给金杜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
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的基础上,金杜合理、充分
地运用了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审查、网络核查、复核等方式进行了查验,对有关事实进行了查证和确认。
1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调整、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会等内部机构的规定,本次归属价
格调整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修正)》的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金杜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金杜仅就与公司本次归属价格调整事宜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
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
见。
金杜不对公司本次归属价格调整事宜所涉及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问题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金杜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金杜对这些数据、结论的
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金杜依赖有关政府部门、深信服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说明
或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金杜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其实行本次归属价格调整事宜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起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告
,并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行本次归属价格调整事宜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金杜同意公司在其为实行本次归属价
格调整事宜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金杜
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金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归属价格调整的批准和授权
(一) 关于本次归属价格调整的批准和授权
1、 2024年 1月 31日,深信服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 2024年度第一
期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2、 2024年 12月 30日,深信服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 2024年度第
二期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3、 2026年 6月 26日,深信服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4、 2026年 6月 26日,深信服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归属价格调整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度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 关于本次归属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归属价格调整原因
根据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632,359股后的426,926,6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0000元人民币现金”。根据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与承诺,截至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该等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 本次归属价格调整的方法及价格
根据《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 本计划的具体内容/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二)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4)派息P=P0
-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2024年度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 本计划的具体内容/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4、派息P=P0–V其中
: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026年6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
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43.69元/股调整为43.58元/股;2024年度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32.03元/股调整为31.92元/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和
《2024年度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1、公司已就本次归属价格调整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2
024年度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归属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度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99b62b3a-e3bf-4281-8024-21e12fbf9e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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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20│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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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
024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合称“存续期内的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实施了 2025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需对存续期内的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年 6月实施了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当时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632,359股后的 426,926,69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根据公司存续期内的激励计划之规定,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价格将予以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存续期内的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因派息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归属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4 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 43.69 元/股调整为 43.58 元/股;2024年
度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 32.03元/股调整为 31.92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团队的
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存续期内的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公司存
续期内的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此次调整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存续期内的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价
格进行调整。
四、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于 2026年 6月 26日出具《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调整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价格调
整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存续期内的《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度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调整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ce3169a5-80fa-492a-9dd8-9a40153c19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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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40│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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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深信服长沙网络安全与云计算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长沙研发基地项目”
)延期,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3〕1428号)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1,214.7560万张,每张面值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4,75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036,166.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05,719,833.6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8月 2日出具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383号)。
公司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投资于长沙研发基地项目和软件定义 IT基础架构项目。
截至 2026年 6月 18日,长沙研发基地项目之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 募集资金承 截至 2026 年 6 月 18 日累计投入募集 尚未使用的募
金投资 诺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集资金的后续
项目 已支付 待支付 小计 安排
长沙研 50,519.98 33,710.89 11,242.04 44,952.93 尚未使用的募
发基地 集资金将继续
项目 投入募投项目
注:(1)以上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2)公司“长沙研发基地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51,423.60 万元,在募集
资金使用分配时,经调减发行费后 903.62 万元后,该项目的计划使用金额调整为 50,519.98 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根据公司 2025年 4月 25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长沙研发基地项目
原计划在 2026 年 6月投入使用。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公司对精装方案进行了多轮专项论证和方案调整,导致项目建设工期较原计
划有所延长。目前,长沙研发基地大楼建筑主体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内部精装修及设备安装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经综合考虑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本着审慎的态度,公司决定对“长沙研发基地项目”的实施节奏进行相应调整,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预期将
有所推迟。
(二)预计完成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从公司长远规划等角度考虑,经审慎研
究,公司决定将“长沙研发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7 年 4月。截至目前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项目
的精装修采购及设备安装等,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况。
(三)为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项目实施进度,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的协同调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统筹规划,确保项
目有序推进。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积极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强化全过程监督与风险管理,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项
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公司也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长沙研发基地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
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投向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延期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长沙研发基地项目”进行延期。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7abc888b-762f-47be-9acf-9cd43f37e7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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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40│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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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
软件定义 IT基础架构项目”(以下简称“本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决定将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920.42万元(含利息收入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募投项目结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3〕1428 号)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1,214.7560 万张,每张面值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214,75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036,166.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05,719,833.6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年 8月 2日出具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383号)。
公司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
资额(元)
1 深信服长沙网络安全与云计 578,790,000.00 505,199,833.62
算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2 软件定义 IT基础架构项目 1,545,780,000.00 700,520,000.00
合计 2,124,570,000.00 1,205,719,833.62
注: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为 903.62 万元,在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时,调减“深信服长沙网络安全
与云计算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903.62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已基本支付完毕,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节余募集资
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比例 金金额(含
总额 已支付 待支付 小计 利息收入)
软件定义 70,052.00 60,551.68 6,645.06 67,196.74 95.92% 3,920.42
IT基础架
构项目
注:(1)本募投项目中“待支付”款项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在采购流程中已经确定但尚未完成支付的款项等,
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预留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上述待支付款项。待
款项支付完毕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科
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
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存放和安排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定期存
款,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本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
予以结项,同时将本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3,920.4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募投项目结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a3842608-a1f0-436c-84fc-56aca0bec1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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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40│深信服(300454):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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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信服”或
“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3〕1428 号)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1,214.7560万张,每张面值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214,7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036,166.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05,719,833.6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年 8月 2日出具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383号)。
公司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投资于深信服长沙网络安全与云计算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长
沙研发基地项目”)和软件定义 IT基础架构项目。
截至 2026年 6月 18日,长沙研发基地项目之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6 年 6 月 18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金额 资金的后续安排
已支付 待支付 小计
长沙研发 50,519.98 33,710.89 11,242.04 44,952.93 尚未使用的募集
基地项目 资金将继续投入
募投项目
注:(1)以上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2)公司“长沙研发基地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51,423.60 万元,在募集
资金使用分配时,经调减发行费后 903.62万元后,该项目的计划使用金额调整为 50,519.98 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根据公司 2025 年 4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长沙研发基地项
目原计划在 2026年 6月投入使用。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公司对精装方案进行了多轮专项论证和方案调整,导致项目建设工期较原
计划有所延长。目前,长沙研发基地大楼建筑主体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内部精装修及设备安装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经综合考虑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本着审慎的态度,公司决定对“长沙研发基地项目”的实施节奏进行相应调整,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预期
将有所推迟。
(二)预计完成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从公司长远规划等角度考虑,经审慎研
究,公司决定将“长沙研发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7年 4月。截至目前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项目
的精装修采购及设备安装等,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况。
(三)为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项目实施进度,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的协同调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统筹规划,确保项
目有序推进。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积极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强化全过程监督与风险管理,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项
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公司也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长沙研发基地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
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投向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延期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长沙研发基地项目”进行延期。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87deca70-4cb1-41dd-ac04-5bf4d4f3e0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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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40│深信服(300454):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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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信服”或
“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3〕1428 号)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1,214.7560 万张,每张面值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214,75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036,166.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05,719,833.6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年 8月 2日出具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1C000383号)。
公司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元)
1 深信服长沙网络安全与云计 578,790,000.00 505,199,833.62
算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2 软件定义 IT基础架构项目 1,545,780,000.00 700,520,000.00
合计 2,124,570,000.00 1,205,719,833.62
注: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为 903.62万元,在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时,调减“深信服长沙网络安全
与云计算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903.62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软件定义 IT基础架构项目(以下简称“本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已基本支付完
毕,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比 节余募集资
资项目 承诺投资 例 金金额(含利
总额 已支付 待支付 小计 息收入)
软件定义 IT 70,052.00 60,551.68 6,645.06 67,196.74 95.92% 3,920.42
基础架构项
目
注:(1)本募投项目中“待支付”款项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在采购流程中已经确定但尚未完成支付的款项等,
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预留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上述待支付款项。待
款项支付完毕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
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
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存放和安排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定期
存款,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本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
予以结项,同时将本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3,920.4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本募投项目结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6cd9866b-3754-4aea-ac10-b3124c7b9c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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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40│深信服(300454):深信服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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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26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
事长何朝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中的“软件定义 IT基础架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
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计划将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
,920.4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深信服长沙网络安全与云计算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的实际实施与投入情况
,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实施期
限延后 10个月,即计划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7年 4月。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6年 6月实施了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1.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公司存续期内的激
励计划之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价格将相应调整。其中,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
43.69 元/股调整为 43.58 元/股;2024 年度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 32.03元/股调整为 31.92元/
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d3273ee5-c335-468c-83bc-4a4dd31675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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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40│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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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6850be7c-5c09-47be-a014-e7a0ba3bef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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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4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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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6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本次董事会会议
由董事何朝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何朝曦先生为董事长,选举熊武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讨论,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审计委员会 叶钦华 王德全、钱镇
战略委员会 何朝曦 熊武、冯毅
提名委员会 钱镇 何朝曦、王德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德全 熊武、叶钦华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何朝曦先生的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朝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熊武先生、冯
毅先生、蒋文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蒋文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思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玉文先生为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
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8936696b-ba22-4375-8da5-f38bbd0269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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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4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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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2026年 6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6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何朝曦先生、熊武先生、冯毅先生、肖
立业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叶钦华先生、钱镇先生、王德全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投票表决,选举蒋文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股东会选举的四名非独立董事、
三名独立董事与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2026年 6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何朝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选举熊武先生担任
公司副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审计委员会 叶钦华 王德全、钱镇
战略委员会 何朝曦 熊武、冯毅
提名委员会 钱镇 何朝曦、王德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德全 熊武、叶钦华
其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叶钦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至第四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6年 6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
体成员如下:
1.总经理:何朝曦
2.副总经理:熊武、冯毅、蒋文光
3.财务总监:蒋文光
4.董事会秘书:王思阳
5.证券事务代表:张玉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何朝曦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有助于合理提高公司决策与执行效率,确保公司战略的连续性,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该任职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保障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独立,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王思阳女士、张玉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6.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581945
传真:0755-26409940
邮箱:ir@sangfor.com.cn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蒋
文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蒋文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并将在离任后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c8a29c76-f99c-4247-9520-670211de1e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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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06│深信服(300454):深信服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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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1,559,055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632,359股)后的 426,926,696股为基数。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现金分红总额(税前)=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426,926,696 股×1.10 元÷10 股=46,961,936.56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
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
×10 股=46,961,936.56 元÷431,559,055 股×10 股=1.088192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02
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088192元/股。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或“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公司 2026 年 6月 3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
总股数为基数(以下简称“基数”),向公司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0元(含税),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前,若公司
前述总股数由于股份回购等情形而发生变化,公司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仍将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将依据变化后的基数进行确定。本年度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632,359股后的 426,926,6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1.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
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2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
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1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6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6月 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299 何朝曦
2 02*****430 熊武
3 02*****064 冯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9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4,632,359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
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
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股=46,961,936.56元÷431,559,05
5股×10股=1.088192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088192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届时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仙洞路 16号深信服科技大厦
咨询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755-26581945
传真电话:0755-2640994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b1f187c-5e28-47ea-a5be-59f169770f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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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6:38│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变更有限合伙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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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广州琥珀安云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琥珀安云二期”)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取得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设立及历次变更情况
2022年 6月 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其他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琥珀安云二期基金
。琥珀安云二期基金目标认缴出资总额最高不超过 100,000万元人民币,首期出资总额为 2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
合伙人认缴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以自有资金 12,000 万元人民币认缴首期出资份额,占首期出资总额的 48%。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
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4)和《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2023年 6月 19日、2023年 12月 28日和 2024年 11月 13日,琥珀安云二期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变更,各方合伙人
重新签署了《广州琥珀安云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参与设立
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2023-109、2024-081)和《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
金完成变更有限合伙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4-094)。
2026年 2月 11日,琥珀安云二期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变更,各方合伙人重新签署了《广州琥珀安云二期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
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和《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变更有限合伙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4)。
二、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变更进展
2026年 5月 15日,琥珀安云二期各方合伙人重新签署了《广州琥珀安云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50)。
近日,公司获悉琥珀安云二期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准予变更(备
案)登记通知书》,具体变更登记事项如下:
变更前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金 出资比例
额(万元)
普通合伙人 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圳)合 1,000 1.11%
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33.33%
有限合伙人 安徽州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000 16.67%
有限合伙人 广州南沙区科工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9,000 10.00%
公司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熙珀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 4,600 5.11%
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广州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合伙 5,000 5.56%
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投资基金 10,000 11.11%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明启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 4,240 4.71%
伙)
有限合伙人 南京创众明道资本管理中心(有限 600 0.67%
合伙)
有限合伙人 嘉兴南湖创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0,000 11.11%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温珀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 560 0.62%
限合伙)
合计 90,000 100.00%
变更后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金 出资比例
额(万元)
普通合伙人 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圳)合 1,000 1.11%
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广州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合伙 5,000 5.56%
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33.33%
有限合伙人 广州南沙区科工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9,000 10.00%
公司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熙珀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 600 0.67%
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安徽州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00 5.56%
有限合伙人 南京创众明道资本管理中心(有限 600 0.67%
合伙)
有限合伙人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投资基金 10,000 11.11%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嘉兴南湖创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0,000 11.11%
(有限合伙)
变更后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金 出资比例
额(万元)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温珀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 560 0.62%
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江西润信赣投接力股权投资合伙企 10,000 11.11%
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嘉兴市佳承仲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4,240 4.71%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红土璞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4,000 4.44%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90,000 100%
注:上表数据中的尾差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将密切关注琥珀安云二期的管理运作情况、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加强风险管控,降低投资风险,
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9d17e9c8-aac3-451f-b7c7-411d18268f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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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50│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职工代表董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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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包
括 3名独立董事和 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投票表决,选举蒋文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蒋文光
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7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蒋文光先生简历见附件。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4ff859e0-16d6-4cdc-9ab4-b4ec61ab6b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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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50│深信服(300454):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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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02579543-749f-461c-8969-f71f72a630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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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48│深信服(300454):深信服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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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a3012465-ccbb-4707-8c40-d41dc7456f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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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06│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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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和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
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
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39,727 股,累计回购的股份
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7%,最高成交价为 110.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4.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80,080,889.49元
(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情况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9a43c318-bb5a-4e55-8574-18a4537d28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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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02│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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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德全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王德全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王德全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王德全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
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93b0d658-d359-4a2c-a28e-e773e1cf94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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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40│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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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215786c7-228c-43e3-aa7d-236a869a17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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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6│深信服(300454):深信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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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保障公司规
范运营与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
审查,并出具如下审查意见:
1.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列不
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3.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叶钦华先生、钱镇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德全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
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候选人中,叶钦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候选人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专
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叶钦华先生、钱镇先生、王德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324e46e-fbfd-4a92-a24e-d4bd025631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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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6│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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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拟变更情况
公司因可转债转股 10,931,063 股,致公司总股本由 420,627,992 股变更为431,559,055股,注册资本由 420,627,992元变更为
431,559,055元。
二、本次《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更后,公司需相应修订《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0,627,992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元。 431,559,055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20,627,992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31,559,055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最终修改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结果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2950da0-7b5f-4bc3-9784-0bdb438a07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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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6│深信服(30045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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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德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27276964-f491-4a76-bc68-58495ca7dd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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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6│深信服(30045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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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钱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421e7a4-d25f-4492-8dbe-a6746c40ab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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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6│深信服(30045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叶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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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叶钦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5676f32-900d-499d-95cb-81bd8c730b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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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6│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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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 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朝曦先生、熊武先生、冯毅先生、肖立业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叶钦华先生、钱镇先生、王德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叶钦华先生、钱镇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中叶钦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
立董事候选人王德全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的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f94feb6-5971-4efe-954b-5a7ec4f10f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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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6│深信服(30045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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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德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2a7edd8-a3cd-44d2-977f-d029e5f6bc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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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6│深信服(30045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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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钱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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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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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3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
长何朝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董事会同意提名何朝曦、熊武、冯毅、肖立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提名何朝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 提名熊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 提名冯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 提名肖立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董事会同意提名叶钦华、钱镇、王德全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叶钦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提名钱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提名王德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起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
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
承诺》。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
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核,兹定于 2025年 6月 3日(星期三)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会议的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53724c6-593f-43af-8baa-20dec12e62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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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4│深信服(30045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叶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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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叶钦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3ad1c31-505c-42b8-839b-3a357c0994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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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54│深信服(300454):公司章程(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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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公司章程(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0e6c9bf2-9dd3-44e4-9f50-b99d229244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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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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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3日(星期三)15: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 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3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仙洞路 16号深信服科技大厦四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公司 2026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贴)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4)人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9.01 选举何朝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9.02 选举熊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
9.03 选举冯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
9.04 选举肖立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
10.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10.01 选举叶钦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
10.02 选举钱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10.03 选举王德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第三十九次、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其中,提案 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第 9-10
项提案分别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 4名、独立董事 3名,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关联股东需对提案 6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将对提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和传真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3日,上午 9:30至 11:3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5:00 之前
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sangfor.com.cn)。
3、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仙洞路 16号深信服科技大厦一楼。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
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代
表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会。
(3)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
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
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
场投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26581945
传真:0755-26409940
电子邮箱:ir@sangfor.com.cn
6、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6e34b09d-4e4c-4201-99dd-ef374b4f99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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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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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和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
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
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39,727 股,累计回购的股份
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7%,最高成交价为 110.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4.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80,080,889.49元
(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情况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213cdc99-12d5-4c19-9031-5da7e1ab30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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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42│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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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分别于 2026年 4月 1日、2
026年 4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年度及 2026 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拟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
五)下午15:30-16: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
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时间和方式
(一)召开日期及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30-16:30
(二)召开方式:网络远程互动、文字交流方式。
(三)参会方式:投资者可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动易 ”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
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
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00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网上
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出席嘉宾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何朝曦先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熊武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蒋文光先生;独立董事曾斌先生、叶钦华先生和钱镇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ed1f4069-e67b-42a4-a513-ca14485128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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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8│深信服(300454):作废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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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公司《2024 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作废 20
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宜进行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激励草案》,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所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
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依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0.43亿元,
较 2023年增长 4.97%,未达到前述业绩考核目标。据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激励计划项下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 2,682,631股。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de3e0fc-7dca-42a0-aa0f-6ba12d9c41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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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8│深信服(300454):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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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号——业务办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度第一
期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作废)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次作废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省)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现行法律法规
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本所不对本次作废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问题的合理性以及
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1《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修正)》已于 2025年 3月 27日实施,目前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等相关规则调整、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本次作废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
25修正)》履行审议及发表意见的程序。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说明或
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公司已经向本所及经办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
明;
2、公司提供给本所及经办律师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
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
3、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中的所有签字及印章均是真实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作废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施本次作废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本次作废所制作的相关文
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
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作废的批准和授权
2024年 1月 31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公司关于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宜。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2024
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作废的原因
根据《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本计划的具体内容”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规定,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2,“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
明(2026)审字第 70033240_H01号)和 2023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 70033240_H01号),公司 2025年度营业
收入为 80.43亿元,较 2023年度增长 4.97%,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一
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2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5年 1月 10日为预留授予日。因此,根据《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本计划的具体内容
”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规定,“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则预留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对应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相应作废失效
。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和《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
三、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
因符合《管理办法》和《2024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eb795a3-568d-441d-baac-a98bb956a3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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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8│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作废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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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作废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07dd856-7ee6-4af2-9b13-f2045581c0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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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7│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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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6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2年 9月(2012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5)首席合伙人:毛鞍宁先生
(6)截至 2025年末合伙人共计 249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人。
(7)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
(8)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
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
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0次。19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行业惩戒 1次和纪律处分 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
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文佳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从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娜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 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
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从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符俊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
年报/内控审计报告;从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性准则第 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
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商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从业资质、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所需的独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业务经验,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
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
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商定具体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3.安永华明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15aff30-4d15-4154-a54a-686719b2af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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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6│深信服(300454):深信服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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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
董事长何朝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认为,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商定具
体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 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认为,鉴于公司 2025年营业收入未达到公司 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
予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即以 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董事会同
意公司作废 2024 年度第一期激励计划项下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682,631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0af142c-2db3-42f7-93f0-c3a3b3442b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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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6│深信服(30045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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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bd4d788-0fb4-49ca-8915-e9cf66c0aa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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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4│深信服(30045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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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核心团队的稳定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五条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经管理部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
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
承担;
(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三)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在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中的占比原则上
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岗位职责、行业特性、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职责、范围、重要性
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个人绩效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与公司中长期业绩及战略目标达成情况挂钩,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长
期业绩奖金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
第九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据薪酬方案按考核周期
完成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可以结合行业
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
及实施安排。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
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止付追索机制。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内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
有权扣减、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津贴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有权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津贴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三)违反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
(四)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 公司薪酬体系应当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组织结构调整、岗位调整或职责变化、
所在地区或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货膨胀水平等因素。
第十九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第二十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
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公司业绩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
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同意,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c3e4868-13a5-4504-86d8-8ee6b1a993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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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42│深信服(300454):中信建投关于深信服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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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中信建投关于深信服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6d2de76-5a18-4a7e-b2bf-674b03cb9c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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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7:36│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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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和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
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 4月 13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75,02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
09%,最高成交价为 10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4.30 元/股,成交均价为 106.6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9,990,192.49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情况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05f744b5-2551-4a85-b930-e117ce6fa6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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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7:36│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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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9,000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和《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6-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
(即 2026年 4月 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何朝曦 84,240,000 19.52
2 熊武 73,008,000 16.92
3 冯毅 33,696,000 7.81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9,657,562 2.24
5 张开翼 6,083,400 1.41
6 夏伟伟 4,863,614 1.13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33,314 1.05
-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8 邓文俊 3,338,815 0.77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061,530 0.71
公司-德邦稳盈增长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49,316 0.66
-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2、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存在公司回购专户,
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量为 3,892,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0%,在全体股东排名中排第 8位。上表前十名股东已剔除该回购专户,
并将全体股东排名中的第十一名股东列示其中,作为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第十名股东。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比例(%)
1 何朝曦 21,060,000 7.31
2 熊武 18,252,000 6.34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9,657,562 3.35
4 冯毅 8,424,000 2.92
5 张开翼 6,083,400 2.11
6 夏伟伟 4,863,614 1.69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33,314 1.57
-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8 邓文俊 3,338,815 1.16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061,530 1.06
公司-德邦稳盈增长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49,316 0.99
-嘉实中证软件服务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2、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公司
回购专户,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量为 3,892,632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1.35%,在全体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排名中排第 8
位。上表前十名股东已剔除该回购专户,并将全体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排名中的第十一名股东列示其中,作为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
的第十名股东。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53668953-f29e-4a08-8b47-17126ee21c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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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06│深信服(300454):中信建投关于深信服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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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中信建投关于深信服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8865e4cb-a4a0-4ce9-b1a5-6de6431fcf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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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9:07│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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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7ea42e35-64d3-4ed0-9a64-6b5a752e2d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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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9:07│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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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200d427b-f333-4832-b256-87f87ecbd4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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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9:07│深信服(300454):深信服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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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7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
事长何朝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体如下:
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公司前次回购方案的衔接履行,为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手段,有效激励公司核心团队成员,确保公司核心团队成员
与公司一道长期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的相关
条件:
(1)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 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 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 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4.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 元/股(含),该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 回购股份的种类、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9,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具
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2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6.67万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0.15%;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9,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2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75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7%。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计划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7.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
届满:
① 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①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8.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的影响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166.48亿
元(合并口径,下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96.96亿元。本次回购资金上限(9,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及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分别为 0.54%、0.93%。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
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丰富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激励公司核
心团队成员,确保公司核心团队成员与公司一道长期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助力公司长远健康
发展。
9. 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
则,负责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制订并具体实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
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相关事项。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合约。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36)。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08bc1fb3-1131-4ec1-84b5-f86cd1a1d0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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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6:26│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变更有限合伙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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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广州琥珀安云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琥珀安云二期”)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取得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设立及历次变更情况
2022年 6月 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其他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琥珀安云二期基金
。琥珀安云二期基金目标认缴出资总额最高不超过 100,000万元人民币,首期出资总额为 2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
合伙人认缴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以自有资金 12,000 万元人民币认缴首期出资份额,占首期出资总额的 48%。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
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4)和《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2023年 6月 19日和 2023年 12月 28日,琥珀安云二期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变更,各方合伙人重新签署了《广州琥
珀安云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2024年 2月 20日,公司获悉琥珀安云二期变更有限合伙人的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55、公告编号:2023-109)和《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变更有限合伙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1)。
2024年 11月 13日,琥珀安云二期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变更,各方合伙人重新签署了《广州琥珀安云二期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2024年 12月 16日,公司获悉琥珀安云二期变更有限合伙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和
《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变更有限合伙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二、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变更进展
2026 年 2月,琥珀安云二期各方合伙人重新签署了《广州琥珀安云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1)。
近日,公司获悉琥珀安云二期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准予变更(备
案)登记通知书》,具体变更登记事项如下:
变更前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金 出资比例
额(万元)
普通合伙人 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圳)合 1,000 1.11%
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33.33%
有限合伙人 安徽州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000 16.67%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旭瑞贸易有限公司 10,300 11.44%
有限合伙人 广州南沙区科工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9,000 10.00%
公司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熙珀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 4,600 5.11%
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广州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合伙 5,000 5.56%
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投资基金 10,000 11.11%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明启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 4,500 5.00%
伙)
有限合伙人 南京创众明道资本管理中心(有限 600 0.67%
合伙)
合计 90,000 100.00%
变更后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金 出资比例
额(万元)
普通合伙人 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圳)合 1,000 1.11%
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33.33%
有限合伙人 安徽州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000 16.67%
有限合伙人 广州南沙区科工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9,000 10.00%
公司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熙珀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 4,600 5.11%
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广州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合伙 5,000 5.56%
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投资基金 10,000 11.11%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明启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 4,240 4.71%
伙)
有限合伙人 南京创众明道资本管理中心(有限 600 0.67%
合伙)
有限合伙人 嘉兴南湖创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0,000 11.11%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温珀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 560 0.62%
限合伙)
合计 90,000 100.00%
注:上表数据中的尾差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将密切关注琥珀安云二期的管理运作情况、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加强风险管控,降低投资风险,
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4ceb7da4-9d1a-4361-9758-d27e6fbf1c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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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深信服(30045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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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0ff98903-22ac-4009-9549-0ed78d7eab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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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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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
、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起 12个月内,如未到期或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总额未超过人民币 40亿元
,公司可循环滚动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
财产品,提升公司存量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如未到期或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总额未超过人民币 40亿元,公司可循环滚动购买理财产品。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本议案经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为提高经营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经管理部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而遭受
损失的风险。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经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等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的投向、风险、收益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
,以采取控制措施。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经管理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地预估和测算,以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闲置
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科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18a6abf8-3629-4217-88f6-35e06d87385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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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深信服: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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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84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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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深信服: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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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01/12250664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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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深信服: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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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89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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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深信服: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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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深信服: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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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深信服: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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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9/12229394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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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深信服: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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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31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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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深信服: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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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深信服: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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