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54 深信服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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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7:00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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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6:26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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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7:44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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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7:44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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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7:06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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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7:06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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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7:06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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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6:52 │深信服(300454):2024年度第一期、第二期激励计划股票授予及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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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6:52 │深信服(300454):深信服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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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6:52 │深信服(300454):2024年度第一期、第二期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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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7:00│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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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2 月 13 日及 2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 2024 年度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
2、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 80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
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等公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4、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c7d5c952-3898-4832-801e-0466677583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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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6:26│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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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8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和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64,900 股,累计回购的股
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9%,最高成交价为 55.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4.2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9,938,67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情况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cf99ea1f-65b7-411f-aae0-26b8fe10e8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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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7:4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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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8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和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
9)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
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2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0.05%,最高成交价为 54.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4.22 元/股,成交均价为 54.6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2,013,174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情况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9f1b883b-efa2-4983-a1e3-7a0fe2edff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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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7:4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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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2 亿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 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和《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5-0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
日(即 2025年 1月 1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何朝曦 84,240,000 19.97
2 熊武 73,008,000 17.31
3 冯毅 33,696,000 7.99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63 2.37
-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6,655,912 1.58
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446,322 1.53
7 张开翼 6,445,500 1.53
8 夏伟伟 5,738,300 1.36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46,783 1.27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交通银行-汇丰晋信动 3,707,845 0.88
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2、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存在公司回购专户,
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量为 4,783,4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在全体股东排名中排第 10 位。上表前十名股东已剔除该回购专
户,并将全体股东排名中的第十一名股东列示其中,作为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第十名股东。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比例(%)
1 何朝曦 21,060,000 7.57
2 熊武 18,252,000 6.56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63 3.59
-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4 冯毅 8,424,000 3.03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6,655,912 2.39
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446,322 2.32
7 张开翼 6,445,500 2.32
8 夏伟伟 5,738,300 2.06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46,783 1.92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交通银行-汇丰晋信动 3,707,845 1.33
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2、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公司
回购专户,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量为 4,783,447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1.72%,在全体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排名中排第 1
0 位。上表前十名股东已剔除该回购专户,并将全体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排名中的第十一名股东列示其中,作为剔除公司回购专户
后的第十名股东。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f9b3ea5b-6c8a-4615-b4c8-23add10222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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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7:06│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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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1a7fb4a0-7ecc-4d31-924e-5e83e44016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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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7:06│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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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5953f0fe-4692-4816-9ff6-b68bb490ce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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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7:06│深信服(300454):深信服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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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深信服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e7d181c4-0928-4114-8636-7cff4c4182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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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6:52│深信服(300454):2024年度第一期、第二期激励计划股票授予及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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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300454):2024年度第一期、第二期激励计划股票授予及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eb931580-4e01-496f-995b-b4b50ac535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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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6:52│深信服(300454):深信服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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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郝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自公司 2024 年 12 月 10 日披露《2024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
》”)至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中,有 20 名激励对象离职,另有 18 名激励对象出现违反公司对激励对象相关要求的情形,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第二期
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对第二期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
量进行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因此,监事会同意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215 名调整至 4,177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8,000,000 股调整至 2
7,996,500 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年度第二期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除由于离职和违反公司对激励对象相关要求导致无法参与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外,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条件及
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授予条件。
3、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
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第二期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业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第二期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日)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符合《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第二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1月 10 日为授予日,首次授予 4,177 名激励对象共 27,996,500 股限制性
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度第二期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被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
激励对象条件及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满足授予条件。
3、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一期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
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2024 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第一期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第一期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第一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
件业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1 月 10 日为授予日,授予 24 名激励对象共 57,144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 2024 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9389f120-404b-4181-b120-9e1cfc0353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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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6:52│深信服(300454):2024年度第一期、第二期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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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一期激励
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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