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57 赢合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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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8:59 │赢合科技(30045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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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9:36 │赢合科技(3004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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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8:56 │赢合科技(300457):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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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8:56 │赢合科技(30045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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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5:56 │赢合科技(30045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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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6:42 │赢合科技(3004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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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5:42 │赢合科技(30045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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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5:42 │赢合科技(300457):关于副总裁、财务总监辞职暨公司副董事长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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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02 │赢合科技(30045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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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20:28 │赢合科技(300457):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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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8:59│赢合科技(30045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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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裁何爱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83,3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0.12%),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5,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0.03%)。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总裁何爱彬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何爱彬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有股份数量 所占总股 所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
本比例 股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何爱彬 董事、总裁 783,359 0.12% 0.1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 195,8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0.03%。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 8月 28日至 2025 年 11月 2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何爱彬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何爱彬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
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至本人减持期间,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
相应进行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根据相关规定,何爱彬先生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任后
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何爱彬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期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4、何爱彬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何爱彬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88148763-3444-4957-bf4c-c9d6ab2582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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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9:36│赢合科技(3004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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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部分公
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94元/股(含),实际回购价格由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8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504,400股,达到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1%,最高成交价为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5,431,83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bd85d013-b335-4afa-8810-c4207fd789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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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8:56│赢合科技(300457):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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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8.94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8.82元/股(含);
3、以上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8月5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票,拟用于员工股权
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
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94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8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
-007)。
一、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披露的上述公告相关内容,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
标亦相应调整。
二、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及结果
(一)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9,192,963 股剔除已回购 10,420,685 股后的 638,772,27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4,736,356.53 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8 月 4 日,除
权除息日为:2025 年 8月 5日。
(二)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结果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8.94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8.82 元/股。具体
调整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74,736,356.53 元/649,192,963股=0.1151219 元/股(保
留七位小数)。调整后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28.94 元/股-0.1151219 元/股=28.82 元/股
(保留两位小数)。
上述调整后,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28.82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20,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可
回购股份总数为 6,939,625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7%;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
份总数为 3,469,812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3%。具体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
际回购情况为准。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61117279-18df-46e7-8483-23c6966f05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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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8:56│赢合科技(30045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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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总股本 649,192,963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已回购股份 10,420,685 股后的股本638,772,2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74,736,356.53 元。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 10,420,685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74,736,356.53
元/649,192,963 股*10 股=1.151219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151219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6月 19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为: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644,296,6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5,382,711.33 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
记、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由4,896,285 股增加 5,524,400 股至 10,420,685 股。根
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股本总额保持不变。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机制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420,685 股后的 638,772,2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1.1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5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
【注】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3
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1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8月 4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8月 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8 月 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8月 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43 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
2 01*****366 王维东
3 01*****847 许小菊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7月 28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0,420,685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
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74,736,356.53元/649,192,963 股=0.1151
219 元。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151219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大道前海嘉里中心 T2-2501
咨询联系人:杨仝焕、曾裕欢
咨询电话:0755-86310555
传真电话:0755-2665400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516ea4d2-6893-44c7-adab-4d56026912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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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5:56│赢合科技(30045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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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合科技(30045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089e83b4-5a7a-4a71-acfb-03b1a23f28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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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6:42│赢合科技(3004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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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部分公
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94元/股(含),实际回购价格由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8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504,400股,达到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1%,最高成交价为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5,431,83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547efe95-bb2b-463f-8f61-a4a9f92c44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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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5:42│赢合科技(30045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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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董事签署了关于同意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通知时间的意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
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由董事长贾廷纲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动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郑英霞女士不再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君女士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变动后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博先生(主任委员和召集人)、余爱水先生、王君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由公司副董事长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副总裁、财务总监辞职暨公司副董事长代行财
务负责人职责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4b5b8c64-324a-4137-8967-126bfd1ad7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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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5:42│赢合科技(300457):关于副总裁、财务总监辞职暨公司副董事长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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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副总裁、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深圳市赢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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