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60 惠伦晶体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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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5:48 │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公司向银行融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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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5:52 │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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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6:04 │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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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6:22 │惠伦晶体(300460):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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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6:08 │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公司向银行融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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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8:18 │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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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16 │惠伦晶体(30046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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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16 │惠伦晶体(30046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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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16 │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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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6:04 │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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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5:48│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公司向银行融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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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进展概述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各类
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不超过 10 亿元
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已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近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同意给公司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含续授
信),期限 12 个月,由实控人赵积清先生(免配偶)、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销售形成的应
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具体交易事宜,以实际所签合同为准。
公司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158XC
注册资本:2,935,208.0397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 年 10月 19日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累计综合授信额度
如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已获得的累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92,846.80万元,涉及的累计担保为人民币 79,546.8万元
,本次融资事项在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额度内,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有关的
一切事宜,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交易,能够有效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经营发展。本次办理融资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浦发银行综合授信合同及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1/1fc1399b-a47f-44e4-ac89-477a3ccab0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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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5:52│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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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进展概述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各类
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不超过 10 亿元
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已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近日,芯鑫融资租赁(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鑫租赁”)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方式向公司提供以下融资额度,
主要情况如下:
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2,500 万元,融资期限 24 个月。由实控人赵积清先生、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具体交易事宜,以实际所签合同为准。
公司与芯鑫租赁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芯鑫融资租赁(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0587206X
法定代表人:孔令夷
注册资本:19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07月 18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 3156 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 2栋 A座 4001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医疗器械、交通运输设备的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
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公司部分机器设备
(二)资产类型:固定资产
(三)权属及状态:交易标的归公司所有,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等情形。
四、累计综合授信额度
如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已获得的累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90,996.80万元,涉及的累计担保为人民币 78,496.80万
元,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额度内,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
资有关的一切事宜,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能够有效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经营发展。本次办理融资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芯鑫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b8fdb920-cb22-4b7f-bff2-5e3869f3e0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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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6:04│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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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0/c7f83b94-a89b-4c41-813f-b48a7f4324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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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6:22│惠伦晶体(300460):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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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5000 万元–25000 万元 亏损:1623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5500 万元–25500 万元 亏损:1828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55000 万元–62000 万元 39620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54960 万元–61960 万元 39545 万元
注:本公告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主营业务的影响
报告期内,消费类电子等下游行业景气度恢复不及预期,市场竞争激烈,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低迷。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拟对固定资
产及存货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固定资产减值 3000 万元至 4000 万元,商誉减值 410 万元,其他长期资产减值 900 万元至 1
000 万元,存货减值 6300万元至 7000万元。另外,预计计提信用减值 800 万元至 900 万元。目前相关资产减值测试工作尚在进行
中,最终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确定。
(三)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约 5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初步测算做出,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将在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有关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ba845e03-c2b4-4fca-82d4-45cd18107d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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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6:08│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公司向银行融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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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进展概述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各类
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不超过 10 亿元
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已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近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同意给公司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3,500万元(含续授信),期限
12个月,其中 1500 万元由实控人赵积清先生(免配偶)与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交易事宜,
以实际所签合同为准。
公司与广发银行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36428Q
注册资本:2,178,986.071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 年 7月 8日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号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
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
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
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监会等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累计综合授信额度
如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已获得的累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88,496.80 万元,涉及的累计担保为人民币 76,796.80
万元,本次融资事项在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额度内,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有
关的一切事宜,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交易,能够有效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经营发展。本次办理融资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广发银行综合授信合同及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851c86e7-b315-4221-809e-309067a0a7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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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8:18│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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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伦晶体(300460):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0/6ba37753-7fc4-43c1-b3e3-330b72d05f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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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16│惠伦晶体(30046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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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8人,代表股份60,420,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169%。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8,270,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51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1人,代表股份2,149,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54%。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通过线上会议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127,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48%;反对 213,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4%;弃权 7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
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6,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613%;反对 213,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2%;弃权 7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3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6cbdf21b-4f5b-4251-8abd-43d1440dd2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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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16│惠伦晶体(30046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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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惠伦晶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天津·成都·南京·长沙·长春·珠海·海口·昆明·石家庄
沈阳·郑州·香港·南昌·杭州·济南·福州·合肥·西安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2024年12月10日,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股
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召开地点、审议事项和投票方式等
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广东省
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主持,完成了《股东会通知》所载全部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
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288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0,420,301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21.5169%,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8,270,9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
0.751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81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
149,3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65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28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49,3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654%。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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