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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60(ST惠伦)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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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60 ST惠伦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0 18:52 │ST惠伦(30046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7-10 18:52 │ST惠伦(30046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10 18:52 │ST惠伦(300460):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 ├─────────┼──────────────────────────────────────────────┤ │2026-07-10 18:52 │ST惠伦(300460):关于完成独立董事补选的公告 │ ├─────────┼──────────────────────────────────────────────┤ │2026-07-07 20:32 │ST惠伦(300460):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深交所监管函的│ │ │公告 │ ├─────────┼──────────────────────────────────────────────┤ │2026-07-07 20:30 │ST惠伦(300460):关于补充披露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对外签署借款合同及涉诉进展公告 │ ├─────────┼──────────────────────────────────────────────┤ │2026-07-03 17:28 │ST惠伦(300460):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 ├─────────┼──────────────────────────────────────────────┤ │2026-06-25 20:53 │ST惠伦(300460):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 ├─────────┼──────────────────────────────────────────────┤ │2026-06-25 20:53 │ST惠伦(30046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5 20:53 │ST惠伦(30046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 └─────────┴──────────────────────────────────────────────┘ ─────────┬──────────────────────────────────────────────── 2026-07-10 18:52│ST惠伦(30046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10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惠伦晶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天津·成都·南京·长 沙·长春·珠海·海口·昆明·沈阳·石家庄·郑州 香港·南昌·杭州·济南·福州·合肥·西安·大连·武汉·太原·贵阳《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并 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年6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2026年6月25日,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股 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召开地点、审议事项和投票方式等 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广东省东 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邢越先生主持,完成了《股东会通知》所载全部会议议程。本 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7月10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0 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25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9,041,55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483%,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3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523%。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50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5 ,805,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96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股东)共25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8,780,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05%。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股东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本 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二的1、2议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 部议案属于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由股东代表、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补选汤志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3,688,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0.5764%;反对2,352,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9763%;弃权13,0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6.447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23,427,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0.4113%;反对2,352,54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0663%;弃权13,0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3.5225%。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3,747,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0.6507%;反对2,29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8990%;弃权13,002,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6.450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23,486,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0.5627%;反对2,291,4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9086%;弃权13,002,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3.5287%。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3,748,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0.6525%;反对2,29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8990%;弃权13,0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6.448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23,487,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0.5663%;反对2,291,4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9086%;弃权13,00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3.5250%。 表决结果: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378cb13d-73f4-459b-8d99-8be28118e468.PDF ─────────┬──────────────────────────────────────────────── 2026-07-10 18:52│ST惠伦(30046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邢越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6人,代表股份79,041,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483%。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23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0人,代表股份75,805,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960%。 4、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通过线上会议方式出席;公司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徐诗安律师、翟依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汤志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63,688,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764%;反对 2,352,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9763%;弃权13,00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4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27,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113%;反对2,352,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63%;弃权 13,00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5225%。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63,747,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507%;反对 2,29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990%;弃权13,002,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8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627%;反对2,29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86%;弃权 13,002,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5287%。 2.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63,748,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525%;反对 2,29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990%;弃权13,00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4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87,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663%;反对2,29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86%;弃权 13,00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525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f8836e6e-57c5-4a2d-a724-fc7bc853afa3.PDF ─────────┬──────────────────────────────────────────────── 2026-07-10 18:52│ST惠伦(300460):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 2026 年 7 月 9日召开了职 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一致同意选举潘毅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潘毅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潘毅华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c7a4bd90-30fc-41e0-9329-19458f6435a5.PDF ─────────┬──────────────────────────────────────────────── 2026-07-10 18:52│ST惠伦(300460):关于完成独立董事补选的公告 ─────────┴────────────────────────────────────────────────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程益群先生、李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因其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规定,在公司补选新的 独立董事前,程益群先生、李锋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汤志 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汤志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6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汤志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汤志鹰先生正式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独立董事津贴同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一致。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工作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程益群先生、李锋先生的辞职于 2026 年 7月 10 日起正式生效,程益群先生、李锋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将尽快 完成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补选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益群先生、李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 程益群先生、李锋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ffd4ceba-41d8-463b-9964-b905643e697e.PDF ─────────┬──────────────────────────────────────────────── 2026-07-07 20:32│ST惠伦(300460):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深交所监管函的公告 ─────────┴────────────────────────────────────────────────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伦晶体”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 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94 号,以下简称“《 决定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 79号 ,以下简称“《监管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赵积清、邢越、潘毅华: 经查,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伦晶体或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2025年1月20日,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惠伦)、实际控制人赵积清与广东仟易伟达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借款合同,合同对于公司董事长变更、董事会改选、股份转让等未来可能发生的事项安排进行了约定 。新疆惠伦、赵积清已将该借款合同事项及内容告知公司,但公司截至目前未披露该借款合同事项及内容。惠伦晶体上述行为违反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惠伦晶体时任董事长赵积清、总经理邢越、董事会秘书潘毅华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 义务,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我局决定对惠伦晶体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赵积清、邢越、潘毅华采取出具警示 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切实整改,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 、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健全公司内控治理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 30 日内向 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监管函》的主要内容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赵积清、邢越、潘毅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赵积清、邢越、潘毅 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94 号)及本所查明事实,2025 年 1月 20 日,你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惠伦)、实际控制人赵积清与广东仟易伟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借款合同,合同对于你 公司董事长变更、董事会改选、股份转让等未来可能发生的事项安排进行了约定。新疆惠伦、赵积清已将该借款合同事项及内容告知 公司,公司截至目前未披露该借款合同事项及内容。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1.4 条,第 5.1.1 条,第 8.6.4 条的相关规定。 你公司时任董事长赵积清、总经理邢越、董事会秘书潘毅华未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4.2.2 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 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责任。 三、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和《监管函》中指出的问题,并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及时 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学习,提高信 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公司内部控 制治理机制,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94号); 2、《关于对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 79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7ecc0bcf-9c00-476c-9769-a950b179f814.PDF ─────────┬──────────────────────────────────────────────── 2026-07-07 20:30│ST惠伦(300460):关于补充披露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对外签署借款合同及涉诉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本公告是补充披露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外签署《借款合同》事项,目前因《借款合同》相关事项,公司已于近日收到法院传 票,其进展情况如下: 1、案件所处阶段:一审。 2、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无。 4、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 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赵积清、邢越、潘毅 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94 号)(以下简称“《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根据广东证监局相 关监管要求,现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外签署《借款合同》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合同》签订主体基本情况 甲方(出借人):广东仟易伟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借款人):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借款人):赵积清 (二)《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因企业运营需要,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8000万元(以下简称“借款”)。甲方分别于合同签署生效 后 3日内、在乙方、丙方办理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股份质押及上市公司完成董事长变更(董事长由赵积清变更为赵剑华)后 3日内、在上 市公司收到证券监管机构就上市公司 2024 年度现场检查事宜出具的现场检查结果或处理决定及完成约定的董事会改组后 3 日内向 乙方、丙方提供 3000 万元、2000 万元、3000 万元。 2、乙方、丙方承诺,在上市公司收到证券监管机构就上市公司 2024 年度现场检查事宜出具的现场检查结果或处理决定后一个 月内,乙方、丙方促进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行使股东提案权协助完成董事会改组,将上市公司的七名董事中的四名更换成甲方推荐 的人员。如证券监管机构届时就前述董事变更存在异议,则各方届时就前述事项另行协商。 3、乙方、丙方承诺在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和满足协议转让条件及证券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以 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甲方,具体交易数量以各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为准。除证券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及不可抗力外,如乙方、丙方 因其自身原因未能按照上述承诺内容向甲方转让股份的,乙方、丙方应立即按照 LPR 的 4倍作为借款年利率,向甲方履行还本付息 义务。 4、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丙方提供借款,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其应向乙方、丙方提供的借款的 0.05%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提供借款之日,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借款期限相应顺延。若乙方、丙方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则应按本协议约 定向甲方支付逾期未还借款的利息,直至还清借款本金为止。 二、《借款合同》进展情况 《借款合同》签订后,乙方、丙方已完成约定的股份质押及上市公司董事长变更,甲方已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前 2笔借款 合计人民币 50,000,000 元。目前,双方对《借款合同》履行存在分歧。 2026 年 6月 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董事赵剑华先生对该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反对票,其理由之一为 “作为广东仟易伟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江资本有限公司的代表,认为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及赵积清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名仟易伟达推荐的人员作为董事候选人”。 近日,公司收到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石河子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原告广东仟易伟达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仟易伟达”)以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为由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新疆惠伦”)、实际控制人赵积清提起诉讼,本案案号为(2026)兵 9001 民初 5134 号。 (一)当事人 1、原告:仟易伟达 2、被告:新疆惠伦、赵积清、公司 (二)案件情况及诉讼请求 根据仟易伟达与新疆惠伦、赵积清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在公司收到证券监管机构就公司 2024 年度现场检查事宜出具的现 场检查结果或处理决定后 1个月内,新疆惠伦、赵积清促进公司召开股东会,行使股东提案权协助完成董事会改组,将公司的七名董 事中的四名更换成仟易伟达推荐的人员。同时,公司于2026年 1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两名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5 月从公司离职,公司出现独立董事席位空缺。据此,仟易伟达以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为由在石河 子法院对新疆惠伦、赵积清及公司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新疆惠伦、赵积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请求召开或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并提交临时股东会议案,议案内容为补选由 仟易伟达推荐的 2名独立董事,且在该次临时股东会上就上述董事会改组议案行使赞成票,配合完成将两名独立董事更换为原告推荐 人员的表决程序; 2、判令公司配合完成上述临时股东会的召开、表决及董事变更的工商登记程序; 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三)案件阶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本案的开庭传票,但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 为准。 五、公司的应对措施 以上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为案件原告诉状中载明的相关内容,案件具体情况以法院查明的事实为准。公司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获 悉,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将采取有效行动处理《借款合同》相关事项,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同时,公司也将会采取积极的应对 措施, 通过法律手段有效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5bce806d-861e-400d-8057-7f938245b744.PDF ─────────┬──────────────────────────────────────────────── 2026-07-03 17:28│ST惠伦(300460):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 一、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潘毅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潘毅 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潘毅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毅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48%。辞职后,潘毅华先生将继续严格按 照股份变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股份管理,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潘毅华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邢越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邢越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38879888-2233 传真:0769-38879889 电子邮箱:flzqsw@dgylec.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 号 三、备查文件 1、潘毅华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baa9e4e9-5bbe-4734-a2a2-afa000dd978e.PDF ─────────┬──────────────────────────────────────────────── 2026-06-25 20:53│ST惠伦(300460):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扩张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在上海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主营产 品销售等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伦晶体(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宝龙城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通讯模组模块及机电组件设备的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与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投资服务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以上事项均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整合相关社会资源,加强营销体系建设,更便捷地掌握行业信息和客户需求,进一 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依据业务实际发展需求及未来发展战略所做的慎重决策。但随着子公司的增加及业务规模的扩大 ,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对此,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风险 控制,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以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7cf58122-ebc2-47d3-9faa-9911a7743bef.PDF ─────────┬──────────────────────────────────────────────── 2026-06-25 20:53│ST惠伦(30046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4 日上午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且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6月 20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由于 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本次会议,且公司董事长赵剑华先生在接到前述提议后未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 长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职责,经过半数董事决定并同意推举公司董事邢越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 实到董事 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汤志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汤志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其中董事赵剑华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及公司说明详见本决议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其中董事赵剑华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及公司说明详见本决议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其中董事赵剑华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及公司说明详见本决议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邢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职期限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邢越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之日起,赵剑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其中董事赵剑华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及公司说明详见本决议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上海市设立全资子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其中董事赵剑华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及公司说明详见本决议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全体股东于2026年7月10日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会 审议的议案,具体包括: 1、《关于补选汤志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其中董事赵剑华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及公司说明详见本决议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49588d66-905c-4bda-96eb-5d9a8194d586.PDF ─────────┬──────────────────────────────────────────────── 2026-06-25 20:53│ST惠伦(30046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中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设 成,其中独立董事 4名,设董事长 1 董事长 1人,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 人。 的比例不低于 1/3。 第一百四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第一百四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名, 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名,由独立 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 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 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业人士。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均不变。由于上述条款的变更,《公司章程》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 亦作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尽快完成《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32035353-86e3-4d25-9969-8f10322ef8c5.PDF ─────────┬──────────────────────────────────────────────── 2026-06-25 20:53│ST惠伦(300460):关于变更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改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邢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职期限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 过半数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邢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自邢越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之日 起,赵剑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赵剑华先生变更为邢越先生, 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 人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e6549b2c-267b-449d-8d25-87b1ad8807a7.PDF ─────────┬──────────────────────────────────────────────── 2026-06-25 20:53│ST惠伦(300460):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程益群先生、李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报告生效后,程益群先生、李锋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程益群先生、李锋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规定,在公司补选 新任独立董事前,程益群先生、李锋先生将继续履行职责。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汤志 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汤志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拟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事项。在经股东会补选为独立董事后, 程益群先生、李锋 先生的辞任正式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汤志鹰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后 ,参加最近期次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67dc3bca-a164-4ea1-99ef-e0bb05142e82.PDF ─────────┬──────────────────────────────────────────────── 2026-06-25 20:53│ST惠伦(300460):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汤志鹰) ─────────┴──────────────────────────────────────────────── ST惠伦(300460):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汤志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655779ff-1b79-4b5b-bef4-4f85b2aec44a.PDF ─────────┬──────────────────────────────────────────────── 2026-06-25 20:53│ST惠伦(300460):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汤志鹰) ─────────┴──────────────────────────────────────────────── ST惠伦(300460):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汤志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0902821a-c6a4-4a22-b0d5-ba5926a62eb6.PDF ─────────┬──────────────────────────────────────────────── 2026-06-25 20:53│ST惠伦(300460):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ST惠伦(300460):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e6241fce-00ee-41b4-8b55-806d71bd4f93.PDF ─────────┬──────────────────────────────────────────────── 2026-06-25 20:53│ST惠伦(300460):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 根据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汤志鹰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汤志鹰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公告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汤志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5f425e35-39c3-4165-ba1a-cfecf2442214.PDF ─────────┬──────────────────────────────────────────────── 2026-06-25 20:53│ST惠伦(300460):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 ─────────┴──────────────────────────────────────────────── ST惠伦(300460):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4c60fa8c-4414-45ae-80d6-19da9c867523.PDF ─────────┬──────────────────────────────────────────────── 2026-06-25 20:53│ST惠伦(30046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并定于2026 年 7 月 10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 月 10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10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7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汤志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2) 2.0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中,提案 2 需逐项表决,且提案 2 中的 2.01、2.0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属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 通过。 (2)上述议案已经 2026 年 6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7月 9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号公司证券事务办;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 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须在 2026 年 7 月 9日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办(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毅华 电 话:0769-38879888-2233 传 真:0769-38879889 邮 箱:flzqsw@dgylec.com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号公司证券事务办。 8、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9、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55231ff2-13db-47f2-a398-3934b8131ea6.PDF ─────────┬──────────────────────────────────────────────── 2026-06-11 19:26│ST惠伦(300460):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阶段:达成《调解协议书》 2、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人民币 1800 万元(借款本金) 4、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鉴于双方已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书》,且公司已支付完毕《调解协议书》约定的款项,本次不产生《借 款合同》约定范围外的费用,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6),因公司与广东仟易伟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仟易伟达”)借款合同纠纷,仟易伟达向法院申 请诉前财产保全,公司的 5个银行账户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冻结。 今日,经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调解,公司与仟易伟达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书》,并向仟易伟达支付了《调解协议书》约定的除调 解费之外的全部款项,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达成《调解协议书》的基本情况 (一)调解协议书一 1、双方一致同意,申请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6 月11 日一次性向申请人广东仟易伟达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支付10444525.04 元【含:(2026)粤 1973 财保 4471 号案件保全费 5000 元、借款本金 1000 万元、担保费 6191.71 元、律师费 12 万元、借款期内利息 10 万元、截至 2026 年 6月 11 日的逾期利息 128333.33 元及违约金 85000 元】以了结本 案纠纷; 2、双方一致同意,若申请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本调解协议第 1项的约定如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则双方当事 人不再就本案借款合同纠纷向对方主张其他权利义务;若申请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本调解协议第 1项的约定如期 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则申请人广东仟易伟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就借款本金 1000 万元、借款期内利息 10 万元、逾期 利息及违约金(逾期利息及违约金合并计算,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 2026 年 3 月 27日起,按年利率 1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2 026)粤 1973 财保 4471 号案件保全费 5000 元、担保费 6191.71 元、律师费 12 万元向人民法院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全部剩余款 项,执行款项划扣顺序为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逾期利息及违约金、借款期内利息、借款本金; 3、双方一致确认,本案调解费 33771 元由申请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申请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于 2026 年 6月 11 日向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支付。 (二)调解协议书二 1、双方一致同意,申请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6 月11 日一次性向申请人广东仟易伟达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支付8511818.67 元【含:(2026)粤 1973 财保 4472 号案件保全费 5000 元、借款本金800 万元、担保费 5040.89 元 、律师费 8万元、借款期内利息 110222.22 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11 日的逾期利息 243555.56 元及违约金 68000 元】以了结本 案纠纷; 2、双方一致同意,若申请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本调解协议第 1项的约定如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则双方当事 人不再就本案借款合同纠纷向对方主张其他权利义务;若申请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本调解协议第 1项的约定如期 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则申请人广东仟易伟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就借款 800 万元、借款期内利息 110222.22 元、逾期 利息及违约金(逾期利息及违约金合并计算,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 2026 年 1 月 26日起,按年利率 1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026)粤 1973 财保 4472 号案件保全费 5000 元、担保费 5040.89 元、律师费 8 万元向人民法院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全部剩余款 项,执行款项划扣顺序为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逾期利息及违约金、借款期内利息、借款本金; 3、双方一致确认,本案调解费 28537 元由申请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申请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于 2026 年 6月 11 日向东莞市商事调解中心支付。 二、《调解协议书》履行情况 公司已于 2026 年 6月 11日向仟易伟达支付了《调解协议书》约定的所有款项合计 18,956,343.71 元,并向东莞市商事调解中 心支付了对应调解费用,本次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涉借款合同纠纷已了结。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双方已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书》,且公司已支付完毕《调解协议书》约定的款项,本次不产生《借款合同》约定范围外的费 用,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双方及调解员签字确认的《调解协议书》; 2、银行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3cc939f1-1810-4ece-b6cf-a4faa7e411d8.PDF ─────────┬──────────────────────────────────────────────── 2026-06-10 18:34│ST惠伦(300460):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本次被冻结的公司 银行账户共计 5个,实际冻结金额合计为 1,517,875.21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467,863,785.00元的 0.32%,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 118,781,086.79 元的 1.28%。 2、目前,公司资金状况能够满足正常经营需求,具备偿还广东仟易伟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仟易伟达 ”)借款及其利息的能力。 3、在知悉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后,公司立即采取了应急预案,已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的案件调解员取得联系,并已向案 件调解员明确表达公司有足够的能力及可以立即向仟易伟达偿还借款及其利息。目前,公司正在与案件调解员进行积极沟通,积极推 进还款事宜。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实际冻结金额(元) 账户性质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 工商银行***支行 2010***441 86,134.23 一般户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 建设银行***支行 440***871 425,246.12 基本户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 中信银行***支行 8114***342 326,757.24 一般户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 东莞农商银行***支行 1600***869 577,037.69 一般户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 渤海银行***营业部 2053***107 102,699.93 一般户 股份有限公司 合 计 1,517,875.21 —— 二、本次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本次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正式法律文书。公司经向被冻结银行账户的开户行询 问,获其告知本次被冻结的依据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26粤 1973执保 20006号、2026粤 1973执保 20013号文书。经公司了解和自 查,本次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系因公司与仟易伟达的借款合同纠纷,仟易伟达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所致。 三、背景、影响及应对措施 1、2025 年 11 月、2026 年 1 月,公司分别与仟易伟达签署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的具体内容如下: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证人 借款本金 借款起始日 借款到期日 借款利率 (万元) 广东惠伦晶体 广东仟易伟达股权 赵积清 800.00 2025-11-25 2026-01-25 年化 8% 科技股份有限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公司 合伙) 广东惠伦晶体 广东仟易伟达股权 赵积清 1,000.00 2026-01-26 2026-03-26 年化 6% 科技股份有限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公司 合伙) 合 计 —— —— 1,800.00 —— —— —— 目前,公司资金状况能够满足正常经营需求,具备偿还仟易伟达借款及其利息的能力。 2、在知悉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后,公司立即采取了应急预案,已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的案件调解员取得联系,并已向案 件调解员明确表达公司有足够的能力及可以立即向仟易伟达偿还借款及其利息。目前,公司正在与案件调解员进行积极沟通,积极推 进还款事宜。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被冻结的公司银行账户共计 5 个,实际冻结金额合计为 1,517,875.21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467,863,785.00 元的0.3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 118,781,086.79 元的 1.28%。公司目前可通过未被冻结的银 行账户经营收支业务款项和进行日常结算、货款结算。因此,本次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导致公司业务陷入停顿或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干扰。 4、本次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系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公司实体权利义务的 裁判。公司将持续关注部分银行账户冻结事项的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尽快处理部分银行账户冻结事宜,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业务陷入停顿或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干扰。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二)项“主要银行 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2、鉴于公司现时尚未收到法院关于本次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正式法律文书,本次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 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出具的正式法律文书为准。公司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2413b406-ab36-40e2-ac68-cb44d695ad6e.PDF ─────────┬──────────────────────────────────────────────── 2026-05-21 18:12│ST惠伦(30046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ST惠伦(30046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20b77eb-8983-4db7-af28-74f610a3de16.PDF ─────────┬──────────────────────────────────────────────── 2026-05-21 18:12│ST惠伦(30046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剑华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134人,代表股份51,546,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66%。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5人,代表股份15,62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4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35,921,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925%。 4、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通过线上会议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50,152,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64%;反对1,33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5851%;弃权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81,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803%;反对1,33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38%;弃权 6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858%。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50,152,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64%;反对1,33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5851%;弃权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81,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803%;反对1,33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38%;弃权 6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858%。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50,154,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99%;反对1,33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5851%;弃权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83,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887%;反对1,33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38%;弃权 5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774%。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50,139,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08%;反对40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809%;弃权1,00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68,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86%;反对 40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30%;弃权1,00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6984%。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公司对外借款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16,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70%;反对4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8212%;弃权1,00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4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128%;反对 4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03%;弃权1,00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7068%。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68,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81%;反对1,34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3040%;弃权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68,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81%;反对1,34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40%;弃权 5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779%。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韩巧云女士、邢越先生、潘毅华先生、邓又强先生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30,170,980 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50,164,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95%;反对37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279%;弃权1,0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93,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360%;反对 37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3%;弃权1,00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7087%。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49,911,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81%;反对1,5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0569%;弃权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40,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510%;反对1,5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16%;弃权 5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77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99a7330b-c06e-4287-8b10-9bcd697bc2fe.PDF ─────────┬──────────────────────────────────────────────── 2026-05-12 18:08│ST惠伦(300460):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程益群先生、李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程益群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李锋先生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程益群先生、李 锋先生的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报告生效后,程益群先生、李锋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程益群先生、李锋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规定,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 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程益群先生、李锋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程益群先生、李锋先 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 完成新的独立董事选举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益群先生、李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程益群先生、李锋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 程益群先生、李锋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1、程益群先生、李锋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04f380d-ec06-4c26-b9cc-fa695061b58d.PDF ─────────┬──────────────────────────────────────────────── 2026-05-08 20:06│ST惠伦(30046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 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2 月 1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1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7 号)(以下简称“《行政 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情况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规定,公司因触及第 9.4 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认定的情况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 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对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涉事项,公司已进行深刻的自查自纠及整改,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3 年度进行差 错更正的主要原因是受《处罚决定书》所确认事项的后续影响所致)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的 专 项 说 明 》(XYZH/2025SZAA4B027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6)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 项说明》,并于 2025 年 7月 15日披露了更正后的相关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对 2021 年度期初及 2021 年度数据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XYZH/2026SZAA4B021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及《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等相关文件。 3、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 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 条,“公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 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及时提出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将持续关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cninfo.c 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70befcae-0cbb-4f82-a3ab-88a4551a0af2.PDF ─────────┬──────────────────────────────────────────────── 2026-04-29 00:02│ST惠伦(300460):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需要,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公司此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是为了 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2、交易品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配合外币业务需要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汇、远期购汇等。 3、交易金额: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等值 3 亿人民币的外币。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可以部分规避汇率、利率及价 格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 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需要,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公司此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 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二)交易金额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等值 3 亿人民币的外币。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配合外币业务需要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汇、远期购汇等。 2、交易对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宗旨: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风险和套期保值为宗旨,严禁为增加收益而去承担更大的市场风险和投 机套利交易。 (四)交易期限及授权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策并签署相 关合同协议,该等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等反向波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应对措施 1、明确远期外汇交易原则: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 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 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 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 、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 报告公司决策层,并及时制订应对方案。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 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836b084-caa7-4be0-8145-5a52cdb33c91.PDF ─────────┬──────────────────────────────────────────────── 2026-04-29 00:02│ST惠伦(300460):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背景 鉴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目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剧烈,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 易业务。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需要,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公司此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 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二)交易金额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等值 3 亿人民币的外币。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配合外币业务需要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汇、远期购汇等。 2、交易对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宗旨: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风险和套期保值为宗旨,严禁为增加收益而去承担更大的市场风险和投 机套利交易。 (四)交易期限及授权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策并签署相 关合同协议,该等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等反向波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应对措施 1、明确远期外汇交易原则: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 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 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 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 、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 报告公司决策层,并及时制订应对方案。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 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 于公司稳定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对汇率风险的管控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 制度》,并对远期外汇业务风险采取了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 的影响,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10f33a-d928-47de-a685-ee065b6a7373.PDF ─────────┬──────────────────────────────────────────────── 2026-04-29 00:02│ST惠伦(30046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ST惠伦(30046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8ae9d66-aa71-44aa-b3a2-6528526119fc.PDF ─────────┬──────────────────────────────────────────────── 2026-04-29 00:02│ST惠伦(30046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3、公司披露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一、审议程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6,646.57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38.09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501.48万元,合 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5,151.77万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未能实现盈利,结合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以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66,465,679.12 -188,977,452.44 -168,400,731.40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9,304,041.90 37,975,654.02 34,609,841.55 营业收入(元) 552,565,854.20 551,165,871.14 398,433,193.7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551,517,706.15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245,014,799.29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74,614,620.99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01,889,537.47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6.78%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2、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披露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实行连续、稳定、合 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基础上,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现金流满足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截至 2025 年末 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 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92d85b-57e6-45a8-91e3-78b1ea2cdd60.PDF ─────────┬──────────────────────────────────────────────── 2026-04-29 00:01│ST惠伦(300460):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6年4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8f591e8-6a15-41f2-9d25-2d5c74a14a9f.PDF ─────────┬──────────────────────────────────────────────── 2026-04-29 00:01│ST惠伦(30046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ST惠伦(30046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da776b-bac5-4cef-bd3b-a2d26f8abb8b.PDF ─────────┬──────────────────────────────────────────────── 2026-04-29 00:01│ST惠伦(300460):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 2026 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29adfcd-ba87-4d0d-abe2-1f2b2e4e1ade.PDF ─────────┬──────────────────────────────────────────────── 2026-04-29 00:01│ST惠伦(300460):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2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 问题 征集 :投资 者可 于 2026 年 05 月 12 日 前访问 网址https://eseb.cn/1nRB9h66jg4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 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 05月 12日(星期二 )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 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2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 赵剑华,董事、总经理 邢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潘毅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邓又强,独立董事 裴娟娟(如遇 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5 月 12 日 ( 星 期 二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nRB9h66jg4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5月 12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 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潘毅华 电话:0769-38879888-2233 邮箱:flzqsw@dgylec.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beb4aa8-266a-40a7-a23f-c7537d48db51.PDF ─────────┬──────────────────────────────────────────────── 2026-04-29 00:01│ST惠伦(30046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年度报 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二、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制度及公司业绩达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中长期激励收入:通过股权激励、项目收益分红等方式,激励非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的长期贡献,具体激励方案由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制定并在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实施。 (2)独立董事: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的独立董事 2026 年 度津贴方案为: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7.2 万元/年,津贴按月足额发放,不参与公司绩效薪酬分配。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制度及公司业绩达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中长期激励收入:通过股权激励、项目收益分红等方式,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发展的长期贡献,具体激励方案由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制定并在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实施。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1815229-9806-400f-9fe7-bd77da17bc04.PDF ─────────┬──────────────────────────────────────────────── 2026-04-29 00:01│ST惠伦(300460):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实收股本为 28,080.43 万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55,151.77 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55,15 1.77 万元,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亏损原因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亏损金额 55,151.77 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46.57 万元,主要原因为: (1)市场竞争激烈,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低迷。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元器件产品销售收入 52,655.57 万元,销售量 164,182.39 万只 ,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长 9.70%;产品均价约 0.32 元,均价较上年下降 7.47%。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减值准备 6,652.44 万元。 三、应对措施 1、聚焦技术创新,注入发展新动力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重点突破车规级、高基频、超小型化晶体核心技术,推出更多符合机器人、AI、车联网、光通信需求的高端 产品,进一步拓展新兴市场。 2、深耕主营业务,拓展市场布局 深耕主营业务,深化消费类电子、物联网模组模块、工业控制等领域头部客户的交流合作;加强新兴领域布局,扩大车规级、AI 、光通信产品市场份额;加快海外市场布局,重点开拓东南亚、欧美市场,提升全球品牌影响力与市场占有率。 3、深化数字转型,加强降本增效 持续优化数字化平台,推动生产、研发、供应链全流程智能化升级,优化生产工艺与自动化设备的协同配合,提升设备利用率, 降低生产损耗,提升产品质量与交付效率。合理控制各项期间费用,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与盈利能力。 4、强化合规治理,维护投资者利益 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加强合规培训与监督检查,提升全员合规意识。严格恪守各项监管要求,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针对性,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传递公司 发展战略与经营理念,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ca91d17-2133-495c-8edc-64d5152cc8ed.PDF ─────────┬──────────────────────────────────────────────── 2026-04-29 00:01│ST惠伦(300460):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 的资产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和评估,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经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6,652.44 万元,具体如下: 项 目 本期计提金额(单位: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655.45 存货跌价损失 3,884.06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6.45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128.03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972.08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37.88 长期待摊费用减值损失 1.39 合 计 6,652.44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 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损失。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公司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二)存货减值的估计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 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 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三)长期资产减值的估计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 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本公司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 为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 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 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开发支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长 期资产是否出现减值进行测试。在判断上述资产是否存在减值时,管理层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和分析:①影响资产减值的事项是 否已经发生;②资产继续使用或处置而预期可获得的现金流量现值是否低于资产的账面价值;③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中使用的重要 假设是否适当。本公司所采用的用于确定减值的相关假设,如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方法中所采用的盈利状况、折现率及增长率假设发生 变化,可能会对减值测试中所使用的现值产生重大影响,并导致公司的上述长期资产出现减值。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 6,652.44 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6,652.44 万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 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 性原则,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 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1a2159d-ef6c-494d-ac6d-b3230bc46390.PDF ─────────┬──────────────────────────────────────────────── 2026-04-29 00:01│ST惠伦(30046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 下简称“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 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 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 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83b4eb-605b-4202-9093-6c86b0da970a.PDF ─────────┬──────────────────────────────────────────────── 2026-04-29 00:01│ST惠伦(30046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ST惠伦(30046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a2d6cd3-fd0b-4ac5-bf92-8cf44a010ca6.PDF ─────────┬──────────────────────────────────────────────── 2026-04-29 00:01│ST惠伦(30046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ST惠伦(30046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7ecd222-963e-4ed4-80bc-0eb2a7ed3556.PDF ─────────┬──────────────────────────────────────────────── 2026-04-29 00:01│ST惠伦(30046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 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 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 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 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 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进行跟踪、核查与监督,并提出相关建议。审计委员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相关负责人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审工作安排、初步预审情况、年审工作重大事项、审计进展、审计阶段 性结果、总体审计结论等问题进行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相关调整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出 具情况等汇报。 (三)2026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线上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72ecc1d-185c-4c9b-8530-53f126142532.PDF ─────────┬──────────────────────────────────────────────── 2026-04-28 23:56│ST惠伦(300460):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 ─────────┴──────────────────────────────────────────────── ST惠伦(300460):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0abf451-b79d-42be-8576-11f48245b349.PDF ─────────┬──────────────────────────────────────────────── 2026-04-28 23:56│ST惠伦(300460):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的公告 ─────────┴──────────────────────────────────────────────── ST惠伦(300460):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8cbd1f1-2181-4e48-87a2-ff3a72bf8b8f.PDF ─────────┬──────────────────────────────────────────────── 2026-04-28 23:54│ST惠伦(30046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裴娟娟) ─────────┴──────────────────────────────────────────────── ST惠伦(30046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裴娟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6e8cc2c-2a3c-48f9-8560-9bf79fc09899.PDF ─────────┬──────────────────────────────────────────────── 2026-04-28 23:54│ST惠伦(30046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益群) ─────────┴──────────────────────────────────────────────── ST惠伦(30046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益群)。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f00ca50-c04d-4773-9f85-5fb99f28b031.PDF ─────────┬──────────────────────────────────────────────── 2026-04-28 23:54│ST惠伦(30046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锋) ─────────┴──────────────────────────────────────────────── ST惠伦(30046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9c541b7-c244-41d7-8110-384f0e2c8325.PDF ─────────┬──────────────────────────────────────────────── 2026-04-28 23:54│ST惠伦(30046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圣来)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惠伦晶体”)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 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圣来,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工学博士。1992年 7月至 1995年 5月,任山东省科学 院工程师;1995年 6月至1997年 8月,任山东轻工业学院基础部讲师;2000 年至今,任职于山东大学晶体材料研究所,先后担任副 教授、教授;2021 年 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股票代码:300460.SZ)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担任惠伦晶体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的相关企业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召开股 出席股 事姓名 事会会议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未亲自出 东会次 东会次 次数 席会议 数 数 王圣来 4 4 0 0 否 3 3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无委托或缺席的情况,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合 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本人审议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 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1 次,实际出席 1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会议召开 会议名称 事项 意见类型 时间 2025 年 03 第五届董事会 1、审议通过《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被 同意 月 02 日 提名委员会 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核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1 次,实际出席 1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会议召开 会议名称 事项 意见 时间 类型 2025 年 04 第五届董事会薪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月 17 日 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会议召 会议名称 事项 意见 开时间 类型 2025年04 第五届董事 《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信 同意 月 17 日 会独立董事 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2025 年第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一次专门会 《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议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同意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三)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认真听取汇报,关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工作计划、重点关注事项、年度审计工作进展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与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有效的沟通,主动了解中小股东诉求,认真听取其意见与建 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职责。同时,通过参加培训、自主学习等多种途径,持续深化对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范性文 件的理解与掌握,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责任意识,切实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 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提供各项会议资料,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确保本人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情况,为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监督与 指导职责提供了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和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编制 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三季度报告以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关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重要事项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流程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5年 3月 0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提名赵剑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年 4月 29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选举赵剑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要求,董事选举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 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圣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5f2b66-a32d-46de-be33-64fa1ff5852c.PDF ─────────┬──────────────────────────────────────────────── 2026-04-28 23:51│ST惠伦(300460):2025年年度报告 ─────────┴──────────────────────────────────────────────── ST惠伦(30046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ba1ae3c-7c10-4c3c-aae1-dc0bafea35d2.PDF ─────────┬──────────────────────────────────────────────── 2026-04-28 23:51│ST惠伦(30046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ST惠伦(30046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f1df5ff-3c38-4c74-ac79-8e970360c5a1.PDF ─────────┬──────────────────────────────────────────────── 2026-04-28 23:50│ST惠伦(300460):惠伦晶体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ST惠伦(300460):惠伦晶体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8cc01b4-8aa2-42aa-9ca7-441f1b568907.PDF ─────────┬──────────────────────────────────────────────── 2026-04-28 23:50│ST惠伦(300460):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惠伦晶体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 ST惠伦(300460):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惠伦晶体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c14438a-313d-4b85-8ec8-8ccaae32c3d0.PDF ─────────┬──────────────────────────────────────────────── 2026-04-28 23:49│ST惠伦(30046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议案》,并定于 2026 年 5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1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对外借款及相关授权事宜 √ 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 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 之一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2、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中,议案 5.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通过;其他议案均属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2)上述议案已经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相关 公告。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号公司证券事务办;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参会股东登记表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 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须在 202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办(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毅华 电 话:0769-38879888-2233 传 真:0769-38879889 邮 箱:flzqsw@dgylec.com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 68号公司证券事务办。 8、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9、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91b4d9d-ca04-489a-a0d2-35d919f07ee1.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ST惠伦: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50657.PDF ─────────┬──────────────────────────────────────────────── 2026-04-29│ST惠伦: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50665.PDF ─────────┬──────────────────────────────────────────────── 2025-10-29│惠伦晶体: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0886.PDF ─────────┬──────────────────────────────────────────────── 2025-08-29│惠伦晶体: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2471.PDF ─────────┬──────────────────────────────────────────────── 2025-07-15│惠伦晶体: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7-15/1224176431.PDF ─────────┬──────────────────────────────────────────────── 2025-07-15│惠伦晶体: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7-15/1224176427.PDF ─────────┬──────────────────────────────────────────────── 2025-07-15│惠伦晶体: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7-15/1224176425.PDF ─────────┬──────────────────────────────────────────────── 2025-04-29│惠伦晶体: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3179.PDF ─────────┬──────────────────────────────────────────────── 2025-04-29│惠伦晶体: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3261.PDF ─────────┬──────────────────────────────────────────────── 2024-10-30│惠伦晶体: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939.PDF ─────────┬──────────────────────────────────────────────── 2024-08-15│惠伦晶体: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5/1220872740.PDF ─────────┬──────────────────────────────────────────────── 2024-04-29│惠伦晶体: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600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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