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62 华铭智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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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 17:22 │华铭智能(30046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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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9:30 │华铭智能(300462):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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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36 │华铭智能(30046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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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36 │华铭智能(30046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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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36 │华铭智能(300462):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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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6:01 │华铭智能(300462):关于“华铭定转”2024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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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47 │华铭智能(300462):关于免去公司董事职务和补选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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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47 │华铭智能(30046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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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46 │华铭智能(300462):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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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45 │华铭智能(30046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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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 17:22│华铭智能(30046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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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铭智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累计涉案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675.32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0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的诉讼、仲裁事项共11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
,713.8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诉讼、仲裁事项共18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961.5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作为起诉方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已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改善公司的
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对于公司作为被告方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鉴于本次披露的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将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a6982a1a-80f2-414b-9c20-aa73e4328c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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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9:30│华铭智能(300462):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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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铭智能(300462):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a26daa97-09e0-405b-8eae-3f3baaddf6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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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36│华铭智能(30046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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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毅明毅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华铭智能终端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沈毅律师、沈冬毅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
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
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
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随其它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除此以外
,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4年 12月 10日,公司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通知公司全体股东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
根据本所律师的验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2月 27日下午 14:00在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 895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召
开;本次股东会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
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公告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发布,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按照公告和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股份 59,49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8306 %,均为 2024
年 12月 20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或股东代理人。以本人身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均出示了本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均出示了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4,79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444 %。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远程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参加本次会议之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6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数为 644,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3554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之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6人,代表股
份 64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554 %。
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60,078,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6%;52,9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0%;9,3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5,374,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8558%;52,9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31%;9,3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1%。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免去王文评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60,035,1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52%;47,7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3%;57,4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5,331,1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0667%;47,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75%;57,4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9%。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补选蔡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60,016,4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1%;69,5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6%;54,3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5,312,4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7227%;69,5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85%;54,3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89%。
表决结果:通过。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中的拟议议案事项一致。
本次股东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同时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就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由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记票,监事代表、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监督计票过程,并当场
公布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合并统计
了现场会议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以上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参加股东会人员的资格、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c12bdf17-62ae-4da2-820f-8c971237d2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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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36│华铭智能(30046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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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铭智能(30046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f576c42d-8549-478d-a5b2-8842695302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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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36│华铭智能(300462):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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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王文评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补选蔡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免去王文评先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选举蔡红梅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蔡红梅女士的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81b2f0c6-d082-44ab-80dd-3116bcb4c5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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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6:01│华铭智能(300462):关于“华铭定转”2024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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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铭智能(300462):关于“华铭定转”2024年付息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3f480436-eb2d-40b8-9f6f-07bbcc422c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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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47│华铭智能(300462):关于免去公司董事职务和补选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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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免去王文评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补选蔡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免去王文评先生董事职务
因公司内部工作分工调整,王文评先生将无法继续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不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免去王文评先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王文评先生的董事职务免去后,其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王文评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3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文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免职不会导致
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免职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补选蔡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会免去王文评先生的董事职务,该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空缺一名。为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蔡红梅女士
(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蔡红梅女士补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2f4c460a-5f30-41ad-b1f8-dac855a338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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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47│华铭智能(30046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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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铭智能(30046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6cd8e920-432d-4550-967c-36a3efd360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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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46│华铭智能(300462):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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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在公司二楼大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经全体与会董事一致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缺席董事1人(其中:董事王文评先生因无法取得联
系缺席本次会议,董事曾毅先生、董事时伟先生、独立董事陈鹏先生、独立董事张姝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张亮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了以下各项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敬请投资
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免去王文评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因公司内部工作分工调整,王文评先生将无法继续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不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免去王文评先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王文评先生的董事职务免去后,其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免去公司董事职务和补选董事的公告》,
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蔡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会免去王文评先生的董事职务,该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空缺一名。为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蔡红梅女士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免去公司董事职务和补选董事的公告》,
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b98e1816-ac0b-4682-a0b1-ae5e50288b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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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45│华铭智能(30046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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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在公司二楼大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徐建东先生、监事余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娟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能够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继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敬请投资
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4377e19f-cdc2-417e-be5f-04cbc5c037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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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44│华铭智能(300462):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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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提交本次股东会表决的提案中,提案 2 表决通过是提案 3 生效的前提条件,提案 2 表决通过后,提案 3 亦需表决通过方
能生效。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
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根据相关规定,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
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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