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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65(高伟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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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65 高伟达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15 17:09│高伟达(300465):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完整。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上午9:15-9:25,9:30到11:30,下午13:00 到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15至2024年12月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2024年11月2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股 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之间的间隔多于2个交易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8号院2号楼国樽赢地中心A座E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具体如下: 表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 请 参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 于2024年11月27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8号院2号楼国樽赢地中心A座E层,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16(信 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7日 9:0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8号院2号楼国樽赢地中心A座E层)。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 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5、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澜 电话:010-57321010 传真:010-5732100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8号院2号楼国樽赢地中心A座E层 邮编:100016 6、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董事会。 7、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6/9046234f-598f-4300-83f1-cdcdc01eb5e6.PDF ─────────┬──────────────────────────────────────────────── 2024-11-15 17:07│高伟达(300465):章程修正案 ─────────┴────────────────────────────────────────────────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676.2257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374.9357 万元。 万元。 2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4,676.2257 万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4,374.9357 万股, 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6/512900a5-5989-415c-be29-6cb74f143bde.PDF ─────────┬──────────────────────────────────────────────── 2024-11-15 17:06│高伟达(30046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董事5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伟主持。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11 月 4 日,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3,01 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成交总金额 30,001,07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不低于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 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4,676.2257万元”变更为“44,374.9357 万元”,同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 内容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676.2257 44,374.9357 万元。 万元。 2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4,676.2257 万股,均 公司股份总数为 44,374.9357 万股, 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表决结果: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日下午 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8号院 2号楼国樽赢地中心 A座 E层会议室召开 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6/ff727a67-5ca9-4b90-877a-0a45663fc648.PDF ─────────┬──────────────────────────────────────────────── 2024-11-15 17:04│高伟达(300465):公司章程 ─────────┴──────────────────────────────────────────────── 高伟达(300465):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6/43abcdd4-39bb-4039-b87b-61b76b8bd3a5.PDF ─────────┬──────────────────────────────────────────────── 2024-11-12 16:18│高伟达(300465):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高伟达(300465):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37f6728d-52cc-4157-adc6-0b33f55a9b23.PDF ─────────┬──────────────────────────────────────────────── 2024-11-05 16:30│高伟达(300465):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 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1.1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的价 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1.1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29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2,564,732股至2,838,104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0.57%至0.6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 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回购期间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实施回购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首次回购的次日披露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723,100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6%,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7.7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7.55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545,0 2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并于 2024年 9月 23日披露了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截至 2024年 11月 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3,012,9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67%,最高成交价为 13.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55元/股,成交总金额 30,001,07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方案不 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 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4 年 9 月 23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4 年 9 月 12 日-9 月 20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 交量为80,887,900股。 六、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3,012,9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7%,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 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38bc6293-c061-438e-9e85-a9356c2ad8db.PDF ─────────┬──────────────────────────────────────────────── 2024-10-31 16:12│高伟达(300465):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1.16元/股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8.29元/股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11月1日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1.1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29元/股。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事宜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 以下简称“本次 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 币3,5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1.1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 方案的公告》、 回购股份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08,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36%,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8.3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7.5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508,698.00元 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由于近期公司股价受市场行情影响,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基于对企业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 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确保本次股份回购事项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1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8.29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 (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 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8.29元/股,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测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 ( 回购总金额-已回购金 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已回购数量,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2,564,732股至2,838,10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 %至0.6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披露的 (回购报告书》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 (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制度规范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是为了促进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继续实施,但并不构成对公司股票价格的承诺或保证 ,敬请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97e3b42b-d88f-4ed1-b427-d451f5c7b434.PDF ─────────┬──────────────────────────────────────────────── 2024-10-31 16:12│高伟达(30046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董事 5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伟主持。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b303633f-22a1-4590-8ff3-1b0a8cbd212e.PDF ─────────┬──────────────────────────────────────────────── 2024-10-24 00:00│高伟达(300465):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对外担保概述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伟达”或“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事项如下: 上海睿民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睿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障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发展,公司现为上海睿民 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 2,00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 司为上海睿民在交通银行提供担保的实际金额为 2,100 万元人民币(覆盖本金、利息以及可能产生的罚息等费用),实际担保种类 、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于伟先生签署上海睿民在向银行申请上述授信额度过程 中应由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睿民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9 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 1256、1258 号 1526 室 法定代表人:秦开宇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科技、互联网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 信、金融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 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睿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睿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22,322.15 22,786.63 负债总额 5,438.83 6,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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