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66 赛摩智能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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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7:37 │赛摩智能(300466):关于职工董事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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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15:48 │赛摩智能(30046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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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21:07 │赛摩智能(300466):赛摩智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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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21:07 │赛摩智能(300466):赛摩智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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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21:07 │赛摩智能(300466):赛摩智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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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21:06 │赛摩智能(300466):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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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21:04 │赛摩智能(300466):赛摩智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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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7:40 │赛摩智能(30046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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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7:39 │赛摩智能(30046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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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 │赛摩智能(300466):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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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7:37│赛摩智能(300466):关于职工董事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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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董事离任情况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职工董事周红艳现已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担
任职工代表董事的法定任职基础,无法继续履行职工董事相关职责。经公司党总支及临时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确认周红艳第五届董事
会职工董事任职资格终止。周红艳后续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周红艳原定任期为2025年9月18日起至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截至本公告日,周红艳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对公司的影响
周红艳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就启动补选职工董事事宜已履行党总支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程序,现已进行候选人内部公示。公司将遵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适时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尽快选举新任职工董事。
三、备查文件
1、《临时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5f8ba4d4-fbf0-42d2-a83b-6ac4a4e12e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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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15:48│赛摩智能(30046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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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9月 24 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鉴于本次临时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题,为严格控制重大事项知悉范围、防范信
息提前外泄风险,公司于会议当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为保障董事审议所需必要准备,本次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杨景卓董
事长在会议现场就本次会议通知安排作出专项说明,并对相关议案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充分征求各位董事意见。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其中独立董事 4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
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赛
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景卓回避表决。除职工董事周红艳外,其余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职工董事周红艳已
参会并听取议案介绍,但其表示决策准备时间不充分,未予表决。依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该情形视为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1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景卓回避表决。除职工董事周红艳外,其余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职工董事周红艳已
参会并听取议案介绍,但其表示决策准备时间不充分,未予表决。依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该情形视为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1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因不符合授予条件而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
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
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
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
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
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
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景卓回避表决。除职工董事周红艳外,其余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职工董事周红艳已
参会并听取议案介绍,但其表示决策准备时间不充分,未予表决。依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该情形视为弃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1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fe50dc6e-9c46-433a-b4aa-a482e6a9fd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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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21:07│赛摩智能(300466):赛摩智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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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赛摩智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bef15b4e-a3dd-4d8c-a7a7-abea88b1e9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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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21:07│赛摩智能(300466):赛摩智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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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赛摩智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d207a6ee-d7a9-49ef-9c9a-dc5f17aa37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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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21:07│赛摩智能(300466):赛摩智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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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赛摩智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ddc6111e-d2fb-4f3c-b02d-dc407915f1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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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21:06│赛摩智能(300466):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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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
计划”)及其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
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
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行股权激励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 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将于股东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
利益。
五、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
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77546769-72e0-403a-99be-3b1a7a1bbf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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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21:04│赛摩智能(300466):赛摩智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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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赛摩智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aced0e2e-0bc5-42c9-b3cf-44d5dca32e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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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7:40│赛摩智能(30046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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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所受公司董事
会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
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02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9 月 15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已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
,载明了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等内容。
经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时间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会的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经查,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9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15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6年
9月 15日 14:30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 2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景卓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符合本次股东会通知的要求。
经查验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
会议议程、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21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66,023,87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74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63
,444,99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933%。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计115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578,88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本
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进行了身份认证。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与会人员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召集
人资格,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且在会议公告中列明
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5,419,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0%;反对 5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5%;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37,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147%;反对 583,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360%;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93%。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4,681,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53%;反对1,3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0%;弃权 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
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9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301%;反对 1,3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124%;弃权 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75%。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按照《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计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提交的现场
投票结果合并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8b264051-7831-4d16-8067-248fffdf6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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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7:39│赛摩智能(30046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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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9日(星期三)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杨景卓先生
8、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266,023,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74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63,444,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9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5人,代表股份2,5
78,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人,代表股份3,641,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06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
,代表股份2,578,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6%。
9、通过视频及现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
派律师。
10、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类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股)
1.00 《关于续 总表决 265,4 99.77 583,9 0.219 20,000 0.00 0 0% 通过
聘公司 情况 19,97 30% 00 5% 75%
2026 年度 9
外部审计 其中,中 3,037 83.41 583,9 16.03 20,000 0.54 0 0% 通过
机构的议 小股东 ,280 47% 00 60% 93%
案》 的表决
情况
2.00 《关于修 总表决 264,6 99.49 1,322 0.497 20,300 0.00 0 0% 通过
订<对外投 情况 81,37 53% ,200 0% 76%
资管理制 9
度>的议 其中,中 2,298 63.13 1,322 36.31 20,300 0.55 0 0% 通过
案》 小股东 ,680 01% ,200 24% 75%
的表决
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晓智、王紫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0babdf9a-65b9-4bb9-bdc2-4b364ba387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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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赛摩智能(300466):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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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概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 2026 年 6月 30 日存货、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
、应收票据、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认为其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
损失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5,589,8
56.6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 项目 本期增加
信用减值准备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611,240.09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451,889.5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727,250.98
资产减值准备 存货跌价损失 -45,158.55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67,114.75
合计 5,589,856.67
(二)本次核销资产概况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
销,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合计3,843,990.00。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方法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预期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
用减值损失。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
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
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
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
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
;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
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
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
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
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
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589,856.67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 2026 年 1-6 月利润总额减少 5,589,856.67
元。
公司 2026 年 1-6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589,856.67 元,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718d9d51-f087-4d36-92f5-daee726cf9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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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赛摩智能(300466):2026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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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2026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a79cc85c-ffd3-4a6e-bc18-31ef563361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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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赛摩智能(300466):关于续聘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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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
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
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2025 年收入总额 219,612.2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55,067.5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3164.18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 197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
计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赛摩智能属于制造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73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
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
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亨达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以上案件均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7次、行政监管措施 19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51 名从
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9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纪律处分1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军先生,2009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
中兴华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 10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鹏程先生,2019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中兴华
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国超先生,2009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
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 1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汪军 无 无 无 无
2 李鹏程 无 无 无 无
3 赵国超 无 无 无 无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
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查阅了中兴华的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提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cbf092d6-38bb-4cf2-946b-4b5eb72b63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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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27│赛摩智能(300466):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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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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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27│赛摩智能(30046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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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11546c88-ecb4-4adc-adf6-63c74f9c35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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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26│赛摩智能(30046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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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9eb24e7a-9d38-437e-abd7-7590f5c86f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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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24│赛摩智能(30046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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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cdc546ee-ebae-45de-830d-d2f0901293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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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24│赛摩智能(300466):赛摩智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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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赛摩智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6f1e802c-1d64-4ba9-9e5f-b8bf957e3c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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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24│赛摩智能(300466):《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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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战略规划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48156662-b2ee-415a-a968-cb2c71c18d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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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32│赛摩智能(300466):关于董事辞职暨完成增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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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的情况
因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对相关推荐人选岗位进行调整,前期董事殷世宝先生向公司提
出申请,在公司后续补选新的董事就任后,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为保证董事会日常工作的稳定性及
连续性,在补选新的董事就任前,殷世宝先生仍履行现任职务相关职责。殷世宝先生原定任期为2024年5月13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届满为止。截至本公告日,殷世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增补董事的情况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增补关毅先生(
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现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殷世宝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2b7e0120-1011-4229-9fe6-90a1226845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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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赛摩智能(30046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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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29ff455-a30f-4d6f-969e-693b6ab548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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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赛摩智能(300466):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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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1a9660e-2c1a-463d-94bf-c12017c24a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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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11│赛摩智能(30046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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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2日以书面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其
中独立董事 4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景卓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1e1d908-2ced-4ea3-9ff1-44e7ea701b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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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11│赛摩智能(30046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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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bb19770-a0d9-48c1-918b-47521e51c4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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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21│赛摩智能(30046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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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发行工作,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的股票(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事宜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的股票(不超过最近
一年末净资产 20%),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
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
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
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③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8、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具体内容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办理本次发行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②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
次发行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和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
决定本次发行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③办理并执行本次发行融资的发行、股份上市和限售等相关事宜,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④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
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⑤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⑥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⑦在本次发行融资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
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⑧在本次发行融资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
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⑨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融资政策发生
变化时,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融资事宜;
⑩办理与本次发行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其他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续董事会将根据股东
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d756593-a43c-4364-a628-06c4047f48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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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7│赛摩智能(300466):赛摩智能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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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拟不对利润进行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一、审议程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和资金安排,提出了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董事会提出的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结合 2025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决定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
配,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和
未来发展战略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97.34万元,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116.85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644.51 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918.69 万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6.5 条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
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由于公司尚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经董事会讨论:
公司拟不对 2025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2,973,354.42 -86,617,395.68 -45,509,357.56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2,932,438.53 39,064,101.55 57,483,304.09
营业收入(元) 472,468,866.42 551,388,821.29 835,320,670.6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56,445,072.6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9,186,926.79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8,366,702.55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9,479,844.17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96%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鉴于公司尚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
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鉴于公司尚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定 2025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
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1、《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意见》;
3、《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1181697-0e89-4085-a89c-52b825b34e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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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7│赛摩智能(300466):关于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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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的情况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殷世宝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控股股东
对相关推荐人选岗位进行调整,殷世宝先生向公司提出申请,在公司后续补选新的董事就任后,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为保证董事会日常工作的稳定性及连续性,在补选新的董事就任前,殷世宝先生仍履行现任职务相关职责。
殷世宝先生原定任期为2024年5月13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截至本公告日,殷世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殷世宝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殷世宝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充分认可,对其为公司
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的评价,并向其表示衷心感谢。
二、增补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
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关毅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
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届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殷世宝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9a04ce9-0a61-43be-a243-100f5ada87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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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7│赛摩智能(30046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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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概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 2025 年 12 月 31 日存货、应收款项、其他应收
款、应收票据、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认为其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5,130,940.
5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 项目 本期增加
信用减值准备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669,453.97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190,580.1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5,644,431.49
资产减值准备 存货跌价损失 10,995,697.23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55,471.21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67,909.34
长期股权投资 12,799,499.85
合计 25,130,940.54
(二)本次核销资产概况
2025 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进行清理,
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合计 650,651.75 元,核销的其他应收账款金额合计 80,000.00 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方法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预期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
用减值损失。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
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
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
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
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
;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
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
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
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
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
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即使价值恢复,也不得转回。
三、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 30%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资产名称 存货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
本次计提金额 10,995,697.23
资产名称 长期股权投资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
本次计提金额 12,799,499.85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5,130,940.54 元,核销资产 730,651.75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将导致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减少25,130,940.54 元。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5,130,940.54 元,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做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够
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f3476a5-c627-468d-a5dc-046959ffa6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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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7│赛摩智能(300466):赛摩智能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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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
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号楼
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
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
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7次、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4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纪律处分 6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询问与讨论,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制定全面、合理、
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
质,项目负责人均由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经理担任。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
成本核算、资产减值等。
中兴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
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
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及时、充分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
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2026 年 4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
会认为中兴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五、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中兴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
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8020555-cd84-48b2-8d1c-e29200f331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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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7│赛摩智能(300466):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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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
,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或“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研究论证程序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
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并听取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众投资者的
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还应详细论证其原因及合理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
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
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
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具体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
未来三年,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
2、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
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单一年度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
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
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
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
分之二十。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且超过五千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
利分配预案。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
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
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
5、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
,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
,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
6、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
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在提交股东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修改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修改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
见。股东会表决时,应安排网络投票。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
四、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机制
董事会应就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预案,该预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
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还应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
股东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并且相关股东会会议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五、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盈利和现金流预测情况每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
计划。若公司预测未来三年盈利能力和净现金流入将有大幅提高,可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向上修订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例
如提高现金分红的比例;反之,也可以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向下修订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或保持原有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
不变。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或公司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临时调整利润分配
规划和计划,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的调整应限定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且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
决通过。
上述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或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公司当年净利润或净现金流入较上年下降超过百分之二十。
六、其他
1、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2、本规划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3、本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4fefc45-1159-44de-951c-451b022762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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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7│赛摩智能(30046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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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59124a0-f0d5-4687-9b6b-4074056c03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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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7│赛摩智能(30046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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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6年4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12 日(星期二)15:00-17
:00 时在“东方财富路演平台”举行 2025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投资者可在
上述时间登录东方财富路演平台
(https://emstatic.eastmoney.com/awaken/app/live.html?channel=5194210)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互动交流。为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次说明会将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杨景卓先生、总经理厉冉先生、独立董事袁朝春先生、副总经理吴洪军先生、董
事会秘书朱伟峰先生、财务总监刘飞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5589a0a-3027-42c9-966d-68d6887e46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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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7│赛摩智能(300466):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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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发挥了对公司
内部审计的指导和外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规范治理。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卜华先生、独立董事袁朝春先生、董事杨景卓先生三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
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卜华先生担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基本情况如下:
卜华先生:1963 年 5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 年 8
月到中国矿业大学任教。1994 年 6 月至今,历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现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主任;财务与会计研究所
副所长、所长;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工会主席、管理学院党委委员。2023 年 3月至今,任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 4月至今,任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外部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4年
5月13日经赛摩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袁朝春先生:1978 年 4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大学农业机械化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江
苏大学车辆工程学科教授/博导, 美国密歇根大学访问学者。2011 年 4月至今在江苏大学汽车工程研究院历任副教授、教授、副院
长,主要从事研究领域为车辆零部件设计、车辆动力学、主动安全智能控制算法等。兼任江苏省新能源汽车维修中心副主任、车辆新
技术安徽省工程技术中心学术委员、江苏省汽车工程学会理事、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理事。2022 年 4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
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2 年 5月 6日至今在赛摩智能担任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
会委员;2022 年 5月 6日至 2024 年 5月 13 日担任赛摩智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 5月 13 日至今担任赛摩智能战略委
员会委员。
杨景卓先生:1981 年 2月出生,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工业大学工业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中级职称
。2004 年 7 月至 2010 年 2月在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光电”)光纤分厂历任工艺员、生产副厂长、厂长;
2010 年 2月至2012 年 3月在中航光电任供应商管理部部长;2012 年 3月至 2018 年 1月在中航光电任党群工作部部长;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10 月在中航光电任通讯与工业事业部副总经理、东莞分公司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2 月在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任科技管理部副部长(挂职);2021 年 12 月至 2025 年 2月在中航光电(上海)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023 年 8月至 2025 年 2月兼任中航光电无锡分公司总经理;2025 年 2月至 2025 年 9月在洛阳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运营总
监。2025 年 3月 3日经赛摩智能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为非独立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
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
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各项议案均经全体委员审核通过并签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04 月 《关于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24
计委员会会议 18 日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审议<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04 月 《关于审议<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计委员会会议 24 日
第五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08 月 《关于审议<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计委员会会议 26 日
第五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10 月 《关于审议<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计委员会会议 22 日
三、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了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
,就审计的总体目标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沟通协商相关的审计安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伙)就审计关注到的可能风险、审计重点等内容与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持续、充分的沟通,认真听取并审议了会计师事务所
年审工作的阶段性汇报,敦促其按照要求及时间安排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并发表了意见。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管理、督促及指导内审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认真
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年度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计划实施内部审计,对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
,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审计委员会未发现2025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有效沟通。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则。股东会、
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
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财
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
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促进了公司
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
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五、审计委员会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
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4a0d446-e7a9-432f-beae-3858f7e990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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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7│赛摩智能(30046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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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baba98e-a7ad-4c6b-bf59-b2582ba099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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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7│赛摩智能(300466):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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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杨景卓 男 45 董事长 现任 41.08
厉达 男 70 董事 现任 40.12
厉冉 男 45 副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 46.78
卜华 男 63 独立董事 现任 4.76
陈召强 男 49 独立董事 现任 4.76
袁朝春 男 48 独立董事 现任 4.76
田伟 男 46 独立董事 现任 2.38
周红艳 女 49 职工董事 现任 30.07
荣文新 男 54 副总经理 现任 41.78
李兵 男 60 副总经理 现任 43.05
吴洪军 男 56 副总经理 现任 40.55
朱伟峰 男 40 副总经理、董事会 现任 39.43
秘书
刘飞 男 41 财务总监 现任 37.77
王培元 男 62 副总经理 离任 17.96
张传红 男 50 职工监事 离任 14.04
合计 409.29
二、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引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守勤勉尽责、忠实诚信、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通过客观评价其工作
绩效与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整体经营业绩,确保公司战略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参考国内同行业、地区等因素,并结合自身实际运营情况,特拟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日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
酬方案审批通过日止。
(三)薪酬构成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与经营周期内目标绩效达成情况挂钩
,参照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的标准为人民币4.76万元/年。
(四)薪酬支付方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执行。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部分绩效薪酬予以预留,在年度审计完成后,根据审计结果进行递延支付。
三、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核定与发放标准,能够有效规范和约束其履职行为,引
导其恪守勤勉尽责、忠实诚信、廉洁奉公的履职准则,助力提升公司规范化管理水平与整体经营业绩,保障公司年度经营发展目标顺
利实现。同意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四、其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
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本方案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
奖金或奖励等,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另行确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对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3948ced-7fff-415d-9024-ba22496559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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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7│赛摩智能(300466):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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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28b6ffc-0f99-415b-8b24-95438b1926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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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7│赛摩智能(300466):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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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评估机构 评估师 评估报告编号 评估价值 评估结果
类型
皮带秤计量业务 北方亚事资产评 张冉、陈卫 北方亚事评报字 可收回金 委托人认定的合并南京赛摩三
资产组 估有限责任公司 [2026]第 01- 额 埃工控设备有限公司形成的包
0405 号 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
准日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
18,611.59 万元。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是否存在减值 备注 是否计提减值 备注 减值依据 备注
迹象
皮带秤计量业 不存在减值迹 否 商誉已于 2019 专项评估报告
务资产组 象 年计提减值
45,003,665.1
6 元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资产组或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 商誉分摊方法 分摊商誉原值
组合的构成 组合的确定方法 组合的账面金额
皮带秤计量业务 南京赛摩三埃工 商誉所在的资产 按资产组账面分
资产组 控设备有限公司 组可以带来独立 摊商誉
经营性长期资产 的现金流,可将
其认定为一个单
独的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一)一般假设
商誉减值测试采用的方法通常涉及的一般假设有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资产持续经营假设。1.交易假设
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均可以正常有序交易。
2.公开市场假设
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
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
3.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假设资产持续经营且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
(二)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2.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所处的社会经济环
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3.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4.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按照规划拓展业务,且资产组渠道和业务资质能够持续稳定;5.在未来的经营期内,资产组的各项期间
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持续;6.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提供的
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7.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及与商誉相
关的资产组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8.本次评估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未来可能发生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9.假设评估基准日后现金流入为年末流入,现金流出为年末流出。
10.在采用收益法评估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公允价值时,假设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现行用途为最佳用途。11.未考虑遇有自然
力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也未考虑特殊交易方式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12.未考虑资产组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
宜。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归属于母公司股 归属于少数股东 全部商誉账面价 资产组或资产组 包含商誉的资产
东的商誉账面价 的商誉账面价值 值 组合内其他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
值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皮带秤计量业务 140,081,487.05 140,081,487.05 24,452,002.73 164,533,489.78
资产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92c36fb-c779-4623-82da-1e54f8ff15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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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6│赛摩智能(30046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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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b76c8e0-3a3c-4e9c-a145-55efd887f4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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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6│赛摩智能(30046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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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66215b6-2412-495e-baa0-11ad42ce41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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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5│赛摩智能(30046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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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说明
二、附表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 ):北京 市丰台区丽泽 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 0 1 0 - 5 1 4 2 3 8 1 6关于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379 号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月 21 日签发了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663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发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要求,赛摩智能编制了后附的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赛摩智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赛摩智能 2
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赛摩智
能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
更好地理解赛摩智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赛摩智能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e9c37f1-c0f5-475e-95a9-557ab403f4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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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5│赛摩智能(300466):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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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O NG X I N GH UA CE R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C CO UN TA N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 ):北京 市丰台区丽泽 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 0 1 0 - 5 1 4 2 3 8 1 6关于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380号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赛
摩智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
是赛摩智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赛摩智能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赛摩智能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年 4月 21日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本年度(万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
元) 情况 (万元) 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47,246.89 55,138.8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73.81 171.6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37% 0.31%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73.81 废料销售 171.64 废料销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 收入及材 售收入
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 料销售收 及租赁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入 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
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
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
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73.81 171.64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
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
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
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
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173.81 171.64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47,073.08 54,967.24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9e3a816-f367-4578-9c73-ff841c2dae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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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5│赛摩智能(30046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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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丽泽 SOH
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字(2026)第 00000115 号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赛摩智能”)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赛摩智能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赛摩智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cd64106-844f-4234-8da2-9343b884c2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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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5│赛摩智能(30046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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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a7b84e7-e466-496f-aeec-b94fa9a3dc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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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5│赛摩智能(30046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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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eb4e41c-fe3e-4086-bc22-343545dd4f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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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4│赛摩智能(300466):赛摩智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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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 2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审议<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审议<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审议<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审议<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9.00 《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除议案 7.00 和 8.00 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相关公告及文件于本股东会通知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上述议案 10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
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 5%;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
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
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 年 5 月 14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
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5月 14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 2 号,赛摩
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2025 年年度股东会”字样,邮编:2210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伟峰
电话:0516-87885998;传真:0516-87885858;联系邮箱:dshoffice@saimo.cn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
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65fee34-63df-4cca-91cb-2058c223f9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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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4│赛摩智能(300466):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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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卜华、陈召强、袁朝春、田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卜华、陈召强、袁朝春、田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8840431-4310-4423-81fb-e1a88b7a3b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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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4│赛摩智能(30046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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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3df870f-ff0b-4235-ba4a-78eca4a662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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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4│赛摩智能(300466):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陈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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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陈召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e3de094-819a-4adb-9411-fd77d35bb9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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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4│赛摩智能(300466):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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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经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
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
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田伟,男,1980 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高级职称。1999 年 9 月至 2019 年 1 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大学本硕博学员、参谋、副主任、副教授;2019 年 2月至
2022年 2 月,任中航工业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博士后;2022 年 3 月至 2023年 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
大学副主任;2023 年 1月,退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海军上校军衔、技术副师级;2023 年 2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上海威固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工;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华东师范大学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25 年 9月 18 日
经赛摩智能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共参加董事会4次,本人均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无委托出席、缺席或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
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所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履职所需资
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独立董事 2025年11月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赛摩电气有限公司不再纳 同意
专门会议 28 日 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意见
3、技术研发交流与专业建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立足行业技术趋势与专业背景,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市场与科技创新部、研发团队开展常态化沟通交流。重点围
绕公司工业散料处理、人工智能、机器人、绿色数智化转型等核心技术方向,深入了解研发规划、产品迭代、关键技术攻关及产学研
合作进展,结合行业前沿动态对研发方向、技术路线、创新平台建设等提出专业建议。同时,针对公司科技创新布局、新产品市场化
落地等事项提供技术研判与决策参考,助力公司完善研发体系、强化创新激励、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以专业能力支撑公司技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与关注,积极建立与中小投资者良好的沟通交流关系
。同时,本人及时向公司董办了解投资者来电来访情况、互动易提问及回复情况,积极督促公司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提高公司
信息透明度,维护公司与投资者良好关系,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9月 18 日经赛摩智能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6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听取汇报、审阅资料、与会计师沟通等方式,对公司
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技术研发情况进行了解,建议公司结合长期发展战略与市场需求趋势,明确产品研发战
略方向,建立目标具体、可量化、可落地、强相关、有时限的研发管理体系,杜绝盲目跟风与低效投入。同时强化研发项目全流程管
控,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研发效率,有效管控研发风险。在研发过程中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公
司技术成果与核心资产安全。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
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
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
2、关于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情况
在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赛摩电气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的议案》。为进一步聚焦主业,持续优化现有资产结构,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上海赛摩电气有限公司少数股东签署《股东协
议》,少数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完成后,其中一名少数股东将成为上海赛摩电气第一大股东,上海赛摩电气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高质量发
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秉
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田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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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4│赛摩智能(300466):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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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卜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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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4│赛摩智能(300466):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袁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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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智能(300466):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袁朝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5aa2fae-312a-447e-a285-eaf813d5bef9.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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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赛摩智能: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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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赛摩智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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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赛摩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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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353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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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赛摩智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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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48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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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赛摩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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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赛摩智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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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赛摩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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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431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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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赛摩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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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赛摩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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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赛摩智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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