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67 迅游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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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20 │迅游科技(30046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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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迅游科技(30046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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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迅游科技(30046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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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迅游科技(30046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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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迅游科技(30046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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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迅游科技(30046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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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迅游科技(300467):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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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迅游科技(300467):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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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迅游科技(30046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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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迅游科技(30046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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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20│迅游科技(30046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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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俊先生告知,并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络
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查询,获悉陈俊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
院”)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股 本次拍卖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 原因
东 股东或第一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人
名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及限售
称 一致行动人 类型
陈 否 2,031,293 15.52% 1.00% 注 1 2025 年 2025年 12月 贵阳 司法
俊 12 月 7 8日 10时(延 中院 裁定
日 10时 时除外)
注 1:陈俊先生本次拟拍卖股份中部分为限售股,限售类型为高管锁定股。注 2:有关本次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司法拍
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俊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拍卖数量(股) 合计占其所持股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份比例 比例
陈俊 13,090,105 6.44% 4,062,586 31.04% 2.00%
注:除本次司法拍卖外,陈俊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另一笔司法拍卖详见公司于 2025 年9月 3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次拍卖涉及的 2,031,293 股股份已成功竞
拍,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陈俊先生被拍卖股份系于 2025年 3月 4日被贵阳中院司法冻结,具体详见公司 2025年 3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俊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13,090,1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4%;如上述两笔司法拍卖成功并完成过
户登记,陈俊先生持股数量合计将被动减少 4,062,586股,持股比例将降至 4.44%,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陈俊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拍卖事项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本次司法拍卖尚在公告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步骤环节,并且存在流拍风险
,最终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贵阳中院的拍卖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c2cf50dd-9347-48b7-9ec5-249088e817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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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迅游科技(300467):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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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游科技(30046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90a82e5-bd67-4e56-a6b9-efccf27923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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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迅游科技(30046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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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游科技(30046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d9c43f9c-118a-43d6-ae6a-0008fadbcd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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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迅游科技(30046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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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
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
等情形。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
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的,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
明辞职原因。
董事辞任的,除本制度第五条规定情形外,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
,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 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涉及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司应当对独立董事辞职的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董事提出辞职
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应依据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及与其签订的合同(如有)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正式离职 5 日内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未完结事项的说明
及处理建议、分管业务文件、财务资料以及其他物品等的移交,交接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存档备查。依据相关规定或实际情况需要做离
职审计的,相关人员应当配合公司做好离职审计。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
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
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
离任人员承诺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每季度核查履行进展,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未履行承诺。
第四章 离职后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公司股份的转让
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离职后 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
职时间等个人信息。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离职后仍然有
效,直到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三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因其擅自离职而致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及时修订
本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0f9cfbc-3f9f-44bc-86d9-8dc0f8faf4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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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迅游科技(30046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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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游科技(30046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2a57b387-ac32-4a2b-89ac-be5cf1cc05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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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迅游科技(30046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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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游科技(30046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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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迅游科技(300467):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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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游科技(300467):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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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迅游科技(300467):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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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游科技(300467):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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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迅游科技(30046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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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游科技(30046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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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迅游科技(30046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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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游科技(30046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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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迅游科技(30046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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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
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专门负责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
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委员会会议并执行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公司人事、财务等各职能部门应当配合董事会办公室
完成上述工作,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数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告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以专人送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法律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全
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
议上作出说明。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
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
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其他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委员应当亲自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
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委员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
议意见的,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每位委员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等应当在会议
记录中载明;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
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人员均为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亦不得利用所知
悉的信息进行或为他人进行内幕交易。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订时亦同。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faf20e85-76da-42a7-998c-1f2f4292d6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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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迅游科技(30046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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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游科技(30046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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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迅游科技(30046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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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游科技(30046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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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迅游科技(300467):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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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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