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69 信息发展 更新日期:2025-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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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7:56 │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新增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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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41 │信息发展(30046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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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39 │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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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39 │信息发展(300469):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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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39 │信息发展(300469):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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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39 │信息发展(300469):总经理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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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39 │信息发展(30046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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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39 │信息发展(300469):股东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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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39 │信息发展(300469):董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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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39 │信息发展(30046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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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7:56│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新增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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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电子
”)的函告,根据其资金使用安排,中信电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及新增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 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 用
名称 控股股 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日 日 人 途
东或第 (股) 比例 比例 押
一大股 (%) (%)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中信 否 3,000,000 14.2987 1.2085 无限售 否 20250806 20260804 上海 经
电子 流通股 张江 营
科技 需
小额 要
贷款
股份
有限
公司
二、 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名称 股股东及 押的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 (股) (%) (%)
动人
中 信 否 5,500,000.00 26.2143 2.2156 20250213 20250812 太 仓 赢 源
电子 咨 询 管 理
中心(有限
合伙)
三、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信电子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0,980,9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519%,质押的股份总数为 4,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39%。
张曙华先生与中信电子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6,986,624 股,合计质押公司股份 9,950,000 股,占其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36.8701%,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82%。详见下表:
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除 本次解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例 质押前质 除质押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名 (%) 押股份数 后质押 比例 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称 量 股份数 (%)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量 (%)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 (%)
张 6,005,679 2.4193 5,050,000 5,050,000 84.0871 2.0343 5,050,000 100 955,679 100
曙
华
中 20,980,945 8.4519 7,400,000 4,900,000 23.3545 1.9739 4,900,000 100 0 0
信
电
子
合 26,986,624 10.8712 12,450,000 9,950,000 36.8701 4.0082 9,950,000 100 955,679 5.6096
计
注:若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 其他说明
中信电子质押的股票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 质押合同;
3、 关于股票质押及解质押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be0b2ba8-d2b4-4dd6-9ed0-c063b97f53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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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41│信息发展(30046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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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议召开情况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息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前通
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顾成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
二、 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
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和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对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离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子议案 2.01-2.03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定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
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0f80911f-a992-41c2-8e05-3a418d6db6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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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39│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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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8月 29 日下午 14:00。
(五)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22日。
(六)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月 2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七)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 2025 年 8 月 22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
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 6011号 2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董事离任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
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
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
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 8月 25 日 9:00-11:3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还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徐云蔚
联系电话:021-51202125,传真号码:021-51077319
电子邮箱:ir@cesgroup.com.cn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78225098-36fc-48b7-bea8-4054a2ca5f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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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39│信息发展(300469):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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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300469):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ef48fa7e-dbb1-4f6e-9be2-fe0cfed273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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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39│信息发展(300469):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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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 对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目标、经营目标和重大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审议和签发公司整体中长期战略规划;
(三) 定期针对公司战略执行情况和外部商业环境进行评估、回顾,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产运作、生产经营决策项
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八)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为不定期会议,根据需要和委员的提议召开。
第十条 需要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时,由主任委员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的,可以随时由召集人通过电话或
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免于按照前述通知时限执行,但应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
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需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
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
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中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予以回避。因战略委员会委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
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的,表决方式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战略委员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包括电话
会议、视频会议等形式)召开的,表决方式为通讯表决,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
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规程的规
定。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保存。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规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规程如与国家日后
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规程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7de97834-7596-4c72-88f8-b781537226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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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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