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69 信息发展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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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9:36 │信息发展(30046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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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9:36 │信息发展(30046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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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2 17:17 │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关于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对基金公司相关情况的公告》的说明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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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36 │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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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9:32 │信息发展(300469):关于签署重大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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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8:26 │信息发展(300469):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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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20 │信息发展(300469):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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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20 │信息发展(300469):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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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20 │信息发展(30046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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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20 │信息发展(30046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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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9:36│信息发展(30046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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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通知情况:
1、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公告》。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2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月 2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6011号4号楼。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成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4,833,2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3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309 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140,2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707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157,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664 %;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9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3,675,46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5374%
。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线上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经审议,与会股东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698,5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039 %;反对1,966,60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92 %;弃权 168,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9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5,5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709 %;反对
1,966,60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588 %;弃权 16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03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经审议,与会股东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651,2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34 %;反对2,013,90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97 %;弃权 168,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9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8,2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508 %;反对
2,013,90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790 %;弃权 16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03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鹏、吴尤嘉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b6a1a901-8f7f-45b5-be7b-686ee46c80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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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9:36│信息发展(30046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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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30046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d954d259-56fd-4622-bbed-0d07179ad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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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2 17:17│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关于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对基金公司相关情况的公告》的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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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关于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对基金公司相关情况的公告》的说明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5dd3a05c-ebe8-4b83-8e68-8a52d0f34f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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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36│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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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12月 25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5)已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再次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月 25日下午 14:00。
(五)股权登记日:2024年 12月 19日。
(六)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
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月 2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七)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 2024年 12 月 19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
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因参会股东较多,召开地点为: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 6011号 4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以外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
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
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
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 12月 20 日 9:00-11:3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还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徐云蔚、陈琛
联系电话:021-51202125,传真号码:021-51077319
电子邮箱:ir@cesgroup.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ad64b19d-d502-49b3-bfaa-a785276805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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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9:32│信息发展(300469):关于签署重大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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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300469):关于签署重大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5e02d638-30f4-4999-a13f-c37bee5fd2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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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8:26│信息发展(300469):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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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协议转让交易背景: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息发展”)大股东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电子”)、张曙华于 2024年 6 月 18 日与交信信发(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信信发”)签署了《交
信信发(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张曙华关于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完成前,中信电子为公司持股 5%以上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0,985,9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5%;张曙华先生持有
中信电子 100%股权,通过中信电子持有公司 8.45%的股份,同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785,6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5%。
本次交易,中信电子将其持有的公司 20,980,94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8.45%)、张曙华将其持有的 519,055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0.21%)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交信信发。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0)。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中信电子、张曙华与交信信发协商一致,同意对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付款安排及生效条款进行调整,签
署了《交信信发(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张曙华关于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1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1)。
二、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已开展 6 个月,根据转让协议中 11.5 所述“若自本协议签署后 6 个月内,本次股份转让仍无法
取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文件的,除非各方另有约定,否则任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解除并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该通知发出
满 5 个工作日起即行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违约、缔约过失或损失赔偿责任”。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收到中信电子、张曙华和交信信发函告,在 2024年 12 月 18 日之后,各方继续推进股份协议转
让事项的工作。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
过户手续,目前协议三方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协议转让事项沟通函的复函(交信信发)》;
2.《关于股份协议转让事项沟通函的复函(中信电子、张曙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78b6553e-0c21-488f-9c48-b94001254b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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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20:20│信息发展(300469):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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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券”、“保荐人”)作为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发展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
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事项概述
被担保人追溯云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追溯云”)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追溯云拟向上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的授信额度。公司拟为追溯云在上海银行的授信事项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担保范围为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及其利息(包含法定利息
、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期限为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通过后,公司担保总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追溯云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3938弄72号楼2层B区253室
法定代表人:张曙华
经营范围:电子信息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科技、系统集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
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计算机数据处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情况
信息发展全资子公司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追溯云59.70%股权,北海石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追溯云25.59%的股份,张曙
华持有追溯云11.94%的股份,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追溯云2.77%的股份。
3、主要财务情况
追溯云最近一年(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2,107.17万元,负债总额6,883.18万元(其中非流动负
债274.76万元,流动负债6,608.42万元)、净资产15,223.99万元、营业收入4,176.33万元、利润总额 -233.76万元、净利润-156.34
万元。
追溯云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2,544.86万元,负债总额7,636.99万元(其中非流动负
债233.63万元,流动负债7,403.36万元)、净资产14,907.88万元、营业收入2,129.71万元、利润总额-368.42万元、净利润-316.11
万元。
追溯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签署的说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金额依据被担保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结果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
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追溯云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12个月
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五、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8,400万元(不含本次5,000万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49.20%,均系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合并报告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提
请上市公司关注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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