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69 信息发展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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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38 │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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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37 │信息发展(300469):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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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37 │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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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36 │信息发展(300469):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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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34 │信息发展(300469):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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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34 │信息发展(300469):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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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12 │信息发展(30046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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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10 │信息发展(30046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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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28 │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解除抵押及新增抵押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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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20:53 │信息发展(300469):信息发展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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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38│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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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7月 23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月 23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月 2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7月 20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6年 07月 2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
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 6011号 2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制定<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特别提示与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
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
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 7月 21日 9:00-11:3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会联系人:徐云蔚。
3.联系电话:021-51202125。
4.传真号码:021-51077319。
5.电子邮箱:ir@cesgroup.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c9eee57f-d88a-4ba8-8267-93c1ec23e1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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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37│信息发展(300469):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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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发展”或“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了《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为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提升公司业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信(浙江
)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均分发放;
参会、调研、专项履职发生的差旅费、会务费等实报实销,按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不计入薪酬总额。
2、不参与日常管理的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薪酬
固定董事津贴:12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发放;职工董事兼任在岗岗位的,岗位薪资按公司职能岗薪酬制度单独核算。
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本+绩效+高管/董事津贴)
(1)基本薪酬
根据岗位层级分档设定年度固定基数,按月计发;
(2)绩效薪酬
绩效基数:绩效薪酬占比为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绩效发放拆分:年度考核后兑现60%当期绩效,剩余40%递延至任期届满考核后兑付。考核不合格则对应当期的绩效不予发放;
(3)高管、董事津贴
高管、董事津贴:12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均分发放。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如涉及相关止付追索情况,公司遵循薪酬制度执行,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6e021dee-e02d-40d9-b1f1-ab71e381f0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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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37│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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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4237db01-30c9-4a3d-987e-21e3f935a7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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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36│信息发展(300469):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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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6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 6011 号 2 号楼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顾成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提名委员会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提名委员会工作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提
名委员会工作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7月 23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35db9ae1-1fd7-4f89-89a9-1375b0e906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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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34│信息发展(300469):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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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300469):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8d88098a-80ba-4ac0-b181-ec77d218ea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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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34│信息发展(300469):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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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300469):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685a42b2-721f-4e3e-b468-e74b2112ff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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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12│信息发展(30046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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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王伟
建律师、吴尤嘉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
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
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 6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
网站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
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式和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等内容。
2.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下午 14:00,在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 6011号 2号楼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顾成先生
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
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15日前公告了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审议的议案与股东
会通知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1.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0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出席了会议。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30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123,053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3148%。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
,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数据,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宣布本次
股东会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1.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根
据表决结果,前述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表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有效表决通过。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008592c8-84c8-46b4-8769-767b18fdb3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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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10│信息发展(30046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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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通知情况:
1.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
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6011号2号楼。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成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交信(浙江
)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3,123,0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314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129 名,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 3,430,0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818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3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3,123,0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3148
%。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线上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经审议,与会股东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948,1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35 %;反对 160,83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6 %;弃权 14,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55,1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000 %;反对
160,83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90 %;弃权 1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11 %。
2.经审议,与会股东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958,6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89 %;反对 153,63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4 %;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265,6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061 %;反对
153,63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91 %;弃权 10,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9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伟建、吴尤嘉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2f2b5db7-47f6-402c-8f00-8d4d4c7025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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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28│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解除抵押及新增抵押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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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资产解除抵押情况概述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发展”或“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
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
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公司根据资
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为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五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典”)以自有不动产所有权为公司
上述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
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浙商银行借款已全部归还。近日,公司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完毕了前述自有不动产的资产抵押权
注销手续,该笔资产抵押正式解除。本次解除资产抵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资产新增抵押情况暨关联交易进展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申请合计不超过2.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关联方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电子”)、交信信发(嘉兴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信信发”)拟为上述授信业务向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中信电子、交信信发
拟与光大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条款约定:“(3)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授信人放款
后两个月内办妥抵押物(产证编号:沪(2019)青字不动产第010249号;权利人: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房产坐落:青浦区香花桥
街道崧泽大道6011号;房屋用途:厂房;建筑面积:81570.61平方)的抵押登记手续,确保授信人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在办妥上述
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入库手续后,授信人即撤销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的阶段性担保;即上述抵押物抵押登记生效之日起,授信
人与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3690012026016-2《最高额保证合同》即行终止;授信人与保证人交信信发(嘉兴)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编号为3690012026016-3《最高额保证合同》即行终止”。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光大银行借款的资金已发放。近日,公司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了前述自有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待抵
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光大银行与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3690012026016-2《最高额保证合同》即行终止;光大银行
与保证人交信信发(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编号为3690012026016-3《最高额保证合同》即行终止。本次资产抵
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干扰公司正常运营秩序。
三、备查文件
1、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决定;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2b472e99-01eb-442b-bfac-add828e6dc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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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20:53│信息发展(300469):信息发展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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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9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6年 6月 2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
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 6011号 2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特别提示与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
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
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 6月 24日 9:00-11:3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会联系人:徐云蔚
3.联系电话:021-51202125
4.传真号码:021-51077319
5.电子邮箱:ir@cesgroup.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e421795-9d6d-4f7c-a120-7478627059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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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20:52│信息发展(300469):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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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
提供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 1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先指派的签字会计师任家虎先生已连续为公司提供五年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指派杨景欣先生担任公司后续年度
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其简历见下文),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景欣先生、贾嘉女士。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 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48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7.7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
信承担 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
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
判决立信承担 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
判决立信承担 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3
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10%
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景欣,2001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
026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贾嘉,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朱华,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2025 增减%年报审计收费金额
115 135 17.4%(万元)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 20 20 0
(万元)
合计
2024 2025
135
155
增减%
14.8%
2025年度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155 万元(不含增值税),较上年度有所增加,系综合考虑审计工作量、时间安排与人员配置
等因素后,协商增加审计费。
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工作量等因素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
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提供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的咨询服
务,聘期 1年。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提供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 1年。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3、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8c5fd3f9-933a-4167-baa2-f6a15f6cec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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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20:51│信息发展(300469):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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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 6011 号 2 号楼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顾成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
6年度的审计机构,提供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 1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及变更签字会计师的
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6月 2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3f3056af-c461-45af-9229-9427a7066f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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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20:49│信息发展(300469):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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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 10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结合公司行业特点与经营实际,建立规范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会聘任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以及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
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章程》明确的人员)。集团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或业务板块高
级管理人员(或负责人)的薪酬调整、止付与追索相关规则亦遵循本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 基本原则
绩效导向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成效紧密挂钩,绩效薪酬占比符合监管要求,强化激励约束效能。
市场匹配原则:参考同行业、同区域可比公司薪酬水平,确保薪酬具备市场竞争力,吸引并保留核心管理人才。
合规透明原则:严格遵循监管规定,明确薪酬决策流程、发放规则及披露要求,保障薪酬管理的公开公正性。严格执行薪酬递延
支付、追索、止付管理等监管要求,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设计兼顾短期业绩与长期价值增长,促进公司稳健运营与长远发展。
第四条 制度分层管理
本制度规定管理框架、决策权限、约束机制;年度落地规则、考核指标、薪酬基数、发放比例、核算公式统一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实施细则》列明,细则每年可根据当年经营、行业变化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修订,董事薪酬相关细则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细则修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执行。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
第六条 董事会
负责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薪酬方案,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条 股东会
负责审议并决定董事的薪酬、薪酬调整、薪酬止付等全部薪酬事项,对董事会提交的薪酬相关报告进行表决。对董事个人进行评
价、讨论其报酬、审议其薪酬止付、追索事项时,该董事应当依法回避。
第八条 执行支撑部门
组织发展中心作为核心执行部门,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薪酬核算、绩效数据收集、薪酬发放统筹等;董事会办公室协
助做好会议组织、材料归档及信息披露等工作,形成协同支撑机制。
第三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九条 工资总额核准原则
工资总额以经核准的人员编制和人力资源规划为基础,依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
经济效益: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效益,以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为核心指标,实现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的联动。
劳动用工效率:强化用工效能,实现工资总额与公司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利润率等效率指标的挂钩。
市场水平:参考劳动力市场价位及同行业、同地区、同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保持公司薪酬的市场竞争力。
历史基础:结合公司上年度工资总额实际发生情况及历史水平,确保平稳衔接。第四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十条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薪酬结构标准
公司对独立董事、不参与日常管理的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职工董事同时兼任公司在岗岗位的,岗位薪酬按
照公司通用薪酬制度单独核算,与董事津贴分别计发。
第十一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标准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此外,享受董事、高管津贴。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相挂钩,金额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
动;
(三)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业绩下滑薪酬约束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应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
细则》约定标准相应下调;未按规定下调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专项披露原因及合理性。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纳入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出发点,依据公
司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等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并根据公司经
营状况、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社会通胀水平及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五章 薪酬支付及追索
第十四条 薪酬发放规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方式如下:
(一) 公司董事、高管津贴按月发放;
(二)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础薪酬按月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价结束后发放,绩
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或新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后予以
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任期内递延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仍按照本制度及细则约定执行追索、止付规则。
第十五条 薪酬止付与追索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实施薪酬递延、止付与追索机制,中长期激励、递延绩效薪酬全额纳入追索、止付范围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将根据实际情况启动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
(一)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涉及多个会计年度的,按对应年度薪酬分别追索;
(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四)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五) 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严重违纪被免职、无故离岗的;
(六) 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其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以及给公司造成重大
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调整依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可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纳入年度人工成本预算管理。组织发展中心会同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人员编制、薪酬
政策、绩效目标及工资总额预算要求,编制年度薪酬预算方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按照董事会、股东会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未经审批,不得突破年度薪酬预算总额;确需调整的,应履行专项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不限于:
(一) 公司经营情况;
(二) 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架构的调整;
(三) 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四) 同行业薪资水平;
(五) 通胀水平;
(六) 其他。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其他规定
本制度未尽事宜比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执行。
第十八条 生效与修订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若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规则修订
,本制度应同步作出相应调整并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九条 税负说明
所有薪酬均为含税金额,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纳税标准按国家税收政策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a3dec47a-b6e3-4e97-b1b8-3d6b6ed276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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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06│信息发展(30046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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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通知情况:
1.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
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6011号2号楼。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成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交信(浙江
)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2,724,9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154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167 名,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 3,031,92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214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3,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54 %;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6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2,711,42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1490
%。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线上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经审议,与会股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301,3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63 %;反对 396,1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7430 %;弃权 27,42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7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08,3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310 %;反对
396,1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645 %;弃权 27,42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45 %。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伟建、吴尤嘉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395f0db8-69fc-4ac6-8c83-f4e00bf02e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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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06│信息发展(30046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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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王伟
建律师、吴尤嘉(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
有关法律问题出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
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 5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
网站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
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式和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等内容。
2.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6月 11日(星期四)下午 14:00,在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 6011号 2号楼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顾成先生
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15日前公告了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审议的议案与股东
会通知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1.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 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54%。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于 2026年 6月 8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出席了会议。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67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2,711,428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1490%。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
,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数据,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宣布本次
股东会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根
据表决结果,前述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表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有效表决通过。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e3f1355c-4b64-456e-be99-885096c015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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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9:22│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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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
下发的《关于对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2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顾成、赵艳: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公司2
025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其中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科目。上述事项反映出公司此前披露
的相关报告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顾成、财务总监赵艳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
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三款,对上述行为应承担主要责
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
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顾成、赵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
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
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更正,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
追溯调整的议案》,将 2025年前三季度相关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部分“净额法”,并追溯调整公司 2025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
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13)。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及时提交书面整改报
告。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规范运作规则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学习,牢固树立规范意识,
落实规范运作;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推动公司持
续规范、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关于对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25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e159185e-51bf-47f8-8388-095dc29417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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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08│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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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息发展”)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粤开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粤开证券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
人,原指派申佩宜先生和徐传胜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现因徐传胜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
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粤开证券委派李梓沐先生接替徐传胜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申佩宜先生和李梓沐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李梓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496f1a48-3c71-4e0e-a989-6222b297ce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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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36│信息发展(300469):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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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 6011 号 2 号楼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顾成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顾成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顾成先生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本议案审议通过后,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鉴于公司审计
委员会职权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确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仍由张金牛先
生、王春良先生、赵亚青先生组成,由张金牛先生担任召集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6月 11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b602ff68-c8ec-456d-84d7-de80f57a93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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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34│信息发展(300469):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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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300469):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0e73c6e6-8590-4f5d-a0ca-46f6b7838b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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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33│信息发展(300469):信息发展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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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11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1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0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 6011号 2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5月 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3、上述第 1.00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
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
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
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 6月 9日 9:00-11:3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会联系人:徐云蔚
3、联系电话:021-51202125
4、传真号码:021-51077319
5、电子邮箱:ir@cesgroup.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8cda8ab9-cf17-4d09-977d-94c9291d65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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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32│信息发展(300469):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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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息发展”)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本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本
公司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公司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公司已形成集团化管理,本章程的 公司已形成集团化管理,企业集团
制定适用于本集团管理下的全资子公 名称为:交信(浙江)信息发展集团。
司和控股子公司,其公司章程可自行制 本章程的制定适用于本集团管理下的
定,但不得与本章程相矛盾。 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其公司章程
可自行制定,但不得与本章程相矛盾。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b3293671-6491-4e44-8c74-44bfba3dc5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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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58│信息发展(30046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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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王伟
建律师、吴尤嘉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
关法律问题出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
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
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式和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等内容。
2.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21日下午 14:00,在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 6011号 2号楼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顾成主持。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本次
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20日前公告了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审议的议案与股东
会通知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于 2026 年 5月 18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2 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873,83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16%。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由网络投
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就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现场会议表决结束后,按《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数据,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并当场宣布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1.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薪酬分配结果的议案》;
7. 《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根
据表决结果,前述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表及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有效表决通过。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008a484-da70-44c0-94bd-e490ebc319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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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58│信息发展(30046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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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通知情况:
1、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
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6011号2号楼。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成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交信(浙江
)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2,303,2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984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146 名,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 2,610,2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15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29,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730 %;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4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1,873,8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8116
%。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线上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经审议,与会股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961,5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82 %;反对 332,8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3 %;弃权 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6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115 %;反对 332,8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513 %;弃权 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71 %。
2.经审议,与会股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991,8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41 %;反对 302,5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565 %;弃权 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98,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724 %;反对 302,5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905 %;弃权 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71 %。
3.经审议,与会股东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001,4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71 %;反对 292,9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134 %;弃权 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08,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401 %;反对 292,9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227 %;弃权 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71 %。
4.经审议,与会股东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991,79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36 %;反对 292,6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121 %;弃权 1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
意 2,29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685 %;反对 292,6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12 %;弃权 1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02 %。
5.经审议,与会股东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004,9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24 %;反对 288,0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914 %;弃权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
意 2,311,9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708 %;反对 288,0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46 %;弃权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6 %。
6.经审议,与会股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分配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960,2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20 %;反对 331,7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4 %;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
意 2,267,2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583 %;反对 331,7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088 %;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9 %。
7.经审议,与会股东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990,8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92 %;反对 301,1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502 %;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
意 2,297,8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306 %;反对 301,1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365 %;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9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伟建、吴尤嘉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3e60714-4bfd-4051-a4b0-88fb093be0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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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10│信息发展(300469):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更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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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经事后审核发现,该公告中披露
的“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之“(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中缺少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现更正
如下:
更正前:
1.投票代码为“350469”,投票简称为“信息投票”。
更正后:
1.投票代码为“350469”,投票简称为“信息投票”。
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
易系统投票。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5b65511-8d07-44af-ae69-a5859634a6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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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10│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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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下午 14:00。
(五)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8 日。
(六)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1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七)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 2026年 5月 1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 6011 号 2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分配结果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
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
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 年 5月 19 日 9:00-11:3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还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本次股东会联系人:徐云蔚
联系电话:021-51202125,传真号码:021-51077319
电子邮箱:ir@cesgroup.com.cn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5f615b1-9331-435b-9360-598fc4ed3d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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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46│信息发展(300469):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发展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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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300469):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发展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79fce3e4-e7ef-4741-95bd-f0a8658a56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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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53│信息发展(300469):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发展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
│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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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300469):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发展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87497d9-983c-441a-8c56-5aefc5d6e4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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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1:40│信息发展(30046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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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发展”或“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事项概述
被担保人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典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光典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申请人民币 1,000万元的借款。
公司拟为光典公司在南京银行的借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000万元,担保范围为
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保
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拟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拟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公司名称: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 8228号三区 8号 3幢 1层 F区 179室
(三)法定代表人:张曙华
(四)成立日期:2012-01-18
(五)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
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
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七)股权结构: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光典公司 100%股权。
光典公司最近一年(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50,406.84万元,负债总额 48,540.50万元(其中非
流动负债 335.28万元,流动负债 48,205.21万元)、净资产 1,866.34万元、营业收入 14,312.97万元、营业利润-3,491.94万元、
净利润-3,503.45万元。
光典公司最近一期(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49,471.33 万元,负债总额 48,255.42 万元(
其中非流动负债 322.50 万元,流动负债 47,932.91 万元)、净资产 1,215.91万元、营业收入 1,275.10 万元、营业利润-650.26
万元、净利润-650.43万元。
光典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签署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金额依据被担保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结果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
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 1,000万元
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光典公司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对公司控股体系外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本项担保的整体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4.85%,均系公司
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4bb7114e-3e62-4dec-bf4a-3a29124f33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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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1:40│信息发展(300469):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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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8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 6011 号 2 号楼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顾成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典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
”)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借款。公司拟为光典公司在南京银行的借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
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
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b21df3f6-0e17-4f50-bbbd-58e8d879e2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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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2│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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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
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顾成先生、财
务总监赵艳女士、董事会秘书徐云蔚先生、独立董事张金牛先生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
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关心
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55562eba-e0b7-404a-b6f3-f8d5f8cc3f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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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2│信息发展(30046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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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在手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31,549,652.47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在手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19,876,000.00元
,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63.0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在手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诉讼案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在手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采取各类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
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的在手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
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
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56a51c73-680f-4762-a226-53a89d4e98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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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1:38│信息发展(30046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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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发展”)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
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交信(浙江)信息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
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d528764-2613-4866-a3d8-450ef3d7f3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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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9│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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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下午 14:00。
(五)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8 日。
(六)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1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七)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 2026年 5月 1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 6011 号 2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分配结果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
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
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 年 5月 19 日 9:00-11:3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还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本次股东会联系人:徐云蔚
联系电话:021-51202125,传真号码:021-51077319
电子邮箱:ir@cesgroup.com.cn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0b3293d-9c51-4387-b66a-a6d601be2d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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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1│信息发展(30046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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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30046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0c93461-7b44-4634-ab70-a32c2166db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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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1│信息发展(30046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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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30046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c0b9476-0e62-4047-80d7-79d75bc029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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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8│信息发展(30046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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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原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度末各类存货、应
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
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资产范围和预计金额
对2025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计提金 转销及其他变 年末余额
额 动
应收账款减值 99,597,726.09 5,820,596.37 8,008,493.49 97,409,828.97
存货跌价准备 4,811,459.62 4,766,479.66 3,941,428.68 5,636,510.6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7,070,457.82 6,064,229.31 133,038.29 23,001,648.84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304,797.05 57,278.04 1,362,075.09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 2,787,158.78 2,787,158.78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计提金 转销及其他变 年末余额
额 动
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922,190.15 5,922,190.15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531,594.69 6,777,941.93 7,309,536.62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174,065.60 18,709,467.04 23,883,532.64
商誉减值准备 10,737,367.68 10,737,367.68
合计 139,227,468.55 50,905,341.28 12,082,960.46 178,049,849.37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1,884,825.68元,核销及其他原因转出合计 8,141,531.78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情况,对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合计 4,766,479.66 元,转回或转销合计3,941,428.68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57,2
78.04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依据企业评估结果表明合营或联营企业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预期,对 202
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2,787,158.78元。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5,92
2,190.15元。
(六)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6,77
7,941.93元。
(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18,7
09,467.04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及转销前期计提的减值准备后,将减少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38,822,380.82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
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
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的计提,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对相关资产的计提减值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
况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2、《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996902c-64f8-42f9-8c3b-87ab41f1e8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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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8│信息发展(300469):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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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
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
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
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 1月24 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4)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二)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
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
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802名。2025年度,立信收入总额(未经审计)为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为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
审计)为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770家。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就计划的
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
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地表达了意见。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
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
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751e234-b0f1-4a61-8822-67c91be5bc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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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8│信息发展(300469):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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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基本情况如下:
(1)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 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4)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802名。
2025年度,立信收入总额(未经审计)为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为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
为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770家,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
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立信出具的《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交信(浙江)信息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和《公司2024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及《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和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
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
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e9c9fb2-dda6-489d-8c07-24c00eb77b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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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8│信息发展(300469):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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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300469):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b3246d-f8ae-4eae-8a1d-6c7f77a57b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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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8│信息发展(30046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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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30046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831ec77-40b2-4efc-acb1-129eb8576b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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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8│信息发展(30046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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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30046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010f59b-872a-42c0-87a8-3b6e88cc9f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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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7│信息发展(300469):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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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备提示:
1.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息发展”)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审议程序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息发展”)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2994号《审计报告》,2025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59,840,071.73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2,156,515.63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54,636,628.44 元,年末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1,865,116.15 元。
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现金需要,更好的维护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9,840,071.73 -117,684,069.36 -184,883,477.63
(元)
研发投入(元) 62,866,979.20 45,463,702.62 52,153,463.04
营业收入(元) 256,914,501.67 268,727,275.92 246,483,467.5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722,156,515.63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411,865,116.15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54,135,872.9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160,484,144.86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20.78%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不派发现金红利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更
好地维护股东长远利益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长期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04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发展
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 备查文件
1、《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
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6b50395-327e-4757-831d-38371f1963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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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信息发展(30046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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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30046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3ef63bd-a99a-40a9-b23e-f9554978e9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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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信息发展(300469):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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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
前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顾成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二、 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张金牛先生、赵亚青先生、王春良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收到了在任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出具了专项评估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
2.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和经营思路,完成了各项既定工作,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
各项决议。
3.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详见 2026 年 4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
4. 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2616号《审计报告》,2025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59,840,071.73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2,156,515.63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54,636,628.44 元,年末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1,865,116.15 元。
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现金需要,更好的维护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 2026 年 4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
6.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 2026 年 4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
7. 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公司 2025年度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8.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分配结果的议案》
2025 年度董事薪酬详见 2026 年 4月 29 日刊登于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
节“公司治理”/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9.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
配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顾成回避表决。
公司 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为顾成、徐云蔚、赵艳、张元利、杨威。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10.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详见 2026 年 4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11. 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
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
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的计提,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
12.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
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
13.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
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14.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详情请见《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1c4a322-9482-4aae-98e1-38783a748a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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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信息发展(30046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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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对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发展”)管理层就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执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信息发展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信息发展是否于 2025年 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信息发展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ab2b26e-8423-4564-9f5f-0b306e92b8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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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信息发展(30046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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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30046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3a41402-5f8d-4feb-bbad-3c204f219d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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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信息发展(300469):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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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2998号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发展”)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6年 4月 28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2994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信息发展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信息发展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信息发展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信息发展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信息发展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信息发展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信息发展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a6aa22-3ea6-4ae3-88ff-388df08210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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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信息发展(300469):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发展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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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300469):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发展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a8d887-55a0-4ef4-a983-f23d87ddd0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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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信息发展(30046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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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30046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470ce38-8f81-447d-aed6-476ab70d43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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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信息发展(300469):BG2026Z12996ZW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信息发展2025-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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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计了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发展”)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
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28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2994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信息发展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信息发展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信息发展 2025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信息发展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信息发展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eca8494-490b-441a-84bb-ccc7d78e4052.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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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信息发展: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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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509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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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信息发展: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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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70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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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信息发展: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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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58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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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信息发展: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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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43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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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信息发展: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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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43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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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信息发展: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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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43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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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信息发展: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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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81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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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信息发展: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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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08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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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信息发展: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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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6978.PDF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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