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70 中密控股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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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8:17│中密控股(300470):关于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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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得批复情况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密控股”)于近日获悉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
振兴集团”)已审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四川振兴集团出具
了《关于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川振兴发〔2024〕143号),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为继续强化企业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上市公司活力并提升企业凝聚力,实现中密控股高质量发展,根据国有资产监管部门
备案意见,同意下属公司中密控股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宜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川振兴
发〔2024〕143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977495f9-3958-423d-933f-2bd1f44e9c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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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8:14│中密控股(300470):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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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
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国资主管部门及/
或授权单位的批准后,公司直接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3日取得批准,公司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3)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方式包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网络投票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科西四路8号,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楼4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4.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9:00-12:00,14:0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科西四路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
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
记确认。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16:00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传真
或信函时间为准),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玉韬
联系电话:028-85542909
传真:028-85366222
收件邮箱:ir@sns-china.com
收件/收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10045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十五分钟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7de8675a-d97f-4157-b7f9-e73ca2f643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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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8:14│中密控股(300470):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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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852b06eb-25ef-4297-9b4a-2ec020f552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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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中密控股(300470):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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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3bb3ed22-67a7-4085-8e1b-af8db17095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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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中密控股(300470):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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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f9c4804d-5d28-4724-931f-e261d59b81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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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中密控股(300470):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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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4年 10 月 14日以电话、电子邮
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浩廷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沈小华先生列席参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a97c8a4a-ae73-4c23-9698-05c5bd1eae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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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中密控股(300470):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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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
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
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玮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公司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中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14b754bc-3d07-4c75-ba6e-a8ebedad8e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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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 00:00│中密控股(300470):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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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公司现
有总股本为208,171,27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812,540股后为203,358,737股。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力。公司本次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现有总股本-回购股份=208,171,277股-4,812,540股=203,358,737股;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203,358,737股×5元÷10股=101,679,368.5元。
3、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101,679,368.5元÷208,171,277
股×10股=4.884409元;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0.4884409元/股;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的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
金分红的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日的收盘价-0.4884409元。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
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
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披露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股
份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812,540股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现有总股本为
208,171,27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812,540股后为203,358,73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10 月 17日(星期四),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10月 18日(星期五)。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11 四川川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10月10日至登记日:2024年10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101,679,368.5元÷208,171,277股×
10股=4.884409元;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0.4884409元/股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的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日的收盘价-0.4884409 元
。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也同步进行调整,公司后续会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
程序并及时披露。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8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梁玉韬;
咨询电话:028-85542909; 传真电话:028-85366222
九、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1/222d2032-8076-43e7-817f-9800183704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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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20:32│中密控股(300470):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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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密控股”或“公司”)于近日收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专利证书
,获得形式为原始取得,所涉及技术与公司主要技术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序 名称 类型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期 限 授权公告日 备注
号 (年)
1 一种电动增 实用 ZL 2024 2 中密控股股份 2024年 03 10 2024 年 09 证书号第
压撬以及干 新型 0505146.0 有限公司 月 15 日 月 24 日 21737954号
气密封控制 专利
系统
实用新型专利《一种电动增压撬以及干气密封控制系统》涉及一种电动增压撬以及干气密封控制系统,电动增压撬包括沿气体输
送方向依次连通设置的入口过滤单元、增压单元、出口过滤单元、储气单元及出口闸阀。气源从输入端引入,经过入口过滤单元后进
入增压单元增压,增压后的气体进入出口过滤单元进行过滤,过滤后的气体经过储气单元和出口闸阀输送至输出端。相比传统的气动
增压泵,该发明可以满足大流量、长时间、平稳无脉冲的运行工况需求,有效维持干气密封安全稳定地运行。该技术已应用于公司部
分产品。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巩固和保持公司技术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0dba65a5-cacc-43bd-b596-1995952aef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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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18:58│中密控股(300470):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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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四川川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机投资”)为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机械院”
)全资子公司,川机投资拟将其合计持有的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密控股”或“公司”)45,970,265股股份(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22.08%、当前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1%)无偿划转至省机械院。
2、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发
生变更。本次划转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川机投资、实际控制人为省机械院,本次划转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省机械院。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
转事项不涉及要约收购。
4、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已取得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振兴集团”)出具的《关于无偿划
转中密控股国有股权的批复》,川机投资与省机械院已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5、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事项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川机投资及实际控制人省机械院分别出具的《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告知函》,经四川振兴集团
批准,川机投资持有的公司45,970,265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2.08%、当前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1%)将无偿划转至省机械
院。
本次划转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川机投资、实际控制人为省机械院,省机械院通过川机投资间接持有公司45,970,265股股份,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22.08%、当前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1%。
本次划转前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划转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省机械院,省机械院直接持有公司45,970,265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2.08%
、当前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1%。
本次划转后股权结构如下:
二、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四川川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四路 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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