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70 中密控股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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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46 │中密控股(300470):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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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00 │中密控股(300470):2025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 Repo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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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2 │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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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4 │中密控股(30047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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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4 │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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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4 │中密控股(300470):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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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8 │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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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2 │中密控股(300470):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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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1 │中密控股(30047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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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1 │中密控股(30047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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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46│中密控股(300470):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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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涉及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 2名激励对象,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00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30%,回购价格为 14.15元/股,回购资金总
额为 382,050 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07,961,737 股减少至 207,934,73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207,961,737 元减少至 207,934
,737 元。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26 年 7月 13日办理完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
案》,同意对 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本次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7,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股份变动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监事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律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
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四川产业
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4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方炳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对拟激励对象的举报,但个别员工表达了希望成为拟激励对象的诉求,公司及监事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除前
述情况外,没有其他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8)。
5、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9)。
6、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金杜律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25年1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对符合授予
条件的227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4,603,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12月9日,授予价格为15.65元/股。
8、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
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对已离职的2名原激励对象持
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7,961,737股减少至2
07,934,73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07,961,737元减少至207,934,737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离职激励对象信息、拟回购注销股
份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拟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及
相关公告。
9、2026年5月15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1、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4,603,
000股的0.5866%,占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207,961,737股的0.0130%。
2、价格
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6月13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10月20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于2026年6月15日实
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4.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3、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382,05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已由 207,961,737 股减少至 207,934,737 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10,627,052 5.11 -27,000 10,600,052 5.10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6,024,052 2.90 0 6,024,052 2.90
股权激励限制 4,603,000 2.21 -27,000 4,576,000 2.20
性股票
二、无限售条 197,334,685 94.89 0 197,334,685 94.90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207,961,737 100.00 -27,000 207,934,737 100.00
注:1、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2、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填写。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股权分布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
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会的授权,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
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总股本等相关条款已相应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
程(2026 年 4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6b0332b6-e379-4c26-9fe4-38e535dd7a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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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00│中密控股(300470):2025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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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2025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 Report。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b5b8b9c-1bd6-4fd9-8570-91fe145948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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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2│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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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披露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7,961,737 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03,980,868.5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现有总股本为207,961,73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
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2 日(星期五),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5 日(星期一)。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11 四川川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3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8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梁玉韬;
咨询电话:028-85542909; 传真电话:028-85366222
七、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e79c035a-5a64-4b3b-825a-e7589339ce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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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4│中密控股(30047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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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
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6年5月15日,前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7,961,737股变更为207,934,73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7,961,737元减少
至人民币207,934,737元。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合法有效的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
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包括电子邮
件、邮寄或现场申报方式),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以电子邮件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三)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 8号
2、邮政编码:610045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8-85542909
5、邮箱:ir@sns-china.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d60d985-5453-41ce-89e4-9b0ec157c9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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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4│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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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在公司(四川省成都市武
科西四路8号)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同时开通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彭玮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85人,代表股份92,551,196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4.50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5人,代表股份63,495,11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32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60人,代表股份29,056,086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718
%。
本次股东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77人,代表股份38,947,131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280%。
3、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92,068,896 99.4789 482,300 0.5211 0 0
其中:中小股东 38,464,831 98.7617 482,300 1.2383 0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92,148,296 99.5647 402,900 0.4353 0 0
其中:中小股东 38,544,231 98.9655 402,900 1.0345 0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3、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92,148,296 99.5647 402,900 0.4353 0 0
其中:中小股东 38,544,231 98.9655 402,900 1.0345 0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4、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92,148,296 99.5647 352,100 0.3804 50,800 0.0549
其中:中小股东 38,544,231 98.9655 352,100 0.9040 50,800 0.130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92,073,896 99.4843 474,900 0.5131 2,400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 38,469,831 98.7745 474,900 1.2193 2,400 0.00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6、关于2026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92,031,296 99.4383 516,300 0.5579 3,600 0.0039
其中:中小股东 38,427,231 98.6651 516,300 1.3256 3,600 0.00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91,677,969 99.0565 822,427 0.8886 50,800 0.0549
其中:中小股东 38,073,904 97.7579 822,427 2.1116 50,800 0.130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8、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85,209,396 99.4178 496,600 0.5794 2,400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 38,448,131 98.7188 496,600 1.2751 2,400 0.00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陈虹先生、奉明忠先生、尹晓先生回避表决。
9、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92,063,296 99.4728 480,200 0.5188 7,700 0.0083
其中:中小股东 38,459,231 98.7473 480,200 1.2330 7,700 0.01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92,127,496 99.5422 416,000 0.4495 7,700 0.0083
其中:中小股东 38,523,431 98.9121 416,000 1.0681 7,700 0.01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88,540,453 95.6665 809,527 0.8747 3,201,216 3.4589
其中:中小股东 34,936,388 89.7021 809,527 2.0785 3,201,216 8.21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12、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92,112,496 99.5260 438,700 0.4740 0 0
其中:中小股东 38,508,431 98.8736 438,700 1.1264 0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或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周敏、阮婧怡两位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4d3ef4f7-f0ed-4d36-852b-bc0aeb4b18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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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4│中密控股(300470):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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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18dc72e-281d-49df-b1d1-aaf59d939d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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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8│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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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7e4c19e-0413-4e2d-81aa-2aba6b764e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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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2│中密控股(300470):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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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内审负责人赵曲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赵曲女士即将结
束退休返聘,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辞任后继续在公司监察审计部任职直至正式离职。该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
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赵曲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内部审计
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
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同意聘任王琪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报备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与会委员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d9e588b-5a47-4fe2-b68d-9c5fd1eeaf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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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1│中密控股(30047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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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8139d68-978c-433a-869d-a46f53a86c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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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1│中密控股(30047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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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
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6年4月21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
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在环境、社会及公
司治理等责任方面的发展实践与主要成效。《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中文版)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
披露,《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后期另行披露,《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英文版)与《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中文版)内容一致,如出现中文版与英文版内容不一致的情况,
以中文版报告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公司的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对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中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内审负责人赵曲女士即将结束退休返聘,其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任报告,申请辞去内审负责人职务。经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提名并审查任职资格,与会董事同意聘任王琪女士为公司新任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委员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5e6cedc-7f77-4762-8db6-05629565cc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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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4│中密控股(300470):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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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2eb781e-939a-43d6-b4d4-62dec37a39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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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4│中密控股(300470):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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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
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
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
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
,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期间如有委员辞任导致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人员组成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在补选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继续履行相
关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权限包括:
(一)研究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应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
成明确的审查意见。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
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
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统筹提名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公司相关部门按照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将相关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取得被提名人对提名的书面同意;
(二)提名委员会审核被提名人员的任职资格;
(三)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聘任须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根据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以电话、电子邮件、署名短信息、专人送出、信函、传真或
法律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根据需要而定,在会议召开前不少于 12 小时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或专人通知等方
式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当提名委员会所议事项与委员会委员存在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当回避。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
表决;经全体委员同意,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
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
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提名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发表的意见,相
关会议资料由公司妥善保存。第二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
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为提名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提名
委员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人员均为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亦不得利用所知
悉的信息进行或为他人进行内幕交易。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76e743d-ec9a-43c1-a248-f428cba53e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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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4│中密控股(30047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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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
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科西四路8号,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楼4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2026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8涉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关联股东陈虹先生、尹晓先生、奉明忠先生需回避表决。
3、提案9、10、1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案5、7、9涉及的事项。
5、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9:00-12:00,14:0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科西四路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
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
记确认。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6:00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传真或
信函时间为准),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玉韬
联系电话:028-85542909
传真:028-85366222
收件邮箱:ir@sns-china.com
收件/收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610045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十五分钟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47b8f41-28df-402a-8fd5-a1379a9494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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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4│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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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审慎、勤勉、认
真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为民,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 3 家。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内共参加 4次公司董事会,3次公司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报告期 现场 以通讯方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事姓名 应参加董 出席 式参加次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事会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王为民 4 2 2 0 0 否 3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
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参与对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指导与安排;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主动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
况,听取注册会计师初审意见,并就有关审计工作及时交换意见,督促有关工作按时开展,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披露完整、真实
,积极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组织提名委员会对修订《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24年度应发薪
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应发薪酬、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进行了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结合本人过往管理经验
与市场认知向公司管理层就发展战略等方面的工作提供决策意见,对公司未来规划、《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修订《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了审议,积极参与了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战略与发
展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于每次会议召开前及时提供会议材料,并积极反馈回复本人在审阅会议材料或召开会议过程中提出的疑问和意见,协助本人
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共出席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于 2025 年 4月 11
日参加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了相关会议意见;于 2025 年 8 月 27日参加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发表了相关会议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深
度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通过现场参
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方式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邮件
及会谈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就公司经营管理
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我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积极参加企业调研,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科学性和客观性的保障。此外,本人还时刻关注国家政策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竞争对手动态对公
司的影响,根据自身的理解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设性意见,帮助公司稳健经营、持续发展。在发表会议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
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
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内外部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为公司持续发展建言献策。2026 年
,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
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以上是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在此也对公司董事会、治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高效的配合和支持
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为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a61f823-8241-4e58-a845-0c4a7942e8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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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4│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应千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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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审慎、勤勉、认
真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应千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会计与金融系主任。曾
任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邻你生活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爱科加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四川武胜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现任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联绿色科技
(无锡)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 3 家。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报告期 现场 以通讯方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事姓名 应参加董 出席 式参加次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事会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应千伟 4 2 2 0 0 否 3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
出异议。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组织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
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报告期内,组织公司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了监督会计师开展年审的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
度的要求,对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24年度应发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应发薪酬、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制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依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结合董事、经营管理层分管工作范围、主要职责及个人绩效等相结合,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于每次会议召开前及时提供会议材料,并积极反馈回复本人在审阅会议材料或召开会议过程中提出的疑问和意见,协助本人
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共出席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于 2025 年 4月 11
日参加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了相关会议意见;于 2025 年 8 月 27日参加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发表了相关会议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深
度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本人利用参
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年度审计沟通会等机会对公司多次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战略规划、财
务情况以及内部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日
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能够
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管理,确
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本人着重从所熟悉的财务专业角度,对公司的法人治理、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财务管理、资金规划与运用等
方面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努力规避各类潜在的经营风险。在发表会议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
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
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及
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和利益。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为公司持续发展建言献策。2026 年
,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
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以上是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在此也对公司董事会、治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高效的配合和支持
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应千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393ed80-6b20-4a19-bc2a-aaff06e194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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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4│中密控股(300470):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工作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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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以下简称“ESG”)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与 ESG 治理等相
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 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第五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
故解除其职务。
期间如有委员辞任导致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人员组成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在补选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继续履行相
关职务。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公司投资部门)是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
第八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督导公司开展 ESG 相关工作
(五)审阅公司 ESG 报告;
(六)督促管理层识别对公司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七)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或 ESG 治理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八)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公司投资部门)负责统筹战略发展与 ESG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公司相关部门按照要求提
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办公室(或公司投资部门)的资料形成提案并召开会议,审议结果提
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
第十二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以电话、电子邮件、署名短信息、专人送出、信函、传真或法律认可的其
他方式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根据需要而定,在会议召开前不少于十二小时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或专人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委
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
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
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
托。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第十五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经全体委员同意,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可列席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会议,战略发展与 ESG委员会认为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发表的
意见,相关会议资料由公司妥善保存。
第十九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人员均为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亦不得利用所知悉
的信息进行或为他人进行内幕交易。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
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修改本制度。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23bd48a-411e-468e-8976-a8deddf28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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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4│中密控股(30047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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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市场化导向;
(二)薪酬水平与岗位职责、履职情况相结合;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
(四)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本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
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当届任期内每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非独立董事下一年度薪酬方案后,由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监督薪酬方案的落实;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津贴采用“一届一议”的方式,独立董事津贴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当届任期内有效,如津贴标准未发生变化的,则
下一年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第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度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独立董事每年度的履
职评价可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结构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根据其主要职责、工作胜任能力、履职情况、以往年度薪酬并结
合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制定;
(二)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由其任职单位发放薪酬;
(三)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
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市场与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作出相应调整以适应公
司进一步发展需要。第十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
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 公司可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
第十二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亏损年度,公司在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时,应在审议的各环节特别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三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公司独立董事的
津贴按月度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独立董事津贴不适用于本条。
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十五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
人。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核算与发放遵循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七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
贴: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f258bd4-ff85-4869-bd23-37f91b3551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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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4│中密控股(300470):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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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职责和程序,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履行忠实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任职条件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并取得国内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拟聘任该人士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公司规
范运作的情形,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或《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六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权与义务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
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签字确认
并对相关会议文件妥善保管;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对公司需暂缓、豁免披露的特定信息进行登记并对相关文件归档保管,作为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人,负责对内幕消息知情人信息进行登记、入档、备案,监督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工作,在未公开重
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监管机构的问询;
(六)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
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切实履
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
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信息的,应当同时通报董事会秘书。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
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第九条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
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有的责任。
第十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可以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董事会秘书承诺在任职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
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
第十一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不得以双重
身份做出。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
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修改本制度。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
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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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4│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炳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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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审慎、勤勉、认
真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方炳希,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资产评估师。曾任陕西省内燃机配件一厂车间主任,
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副总经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评协资产评估行业技术专家库专家,四川资产评估
协会专家库专家,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 3 家。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报告期 现场 以通讯方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事姓名 应参加董 出席 式参加次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事会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方炳希 4 2 2 0 0 否 3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
求,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
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
求,对公司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24年度应发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
度应发薪酬、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于每次会议召开前及时提供会议材料,并积极反馈回复本人在审阅会议材料或召开会议过程中提出的疑问和意见,协助本人
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共出席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于 2025 年 4月 11
日参加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了相关会议意见;于 2025 年 8 月 27日参加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发表了相关会议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深
度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多次到达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
少于 15 个工作日,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年度审计沟通会等方式沟通和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邮件及会谈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就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我充分发挥自己的专
业能力,积极参加企业调研,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科学性和客观性的保障,尤其是在本人专业领域
即评估方面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了决策意见。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发表会议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不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独立董事提出的意
见或建议能够吸收采纳和及时落实,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密切关注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
供建议。事前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的议案材料进行认真、充分的分析和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密切关注国家证券法规更新情况,不断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
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
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3、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公司、协会、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为公司持续发展建言献策。2026 年
,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
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以上是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在此也对公司董事会、治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高效的配合和支持
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方炳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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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4│中密控股(30047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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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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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4│中密控股(30047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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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
)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
解除其职务。
期间如有委员辞任导致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人员组成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在补选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继续履行相
关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权限包括:
(一)每年度研究、审查及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每年度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
绩效考评;
(三)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五)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审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
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薪酬考核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
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每届董事会最后一次董事会会议时向董事会提交下一届董事薪酬方案并由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实施。
每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当届董事会提交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后决定。薪酬方案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并决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的报酬数额
和奖励方式。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或方案,必须遵循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的规定。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以电话、电子邮件、署名短信息、专人送出、信函、传真或法律认可的其他方
式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根据需要而定,在会议召开前不少于十二小时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或专人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委员。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
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
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
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
独立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经全体委员同意,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可列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等支持工作。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考核结果与薪酬时,相关委员应回避表决。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发表的意
见,相关会议资料由公司妥善保存。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人员均为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亦不得利用所知
悉的信息进行或为他人进行内幕交易。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
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修改本制度。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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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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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XYZH/2026CDAA2B0166),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85,398,691.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75,714,686.90元,扣除2024年度和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207,96
1,737.00元后,未分配利润余额1,753,151,640.94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277,470,604.4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139,985,981.63元,扣除2024年度和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207,961,737.00元后,未分配利润余额1,209,494,849.07元。按照合并
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09,494,849.07元。
结合公司目前总体经营状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遵循合理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
展成果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3-2025年)》,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理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披露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公司总股本207,961,7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03,
980,868.5元(含税)。
公司于2025年10月完成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3,980,868.5元,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计派发现金
红利103,980,868.5元,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207,961,737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96%
。
三、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07,961,737 205,660,237 204,451,657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85,398,691.04 392,454,377.70 346,675,535.93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89,791,844.08 75,772,013.14 74,740,891.79
营业收入(元) 1,768,839,418.66 1,566,523,728.31 1,369,359,792.2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753,151,640.9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209,494,849.0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18,073,631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74,842,868.22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18,073,631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40,304,749.01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11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18,073,631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金额 占2025年末总 金额 占2024年末总
资产比例 资产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398,451,248.82 11.38% 415,772,278.61 12.88%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 - - 10,000,001.00 0.31%
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 - - - -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09,773,575.00 14.56% 202,588,167.66 6.28%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成长性情况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及未来的经营发
展,并实现了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7bf16aad-c2db-4e8a-a96e-bf5b503d97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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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中密控股(30047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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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2227eb3-1faa-4675-948f-44483d7c21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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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中密控股(30047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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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cc55c5c-f431-4b6c-9ba0-1d80ac6e36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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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中密控股(300470):中密控股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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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中密控股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b434e9a-3c53-4d58-84fb-5f137b0203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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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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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267df559-c53b-4c6b-8250-12eada36da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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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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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88886b3-b550-4898-a496-6cb83a56a2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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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中密控股(300470):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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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
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7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 202
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
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5 年 12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
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尤
其是独立董事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
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
、客观、公允、完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8429446-d9bf-43af-a29b-de1eb3389f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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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中密控股(300470):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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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在任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
查情况的报告》,就在任独立董事方炳希先生、应千伟先生、王为民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结合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均能够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
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6747af82-b5f0-4e60-a453-e17ea2864b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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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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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并对履职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经验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 年 4月 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负责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项目组人
员构成情况、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在信永中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正式审计意见前,审计委员会
与信永中和积极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履行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审计过程及进度,督促信永中和在约定时限内提交
审计报告。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c2fb02a-f458-4af4-ac0f-7bb6115403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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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中密控股(300470):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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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5:00-17:00 在“中密控股”小程序举行2025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中密控股”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
搜索“中密控股”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彭玮先生,董事、总经理陈虹先生,董事会秘书沈小华先生,财务总监刘小强先生,独立董事应
千伟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公司特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
出公告之日起开放,截止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17:00。欢迎投资者扫描上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问或将问题发送至
公司邮箱ir@sns-china.com。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公司将另行公告。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5ecc2f6-ac77-4ace-8e88-081aa2f400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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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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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7611603-a67f-407f-8d3d-f1ed247204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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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中密控股(300470):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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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并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综合考虑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中密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
体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与要求的基础上,本规划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和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和独
立董事的意见,在未来三年内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发展规划、资金成本以及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未来盈利模式、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需求等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兼顾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对公司正在
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间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因素,并结合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和
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四、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具备现
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的间隔:在符合《公司章程》及本规划规定的情况下,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但公司也可以根据盈利
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况,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2)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满足前项所述现金分红的基础上,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
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且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相匹配。
4、现金分红的比例:未来三年(2026—2028 年)内,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以及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
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5、具体利润分配时,公司实现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制订各期利润分配方案。
2、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 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
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3、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会
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披露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6、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机制
如因公司外部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
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七、股东回报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33bf264-369a-4ada-bbc0-cbeeb16964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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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中密控股(30047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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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062b5f7-2735-4da4-8c79-5ef1ae3bef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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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中密控股(30047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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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7a962dc-df92-4bac-8b6c-5c1e12388c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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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1│中密控股(300470):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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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5.65元/股调整为14.65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监事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律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四川产业
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4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方炳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对拟激励对象的举报,但个别员工表达了希望成为拟激励对象的诉求,公司及监事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除前
述情况外,没有其他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8)。
5、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9)。
6、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
相关事项,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金杜律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出具了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7、2025年1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对符合授予
条件的227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4,603,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12月9日,授予价格为15.65元/股。
8、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
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5.65元/股调整为14.65元/股,并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对已离
职的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7,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7
,961,737股减少至207,934,73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07,961,737元减少至207,934,737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离职激励对象信息、
拟回购注销股份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及方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为授予价,若公司发
生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事项,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
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该方案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08,171,277 股,扣除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09,540股后的207,961,7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于2025年10月20日实施了2
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该方案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07,961,7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故公司董
事会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
整。
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5.65-0.5-0.5=14.65元/股。
2、后续可能存在调整因素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拟回购注销公司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满足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7,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由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时的股权登记
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5元),且回购注销公司股本需履行程序较多、耗费时间较长,如前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均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在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前公司已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一步调整:
即 完 成 2025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后 ,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回 购 价 格 调 整 为P=14.65-0.5=14.15元/股,公司将以该价
格对前述2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中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股权分布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所涉及人员情况准确、股份数量无误、回购价格准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金杜律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
回购注销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
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的《第六届薪酬与考核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43dc43c-7816-48bc-9cc1-75e70ea0b3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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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1│中密控股(300470):关于拟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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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关于拟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b19375f-abaa-4082-a649-96240ad38e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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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1│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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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cd89adb-1f6f-423b-a0c4-df42a5869d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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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1│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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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039f80f-c64c-47ca-8d68-0ebd05423d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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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1│中密控股(300470):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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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及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以下
简称“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鉴于公司已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应对本
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14.65元/股的回购价格对2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股回购注销(如受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影响,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14.15元/股)。公司用于本次回购注销
事项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股权分布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所涉及人员情况
准确、股份数量无误、回购价格准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e321ec9-5063-4eab-9cb3-54784af3dd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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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1│中密控股(300470):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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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7575be3-205d-4e10-829d-2040a635fc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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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0│中密控股(300470):中密控股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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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中密控股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2fdc17c-ab79-4d93-9398-e325d0cc74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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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0│中密控股(300470):关于中密控股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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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ded0165-83e5-4afc-94e6-14e871c499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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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0│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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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29fc92f-fa1f-4592-97b7-77eab253bf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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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0│中密控股(30047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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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高于R2(中低风险),单个理财产品
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更好地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子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最高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高于R2(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投资期限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决议有效期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七)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金管理必须以公司
及子公司自身名义进行,并由专人负责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高于R2(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可能
会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达预期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检查自有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出具内部专项报告报送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
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
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现金流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额度
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
计委员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高于R2(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及
子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高于R2(中低风险)的
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的《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f15a9c2-aa7b-4ccb-8be1-9e27c4eb9c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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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0│中密控股(300470):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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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国际化战略发展规划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
密国际有限公司,出资金额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中密国际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2、外文名称:Sinoseal International Ltd. (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出资方式及来源:货币出资,公司自有资金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7、法定代表人:沈小华
8、拟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198号
9、拟经营范围:密封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制
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密封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终端测试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
服务;仪器仪表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
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数控机床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
真空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各项信息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注册登记内容为准。
三、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国际化发展是公司最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为践行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提升公司国际市场综合竞争力,公司管理层多次论证、
讨论后决定成立全资子公司以专注国际市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与业务布局,助力公司整体高质量发展,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贡献
力量。
(二)存在的风险
该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将专注国际市场业务,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下游需求、市场拓展、产品技术等因素影响
,尤其是国际业务受业务开展所在国家的经济政治环境和国际形势影响大,存在业务发展不及预期、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
将持续高度关注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积极防范和控制相关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投资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约1.73%,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事项基于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发展布局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公司国际市场业务的未来发展与品牌建
设,有利于公司国际市场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6633e1d-2d35-4f0b-b740-30ddc53ac5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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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7:24│中密控股(300470):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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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密控股”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日机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日机密封
”)及控股子公司自贡新地佩尔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地佩尔”)于近日收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6项专
利证书,获得形式为原始取得,所涉及技术与公司、日机密封及新地佩尔的主要技术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序 名称 类型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期 限 授权公告日 备注
号 (年)
1 具有磨损量 发明 ZL 2020 1 中密控股 2020 年 12 20 2025年 10月 证书号第
在线监测功 专利 1604065.9 月 29 日 24 日 8395644 号
能的密封环
2 一种先导式 发明 ZL 2022 1 新地佩尔 2022 年 12 20 2025年 11月 证书号第
水击泄压阀 专利 1697438.0 月 28 日 04 日 8432066 号
3 一种用于狭 实用 ZL 2024 2 中密控股 2024 年 12 10 2025年 11月 证书号第
窄内凸台的 新型 3162843.X 日机密封 月 20 日 11 日 23520014
抛研工具 专利 号
4 一种水冷壁 发明 ZL 2025 1 中密控股 2025 年 07 20 2025年 12月 证书号第
循环泵用机 专利 1045841.9 月 29 日 05 日 8543609 号
械密封装置
5 一种核电站 实用 ZL 2025 2 秦山核电有限 2025 年 01 10 2025年 12月 证书号第
汽轮机中压 新型 0130236.0 公司 月 20 日 09 日 23627865
阀用波纹管 专利 中密控股 号
密封实验装 日机密封
置
6 再热阀阻流 实用 ZL 2023 2 中广核核电运 2023 年 09 10 2024年 04月 证书号第
结构及再热 新型 2429884.X 营有限公司 月 07 日 26 日 20827794
阀 专利 中国广核电力 号
股份有限公
司
序 名称 类型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期 限 授权公告日 备注
号 (年)
中密控股
发明专利《具有磨损量在线监测功能的密封环》提供一种具有磨损量在线监测功能的密封环,主要结构包括密封环中的石墨环、
设置于石墨环外层绝缘基底层上的敏感栅。石墨环运转过程中端面出现磨损,磨损使得敏感栅某触点断裂改变逻辑状态信号,传导至
敏感栅外接的电路获得二进制编码,实现对机械密封环磨损的在线监测。本发明通过优化机械密封补偿环的功能、采用信息科技技术
,使得补偿环自身变为传感敏感元件,从而使得机械密封具有在线磨损量监测的能力。该技术处于工业研发阶段,尚未应用于公司产
品。
发明专利《一种先导式水击泄压阀》涉及一种先导式水击泄压阀,主要由主阀体和先导阀构成,先导阀上设置的调节装置通过转
动调节阀内导阀芯的初始位置从而设定先导阀压力值。当管路超压时,导阀芯在介质作用力下位移,引导主阀体活塞腔内的介质泄放
,使主阀体打开并完成泄压;当管线完成泄压,若阀门有泄漏,可打开导阀体上的开关装置,将高压介质直接引入活塞腔内,此时根
据阀门的密封表现可判断泄漏原因是主阀体阀瓣未回关还是阀瓣密封面损伤。相较于传统先导阀,本发明将调节与开关装置集成于导
阀体上,避免了外置针阀易受干扰、精度失准的问题,同时减少了管路泄漏点并节省了安装空间。此外,通过开关装置将介质直接引
入活塞腔的设计,为主阀体阀瓣回座提供动力,有效解决了低压差条件下泄压阀无法回关的问题。该技术已应用于新地佩尔部分产品
。
实用新型专利《一种用于狭窄内凸台的抛研工具》涉及一种用于狭窄内凸台的抛研工具,主要由具有夹持区的刀柄、刀头、羊毛
毡和固定件组成。固定于车床刀架上的刀柄通过调节刀架位置以实现刀柄位置改变,刀柄移动的同时通过端部刀头带动羊毛毡移动,
刀头相对刀柄偏移设置降低了抛研过程中摩擦振动对刀柄位置稳定性的影响,固定件将羊毛毡紧固于刀头以防止其在抛光过程中移位
。使用时,刀头伸入套类工件内孔,羊毛毡与工件内凸台待抛光面接触,车床驱动工件转动即可抛光。相较现有技术中针对套类工件
的手动抛光方式,本发明能有效提高工件表面的抛光均匀性并降低工人受伤的可能性。该技术已在公司应用。
发明专利《一种水冷壁循环泵用机械密封装置》涉及一种水冷壁循环泵用机械密封装置,结构包括轴套、压盖、非补偿环、补偿
环组件、弹性元件、锥形清洁环,补偿环体与非补偿环受弹性元件作用抵接形成机械密封,装置运行时,外部冲洗液经过压盖上的冲
洗液进口对密封端面冷却、润滑,并由冲洗液出口排出。由于该装置在运行时,补偿环组件与轴套间形成的安装腔为密封状态,能将
引入的冲洗液与安装腔内的弹性元件隔离,使得装置能适应冲洗液含有一定杂质颗粒的工况,不影响弹性元件的使用;补偿环组件上
设置的锥形清洁环能抑制杂质颗粒于组件端部堆积,进一步避免杂质影响组件正常使用。该发明使得密封装置无需引入经处理的洁净
冲洗液,降低了装置运行成本,在冲洗液含有一定杂质的工况下也能保证机械密封长周期稳定运行。该技术已应用于公司部分产品。
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核电站汽轮机中压阀用波纹管密封实验装置》涉及一种核电站汽轮机中压阀用波纹管密封实验装置,用于测
试金属波纹管机械密封的密封性能,装置主要由测试机架、模拟阀杆、驱动件及密封罩构成。金属波纹管机械密封安装在阀杆上,位
于机架上的密封罩与阀杆之间密封设置并将金属波纹管机械密封包围罩内,以模拟阀体密封室。测试时,将试验介质注入密封罩内,
驱动件驱使模拟阀杆转动以模拟蝶阀启闭,罩内压力若在此过程中下降,则表明金属波纹管机械密封存在泄漏处。该装置能有效模拟
核电站汽轮机中蝶阀用的金属波纹管机械密封运行的实际工况,操作简单便捷,为金属波纹管机械密封的密封可靠性验证提供了实用
测试手段。该技术已在日机密封应用。
实用新型专利《再热阀阻流结构及再热阀》涉及一种再热阀阻流结构,属于汽轮机再热阀技术领域,由阻流组件和第一弹性件构
成,组件包括绕再热阀阀轴周向环绕的多个分瓣环,第一弹性件套设于多个分瓣环上。正常工况下,各个分瓣环内侧的第一子阻流面
在弹性件作用下连接形成抵接于阀轴的第一阻流面,防止气流沿阀轴轴向流动;当环境温度变化导致阀轴热胀冷缩时,各分瓣环沿阀
轴周向滑动以适配其体积变化,阻流面在弹力作用下始终抵接于阀轴外周面,从而以径向方向的微小漏气换取并维持阀轴轴向的良好
密封效果。相较汽轮机辅助系统中再热阀使用的传统填料密封,该结构能有效减小环境变化时的漏气面积,提升再热阀控制蒸汽流量
进入汽轮机时的密封可靠性,从而保障汽轮机辅助系统正常运行。该技术已应用于公司部分产品。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巩固和保持公司技术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84ec0a4e-6dfa-4a86-8b91-95a20f0578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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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20│中密控股(300470):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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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由 6名调整为 5名,增加 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仍为 3名不变,董事会共 9名董事。因董事会席位结构调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尹晓先生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后递交辞任报告,辞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尹晓先
生在公司的其他职务不变。
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
同意选举尹晓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尹晓先生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变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
尹晓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次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前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职工代表签字的《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862a8dd6-9073-4cf5-bc64-84e0b14678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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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20│中密控股(30047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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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14:30在公司(四川省成
都市武科西四路8号)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同时开通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1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彭玮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63人,代表股份95,663,282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6.00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0人,代表股份65,280,187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90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3人,代表股份30,383,095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099
%。本次股东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54人,代表股份41,397,614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064%。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95,494,582 99.8237% 142,500 0.1490% 26,200 0.0274%
其中:中小股东 41,228,914 99.5925% 142,500 0.3442% 26,200 0.063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2、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并修订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94,773,655 99.0700 863,427 0.9026 26,200 0.0274
其中:中小股东 40,507,987 97.8510 863,427 2.0857 26,200 0.063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94,781,155 99.0779 856,427 0.8953 25,700 0.0269
其中:中小股东 40,515,487 97.8691 856,427 2.0688 25,700 0.06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94,770,755 99.0670 866,827 0.9061 25,700 0.0269
其中:中小股东 40,505,087 97.8440 866,827 2.0939 25,700 0.06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94,778,755 99.0754 858,327 0.8972 26,200 0.0274
其中:中小股东 40,513,087 97.8633 858,327 2.0734 26,200 0.063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94,778,755 99.0754 856,927 0.8958 27,600 0.0289
其中:中小股东 40,513,087 97.8633 856,927 2.0700 27,600 0.066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95,465,582 99.7933 172,300 0.1801 25,400 0.0266
其中:中小股东 41,199,914 99.5224 172,300 0.4162 25,400 0.06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谢艾玲、王勉两位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e8b8d282-cf5d-4204-9bd4-ea0ea9b28e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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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20│中密控股(300470):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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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8661739a-47a3-4007-9d11-e0ada1b294f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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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中密控股: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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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77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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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中密控股: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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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16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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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中密控股: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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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62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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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中密控股: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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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02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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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中密控股: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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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55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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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中密控股: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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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5/12230921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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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中密控股: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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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96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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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中密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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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83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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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中密控股: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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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986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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