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72 *ST新元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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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34 │*ST新元(30047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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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33 │*ST新元(30047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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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32 │*ST新元(30047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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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32 │*ST新元(30047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林希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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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32 │*ST新元(30047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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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32 │*ST新元(30047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史欣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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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32 │*ST新元(30047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史欣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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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32 │*ST新元(30047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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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32 │*ST新元(30047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希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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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31 │*ST新元(30047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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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34│*ST新元(30047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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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3 月 0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3 月 0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0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2 月 25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2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或其代理人,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58 号新洲商务大厦 409 室,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6)人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提名舒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1.02 提名朱绍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1.03 提名柯柏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1.04 提名范燕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1.05 提名冷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1.06 提名成笠萌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提名林希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2.02 提名李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2.03 提名史欣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2、上述提案无互斥提案。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2 月 25 日下午17:00 之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58号新洲商务大厦 409 室,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42(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58 号新洲商务大厦 409 室,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76d03b9c-31b7-4b25-bc1f-ed14bd6938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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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33│*ST新元(30047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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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元(30047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0b5c2cd6-0b46-4014-888d-5ced6e3fc5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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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32│*ST新元(30047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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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元(30047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092556f3-e71d-4966-a98b-a04fb33a16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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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32│*ST新元(30047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林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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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元(30047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林希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841c0748-bf54-4680-b18a-067868d511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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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32│*ST新元(30047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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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元(30047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d96f39a3-497a-4b75-9844-6695b45c8b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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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32│*ST新元(30047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史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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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元(30047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史欣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d732ce36-1d3f-4d14-b0db-2b3a617d29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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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32│*ST新元(30047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史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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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元(30047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史欣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9f4ce8f3-cafa-48a1-b50f-3675d4a479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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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32│*ST新元(30047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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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原定至 2027 年 10 月 25 日届满。根据公司实际工作安排及提升运营管理成效的需求,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实控人朱业胜、曾维斌、姜
承法、宁波世纪万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舒骋先生、朱绍卿先生、柯柏华先生、范燕君女士、冷骥先生、成笠萌女士
6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林希胜先生、李钊先生、史欣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林希胜先生、史欣媛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中林希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李钊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
候选人进行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
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27dd1269-518e-4e1e-b3a9-7d6521149d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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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32│*ST新元(30047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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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元(30047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希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3289dab9-06a8-4a13-9250-94db5a9732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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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20:31│*ST新元(30047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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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元科技”)于 2026年 2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绍卿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原定至 2027 年 10 月 25 日届满。根据公司实际工作安排及提升运营管理成效的需求,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实控人朱业胜、曾维斌、姜承法、宁波世纪万向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舒骋先生、朱绍卿先生、柯柏华先生、范燕君女士、冷骥先生、成笠萌女士 6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林希胜先生、李钊先生、史欣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三年。
1.01 提名舒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拟选举舒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舒骋先生的任职生效还需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其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 提名朱绍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拟选举朱绍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朱绍卿先生的任职生效还需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其任期为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 提名柯柏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拟选举柯柏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柯柏华先生的任职生效还需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其任期为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4 提名范燕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拟选举范燕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范燕君女士的任职生效还需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其任期为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5 提名冷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拟选举冷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冷骥先生的任职生效还需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其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6 提名成笠萌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拟选举成笠萌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笠萌女士的任职生效还需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其任期为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提名林希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拟选举林希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林希胜先生的任职生效还需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其任期为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 提名李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拟选举李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钊先生的任职生效还需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其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 提名史欣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拟选举史欣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史欣媛女士的任职生效还需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其任期为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议案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的第一、二项议案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公司定于 2026 年 3月 2日14:00 在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4dae1471-508d-4174-95b1-9c31d8d5c7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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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8:12│*ST新元(30047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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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元(30047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7b872189-c94c-413e-9aeb-c384b591fb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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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8:12│*ST新元(300472):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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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元(300472):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68615a2b-899f-4030-be9c-a3b1c5d4b4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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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6│*ST新元(30047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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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
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
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该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对可能触
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
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
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5月 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满足第 10.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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