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73 德尔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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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5:47 │德尔股份(30047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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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5:45 │德尔股份(30047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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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德尔股份(30047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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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8 15:32 │德尔股份(30047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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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6:55 │德尔股份(300473):关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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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6:26 │德尔股份(30047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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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6:25 │德尔股份(300473):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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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6:25 │德尔股份(300473):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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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9:38 │德尔股份(30047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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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9:38 │德尔股份(30047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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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5:47│德尔股份(30047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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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于 2025年 6月 20 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7名,实到董事 7名
,会议由董事长李毅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德国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以下简称“德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金贷款、贸易融资等业务。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无任何抵质押及第三方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并非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德商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毅先生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后续的相关手续。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485628ed-80da-4bf4-a7c7-3a075d62fa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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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5:45│德尔股份(30047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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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德国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以下简称“德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金贷款、贸易融资等业务。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无任何抵质押及第三方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并非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德商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毅先生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后续的相关手续。
二、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0099ee83-9af4-4f0b-a937-b15fb67b44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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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德尔股份(30047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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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德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其持有
的爱卓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85 号)。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取得注册
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59be579f-84a0-4cf7-840a-f88a3b316d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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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8 15:32│德尔股份(30047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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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戊戌价值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戊戌价值 15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戊戌 15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12,35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18%)。戊戌 15号基金计划在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3,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987%)。戊
戌 15 号基金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戊戌 15号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戊戌价值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戊戌 15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12,351,100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比例 8.18%。其中10,956,100股为通过协议转让取得,协议受让日期为 2024年 3月,比例为 7.26%;1,395,000股为通过竞
价交易取得,比例为 0.9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减持数量不超过 3,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87%(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4、减持方式:采取大宗交易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
述价格将相应调整。
7、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戊戌 15号基金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8、戊戌 15 号基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戊戌 15号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戊戌 15号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谨慎决策。
四、备查文件
1、戊戌 15号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fed72787-7e6e-4807-b818-2fc4b3ced0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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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6:55│德尔股份(300473):关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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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为实现企业与地方共赢,同意公司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
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在织里镇投资建设新型锂电池中试及产业化项目、智能电机产业化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 3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5年 5月 30日,公司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与《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对
外投资的公告》之“三、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致。
三、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对外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要求,有助于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拓展公司在新型
锂电池及智能电机领域的业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布局,促进公司业务更好的发展,加强公司产业布局的联动性,优化公司产业
结构,丰富公司产品线品种,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有助于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
可持续发展。
(三)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对外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
响。本次投资项目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具体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项目的实施情况、行业市场的发展情况。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土地竞买、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
(如需),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本次投资项目在实施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均会面临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当地政策、市场环境、生
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具体投入金额、投资周期、能否建成并投入使用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本项目部分或全部无法实施的
情况。
(三)本投资合作协议中涉及的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业绩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四)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投资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
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投资合作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0aa94c15-bc3a-47ac-8992-ee55bb8ca3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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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6:26│德尔股份(30047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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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于2025年 5月 27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7名,实到董事 7名,会
议由董事长李毅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实现企业与地方共赢,同意公司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在织里镇投资建设新型锂电池中试
及产业化项目、智能电机产业化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 3亿元。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投资预算范围内全
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办理项目备案、购买土地使用权、成立子公司、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
与实施本项目有关的全部事宜(如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25c97e96-d2db-4116-89ca-061aa13c65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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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6:25│德尔股份(300473):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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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投资合作协议》及所涉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2、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土地竞买、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
如需),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在实施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均会面临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当地政策、市场环境、生产
经营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具体投入金额、投资周期、能否建成并投入使用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本项目部分或全部无法实施的情
况。
4、本投资合作协议中涉及的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的
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业绩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5、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投资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
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为实现企业与地方共赢,同意公司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
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在织里镇投资建设新型锂电池中试及产业化项目、智能电机产业化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 3亿元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投资合作协议》及所涉对
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投资预算范围内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投
资合作协议》、办理项目备案、购买土地使用权、成立子公司、环评审批(如需)、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与实施本项目有关的
全部事宜。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
2、住所: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吴兴大道 8号
3、性质:政府机构
4、与公司关系:协议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6、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协议对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
乙方: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型锂电池中试及产业化项目、智能电机产业化项目
2、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3 亿元,固投约 2.5 亿元。(1)建设新型锂电池产线,一期开展新型锂电池的中试研发,择
机启动二期年产 1GWh 新型锂电池产线建设。(2)建设智能电机或其他汽车零部件产线。
3、项目模式:本项目采用分期实施进行。
一期厂房租赁:
一期租赁区国资平台厂房,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内完成投入。
二期项目用地及建设:
项目二期用地 40 亩,再预留用地 120 亩,具体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红线为准。
项目实施进度:选址地块拟由甲方协调国资平台公司按照乙方需求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地块由区国资平台建设,乙方租赁
或回购。
(三)产业政策
1、自乙方项目装修免租期结束之日起的五年内达到对应条件的,甲方协调国企平台给予相应的租金减免政策。
2、甲方承诺:自乙方项目公司设立起(含当月),一期项目实施期间每个项目按照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如乙方进行后续项目投资建设,甲方应按照届时最优惠政策,按照新项目立项申请,项目仍可享受一定比例的设备补助。
3、甲方应协助乙方项目公司争取国家和省级各类产业扶持政策,市、区现行及今后出台的相关奖励扶持政策,乙方项目公司凡
符合条件的均给予享受。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乙方项目的总体规划、环保、安全、项目建设等进行审核论证、审批、监督和检查。
(2)按本协议约定,督促乙方按期启动项目设立、施工、建设和验收。
(3)在乙方项目建成后,组织有关部门对乙方项目进行评估。
2、甲方的义务
(1)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以及项目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相关手续。
(2)向乙方新设项目公司提供设备补助等,以及协助乙方进行各项人才政策的申报。
(3)甲方确保本协议中所约定的应由区国资平台履行的各项义务得到履行实施。
(4)甲方协助乙方项目公司后续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获得相应奖励。
3、乙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甲方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过程中,给予配合和协助。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需配合区国资平台公司完成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等前期资料。
(2)乙方或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成立的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单位,承担项目相关的权利及义务。
(五)违约责任
乙方项目不得从事与本协议约定内容无关的产业,若项目设施在乙方租赁期间乙方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视作乙方违约。一旦乙
方违约,乙方必须在 30 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实施内容完成整改,并清退本项目地块内除乙方外的企业。回购事宜具体
以回购合同为准。
(六)其他事项
1、因生效协议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签约地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即刻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
等效力。如乙方或其相关方未签订相关股权投资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对外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要求,有助于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拓展公司在新型
锂电池及智能电机领域的业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布局,促进公司业务更好的发展,加强公司产业布局的联动性,优化公司产业
结构,丰富公司产品线品种,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有助于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
可持续发展。
(三)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对外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短时间内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
响。本次投资项目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具体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项目的实施情况、行业市场的发展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事项有利于加强公司产业布局
的联动性,拓展公司在新型锂电池及智能电机领域的业务,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济效益,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土地竞买、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
(如需),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本次投资项目在实施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均会面临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当地政策、市场环境、生
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具体投入金额、投资周期、能否建成并投入使用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本项目部分或全部无法实施的
情况。
(三)本投资合作协议中涉及的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的预测,亦不构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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