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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74(景嘉微)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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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74 景嘉微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6 17:24 │景嘉微(300474):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 ├─────────┼──────────────────────────────────────────────┤ │2026-06-26 17:24 │景嘉微(30047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6 17:24 │景嘉微(300474):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 ├─────────┼──────────────────────────────────────────────┤ │2026-06-23 17:56 │景嘉微(300474):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 ├─────────┼──────────────────────────────────────────────┤ │2026-05-18 19:36 │景嘉微(30047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9:36 │景嘉微(300474):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4 16:12 │景嘉微(300474):国泰海通关于景嘉微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6-04-24 00:38 │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 │2026-04-23 19:27 │景嘉微(300474):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4-23 19:27 │景嘉微(300474):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2026-06-26 17:24│景嘉微(300474):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 景嘉微(300474):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7a12c065-1bb3-40d5-a576-c59ebbe40ba2.PDF ─────────┬──────────────────────────────────────────────── 2026-06-26 17:24│景嘉微(30047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董事曾万辉先生、郑珊女 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8人,出席 8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长沙景美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和无锡锦之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对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fc5ca2ea-b015-48ca-8cfb-5cb2b581523f.PDF ─────────┬──────────────────────────────────────────────── 2026-06-26 17:24│景嘉微(300474):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 景嘉微(300474):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加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c8fc5fc9-a534-4159-9ad5-b1251883016c.PDF ─────────┬──────────────────────────────────────────────── 2026-06-23 17:56│景嘉微(300474):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奇安(北京)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奇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奇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省金芙蓉科创引导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芙蓉科创引导基金”)、湖南湘江新区引导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孚迪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长沙奇安麒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合伙企业”),围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与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重点投资新一代信息技 术领域。 该合伙企业已取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 ,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基金编码:SAVZ2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8月 28日、2025年 9月 12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关于与专业投 资机构共同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与专业机构共同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进展情况 近日,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人金芙蓉科创引导基金已完成对原《合伙协议》部分条款变更的审批,主要明确投资于符合金芙蓉科创 引导基金“早期企业”标准的企业不低于基金可投资金额的 60%,并配套相应企业认定标准;除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 ,合伙企业对单个项目的投资总额(含追加投资)不得超过基金总认缴规模的 10%。除前述事项外,基金管理模式、收益分配、退出 机制等原有核心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产业基金各方将就上述条款的变更情况重新签署合伙协议并按新合伙协议要求进行项目投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产业基金相关交易要素调整事项是全体合伙人根据产业基金现阶段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当前及未来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积极跟进投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4c90660c-f82b-4262-858e-48e0dfed0460.PDF ─────────┬──────────────────────────────────────────────── 2026-05-18 19:36│景嘉微(30047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 1号公司 5楼会议室 3、股东会的召集人: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股东会的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余圣发 5、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16人,代表股份 186,107,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1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158,371,1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0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08人,代表股份 27,736,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7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9,785,35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人,代表股份 22,048,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8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8人,代表股份 27,736,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72%。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466,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57%;反对 560,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012%;弃权 8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144,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29%;反对 560,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0%;弃权 8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1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386,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24%;反对 688,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701%;弃权 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64,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12%;反对 688,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6%;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5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403,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6%;反对 671,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610%;弃权 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81,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55%;反对 671,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96%;弃权 3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4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35,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43%;反对 728,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4623%;弃权 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35,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43%;反对 728,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3%;弃权 2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34% 本次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363,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04%;反对 720,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872%;弃权 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41,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64%;反对 720,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74%;弃权 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6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指派律师董亚杰、谭程凯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4db1410c-eccd-4456-85d8-3bf464ca6fc0.PDF ─────────┬──────────────────────────────────────────────── 2026-05-18 19:36│景嘉微(300474):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审查,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资料和信息,一切足以影响本 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资料均已向本所披露;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所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有关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述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合法性、有效性 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其他文件一并公告。未经 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6-017),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 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等事项。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会议通知披露一致。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8 日下午 14:30 在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 1号公司 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 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截至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及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等,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8 名,代表公司股份158,371,1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3033%;通过网络形式参与投票的股东 508名,代表公司股份 27,736,4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07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及股东资格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进行认证。 出席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形式参与投票的股东合计 516 名,代表公司股份186,107,5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6105%%;其中,中 小股东 514 名,代表公司股份 49,785,3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5261%。 3.除本所见证律师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该等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股东会规 则》《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获得表决 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5,466,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57%;反对 560,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2%;弃权 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9,144,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29%;反对 560,60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60%;弃权 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611%。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5,386,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24%;反对 688,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1%;弃权 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9,064,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12%;反对 688,80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36%;弃权 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653%。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5,403,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6%;反对 671,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10%;弃权 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9,081,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55%;反对 671,90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96%;弃权 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649%。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次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49,035,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43%;反对 728,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23%;弃权 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9,035,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43%;反对 728,00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23%;弃权 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434%。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5,363,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04%;反对 720,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72%;弃权 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9,041,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64%;反对 720,60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74%;弃权 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46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119610e4-ed28-408c-9a72-3643cf0f4247.PDF ─────────┬──────────────────────────────────────────────── 2026-04-24 16:12│景嘉微(300474):国泰海通关于景嘉微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景嘉微(300474):国泰海通关于景嘉微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1c0b802-ead0-4b68-aebf-6fe2331ff25f.PDF ─────────┬──────────────────────────────────────────────── 2026-04-24 00:38│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fed41d9-8bc6-4c6d-afcc-a989a7821db4.PDF ─────────┬──────────────────────────────────────────────── 2026-04-23 19:27│景嘉微(300474):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景嘉微(300474):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173ff1b-1ea6-4b09-bca5-151f8f5fb159.PDF ─────────┬──────────────────────────────────────────────── 2026-04-23 19:27│景嘉微(300474):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景嘉微(300474):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75174a2-3719-4295-b5ee-4e36fe18bdb9.PDF ─────────┬──────────────────────────────────────────────── 2026-04-23 19:27│景嘉微(300474):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定于 2026年 4月 28日(星期二)15:00至 16:00举行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 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曾万辉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周振武先生、财务总监刘奕先生 、独立董事杜四春先生及保荐代表人张希朦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 投 资 者 公 开 征 集 问 题 。 投 资 者 可 提 前 登 录 “ 互 动 易 ” 网 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 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745aaab-e35f-45ea-8654-2add8d452c2e.PDF ─────────┬──────────────────────────────────────────────── 2026-04-23 19:27│景嘉微(30047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作为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 11月 0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1号楼 805# 首席合伙人:李秀峰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瑞诚合伙人 58人,注册会计师 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 对中瑞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良好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于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中瑞诚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年度 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瑞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瑞诚对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中瑞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治理层及管理 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全程跟进中瑞诚会 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1、审前沟通阶段: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与中瑞诚项目负责人、经办注册会计师 等核心人员进行专项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并审慎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确保审计工作有序推进、合理规划。 2、审计实施阶段: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定期召开沟通会议,听取中瑞诚关于审计要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及初步核查意见的专项汇报,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针对性指导建议,督促审计机构规范执行审计程序。 3、报告审阅阶段:审计委员会在中瑞诚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依规形成书面审阅意 见,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 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 客观、信息完整、表述清晰。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1a61401-4d5b-4099-99b6-6fbf4dcf2bf0.PDF ─────────┬──────────────────────────────────────────────── 2026-04-23 19:27│景嘉微(30047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 23〕4号)的规定。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下简称“2026年 度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业务范围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相关审计费用。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创立于 1997年的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年 12月,经北京市财政 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瑞诚 逐步发展为大型、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凭借着在业务收入、人才培养及储备、执业质量等多维度的优秀表现,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注 册会计师协会评选的全国百强事务所。中瑞诚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中瑞诚首席合伙人为李秀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1号楼 805#,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瑞诚合伙人 58人,注册会计师 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0人。 中瑞诚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5,466.2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1,981.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066.46万元。2025年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2025年报审计)17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4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716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等。2025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瑞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 低于 1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中瑞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2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次,涉及人员4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杨迪航,拥有 30 余年审计经验,2023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先后服务过多家公司上市审计和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2025年开始为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家,签署挂牌公司审 计报告 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邱阳,拥有近 16年审计经验,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服务,2022年开始为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业期间为六家企业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和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等证券服务审计工作。曾负责两家挂牌公司审计,并担任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签字会计师。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家,签署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楼敏,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二十余年,负责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股转挂牌公司,具备相应 执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瑞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 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市场价格水平与中瑞诚协商确定相 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已对中瑞诚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董事 会同意继续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实际审计业务范围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d5c256a-ab2a-41e2-921d-b44fa358009e.PDF ─────────┬──────────────────────────────────────────────── 2026-04-23 19:27│景嘉微(300474):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 景嘉微(300474):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1fb0a22-8b1f-4ac2-9079-2a51f1100ce7.PDF ─────────┬──────────────────────────────────────────────── 2026-04-23 19:27│景嘉微(300474):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概况 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 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度整体计提减值损失 104,165,144.64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计提减值损失金额(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4,240,698.96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8,627,735.9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526,012.24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40,447,248.68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323,448.86 合计 -104,165,144.64 注:上述表格计提减值损失以负号填列。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 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 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 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商业承兑汇票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 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 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 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2、合同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方法,基于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对合同资产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5 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63,394,447.10 元,资产减值损失40,770,697.54元,合计对 2025年度公司利润总额影响金额 为 104,165,144.64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依据充分、合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事项已经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相应会计处理已在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中反映 及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21bbcc3-a04a-4b6f-8c20-a8727914abcc.PDF ─────────┬──────────────────────────────────────────────── 2026-04-23 19:27│景嘉微(300474):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 况及财务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此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 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 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现将有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深耕主业,夯实双轮驱动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 GPU研发领域,经过二十余年的技术沉淀,公司凭借突出的技术优势、领先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规模化 的应用场景等优势成为国内领先的 GPU设计企业。 在 GPU研发领域,公司聚焦底层技术开发,从基础理论开始研究,从数学公式开始推导,在架构设计、算法模型、原理验证、硬 件实现、驱动开发等环节全面实现自主研发。公司研发了以 JM5400、JM7 系列、JM9 系列和 JM11 系列为代表的一系列 GPU芯片, 应用领域由图形渲染拓展至计算领域,在专用与通用市场实现广泛应用,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树立了先进、诚信、可靠的优秀企业 形象。 公司 JM11系列推广取得有效进展,性能与适配能力大幅提升。在单台国产服务器搭载 JM11 系列芯片可稳定支持 32 路云桌面 并发运行,搭配无损编解码技术,实现高清流畅体验。该产品在广西某地市电力调度系统中成功应用,成为在电网控制系统中做到完 全自主可控的 GPU虚拟化解决方案,实现 32路 vGPU虚拟化 3D 图形加速显示,助力国产 GPU 云桌面方案从“能用”到“好用”的 跨越。 报告期内,公司进军边端侧 AI SoC芯片领域,公司控股子公司诚恒微自主研发的 CH37系列以其 64TOPS@INT8的峰值算力、低功 耗、高集成的特性,精准地切入了端侧 AI应用的核心需求,为客户提供了可靠、高效的算力解决方案;主要面向算力需求较高的具 身智能与边缘计算等通用市场,可以涵盖包括但不限于机器人、AI盒子、智能终端、智能识别、无人机吊舱等多种场景。目前,CH37 系列正在持续深化客户导入、推进产品小批量量产、完善软件配套、加大销售推广力度。 公司坚定看好 GPU与边端侧 AI SoC芯片的广阔前景,紧扣“十五五”规划,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基础研究的前瞻性、战略 性、体系化布局。公司将坚定不移地推进“高性能 GPU+边端侧 AI SoC芯片”双轮驱动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构建覆盖“云- 边-端”算力闭环。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国防”全栈体系布局,加强核心技术攻关,丰富产品矩阵,并拓展具身智能及 边缘计算等通用市场,助力打造具备安全可控性能的国产化算力底座。 二、夯实研发技术,提升核心竞争力 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坚持科技自主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取得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并积极进行前沿技术 研究。通过高研发投入的长期支撑,公司构建以“高性能 GPU+边端侧 AI SoC芯片”为核心的产品矩阵,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市场 影响力。 第一,在研发投入方面,公司一直保持对研发创新的高投入,坚持自主创新,掌握核心技术,覆盖芯片、模块、整机到系统的全 链路设计与研发能力,构建体系化的产业布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累计研发投入 103,951.57万元,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 营业收入比例为 54.72%。 第二,在研发团队建设方面,公司深度融合多层次发展通道与多元化激励机制,主动引进高端技术人才,持续吸纳在 GPU架构、 AI算法、驱动开发等核心方向具备深厚积淀的资深工程师与青年骨干。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员工 1,562人,其中研发人员 1,060 人,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为 67.86%,为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第三,在知识产权积累方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共申请 239 项专利(204项国家发明专利、31项实用新型专利、4 项外观专利),其中 130项发明专利、31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外观专利均已授权,登记了 165项软件著作权,登记了 6项集成电路 布图。健全的知识产权体系在保障公司技术提升的同时,有利于公司在其他领域的产业布局。 第四,在公司价值认可方面,公司荣膺“长沙市 2025 年度科技创新突出贡献企业”称号;同时,凭借 JM11系列产品的卓越性 能与技术创新,公司荣获“2025中国 GPU芯片创新产品”与“强芯 2025-中国创新 IC——创新突破奖”两项殊荣。此外,公司还成 功入选湖南省“人工智能+”十大重点企业名单。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权责分明、科学高效 、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治理架构,提升公司运作规范化水平,有序推进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的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审计 委员会、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通过实施多项战略不断升级公司管理与技术研发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内部 控制机制的有效运行,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同时,公司还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以业绩为导向、与市场水平相衔接的薪酬体系,激励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制定《ESG 管理制度》,系统构建环境、社会及治理工作框架,将可持续发展理念 融入日常经营,切实提升公司社会责任与风险管理水平。 未来,公司将持续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盈 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致力于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合规信息披露,多渠道强化投资者沟通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范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公司有关信息,充分 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考评中已连续五年被评为 A级,公司凭借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 理等方面的优秀表现连续四年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优秀实践”奖项,并获得了“2025 年度上市公 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等荣誉。 公司将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树立市场信心,为投资者搭建畅通便捷的沟通平台,丰富投资者参与公司的治理机会和渠道,通过 接待现场调研、策略会、线上会、网上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渠道和资本市场保持畅通的信息传递,让投资者充分认知公司所 处的行业特征、公司业务等有助于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投资者的信心,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 同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发展。 五、落实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在扎实自身发展根基的同时,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公司已在 《公司章程》中明确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按照其要求进行利润分 配。 公司自 2016年 3月上市至今,累计现金分红 3.92亿元,约占期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2.00%。公司将在保证 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为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落实打造“长期、稳定 、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3bd71e5-c5fe-4bda-8cf9-9ac3d364e3d1.PDF ─────────┬──────────────────────────────────────────────── 2026-04-23 19:27│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作为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瑞诚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瑞诚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 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创立于 1997年的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年 12月,经北京市财政 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瑞诚逐步发展为大型、综合性 专业服务机构,凭借着在业务收入、人才培养及储备、执业质量等多维度的优秀表现,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选的全国 百强事务所。中瑞诚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中瑞诚首席合伙人为李秀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1号楼 805#,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瑞诚合伙人 58人,注册会计师 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0人。 中瑞诚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5,466.2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1,981.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066.46万元。2025年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2025年报审计)17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4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716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等。2025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杨迪航,拥有 30 余年审计经验,2023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先后服务过多家公司上市审计和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2025年开始为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家,签署挂牌公司审 计报告 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邱阳,拥有近 16年审计经验,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服务,2022年开始为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业期间为六家企业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和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等证券服务审计工作。曾负责两家挂牌公司审计,并担任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签字会计师。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家,签署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楼敏,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二十余年,负责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股转挂牌公司,具备相应 执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瑞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瑞诚针对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主动且及时与事务所专业技术部开展咨询对接。依托专业技术部的 专业支撑与经验储备,精准攻克审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审计判断合规准确,有效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与质量管 控。 2、意见分歧解决 中瑞诚已建立健全规范化的专业意见分歧处理机制,针对审计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及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出现的未达 成共识的专业意见分歧,明确要求逐级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通过专业论证推动分歧妥善解决。同时严格恪守执业准则,在所有专 业意见分歧完全化解前,坚决不予出具审计报告。2025年度对公司开展审计工作期间,就各项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中瑞诚相关参与方 均达成一致意见,无任何意见分歧情况发生。 3、项目质量复核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中瑞诚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执行规范完善的三级质量复核程序,结合审计项目的 复杂程度、风险等级精准适配复核流程,实现对项目计划、实施及完成全生命周期的全覆盖,重点核查各阶段关键节点的审计程序执 行、工作底稿编制及重大判断形成情况。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由不直接参与本次审计项目、不承担签字责任的合伙人或其他类似职位人 员担任,具备充足的执业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应权威性,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守则,在复核过程中保持实质与形式上的独立性,秉 持客观公正原则开展复核工作,切实筑牢审计质量防线。 4、项目质量检查 中瑞诚在全所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通过动态监测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全面质控。定期的监控活动包括: 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项目进行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守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 。持续监控则深度嵌入日常业务全流程,依托信息化系统实现审计程序执行的实时追踪、数据预警及合规校验,有效确保审计程序在 报告签发前已完整执行质量管控要求。在大多数情况下,持续实施的监控活动能够更为及时地提供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信息,确保 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瑞诚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完善、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已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 近一年监控过程中,中瑞诚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瑞诚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本年审计过程中,中瑞诚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审计准则及其他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全面、合理 、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 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中瑞诚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瑞诚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 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就审计计划和审计完成情况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有效沟通,充分听取并考虑了审计委员会的意见,按时完 成各项工作。中瑞诚在本年度的审计过程中遇到重要会计、审计或其他事项时,及时向事务所相关负责人进行咨询,妥善处理并解决 公司重点难点问题,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瑞诚组建了由资深合伙人领衔的专业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 业资质。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瑞诚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瑞诚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执业过程中恪守对公司保密信息保密的原则。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 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在事务所和项目组层面建立和实施了一系列有关措施并有效执行。通过双因素认证 系统、数据隔离存储技术等科技手段,切实履行客户信息保密义务,近三年未发生任何信息泄露事件。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瑞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 低于 1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中瑞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 八、总体评价 经评估,中瑞诚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及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 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认为中瑞诚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768be84-dd0b-4ddb-b48b-f49f15fc9fee.PDF ─────────┬──────────────────────────────────────────────── 2026-04-23 19:27│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567738a-b3d6-4fe2-9ea6-1ded1ff8f3b2.PDF ─────────┬──────────────────────────────────────────────── 2026-04-23 19:26│景嘉微(30047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景嘉微(30047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8dc8cbf-feb2-4b50-99db-9e55bafbdf85.PDF ─────────┬──────────────────────────────────────────────── 2026-04-23 19:26│景嘉微(300474):2025年年度报告 ─────────┴──────────────────────────────────────────────── 景嘉微(30047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31b7ece-8b7f-4e20-b168-f287eca56d5c.PDF ─────────┬──────────────────────────────────────────────── 2026-04-23 19:26│景嘉微(30047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景嘉微(30047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770ddf8-e060-4741-b8c5-2c08ee43dc80.PDF ─────────┬──────────────────────────────────────────────── 2026-04-23 19:26│景嘉微(300474):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景嘉微(300474):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e53bf0e-03df-4a93-b49d-9bbc98a82221.PDF ─────────┬──────────────────────────────────────────────── 2026-04-23 19:26│景嘉微(30047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景嘉微(30047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3623ec6-e55b-4a64-8d72-7b7272262b79.PDF ─────────┬──────────────────────────────────────────────── 2026-04-23 19:25│景嘉微(30047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瑞诚审字[2026]第 611414 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1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82 传真:62267682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目 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2 页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资格证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瑞诚审字[2026]第611414号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 嘉微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景嘉微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景嘉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迪航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邱 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8c105d4-30b4-46e4-acfd-002005e54106.PDF ─────────┬──────────────────────────────────────────────── 2026-04-23 19:25│景嘉微(30047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1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82 传真:62267682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目 录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第 1-2 页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瑞诚鉴字[2026]第611417号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2026 年 4 月 22 日签署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景嘉微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景嘉微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已审计财 务报表进行复核。经复核,我们认为,景嘉微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保持了一致。除复核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 载信息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工作。 为了更好地理解景嘉微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f66412e-0851-4e2a-bc07-40ffb947f1c9.PDF ─────────┬──────────────────────────────────────────────── 2026-04-23 19:25│景嘉微(300474):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景嘉微(300474):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6a0eb6b-a692-406d-9a89-4843e2c68058.PDF ─────────┬──────────────────────────────────────────────── 2026-04-23 19:25│景嘉微(30047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景嘉微(30047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d4647fe-8082-48fc-a7f9-5e9310e2986b.PDF ─────────┬──────────────────────────────────────────────── 2026-04-23 19:25│景嘉微(300474):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景嘉微(300474):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dfd9f4e-9839-4a95-9abb-77250727f3cd.PDF ─────────┬──────────────────────────────────────────────── 2026-04-23 19:25│景嘉微(30047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景嘉微(30047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509c23d-d818-4c72-aaa3-b2713e94f953.PDF ─────────┬──────────────────────────────────────────────── 2026-04-23 19:25│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b19ae21-6138-4c52-9712-8930e2b4a08a.PDF ─────────┬──────────────────────────────────────────────── 2026-04-23 19:25│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2e5002b-75b0-4d62-9ba0-2c0dd1dbdf99.PDF ─────────┬──────────────────────────────────────────────── 2026-04-23 19:25│景嘉微(300474):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景嘉微(300474):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5029ff5-57c2-4e2f-bacb-53f30ae0f315.PDF ─────────┬──────────────────────────────────────────────── 2026-04-23 19:25│景嘉微(300474):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景嘉微(300474):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d2351d3-6f68-4782-952c-bb4960a11267.PDF ─────────┬──────────────────────────────────────────────── 2026-04-23 19:24│景嘉微(30047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 2026年 05月 18日(星期一)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05月 18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 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 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8日(星期一)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05月 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5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 1号公司 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0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关联股东需对议案 4.00回避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 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非自然人股东单位公章)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 伙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非自然人股东单位公章)、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格式见附件 2,加盖非自然人股东单位公章)等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字)、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亲笔签署)、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等证 明文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并附身份证 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05月 15日 8: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 1号,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登记材料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振武 石焱 联系电话:0731-82737008-8003 传真:0731-82737002 邮箱:public@jingjiamicro.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 1号 邮编:410221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fddef2a-aaf1-4a4e-b6d1-ba382af2ef64.PDF ─────────┬──────────────────────────────────────────────── 2026-04-23 19:24│景嘉微(300474):ESG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 (Governance)(以下合称“ESG”、“社会责任”或“可持续发展”)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环境、 社会和公司治理的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 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 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职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定期披露 ESG报告。 第二章 ESG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 ESG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主要负责确定公司 ESG目标,审议和批准公司的 ESG 管理制度、公司 ESG 报告,以及审议公司 ESG相关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 ESG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对公司 ESG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就相关工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 ESG相关披露文件进行审阅,包括但不限于公司 ESG年度报告、ESG工作方案等;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公司设 ESG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主管领导、各部门经理、各子公司主管领导和指定的 ES G 工作对接人组成,负责为战略委员会履行 ESG相关工作职责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ESG工作组组织协调 ESG各项工作开展,保证信 息披露及时、完整、准确。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执行单位”)是 ESG工作的执行单位,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负责按照公 司整体规划,落实 ESG 工作任务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 第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或专业机构,为推进 ESG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对公司履行 ESG职责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ESG 工作组应汇总相关意见,并提请战略 委员会研究讨论并将形成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二条 公司将履行 ESG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涉及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事项的,社会效益评估应作为公司董事会、经营 管理层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鼓励投资人员在进行财务预测及估值时,将 ESG因素与其他重要因素进行整合,综合考虑调整各类变量 ,进行投资决策。 第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 ESG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利益相关方保持信息畅通。必要时,可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 取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便持续改进工作成效。 第十四条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时,应根据有关规范和指引要求,把 ESG职责纳入评价范围,识别并评估 ESG 职责相关风险,对涉及内控缺陷事项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 ESG 报告与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及 ESG工作需要评估公司 ESG职责的履行情况,编制 ESG报告。 第十六条 ESG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ESG报告应当覆盖对公司有实质性影响的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活动,所确定的报告范围适合公司整体的规模和性质 。 第十八条 ESG报告披露后,公司可在业绩说明会、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进行宣传,也可通过其他多种渠道对 ESG报告进行传 播。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在公司 ESG信息披露前,负有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责任。知情 人对该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和义务,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告且已明确提醒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情形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 何单位和个人泄漏尚未公开的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799f487-3d41-479f-9965-9d33cd83deca.PDF ─────────┬──────────────────────────────────────────────── 2026-04-23 19:24│景嘉微(30047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薪酬管理,建立科 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 工资、绩效薪酬、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及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公司章程》 中约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及分配 第四条 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 、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工资总额。 第五条 公司工资总额确定以及工资分配应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 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三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 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公司如果 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具体实施工作。第八条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除外)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四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第九条 (1)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制度按照第十一条执行;(2)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3)除上述两项情形之外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 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独立董事不参与公 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及绩效奖金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50%。基本年薪主要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并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按 公司经营业绩、结合个人年度绩效完成情况核定,依据考核结果按年或月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 第五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与管理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津贴每季度发放。 第十四条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机制确定。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或自愿放弃领取津贴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 并予以发放。 第六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 第十九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胀水平; (四)公司经营状况; (五)公司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的调整。 第二十一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后,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 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d7def30-835c-4999-8d99-fcb0785b903d.PDF ─────────┬──────────────────────────────────────────────── 2026-04-23 19:24│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华) ─────────┴──────────────────────────────────────────────── 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67c30ad-7ec1-44a5-83b6-e3485466c464.PDF ─────────┬──────────────────────────────────────────────── 2026-04-23 19:24│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欧阳宇翔) ─────────┴──────────────────────────────────────────────── 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欧阳宇翔)。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22e3804-a7df-464b-8140-97fdf79cd00a.PDF ─────────┬──────────────────────────────────────────────── 2026-04-23 19:24│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四春) ─────────┴──────────────────────────────────────────────── 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四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df9a806-eba9-4cde-9f90-585b3379e965.PDF ─────────┬──────────────────────────────────────────────── 2026-04-23 19:22│景嘉微(300474):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2、公司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以及长期发 展规划,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本次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622,652.17 元,报 告期内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9,378,275.73 元,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372,962,787.76 元,扣除已派发 2024年度现金股利 31,357 ,153.3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72,227,358.65元。 3、鉴于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结合 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以及长期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5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31,357,153.38 55,035,870.4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4,622,652.17 -165,119,475.55 59,681,142.77 研发投入(元) 427,633,751.31 280,648,594.40 331,233,380.78 营业收入(元) 720,064,627.80 466,342,383.04 713,248,175.4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93,998,196.5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72,227,358.6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86,393,023.8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90,020,328.3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86,393,023.8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1,039,515,726.4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54.72%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 □是 ?否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 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能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可持续发展,无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并且在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鉴于 2025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同时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等需要 ,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6891c3e-e239-493f-a8a9-a324dd67bc8d.PDF ─────────┬──────────────────────────────────────────────── 2026-04-23 19:22│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b04bc9c-b9cc-4a50-acc0-da86823b62be.PDF ─────────┬──────────────────────────────────────────────── 2026-04-23 19:22│景嘉微(300474):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 2号)的要求,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6年 1月 1日开始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对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及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现将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变更,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 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 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2026 年 1月 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的变更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基于公司最新质保成本数据以及对未来售后服务费用的重新评估,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 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 ,公司对预计负债中计提的售后服务费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 2026年 1月 1日开始执行。 3、会计估计的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公司根据以往经营经验并结合产品售后维修、升级、服务费用支出情况,按照营业收入的 0.8%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公司参照最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产品质量保证费用和收入的比例关系,确定下一年度的产品质量保证金计提比例, 以此估算未来质保期内可能发生的产品质量保证费用。 三、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 相应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及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估计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及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2、董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ac5af46-bb78-4aa0-828a-b8f3bf243eca.PDF ─────────┬──────────────────────────────────────────────── 2026-04-23 19:22│景嘉微(30047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景嘉微(30047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d22c36a-6cdf-4398-84cb-480b85ce52fc.PDF ─────────┬──────────────────────────────────────────────── 2026-04-23 19:22│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c7f10fc-112d-4051-8384-000f35e456bc.PDF ─────────┬──────────────────────────────────────────────── 2026-04-22 18:18│景嘉微(300474):国泰海通关于景嘉微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景嘉微(300474):国泰海通关于景嘉微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d9c17f3-6c77-48ed-aed1-0a1e49eff029.PDF ─────────┬──────────────────────────────────────────────── 2026-01-15 16:52│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业绩预告 ─────────┴──────────────────────────────────────────────── 景嘉微(300474):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ca0a0ff8-0af6-4c8e-a912-2dc482669e45.PDF ─────────┬──────────────────────────────────────────────── 2026-01-13 16:24│景嘉微(300474):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 景嘉微(300474):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defdb9d0-af64-4f9e-8cfd-045af82a9aee.PDF ─────────┬──────────────────────────────────────────────── 2026-01-06 17:42│景嘉微(300474):国泰海通关于景嘉微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长沙 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 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三)培训方式: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四)培训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 1 号 (五)培训人员:张希朦、陈骏一 (六)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财务人员 本次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要求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注意事项以及股份减持相关规定,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文及案例分析、 解答培训对象的问题等形式,加深了培训对象对资本市场监管政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理解与认识。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四、本次培训的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 披露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8df3dbf7-1da2-4d63-b761-3dbb3096d42d.PDF ─────────┬──────────────────────────────────────────────── 2025-12-15 16:00│景嘉微(300474):关于控股子公司边端侧AI SoC芯片研发进展情况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诚恒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恒微”)自主研发的边 端侧 AI SoC芯片 CH37 系列,目前已顺利完成流片、封装、回片及点亮等关键阶段工作。芯片点亮后,经测试,其基本功能与核心 性能指标(包括算力效率、模块协同及稳定性等)均已达到设计要求,标志着该项目取得阶段性突破。后续,诚恒微将加快推进芯片 的功耗优化与全面性能测试,确保产品早日具备量产条件。 该芯片尚未形成量产和对外销售,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程度尚无法准确预测。同时,未来的 市场需求、市场拓展及竞争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边端侧 AI SoC芯片 CH37系列基本情况 诚恒微把握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机遇,锚定边端侧算力引擎,专注提供高端主控智算处理器与高能效智能感知平台,推动智能 机器从“功能执行”向“自主进化”跃升。诚恒微的业务涵盖了集成电路设计前沿研发、芯片架构设计、配套软件开发及行业解决方 案赋能,构建从技术探索到产业落地的全链条能力。 诚恒微边端侧 AI SoC芯片 CH37系列,基于自主研发架构,采用高集成度的单芯片设计,集成了高端 CPU、GPU、NPU、GPGPU、I SP 等高规格处理单元,面向算力需求较高的具身智能与边缘计算等通用市场,可以涵盖包括但不限于机器人、AI盒子、智能终端、 智能识别、无人机吊舱等多种场景。芯片核心性能情况如下: 1、充沛的 AI算力:芯片提供 64TOPS@INT8的峰值 AI算力,为复杂的视觉识别、多模态感知与决策模型在端侧实时运行中提供 计算动力。 2、灵活计算精度:支持混合(多)精度计算,在保证推理效率的同时,兼顾了算法开发的灵活性与模型精度。 3、高实时与低延迟:具备较强的实时控制能力与较低的任务处理延迟,能够实现快速、精准的决策与执行。 4、高效多传感处理:芯片架构专为多传感器融合场景优化,能够高效协同处理来自视觉、雷达等多种传感器的数据,并构建统 一的实时环境感知能力。 二、边端侧 AI SoC芯片 CH37系列对公司的影响 为积极响应国家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自主可控的战略号召,公司和诚恒微正大力推动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与产业化落地, 集中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拓宽产品应用场景并拓展服务客户领域,持续优化以“GPU+边端侧 AISoC芯片”为核心的产品矩 阵,提升在智能算力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影响力。通过不断推进芯片迭代优化和生态体系建设,加快在具身智能、边缘计算等前 沿场景的实际应用,助力构建安全可控的国产化算力底座。 诚恒微 AI SoC芯片 CH37 系列的阶段性突破,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及诚恒微产品线和核心技术储备,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巩固公司在相关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与市场占有率,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推动意义。 三、风险提示 诚恒微边端侧 AI SoC芯片 CH37 系列是超大规模的集成电路产品,其功能、性能测试极为复杂。诚恒微 AI SoC芯片 CH37系列 已完成流片、封装、回片、点亮等关键阶段工作,芯片点亮后,经测试,其基本功能与核心性能指标(包括算力效率、模块协同及稳 定性等)均已达到设计要求。公司将积极关注诚恒微后续的功耗优化与全面性能测试,不排除在后续的测试、性能调试中存在不及预 期的可能性。此外,该芯片尚未形成量产和对外销售,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程度尚无法准确预测 。同时,未来的市场需求、市场拓展及竞争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d5c03a08-9c79-400c-b8ab-cb260a1ed8f3.PDF ─────────┬──────────────────────────────────────────────── 2025-11-04 16:12│景嘉微(300474):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 9月 4日召开 2 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2,000.00万元人民币向无锡诚恒微电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恒微”)进行增资,认购诚恒微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2,0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1 9日、2025年 9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和《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7)。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诚恒微 34.65%的股权,并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取得诚恒微 66.93%的表决权,成为诚恒微的 控股股东,诚恒微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诚恒微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数据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 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CM4ULR7A 名称:无锡诚恒微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新洲路 228号 7楼 法定代表人:邢文果 注册资本:63,5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3年 06月 2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 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对外投资诚恒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f93fc7c7-35c8-477c-bfd8-23dfecbb7532.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景嘉微: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6816.PDF ─────────┬──────────────────────────────────────────────── 2026-04-24│景嘉微: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6828.PDF ─────────┬──────────────────────────────────────────────── 2025-10-29│景嘉微: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534.PDF ─────────┬──────────────────────────────────────────────── 2025-08-19│景嘉微: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9/1224504522.pdf ─────────┬──────────────────────────────────────────────── 2025-04-24│景嘉微: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9399.PDF ─────────┬──────────────────────────────────────────────── 2025-04-24│景嘉微: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64054.pdf ─────────┬──────────────────────────────────────────────── 2024-10-26│景嘉微: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1434.PDF ─────────┬──────────────────────────────────────────────── 2024-08-29│景嘉微: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8005.PDF ─────────┬──────────────────────────────────────────────── 2024-04-25│景嘉微: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429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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