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75 香农芯创 更新日期:2026-03-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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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7:53 │香农芯创(3004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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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7:51 │香农芯创(30047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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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7:50 │香农芯创(300475):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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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7:50 │香农芯创(300475):关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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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9:19 │香农芯创(300475):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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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6:34 │香农芯创(300475):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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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20:24 │香农芯创(300475):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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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7:58 │香农芯创(30047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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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8:22 │香农芯创(300475):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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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2 │香农芯创(30047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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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7:53│香农芯创(3004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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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07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月 07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0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3月 3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66 号航天科技广场 B座 22 楼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的议案》
议案 1.00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 3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议案 1.00 为股东
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66 号航天科技广场 B座 22 楼。
2、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2日、4月 3日 9:30-11:30 和 13:00-17:00。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
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电子邮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应在 2026 年 4
月 6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63-4186119
传真:0563-4186119
电子邮箱:ir@shannonxsemi.com
邮政编码:518000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66 号航天科技广场 B座 22 楼。
5、参加会议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7f097797-ec4e-46df-9bd4-25f32aec85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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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7:51│香农芯创(30047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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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月 17 日以短信与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3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由董事长黄泽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
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拟向银行及非银机构等主体新增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5.4 亿元(或等值外币)
的授信。上述新增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授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办理授信并签署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等相
关业务的相关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为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
有限公司、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深圳市聚隆景润科技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2.4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
担保(含反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不含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供的资产抵押/质押担保。下同),担保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在担保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担保对象(含上述被担保对象的
全资子公司或者全资孙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新增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
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范围内组织办理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协
议等相关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信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提前终止。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2、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反担保等增信措施。
关联董事黄泽伟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赞成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
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4月 7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
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66 号航天科技广场 B 座 22 楼公司会议室。
审议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fdf31a53-07f9-4841-bc49-29d567af96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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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7:50│香农芯创(300475):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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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接受关联方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30 亿
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期限为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反担保等措施。公司及子公司
无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支付本次增信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因前次审议期限将至,2026 年 3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
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期限为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以签署的文件为准。自本次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增
信措施事项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
方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3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事项提前终止。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业务开展需要,2026 年 3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
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
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反担保等方式(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反担保等只计算一次,下同)
,期限为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以签署的文件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支付本次
增信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自本议案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接
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事项提前终止。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单
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黄泽伟先生任公司董事、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 5.36%的股权,且为公司持股 4.92%的股东——深圳新联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新联普”)的实际控制人。因此,黄泽伟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
彭红女士现任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董事长、总裁,可以对联合创泰施加重大影响,同时彭红女士为
公司股东——新联普的重要股东。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认定彭红女士为公司关联方。
因此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本次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增信措施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关联方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无偿提供增信措施,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费用,也不提供反担保
。具体的增信措施由各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范围内,以各方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为准
。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不用
向关联方支付本次增信费用,也不用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担保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 2026 年 3月 16 日,黄泽伟先生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的合同金额为 117.20 亿元(美元合同按
照 2026 年 3月 16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美元兑人民币 6.9057 元计算,下同)。截至 2026 年 3月
16 日,黄泽伟先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 187.93 亿元。
本年年初至 2026 年 3月 16 日,彭红女士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的合同金额为 120.81 亿元。截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彭红女士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 180.40 亿元。
本年年初至 2026 年 3月 16 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
累计至本公告日的对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担保事项。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合并
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反担保等增信措施。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对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充分了解,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关联
方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无偿增信措施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
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接受关联方提
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d86bf80a-0aa0-41fa-874d-e496b5618f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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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7:50│香农芯创(300475):关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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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农芯创(300475):关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ec8f2d01-e41e-42bf-8a72-d483024566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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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9:19│香农芯创(300475):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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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海普芯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普芯创”)与公司关联方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
为海普芯创全资孙公司香港海普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海普”)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海普芯创已履行其内部审议程序,
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范围内。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审议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2月 4日、12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
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海普芯创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普芯创”)与其合并范围内主体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或等值外币,不含为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提供的资产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在担保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12月 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二)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概述
2025 年 4月 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30亿元(或等值外币
)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反担保等措施。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支付本次增信费
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担保事项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海普芯创、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分别与上海科创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科创
”)签署的《保证协议(最高额)》(上述不同主体签订的“《保证协议(最高额)》”以下统称“《保证协议》”),根据《保证协议
》,海普芯创、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同意为香港海普向上海科创申请的 550 万美元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额为人民币 4000万元的
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海普芯创已就上述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其内部审议程序。
黄泽伟先生与彭红女士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范围内。
三、《保证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海普芯创、黄泽伟、彭红
债权人:上海科创
2、担保最高额:人民币 400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首笔融资提款日或实际发生之日开始,直至银行依据该主合同在担保债务发生期间提供
的所有融资中最晚到期的一笔融资的到期日后的三年止。(2)银行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
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担保范围:担保范围除了本保证协议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保证协议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保证协议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催收费、公证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
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累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数量
本年年初至目前,黄泽伟先生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含反担保)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17.04 亿元(美元合
同汇率按照 2026 年 3 月 12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美元对 6.8959元人民币计算,下同)。截至本公告
日,黄泽伟先生累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含反担保)金额为 187.71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彭红女士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含反担保)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20.65 亿元。截至本公
告日,彭红女士累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含反担保)金额为 180.19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公告日
的对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的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海普芯创、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分别与上海科创签署的《保证协议(最高额)》。
2、海普芯创内部决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d81b6f7b-64f5-45bf-8489-672888302a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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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6:34│香农芯创(300475):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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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泽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近日,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黄泽伟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控股股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东或第 比例 比例
一大股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黄泽伟 否 6,100,000 24.47% 1.31% 2026/2/24 2027/2/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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