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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76(胜宏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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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76 胜宏科技 更新日期:2026-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1-16 18:58 │胜宏科技(300476):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6-01-16 18:58 │胜宏科技(300476):2025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1-12 21:02 │胜宏科技(30047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 ├─────────┼──────────────────────────────────────────────┤ │2026-01-12 21:01 │胜宏科技(30047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1-12 21:00 │胜宏科技(30047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胜宏科技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 ├─────────┼──────────────────────────────────────────────┤ │2026-01-12 21:00 │胜宏科技(300476):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 ├─────────┼──────────────────────────────────────────────┤ │2026-01-12 21:00 │胜宏科技(300476):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 │2026-01-12 20:59 │胜宏科技(30047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1-12 20:59 │胜宏科技(30047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1月修订) │ ├─────────┼──────────────────────────────────────────────┤ │2026-01-12 20:59 │胜宏科技(300476):财务管理制度(2026年1月修订) │ └─────────┴──────────────────────────────────────────────┘ ─────────┬──────────────────────────────────────────────── 2026-01-16 18:58│胜宏科技(300476):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年 8月 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60,67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8.02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9,999,869.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76,386,754.11元,截至 2025年 9月 16日止,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5年 9月 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4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5 年 9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惠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阳支行分别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以全资子公司 VICTORYGIANT TECHNOLOGY(SINGAPORE)P 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胜宏”)、全资孙公司 VICTORY GIANT TECHNOLOGY(VIETNAM)CO.,LTD(以下简称“越南胜宏”)、VIC TORY GIANT TECHNOLOGY(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胜宏”)为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越南胜宏人工智能HDI项 目”“泰国高多层印制线路板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2025年 12月,公司及新加坡胜宏、越南胜宏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中国农业 银行有限公司河内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近日,公司及越南胜宏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河内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截至 2026年 1月 16日)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银行账号 1 胜宏科技(惠州) 中国农业银行 越南胜宏人工智能 HDI项目、 44231001040055914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泰国高多层印制线路板项目和 惠州惠阳支行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2 胜宏科技(惠州) 中国银行股份 越南胜宏人工智能 HDI项目、 654880699145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惠州 泰国高多层印制线路板项目和 惠阳支行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3 胜宏科技(惠州) 中国工商银行 越南胜宏人工智能 HDI项目、 2008023319201306422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泰国高多层印制线路板项目和 惠州惠阳支行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4 胜宏科技(惠州) 平安银行股份 越南胜宏人工智能 HDI项目、 15121232570055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惠州 泰国高多层印制线路板项目和 惠阳支行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5 VICTORY 中国农业银行 越南胜宏人工智能 HDI项目、 44231014048400024 GIANT 股份有限公司 泰国高多层印制线路板项目和 TECHNOLOGY( 惠州惠阳支行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SINGAPORE)PT (离岸账户) E.,LTD. 6 VICTORY 中国农业银行 越南胜宏人工智能 HDI项目 5139821422 GIANT 有限公司河内 TECHNOLOGY( 分行 VIETNAM)CO., LTD 7 VICTORY 中国农业银行 越南胜宏人工智能 HDI项目 5139826422 GIANT 有限公司河内 TECHNOLOGY( 分行 VIETNAM)CO., LTD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VICTORY GIANTTECHNOLOGY (VIETNAM) CO.,LTD(以下简称“甲方 2 ”)与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河内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于近日分别签署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 2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 甲方 2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若有),甲方 2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 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 2存单不得质押。甲方 2以募集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原则应购买乙方银行发行的金融产品,若甲 方 2以募集资金购买其他机构金融产品的,甲方 2应要求金融产品发行机构与甲方 1、甲方 2及丙方共同签署《金融产品四方监管协 议》。 二、甲方 1、甲方 2、乙方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 1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 1和甲方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 1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 1、甲方 2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 方对甲方 1、甲方 2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 1和甲方 2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茜、郭振国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 2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 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 2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 2 专户有 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5日之前)向甲方 1和甲方 2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 六、甲方 2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或 1,870亿越南盾(按照 1人民币兑 3,740 越南 盾汇率换算取整,下同),或达到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20%(即 37,527.74万元人民币或 14,035亿越南盾)(按照孰低原则确定) 时,甲方 1、甲方 2和乙方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及甲方 1和甲方 2 并得到甲方 1和甲方 2的书面同意确认书,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 1、甲方 2、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 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 1和甲 方 2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方 1、甲方 2、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 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87ec2a39-e43b-41af-b15c-f097113c3bc8.PDF ─────────┬──────────────────────────────────────────────── 2026-01-16 18:58│胜宏科技(300476):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 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416,000 ~ 456,000 115,443.11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260.35% ~ 295.00% 扣除非经常性损 415,000 ~ 455,000 114,139.33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263.59% ~ 298.64%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 在重大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度,公司坚定“拥抱 AI,奔向未来”,精准把握 AI算力技术革新与数据中心升级浪潮带来的历史新机遇,持续巩固在全 球 PCB制造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随着全球 AI基础设施与算力需求的持续扩张,公司凭借行业领先的技术能力、品质能力、交付能 力和全球化服务能力,成为国内外众多头部科技企业的核心合作伙伴。在 AI算力、数据中心、高性能计算等关键领域,多款高端产 品已实现大规模量产,带动产品结构向高价值量、高技术复杂度方向升级,高端产品占比显著提升,推动公司业绩高速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 2025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ab064cd6-ac49-45d5-91ee-fbcacf7fdef2.PDF ─────────┬──────────────────────────────────────────────── 2026-01-12 21:02│胜宏科技(30047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106.78 万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7,660,67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8.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9,999,869.4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76,386,754.1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9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9月 17 日对本次 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ZC10405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 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公告》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 1 越南胜宏人工智能 HDI项目 181,547.67 85,000.00 2 泰国高多层印制线路板项目 140,207.90 47,638.68 3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55,000.00 55,000.00 合计 376,755.57 187,638.68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 2025年 9月 16日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1,697.25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41,697.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 累计使用自有资金支 本次拟置换金额 付募投项目资金金额 1 泰国高多层印制线路板项目 47,638.68 41,697.25 41,697.25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 2,361.31万元。截止至2025年 9月 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 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409.53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409.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发行费用金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保荐承销费 1,754.72 会计师费用 269.81 216.98 216.98 项目 发行费用金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律师费用 289.15 192.55 192.55 证券登记费 0.72 印花税费 46.91 合计 2,361.31 409.53 409.53 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 项鉴证报告》。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共计人民币 42,106.78万 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2、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 制的《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3、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0a14f435-fccb-437d-8865-87ffe4142123.PDF ─────────┬──────────────────────────────────────────────── 2026-01-12 21:01│胜宏科技(30047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1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1月 8日以微信、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 8名,实际参会董事 8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 026年 1月修订)》。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财务管理制度(2026 年 1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通过议案三《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通过议案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共计人民币 42,106.78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通过议案五《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 3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 30亿元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固定资产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 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陈涛先生依法代表本公司签署上 述授信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六《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 1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 15亿元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 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固定资产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 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陈涛先生依法代表本公司 签署上述授信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七《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 6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 60亿元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 审批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固定资产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 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陈涛先生依法代表本 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8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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