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76 胜宏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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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9:30 │胜宏科技(300476):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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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9:30 │胜宏科技(300476):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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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9:30 │胜宏科技(300476):《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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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9:30 │胜宏科技(30047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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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9:30 │胜宏科技(300476):公司章程(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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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9:30 │胜宏科技(30047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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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9:30 │胜宏科技(30047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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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20:08 │胜宏科技(300476):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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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胜宏科技(300476):国信证券、国泰海通关于胜宏科技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 │合规性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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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胜宏科技(300476):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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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9:30│胜宏科技(300476):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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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
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同意以全资子公司 VICTORY GIANT TECHN
OLOGY (SINGAPORE)PTE.LTD.、全资孙公司 VICTORY GIANT TECHNOLOGY (VIETNAM) CO.,LTD、VICTORY GIANT TECHNOLOGY (THAILAND
) CO.,LTD. 为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越南胜宏人工智能 HDI 项目”“泰国高多层印制线路板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使用
与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新开设的募集
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后续将根据开户进展情况,及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就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b0420743-d4b3-4343-b73f-451d76ca24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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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9:30│胜宏科技(300476):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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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年 8月 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60,67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8.02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9,999,869.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76,386,754.11元,截至 2025 年 9月
16日止,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5年 9月 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405号”《验资报告》。
2025年 9月 2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预登记托管手续,据此公司注册资本及股
份总额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62,688,641股增加至 870,349,31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862,688
,641.00元增加至 870,349,313.00 元。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及注册资本变化情况,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862,688,641元。 870,349,313元。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862,688,64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870,349,31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根据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5日召开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完成后,办理股份
登记、上市、锁定,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修订《公司章
程》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412bee6b-4cc5-4f8e-b341-9368da3f00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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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9:30│胜宏科技(300476):《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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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章程》进行修订,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2,688,641元。 870,349,313元。
2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862,688,64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870,349,31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0e4f9dd5-f9a0-4aa9-afec-f7e9ae953c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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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9:30│胜宏科技(30047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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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
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年 8月 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60,67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8.02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9,999,869.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76,386,754.11元,截至 2025年 9月
16 日止,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5 年 9月 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40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 2025 年 8月 29日披露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拟
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1 越南胜宏人工智能 HDI项目 181,547.67 85,000.00
2 泰国高多层印制线路板项目 140,207.90 5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55,000.00 55,000.00
合计 376,755.57 190,000.00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
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拟投资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要求,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跟踪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
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将该事项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胜宏科技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9c1454e5-a359-4192-8640-8c72bf93b6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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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9:30│胜宏科技(300476):公司章程(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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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300476):公司章程(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9ff40895-df29-4199-ac41-0cb2933f92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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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9:30│胜宏科技(30047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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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宏科技”或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胜宏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年 8月 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60,67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8.02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9,999,869.4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76,386,754.11元,截至 2025 年 9月
16日止,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5年 9月 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405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 2025 年 8月 29日披露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拟
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1 越南胜宏人工智能 HDI项目 181,547.67 85,000.00
2 泰国高多层印制线路板项目 140,207.90 5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55,000.00 55,000.00
合计 376,755.57 190,000.00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
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拟投资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要求,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跟踪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五、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
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将该事项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胜宏科技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3509fe22-8ab2-4687-aa3f-9b27ac4db1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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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9:30│胜宏科技(30047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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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28日以微信、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
限要求。会议应参会董事 8名,实际参会董事 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185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60,672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25年 9月 25日取
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62,688,641 股
增加至 870,349,313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862,688,641.00元增加至 870,349,313.00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及注册资本变化情况,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
相应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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