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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77(合纵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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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77 ST合纵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3 18:08 │ST合纵(300477):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3 18:08 │ST合纵(300477):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 ├─────────┼──────────────────────────────────────────────┤ │2026-05-13 18:08 │ST合纵(300477):关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公告 │ ├─────────┼──────────────────────────────────────────────┤ │2026-05-13 18:08 │ST合纵(30047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 │2026-05-13 18:06 │ST合纵(300477):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 │2026-05-11 16:50 │ST合纵(300477):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8 23:49 │ST合纵(30047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8 23:46 │ST合纵(300477):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8 23:45 │ST合纵(30047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8 23:45 │ST合纵(300477):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 └─────────┴──────────────────────────────────────────────┘ ─────────┬──────────────────────────────────────────────── 2026-05-13 18:08│ST合纵(300477):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5月11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八人。会 议由董事长刘泽刚主持,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王慧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慧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王慧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各项 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董晓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由其开展专项核查工作。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03d5c7e-e5c1-4703-80a2-447b83addeb0.PDF ─────────┬──────────────────────────────────────────────── 2026-05-13 18:08│ST合纵(300477):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 一、公司董事辞职的情况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慧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王慧女士因个人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王慧女士的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5 年 1月 16 日至 2028 年 1月 15 日,辞职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 慧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王慧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 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慧女士在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董事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并且根据战略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于 2026 年5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董晓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会选举。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选举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2d20acf-6d96-42d0-bd75-1747bc03e619.PDF ─────────┬──────────────────────────────────────────────── 2026-05-13 18:08│ST合纵(300477):关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公告 ─────────┴────────────────────────────────────────────────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纵科技”)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6】第 2589 号),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 1091 号)。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 并出具了《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内控审计字【2026】第 0512 号),该报告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 启动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独立核查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开展专项核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合伙人 212 人,全所注册会计师 1084 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中有 532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 中兴华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219,612.2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55,067.5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164.18 万元。2025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 197 家,本公司属于制造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5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 00.00 万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10,45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7次、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中兴华从业人员中有 4 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5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的 议案》,同意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开展专项核查。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07964c1-f54f-4527-85be-66e71f545814.PDF ─────────┬──────────────────────────────────────────────── 2026-05-13 18:08│ST合纵(30047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统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 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已达到披露标准。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 项涉案金额合计为32,125,340.93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83%。其中,公司或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应诉的 案件共 7件,合计金额为 32,023,340.93 元;公司或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应诉的案件共 1件,合计金额 102,000.00 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 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01451be4-be67-43e8-8829-af424340acde.PDF ─────────┬──────────────────────────────────────────────── 2026-05-13 18:06│ST合纵(300477):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 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定于 2026 年 5月 25 日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 5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刘泽刚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增加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本着提高决策效 率的原则,刘泽刚先生提请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表决,上述 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 开前 10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泽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76,245,091 股,占公司总股本 7.1 1%。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均保持不变,现将 更新后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号嘉华大厦 D座 1211(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预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法>的议案》 8.00 《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00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0.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刘松源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 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按附件三格式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 原件到场。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还需按附件二格式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邮件、传真及信函应在 2026 年 5月 22 日 17:00 前 送达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至 5月 22 日期间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号嘉华大厦 D座 1211。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号嘉华大厦 D座 1211 联系电话:010-62978271 传真:010-62975911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人:证券部 邮箱:zqb@chinahezong.com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7187717-5dd5-4aa1-88ef-fd5d20ab9676.PDF ─────────┬──────────────────────────────────────────────── 2026-05-11 16:50│ST合纵(300477):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1、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四)项规定,公司 出现“(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二)项 规定的公司出现“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 年 4月 28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二、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兴财光华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 年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1)修订完善 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2)组织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重点培训信息披露规范、股东交易准则 、上市公司处罚案例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核心法规。(3)强化内部审计人员工作要求,落实了相关具体措施:畅通内审部门 与审计委员会的直接沟通渠道,确保信息传递不受管理层干预;持续加强内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与专业培训,强化合规履职意识;建 立“季度定期汇报+重大事项专项汇报”的双向机制,保障审计信息及时传递。(4)针对拖欠款项的问题,公司采取了刚柔并济的催 收策略,且已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2、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法院积极沟通,请求法院解除部分银行账户的冻结,最大限度降低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各类债权人协商沟通;进一步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盘活资产以改善现金流状况;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努 力降低成本费用;切实做好客户关系维护、满足客户需求,努力维持业务稳定发展。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 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2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1a482ae4-d0e7-46c4-bed6-02c36ba18118.PDF ─────────┬──────────────────────────────────────────────── 2026-04-28 23:49│ST合纵(30047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号嘉华大厦 D座 1211(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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