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77 合纵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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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7:22│合纵科技(300477):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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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北京合纵实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合纵实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上述担保进展情况
1、2024年6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使用上述担保额度1,000万元人民币;
2、近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签订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合纵实科与邮储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合纵实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53号
3、法定代表人:陈亚
4、注册资本:10309.278351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2年06月12日
6、经营范围:生产电力配电控制设备(不含橡胶硫化、烤漆、电镀工艺);研发、销售电力机械设备、电力机械设备零部件、
电子产品(不含电子游戏机及零部件);电力技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子公司
8、其他说明:合纵实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年度 2024年9月30日/2024年前三季度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807.99 86,470.37
负债总额 64,093.19 63,746.83
净资产 20,714.81 22,723.54
营业收入 45,939.96 43,496.26
净利润 741.91 1,983.79
四、已审议的担保额度内实际使用担保情况表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 经审批的担 担保额度 截至目前 本次使用 剩余可用 是否
方 持股比 方最近 保额度预计 占上市公 已使用担 担保额度 额度(万 关联
例 一期资 (万元) 司最近一 保额度 (万元) 元) 担保
产负债 期净资产 (万元)
率 比例
合纵科 北京合 97% 73.72% 10,000.00 6.08% 5,000.00 1,000.00 5,000.00 否
技股份 纵实科
有限公 电力科
司 技有限
公司
备注:(1)上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指未经审计的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2)“经审批的担保额度预
计”指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3)“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中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
产指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截至目前已使用担保额度”包含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已生效并正在执行的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以及本次使用担保额度之和。
五、已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区支行
2、主合同债务人:北京合纵实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
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
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
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29,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183,862.94万元的
179.16%。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合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合纵实科、天津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及湖南赫利俄斯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合纵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43
.51%;为控股公司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2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的比例为119.65%;为控股公司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9,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5.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179,285.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97.51%。其中为控股公司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805.93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4.79%。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况。
上述内容中如各数相加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3c3a5fee-f988-4117-b562-fd8fed9bae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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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22:02│合纵科技(30047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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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30047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14020dc7-9bad-4b12-a56f-a071bf93eb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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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22:02│合纵科技(300477):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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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1月15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九人。会议由
董事长刘泽刚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更好地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提高公司
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武汉零度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武汉光谷联合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同出资设立贵安新区零度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
或自筹资金30,000万元认缴标的企业的合伙份额,占标的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为76.923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8c6d0d8d-bcc9-4a6a-a32c-979b42a9ca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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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1:42│合纵科技(300477):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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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湖南雅城”)提供不超过2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新增的担保、已生效并正在执行的担保及原有担保的
展期或续保),担保额度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湖南雅城为公司向湖南雅城实施担保事项提
供全额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上述担保事宜,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上述担保进展情况
1、2024年6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使用上述担保额度8,200万元人民币;
2、2024年10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使用上述担保额度50,000万元人民币;
3、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湖南雅城与中信银行
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人民币(大写:柒仟万元整);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康路
法定代表人:韩国良
注册资本:伍亿陆仟叁佰捌拾陆万零捌拾陆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07月31日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的制造、销售;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制;汽车动力电池、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生产;汽车动
力电池、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电池销售;汽车动力电池、电子产品的研发;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研究;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
让;新能源技术推广;新材料及相关技术的销售、生产、研发;动力电池回收技术开发及梯次利用研究;蓄电池循环利用;蓄电池再
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控股公司
其他说明: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2024年9月30日/2024年前三季度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2,963.23 312,151.00
负债总额 376,577.35 212,785.89
净资产 126,385.88 99,365.11
营业收入 120,737.57 97,250.68
净利润 -36,171.24 -18,029.80
四、已审议的担保额度内实际使用担保情况表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 经审批的担 担保额度 截至目前 本次使用 剩余可用 是否
方 持股比 方最近 保额度预计 占上市公 已使用担 担保额度 额度(万 关联
例 一期资 (万元) 司最近一 保额度 (万元) 元) 担保
产负债 期净资产 (万元)
率 比例
合纵科 湖南雅 73.38% 68.17% 220,000 133.78% 194,500 7,000 25,500 否
技股份 城新能
有限公 源股份
司 有限公
司
备注:(1)上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指未经审计的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2)“经审批的担保额度预
计”指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3)“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中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
产指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截至目前已使用担保额度”包含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已生效并正在执行的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以及本次使用担保额度之和。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方(保证人):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主合同债务人: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担保的债权本金不超过柒仟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
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
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
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
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
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
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
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29,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183,862.94万元的
179.16%。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合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合纵实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及湖南赫
利俄斯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合纵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43.51%;为控股公司湖南雅城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2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的比例为119.65%;为控股公司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9,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5.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177,345.01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96.46%。其中为控股公司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805.93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4.79%。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上述内容中如各数相加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388c5da8-0f13-43e9-af36-ea9dc8a528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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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55│合纵科技(300477):关于公司控股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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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控股公司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雅城”)拟向湖南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以下简称“湖南银行”)申请授信融资,根据湖南银行要求,本次借款由公司的控股公司天津市茂联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茂联”)为湖南雅城与湖南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
,5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
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已履行了天津茂联的内部审批程序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康路
法定代表人:韩国良
注册资本:伍亿陆仟叁佰捌拾陆万零捌拾陆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07月31日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的制造、销售;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制;汽车动力电池、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生产;汽车动
力电池、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电池销售;汽车动力电池、电子产品的研发;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研究;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
让;新能源技术推广;新材料及相关技术的销售、生产、研发;动力电池回收技术开发及梯次利用研究;蓄电池循环利用;蓄电池再
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控股公司
其他说明: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2024年9月30日/2024年前三季度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2,963.23 312,151.00
负债总额 376,577.35 212,785.89
净资产 126,385.88 99,365.11
营业收入 120,737.57 97,250.68
净利润 -36,171.24 -18,029.80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方(债权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分行
2、主合同债务人: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乙方(保证人):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担保的债权本金不超过壹亿肆仟伍佰万元整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范围: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
相关损失)、实现债权和保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司法拍卖辅
助工作费用、公证费、执行费、公告费、差旅费等)以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如有)等。
7、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贷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
之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29,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183,862.94万元的
179.16%。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合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合纵实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及湖南赫
利俄斯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合纵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43.51%;为控股公司湖南雅城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2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的比例为119.65%;为控股公司天津茂联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9,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的比例为15.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178,907.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97.30%。其中为控股公司天津茂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821.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4.8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上述内容中
如各数相加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担保合同》;
2、《天津茂联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c294f28e-6f16-4040-bf4b-3c018f210c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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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55│合纵科技(300477):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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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300477):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c7bd3854-920e-4e68-bdb9-5cc516c516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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