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78 杭州高新 更新日期:2024-11-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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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52│杭州高新(300478):杭州高新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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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胡宝泉于2024年11月19日分别收到杭州市余杭区应急管理局
(以下简称“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余杭应急事故罚〔2024〕19号、余杭应急事故罚〔2024〕20号),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3年12月26日22时10分许,公司南区PVC车间作业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接到报告后,区政府依法成立了
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径山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公司未排查发现人员进入码垛区域后码垛机器人仍然处于抓包可运行状态的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胡宝泉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对公司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
责任。
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及《杭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
(杭应急法规[2022] 9号)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裁量幅度,
区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370000.00)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胡宝泉处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叁任伍佰
叁拾贰圆整(¥173532.00)的行政处罚。
二、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事故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处理善后工作,认真总结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整改专项工作,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及安
全问题整改工作。公司已按照区应急管理局的要求完成整改,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大投入保障,增强对相关法律法规
的学习,完善相关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杜
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处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10.5.2条和10.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其他影响。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行政处罚决定书》(余杭应急事故罚〔2024〕19号、余杭应急事故罚〔2024〕20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d94654f3-324c-49f7-984f-20899ef27c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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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杭州高新(300478):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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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300478):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ee228952-e1c5-434f-b7c8-ac749b413a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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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杭州高新(300478):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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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300478):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f418f4e3-2a99-47c8-ab70-a9ef45225b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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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杭州高新(300478):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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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短信、微信
、电话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15: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
3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所载资料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
中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363700e3-559d-43de-98b7-59513462ad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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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15:42│杭州高新(300478):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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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300478):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1/83f4930d-2a81-4ad3-988a-9a3c0ff3e5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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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21:06│杭州高新(300478):关于完成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并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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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赵文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赵文琴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
见附件。
赵文琴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公司对监事的任职要求,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公司原监事俞彬先生的辞职生效。俞彬先生原定监事任期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7年2月18日。辞
职后,俞彬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俞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2dc270b4-b1ff-46c5-b706-222c0a3142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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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21:06│杭州高新(300478):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高新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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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300478):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高新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d321e4f3-21e4-4d5e-942f-8a321371dc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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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21:06│杭州高新(300478):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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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一、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月 11日以公告形式发
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月 30日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午 09:15至 2024 年 9月 30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宝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281,5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264%。其中,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7,062,0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637%;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 7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代表股份 1,219,4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27%。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审议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226,34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050%;反对14,91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528%;弃权 4
0,25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423%。
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164,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765%;反对 14,9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28%;弃权 40,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0
7%。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汪子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eca580ed-2631-4018-8c43-da52c78650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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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21:06│杭州高新(300478):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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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下午15: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的监事赵文琴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赵文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e94e4512-212a-494a-bd20-75a4d9e20f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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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20:32│杭州高新(30047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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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辽宁众科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股东辽宁众科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宁众科”)计划于公司发布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9月1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辽宁众科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辽宁
众科未减持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辽宁众科未减持股份,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辽 宁 众 合计持有股份 7,193,285 5.68% 7,193,285 5.68%
科 咨 询
管 理 中 其中:无限售条 7,193,285 5.68% 7,193,285 5.68%
心(有限 件股份
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辽宁众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辽宁众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8/5bf4a003-76e3-40a0-a23e-27df6fe9e5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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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00:00│杭州高新(300478):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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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年 9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相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召集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9月 30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30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9月 3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9月 23 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
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9、现场会议地点: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
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年 9 月 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
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在 2024 年 9月 27日 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证券部,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 9月 27日 8:0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江
电话:0571-88581338
传真:0571-88581338
邮箱:hzgx@hangzhougosing.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0/9aa929d6-fbae-4da0-b722-5b118d0d58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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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00:00│杭州高新(300478):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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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300478):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0/2fc64527-7da4-493b-b7af-45af96dc1f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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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00:00│杭州高新(300478):关于提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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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300478):关于提名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1/2aa570aa-3d39-438d-a72d-eda86e5a76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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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00:00│杭州高新(300478):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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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300478):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0/2aa7ab9e-1bb7-4d4a-b045-90715c7a00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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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00:00│杭州高新(300478):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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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高新”)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5日以电话、微信等
方式向各位董事传达,会议于2024年9月10日下午14:00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
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宝泉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亚洲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陈亚洲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需要,申请辞去公司财务
总监的职务,辞任后陈亚洲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
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任王春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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