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78 杭州高新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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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6:34 │杭州高新(30047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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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22:02 │杭州高新(30047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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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22:02 │杭州高新(30047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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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7:42 │杭州高新(300478):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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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7:42 │杭州高新(300478):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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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7:42 │杭州高新(300478):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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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9:43 │杭州高新(300478):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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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7:42 │杭州高新(300478):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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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9:46 │杭州高新(30047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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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20:30 │杭州高新(300478):杭州高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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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6:34│杭州高新(30047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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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13日、2月14日、2月17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已对股票交易发生异动问题进行自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事项;
2、公司发现部分媒体将公司列入“网络游戏”概念报道,现就该事项说明如下:公司参股的厦门市快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处于
停业状态,公司已对其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目前不存在网络游戏相关业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2024
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3、《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9bd68e0f-3869-45e0-8a9f-13f922e6cb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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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22:02│杭州高新(30047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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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辽宁众科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
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后,辽宁众科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为6,333,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487%,不
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高新”)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持有公司股份7,193,2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8%)的股东辽宁众科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辽宁众科”)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4月1日)以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辽宁众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至 5%以下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上次《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公告日,辽宁众科持有公司股份7083285股,辽宁众科于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份110,000股
,于2025年2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859,700股,合计减持749,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918388%。本次权益变动后,
辽宁众科持有公司股票6,333,58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4.9999487%,低于总股本的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权益变动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增持/减持 权益变动 变动期间 变动均 变动股数
方式 价(元/ (股)
股)
辽宁众科咨询管 增持 集中竞价 2022.4.12 10.437 30000
理中心(有限合 增持 集中竞价 2022.4.13 10.396 40000
伙) 增持 集中竞价 2022.4.15 10.127 30000
减持 集中竞价 2025.2.12 12.333 859700
合计 减持 749700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20日因股权激励取消导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75,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28,748,
000股变更为126,673,000股,辽宁众科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份持有7,193,285股数量没有变化,持股比例由5.59%被动升至5.
68%。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份
辽宁众科咨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
询管理中心 比例(%) 比例(%)
(有限合 合计持有股 7083285 5.501666 6333585 4.9999487
伙) 份
其中:无限 7083285 5.501666 6333585 4.9999487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的总股本为128,748,000股,2022年9月20日因股权激励取消导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75,000股
,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126,673,000股;
2、表中的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本 次 权 益 变 动 的 详 细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日,辽宁众科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辽宁众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辽宁众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a61b72e0-d6ff-40c1-ae42-0ad2116166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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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22:02│杭州高新(30047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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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30047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c045b6e0-1752-437d-978d-f336e46905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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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7:42│杭州高新(300478):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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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高新”)于2024年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杭集团”)为公司向授信银行(包括但不限于:联合银行、中信银行、余杭农商等)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授信担保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具体数额以与相关授信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借款期
限一致,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2.关联关系说明
东杭集团合计持有公司27,906,3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3%,系公司持股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东杭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董事胡宝泉先生、张国强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审议该事项。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
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不支付
担保费用,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7年09月18
法定代表人:胡敏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25546769XK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家用电器,
钢铁炉料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
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1 胡敏 14,000 70%
2 胡焕 4,000 20%
3 张国强 2,000 10%
合计: 20,000 100%
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未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14,558
负债总额 204,884
净资产 209,674
项目 2024年1-12月
营业收入 205,967
营业利润 1,171
净利润 6,390
东杭集团合计持有公司27,906,3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3%,系公司持股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东杭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东杭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中公司免于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定价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东杭集团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担保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具体担
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担保事项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无需提
供反提保。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东杭集团本次为公司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联合银行、中信银行、余杭农商等)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
保证责任,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对价。为公司解决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需要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
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
六、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接受上述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相关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经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先审查,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东杭集团本次为公司向授信银行(包括但不限于:联合银行、中信银行、余杭农商等)申请授信额度提供
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或支付任何对价。解决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需要担保的问题
,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监事会同意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杭
集团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授信额度内的连带保证责任,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且不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3e24eaa8-c37d-45b9-b341-8e7344e3ee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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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7:42│杭州高新(300478):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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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300478):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1219a13a-fa5e-4113-aba6-03750f6868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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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7:42│杭州高新(300478):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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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7日以短信、微信、
电话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14:2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监事会同意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杭集团为公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授信额度内的连带保证责任,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且不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b846cc63-cd5b-4169-9853-8feec51c3b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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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9:43│杭州高新(300478):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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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300478):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fbcb7047-4959-42de-a113-0cb149014e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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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7:42│杭州高新(300478):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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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2025年1月2日,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睿新电缆材料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杭州睿新”)、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系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铜业”)签署了《<收
购意向书>之终止协议》,由于交易双方对福建南平太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高新”或“标的公司”)的估值及本次
交易相关商业条款未能达成一致,现经友好协商,各方同意终止本次交易。公司终止收购杭州睿新所持有太阳高新51%股份事宜。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概述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向杭州睿新收购其所持有太阳高新51%股份事宜。持有标的公司49%股份的太阳铜业同意放弃标
的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取得太阳高新控制权,太阳高新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二、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具体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反复协
商、论证及完善。在筹划本次重组事项过程中,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对相关
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同时积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本次交易主要过程如下:
2024年12月11日,公司已与太阳高新股东杭州睿新、太阳铜业签署了《收购意向书》,但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核心要素仍需进
一步协商,此外尚需交易各方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
2024年12月1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三、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2025年1月2日,公司与杭州睿新、太阳铜业签署了《<收购意向书>之终止协议》,由于交易双方对标的公司的估值及本次交易相
关商业条款未能达成一致,现经友好协商,各方同意终止本次交易。公司终止收购杭州睿新所持有太阳高新51%股份事宜。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双方以及中介机构稳步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
作。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决策程序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无需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承诺事项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交易相关方均未就具体方案最终签署正式实质性协议,各方对终止本次重组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次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收购意向书>之终止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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