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78 杭州高新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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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7:10 │杭州高新(300478):关于完成董事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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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7:10 │杭州高新(3004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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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7:10 │杭州高新(3004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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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7:10 │杭州高新(30047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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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5:42 │杭州高新(300478):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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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9:32 │杭州高新(300478):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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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42 │杭州高新(30047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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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47 │杭州高新(300478):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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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47 │杭州高新(300478):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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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47 │杭州高新(300478):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况太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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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7:10│杭州高新(300478):关于完成董事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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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林融升先生、余炜鹏先生、周志
远先生、汪培镇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况太荣先生、贾昆先生、李晓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况太荣先生、李
晓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贾昆先生已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
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
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情况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林融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余炜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1)战略委员会(5人)
由林融升先生、余炜鹏先生、周志远先生、汪培镇女士、况太荣先生组成,由林融升先生担任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3人)
由况太荣先生、林融升先生、贾昆先生组成,由况太荣先生担任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3人)
由李晓女士、贾昆先生、况太荣先生组成,由李晓女士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由贾昆先生、林融升先生、李晓女士组成,由贾昆先生担任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汪培镇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赵茜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项帅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项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8581338
电子邮箱:hzgx@hangzhougosing.cn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后村桥路3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16b72cd1-d316-4f5e-8121-a004881bcf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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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7:10│杭州高新(3004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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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月 11 日以公告形式发
出,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月 30 日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30 日上午 9:15 至2025 年 9月 30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
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宝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936,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432%。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7,906,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3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1,0
2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2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审议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林融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8,493,8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4713%。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387,9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420%。
1.02 选举余炜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8,256,149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6500%。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150,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220%。
1.03 选举周志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8,255,146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6465%。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149,2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013%。
1.04 选举汪培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8,255,144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6465%。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149,2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012%。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况太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8,259,88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6629%。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154,0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994%。
2.02 选举贾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8,254,542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6444%。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148,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888%。
2.03 选举李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8,254,545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6444%。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148,6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88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
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c976028f-6feb-48b8-89f5-5a4accb262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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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7:10│杭州高新(3004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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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1641号
致: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新”或“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杭州高新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杭州高新本次股东会所涉
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5年 9月 11 日在指定媒体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年9月 30日 14:30;召开地点为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3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30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林融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余炜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周志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汪培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况太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贾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李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23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27,906,39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303%。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
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029,76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29%。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
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
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林融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28,493,800,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13%,表决结果为当选。
1.02 选举余炜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28,256,149,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00%,表决结果为当选。
1.03 选举周志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28,255,146,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65%,表决结果为当选。
1.04 选举汪培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28,255,144,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65%,表决结果为当选。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况太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28,259,888,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29%,表决结果为当选。
2.02 选举贾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28,254,542,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44%,表决结果为当选。
2.03 选举李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28,254,545,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44%,表决结果为当选。
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cda90b02-067a-4d00-9725-1af0aa0fa0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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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7:10│杭州高新(30047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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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下午15:30在公司三楼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现场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
名。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此次会议由董事林融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了以下几项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林融升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林融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余炜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从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林融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余炜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
下:
(1)关于选举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林融升先生、余炜鹏先生、周志远先生、汪培镇女士、况太荣先生组成,由林融升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况太荣先生、林融升先生、贾昆先生组成,由况太荣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李晓女士、贾昆先生、况太荣先生组成,由李晓女士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贾昆先生、林融升先生、李晓女士组成,由贾昆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汪培镇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赵茜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项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项
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汪培镇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赵茜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项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任期从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23ce9693-6f1b-4918-8304-2c86500bf0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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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5:42│杭州高新(300478):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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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5年 9月 30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11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
议召集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30 日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3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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