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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79(神思电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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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79 神思电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30 18:38 │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30 18:38 │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4 16:16 │神思电子(300479):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6-06-14 16:14 │神思电子(30047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4 16:14 │神思电子(300479):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 │2026-06-14 16:14 │神思电子(300479):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5-13 17:40 │神思电子(30047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11 18:57 │神思电子(300479):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4-30 20:16 │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30 20:16 │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2026-06-30 18:38│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山东省济南 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公司已于2026年6月15日以公告形式披露《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共计10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3,784,06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2.371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共计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044,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8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102名,代表股份1,739,6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29%。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104名,代表10,945,6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50%。参加会议的股东均为2026年6月22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闫龙主持,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217,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18%;反对 54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35%;弃权 2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 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379,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244%;反对 544,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37%;弃权 2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歆、兰梦圻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 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a936ea90-59b2-478e-b5a0-1db0377c3391.PDF ─────────┬──────────────────────────────────────────────── 2026-06-30 18:38│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a2c8c538-e967-4375-aee6-db0b3b67e571.PDF ─────────┬──────────────────────────────────────────────── 2026-06-14 16:16│神思电子(300479):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根据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10 日发出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通知》,2026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闫龙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职工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 布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将提交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进行审议。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ce835598-8b10-498b-9ddb-b91d6866a6aa.PDF ─────────┬──────────────────────────────────────────────── 2026-06-14 16:14│神思电子(30047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会同意于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 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神思电子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公司将对上述提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6月24日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本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3)。本次会议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出席会议签到时,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示相关文件原件。 8、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联系人:李宏宇 联系电话:0531-88878969 传真:0531-88878968 邮政编码:250101 电子信箱:security@sdses.com 9、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3.《参会股东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2871f545-16fb-4709-b544-a0d27b4f96b6.PDF ─────────┬──────────────────────────────────────────────── 2026-06-14 16:14│神思电子(300479):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神思电子(300479):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5296e3d4-c5ac-4d6f-86c3-c35629dc71f2.PDF ─────────┬──────────────────────────────────────────────── 2026-06-14 16:14│神思电子(300479):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更 好地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全体职工,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除遵 循本制度外,还需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工资总额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 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四条 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价值导向原则:按岗位价值、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因素,确定各个岗位的薪酬标准。 (二)业绩导向原则:职工的实际薪酬与公司的经营状况、部门绩效和个人的工作业绩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三)市场导向原则:公司薪酬水平要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保证公司薪酬水平在行业和市场中具有竞争力。 (四)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二章 薪酬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分级行使薪酬管理决策权: (一)股东会:决定董事薪酬方案; (二)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及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二)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 (三)应当每年向董事会、股东会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情况。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八条 工资总额以经核准的人员编制和人力资源规划为基础,依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 经济效益: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效益,以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为核心指标,实现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的联动。 劳动用工效率:强化用工效能,实现工资总额与公司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利润率等效率指标的挂钩。 市场水平:参考劳动力市场价位及同行业、同地区、同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保持公司薪酬的市场竞争力。 历史基础:结合公司上年度工资总额实际发生情况及历史水平,确保平稳衔接。 第九条 公司实行“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方式编制公司年度薪酬预算方案。 第十条 年度薪酬预算方案经公司党总支会讨论,履行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的民主程序, 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涉及董事薪酬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 普通职工薪酬保障与增长机制 (一)以岗位价值为基础,坚持按岗定薪、岗变薪变。 (二)建立普通职工薪酬正常增长机制 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优先保障普通职工工资增长,普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原则上不低于企业负责人薪酬增幅;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普通职工工资降幅原则上小于企业负责人薪酬降幅。 (三)完善普通职工薪酬结构 保障普通职工基本工资水平,基本工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60%; 建立普通职工工龄津贴、技能津贴等保障制度; 完善普通职工绩效奖金分配办法,确保绩效分配向一线职工倾斜。 第十二条 核心人才薪酬激励 强化核心关键人才薪酬激励,公司工资总额内部分配向关键岗位以及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职工,可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 挂钩,参考同类可比市场薪酬价位较高水平,采取“一人一议”的协议薪酬分配办法,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十三条 普通职工薪酬结构 (一)基本工资:是根据国家政策和公司薪酬制度及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 (二)绩效工资:是指对职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效率等进行考核后,按照考核结果计算确定的工资。 (三)工龄工资:体现职工本企业服务年限长短和对企业累计贡献的工资。 (四)年终奖励:是指每年期末,公司根据职工一年的工作业绩及出勤情况,给予职工的奖励。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由公司 根据情况进行确定或调整。 (五)各类补贴、全勤奖、加班工资、项目奖励等。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章 绩效考核与评价 第一节 普通职工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 普通职工(含中层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薪酬计发的重要 依据。 第十六条 考核指标与标准 考核指标根据公司战略与年度经营目标,结合部门职责与岗位职责层层分解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指标、业务指标、管理指标 及社会责任指标等。考核标准以量化指标为准、定性指标为辅,明确各级别考核阈值,确保考核的客观性与可操作性。 第二节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以履职评价与经营绩效考核指标为基础,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最终确定,执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六章 薪酬发放与调整 第十九条 普通职工薪酬发放 (一)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全勤奖等按月固定发放,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至职工个人。 (二)绩效工资:依据职工每月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技能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的工资。具体绩效考核办法见公司、各部 门、各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三)年终奖金根据考核方案核算发放。 (四)项目奖励根据公司相关奖金方案执行。 (五)加班工资、高温补贴根据国家、地方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司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代扣代缴职工薪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一)外部薪酬水平发生较大变化,现有的薪酬策略和水平不能吸引和留住公司正常运营所必需的人才; (二)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显著影响职工的实际购买力水平; (三)公司面临严重经济困难或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四)公司经营状况有重大改善或业绩有显著增长; (五)职工的岗位发生调整或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发生重大变更; (六)职工业绩表现突出,或现有薪酬标准与对应岗位价值不匹配。 第七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二十三条 职工止付追索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可暂缓发放,依法追索相关职工薪酬: (一)职工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期间,可能影响薪酬核算的; (二)职工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三)其他依法依规或合同约定应当止付追索的情形。第二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止付追索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评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 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五条 止付追索执行 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返还。逾期未返还的,公司可以: (一)从其后应发放的薪酬中逐月扣减; (二)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三)就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本制度生效前,公司已依据当时有效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约定或公司决议作出的薪酬决定、发放、调整、追索等行为,效力不 受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afbd57c7-70f7-4517-b7bb-529e623d3971.PDF ─────────┬──────────────────────────────────────────────── 2026-05-13 17:40│神思电子(30047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电子”或“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 、2026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6 年 度为全资子公司神思(山东)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思医疗”)、济南神思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神思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其中为神思医疗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保理及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神思医疗日常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签订《本金最高 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神思医疗在日照银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为神思医疗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 2.保证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神思(山东)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4.担保的主合同:神思医疗在 2026 年 05 月 08 日至 2027 年 05 月 08 日期间内与日照银行签订的债务合同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法律规定应加倍支 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 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提存费、鉴定费等)、因 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7,000 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神思医疗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2.4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3c4a628-802d-4d0b-9572-19b000869e93.PDF ─────────┬──────────────────────────────────────────────── 2026-05-11 18:57│神思电子(300479):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 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 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周五)15: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 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 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bc5c884-91ce-40cc-a254-acd726c21cc7.PDF ─────────┬──────────────────────────────────────────────── 2026-04-30 20:16│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现行有效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二)公司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三)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四)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4月10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参加 人员、审议事项、参加方式、股权登记日、联系人等内容。 (二)2026年4月30日下午14:30,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实际召 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4月30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9:15至15:00。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闫龙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公司股份61,998,52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 的31.4648%。 2.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94名,代表公司股份810,40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4113%。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98名,代表公司股份62,808,925股,占股权登记日 公司股份总数的31.8761%。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四)本所律师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 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和列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 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三)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3065591-5492-47f6-aa08-136e25b2a7c5.PDF ─────────┬──────────────────────────────────────────────── 2026-04-30 20:16│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山东省济南市高 新区舜华西路6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 6年4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公司已于2026年4月10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共计9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808,925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1.876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共计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1,998,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648%;通 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94名,代表股份81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13%。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94名,代表9,940,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49%。参加会议的股东均为2026年4月22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闫龙主持,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721,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4%;反对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82%;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85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78%;反对80,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98%;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721,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4%;反对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85%;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85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78%;反对80,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18%;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709,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反对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76%;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840,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50%;反对92,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5%;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闵万里已对本提案回避 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62,679,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反对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77%;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840,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50%;反对92,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5%;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2,710,6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5%;反对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9%;弃权9,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842,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11%;反对88,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03%;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6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8%;反对1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7%;弃权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775,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71%;反对108,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5%;弃权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4%。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72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2%;反对8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14%;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855,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19%;反对82,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9%;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710,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5%;反对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09%;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842,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11%;反对88,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03%;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常小宝、兰梦圻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b3f7b22-5690-4d98-8af7-6fa53755cc6a.PDF ─────────┬──────────────────────────────────────────────── 2026-04-23 17:22│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2026 年 4月 23日,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年 4 月 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aaa9245-422a-4c88-a672-ce50f4775deb.PDF ─────────┬──────────────────────────────────────────────── 2026-04-23 17:21│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a1f1ce5-d55c-4d4f-b58e-db66ec9f3851.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 一、审议程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788,360.43 元,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为 9,709,862.0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4,559,519.44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 利润为-126,094,978.35 元。 鉴于 2025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及后 续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788,360.43 16,300,848.51 -69,327,447.43 研发投入(元) 91,799,358.10 79,696,816.06 79,966,088.98 营业收入(元) 899,934,674.85 911,521,635.69 414,591,951.3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54,559,519.44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26,094,978.35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2,079,412.8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251,462,263.14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11.30% 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公 司资金需求等,为更好的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公司 董事会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 年-20 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a691a1b-8078-46fc-8b87-db396536c3ae.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28,662,380.5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 本期计提 本期核销或转销 其他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坏账 63,263,039.20 12,024,164.93 50,750.00 -304,028.40 74,932,425.73 准备 其他应收款坏 2,442,751.63 -187,236.14 2,255,515.49 账准备 合同资产坏账 1,238,803.50 651,043.73 1,889,847.23 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49,732,565.26 13,762,310.38 20,045,242.23 43,449,633.41 商誉减值准备 177,207,170.06 177,207,170.06 其他非流动资 3,222,126.62 1,952,336.03 5,174,462.65 产减值准备 应收款项融资 10,350.00 445,936.64 456,286.64 应收票据减值 11,850.00 13,825.00 25,675.00 准备 合计 297,128,656.27 28,662,380.57 20,095,992.23 -304,028.40 305,391,016.21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的依据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合 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合并范 客户性质 不计提坏账准备 围内关联方组合 其他应收款——应收 款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政府款项组合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其他应收款——应收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押金保证金组合 其他应收款——账龄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组合 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AI+智 项目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慧业务未到期质保金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间预期信用损失率,按 5%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其他业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务未到期质保金 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注:AI+智慧业务主要包括智慧城市建设、智慧能源建设相关的软硬件业务。其他类业务主要包括身份认证产品、智慧医疗项目 等业务。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00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的账龄自初始确认日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核销资产基本情况 因款项无法收回,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核销共计 50,750.00 元,该部分应收款已全额计提资产损失。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合计减少 2025 年净利润 24,202,813.02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的事项,真实 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确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86f8d4ed-e56d-416e-b250-74c894ec59a4.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为规范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与管理,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 2026 年度在职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与绩效考核按照所担任职务的薪酬管理执行,实行年薪制。 (二)适用年薪制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百分之五十,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最终发放比例。 1.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岗位价值、责任、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为高级管理人员设定的绩效评价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托第三方在年度结束后组织实施绩 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核定绩效薪酬。 三、发放办法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评价后的发放比例,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高级管理人员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中因换届、改选、辞职等情况离任的,按其在该年度实际任期发放薪酬。 四、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期限为一年,即 2026 年度。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f313284-cf1e-45f9-8370-1cc9021fe914.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天健事务所 2 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 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954 人 的注册会计师 2024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 ( 含 A 、 B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 社会工作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4 家数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事务所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事务所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427d5cb-b4e4-4ff8-a6bd-e8628a29e0c4.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担任公司 2 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天健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2026 年年度报告审计费 82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 计费用 7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954 人 的注册会计师 2024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审计情况 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 、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 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4 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 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 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 年 3 天健事务所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已完结(天健事务所需 东海证券、 月 6 日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 在 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 天健事务所 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 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 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 事务所已按期履行判 责任。 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事务所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项目负责合伙人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现场负责人及其他核心项目人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 司审计经验。事务所投入足够的资源以确保项目组各级员工均具有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充足时间支持业务的执行,具体人员 安排如下: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控复核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 王立丽 张盼盼 吴翔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9 2016 2003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8 2016 1996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2010 2016 2017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024 2024 2024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注 1 注 2 注 3 注1:近三年签署和复核数字人、国子软件、嘉华股份、法狮龙、力诺药包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注2:近三年签署嘉华股份 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3: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宝信软件、中谷物流、亚太股份、航民股份、瑞芯微、双箭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天健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结合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提出了续聘天健事务所的建议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天健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审计 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 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ba23c45-40aa-42ef-a263-bc3672fd0c93.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2026 年 4 月 8 日,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 25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0c872c4-95d9-4b7c-8fb3-b917cb6dc07f.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为完善和健全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 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 28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征求和 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 行信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 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1.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 3.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留存必要的未分配利润,保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在满足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公司符合上述现金分红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 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分红之外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5.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制定或者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 案或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原因及合 理性等事宜,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或调整方案由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过半数表决 通过并提交股东会。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 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提供便利,经出 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决议。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且有必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但应遵守以下规定:1.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应按照前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程序,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3.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应详细论证和分析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并在股东会的提案中说明。 若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改或者公司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该等调整应限 定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前述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是指国内外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或者政策环境发生对公司重大不利影 响的变化。 前述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1)公司营业收入或者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降且累计下降幅度达 到 40%;(2)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 本规划的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实施。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158fcdb-7b26-47d3-8068-fd92dfa37916.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954 人 的注册会计师 2024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 ( 含 A 、 B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 社会工作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4 家数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 12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 计工作项目组织与执行情况、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对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三)2026 年 1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就 2025 年业绩预告事项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了解公司前期 审计情况及 2025 年度财务基本情况,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内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确认公司与审计机构在本报 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2026 年 3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 2025 年年报审计第二次沟通会议, 签字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执行的重点程序、重点事项、重点数据与董事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签字会计师关于审计报告出 具情况的汇报。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21ae628-c25c-4334-9b47-087ab94d4bda.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树昆 、王乃孝、李培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树昆、王乃孝、李培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14d1751-57cb-4449-899b-cc34fbdc52ff.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公司可比 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 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 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追溯调整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7da8631-6adc-4aaf-a90d-de8d07c114ed.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4-58号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电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神思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神思电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神思电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神思电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神思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 证上(2025)398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神思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神思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证 上(2025)39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神思电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9e6716d-6e87-487a-b949-17a9dc9d1e4f.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64c4a44-2f22-4720-ab72-5f9f25a67830.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068a619-c1b0-4ef9-bcbe-60ff4daed8a9.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3848b1a-7a05-4f15-ae5d-a80701d29d0d.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会提议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3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 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神思电子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第七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同意。 4、公司将对上述提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4月27日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本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3)。本次会议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出席会议签到时,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示相关文件原件。 8、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联系人:李宏宇 联系电话:0531-88878969 传真:0531-88878968 邮政编码:250101 电子信箱:security@sdses.com 9、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3.《参会股东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8cde2c6-4efd-45a7-ae18-97efa92b772d.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通知 ─────────┴──────────────────────────────────────────────── 神思电子(300479):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f22cc95-7e3a-4ded-a37c-66c0f6b33b68.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 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235fda0-4ef5-4ce3-94b5-db899f9f3ec0.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树昆)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 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 项,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 会议过程中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2025 年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事项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后认为各项议案均不存 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年度 参加了五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撤销监事会并设立职工董事、增加经营范围、对外投资等事项,根据公司战略规 划讨论决策,本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履职。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召开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中标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议,审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真实性,深入了解业务的具体情况,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向独立董事传递信息;在重大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发布后,公 司及时向独立董事传递、解读规则并提示规范运作重点事项;公司为独立董事现场会议和工作、及时获取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提供畅 通的沟通途径和支持,保障独立董事履职。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履职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 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进行现场办公,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 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正。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年度参加了独立董事能力建设等培训,本人时 刻关注国家相关政策,积极、认真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履职能 力,对独立董事的职责有了进一步了解,为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八、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好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 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0a5a6ff-d794-425a-932a-48a9f1443608.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培栋)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在 2025 年度担任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 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十三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平时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 反对、弃权的情形。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四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列席,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出席了历次会议。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召 开三次薪酬委员会、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对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及与外部审 计机构的沟通,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进行审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召开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中标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议,审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真实性,深入了解业务的具体情况,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履职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利用参会或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充分发挥个人法律专 业能力对公司的法律风险、合规运营、内部控制等多方面进行关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做好独立董 事监督、指导的职能。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 15 个工作日。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 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是否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求公 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对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a2d66ec-00e8-4a6d-a014-68d578176e8f.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4-57 号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 电子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神思电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神思电子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77bbaf2-d82d-45e5-ae82-d42a04f22853.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乃孝)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制 度》《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按时出席董事会及各专业委 员会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工作中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 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十三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经过 客观谨慎的思考,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研究决策相关事项,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加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四次,本人均现场参加股东会,认真听取股东的意见及建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出席了历次会议。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 司召开四次审计委员会,三次薪酬委员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开并主持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另外保持与公司审计监察部、外部审计机构的联系,持续跟进公司财务 监督和核查工作,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同时督促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保障公司年度报 告的及时、完整披露。积极召开年度审计前与会计师的沟通会及审计现场结束前的沟通会,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 工作的进展情况,就公司重大事项及特别关注事项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5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议。本年度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对薪酬发放事项进一步细化,保证了制度的有效性及 可实施性。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召开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中标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议,通过审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真实性,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等方面,认为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 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履职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财务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大 项目实施等进行现场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财务总监等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同时就财务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管理层及审计机构进行了有效的沟 通,确保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报告期,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 15 个工作日。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在本人任期内,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参与董事会方面,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年度积极参与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参加了 2024 年年度业绩网 上说明会,不断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本年度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以及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等,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 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 ,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a412d34-5cd7-4a9d-bc18-c864d9bddc87.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 神思电子(30047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75deddc-815a-461f-aedd-4a55412620ca.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 15 亿元 人民币(含),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保理、供应链金融等。同时,申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人办理和签署相关授信、贷款等事宜或材料,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及子公司取得一定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及子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 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f5f159f-71f4-40ac-a4ef-604b9fae83ad.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年度报告 ─────────┴──────────────────────────────────────────────── 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e3c0917-6d4e-4c60-854c-1ad3d50c5dea.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根据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发出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通知》,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闫龙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董事会递交并将在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的《2025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与会董事对提交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状况。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 2025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以及 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 划》等相关规定。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董事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详见《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所有董事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0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 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2026 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丁鑫、臧雪丽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举行公司 2025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议案》 同意 2026 年 4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17:00 召开 2025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 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及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神思(山东)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担保,担保额度为 9,000 万元,报告期末实际担保 余额为 6,000 万元,公司除上述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 设的资金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含),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 、保理、供应链金融等。同时,申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人办理和签署相关授信、贷款等事 宜或材料,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因全资子公司神思(山东)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神思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神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 要,公司 2026 年度预计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 保理及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其中为神思(山东)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济南神 思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神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额度。 本议案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筹措资金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神思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该所在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 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 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对《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以及其他应由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审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13065c3-0463-4d33-b3df-027381d98b25.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c96263c-db98-4fef-8512-61a82727bc60.PDF ─────────┬──────────────────────────────────────────────── 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95a9296-6dfe-42d0-8d6b-62f0b71b5803.PDF ─────────┬──────────────────────────────────────────────── 2026-03-02 18:52│神思电子(300479):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2 026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就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 说明如下:随着公司“一体两翼”战略布局的推进,公司 AI+智慧业务收入占比显著提升,该类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无法客观 反映当前业务实际信用风险特征。结合公司客户风险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以及 AI+智慧业务合同资产的构成、风险特征、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及合同质保金期限等因素,为进一步强化合同资产风险管理,准确反映公司实际回款情况及预期信用损失,公允列报公司财务 状况与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客观、更公允的会计信息,公司结合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结构的变化及历史回款数据,对 AI+智慧业 务相关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其他类业务的会计估计不发生变更。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0b618832-9050-452a-8a64-933d0b8a1f78.PDF ─────────┬──────────────────────────────────────────────── 2026-03-02 18:52│神思电子(300479):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 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估计进行 变更。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影响。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对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未来实际发生情况,最终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 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随着公司“一体两翼”战略布局的推进,公司AI+智慧业务收入占比显著提升,该类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无法客观反映当 前业务实际信用风险特征。结合公司客户风险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以及AI+智慧业务合同资产的构成、风险特征、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及合同质保金期限等因素,为进一步强化合同资产风险管理,准确反映公司实际回款情况及预期信用损失,公允列报公司财务状况与 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客观、更公允的会计信息,公司结合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结构的变化及历史回款数据,对AI+智慧业务相关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5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三)会计估计变更前后的内容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仅针对 AI+智慧业务,其他类业务的会计估计不发生变更。注:AI+智慧业务主要包括智慧城市建设、智 慧能源建设相关的软硬件业务。其他类业务主要包括身份认证产品、智慧医疗项目等业务。 1.变更前合同资产计提减值的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合同资产按信用 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合同资产按照项目统计并计算账龄,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险特征的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 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 资产 信用损失 账 龄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5.00 1-2 年 10.00 2-3 年 30.00 3 年以上 100.00 2.变更后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合同资产按信用 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AI+智慧业务未 按项目性质划分的具有类似信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到期质保金 用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其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间预期信用损失 他非流动资产 率,按5%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业务未到期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质保金 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其他 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 非流动资产 信用损失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 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之前各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本次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对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未来实际发生情况,预计增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7.72万元, 最终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变更会计估计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2024年度及之前各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无需对 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07e04f7f-594e-4012-9fbf-f9401269d36f.PDF ─────────┬──────────────────────────────────────────────── 2026-03-02 18:52│神思电子(300479):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神思电子(300479):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660c9284-0f18-4265-97ba-d0627855c720.PDF ─────────┬──────────────────────────────────────────────── 2026-03-02 18:51│神思电子(300479):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根据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6 日发出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通知》,2026 年 3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闫龙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9dc71d58-9c82-4676-811e-488f4120d999.PDF ─────────┬──────────────────────────────────────────────── 2026-02-09 19:20│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2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山东省济南 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2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9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公司已于2026年1月24日以公告形式披露《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共计 179名,代表公司股份 62,975,36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60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4 名,代表公司股份 61,998,5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1.464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 175 名,代表公司股份 976,8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58%。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 176 名,代表公司股份 10,136,9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46%。 参加会议的股东均为2026年2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闫龙主持,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897,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8%;反对 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2%;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058,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6%;反对 75,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8%;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济南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32,708,78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6.60%)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0,158,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8%;反对 10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9%;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029,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66%;反对 105,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88%;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801,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4%;反对 17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6%;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962,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15%;反对 171,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38%;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小宝、杜歆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 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9/380dbbbf-52dd-4d2c-b2ec-beb6ebc452aa.PDF ─────────┬──────────────────────────────────────────────── 2026-02-09 19:20│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现行有效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二)公司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三)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四)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1月24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参加 人员、审议事项、参加方式、股权登记日、联系人等内容。 (二)2026年2月9日下午14:30,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实际召开 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2月9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9日上 午9:15至15:00。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闫龙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公司股份61,998,52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 的31.4648%。 2.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175名,代表公司股份976,83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4958%。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179名,代表公司股份62,975,363股,占股权登记 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1.9606%。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四)本所律师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 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和列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 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三)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9/bd7428f9-a6d4-44a5-adf6-c65e1a20068d.PDF ─────────┬──────────────────────────────────────────────── 2026-01-30 17:33│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度业绩预告 ─────────┴──────────────────────────────────────────────── 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db9c094b-0fe0-4755-a38c-4eeb467e65ba.PDF ─────────┬──────────────────────────────────────────────── 2026-01-23 19:52│神思电子(300479):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结合经营管理实际需要,经营范围拟增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 售;通用航空服务;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并提 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及《公司章程》变更的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对应的《公司章程》 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 务;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电子产 务;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电子产 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 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通信设备制造; 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通信设备制造; 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 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 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 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 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 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 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 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 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 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 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 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 集成电路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集成电路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 全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全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技 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技 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 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 外包服务;机械设备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公共 外包服务;机械设备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技术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 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技术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 含出版发行);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 含出版发行);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 务;照明器具制造;水文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创业 务;照明器具制造;水文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创业 空间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 空间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 零配件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 零配件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 设备);大数据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特种设备 设备);大数据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特种设备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 造;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 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绘服务;电竞音视频、数字衍生内容制作(不含出版 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互联网信 发行);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建设工程施工;测绘服务;电竞音视频、数字衍生内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容制作(不含出版发行);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 通用航空服务;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核定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c554d13a-424b-4675-b195-17d1df00b866.PDF ─────────┬──────────────────────────────────────────────── 2026-01-23 19:51│神思电子(300479):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神思电子(300479):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a78cf3a4-e27f-4f9b-b7a7-4f2a7ddde4b3.PDF ─────────┬──────────────────────────────────────────────── 2026-01-23 19:50│神思电子(300479):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预计与关联方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销 售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发生关联采购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关联 董事闫龙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 东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大数据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2026 年度 2026 年度 2025 年 1-11 月 类别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 实际发生金额 已发生金额 (未经审计) 向关联方 济南能源集 软硬件产品、施 公允原则 60,000.00 0.00 26,233.97 销售 团及其控股 工、租赁、服务 子公司 等 向关联方 济南能源集 软硬件产品、施 公允原则 10,000.00 2.00 1,005.92 采购 团及其控股 工、租赁、服务 子公司 等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5 年 1-11 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济南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预 2025 年 1-11 实际发生额 计额度 月实际发生额 与预计金额 (未经审计) 差异 向关联方销售 济南能源集团及 软硬件产品、施 54,000.00 26,233.97 -51.42% 其控股子公司 工、租赁、服务等 向关联方采购 济南能源集团及 软硬件产品、施 16,000.00 1,005.92 -93.71% 其控股子公司 工、租赁、服务等 公司董事会对日 公司进行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的关联 常关联交易实际 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 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将继续 存在较大差异的 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实施 说明 及交付,实际收入根据履约进度逐步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差异,系市场情况、双方 日常关联交易实 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导致,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关联交易公 际发生情况与预 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 计存在较大差异 的说明 注:2025 年 1-11 月实际发生额为该期间确认收入的含税金额;2025 年度在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与关联方签 订销售合同金额为 43,568.84 万元,与关联方签订采购合同金额为 2,341.74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TKR9T6T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潘世英 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20-07-23 至无固定期限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通用航空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建筑劳务分包。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制 品制造;供冷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煤炭及制品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 电站;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站用加氢 及储氢设施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 台;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市政设施管理;专业设计服务;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住房租赁;不 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规划设计管理;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该 公司 总 资产 为 8,809,714.14 万 元, 净资 产 为2,687,869.22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1,722,902.54 万元,净利润-30,262.6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济南能源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的 规定济南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求,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预计与关联方济南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销售不 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发生关联采购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系按照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 方同类产品的价格,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济南能源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发生销售及采购的事项,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 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 允,程序合法。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 2026 年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必要的日 常经营性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性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该关联交易事项,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d72364a4-ea71-4748-a82b-424c5571bd4b.PDF ─────────┬──────────────────────────────────────────────── 2026-01-23 19:49│神思电子(30047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神思电子(30047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9424ce29-2122-48e0-a4a9-3aa003c0af4e.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神思电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9694.PDF ─────────┬──────────────────────────────────────────────── 2026-04-10│神思电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0/1225087983.PDF ─────────┬──────────────────────────────────────────────── 2025-10-30│神思电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4048.PDF ─────────┬──────────────────────────────────────────────── 2025-08-27│神思电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3187.PDF ─────────┬──────────────────────────────────────────────── 2025-04-26│神思电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9883.PDF ─────────┬──────────────────────────────────────────────── 2025-03-31│神思电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31/1222948468.PDF ─────────┬──────────────────────────────────────────────── 2024-10-30│神思电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7710.PDF ─────────┬──────────────────────────────────────────────── 2024-08-29│神思电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1060.PDF ─────────┬──────────────────────────────────────────────── 2024-04-26│神思电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941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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