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79 神思电子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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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52 │神思电子(300479):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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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52 │神思电子(300479):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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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52 │神思电子(300479):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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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51 │神思电子(300479):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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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9:20 │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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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9:20 │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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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33 │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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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52 │神思电子(300479):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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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51 │神思电子(300479):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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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50 │神思电子(300479):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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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52│神思电子(300479):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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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2
026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就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
说明如下:随着公司“一体两翼”战略布局的推进,公司 AI+智慧业务收入占比显著提升,该类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无法客观
反映当前业务实际信用风险特征。结合公司客户风险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以及 AI+智慧业务合同资产的构成、风险特征、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及合同质保金期限等因素,为进一步强化合同资产风险管理,准确反映公司实际回款情况及预期信用损失,公允列报公司财务
状况与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客观、更公允的会计信息,公司结合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结构的变化及历史回款数据,对 AI+智慧业
务相关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其他类业务的会计估计不发生变更。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0b618832-9050-452a-8a64-933d0b8a1f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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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52│神思电子(300479):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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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
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估计进行
变更。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影响。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对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未来实际发生情况,最终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
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随着公司“一体两翼”战略布局的推进,公司AI+智慧业务收入占比显著提升,该类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无法客观反映当
前业务实际信用风险特征。结合公司客户风险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以及AI+智慧业务合同资产的构成、风险特征、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及合同质保金期限等因素,为进一步强化合同资产风险管理,准确反映公司实际回款情况及预期信用损失,公允列报公司财务状况与
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客观、更公允的会计信息,公司结合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结构的变化及历史回款数据,对AI+智慧业务相关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5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三)会计估计变更前后的内容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仅针对 AI+智慧业务,其他类业务的会计估计不发生变更。注:AI+智慧业务主要包括智慧城市建设、智
慧能源建设相关的软硬件业务。其他类业务主要包括身份认证产品、智慧医疗项目等业务。
1.变更前合同资产计提减值的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合同资产按信用
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合同资产按照项目统计并计算账龄,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险特征的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 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
资产 信用损失
账 龄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5.00
1-2 年 10.00
2-3 年 30.00
3 年以上 100.00
2.变更后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合同资产按信用
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AI+智慧业务未 按项目性质划分的具有类似信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到期质保金 用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其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间预期信用损失
他非流动资产 率,按5%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业务未到期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质保金 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其他 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
非流动资产 信用损失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
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之前各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本次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对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未来实际发生情况,预计增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7.72万元,
最终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变更会计估计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2024年度及之前各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无需对
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07e04f7f-594e-4012-9fbf-f9401269d3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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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52│神思电子(300479):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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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300479):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660c9284-0f18-4265-97ba-d0627855c7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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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51│神思电子(300479):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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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6 日发出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通知》,2026 年 3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闫龙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9dc71d58-9c82-4676-811e-488f4120d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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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9:20│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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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2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山东省济南
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2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9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公司已于2026年1月24日以公告形式披露《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共计 179名,代表公司股份 62,975,36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60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4 名,代表公司股份 61,998,5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1.464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 175 名,代表公司股份 976,8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58%。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 176 名,代表公司股份 10,136,9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46%。
参加会议的股东均为2026年2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闫龙主持,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897,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8%;反对 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2%;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058,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6%;反对 75,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8%;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济南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32,708,78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6.60%)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0,158,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8%;反对 10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9%;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029,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66%;反对 105,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88%;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801,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4%;反对 17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6%;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962,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15%;反对 171,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38%;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小宝、杜歆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
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9/380dbbbf-52dd-4d2c-b2ec-beb6ebc452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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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9:20│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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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现行有效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二)公司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三)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四)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1月24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参加
人员、审议事项、参加方式、股权登记日、联系人等内容。
(二)2026年2月9日下午14:30,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实际召开
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2月9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9日上
午9:15至15:00。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闫龙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公司股份61,998,52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
的31.4648%。
2.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175名,代表公司股份976,83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4958%。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179名,代表公司股份62,975,363股,占股权登记
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1.9606%。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四)本所律师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
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和列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
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三)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9/bd7428f9-a6d4-44a5-adf6-c65e1a2006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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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33│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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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db9c094b-0fe0-4755-a38c-4eeb467e65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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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52│神思电子(300479):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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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结合经营管理实际需要,经营范围拟增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
售;通用航空服务;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并提
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及《公司章程》变更的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对应的《公司章程》
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
务;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电子产 务;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电子产
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 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通信设备制造; 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通信设备制造;
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 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
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 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
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 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
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 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
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 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
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 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
集成电路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集成电路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
全设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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