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79 神思电子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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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0 │神思电子(30047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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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57 │神思电子(300479):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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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20:16 │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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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20:16 │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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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22 │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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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21 │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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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神思电子(30047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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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神思电子(30047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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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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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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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0│神思电子(30047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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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电子”或“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
、2026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6 年
度为全资子公司神思(山东)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思医疗”)、济南神思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神思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其中为神思医疗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保理及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神思医疗日常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签订《本金最高
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神思医疗在日照银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为神思医疗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
2.保证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神思(山东)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4.担保的主合同:神思医疗在 2026 年 05 月 08 日至 2027 年 05 月 08 日期间内与日照银行签订的债务合同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法律规定应加倍支
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
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提存费、鉴定费等)、因
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7,000 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神思医疗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2.4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3c4a628-802d-4d0b-9572-19b000869e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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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57│神思电子(300479):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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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
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 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周五)15: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
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
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bc5c884-91ce-40cc-a254-acd726c21c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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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20:16│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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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现行有效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二)公司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三)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四)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4月10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参加
人员、审议事项、参加方式、股权登记日、联系人等内容。
(二)2026年4月30日下午14:30,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实际召
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4月30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9:15至15:00。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闫龙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公司股份61,998,52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
的31.4648%。
2.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94名,代表公司股份810,40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4113%。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98名,代表公司股份62,808,925股,占股权登记日
公司股份总数的31.8761%。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四)本所律师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
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和列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
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三)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3065591-5492-47f6-aa08-136e25b2a7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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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20:16│神思电子(30047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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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山东省济南市高
新区舜华西路6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
6年4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公司已于2026年4月10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共计9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808,925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1.876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共计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1,998,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648%;通
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94名,代表股份81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13%。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94名,代表9,940,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49%。参加会议的股东均为2026年4月22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闫龙主持,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721,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4%;反对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82%;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85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78%;反对80,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98%;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721,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4%;反对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85%;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85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78%;反对80,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18%;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709,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反对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76%;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840,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50%;反对92,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5%;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闵万里已对本提案回避
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62,679,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反对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77%;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840,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50%;反对92,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5%;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2,710,6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5%;反对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9%;弃权9,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842,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11%;反对88,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03%;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6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8%;反对1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7%;弃权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775,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71%;反对108,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5%;弃权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4%。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72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2%;反对8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14%;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855,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19%;反对82,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9%;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710,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5%;反对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09%;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842,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11%;反对88,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03%;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常小宝、兰梦圻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b3f7b22-5690-4d98-8af7-6fa53755cc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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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22│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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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月 23日,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年 4 月 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aaa9245-422a-4c88-a672-ce50f4775d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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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21│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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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30047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a1f1ce5-d55c-4d4f-b58e-db66ec9f38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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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神思电子(30047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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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788,360.43 元,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为 9,709,862.0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4,559,519.44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
利润为-126,094,978.35 元。
鉴于 2025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及后
续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788,360.43 16,300,848.51 -69,327,447.43
研发投入(元) 91,799,358.10 79,696,816.06 79,966,088.98
营业收入(元) 899,934,674.85 911,521,635.69 414,591,951.3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54,559,519.44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26,094,978.35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2,079,412.8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251,462,263.14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11.30%
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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