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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80(光力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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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80 光力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23 18:20 │光力科技(300480):中信证券关于光力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 │2025-05-23 18:20 │光力科技(300480):中信证券关于光力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 ├─────────┼──────────────────────────────────────────────┤ │2025-05-23 18:20 │光力科技(300480):中信证券关于光力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2025-05-23 18:20 │光力科技(300480):中信证券关于光力科技2024年度跟踪报告 │ ├─────────┼──────────────────────────────────────────────┤ │2025-05-21 18:28 │光力科技(300480):光力科技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光力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 │2025-05-20 19:30 │光力科技(300480):光力科技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 │ ├─────────┼──────────────────────────────────────────────┤ │2025-05-20 19:30 │光力科技(300480):光力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20 19:30 │光力科技(300480):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05-19 16:50 │光力科技(300480):光力科技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5-16 17:14 │光力科技(300480):光力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 └─────────┴──────────────────────────────────────────────┘ ─────────┬──────────────────────────────────────────────── 2025-05-23 18:20│光力科技(300480):中信证券关于光力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 业务》对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科技”、“公司”)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秦国安、王滋楠 (三)协办人:周垚尘 (四)培训时间:2025年 5月 20日 (五)培训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开发区长椿路 10号 (六)培训人员:秦国安、林悦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八)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则要求,向相关人员重点培训关于上市公司 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近期资本市场动态及相关监管规定等内容。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光力科技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 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规 范使用有了更全面深刻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 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c6f54515-a833-48a9-9548-68dde4791ccc.PDF ─────────┬──────────────────────────────────────────────── 2025-05-23 18:20│光力科技(300480):中信证券关于光力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 2024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 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较为缓慢(详情见公司《2024 年度报告》《2024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入进度较《募集说明书》的投资规划存在滞后,公司已对其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从 2025 年 5 月 31 日延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详情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并提请公司结合实际 情况切实研究并妥善安排募投项目有关后续工作,持续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并履行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义务。 3、对于营业收入、利润下滑事项,提请公司继续加强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改善经营成果以切实回报全体股东, 重点关注商誉减值风险等因素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持续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13ad1e60-5f25-4608-83ff-dcc1017af54a.PDF ─────────┬──────────────────────────────────────────────── 2025-05-23 18:20│光力科技(300480):中信证券关于光力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光力科技(300480):中信证券关于光力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fcc66f55-b7fb-4c61-adfb-d341e6d20df0.PDF ─────────┬──────────────────────────────────────────────── 2025-05-23 18:20│光力科技(300480):中信证券关于光力科技2024年度跟踪报告 ─────────┴──────────────────────────────────────────────── 光力科技(300480):中信证券关于光力科技2024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dfe5f2b2-796a-461f-a282-c83d77595f15.PDF ─────────┬──────────────────────────────────────────────── 2025-05-21 18:28│光力科技(300480):光力科技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光力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97,债券简称:光力转债 2、转股期限:2023年 11月 13日至 2029 年 5月 7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 5月 23日至 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4、恢复转股时间: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 2025 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根据《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详见附件)及有关业务办理指南的规定,自 2 025 年 5月 23日至 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光力转债”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光力转债”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ea2e2c63-a7a2-4183-9343-7ecff1c73728.PDF ─────────┬──────────────────────────────────────────────── 2025-05-20 19:30│光力科技(300480):光力科技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 ─────────┴──────────────────────────────────────────────── 光力科技(300480):光力科技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11ae4964-8f1a-44e1-934c-e0a09674ca90.PDF ─────────┬──────────────────────────────────────────────── 2025-05-20 19:30│光力科技(300480):光力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方式:公告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 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0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 12号公司 2号楼 1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彤宇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95人,代表股份 149,536,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551%。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 148,506,8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2.262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6 人,代表股份1,029,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93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王肖东律师、从灿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 149,176,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3%;反对 316,8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119%;弃权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103,2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348%;反对 316,86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995%;弃权 4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5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 149,147,5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7%;反对 309,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068%;弃权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073,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784%;反对 309,269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292%;弃权 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92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 149,176,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3%;反对 316,8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119%;弃权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103,2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348%;反对 316,86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995%;弃权 4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5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 149,176,8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3%;反对 316,8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119%;弃权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103,2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348%;反对 316,86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995%;弃权 4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5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 149,187,1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62%;反对 316,8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2119%;弃权3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113,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656%;反对 316,86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995%;弃权 3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49%。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 149,166,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21%;反对 327,6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191%;弃权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092,4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6929%;反对 327,66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415%;弃权 4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57%。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赵彤宇、宁波万丰隆贸易有限公司、李祖庆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44,995,564 股不计 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 4,073,85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89.7085%;反对 420,86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 所持股份的 9.2678%;弃权 46,48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5,904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288%;反对 420,869股,占出 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96%;弃权 46,48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16%。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 149,069,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5%;反对 420,8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814%;弃权46,4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5,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288%;反对 420,86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96%;弃权 46,4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16%。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 149,173,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70%;反对 316,8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119%;弃权46,4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099,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8589%;反对 316,869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995%;弃权 46,4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16%。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 149,173,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70%;反对 316,8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119%;弃权46,4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099,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8589%;反对 316,86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995%;弃权 46,4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1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委派王肖东律师、从灿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6436c110-02d4-47c3-956a-516ea7d494bb.PDF ─────────┬──────────────────────────────────────────────── 2025-05-20 19:30│光力科技(300480):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邮政编码: 100022 电话:(010) 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致: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 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的本所出具 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或口头证言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隐瞒,所有副 本材料与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必备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 本法律意见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同意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发出《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召开会议 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备查文件等。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 12 号公司 2 号楼 1 楼会议室如期 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彤宇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本所律师根据 2025 年 5 月 1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公司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 件、代理投票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代理人身份证件、代理投 票委托书等,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资格进行了验证。 2.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95 人,代表股份149,536,7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55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9 人,代表股份数 148,506,8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620%;根据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86 人,代表股份数 1,029,96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31%,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其身份。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由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提出,并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进行了公告;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 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与通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实际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拟审议的议案完全一致,没有进行修改;不存在会议现场提出临时议案或对其他未 经公告的临时议案进行表决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并由计票人和监票人进行 了计票、监票。 (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9:15-15:00 期间。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五)本次股东大会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合并统计,其中,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 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九属于特别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对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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