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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80(光力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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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80 光力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0 21:02 │光力科技(300480):光力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0-10 21:02 │光力科技(30048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10-10 21:02 │光力科技(300480):光力科技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 │2025-10-10 21:02 │光力科技(300480):光力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10 21:02 │光力科技(300480):光力科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 │2025-10-10 21:02 │光力科技(300480):光力科技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09-24 17:44 │光力科技(300480):光力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24 17:44 │光力科技(300480):光力科技关于不向下修正光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 │2025-09-22 18:40 │光力科技(300480):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5-09-22 18:39 │光力科技(300480):光力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5-10-10 21:02│光力科技(300480):光力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三)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方式:公告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0月 10日(星期五)下午 2: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 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0月 10日 0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 12 号公司 2号楼 1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彤宇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140 人,代表股份 148,909,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764%。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147,911,7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2.092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 2 人,代表股份 997,9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84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王肖东律师、王天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 148,715,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7%;反对 186,8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255%;弃权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115,2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990%;反对 186,85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362%;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8%。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 148,776,1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3%;反对 107,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719%;弃权2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175,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007%;反对 107,05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844%;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 148,693,1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6%;反对 190,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276%;弃权2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092,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9746%;反对 190,05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105%;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 148,693,1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6%;反对 190,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276%;弃权2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092,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9746%;反对 190,05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105%;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0%。 2.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 148,682,6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75%;反对 200,5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347%;弃权2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082,1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309%;反对 200,55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41%;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0%。 2.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 148,676,0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1%;反对 207,1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391%;弃权2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075,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777%;反对 207,15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073%;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0%。 2.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 148,676,8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36%;反对 206,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386%;弃权2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076,3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963%;反对 206,35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887%;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0%。 2.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 148,684,1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5%;反对 199,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337%;弃权2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083,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657%;反对 199,05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193%;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0%。 2.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 148,684,1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5%;反对 199,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337%;弃权2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083,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657%;反对 199,05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193%;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0%。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同意 148,697,5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5%;反对 185,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247%;弃权2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097,0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0767%;反对 185,656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084%;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5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委派王肖东律师、王天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bfd8ea0f-849f-4a4f-8c5a-7eb018bc8068.PDF ─────────┬──────────────────────────────────────────────── 2025-10-10 21:02│光力科技(30048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号广播大厦 5/9/10/13/17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 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致: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 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的本所出具本 法律意见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或口头证言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隐瞒,所有副本 材料与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所必备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本法律意见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2025年 9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同意于 2025年 10月 10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二)2025 年 9月 23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发出《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召开会 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备查文件等。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0月 10日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 12号公司 2号楼 1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彤宇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本所律师根据 2025年 9月 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和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公司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 代理投票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代理人身份证件、代理投票委托 书等,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资格进行了验证。 2.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140 人,代表股份148,909,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76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8人,代表股份数 147,911,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924%;根据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132人,代表股份数 997,98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40%,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由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提出,并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15日前进行了公告;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有 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与通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实际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拟审议的议案完全一致,没有进行修改;不存在会议现场提出临时议案或对其他未经 公告的临时议案进行表决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并由计票人和监票人进行了计 票、监票。 (四)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0月 1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9:15—15:00 期间。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五)本次股东会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一、议案二之(1)(2)属于特别议 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且对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合并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 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五、结论性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8d8c4f4c-3717-4661-8055-1c2b1ed15cad.PDF ─────────┬──────────────────────────────────────────────── 2025-10-10 21:02│光力科技(300480):光力科技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光力转债”(债券代码:123197)转股期限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9年 5月 7日。 2、最新转股价格为 21.15 元/股。 3、转股股份来源: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 4、2025 年第三季度,共有 371 张“光力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37,100元人民币),合计转为 1,753 股“光力科技 ”股票(股票代码:300480)。 5、截至 2025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为 3,995,429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 399,542,900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 规定,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 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 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0,000.00 万元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4,000,000 张。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4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5月 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光力转债”,债券代码“123197”。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5月 12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1 月 13 日)起 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5月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 股价格为 21.46 元/股。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股份于 2023 年 6月 30 日上市,根据《光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 规定,“光力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月 30 日起调整为21.43 元/股。 (2)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股份于 2023年 9月 5日上市,此次归属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 小,经计算,“光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3)公司于 2023 年 11月 6日实施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2,109,1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499834元人民币现金。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光力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 1 月 6日起调整为 21.28 元/股。 (4)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于 2024 年 2月 5日上市,此次归属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 计算,“光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5)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于 2024 年 5 月13 日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光力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月 13 日起调整为 21.25 元/股。 (6)公司于 2024 年 6月 3 日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2,770,89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03,700股 后的351,467,1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 规定,“光力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月 3日起调整为21.20 元/股。 (7)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于 2025 年 2 月28 日上市,此次归属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 经计算,“光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8)公司于 2025 年 6月 3 日实施 2025 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2,829,602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 份 1,434,052 股后的351,395,5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光力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 年 6月 3日起调整为 21.15 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2月 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5 年 1月 14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434,900 股,本次回购股份全 部用于转换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同时新增“光力转债”的转股来源为“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新增回购股份作为转股来源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2月 2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光力 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2025 年第三季度,“光力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 371 张,减少金额为 37,100元,转股数量为 1,753 股,转股来源为回购 账户库存股。截至 2025 年 9 月 30日,“光力转债”尚有 3,995,429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 399,542,900 元。 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2025年6月30日) 数量(股) (2025年9月30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05,087,938 29.78% 210,950 105,298,888 29.84% 其中:高管锁定股 105,087,938 29.78% 210,950 105,298,888 29.8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7,741,664 70.22% -210,950 247,530,714 70.16% 三、总股本 352,829,602 100.00% 0 352,829,602 100.00% 注:本次变动数量变化为其他原因。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光力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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