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81 濮阳惠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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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2 │濮阳惠成(300481):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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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8:46 │濮阳惠成(30048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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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8:46 │濮阳惠成(30048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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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 │濮阳惠成(30048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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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 │濮阳惠成(30048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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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12 │濮阳惠成(30048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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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28 │濮阳惠成(300481):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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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9 │濮阳惠成(30048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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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7 │濮阳惠成(30048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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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7 │濮阳惠成(300481):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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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2│濮阳惠成(300481):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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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1
,855,4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
,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1,855,4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省濮阳市胜利路西段
咨询联系人:陈淑敏
咨询电话:0393-8910373
传真电话:0393-896180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319c2a80-7870-482f-9588-2069de7df9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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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8:46│濮阳惠成(30048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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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9日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9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9日 9:15-15:00。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中锋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0人,代表股份 108,740,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5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人,代表股份 105,149,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2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0人,代表股份 3,590,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2人,代表股份 3,594,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0人,代表股份 3,590,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02%。
(三)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283,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01%;反对 43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6%;弃权 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38,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002%;反对 431,2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961%;弃权 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3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264,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25%;反对 45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42%;弃权 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19,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661%;反对 450,4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302%;弃权 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3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27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44%;反对 433,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7%;弃权 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32,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249%;反对 433,5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601%;弃权 2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5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276,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37%;反对 434,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3%;弃权 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31,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054%;反对 434,2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795%;弃权 2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5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141,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89%;反对 569,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41%;弃权 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95,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307%;反对 569,9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543%;弃权 2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5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24,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207%;反对 513,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799%;弃权 5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
9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24,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207%;反对 513,3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799%;弃权 5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95%。
关联股东西藏奥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王中锋、陈淑敏、王国庆、崔富民、赵智艳、吴悲鸿、王国庆 A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259,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74%;反对 43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3%;弃权 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13,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131%;反对 430,9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877%;弃权 5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9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258,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72%;反对 43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6%;弃权 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13,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047%;反对 431,2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961%;弃权 5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9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251,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5%;反对 459,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5%;弃权 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06,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044%;反对 459,4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805%;弃权 2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5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266,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43%;反对 448,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4%;弃权 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21,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217%;反对 448,4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745%;弃权 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38%。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白涵律师、丁欣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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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8:46│濮阳惠成(30048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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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b6c41a9-382a-47be-9c10-3adc156df2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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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濮阳惠成(30048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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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2e43e6c-c9c4-4fc8-981b-de497857c2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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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濮阳惠成(30048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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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6年 4月 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对《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e8d0a47-dd28-49ec-8d36-db99e813a5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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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12│濮阳惠成(30048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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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西藏奥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奥城”)
的通知,西藏奥城非公开发行3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完成摘牌,西藏奥城已于2026年4月16日完成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而转至可交
换私募债质押专户3,800万股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一大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及一致行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西藏 是 38,000,000 36.94% 12.82% 2023/3/8 2026/4/16 中天国富证券
奥城 有限公司
注:以上解除质押股份为西藏奥城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而转至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 3,800万股股份。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 股 数 持股 本 次 质 本 次 质 占 其 占 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量 比例 押 押 所 司 况 况
(股) 前 质 押 后 质 押 持 股 总 股 已 质 押 占 已 未 质 押 占 未
股 股 份 本 股 份 限 质 押 股 份 限 质 押
份 数 量 份 数 量 比例 比例 售 和 冻 股 份 售 和 冻 股 份
(股) (股) 结 数 量 比例 结 数 量 比例
(股) (股)
西藏 102,858,21 35.24% 0 40,000,000 38.89% 13.71% 0 0 0 0
奥城 1
三、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8d0b380-eee7-465f-8666-1b4434ef90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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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28│濮阳惠成(300481):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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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3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29.77 ~ 2,173.02 3,621.70
比上年同期下降 55.00% ~ 4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37.77 ~ 2,081.02 3,419.24
比上年同期下降 55.03% ~ 39.14%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受汇率波动影响,本公司一季度预计产生汇兑损失约1,765万元,该损失将对当期净利润产生直接负面影响。
2.2026年3月以来,受国际地缘政治局势影响,顺酐酸酐衍生物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显著上涨,直接推高了生产成本,导致企业
盈利空间受到挤压。随着产品价格逐步向下游传导,该因素对盈利的负面影响预计将逐步减弱。
3.本报告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92万元,主要为理财收益及政府补助。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c3a50876-96e6-4b5d-83d5-8b3a15766c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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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9│濮阳惠成(30048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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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66ac7933-df11-4100-83e4-4a021001bb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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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7│濮阳惠成(30048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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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bb2a3c1e-d609-473f-8280-66b2fa1d45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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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7│濮阳惠成(300481):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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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拟定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公司拟于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或春节前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下述条件时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
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拟于2026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派发现金红利总
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中期分
红方案。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2026年持续经营,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
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三、风险提示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e3a2b0d4-657d-4423-a173-b9a5844358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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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7│濮阳惠成(30048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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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db09bfa8-895e-42d1-b696-1338e9fb38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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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7│濮阳惠成(300481):关于办公及联系地址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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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办公及联系地址迁至河南省濮阳市濮水路与石化路
交叉口向西800米路北,为方便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与联系,现将办公及联系地址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前办公及联系地址:河南省濮阳市胜利路西段
变更后办公及联系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濮水路与石化路交叉口向西800米路北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同时变更。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未
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e498de37-5b3c-4953-a7ea-e9153b3718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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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7│濮阳惠成(300481):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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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bc6878af-1b89-44ac-9756-26066c8172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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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7│濮阳惠成(300481):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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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化战略的深入推进,海外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跨境收支及外币结
算需求显著增长。为更有效防范和化解汇率波动风险,提升财务稳健性,结合业务开展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进一步优化外汇风
险管理策略,以更好地保障公司经营成果的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 3,000万美元。授权期限内任一
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2.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交易对
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3.交易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
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具体实施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形成了一定金额的外汇收入,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损失对公
司经营业绩形成一定的潜在影响。为防范外汇汇率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而开展的,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
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
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地保证外汇套期保值相关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
制。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价格波动风险
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因汇率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值大幅波动甚至产生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产生风险。
3.操作风险
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操作并记录外汇衍生品投资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业务损
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法律风险
交易人员如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公司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杜绝投机性行为。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
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
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
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4.审计监察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
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将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六、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真实、客观地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的,其目的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
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
程,公司拟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能够在一定
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强财务稳健性。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一定
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a192ed31-effb-475d-946c-f7a313f529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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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7│濮阳惠成(300481):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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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资
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300人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
2025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7.48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6.72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5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吴可方 2019年 2014年 2012年 2020年签字注册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
郭越月
权计伟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22年
2006年 2007年 2018年 2025年(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可方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年-2025年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2024年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2024年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年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年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年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年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越月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年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2024-2025年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权计伟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4年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2024年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
2024年
2024年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年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2024年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2023年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024年
2023年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项目合伙人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
2023年 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2024年 北京妙音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2024年 京城皮肤医院集团(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年 北京中科灵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北京德美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2024年
北京中科灵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北京德美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
2023年-2024年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3年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2023年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复核合伙人
复核合伙人
2023年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4年
2024年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4年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4年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 2022年处罚已超 3年,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
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
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
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
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
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
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等。
立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
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
均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
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
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立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
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
定。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e81ad7d4-c518-4342-b960-8ee10e4b78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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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7│濮阳惠成(300481):2025年度内部自我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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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濮
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纳入评价单位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
务、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税金管理、生产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内部审计、
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事项
。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管理等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 10%或 财务报表潜在错报金额介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 5%或潜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 1%或潜 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之 在错报<资产总额 0.6%或潜在
在错报≥营业收入 5%或潜在 间 错报<营业收入 2% 或潜在错
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5% 报<所有者权益的 2%
注:如同时符合上述几个标准的,分别情形适用。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控制环境完全无效;
②风险管理职能完全无效;
③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严重舞弊行为;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完全无效;
⑤重大缺陷未及时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⑥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大缺陷。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为: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对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
完整、提供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等控制目标的实现造成重要负面影响。
(3)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为: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可能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 可能给公司造成直接 可能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损失≥利润总额 10% 经济损失介于一般缺 <利润总额 5%
陷和重大缺陷之间
注:如同时符合上述几个标准的,分别情形适用。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 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重大处罚;
3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5 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⑦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 公司决策程序缺陷导致出现重要失误;
2 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相关事项,造成较大损失的;
3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严重流失;
4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存在缺陷;
5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要负面影响的情形。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为: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___
王中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27a5ea8b-a843-4a61-bbb3-784cdef233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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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7│濮阳惠成(300481):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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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
、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以及商业银行票据池
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不超过人
民币2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提供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
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经营需求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在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担保均为公司为其自身提供的担保。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公司开展票据池业
务有利于:
(一)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
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二)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
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票据资产统筹管理,有利于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同时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
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
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
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
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
、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措施来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共享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票据池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
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上述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98b48e33-74d1-438a-a23d-de405da813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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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7│濮阳惠成(300481):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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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3月 2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为了使广大投资者进一
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 4月 10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濮阳惠成电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10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中锋先生,总经理吴悲鸿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淑敏女士,财务总
监范晓霞女士,独立董事唐玉荣女士,董事王国庆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魏鸿鹄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 星 期 五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wub6PISgBq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为提升交流效果,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0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
b.cn/1wub6PISgBq或使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会上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87f3fef7-836f-4890-8d0f-bb943e4229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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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7│濮阳惠成(30048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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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fe828255-b39d-4fd7-8920-2d06d3e0bb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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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7│濮阳惠成(300481):濮阳惠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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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濮阳惠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2a7f27b1-cce9-4779-9c41-641af15433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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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7│濮阳惠成(300481):濮阳惠成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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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濮阳惠成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2b3dc090-df26-4054-ba50-2060a450dd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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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7│濮阳惠成(300481):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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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因涉及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万元)
王中锋 男 董事长 现任 8.0
杨瑞娜 女 董事 离任 12.15
吴悲鸿 男 总经理 现任 53.41
陈淑敏 女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现任 47.91
马伟英 女 董事 离任 35.89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任保增 男 独立董事 离任 4.8
段征 女 独立董事 现任 4.8
唐玉荣 女 独立董事 现任 4.8
王国庆 男 副总经理 离任 44.06
职工董事 现任
赵智艳 女 副总经理 现任 55.68
崔富民 男 副总经理 现任 50.88
化栋 女 副总经理 离任 47.58
王国庆 A 男 副总经理 现任 33.51
范晓霞 女 财务总监 现任 27.12
合计 -- -- -- 430.59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时间
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薪酬水平与
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2)基本薪酬要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等。
(4)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 4.8万元/年(税前)。
4.其他规定
(1)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授权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中心和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
度考核发放。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无须考核。
三、备查文件
1.《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c76e3f68-ceaa-4e48-b1d0-c62281949b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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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7│濮阳惠成(300481):濮阳惠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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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濮阳惠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2153fad5-5daf-4eb3-8c05-ebeb647d33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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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6│濮阳惠成(300481):关于濮阳惠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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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惠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濮阳惠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濮阳惠成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濮阳惠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濮阳惠成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濮阳惠成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1
8号)同意,濮阳惠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243,947股,发行价格为21.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81.56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788,898,808.02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
5月2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70号)验证确认。202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079.24万元,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 66,745.36万元(含收益),其中顺酐酸酐衍生物、功能材料中间体及研发中心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4,581.28万元,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164.08万元(含收益)。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
及剩余募集资金均已划入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能够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
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福建惠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惠成”)已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雷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
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福建惠成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古雷港支行、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余额(元) 截止日状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71903257610203 -- 销户
司郑州农业路支行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 福建惠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410905010120029601 -- 销户
司濮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福建惠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35050166950100001178 -- 销户
限公司古雷港支行
合 计 --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月 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酐酸酐衍生物及研
发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558.98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
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募集资金均已划入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相关募集资金
专户已全部注销。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月 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能材料中间体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3,697.8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 2月 11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审议通过
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2日、2025年 2月 27日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截至目前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募集资金均已划入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6年 3月 2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d17d8dd2-6dbb-458a-ab51-0e4855a6fd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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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6│濮阳惠成(300481):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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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惠成”
、“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
会公告〔2025〕1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濮阳惠成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1
8号)同意,濮阳惠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243,947股,发行价格为 21.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799,999,981.5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788,898,808.02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
21年 5月 2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170号)验证确认。
202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079.24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6,745.36万元(含收益),其中顺酐酸酐衍生物、功能材料中
间体及研发中心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4,581.2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164.08万元(含收益)。截至 202
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募集资金均已划入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能够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
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福建惠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惠成”)已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雷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
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福建惠成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古雷港支行、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余额 截止日
(元) 状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 371903257610203 -- 销户
司郑州农业路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 福建惠成新材料 410905010120029601 -- 销户
司濮阳分行 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福建惠成新材料有 35050166950100001178 -- 销户
限公司古雷港支行 限公司
合计 --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酐酸酐衍生物
及研发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558.98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
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募集资金均已划入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相关募集资
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能材料中间
体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3,697.8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2025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截
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募集资金均已划入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
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濮阳惠成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濮阳惠
成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获取了 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
银行销户证明,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主要合同及其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
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濮阳惠成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濮阳惠成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9808e342-c62d-48b0-8905-ca4d20718d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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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6│濮阳惠成(30048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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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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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6│濮阳惠成(300481):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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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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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6│濮阳惠成(30048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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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惠成)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濮阳惠成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濮阳惠成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濮
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纳入评价单位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
务、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税金管理、生产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内部审计、
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事项
。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管理等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 10%或 财务报表潜在错报金额介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 5%或潜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 1%或潜 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之 在错报<资产总额 0.6%或潜在
在错报≥营业收入 5%或潜在 间 错报<营业收入 2% 或潜在错
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5% 报<所有者权益的 2%
注:如同时符合上述几个标准的,分别情形适用。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控制环境完全无效;
②风险管理职能完全无效;
③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严重舞弊行为;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完全无效;
⑤重大缺陷未及时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⑥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大缺陷。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为: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对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
完整、提供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等控制目标的实现造成重要负面影响。
(3)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为: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可能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 可能给公司造成直接 可能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损失≥利润总额 10% 经济损失介于一般缺 <利润总额 5%
陷和重大缺陷之间
注:如同时符合上述几个标准的,分别情形适用。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 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重大处罚;
3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5 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⑦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 公司决策程序缺陷导致出现重要失误;
2 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相关事项,造成较大损失的;
3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严重流失;
4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存在缺陷;
5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要负面影响的情形。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为: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___
王中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193bab40-7377-49eb-898c-3125f85201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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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6│濮阳惠成(30048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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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 3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月 16日以邮件通知了各位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5名。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对《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期内任职公司的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
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 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2025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及以前年度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共享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
)的票据池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上述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11.《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回避表决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此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12.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
告>的议案》。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工作勤勉尽责
,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审核报告准确、真实、公允,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淑敏女士、王国庆先生因担任濮阳联众董事,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 3,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
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17.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 2026年 4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
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5.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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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6│濮阳惠成(30048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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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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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6│濮阳惠成(30048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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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ae930237-d18b-4cbd-b97a-3a2e806c45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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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5│濮阳惠成(300481):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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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1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濮阳市联众兴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联众”)47.5601%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濮阳联众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现基于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濮阳联众将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度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前
述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19%。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总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
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 关联交易 交易定价原则 2025交易金额(万 2026年预计交易金额
人 内容 元) (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产 濮阳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 25.32 12,000
品及服务 联众 及服务 双方协商确定
向关联人采购产 濮阳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 983.79 3,000
品及服务 联众 及服务 双方协商确定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009.11 15,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濮阳市联众兴业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怀敏
注册资本:436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市胜利路西段(乙烯院内)
财务数据: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营业收入 94,313.97万元,净利润 3,302.06万元,资产总额 37,803.72万元,净资产 27,
375.27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濮阳联众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认定濮阳联众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经核查,濮阳联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参照市场价格和实际交易中的
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并依照
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
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
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濮阳联众(包含其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认定濮阳联众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为关
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经核查,濮阳联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五、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6日召开了第六届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并认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参照非关联方报价,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核意见
2026年 3月 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2f799cad-7b6f-443d-a309-898fa0c63a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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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5│濮阳惠成(300481):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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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0c89c853-6ef5-499a-9103-e911ba5212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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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5│濮阳惠成(30048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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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55e30bdb-7443-4997-a3d2-d302897bd9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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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4│濮阳惠成(30048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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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玉荣)。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e4bff63d-1c22-4e2a-a153-7c3b756e8f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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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4│濮阳惠成(300481):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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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951b8d8-a1dd-445b-aa15-ae8b27e897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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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4│濮阳惠成(300481):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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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bff5d54-7cda-4abd-8cb1-d73d10333e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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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4│濮阳惠成(30048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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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和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
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段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郑州大学化学学院元素化
学研究所副所长,河南省化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化学会磷化学专业委员会委员。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段征 6 6
(2)列席股东会情况:
姓名 应列席会议次数 列席会议次数
段征 3 3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因此,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
反对票及弃权票。
2.专门委员会的履责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召开 1次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事规则》,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责,讨论并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召开 4次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
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实施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部分>的议案》。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未召开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
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
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走访项目现场等方
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以及走访公司濮阳、福建、山东生产基地和郑州子公司等方式现场工作 17.5天。通过考察,了解、检
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
2025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重点关注新出台及修订的法律规范、部门规章和行业准则,持续
提升履职专业素养。通过构建系统化知识体系,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定价机制遵循等价有偿、公允市价原则,确保了交易的公平性与合理性。所有关联交易均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
2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
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
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5年 3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经 2025年 4月
29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5,703,347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847,909股后的 291,855,438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人民币(含税)。并于 2025年 5月 30日完成权益分派。
2025年 8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审议通过了
《关于实施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
册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2 元(含税)。并于 2025年 9月 11日完成权益分派。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
运作情况,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
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
董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段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02bf9db5-e203-46a4-9131-275046e187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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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4│濮阳惠成(30048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保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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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和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
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任保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 12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主持和参加多项自然科
学基金项目并取得多项科技成果。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郑州大学绿色化工研究所副所长,河南省化工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河南省
循环经济与节能协会副会长,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任保增 6 6
(2)列席股东会情况:
姓名 应列席会议次数 列席会议次数
任保增 3 3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因此,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
反对票及弃权票。
2.专门委员会的履责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召开 1次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勤
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召开 4次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
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实施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部分>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
案》。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
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
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走访项目现场等方
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以及走访公司濮阳、福建、山东生产基地和郑州子公司等方式现场工作 18天。通过考察,了解、检查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
2025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重点关注新出台及修订的法律规范、部门规章和行业准则,持续
提升履职专业素养。通过构建系统化知识体系,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2025年,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本人同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外部持续督导机构等人员共同参与公司年
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 2024年度业绩与广大投资者开展详细交流,解答投资者疑问,加大对公司的宣传力度,扩大了公司与中小股
东之间的沟通渠道。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定价机制遵循等价有偿、公允市价原则,确保了交易的公平性与合理性。所有关联交易均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
2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
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
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5年 3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经 2025年 4月
29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5,703,347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847,909股后的 291,855,438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人民币(含税)。并于 2025年 5月 30日完成权益分派。
2025年 8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审议通过了
《关于实施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
册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2 元(含税)。并于 2025年 9月 11日完成权益分派。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
运作情况,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
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
董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任保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21df505b-1da8-484b-84eb-7fc17f9123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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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48│濮阳惠成(30048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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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ddebd499-0e19-4311-a951-fdaa5c08b6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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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48│濮阳惠成(30048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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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也会出现部分自有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
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于 2026 年 3 月 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
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质、签署合同等,同时授予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进
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9f4f9a48-81da-45f1-b6b7-05afaad27a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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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9:14│濮阳惠成(300481):关于控股股东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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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奥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奥城”)非公开发
行3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标的股票为濮阳惠成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完成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债券简称为“23奥
城EB”,债券代码为“117204”。
因发行本期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用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换股事宜进行担保
,2023年3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权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7)。
近日,公司收到西藏奥城的通知,西藏奥城已于2026年3月23日完成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
后续西藏奥城将及时办理用于担保的3,800万股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公司将关注后续股份解除质押的完成情况,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92efe146-9f70-4f57-854e-9e4b807ff7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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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8:13│濮阳惠成(30048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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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c4326e02-bea4-443f-9519-657176e77d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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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5:56│濮阳惠成(300481):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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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8d183643-41be-425e-bc31-56291fc9e3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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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9:58│濮阳惠成(30048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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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4楼
中国·北京
致: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4-110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
必要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
事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
原件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1、2026年 2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公司于 2026年 2月 13日公告了《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联
系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3月 6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在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中锋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3月 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3 月 6 日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67名,代表股份 110,996,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8.
0313%。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及其他相关人员
。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
票清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4、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选举王中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 107,885,957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36,346股。
1.2选举陈淑敏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 107,886,049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36,438股。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选举段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 107,847,053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97,442股。
2.2选举唐玉荣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同意 107,837,049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7,438股。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906,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2%;反对 8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4%;弃权 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17%;反对 84,8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60%;弃权 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4%。
(4)《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826,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6%;反对 1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4%;弃权 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7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63%;反对 164,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95%;弃权 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2%。
(5)《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878,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1%;反对 10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3%;弃权 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2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25%;反对 105,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1%;弃权 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4%。
上述第 3项、第 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第 1项、第 2项议案为
累积投票议案。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均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bdaf8ee4-0843-4e23-81e5-1ce132b6e4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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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9:58│濮阳惠成(30048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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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6 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人,实到董事 5 人,经全体董事同意,推选王中锋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候选
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新一届董事会就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选举、聘任等需开会审议,提请审议豁免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前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王中锋先生连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选举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换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
下成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委员:王中锋先生、段征先生、陈淑敏女士,其中:王中锋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唐玉荣女士、段征先生、王国庆先生,其中:唐玉荣女士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段征先生、唐玉荣女士、陈淑敏女士,其中:段征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唐玉荣女士、段征先生、王国庆先生,其中:唐玉荣女士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陈淑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选举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吴悲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选举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6.1聘任陈淑敏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2聘任赵智艳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3聘任崔富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4聘任王国庆 A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5聘任范晓霞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魏鸿鹄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选举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6a745970-16df-42f0-a947-017b49106b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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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9:58│濮阳惠成(300481):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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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300481):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c2789bbe-ee43-4180-bc08-fe804aa206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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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9:58│濮阳惠成(30048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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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3月 6日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6年 3月 6 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3月 6日 9:15-15:00。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中锋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7人,代表股份 110,996,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3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人,代表股份 105,049,6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9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7人,代表股份 5,94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7人,代表股份 5,94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7人,代表股份 5,94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76%。
(三)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王中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7,885,957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36,346股
1.02选举陈淑敏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7,886,049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36,438股
上述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王中锋先生、陈淑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段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7,847,053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97,442股
2.02选举唐玉荣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7,837,049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87,438股
上述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段征先生、唐玉荣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906,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2%;反对 8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4%;弃权 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85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17%;反对 84,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60%;弃权 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826,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66%;反对 16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4%;弃权 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77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63%;反对 164,7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95%;弃权 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878,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1%;反对 10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弃权 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2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25%;反对 105,8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1%;弃权 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4%。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白涵律师、丁欣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56cc86d0-f6db-41d3-a28c-bc0a5c24f9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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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9:04│濮阳惠成(30048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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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市场化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二章 薪酬与激励
第四条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其他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的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
经营管理岗位确定;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根据股东会批准的标准向独立董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不再发放其他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相关管理制度执行第三章 绩效与履职评价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依据公司年度预算中的生产经营计划制定董事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实施细则、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实施细则,评价指标包括公司绩效以及个人业绩。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激励的依据。
如经营环境等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公司年度预算的调整,相应修订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办
法。
第十条 公司年报审计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
确定薪酬分配方案。
第四章 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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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9:04│濮阳惠成(30048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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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
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或委员为独立董事的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或任职条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
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
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二日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
席时可委托其它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三)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五章 议事规则与表决程序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享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
委员过半数通过。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
不迟于会议正式开始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十七条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同意、反对、弃权)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会
议议题可采用自由发言的形式进行讨论,但应注意保持会议秩序。发言者不得使用带有人身攻击性质或其他侮辱性、威胁性语言。会
议主持人有权决定讨论时间。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的规则,即全部议案经所有与会委员审议完毕后,依照议
案审议顺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
现场召开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对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由会议记录人将表决结果记录在案。其他情况下,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委员表决结果。
第二十三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 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第二十四条 每项议案获得规定的有效表决票数后,经会议主持人宣布即形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第二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或公司董事会秘书应不迟于会议决议生效之次日,将会议决议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通报。
第二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
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
间,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第二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载明同意、反对或弃权票数的表决结果;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第七章 回避制度
第二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个人或其近亲属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有
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尽快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利害关系的性质与程度。第二十九条 发生前条所述情形时,有
利害关系的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上应当详细说明相关情况并明确表示自行回避表决。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他委员经讨论一
致认为该等利害关系对表决事项不会产生显著影响的,有利害关系委员可以参加表决。公司董事会如认为前款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参加
表决不适当的,可以撤销相关议案的表决结果,要求无利害关系的委员对相关议案进行重新表决。
第三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不将有利害关系的委员计入法定人数的情况下,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有利害关系的
委员回避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足出席会议的最低法定人数时,应当由全体委员(含有利害关系委员)就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对该等议案进行审议。
第三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的委员未计入法定人数、未参加表决的情况。
第八章 工作评估
第三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闭会期间可以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业绩、工作表现等有关情况进行必要的
跟踪了解,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及时向委员提供所需资料。
第三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有权查阅下述相关资料:
(一)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经营目标;
(二)公司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三)公司财务报表;
(四)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五)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就某一问题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作出回答。
第三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资料,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并参考其他相关因素,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指标、薪酬方案、薪酬水平等作出评估。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公司
章程》的规定相抵触,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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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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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濮阳惠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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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濮阳惠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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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濮阳惠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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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濮阳惠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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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濮阳惠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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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濮阳惠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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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濮阳惠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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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濮阳惠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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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濮阳惠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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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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