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82 万孚生物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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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5:42 │万孚生物(300482):关于取得产品注册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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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5:42 │万孚生物(30048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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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32 │万孚生物(300482):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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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32 │万孚生物(30048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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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32 │万孚生物(30048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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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32 │万孚生物(30048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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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6:50 │万孚生物(30048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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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6:48 │万孚生物(30048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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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48 │万孚生物(30048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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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00:38 │万孚生物(300482):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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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5:42│万孚生物(300482):关于取得产品注册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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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孚生物”或“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具
体信息如下:
名称 注册证号 有效期至 预期用途
呼吸道合胞病毒抗 国 械 注 准 2030/11/03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口咽拭子样本中呼
原、呼吸道腺病毒抗 20253402231 吸道合胞病毒(RSV)抗原、呼吸道腺病毒(ADV)
原、肺炎支原体抗原 抗原、肺炎支原体(MP)抗原。
联合检测试剂(乳胶
法)
本次获证的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肺炎支原体联合检测试剂,是公司在呼吸道感染体外诊断领域的重要产品布局。该产品实
现了多种呼吸道病原体的联合快速检测,能够为临床快速诊断呼吸道感染提供更便捷、高效的解决方案,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呼吸道检
测产品线,有助于提升公司在体外诊断行业呼吸道检测领域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上述产品获得产品注册证书,将进一步增加公司销售产品的品种,对公司发展具有正影响,公司未来会积极推动相关产品的销售
,目前尚无法预测该产品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2789546b-764d-4a75-bcd9-a5e143b6ef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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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5:42│万孚生物(30048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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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和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34.66 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11 月 2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3,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028%,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21.2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1.2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5,729.00 元(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
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9月 2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截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431,67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059%,最高成交价为 21.27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20.4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093,931.34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数
量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数量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
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431,6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59%。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
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
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 1,431,67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059%。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份 37,686,333 8.05% 1,431,679 39,118,012 8.36%
二、无限售流通股份 430,398,539 91.95% -1,431,679 428,966,860 91.64%
三、总股本 468,084,872 100.00% 0 468,084,872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
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如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
象放弃认购,将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
以注销。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减资的相关规定及公告程序。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安排,届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9c591f1b-35ac-4fed-8ea1-2857fc9684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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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32│万孚生物(300482):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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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
孚生物”或“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万孚生物
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
8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7,450,980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5.50元,募集资金总额 699,999,990.0
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含税)11,009,741.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990,248.49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156号
),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
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合
计人民币 7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100.97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99.02万元,低于《广州
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00,000.0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广州万孚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知识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7年 6月。具体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截至 2025年 10月 31日,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累计已投入募
募集资金额 募集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知识城生产基地 76,797.86 75,000.00 45,000.00 5,053.87
建设项目
2 生物原料研发项 5,115.00 5,000.00 4,500.00 251.07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19,399.02 19,399.02
合计 101,912.86 100,000.00 68,899.02 24,703.97
三、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情况
知识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 45,000.00万元,截至 2025年 10月 31日,该项目已投入 5,053.87
万元。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内外部环境发生的较大变化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
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该募投项目暂缓实施,具体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变更后
1 知识城生产基地建设 2027年 6月 暂缓实施
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原因及后续安排
近年来,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为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投资,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审慎论证,公司决定暂缓实施该募投项目,并重新论证该项目的投资收益。
后续公司将充分考虑市场趋势及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同时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
境变化,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公司基于当前宏观及行业环境变化调整、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
实施将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并为未来抓住市场机遇奠定基础,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11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将“知识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953713fc-8e79-4259-8b76-cefb66351c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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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32│万孚生物(30048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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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 11月14日上午10:00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继华女士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近年来,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为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投资,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审慎论证,公司决定暂缓实施该募投项目,并重新论证该项目的投资收益。
后续公司将充分考虑市场趋势及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同时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
境变化,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8e8cee67-83c0-4ffe-935b-ef509b87da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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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32│万孚生物(30048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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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段朝晖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段朝晖先生
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段朝晖先生上述职务原定任期为自第五届董事会选举完成之日至 2027 年 6月 13 日。
鉴于段朝晖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段朝晖先生的辞职将在股东会
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段朝晖先生将继续履职。公司将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朝晖先生持有公司 130 股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段朝晖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段朝晖先生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e231024a-ca9d-4810-a8c7-00ae47f577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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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32│万孚生物(30048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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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
的前提下,将“知识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
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
8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7,450,98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5.50 元,募集资金总额 699,999,9
9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含税)11,009,741.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990,248.49 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
0156 号),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月 1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合
计人民币7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00.97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899.02 万元,低于《广州万
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00,000.00 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
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广州万孚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知识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7 年 6月。具体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日,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累计已投入募
募集资金额 募集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知识城生产基地 76,797.86 75,000.00 45,000.00 5,053.87
建设项目
2 生物原料研发项 5,115.00 5,000.00 4,500.00 251.07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19,399.02 19,399.02
合计 101,912.86 100,000.00 68,899.02 24,703.97
三、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情况
知识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 45,00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日,该项目已投入 5053.
87 万元。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内外部环境发生的较大变化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
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该募投项目暂缓实施,具体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变更后
1 知识城生产基地建设 2027 年 6 月 暂缓实施
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原因及后续安排
近年来,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为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投资,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审慎论证,公司决定暂缓实施该募投项目,并重新论证该项目的投资收益。
后续公司将充分考虑市场趋势及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同时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
境变化,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公司基于当前宏观及行业环境变化调整、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
实施将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并为未来抓住市场机遇奠定基础,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知识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无
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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