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82 万孚生物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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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00:00│万孚生物(300482):万孚生物关于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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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8dc4432a-a162-4258-b77b-d95061f1e0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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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00:00│万孚生物(300482):万孚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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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验资报告 1-3
二、 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1-2
2、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
3、验资事项说明 4-5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四、 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验 资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156 号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
收资本(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
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4,515,598.00 元,股本为人民币444,515,598.00 元。根据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 2023 年 6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
0 号),同意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45,000,000 股 A 股股票。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止,贵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156 号 验资报告 第 1 页民币普通股(A 股)27,450,980 股,
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7,450,98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1,966,578.00 元。本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5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699,999,990.0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 11,009,741.5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990,248
.49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27,450,980.00 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661,539,268.49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4,515,598.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444,515,598.00 元,业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C10154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1,966,578.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471,966,578.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
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7108551c-48cc-4af0-9fb3-5f4bb17641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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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00:00│万孚生物(30048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孚生物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
│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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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孚生物(30048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孚生物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
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8bf12f7b-cb93-4554-a684-b1865df28e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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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00:00│万孚生物(30048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万孚生物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
│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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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孚生物(30048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万孚生物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8f338abf-f733-4b6f-b97b-83c9091992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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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00:00│万孚生物(300482):万孚生物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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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孚生物(300482):万孚生物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1fde5f3c-fbc8-4882-bd80-36a2c69651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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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 00:00│万孚生物(300482):关于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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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
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4009245。发证日期:2023 年 12 月 28 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持有的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2023 年至 2025 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
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照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
,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6/febe3581-daf6-4f17-9cf1-4bbd9f40d3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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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 00:00│万孚生物(300482):2023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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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
2、预计业绩: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47,560万元–51,110万元 盈利:119,696.83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7% - 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39,260万元–42,810万元 盈利:110,500.67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1% - 64%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3 年以来,公司将“质量和成本”作为公司战略底座,将“国际化融合”上升为公司级业务战略,从“有规模的增长”转向
“有质量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销售有所回落,导致公司业绩同比下滑。
国内市场,院内免疫基本盘业务稳步恢复,战略新平台化学发光在国内二三级医院打开了局面,业务规模显著提升;国内呼吸道
传染病的传播带动公司流感检测试剂等呼吸道检测产品的销售大幅提升。国际市场,公司针对重点发展中国家给予更多的资源投放,
加速中小实验室的覆盖及市场份额的增长;美国市场业务继续保持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预计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8,300 万元。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尚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23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中
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2/eff3d9fd-a153-48a8-9855-14d5a04985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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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 00:00│万孚生物(300482):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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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孚生物(300482):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0/ccbfc5ad-bfe1-40f8-b027-06bef64b75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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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 00:00│万孚生物(30048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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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 14:00 在公司 D 座
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 年 12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
事长王继华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209,729,92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619%。(
公司总普通股股数 440,962,338,已剔除回购账户中公司股份数 3,553,26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7,438,70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35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62,291,21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262%。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份 13,095,640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9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议案进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 209,727,8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弃权 1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093,6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
9845%;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5%;弃权 1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09,727,8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弃权 1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3,093,6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
9845%;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5%;弃权 1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0/59cb8240-9b42-47f9-ae37-4ddc4bf8fa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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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 00:00│万孚生物(30048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孚生物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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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为本法律意见
书之目的,“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仅指中国大陆地区)以及《广州万
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
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
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除前述问题之外的任何其他事宜发表任何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
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及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以及 2023 年 12 月 26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
合称“《股东大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公
司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召集
人、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和会议审议事项等内容,《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 月 10 日 14:00 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荔枝
山路 8 号公司 D 座三楼会议室召开;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0 日 9:15-15:00。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
、方式与《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四)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基于上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会议登记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签名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或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
47,438,7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357%(公司有表决权的总普通股股数 440,962,338 股,已剔除回购账户中的公司股
份 3,553,260 股,下同)。
(二)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数据和所作的确认,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2,291,2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
.1262%。
(三) 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09,729,9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7.5619%。
(四)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五) 根据《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就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提出新议案的情形,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同时,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二)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
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1. 《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9,727,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9,727,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基于上述,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0/3f29e4f4-d1fe-4d62-a985-8d145ea500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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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 00:00│万孚生物(300482):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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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 51.23 元/股
转股时间:2021 年 3 月 8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广州万孚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3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
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30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0
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00 亿元。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6.0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万孚转债”,债券
代码“123064”。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1 年 3 月 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 93.55 元/股。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109,260 股。“万孚转债”转股价格由 93.55 元/股调整为 93.57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1 年 2 月 4 日生效。
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年度利润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剔除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依法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之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5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万孚转债”转股价格由 93.57 元/股调整为 71.64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26日生效。
2021 年 7 月 23 日,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减少,“万孚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前为 71.64 元/股,调整后为 7
1.65 元/股。
2022 年 2 月 10 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
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万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人民币 52.00 元/股。
2022 年 6 月 6 日,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减少,“万孚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前为 52.00 元/股,调整后为 52
.01 元/股。
根据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实施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年度利润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剔除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依法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之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万孚转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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