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82 万孚生物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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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28 │万孚生物(300482):关于取得产品注册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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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7:00 │万孚生物(30048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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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7:00 │万孚生物(30048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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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5:51 │万孚生物(30048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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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5:50 │万孚生物(30048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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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5:49 │万孚生物(30048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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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5:48 │万孚生物(300482):万孚生物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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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7:32 │万孚生物(300482):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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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10 │万孚生物(300482):万孚生物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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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22 │万孚生物(300482):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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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28│万孚生物(300482):关于取得产品注册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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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孚生物(300482):关于取得产品注册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47f20fb1-1cb5-4fc2-bde5-ded02f464a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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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7:00│万孚生物(30048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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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股东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 年 3月 2日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2月 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继华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1 人,代表股份 200,227,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07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47,440,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95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8 人,代表股份 52,786,6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117%。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代理人)共 278 人,代表股份 3,592,81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9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议案进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199,752,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1%;反对405,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024%;弃权69,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118,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6.7948%;反对 405,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811%;弃权 69,1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41%。
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234e7d69-4e13-42b1-8e5d-ce241ef3c4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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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7:00│万孚生物(30048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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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中国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为
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仅指中国大陆地区)以及《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
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
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中
国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除前述问题之外的任何其他事宜发表任何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相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在本所律师对公司
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及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以及于2026年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州万
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会
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公司股东,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 《股东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
会议登记方法和会议审议事项等内容,《股东会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3月2日14: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
号公司D座三楼会议室召开;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15-15:00。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与《股东会通知》的内
容一致。
(四)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上述,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会议登记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签名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7,440,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953%。
(二)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数据和所作的确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共27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786,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17%。
(三) 通过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8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0,227,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2.9070%。
(四)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
(五)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基于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就列
入《股东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未发生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出新议案的情形,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
行计票和监票。同时,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二) 根据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1.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99,752,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1%;反对股数405,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4%;弃权股数69,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基于上述,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由此形成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114c2be7-ed5d-4dfb-a274-1b2cebcd9e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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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5:51│万孚生物(30048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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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孚生物(30048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5f9d9621-91d0-4c22-89ea-91249055d7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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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5:50│万孚生物(30048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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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孚生物(30048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2036bd28-237a-404e-82a9-b4c79bd80d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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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5:49│万孚生物(30048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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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孚生物(30048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d6479a51-3653-4dd4-ace2-0f222139ed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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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5:48│万孚生物(300482):万孚生物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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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3 月 0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02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3 月 0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2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2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荔枝山路 8 号公司 D 座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剩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2月25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表明身份的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
有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荔枝山路 8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人:胡洪、华俊
电话:020-32215701
传真:020-32215701
邮箱:stock@wondfo.com.cn
5、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的,请在发送传真后
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1489be17-fa55-44b1-90c9-30b111ea14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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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7:32│万孚生物(300482):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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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仲雄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彭仲雄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的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9,700 股(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总股本的 0.0064%)。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彭仲雄先生发来的《股票减持完成告知函》,获悉其股票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彭仲雄
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彭仲雄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2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64%。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以下为减持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 持 均 价 减 持 股 数 减 持 比 例
(元/股) (股) (&)
彭仲雄 集中竞价 2026/2/6 20.77 29,700 0.006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持 股 数 量 占 总 股 本 持 股 数 量 占 总 股 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彭仲 合计持有股份 118,950 0.025% 89,250 0.0186%
雄 其中:无限售条件 29,738 0.0064% 38 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212 0.0186% 89,212 0.0186%
本公告中总股本数量为 466,653,230股(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1,431,679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彭仲雄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行为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
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彭仲雄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彭仲雄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彭仲雄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完成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4bed0739-5f7a-4661-82db-ea0b628806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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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10│万孚生物(300482):万孚生物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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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2026 年 1月 9日,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对于 2025 年 6月 18 日终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费用的认定为:剩余解除限售
期及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预计无法实现,未来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权益工具数量为零,故累计确认股权激励费用为零。当前公司
基于更严谨和谨慎的考量,现将会计处理方式调整为视同计划可行权条件于取消当日全部满足,将剩余等待期内约 11,360 万元股权
激励费用全额计入取消当期,该调整将影响当期利润约 11,360 万元,故对利润数据进行修正。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 年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5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4,600 ~ 6,900 56,162.85
股东的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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