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83 首华燃气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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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6:56 │首华燃气(300483):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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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42 │首华燃气(300483):关于石楼西区块煤层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通过评审备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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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8:01 │首华燃气(300483):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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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8:01 │首华燃气(300483):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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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8:00 │首华燃气(30048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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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6:26 │首华燃气(300483):关于首华转债可能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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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20:05 │首华燃气(300483):中证鹏元关于关注首华燃气2024年度业绩预亏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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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6:51 │首华燃气(300483):首华燃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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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13 │首华燃气(300483):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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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8:36 │首华燃气(30048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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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6:56│首华燃气(300483):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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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300483):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a6d6bf1f-117f-4bf0-9ce3-e4896c40a3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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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42│首华燃气(300483):关于石楼西区块煤层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通过评审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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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沃邦”
)与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煤”)在 2009 年签订了《合作合同》,获得石楼西区块 1,524 平方公里 30 年
的天然气勘探、开发和生产经营权。根据《合作合同》,中海沃邦作为石楼西区块作业者,负责全区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的资金筹
措、方案审定、工程实施和项目日常管理等。
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资源丰富,是我国煤层气勘探开发的热点地区之一。石楼西区块位于鄂尔多斯盆地东缘晋西挠褶带,该
区域煤层在山西组、太原组均有发育。其中,山西组 4、5#煤层及太原组 8#煤层具有分布范围广、厚度较大、煤岩煤质条件较好的
特点,是该区域主要的烃源岩之一,具有较好的勘探潜力。
二、储量备案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于近日收到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大吉煤层气田石楼西区块
永和 45-34 井区西区二叠系下统太原组 8 号煤组煤层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评审备案的复函》(晋自然资储备字〔2025〕18 号)。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对大吉煤层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 45-34 井区西区二叠系下统太原组 8 号煤组煤层气探明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储量予
以通过评审备案,新增探明含气面积 69.6 平方千米,新增探明地质储量 205.51 亿立方米,技术可采储量 102.75 亿立方米,经济
可采储量 77.46 亿立方米。下一步,公司将按照与中油煤签订的《合作合同》及有关规定,推进落实煤层气开发方案编制及评审、
煤层气开发补充协议的签署等工作,推动煤层气勘探开发进入新阶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石楼西区块累计经备案的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 887.41亿立方米,技术可采储量 443.70 亿立方米,经济
可采储量 342.42 亿立方米,含气面积 300.10 平方公里。本次新增煤层气探明储量丰富了公司可供开发的天然气资源,对公司未来
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储量数据的计算及编制仍然可能受到各种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导致实际储量可能与其披露数据存在不一致。开采量与诸多因素相
关,如科学配产、勘探开发工艺技术、天然气价格、操作成本、增产措施等,存在实际开采量与探明储量产生差异的风险,能否达到
预期效果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aba36b47-175d-4d1f-b222-d6f5dba46e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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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8:01│首华燃气(300483):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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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电话及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
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4 名,分别为吴海江、周展、项
思英、葛艾继),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利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资金可在额度内滚动循环使用;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的 12 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相关
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7/87db27e1-bbae-471e-8185-76784d4162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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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8:01│首华燃气(300483):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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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300483):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7/53c87d79-feaf-4b08-b83a-32d61ca98c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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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8:00│首华燃气(30048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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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30048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7/8df703a8-77d8-401e-bfc6-11f2006ef6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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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6:26│首华燃气(300483):关于首华转债可能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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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483,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2、债券代码:123128,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3、转股价格:19.61 元/股
4、转股期:2022 年 5 月 5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
5、根据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6、2025 年 2 月 2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股票已有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预计可能触发
“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86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3,794,971
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37,949.71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137,949.71 万元可转债于 2021 年11月
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首华转债”,债券代码:123128。转股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5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5.02元/股。
2、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的议案》,并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
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12.305 元/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12.394 元/股,故本次修正后的“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12.40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条款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为 19.61 元/股。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17 日起生效。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 19.61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关于可能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说明
2025 年 2 月 2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股票已有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可能触发“首华转
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提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
拟于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
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
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21-5883158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e17c04e3-78c0-4f9b-960d-310ba3e829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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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20:05│首华燃气(300483):中证鹏元关于关注首华燃气2024年度业绩预亏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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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300483):中证鹏元关于关注首华燃气2024年度业绩预亏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afd32170-1149-4f70-82f1-2f9314574a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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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6:51│首华燃气(300483):首华燃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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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2025 年 2 月
声明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首华燃气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
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以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为信息来源编制
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国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未经国金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86 号”同意注册,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华燃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3,794,971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总额为 137,949.71万元,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首华转债”,债券代码“123128”。
二、“首华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首华转债”,代码为“123128”。
3、发行规模:“首华转债”发行规模为 13.79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5、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
0%、第六年 2.00%。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
6、起息日:2021 年 11 月 1 日。
7、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1 年11 月 1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
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8、本金兑付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
一年利息。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三、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披露《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
预计 2024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000 万元至-80,000 万元。截至 2023 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规模为
42.36 亿元,2024 年度预计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10%。国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预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预沟通。
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60,000 万元–80,000 万元 亏损:24,601.18 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61,000 万元–82,000 万元 亏损:27,747.52 万元
的净利润
(二)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4 年度,公司持续深化在深层煤层气、天然气纵向立体开发方面的研究,持续加大建产力度,稳步推进气井投产工作,年产
气同比增长约 35%,期末日产突破 230 万立方米;同时,公司通过并购延伸产业链,强化上中下游协同,销售气量同比增长约 36%
。
2024 年度,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60,000 万元–80,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 61,000
万元–82,000 万元,主要原因为:
一是受天然气销售价格下降、天然气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投融资规模增加、财务费用增加等影响,使得公司天然气业务出现亏
损。在 2024 年产建工作的基础上,随着气井产量的释放,以及 2025 年天然气产建工作的持续推进,公司天然气业务的经营状况预
计将得以改善。
二是受天然气销售价格下降的影响,公司判断因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合同权益存在减值
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公司拟对商誉、合同权益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合计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5-7 亿元,最
终计提金额以审计、评估结果为准。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公司 2024 年业绩预告系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后续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 2024 年业绩亏损,主要系受到天然气销售价格下降、商誉等资产减值等因素影响。
国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
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国金证券将密切关注对本次
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本期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8/ebead3c2-d899-4560-a15a-ccd5d0459b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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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13│首华燃气(300483):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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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三)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60,000 万元–80,000 万元 亏损:24,601.1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61,000 万元–82,000 万元 亏损:27,747.52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预沟通。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持续深化在深层煤层气、天然气纵向立体开发方面的研究,持续加大建产力度,稳步推进气井投产工作,年产气
同比增长约 35%,期末日产突破230 万立方米;同时,公司通过并购延伸产业链,强化上中下游协同,销售气量同比增长约 36%。
本报告期,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60,000 万元–80,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 61,000
万元–82,000 万元,主要原因为:
一是受天然气销售价格下降、天然气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投融资规模增加、财务费用增加等影响,使得公司天然气业务出现亏
损。在 2024 年产建工作的基础上,随着气井产量的释放,以及 2025 年天然气产建工作的持续推进,公司天然气业务的经营状况预
计将得以改善。
二是受天然气销售价格下降的影响,公司判断因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合同权益存在减值
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公司拟对商誉、合同权益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合计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5-7 亿元,最
终计提金额以审计、评估结果为准。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23e87286-f267-4d22-b8a9-35e65dce89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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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8:36│首华燃气(30048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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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电话及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红
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4 名,分别为吴海江、周展、项思
英、葛艾继),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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