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83 首华燃气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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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21 │首华燃气(30048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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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首华燃气(300483):关于授权通过市场化方式购买铝土矿资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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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首华燃气(30048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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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首华燃气(30048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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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9 │首华燃气(30048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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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9 │首华燃气(300483):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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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7:52 │首华燃气(300483):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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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20:32 │首华燃气(30048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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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20:32 │首华燃气(30048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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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20:32 │首华燃气(30048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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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21│首华燃气(30048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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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30048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186dc4b3-e8fa-4e10-bb85-b3a61d3b12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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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首华燃气(300483):关于授权通过市场化方式购买铝土矿资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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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通过市场化方式购买铝土矿资源,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项,购买金额连
续 12 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或净资产 100%,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
间内公司已确定竞拍结果,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矿业权登记完成;
2、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及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所参与竞拍项目为公开出让的矿产资源
,预计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竞拍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授权参与竞拍基本情况概述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授权通过市场化方式购买铝土矿资源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壮大公司矿产资源储备,增强公司优质资
产,提升盈利能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经
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市场化购买铝土矿资源事宜。公司所参与竞拍项目为公开出让的矿产资源,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公司经营管理层通过市场化方式购买铝土矿资源,购买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或净资产 100%,
同时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市场化购买铝土矿资源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出让方及相关机构的规定签署及提
交相关竞拍材料、报价、支付保证金、开具保函、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
在此期间内公司已确定竞拍结果,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矿业权登记完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通过市场化方式购买铝土矿资源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公司通过市场化
购买铝土矿资源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为筹集出让金,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 亿元融资,具体融资
额度、期限、利率、贷款条件、担保等由银企双方依法协商确定。公司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办理上述融资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等
文件。
二、通过市场化方式购买铝土矿资源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可充分保障公司后备资源储备,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竞拍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者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存在的风险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竞拍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铝土矿资源竞拍工作后续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8f6a75d6-84e1-4c9f-a99c-e07b1cb14b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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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首华燃气(30048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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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电话及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
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董事 4 名,分别为吴海江、周展、项思英、葛艾继),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通过市场化方式购买铝土矿资源的议案》
为壮大公司矿产资源储备,增强公司优质资产,提升盈利能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通过市场化方式购买铝土矿资源,购买金额连续 12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或净资产的 100%,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市场化购买铝土矿资源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出让方及相
关机构的规定签署及提交相关竞拍材料、报价、支付保证金、开具保函、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等;为筹集出让金,授权董事会及公司
经营管理层办理融资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间内公司已确定竞拍结果,则本次授权有
效期自动延长至矿业权登记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授权通过市场化方式购买铝土矿资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通过市场化方式购买铝土矿资源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市场化方式购买铝土矿资源。为筹集出让金,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融资,具体融资额度、期限
、利率、贷款条件、担保等由银企双方依法协商确定。
公司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办理上述融资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等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1e5a7090-526a-4e6a-b141-51f89757a5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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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首华燃气(30048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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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4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6 月 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放弃其在 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中以资产认购的公司股份(包括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的表决权,详见公司于 2019 年11 月 25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园 102 号楼二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授权通过市场化方式购买铝土矿资源的议案 ?
2.00 关于为通过市场化方式购买铝土矿资源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
的议案
2、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议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园 102 号楼二层,邮编 100102(信封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29 日(星期四)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园 102 号楼二层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8831588
010-52253050
联系传真:021-5883311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园 102 号楼二层
邮政编码:100102
联 系 人:张骞
6、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ad3dbe38-e447-4c77-bd06-bac6ecae84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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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9│首华燃气(30048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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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红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16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园 102 号楼二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53,828,0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4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967,2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6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4 人,代表股份 45,860,848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17.076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1,478,7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5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1人,代表股份17,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6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1,460,88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5440%。
除公司股东外,其他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101,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07%;反对 70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21%;弃权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2,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852%;反对 70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623%;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2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101,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07%;反对 7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48%;弃权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2,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852%;反对 7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222%;弃权 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2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101,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07%;反对 70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08%;弃权2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2,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852%;反对 70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150%;弃权 2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98%。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102,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20%;反对 70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08%;弃权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3,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325%;反对 70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150%;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25%。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072,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57%;反对 16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5%;弃权59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6
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2,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835%;反对 16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917%;弃权 59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248%。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执行确认及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072,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55%;反对 74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00%;弃权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2,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768%;反对 74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306%;弃权 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26%。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执行确认及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072,056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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