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83 首华燃气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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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00:00│首华燃气(30048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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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30048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a3834b9f-d2b1-4ee9-be46-db1abf6382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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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首华燃气(300483):国金证券关于首华燃气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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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华燃
气”、“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等有关规定,对首华燃气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86 号”文注册通过,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3,794,971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79,497,1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35
7,031,302.96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确认,出具了《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73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
账后,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 96,564.80 96,564.80
2 补充流动资金 41,384.91 41,384.91
合计 137,949.71 137,949.71
为加快石楼西区块天然气资源的开发进程,充分发挥石楼西项目的天然气资源潜力,综合、高效开发利用石楼西项目天然气资源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石楼
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下的开发井区范围从“石楼西区块永和 18 井区”扩展到“石楼西区块永和 45-永和 18 井区”。
变更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注)
1 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 97,749.25 97,038.09
2 补充流动资金 41,384.91 41,384.91
合计 139,134.16 138,423.00
注:(含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子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沃邦”)拟对不超过 84,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符合保本要求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3、投资期限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前述额度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
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
适的理财产品。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通过现金管理,还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决策程序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84,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84,000.00 万元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4321d0b2-8f36-44ef-acfb-d8c767d2b4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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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首华燃气(300483):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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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300483):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f33c6108-9f7d-4e05-8e2a-36011fdbb5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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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首华燃气(30048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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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电话及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红
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4 名,分别为吴海江、周展、项思
英、葛艾继),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海沃邦”)使用额度不超过 84,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审议通过后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
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8431e0af-ff23-4bb3-9e8e-8901664f0f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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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首华燃气(300483):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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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截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的情形,触发“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2、2024 年 10 月 24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同时
在未来一个月内(即 2024 年10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4 日),若再次触发“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
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
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86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 年 11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3,794,971
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37,949.71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137,949.71 万元可转债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首华转债”,债券代码:123128,转股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5 日至 2027 年 1
0 月 31 日。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
转股价格为 25.02 元/股。
2、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的议案》,并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
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12.305 元/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12.394 元/股,故本次修正后的“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12.40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条款及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为 19.61 元/股。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7 日起生效。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 19.61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首华转债”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
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经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
本次不行使“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在未来一个月内(即 2024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4 日),
若再次触发“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4 年 11 月 25日起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
“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82dd2bac-31ca-4e3d-94b8-a9b973dda7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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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首华燃气(300483):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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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华燃气”)于 2024 年 10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
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沃邦”)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对不超过 84,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86 号”文注册通过,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3,794,971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79,497,1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35
7,031,302.96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确认,出具了《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73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
账后,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 96,564.80 96,564.80
2 补充流动资金 41,384.91 41,384.91
合计 137,949.71 137,949.71
为加快石楼西区块天然气资源的开发进程,充分发挥石楼西项目的天然气资源潜力,综合、高效开发利用石楼西项目天然气资源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石楼
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下的开发井区范围从“石楼西区块永和 18 井区”扩展到“石楼西区块永和 45-永和 18 井区”。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扩展募投项目井区范围暨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变更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注)
1 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 97,749.25 97,038.09
2 补充流动资金 41,384.91 41,384.91
合计 139,134.16 138,423.00
注:(含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子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拟对不超过
84,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符合保本要求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投资期限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前述额度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
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
的理财产品。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通过现金管理,还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会议同意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中海沃邦使用额度不超过 84,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84,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84,000.00 万元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df657939-aaa4-4928-a331-856a13db49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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