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85 赛升药业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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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6:07│赛升药业(300485):关于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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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升药业(300485):关于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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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赛升药业(300485):关于公司拟出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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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出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有的北京绿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绿竹生物”)及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乐卫士”)股票。公司目前持有绿竹生物股票 13,751,500股,
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 6.79%;持有康乐卫士股票 1,364,000 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 0.486%。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产结构,提高经
营效率及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绿竹生物及康乐卫士股票。授权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鉴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无法预测,公司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的交易金额及产生的利润尚不能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本次交易不会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如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公司将另行召开
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1、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资产:公司持有的绿竹生物股票及康乐卫士股票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2、标的基本情况
(1)绿竹生物
公司名称:北京绿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8024464342
法定代表人:孔健
注册资本:20244.9032 万人民币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工业开发区广通街 3号
经营范围:生物制品、药品、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转让、服务;生物技术的信息咨询;销售:免疫试剂、实验仪器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康乐卫士
公司名称: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74250487A
法定代表人:刘永江
注册资本:28094 万人民币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 7号 A2 幢 201、202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医疗器械 I类、II类
、化学试剂;生产 I类医疗器械;生产第 II 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第 II 类医疗器
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3、前十大股东情况
(1)截止 2024 年 6月 30 日绿竹生物前十大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孔健 58,294,513 28.7947%
2 张琰平 20,200,000 9.9778%
3 北京亦庄生物医药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9,645,000 9.7037%
4 北京亦庄二期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8,324,696 9.0515%
5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3,751,500 6.7926%
6 珠海横琴绿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307,500 6.0793%
7 建银国际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11,639,475 5.7493%
8 晋江祯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76,050 3.8410%
9 海口恒基荣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305,684 2.6208%
10 基石投资者-嘉实基金 4,786,400 2.3642%
(2)截止 2024 年 6月 30 日康乐卫士前十大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2,944,000 22.40%
2 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2,200,000 7.90%
3 北京百柏瑞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912,000 3.17%
4 张安生 7,800,000 2.78%
5 深圳前海建成开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7,267,440 2.59%
6 云南滇中恒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76,142 1.81%
7 云南慧港投资有限公司 5,076,142 1.81%
8 杭州方正多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明 5,076,140 1.81%
远望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卫博林 4,780,622 1.70%
10 北京屹唐赛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亦庄生物医 4,566,709 1.63%
药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财务情况
(1)绿竹生物财务情况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日
资产总额 1,102,230,000.00 1,166,694,000.00
负债总额 158,037,000.00 146,066,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44,193,000.00 1,020,628,000.00
利润表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9,732,000.00 20,085,000.00
营业利润 -109,938,000.00 -249,350,000.00
净利润 -109,938,000.00 -249,350,000.00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955,000.00 -189,948,000.00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绿竹生物《2023 年度报告》及《2024 中期报告》
(2)康乐卫士财务情况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日
资产总额 1,508,353,039.73 1,454,292,486.04
负债总额 785,650,823.95 547,373,386.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22,702,215.78 906,919,099.61
利润表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372,941.94 1,779,663.64
营业利润 -184,866,701.99 -300,066,428.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 -185,073,903.43 -300,908,639.52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607,889.25 -180,208,691.46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康乐卫士《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择机出售持有的股票资产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出售股票的投资收益受出售股票价格及数量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依照实际出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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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赛升药业(300485):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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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通讯的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参会监事 3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全体监事
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丽娜主持。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出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择机出售所持有北京绿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事项
,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05230920-683a-4310-9216-d63c562fe4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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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赛升药业(300485):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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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升药业(300485):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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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赛升药业(300485):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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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升药业(300485):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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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赛升药业(300485):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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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升药业(300485):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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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11:46│赛升药业(300485):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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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
注射液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及通知书相关内容
药物名称: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适应症:用于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规格:2ml:20mg、2ml:40mg、5ml:100mg
受理号:CYHB2202289、CYHB2202288、CYHB2202287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093980、国药准字 H20143202、国药准字H20143201
通知书编号:2024B04826、2024B04827、2024B04828
申请内容:临床研究信息: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下发《关于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制剂启动确证性
临床试验的通知》(药监综药注函【2019】608 号),在三年内按要求完成符合现行要求的确证性临床试验,向国家局药审中心申报
补充申请,汇报确证性临床研究情况。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上市后确证性临床试验相关数据符合药品注
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补充申请。对本品说明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说明书按所附执行。
上市许可持有人名称: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 8号
生产企业名称: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 8号
二、药品的相关情况简介
公司已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制剂启动确证性临床试验的通知》(药监综药注函【2019】60
8号)及有关规定,在三年内按要求完成了符合现行要求的确证性临床试验,向国家局药审中心申报补充申请,获得了药品补充申请
批准,对本品说明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适应症用于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液 2ml:20mg、2ml:40mg、5ml:100mg规格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将进一步发挥该
药品未来市场销售和市场竞争的潜力,该产品的获批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的特点,药品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00b11759-4bd6-47da-8029-d30a8e2ea6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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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15:42│赛升药业(300485):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人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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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升药业(300485):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人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fca0bc2d-1b3d-42b0-9d3f-fe3da48081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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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00:00│赛升药业(300485):关于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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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沈阳君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元药业”)近日获得了辽宁省药
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本次涉及变更的事项为:同意该企业将已上市药品追风透骨片(每片重 0.29g)(国药准
字 Z21020728)的生产场地由沈阳市东陵区凌云街 103 巷6号变更为沈阳市浑南区麦子屯 603号 9号楼,22号楼,其他内容不变。
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沈阳君元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麦子屯 603号沈阳浑南生物医药产业园 9号楼
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0P430D6R
法定代表人:王雪峰
企业负责人:王光
质量负责人:田越琳
有 效 期至:2026年 04月 07日
编 号:辽 20210198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沈阳市浑南区麦子屯 603号 9号楼,22号楼: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丸剂(水丸)、溶液剂(外用、
含激素类)、酊剂(外用、含激素类)、搽剂、栓剂、小容量注射剂***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涉及追风透骨片的生产场地变更,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品种,完善产品结构,更好地满足市
场需求,对公司未来稳健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的生产、销售受到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供求关
系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5/e2ed7b4c-bcc8-47df-bc56-9004eadaea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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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18:08│赛升药业(30048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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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
律顾问协议》,本所律师受聘出席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本次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核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
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已经按照《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
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核查,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通知公告,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
发布了《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经验证,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审议事项、登记方法等内容,并按《公司法
》、《规则》、《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对所有提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 8 号召开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至 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 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本所律师确认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与公告内容一致。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根据出席会议人员签名册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3 名,均为 2024 年 9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277,058,79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7.5209%。
汇总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119 名,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 281,561,41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8.4557%。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披
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与董事会的公告内容相符,无新提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议案合法、有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依据《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现场表决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束后,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
公布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79,454,7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18%;反对 2,09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33%;弃权 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395,9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2117%;反对 2,09
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4796%;弃权 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87%。
本次会议按《规则》、《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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