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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87(蓝晓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487 蓝晓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0 00:00│蓝晓科技(300487):关于“蓝晓转02”2024年付息公告 ─────────┴──────────────────────────────────────────────── 蓝晓科技(300487):关于“蓝晓转02”2024年付息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214d5aea-8e4d-4a52-9feb-9e0b643f95ce.PDF ─────────┬──────────────────────────────────────────────── 2024-03-21 19:46│蓝晓科技(300487):2024-009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 股份数量为 11,687,4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 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 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94,410 股,每股发行价为 24.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8,249,982.90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457,730.1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4,792,252.72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03 号《验资报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由 214,574,377 股变更为 219,768,787 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上市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以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4.3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权益分 派前公司总股本为 219,683,525 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329,525,287 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31 日,除权 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 日。 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以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6.42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权益分 派前公司总股本为 335,097,673 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502,646,509 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21 日,除权 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6 日。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本增加 2,363,94 0 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505,010,449 股。 自限售股份发行上市至解除限售前,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公司股本增加 5,488,144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05,011,469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00,883,4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78%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04,128,0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22%。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2 名,分别为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 上述股东承诺: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未对其进行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1,687,4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2 名,涉及 2 个证券账户。 4.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售的 本次实际可 冻结股数 号 象 份总数 售股份 股份占公司总股 上市流通股 (股) (股) (股) 本的比例(%) 份数量 (股) 1 寇晓康 92,807,614 7,643,485 1.51 0 1,725,000 2 高月静 49,101,703 4,043,937 0.80 0 930,000 合计 141,909,317 11,687,422 2.31 0 2,655,000 注 1:上表所述限售股份为首发后限售股及高管锁定股的合计数量。 注 2:寇晓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高月静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转为高管锁定股,并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注 3: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冻结股数原因为股权质押。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股份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 200,883,426 39.78 0 200,883,426 39.78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89,196,004 37.46 +11,687,422 200,883,426 39.78 首发后限售股 11,687,422 2.31 -11,687,422 0 0 二、无限售条 304,128,043 60.22 0 304,128,043 60.22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505,011,469 100 0 505,011,469 1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 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b6834c36-207b-4cf1-bbbb-c9af34798c1f.PDF ─────────┬──────────────────────────────────────────────── 2024-03-21 19:46│蓝晓科技(300487):国信证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晓科技”或“公 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 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94,410 股,每股发行价为 24.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8,249,982.90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457,730.1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4,792,252.72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03 号《验资报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由 214,574,377 股变更为 219,768,787 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上市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以实施 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4.3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权益分派 前公司总股本为219,683,525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329,525,287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2 年 6 月 1 日。 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以实施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6.42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权益分派 前公司总股本为 335,097,673 股1,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 502,646,509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21 日,除权除 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6日。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本增加 2,363,94 0 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505,010,449 股。 自限售股份发行上市至解除限售前,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公司股本增加 5,488,144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05,011,469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00,883,4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78%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04,128,0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22%。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2 名,分别为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 上述股东承诺: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1,687,4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2 名,涉及 2 个证券账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 冻结股数 号 象 份总数 售股份 的股份占公司 上市流通股 (股) (股) (股) 总股本的比例 份数量 (%) (股) 1 2022 年 5 月 25 日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使得股本增加。 1 寇晓康 92,807,614 7,643,485 1.51 0 1,725,000 2 高月静 49,101,703 4,043,937 0.80 0 930,000 合计 141,909,317 11,687,422 2.31 0 2,655,000 注 1:上表所述限售股份为首发后限售股及高管锁定股的合计数量。 注 2:寇晓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高月静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持有的无限售股份数量已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此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转为高管锁定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并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注 3: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冻结股数原因为股权质押。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股份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883,426 39.78 0 200,883,426 39.78 高管锁定股 189,196,004 37.46 +11,687,422 200,883,426 39.78 首发后限售股 11,687,422 2.31 -11,687,422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4,128,043 60.22 0 304,128,043 60.22 三、总股本 505,011,469 100 0 505,011,469 1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 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68d91bd4-be56-4090-926b-37f1d8d67669.PDF ─────────┬──────────────────────────────────────────────── 2024-02-21 00:00│蓝晓科技(300487):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蓝晓科技(300487):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1/1c0e76f8-33bd-4fc2-b874-d04553b70b49.PDF ─────────┬──────────────────────────────────────────────── 2024-02-05 00:00│蓝晓科技(300487):关于推动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经营理念,维护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 司将采取措施切实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 案的议案》,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8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375,000 股,回购股份 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按照该次回购下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8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50,000 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 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4 年 1 月 2 日,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回购股份 55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1%,最高成交价为 52.86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9.71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8 ,390,311 元(不含交易费用)。该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专注主业,深耕打造吸附分离细分行业龙头 公司所从事的吸附分离材料作为一种功能高分子材料,是制造业的基础技术,可以实现高效提取、浓缩和精制的重要分离手段, 在下游生产过程中起到分离、纯化的作用。常见的应用案例如:饮用水处理、糖的精制以及木糖醇、阿洛酮糖、甜菊糖等代糖的制备 ;清洁能源领域,如锂电池用锂、镍、钴等金属的提取,核电站用核燃料铀的提取;生物医药领域,多肽及小核酸药物合成、细胞/ 基因治疗所需原料的提取纯化;半导体领域,晶圆/芯片制造过程使用的超纯水;环保领域的工业废水、废气治理及 CO2 捕集,这些 都是吸附分离材料和技术的应用场景。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吸附分离技术,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通过强化核心竞争力 、加大技术创新、开拓国际市场等方式,积极参与全球顶级方阵角逐。 三、创新驱动发展,开发整线提锂底层技术 公司将持续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重视基础技术;以“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定位,不断拓展吸附分离材料的新应用 ,并率先提出了“材料+设备”解决方案模式,新技术、新商业模式推动下游行业的技术进步,助力科技型产业体系建设。公司自 20 18 年开始打通吸附法提锂技术,建成并量产了万吨级电池级碳酸锂生产线。公司推出的“吸附法”整线提锂技术路线已成为行业公 认的产业化方案,截至 2023 年末,已签订盐湖提锂项目 12 个,锂盐产能近 9 万吨,累计合同总额近 30 亿元,项目覆盖青海、 新疆、西藏,以及欧美、南美区域。 四、严格履行信披责任,多渠道强化投资者沟通 2022-2023 年度信息披露考评中,公司信息披露考评为 A。公司将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树立市场信心,通过常态化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现场调研、投资者邮件及专线等多种形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让投资者充分认知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公司业务等有助于投 资者决策的信息。 公司也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信息,帮助各类投资者提升对公司的认知,丰富投资 者参与公司的治理机会和渠道。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心,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发 展。 五、稳健经营,持续稳定现金分红 2023 年度公司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 6.69 亿元-8.55 亿元(未经审计),同比增长 24.50%-59.13%,主要财务指标稳步提升, 延续了高质量增长态势。 2020 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 4,396 万元,股利支付率超过 20%;2021 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 9,446 万元,股利支付率超 过 30%;2022 年度,公司派发现金股利 21,513 万元,股利支付率超过 40%。公司将严格落实《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 ,确保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 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并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为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5/1b5e9720-7a55-43a8-ab26-bc0aa752bbe9.PDF ─────────┬──────────────────────────────────────────────── 2024-01-31 00:00│蓝晓科技(300487):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高月静女士、寇晓康先生,持股股东田晓军先生的通 知,高月静女士、寇晓康先生、田晓军先生于近日办理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 占其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第一大 押股份 所持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股东及 数量 股份 比例 售股 充质 一致行 (万 比例 押 动人 股) 高月静 是 321.14 4.91% 0.64% 是 否 2024.1.30 至办理解 信银理财 个人 寇晓康 是 919.12 7.43% 1.82% 是 否 2024.1.30 质押手续 有限责任 融资 田晓军 否 642.27 8.35% 1.27% 是 否 2024.1.30 止 公司 注 1:股东高月静女士、寇晓康先生、田晓军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注 2:高月静女士、寇晓康先生、田晓军先生本次质押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万股) 前质押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 押 份 股份比例 股 ( 万股 限售和冻 股份比 限售和冻 份数量 ) 结 例 结 (万股 数量 数量 ) (万股) (万股) 高月静 6,546.89 12.96% 93.00 414.14 6.33% 0.82% 414.14 100% 4,496.03 73.31% 寇晓康 12,374.3 24.50% 172.50 1,091.62 8.82% 2.16% 1,091.62 100% 8,189.14 72.58% 5 田晓军 7,695.00 15.24% 463.25 1,105.52 14.37% 2.19% 909.27 82.25% 4,861.98 73.78% 注:高月静女士、寇晓康先生累计质押限售股份性质为首发后限售股及高管锁定股,田晓军先生累计质押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 定股。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1/37fffd2d-bc57-4e99-aadc-11a6d6768ff2.PDF ─────────┬──────────────────────────────────────────────── 2024-01-23 00:00│蓝晓科技(300487):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计情况: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66,920.18 万元–85,534.34 万元 盈利:53,751.16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4.50% - 59.13%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66,129.25 万元–84,743.41 万元 盈利:48,984.63 万元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5.00% - 73.0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吸附分离材料产销量持续增长,盈利稳定性、持续性进一步增强;受益于生命科学等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占比的增 加,综合毛利率进一步提升,彰显了公司技术壁垒和核心竞争力;盐湖提锂领域项目有序推进,蓝晓科技以高质量的履约能力奠定自 身行业领先地位。2023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稳步提升,延续了高质量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 790.93 万元,上年同期数为4,766.53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初步估算的结果,公司 2023 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 2023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3/f9d1818b-32c9-42bd-9c58-8d2a316167cf.PDF ─────────┬──────────────────────────────────────────────── 2024-01-16 00:00│蓝晓科技(300487):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蓝晓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受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晓科技”或“公司”)委托,由本所律师出席蓝晓科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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