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87 蓝晓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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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13 │蓝晓科技(30048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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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26 │蓝晓科技(300487):关于 “蓝晓转02 ”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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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52 │蓝晓科技(300487):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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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9:54 │蓝晓科技(300487):蓝晓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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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10 │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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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10 │蓝晓科技(300487):关于 “蓝晓转02”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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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28 │蓝晓科技(300487):2023年蓝晓科技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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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28 │蓝晓科技(3004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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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12 │蓝晓科技(300487):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蓝晓转02” 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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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00 │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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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13│蓝晓科技(30048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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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个交易日内(2026 年 7月 1日、2026 年 7 月 2日、2
026 年 7月 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3ff21dfe-e8bc-4092-a434-82b7ad5a77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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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26│蓝晓科技(300487):关于 “蓝晓转02 ”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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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关于 “蓝晓转02 ”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8cd8641d-bba5-4932-8e4d-f54d2d3b86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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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52│蓝晓科技(300487):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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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4fbf5a61-6657-4b4b-86c8-65b23ea3cd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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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9:54│蓝晓科技(300487):蓝晓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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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蓝晓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76940d9-fa62-4fc6-a084-ed0ffb974d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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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10│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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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9,135,722股剔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550,000股后的股本 508,585,7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3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为 508,585,722 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8
7,985,329.91元(含税)。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
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 *10=87,985,329.91元/509,135,722*10=1.728131 元(保留六位
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即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
算每股现金分红=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28131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未来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为基数,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 1.7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
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自 2025年度利润分派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分红比例固
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73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50,000.00股后的 508,585,7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 1.73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557000元;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46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73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2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 7月 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00 寇晓康
2 01*****044 田晓军
3 01*****426 高月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25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根据公司《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蓝晓转 02,债券代码:123
195)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59.38元/股调整为 59.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6年 7月 3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蓝晓转 0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
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87,985,329.91元/509,135,722*10=1.728131 元(保留六位
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即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
算每股现金分红=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28131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35号
咨询联系人:贾鼎洋
咨询电话:029-81112902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a6c083a4-190b-401e-b67f-8fabda97f5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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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10│蓝晓科技(300487):关于 “蓝晓转02”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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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关于 “蓝晓转02”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292e7466-5911-435b-a8ec-81a3a4412b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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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28│蓝晓科技(300487):2023年蓝晓科技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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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2023年蓝晓科技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e0e292c5-493b-47cb-859b-09fefbbb6e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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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28│蓝晓科技(3004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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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田晓军先生的通知,获悉田晓军先生于近日
办理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 股 份比例 本比例
第一大股东及其 份数量(股)
一
致行动人
田晓军 否 400,000 0.52% 0.08% 2024.9.18 2026.6.22 中信建投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数量 比例 质 质 所 司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 押前质押 押后质押 持股 总股 限 押 限 押
股 股 份 本 售和冻结数 股份比 售和冻结数 股份比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量 例 量 例
股 股 (股) (股)
田晓 76,950,00 15.11 3,460,000 3,060,000 3.98% 0.60% 1,340,000 43.79% 56,372,500 76.29%
军 0 %
注:田晓军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田晓军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
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田晓军先生的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
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e565bdda-b7ee-4256-aa6a-684b92d96c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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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12│蓝晓科技(300487):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蓝晓转02” 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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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95,债券简称:蓝晓转 02
2.转股期限:2023年 10月 23日至 2029年 4月 16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6年 6月 25日至 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4.预计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62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月 1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46.064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共计募集资金 546,064,5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4,914,580.5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541,149,919.50 元。债券简称“蓝晓转 02”,债券代码“123195”,转股期限自 2023 年 1
0 月 23日至 2029 年 4月 16日,目前“蓝晓转 02”处于转股期。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于近日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
派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及《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2026年 6月 25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蓝晓转 02”将暂停转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蓝晓转 02”将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暂停转股期间,“蓝晓转 02”正常交易,敬请“蓝晓转 02”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e4d000de-e97d-4a9f-ae7f-0177a58f43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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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00│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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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9a9543a-4041-4c6e-9695-81e142c889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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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20:00│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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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d6f392a-19e7-444e-ad6d-c7e7e79e1c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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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09│蓝晓科技(30048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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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ae97151-6277-472b-910f-3199f07900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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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12│蓝晓科技(300487):关于参加“2026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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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增强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加强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陕西上市公司协会在陕西证监局指导下,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2026 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公司董事长高月静女士、职工代表董事及财务总监安源女士、董事会秘书于洋先生、独立董事李静女士,将通过互动平台
与投资者进行网络沟通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加!
活动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5:00—17:00。
活动地址:“全景路演”
网址:http://rs.p5w.net。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提前访问网址 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选择本公司并在登录后提问。公司将在 2025年度
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27e6a758-2d4a-4e53-b616-c44ff5b601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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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38│蓝晓科技(3004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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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田晓军先生的通知,获悉田晓军先生于近日
办理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 所持 司总 为限 补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数量 股份 股本 售股 押
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田晓军 否 300,000 0.39% 0.06% 是 否 2026.5.6 2027.4.30 国泰海 个人
通证券 融资
股份有
限公司
注:田晓军先生此次质押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股)
田晓军 否 330,000 0.43% 0.06% 2023.5.8 2026.5.7 国泰海通证券
70,000 0.09% 0.01% 2024.5.7 2026.5.7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400,000 0.52% 0.08% - - -
注:本公告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数量 比例 及 及 所 司
(股) 解除质押 解除质押 持股 总股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前 后 份 本 限 押 限 押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售和冻结数 股份比 售和冻结数 股份比
数 数 量 例 量 例
量(股) 量(股) (股) (股)
田晓 76,950,00 15.11 3,560,000 3,460,000 4.50% 0.68% 1,340,000 38.73% 56,372,500 76.71%
军 0 %
注:田晓军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四、其他说明
田晓军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
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田晓军先生的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
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38757ff8-5712-4b5a-880e-ff440fd164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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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7:19│蓝晓科技(300487):国信证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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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作为蓝晓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保荐人,负责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月 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本保荐人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蓝晓科技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三)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 雒晓伟、邵鹤令
联系电话 010-88005285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蓝晓科技
证券代码 300487.SZ
注册资本 509,135,274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区锦业路 135 号
主要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区锦业路 135 号
法定代表人 高月静
实际控制人 寇晓康、高月静
联系人 于洋
联系电话 029-8111290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5月 8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及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积极配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
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制度;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有资
金、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是否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5、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资
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6、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以书面方式告知公司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
7、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8、查阅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文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9、定期向监管机构提交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
2023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同意募投项目“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营销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全资
子公司蓝晓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材料生产体系扩建项目”增加“西安泾河工业
园(北区)东西七横路北侧”作为实施地点,“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营销及服务中
心建设项目”延长实施期限至 2025年12月。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冻结
2025 年 8月,因公司与山东盈川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冻结的募集资金
专户开户银行为中信银行西安锦都花园支行,账号 8111701012500765747,冻结金额 5,000,000元。
保荐机构在获悉相关资金冻结事项后,第一时间联系公司了解情况,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出具了核查意见。此后,
保荐机构持续跟进事项进展。2025年 11月,该专项账户中被冻结的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
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应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并积极配合保荐人的现场检
查等督导工作。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
定,保荐人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
格式、履行程序进行了检查。
保荐人认为,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出具之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后续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十、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be2ed9d-9b25-423c-afca-233643ae6f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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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2│蓝晓科技(300487):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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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aa1ae86-e22a-4941-b400-b2446f05d5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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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9│蓝晓科技(30048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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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b3f61f2-dec6-439d-82dc-9d09d9b0df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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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9│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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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
现将 2025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友龙,1965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人是国务院政府
特殊津贴专家,先进储能电子材料与器件研究所所长,“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电子学会会士、陕西省先进储能
电子材料与器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电容器分会电解电容器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西安纳米科技学会理事
长。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获奖人)、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获奖人)。自 1989年起就任于西安交通大学,历任
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电子科学与技术系主任、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职务。现任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1年 4月至 2024年 5月,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 5月至今,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影响。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
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
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任职状 应出席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态 董事会 会次数(现场/ 董事会次 会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次数 通讯方式) 数 加董事会 数
徐友龙 在职 4 4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专门委
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战略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
,参加 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
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 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的议案》进行审查并发表审核意见,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定期或不定期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与公司内控内审部门沟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
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专项汇报。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内审部门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
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互动,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络,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了解中小投资者关注的公司相关事项。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
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满足 15个工作日的要求,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
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同时通过邮件、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深入了解公司
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管理与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不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能够吸收采
纳和及时落实,公司证券部积极传达监管动态和相关监管要求,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关于预计 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已于 2025年 4月 10日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交易内容、交易模式、定价公允
性、交易方履约能力等进行了独立判断。本人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了披露,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2024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证券法》等法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有
关制度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
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需求。
(六)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及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和基
本原则,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十)股权激励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在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
。在此要衷心地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
的要求,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徐友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19bd923-7423-46ea-8400-e38d3199bb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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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9│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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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
现将 2025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强力,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政治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并留校任教至今
,现任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现任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克佳
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1年 4月至 2024年 5月,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 5月至今,本人担
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影响。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
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任职状 应出席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态 董事会 会次数(现场/ 董事会次 会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次数 通讯方式) 数 加董事会 数
强力 在职 4 4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召集并主持了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
行了审议。同时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合理性,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切实履行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 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
,参加了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
资金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实施监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和监督作用。
3. 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的议案》进行审查并发表审核意见,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公司于每次会议召开前及时提供会议材料,并积极配合本人在审阅会议材料或召开会议过程中提出的疑问和意见的反馈回复,协
助本人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公司内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工作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就公司
财务、业务状况与公司内控内审部门沟通。同时,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专项汇报。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
、内审部门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互动,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络,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了解中小投资者关注的公司相关事项。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
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满足 15个工作日的要求,本人充分运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
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同时通过邮件、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深入了解
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管理与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不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能够吸收采
纳和及时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支持和保障。公司证券部积极同步监管动态和相关监管要求,对本人提出的相关疑问积极予以回应
,对相关制度进行了非常及时的修订与完善。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关于预计 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已于 2025年 4月 10日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交易内容、交易模式、定价公允
性、交易方履约能力等进行了独立判断。本人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了披露,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2024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证券法》等法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有
关制度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
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需求。
(六)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及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和基
本原则,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十)股权激励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
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
作。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不断提高
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强 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d4e4a45-3c4b-4dfe-b5bb-1e675a4506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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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9│蓝晓科技(30048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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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
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予以确定: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
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公司董事会负责审
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并予以充分披露。在董事
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研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负责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
方式进行。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八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发放,具体标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独立董
事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具体参照第九条执
行,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职责、能力、价值、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设置中长期激励收入。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的激励机制应当有利于增强公司创新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由公司
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激励方案。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十三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发放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
第十四条 绩效薪酬根据薪酬方案,按考核周期完成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
(五)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机制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的任一考核年度内,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
扣减特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绩效薪酬或不予发放其当年绩效薪酬,或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bf0f699-72f2-417d-8b49-9d390012e6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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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9│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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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31be2f0-1d78-4d57-b35b-29b6a40808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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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蓝晓科技(30048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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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 2025年度
实现净利润 519,631,244.3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提取 10
%的法定盈余公积 51,963,124.44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1,152,221,580.51 元,减去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半年度派发的现金股
利395,550,130.62 元 , 截 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1,224,339,569.80元。
3.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了满足公司顺
利开拓经营业务的需要,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 1.73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调整分配总额。
4.2025年度预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79,266,100.29元(含税),其中:(1)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
1,280,806.0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年 10月 16日实施完毕);(2)截至 2026年 4月 21日,公司总股本为 509,
135,516 股,扣除通过回购账户持有的 550,000 股,则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为 508,585,516股,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3
元(含税),则 2025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87,985,294.27元(含税)。2025 年度预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约占本年度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79,266,100.29 364,577,474.24 286,534,222.3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7,107,659.93 787,240,240.66 717,032,641.13
(元)
研发投入(元) 150,346,856.49 146,037,095.17 147,467,029.89
营业收入(元) 2,785,832,825.02 2,554,030,243.10 2,488,817,821.2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715,011,879.89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224,339,569.80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830,377,796.85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800,460,180.5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830,377,796.85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443,850,981.55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5.67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上表中 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公司已于 2025年 10月 16日实施完毕的 2025年半年度所派发的现金分红 91,280,806.0
2(含税)元以及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的现金分红 87,985,294.27元(含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 830,377,796.8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
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财务报
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337,193,898.17元、224,650,069.61元,其分别占当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 5.54%、3.41%,均低于
50%。
四、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至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52faac9-d4ad-4fe1-932e-e4d74acb34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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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蓝晓科技(30048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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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确保公
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提高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并实施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前提条件
公司在 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 2026年中期分红的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由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
条件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业绩、资金
使用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未分配利润情况,规划 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6年度中期分红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 2026年度中
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 2026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二)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
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2025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296171b-33da-4f31-b9e8-c91082d551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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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蓝晓科技(300487):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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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高陵蓝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陵蓝晓”)
、蒲城蓝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城蓝晓”)及鹤壁蓝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蓝赛”)2025年取得国家
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六项《发明专利证书》和五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申请 授权公告日 专利权人 证书号
日
一种锂吸附 发明专利 ZL202310980240.1 2023.08.04 2025.06.13 公司 第7999565
剂及其制备 号
方法
一种锂吸附 发明专利 ZL202311013817.8 2023.08.11 2025.08.01 公司 第8119928
剂及其制备 号
方法
一种密封装 发明专利 ZL202110024592.0 2021.01.08 2025.11.21 公司、高陵 第8504882
置及阀体系 蓝晓、境外 号
统 子公司
PURITECH
一种大交换 发明专利 ZL202511383305.X 2025.09.26 2025.12.09 公司、鹤壁 第8557139
容量的阴离 蓝赛、蒲城 号
子交换树脂 蓝晓
的制备工艺
一种磷酸二 发明专利 ZL202511455728.8 2025.10.13 2025.12.23 公司 第8598537
氢锂及其联 号
产肌醇的生
产方法
一种除硼树 发明专利 ZL202311431791.9 2023.10.31 2025.12.30 公司 第8613766
脂的处理方 号
法及其相关
应用
一种反应釜 实用新型 ZL202422927316.7 2024.11.29 2025.11.07 鹤壁蓝赛 第23514196
内壁擦拭装 专利 号
置
一种反应釜 实用新型 ZL202422927317.1 2024.11.29 2025.11.04 鹤壁蓝赛 第23490073
内壁清洗装 专利 号
置
一种离子交 实用新型 ZL202423063393.9 2024.12.12 2025.11.07 鹤壁蓝赛 第23513438
换树脂反应 专利 号
釜出料装置
一种氯化反 实用新型 ZL202423265221.X 2024.12.30 2025.12.09 鹤壁蓝赛 第23638342
应釜快速调 专利 号
温阀
一种聚苯乙 实用新型 ZL202520155710.5 2025.01.23 2025.12.23 鹤壁蓝赛 第23682785
烯白球生产 专利 号
用投料称重
装置
注1:上述发明专利期限20年,实用新型专利期限10年;
上述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均为公司自主研发取得,部分专利已实现商业化进行使用。本次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公司技术领先地
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2f21a18-cf46-4962-baaf-7bad1c2dfd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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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蓝晓科技(30048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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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和要求,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事务所成立于 1981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塞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先生。致同事务所
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 NO0014469,具备从事审计等业务的相关资格。截至 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
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名,注册会计师 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事务所 2024年度业务收入 26. 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家,审计收费 4,156.24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后该议案于2025年 5月 19日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事务所对
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及对 2025年 12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致同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
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致同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21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致同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
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致同事务所负
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 4月 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财
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
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a2a542c-75a8-4d04-b7aa-c8726c4b27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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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蓝晓科技(300487):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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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支付报酬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和津贴。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对非独立董事年度工作绩效进行审核评定后,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
,给予适当额度年度绩效。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适用期限为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发放,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5万元/年。公司独立董事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具体参照下述第 2
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
五十。
(1)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职责、能力、价值、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3.公司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 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
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另行确定。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
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31f1d82-bee0-4894-a8fa-0b5ae9426e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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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蓝晓科技(300487):2026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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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定,为了进一步
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制定公司 2026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
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3.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标
通过有效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树立公开、透明、诚信的公司形象,进而实现公司
价值最大化。
1.树立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2.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3.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4.加强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效率。
5.增强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三、管理计划的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专职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
、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接待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四、2026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深入真诚地与投资者沟通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召开股东会,规范股东会召集、通知、召
开、表决等程序,做好登记、会议记录等工作;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积极为投资者尤
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会创造条件,提高股东会的出席率;在股东会决议中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维护其合
法的股东权益。
2.确保投资者专线电话的畅通,严守公司商业秘密,认真、耐心、真诚回答投资者的询问,认真记录投资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并将建议和不能解答的问题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公司投资者专线电话:029-81112902,传真:029-88453538,电子信箱:pub@sunr
esin.com。
3.投资者、证券投资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调研前,进行预约、登记并签署《承诺书》,恪守信息保密原则
,确保没有擅自向投资者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发生;在调研结束后,及时将调研记录提交披露。
4.及时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易”,查看投资者的所有提问,并应认真、及时予以答复。公司在互动易
、公司邮箱或其他渠道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回复或解答确保不早于法定信息披露渠道。
5.积极筹办定期业绩说明会。通过陕西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主动与投资者进行双向交流、互
动,帮助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定位、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治理、重大事项等重要信息,积极回应投资者的关切,促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全面了解,维护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6.对于媒体上报道的传闻或者不实信息,董事会秘书应及时进行求证、核实。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
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确定是否披露澄清公告。
(二)持续强化相关人员培训工作
公司将持续并全面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培训,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参加深圳证券
交易所、陕西监管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关键人员的培训与工作指导,并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
(三)密切关注公司股票动态,及时回应市场关切
公司证券部将密切关注公司股票交易动态,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立即自查是否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
非公开重大信息,做好相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降低相关事件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的影响。持续关注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
类信息及传闻,对于不实信息及时进行求证核实,对于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必要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进行澄清。同时,公司将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引导媒体进行客观报道。
(四)持续优化信息披露质量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要求,规范完成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股东及潜在投资
者真实、准确、全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核心信息。高质量完成 ESG 报告编制工作,积极向投资者及利益相关方传递公
司在环境、社会和治理领域的工作成果与进展。通过规范、诚信、透明的信息披露体系,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为投资决
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关注媒体报道,强化宣传工作
持续关注新闻媒体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如发生危机事件时,依据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做好应对,积极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使危机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防止危机事件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在遵循信息披露合规要求的前提下,主动开展
品牌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宣传稿件,充分展示公司业务发展态势,传递公司核心价值,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深度认同。
2026年度,公司将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提高公司经营运作的透明度,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良性互动,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与价值提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901c1aa-c5cf-4f06-a259-3d0882c09b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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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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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f19fac7-8c2c-4950-87f7-475e406b4f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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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蓝晓科技(30048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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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 2025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
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回收的可能性,与商誉形成有关的资产组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
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进行核销。2026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概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公司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存货,其中计提信用损失合
计 28,587,957.26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2,891,859.93元,明细如下:
项目 本期增加(元)
应收票据信用损失 -435,252.31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29,870,687.18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25,493.09
长期应收账款信用损失 -821,984.52
合计 28,587,957.26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435,272.10
存货跌价损失 3,327,132.03
项目 本期增加(元)
合计 2,891,859.93
(二)核销资产情况
1.本期核销固定资产净值总计 898,033.93元,产生损失合计 365,281.08元。2.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
总金额为 961,364.79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
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确定组合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的依据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款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其他应收款——往来款组合 性质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其他应收款——应收备用金组合 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
其他应收款——应收暂付款组合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确定组合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的依据
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票据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出票人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商业承兑汇票 账龄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长期应收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用损失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合并范围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组合 内关联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 6.18
1-2 年 17.13
2-3 年 29.97
3 至 4年 47.68
4 至 5年 81.36
5 年以上 100.00
(二)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
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
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
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
金额。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1,937,464.4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
资产金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1e6fea3-b1d0-4da7-ab53-4dc966a488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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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蓝晓科技(300487):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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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2025年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事务所成立于 1981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塞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先生。致同事务所
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 NO0014469,具备从事审计等业务的相关资格。截至 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
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名,注册会计师 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事务所 2024年度业务收入 26. 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家,审计收费 4,156.24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后该议案于2025年 5月 19日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事务所对
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及对 2025年 12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致同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
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致同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致同事务所的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能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致同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bb7f14f-3881-4c88-8d5e-2ef2bfe6c6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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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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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dc91610-634f-47e3-b48c-35525e1977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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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蓝晓科技(30048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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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制定
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实进展情况如下:
一、专注主业,稳健经营
公司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吸附分离材料以及围绕吸附分离材料形成的配套系统装置和吸附分离技术一体化的柔性解决方
案。吸附分离技术是制造业的基础技术,是实现高效提取、浓缩和精制的重要分离手段,在下游生产过程中起到分离、纯化的作用,
在金属资源、生命科学、水处理与超纯化、食品加工、节能环保、化工与催化等领域获得广泛应用。
2025年,蓝晓科技展现了良好的经营韧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增长,毛利率连续3年50%以上。多年来,蓝晓科技历经果汁、
头孢、镓、锂等应用领域的旺盛周期,作为下游应用领域关键技术的开创者和引领者,始终保持吸附分离技术主业发展定位,夯实自
身产能、技术、产品、市场、人才等多维度基础建设,做强核心竞争力。
二、创新驱动,深耕底层基础
吸附分离技术是一种高精度的工业分离技术,高精度意味着材料、设备、自控和工程水平向深的专业化。公司高度重视底层基础
技术研究,以材料创新突破为核心,持续深耕自主专利技术,立足行业技术进步,推动吸附分离技术向更广泛、更深入的领域延伸升
级;并为下游客户提供“材料+设备”一体化解决方案,切实解决客户在分离纯化环节的难点痛点。
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1.50亿元,研发人员422人,占总员工人数的2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获得国内授权专利91项、国
外发明授权专利32项,处于申请阶段国内专利80项,国外专利83项。从离子交换、吸附和螯合树脂基础品种,到均粒系列色谱和螯合
;从软胶层析介质到载体;分离精度从%到ppm,再到ppb和ppt,蓝晓科技吸附分离技术下游应用横跨六大板块,持续向行业广度和市
场覆盖的向广发展。
三、严格履行信披责任,强化投资者沟通
2025年,公司通过法定渠道规范发布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全面呈现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公司治理、业务布局及重大项
目进展等关键经营动态,保障广大投资者知情权。同时,公司常态化运营投资者专线、邮箱与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响应各类咨询;定
期举办业绩说明会、参与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由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直面投资者、深度解读经营与战略;规范开展机构
调研、路演与现场参观,及时披露活动记录,确保信息公平传递。公司以透明开放的姿态、务实高效的互动,持续拉近与投资者之间
的距离,让投资者充分认知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公司业务等有助于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高质量信披与
深度沟通夯实信任基础、凝聚长期价值共识。
公司也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信息,帮助各类投资者提升对公司的认知,丰富投资
者参与公司的治理机会和渠道。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心,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发
展。
四、完善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分工协作,相互制衡;依法建立了公
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议事决策程序。
2025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紧密结合自身经营发展实际,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治理制度开展系统性
修订与优化;同时,新增制定部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不断夯实公司法人治理基础,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
五、持续稳定现金分红,提高投资者回报
公司在聚焦自身发展、持续提升经营业绩的同时,高度重视对投资者合理、稳定、可持续的投资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自2015年上市以来,公司已连续11年实施现金分红(含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始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让投资者
切实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以实际行动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7,665,589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550,000股后的股本50
7,115,5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公司2025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为507,115,589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91,280,806.02元(含税)。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五次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未来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
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73元(含税),2025年度
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7,985,25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
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继续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坚守合规经营底线,立足吸附分离核心主业,不
断强化技术创新与产业转化能力,通过健全公司治理体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优化股东回报机制等举措稳固发展基础、坚定投资者
信心,切实履行责任与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bac2d7f-bb6e-4491-9a5e-8db95c7a02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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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蓝晓科技(300487):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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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强力
、李静、徐友龙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强力、李静、徐友龙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64419cf-83a0-49b1-8616-89cf239e02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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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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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
,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62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46.06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546,064,5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4,914,580.5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41,149,919.50元,已由主
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1
86号)。
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6,197,
245.75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9,867,254.25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3,986.73
项目投入 B1 32,701.3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85.80
8,313.9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C2149.54
利息收入净额
D1=B1+C141,015.30
项目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D2=B2+C2 435.34利息收入净额
募投结项永久补流 E 1,074.94
应结余募集资金 F=A-D1+D2-E 12,331.8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12,331.8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西安蓝晓科技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西安北大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
和平路支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高陵蓝晓、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9208577 募集资金专户 159,404.31司西安锦业路支行
中信银行西安锦都花园支
8111701012500765747 募集资金专户 93,992,383.37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129909331410918 募集资金专户 7,360,422.04安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61050176620000001719 募集资金专户 963.54司西安锦业一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129903487310708 募集资金专户 4,228.72安分行营业部
合 计 -- -- 123,318,288.5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3519d0f-9746-474c-8c5b-14a749318d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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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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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b51c473-dd38-498b-a6ed-982d30ad23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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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蓝晓科技(300487):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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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ea99080-d10e-49cf-a0fe-f894399a77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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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蓝晓科技(300487):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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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3dd355f-6255-43f4-b527-f9148d09a3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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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6│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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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3d153c2-6442-4459-b073-09005d2bc0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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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6│蓝晓科技(30048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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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fcbcfae-a228-41a4-8850-102e5fe4c7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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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6│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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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b6280c3-4784-4723-8c06-94792012a3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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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6│蓝晓科技(30048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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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cc1578a-e892-4f16-89c1-d91c301036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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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5│蓝晓科技(300487):国信证券关于公司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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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国信证券关于公司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1)。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2c2813d-de3d-482b-9221-4c6a1fa746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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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5│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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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5cf1488-9c4d-4273-b7d4-bb5f57985e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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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5│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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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1-4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110A009748 号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晓科技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5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蓝晓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
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蓝晓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 2025 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 蓝晓科技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
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蓝晓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蓝晓科技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
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 蓝晓科技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62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46.06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546,064,5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4,914,580.5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41,149,919.50元,已由主
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186
号)。
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6,197,24
5.75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9,867,254.25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3,986.73
项目投入 B1 32,701.3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利息收入净额 B2 285.80
额
项目投入 C1 8,313.9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49.54
项目投入 D1=B1+C1 41,015.3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额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35.34
募投结项永久补流 E 1,074.94
F=A-D1+D2-
应结余募集资金 12,331.83
E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12,331.8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
西安北大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和平路支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
、子公司高陵蓝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西安锦业路支 639208577 募集资金专户 159,404.31行
中信银行西安锦都花
8111701012500765747 募集资金专户 93,992,383.37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9909331410918 募集资金专户 7,360,422.04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dee7057-2ab9-41f7-a932-c7ffc068bc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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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5│蓝晓科技(300487):国信证券关于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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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国信证券关于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56a110e-25e1-49ec-8d33-6b404d3be1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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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5│蓝晓科技(300487):国信证券关于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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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国信证券关于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e2cabc8-76c4-4389-b400-ff0e2ea0d2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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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5│蓝晓科技(300487):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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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98cc182-f205-41a3-b2ba-9937cf9491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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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5│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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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110A015226 号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蓝晓科技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蓝晓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蓝晓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 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 四 月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57df796-0db3-4be7-991b-ca3be36b98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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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5│蓝晓科技(300487):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蓝晓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
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
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
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62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46.06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54,606.45万元。扣除承销费
和保荐费491.4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4,114.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156.08万元,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53,986.7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186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3,986.7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2,701.38
利息收入净额 B2 285.80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8,313.94
利息收入净额 C2 149.5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41,015.32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35.36
募投结项永久补流 E 1,074.94
应结余募集资金 F=A-D1+D2-E 12,331.8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12,331.83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西安北大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和平路支
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高陵蓝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民生银行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9208577 募集资金专户 15.94
西安锦业路支行
中信银行西安锦都花园支行 8111701012500765747 募集资金专户 9,399.2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129909331410918 募集资金专户 736.04
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050176620000001719 募集资金专户 0.10
西安锦业一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129903487310708 募集资金专户 0.42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103705390385 募集资金专户 2,180.09
尚德路支行
合计 - - 12,331.83
四、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蓝晓科技《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
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110A009915号),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蓝晓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蓝晓科技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蓝晓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公司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be00e87-b2f2-425b-badb-eae9b9d985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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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5│蓝晓科技(300487):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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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300487):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4b9f4b9-b737-4d93-9acb-dad5d8a76dd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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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蓝晓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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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39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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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蓝晓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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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3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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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蓝晓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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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75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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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蓝晓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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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0/12245183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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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蓝晓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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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201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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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蓝晓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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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201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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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蓝晓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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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蓝晓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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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4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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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蓝晓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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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2/121970453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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