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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87(蓝晓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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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87 蓝晓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1 18:44 │蓝晓科技(300487):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09-10 19:54 │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09-10 19:54 │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04 17:49 │蓝晓科技(30048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8-20 00:00 │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0 00:00 │蓝晓科技(300487):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5-08-20 00:00 │蓝晓科技(30048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8月) │ ├─────────┼──────────────────────────────────────────────┤ │2025-08-20 00:00 │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0 00:00 │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0 00:00 │蓝晓科技(30048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 2025-09-11 18:44│蓝晓科技(300487):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合规 运作,公司于 2025年 9月 1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投票表决,选举安源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安源女士由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40d95254-4667-4b57-8408-bc7b7466eac3.PDF ─────────┬──────────────────────────────────────────────── 2025-09-10 19:54│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致: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受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晓科技”或“公司”)委托,由本所律师出席蓝晓科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深交 所网络投票细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具本法律 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审查了《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及公告文件、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 理人的登记证明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其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需要的全部事实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 或复印件、电子资料等。其所提供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信息,且其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 露,无任何隐瞒、遗漏之处。所有副本、复印件、电子文件均与正本、原件一致,所有文件和资料上的签名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 相关法律事项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5年8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 ://www.cninfo.com.cn)刊登了《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 告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登记 办法等相关事项,说明了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0日在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3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由董事会秘书制作了会议记录,并由参加会议的全体董事、董事会秘 书签名存档。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资料,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69,607,243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649%(公司总股本为 507,665,589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股份数 550,000 股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0 7,115,589股)。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5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数 103,917,6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919%。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60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07,049,6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095%。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具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合法、有效资格;网络投票 股东的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除上述股东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 他参会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依据《公司法》《深交所网络投票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束后,公司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经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并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6,932,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264%;反对24,485,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51%;弃权22,107,0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 85%。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1《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326,094,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018%;反对47,424,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965%;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 2.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326,093,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017%;反对47,424,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965%;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 2.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26,905,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191%;反对46,613,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94%;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 2.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26,005,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782%;反对47,512,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200%;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 2.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26,090,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007%;反对47,432,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986%;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 2.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26,006,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785%;反对47,512,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20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 2.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26,077,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974%;反对47,432,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987%;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 3.《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73,436,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4%;反对71,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4.《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生命科学高端材料产业园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3,417,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2%;反对100,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7,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 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两份,经本所盖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5af1db37-96dd-42f9-81d6-048696ba3c29.PDF ─────────┬──────────────────────────────────────────────── 2025-09-10 19:54│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0f5967d1-0280-4e5b-8b62-47a8b664fc2f.PDF ─────────┬──────────────────────────────────────────────── 2025-09-04 17:49│蓝晓科技(30048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7)。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0日(星期三)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0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年 9月 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9.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提案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7 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2.0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2.0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2.0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2.0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3.00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生命科学高 √ 端材料产业园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25年 8月 20日公司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 1 以及议案 2.01、议案 2.0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议案 2包含 7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公司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 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 ,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5年 9月 8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来 信请寄: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35号,邮编 710076(信封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8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35号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提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鼎洋 电话:029-81112902 传真:029-88453538 电子邮箱:pub@sunresin.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35 号公司证券部。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387f0632-30ac-4f3a-ab20-8f7a7e107a0e.PDF ─────────┬──────────────────────────────────────────────── 2025-08-20 00:00│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蓝晓科技(300487):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0/9a14adc2-a1cb-4611-bea2-8f3881adfe5f.PDF ─────────┬──────────────────────────────────────────────── 2025-08-20 00:00│蓝晓科技(300487):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及相关部 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628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460,645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 额为人民币 546,064,5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合计人民币6,1 97,245.7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39,867,254.25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 4月 23 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00186号《验证报告》验证确认。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及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材料生产体系扩建项目 33,126.98 24,839.54 2 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1,753.45 18,489.00 3 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营销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8,245.00 4,722.74 4 补充流动资金 5,935.45 5,935.45 合计 69,060.88 53,986.73 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正在有序开展,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出现短期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12个月内有效。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 0 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 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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