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88 恒锋工具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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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6:50 │恒锋工具(30048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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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6:50 │恒锋工具(30048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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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7:02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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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5:52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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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6:34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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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6:56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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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7:32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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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1:42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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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9:26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锋工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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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22 │恒锋工具(300488):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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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6:50│恒锋工具(30048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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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889db014-fce3-4209-b696-134d80823b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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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6:50│恒锋工具(30048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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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工具”或“公司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指定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项目组人员于2024 年 12 月 17 日对恒锋工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2、培训地点:恒锋工具会议室
3、参加培训人员:恒锋工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4、培训主题:监管新形势下公司治理和信披要求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通过案例与法规相结合的方式,详细阐述了上市公司监管新形势与信披违规法律责任等,对证监会、交易所新颁布的系
列法规进行解读,通过解析违规案例,强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法规的理解,
促进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在本次持续督导培训过程中,恒锋工具予以积极配合。通过本次培训,参会人员对信息披露与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相关要点案例进行了学习,加深了对信息披露的了解,增强了规范运作意识,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反映较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3f2d7734-9439-4d93-b75e-74deb54f0f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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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7:02│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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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陈子彦先生的通知,获悉陈子彦先生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就其持有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可转债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可 占公司可转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质押数量 转债比例 债余额比例 日 日
其一致行动人 (张)
陈子彦 是 100,000 37.97% 1.61% 2024年 3 2024年 12 云南国际信
月 5日 月 17日 托有限公司
2.股东可转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次解除质押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可转债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 持有可转债占 本次解除质押 本次解除质押 剩余质押可转 剩余质押可转
(张) 公司可转债余 前质押可转债 后剩余质押可 债占其所持可 债占公司可转
额比例 数量(张) 转债数量(张) 转债比例 债余额比例
恒锋控股 2,764,834 44.60% 2,764,834 2,764,834 100.00% 44.60%
有限公司
陈子彦 263,400 4.25% 240,400 140,400 53.30% 2.26%
合计 3,028,234 48.85% 3,005,234 2,905,234 95.94% 46.86%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可转债质押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
益的情况,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a8b10523-eb46-46a3-be5a-061d8bd08b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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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5:52│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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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的通知,获悉陈尔容先生、陈子彦
先生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就其持有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可转债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可 占公司可转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质押数量 转债比例 债余额比例 日 日
其一致行动人 (张)
陈尔容 是 489,800 92.45% 7.90% 2024年 3 2024年 12 云南国际信
月 5日 月 10日 托有限公司
陈尔容 是 30,000 5.66% 0.48% 2024年 9 2024年 12 云南国际信
月 3日 月 10日 托有限公司
陈子彦 是 100,000 29.38% 1.61% 2024年 3 2024年 12 云南国际信
月 5日 月 10日 托有限公司
合计 - 619,800 71.23% 10.00% - - -
2.股东可转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次解除质押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可转债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 持有可转债占 本次解除质押 本次解除质押 剩余质押可转 剩余质押可转
(张) 公司可转债余 前质押可转债 后剩余质押可 债占其所持可 债占公司可转
额比例 数量(张) 转债数量(张) 转债比例 债余额比例
恒锋控股 2,764,834 44.59% 2,764,834 2,764,834 100.00% 44.59%
有限公司
陈尔容 529,800 8.55% 519,800 0 0 0
陈子彦 340,400 5.49% 340,400 240,400 70.62% 3.88%
合计 3,635,034 58.63% 3,625,034 3,005,234 82.67% 48.47%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可转债质押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
益的情况,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be3a0639-08fb-4036-9658-3958725bce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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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6:34│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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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44ffee24-063c-43b1-99e8-d7520a8f16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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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6:56│恒锋工具(300488):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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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f2f667e8-0d65-4c81-bb3f-5617aeed7e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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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7:32│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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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10,000万元,下限为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09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6.09元/股调整为 35.8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35.89 元/股调整为 35.5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99,974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比例为 1.81%,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22.4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8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6,826,894.55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6321b3f9-aa6c-4335-a314-a002b545cb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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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1:42│恒锋工具(300488):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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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8/2ab7faee-b2e1-49eb-858c-4c7418970f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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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9:26│恒锋工具(300488):关于锋工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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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39 债券简称:锋工转债
2.转股期限:2024 年 7月 25日至 2030 年 1月 18 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4 年 11月 19日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4年 11月 27 日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锋工转债”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6 日)止暂停转股,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锋工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根据相关规定,“锋工转债”将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11 月 27 日起恢复转
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5/5528b0b1-dd57-4225-b01c-c91824e0a3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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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22│恒锋工具(300488):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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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999,974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前三
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5,679,32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62,679,34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60,1
91,358.39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60,191,358.39元/165,679,321*10股=3.633003元(保留六位小数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
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3633003元。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4年 11月 13日,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
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70
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
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65,679,321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999,974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回购股份2,999,974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5,679,321股剔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62,679,3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60,191,358.39元(含税)。
3.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5,679,32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
162,679,3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3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4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1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1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70 恒锋控股有限公司
2 01*****648 陈尔容
3 01*****317 陈子彦
4 01*****334 陈子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11月19日至登记日:2024年11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60,191,358.39元/165,679,321*10股=3.633003元(保留六位小数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
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3633003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
整前“锋工转债”转股价格为24.75元/股,调整后“锋工转债”转股价格为 24.3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3.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
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 35.89 元/股调整
为35.53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年 11月 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8号
咨询机构: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子怡、胡金秋
咨询电话:0573-86169505
传真电话:0573-86122456
八、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34e7a940-de56-45b2-9821-f2861f14f8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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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8:21│恒锋工具(300488):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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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5.89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5.53元/股
3.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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