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88 恒锋工具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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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7:04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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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8 │恒锋工具(300488):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
│ │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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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20:04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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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20:02 │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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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6:17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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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1 │恒锋工具(300488):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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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4 │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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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4 │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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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2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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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2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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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7:04│恒锋工具(300488):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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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
保荐机构”)出具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联民生承销保
荐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王元龙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继续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
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兹委派赵云琦先生接替王元龙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变更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蒋小兵先生和赵云琦先生,持续督导期截至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王元龙先生在担任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赵云琦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69ad65cf-e8d7-472f-9ea7-12f8c94cdc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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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8│恒锋工具(300488):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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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
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3f274219-0a1e-4aa5-9267-36c917b72e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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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20:04│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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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亿爱思梯进出口有限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将其法定代表人由陈
尔容变更为陈子彦,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内容
公司名称:嘉兴亿爱思梯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564410371W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 68 号科创大楼
法定代表人:陈子彦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01 日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机械设备(不含汽车)、量刃具、
工模具、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学试剂)、金属材料、建材、汽车零配件
、日用品、文具用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嘉兴亿爱思梯进出口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51fe7cba-f70c-4f23-a917-5b2a9adfc5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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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20:02│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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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999,974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1,220,79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88,220,8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7,644,164.6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
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37,644,164.60元÷191,220,797×10股=1.96862
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968622元。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6 年 5月 18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191,220,797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本 2,999,974 股后的 188,220,8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将派发现金股利37,644,164.60 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利润分
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
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1,220,79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88,220,823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70 恒锋控股有限公司
2 01*****648 陈尔容
3 01*****317 陈子彦
4 01*****334 陈子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2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
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37,644,164.60元÷191,220,797×10股=1.96862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
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968622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8号
咨询机构: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子怡
咨询电话:0573-86169505
传真电话:0573-86122456
八、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d002723b-3b37-40a6-b88f-0e594777f9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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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6:17│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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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 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
,与同日公司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 5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事务的董事的议案》,选举陈子彦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变更。”公司法定代
表人由陈尔容先生变更为陈子彦先生。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新换发的《营
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54847375U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陈子彦
注册资本:壹亿玖仟壹佰贰拾贰万零柒佰玖拾柒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07 月 17 日
经营范围:量刃具、工模具、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电子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加工、修磨;钢材及有色金属的批发零售;切削工具
技术开发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b47473c7-630d-4b28-8105-e3285b189a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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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1│恒锋工具(300488):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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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 年 5月 18 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 68 号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因同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
六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8 日以现场告知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
董事陈子彦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
利开展,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选举陈子彦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三年,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变更。”公司法定代
表人由陈尔容先生变更为陈子彦先生。
陈子彦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附件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
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现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
,具体如下:
(1)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经与会董事审议,选举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沈洪垚先生三名董事为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并由陈子彦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及
召集人。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经与会董事审议,选举黄少明先生、阳敏莉女士、马洪培先生三名董事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并由黄少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及
召集人。
(3)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经与会董事审议,选举沈洪垚先生、陈子彦先生、马洪培先生三名董事为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并由沈洪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及
召集人。
(4)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经与会董事审议,选举马洪培先生、陈子怡先生、黄少明先生三名董事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并由马洪培先生担任主任
委员及召集人。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以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附件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子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陈子彦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附件部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陈子彦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子怡先生、姚海峰先生、何勤松先生、周姚娟女士为
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陈子怡先生、姚海峰先生、何勤松先生、周姚娟女
士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附件部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陈子彦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子怡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陈子怡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陈子彦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金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胡金秋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附件部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1aedeed-dcfe-49eb-8257-9e3bb8213f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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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4│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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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3b7c9d4-5285-4fa1-8198-24a6d7ed45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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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4│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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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f3d7261-6994-47b6-bb1d-59743c9e6d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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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2│恒锋工具(30048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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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产生了 3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与同日公司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
2026 年 5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议案。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陈子彦先生(董事长)、陈尔容先生、陈子怡先生
独立董事:黄少明先生、沈洪垚先生、马洪培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阳敏莉女士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
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3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陈子彦先生(主任委员及召集人)、陈尔容先生、沈洪垚先生审计委员会:黄少明先生(主任委员及召集人)、阳
敏莉女士、马洪培先生提名委员会:沈洪垚先生(主任委员及召集人)、陈子彦先生、马洪培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马洪培先生(
主任委员及召集人)、陈子怡先生、黄少明先生
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黄少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
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陈子彦先生
副总经理:陈子怡先生、姚海峰先生、何勤松先生、周姚娟女士
董事会秘书:陈子怡先生
财务总监:胡金秋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
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陈子彦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该项安排有利于公司的统一决策与执行,减少沟通成本
,提升运营效率,确保公司长期战略稳定落地,符合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利益。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已建立健全治理机制,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
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制度》等制度合理确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
;公司建立完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确保决策程序公允、透明,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相关安排具有合理性。
董事会秘书陈子怡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陈子怡先生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
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6169505
传 真:0573-86122456
电子邮箱:pr@esttools.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 68 号
邮编:314300
四、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2026 年 5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事务的董事的议案》,选举陈子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陈尔容先生变更为陈子彦先生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陈尔容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历任公司第一届至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是公司核心领军人物。自公
司创建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勇于创新,以丰富的行业经验、企业管理经验,带领公司不断攻克精密制造关键“卡脖子”技术
,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成为国内刃量具行业综合实力最强的企业之一。成功带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成为国内刀具
行业首家独立上市公司。陈尔容先生始终胸怀家国大义,秉持实业报国初心,心系产业发展与时代使命,以民族产业振兴为己任,深
耕精密刀具领域,倾尽毕生智慧与热忱深耕主业,为公司从零起步、稳步成长和不断壮大倾注了毕生心血,以远见卓识与实干担当筑
牢公司发展根基,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为国产刀具高端化、自主可控作出了卓越贡献。
因年龄原因,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陈尔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和法定代表人,仍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
务,继续参与公司战略布局和重大事项决策,在发展规划、科技创新、企业文化传承等方面建言献策、提供指导和帮助,助力公司持
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对陈尔容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
致以崇高敬意。
五、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郑继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在公司任职。胡金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担任财务总监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继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106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郑继良先
生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郑继良先生、胡金秋先生在任职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3009d5b-9c37-46d6-8f37-86160be809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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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2│恒锋工具(300488):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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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
事 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同
意选举阳敏莉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阳敏莉女士将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3名非独
立董事和 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
阳敏莉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阳敏莉女士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1999be63-a53f-467a-acb0-58d2b1dd73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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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52│恒锋工具(30048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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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488,证券简称:恒锋工具)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日(2026
年 5月 7日、2026 年 5月 8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
已披露公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eaa2984-1662-49e9-85ad-e4b29b1094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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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00│恒锋工具(3004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洪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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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马洪培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 马洪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486d73c1-b018-4592-a7af-0f597c3313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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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00│恒锋工具(3004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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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黄少明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 黄少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694f7ebd-85db-43c9-9ba2-af1112644c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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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00│恒锋工具(3004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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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少明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63ac22f9-bb0b-4cd3-8bc4-d549c42b87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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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00│恒锋工具(3004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洪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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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马洪培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710142d4-cf8e-4084-904f-6e8cb6ff58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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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00│恒锋工具(3004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洪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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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沈洪垚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da76c792-3cf4-4c25-a9ba-3edae020bf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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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00│恒锋工具(3004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沈洪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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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沈洪垚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 沈洪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09285af4-ca84-4f9a-ab6f-536e21345a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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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00│恒锋工具(30048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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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工具”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
,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由股东
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同意提名黄少明先生、沈洪垚先生、马洪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其中黄少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少明先生、马洪培先生、沈洪垚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
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任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b08404cf-16ab-474c-8096-96d60e4964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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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00│恒锋工具(300488):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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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d7fc9496-e170-4b8f-96c8-de6c32bc93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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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00│恒锋工具(30048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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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6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 68 号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30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
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尔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合
法、有效的。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认为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 述 候 选 人 简 历 等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选举。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
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少明先生、沈洪垚先生、马洪培先生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认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 述 候 选 人 简 历 等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相关公告。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选举。
三、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3eab4977-134a-462d-96df-bf1afb0c85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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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0│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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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e79ea5-0b47-466a-bdf1-7dba49b1cd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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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0│恒锋工具(300488):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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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工具”或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恒锋工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自有资金的持续
增值作用,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
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
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
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决策程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8、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
种。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
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有权对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
常开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
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拟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以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29f5a90-390b-4ce1-ab44-70958ac1fa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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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0│恒锋工具(300488):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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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被保荐公司简称:恒锋工具
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元龙 联系电话:021-60876732
保荐代表人姓名:蒋小兵 联系电话:021-6087673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已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已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已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 12月 5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案例剖析与规范之道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无 不适用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无 不适用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是 不适用
公司债券时所作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无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c9856d0-723e-4560-9603-8576a38319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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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0│恒锋工具(30048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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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10159 号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工具
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恒锋工具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恒锋工具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a05d13b-3959-4591-b94c-cacaa0f507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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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0│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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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03be3c1-8cfd-49c1-a2fd-d2147901a3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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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9│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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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5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 68 号公司科创大楼十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9.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0.00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回报规划>的议案》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4、上述提案 9.00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通过;其余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并请致电公司证券部以确认公司已收到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
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
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以 2026 年 5月 15 日下午 16:00 时前到达
本公司为准,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 68 号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4300。如通过信
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 年年度股东会”字样。(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9:00
—11:30、13:00—16:00)。3、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 68 号公司科创大楼二楼证券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金秋
电话:0573-86169505
传真:0573-86122456
邮箱:pr@esttools.com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其他:本次股东会的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00b6715-cb4b-4f3e-b9d2-ca068bb8e0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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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9│恒锋工具(30048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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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
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少明,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调速电机厂助理工
程师、桐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桐乡市求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曾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嘉兴求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嘉兴求真房地
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嘉兴求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桐乡市民健求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浙江必美建筑
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嘉兴求真会务服务有限公司、嘉兴求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监事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会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黄少明 8 8 0 0 2
2025 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在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没有损害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本人对 2025 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2025 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次,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主持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定期
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参加日常会议,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
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切实关注公司财务
与业务状况,推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
及实地考察。通过考察,了解、检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2025 年,公司充分做好了会议组织、重大事项沟通汇报和资料寄送等工作,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各类材料,积极响应
并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需求,为独立董事全面履职提供切实支持。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和专业分析参与各项议案的审议
及发表相关意见,决策过程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定,持续增强自身履职能力,强化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
2025 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在本人任职期间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
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 4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 5 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较好地
满足了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
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
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
、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
况,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
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a65451f-7027-4a9f-b206-16235e41c8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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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9│恒锋工具(30048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沈洪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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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
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沈洪垚,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高级会员。2005 年本科毕业于浙江大
学机械系,2010 年获浙江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学位,2010 年在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2011 年至 2012 年在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The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制造自动化实验室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013年起,在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任教,2021 年晋升教授。现任浙江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副院长;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恒立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会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沈洪垚 8 8 0 0 2
2025 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
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2025 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工作中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的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本人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 1次,本人按照规定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
求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对公司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
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内部审计人员
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
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重点对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岗位职责考核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等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
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本人
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联系,积极支持本人工作,提前发送会议资料、解答相关事项询
问、安排公司现场调研等,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完备工作条件,保障了本人职权的有效行使。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按时出席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用专业知识分析研究公司经营管理事项,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了建议,切实
履行了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此外,本人积极参加深交所、证监局及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学习,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与理解,进一步提升了履职能力。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且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不
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与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2025 年,本人高度重视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持续关注中小投资者诉求。本人主要通过公司披露的公告信息、投资者关系活
动记录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等渠道,了解中小股东普遍关注的公司经营、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问题。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在本人任职期间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5 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
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 4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 5 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本人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薪酬方案符合行业薪酬水平
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关注公司的运行情况、管理层对董事会决
议的落实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治理结构的完善情况,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重要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b60e961-00ab-445e-a7df-c6fc9d6bae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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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9│恒锋工具(30048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马洪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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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
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相关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马洪培,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无党派人士,法学本科,三级律师。嘉兴市第五、六届人大代表,政
协海盐县委员会第八、九届委员、常委,创建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并任主任,现为该所高级合伙人。1989年 10 月至今在海盐县律师
事务所、嘉兴市海威特金融律师事务所、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现任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会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马洪培 8 8 0 0 2
2025 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
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
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2025 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讨论拟定了 2025 年度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4次,本人按照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与年审会计师沟通。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计划、
审计报告、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经营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
过程中,多次参加审计沟通会,充分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并就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年报审核中的监督作用。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以及其他不定期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本人充分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与内部审计
机构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关注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内部控制、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执行等事项。与管理层进行沟通,
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及进展情况,同时关注公司外部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2025 年,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
本人履行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保障了本人享有与
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会议,认真地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
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的沟通,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科学决
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2025 年,本人积极关注深交所互动易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
,持续关注公司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
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在本人任职期间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内部控制效果和其他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
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体系实施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
详实,内部控制有效,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 4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 5 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前置审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
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规定,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选聘程序合法合规。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公司的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需要董事会决策
的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实质性作用。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好独立董事的义务,
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
考意见,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c21830f-c5c1-47d1-bbd8-7020b87727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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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9│恒锋工具(30048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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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及具体结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实施和日常发放
管理。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参照地区经济及行业水平,具体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按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的决议执行。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第十条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的职责、重要性以及行业薪酬水平确定年度的基本报酬;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贡献程度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以及公司中长期激励制度的规定实施
的激励计划。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
价为重要依据,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
放。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或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
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 薪酬方案的制定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的经营战略实际情况变化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需要。若公司遇有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九条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
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13e595a-2fe1-40c1-87d7-b9ff48efa0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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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9│恒锋工具(300488):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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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760c04c-35f8-49c5-90f0-984ec9368a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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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9│恒锋工具(300488):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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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1c4dd90-5740-41fa-95a1-8cb2e66ff4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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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7│恒锋工具(30048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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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30663d8-f376-48b9-bca0-f645b35902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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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7│恒锋工具(300488):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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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
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还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考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采取固定津贴制,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前 7万元/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季度发放;除此之外不
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
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
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四、其他说明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
依据,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等事项均由公司
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放。
4.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
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5.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
五、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069550b-8105-4d85-8f4c-636402df4f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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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7│恒锋工具(300488):恒锋工具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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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时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的“云访谈”栏目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
的方式举行,具体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2 日(星期二)15:00-17:00
2、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以网络远程形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
.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3、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陈尔容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子怡先生;财务总监郑继良先生;
独立董事黄少明先生;保荐代表人王元龙先生。
二、公开征集问题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740a908-78cd-4efb-a025-4486097ac3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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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7│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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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42c347-72d5-451c-972d-d893ca4410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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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7│恒锋工具(300488):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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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
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所处的阶段、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现金流量情况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
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股东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
量状况、经营发展规划及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
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
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
的情况,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
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应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
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地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
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股东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
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再选择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
和长期发展,原则上公司每年实施一次利润分配,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20%。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
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规划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当年的利润实现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以实现股东
合理回报为出发点,制订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
会审议。
2、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具体理由。
3、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
前,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交流平台、公司网站、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渠道与公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进行沟
通与交流,充分听取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与诉求,公司应及时答复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4、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
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
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划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有必要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包括股东回报规划)的,应经详细论证,公司董事会在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过程中,需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有关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且调整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四、本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b730327-883c-44d7-bb51-9f8e688545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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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7│恒锋工具(30048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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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恒锋工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5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5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
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公司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
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
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
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
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守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f1fee6c-dc66-405c-ac9a-d265cbeb63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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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7│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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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的增加需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
更,同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核准,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221,727.42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8,778,272.5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25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月25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35号)验证报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2 月 2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
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2024 年 7月 25日至 2030
年 1月 1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
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开始进入转股期,自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期间,
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数量为18,084,988 股,公司总股本由 173,135,809 股变更为 191,220,797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73,135,
809.00 元人民币变更为 191,220,797.00 元人民币。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现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目 修订前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3,135,809.00 元。 191,220,797.00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73,135,809 股,公司的股本结 191,220,797 股,公司的股本结
构为:普通股 173,135,809 股。 构为:普通股 191,220,797 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后方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人员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项。本次《公司章程》条款修订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e13a99f-5252-48cc-acf0-d32040f45a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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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7│恒锋工具(30048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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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 年 12 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 2026 年 1 月 1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3b15070-1778-4abb-9760-a4aaab97e8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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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7│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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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69fca2a-bce1-46fa-b23b-a16d600db1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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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7│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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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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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7│恒锋工具(30048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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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c571b11-579b-432f-82f8-a78cac192b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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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7│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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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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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7│恒锋工具(30048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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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992a59d-b76d-47e0-9a30-5861971e93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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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7│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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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2d82fd3-d530-4b56-b563-f3e741a1ad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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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7│恒锋工具(300488):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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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并结合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
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少明先生、沈洪垚先生、马洪培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少明先生、沈洪垚先生、马洪培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85ffdd9-7913-43ef-8b1f-0f11cbb88e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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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7│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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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cac4461-578a-4c2b-9cde-4f33952226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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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7│恒锋工具(30048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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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152e82a-d6c4-4d64-9720-260577de81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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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6│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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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5c83463-bd84-487c-bd47-75d9c3909b1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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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恒锋工具: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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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恒锋工具: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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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恒锋工具: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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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恒锋工具: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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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恒锋工具: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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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恒锋工具: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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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92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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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恒锋工具: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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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9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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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恒锋工具: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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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恒锋工具: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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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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