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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88(恒锋工具)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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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88 恒锋工具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6 18:26 │恒锋工具(30048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06 18:26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公告 │ ├─────────┼──────────────────────────────────────────────┤ │2025-11-06 18:25 │恒锋工具(300488):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核查意见 │ ├─────────┼──────────────────────────────────────────────┤ │2025-11-06 18:24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1-06 18:24 │恒锋工具(30048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 │2025-11-06 18:24 │恒锋工具(30048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 │2025-11-06 18:24 │恒锋工具(30048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 ├─────────┼──────────────────────────────────────────────┤ │2025-11-06 18:24 │恒锋工具(30048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 │2025-11-06 18:24 │恒锋工具(30048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 │2025-11-06 18:24 │恒锋工具(300488):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1月) │ └─────────┴──────────────────────────────────────────────┘ ─────────┬──────────────────────────────────────────────── 2025-11-06 18:26│恒锋工具(30048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 年 11 月 6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 68 号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 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其中独立董事黄少明先生、沈洪垚先生、马洪培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尔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议案》 自 2025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6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 24.19 元/股的130%(含 130%,即 31.45 元/股),根据《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锋工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考虑到“锋工转债”自 2024 年 7月 25 日 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锋 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同时决定未来 3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7日至 2026 年 2月 6日),如再 次触发“锋工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 年 2月 6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锋工 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锋工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公告》《国联民生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拟调整董事会席位,拟将董事会成员由 6名调整至 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 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人员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项。本次《公司章程》条款修 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 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相关制度。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0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0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0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0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0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1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1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1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1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1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1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2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2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2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2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24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25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26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修订、制定后的相关制度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上述子议案中议案 3.01-3.10、3.24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14:00,在本公司科创大楼十楼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0a17d73e-d454-48e2-b2a1-b8cec560c10c.PDF ─────────┬──────────────────────────────────────────────── 2025-11-06 18:26│恒锋工具(300488):关于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公告 ─────────┴────────────────────────────────────────────────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3ba218bf-1324-4c48-9d00-71aae69e9997.PDF ─────────┬──────────────────────────────────────────────── 2025-11-06 18:25│恒锋工具(300488):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核查意见 ─────────┴──────────────────────────────────────────────── 恒锋工具(300488):不提前赎回锋工转债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f130c75a-e481-4d58-80e6-f4e80e8b2ac3.PDF ─────────┬──────────────────────────────────────────────── 2025-11-06 18:24│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 68 号公司科创大楼十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记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案》 议案数(11)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经营决策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9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10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2.11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11 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制度文件。3、上述提案 1.00、提案 2.01、提案 2.02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提案 2.00 包含子提案,需逐项表决。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并请致电公司证券部以确认公司已收到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 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 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以 2025 年 11 月 21 日下午 16:00 时前到 达本公司为准,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 68 号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4300。如通过 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9:00—11:30、13:00—16:00)。3、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 6 8 号公司科创大楼二楼证券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金秋 电话:0573-86169505 传真:0573-86122456 邮箱:pr@esttools.com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其他: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3c57ed2b-e4bc-426e-8463-7d7079d05d4d.PDF ─────────┬──────────────────────────────────────────────── 2025-11-06 18:24│恒锋工具(30048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第一条 为规范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 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 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 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 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高级管理人员自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自动离任,经董事 会聘任可以连任。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 偿。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 ,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向董事会移交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印章、数据 资产、未了结事务清单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移交完成后,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公司授权人士共同签署离职交接相 关文件。交接过程由董事会秘书监交,交接记录存档备查。第八条 如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 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第九条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 公开承诺,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四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离职董事应基于诚信原则、以确保公司运 营不受影响为前提,完成工作交接。 第十一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忠 实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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