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88 恒锋工具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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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7:32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锋工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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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44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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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26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锋工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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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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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恒锋工具(30048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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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32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锋工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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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8:23 │恒锋工具(30048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
│ │务报告(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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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6:26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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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26 │恒锋工具(300488):2024年恒锋工具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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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5 15:32 │恒锋工具(300488):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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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7:32│恒锋工具(300488):关于锋工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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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自 2025年 6 月 18日至 2025年 7月 9日,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于“锋工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自 2025年 6月 27日起转股价格由 24.39 元/股调整为 24.19元/股)的 130%(含 130%,即自 2025
年 6月 27日起由 31.71元/股调整为 31.45元/股);2.若在未来触发“锋工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恒锋工具股
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3.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核准,公司于 2024年 1月 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000,000.00 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221,727.42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8,778,272.5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月 25 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35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年 2月 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
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 2024年 7月 25日至
2030年 1月 18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
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锋工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4.95 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 24.19 元/股。
1.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65,679,28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059,474股后的163,619,
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年5月28日,公司实
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锋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4
.95元/股调整为24.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 ) 起 生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
2.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65,679,321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999,974 股后
的 162,679,3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年 11
月 27日,公司实施了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锋
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4.75 元/股调整为 24.3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11月 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4)。
3.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73,136,50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70,136,
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 年 6 月 27 日,
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锋工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24.39元/股调整为 24.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6月 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3)。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锋工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5年 6月 18日至 2025年 7月 9 日,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锋工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自 2025年 6月 27 日起转股价格由 24.39 元/股调整为 24.19元/股)的 130%(含 130%,即自 2025
年 6月 27日起由 31.71元/股调整为 31.45元/股)。若在未来触发“锋工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
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
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锋工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
锋工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43bde25f-4057-42bc-abff-f8ab5a07e7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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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44│恒锋工具(300488):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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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ee10bb06-ea22-4e82-a378-be9ff25ccb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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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26│恒锋工具(300488):关于锋工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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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39 债券简称:锋工转债
2.转股期限:2024年 7月 25日至 2030 年 1月 18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 6月 19日至 2025年 6月 26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 6月 27日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锋工转债”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至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26日)止暂停转股,2024年年度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锋工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相关规定,“锋工转债”将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6月 27日起恢复转股。敬
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e9790437-b63c-4800-abaa-9c127a1a7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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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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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39 债券简称:锋工转债
2.调整前“锋工转债”转股价格为:24.39 元/股
3.调整后“锋工转债”转股价格为:24.19 元/股
4.调整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5年 6月 27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 号)核准,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日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了 6,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00.00 万元。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年 2月 2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锋工转
债;债券代码为:123239。
根据《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
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
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
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65,679,28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059,474股后的163,619,
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年5月28日,公司实
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锋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4
.95元/股调整为24.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 ) 起 生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
2.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65,679,321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999,974 股后
的 162,679,3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年 11
月 27日,公司实施了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锋
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4.75 元/股调整为 24.3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11月 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4)。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5年 5月 19 日,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未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人民币(
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999,974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3,136
,50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70,136,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
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34,027,306.4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
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34,027,306.40元÷173,136,506×10股=1.965345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
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965345元。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2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2.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锋工转债”的转股价格
调整如下:
P1=P0-D=24.39-0.1965345≈24.19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因此,调整后的“锋工转债”转股价格为 24.1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9ae6aefc-1e66-4221-b419-f4688a3138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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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恒锋工具(30048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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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999,974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3,136,50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70,136,532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4,027,3
06.4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
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34,027,306.40元÷173,136,506×10股=1.96534
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965345元。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5年 5月 19日,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未
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人民币
(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以截至 2025年 4月 18日公司总股本 173,135,85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
购股本 2,999,974股后的 170,135,87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34,027,175.20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
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39;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处于转股期内,自 2025年 4月 19日至 2025年
6月 18日期间共计转股 656股,公司总股本由 173,135,850股增加至 173,136,506股。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
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已于 2025年 6月 18日披露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锋工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1),锋工转债自 2025年 6月 19日至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 6月 26日)暂停转股,自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73,136,506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999,974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回购股份2,999,974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3,136,506股剔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70,136,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4,027,306.40元(含税)。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3,136,50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70,
136,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70 恒锋控股有限公司
2 01*****648 陈尔容
3 01*****317 陈子彦
4 01*****334 陈子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9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
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34,027,306.40元÷173,136,506×10股=1.96534
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
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965345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
整前“锋工转债”转股价格为24.39元/股,调整后“锋工转债”转股价格为 24.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月 27 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8号
咨询机构: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子怡、胡金秋
咨询电话:0573-86169505
传真电话:0573-86122456
八、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990f8fe4-b34a-4cf0-80eb-c88b118996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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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32│恒锋工具(300488):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锋工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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