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89 光智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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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18:28│光智科技(300489):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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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300489):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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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光智科技(30048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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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4月 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
位董事。
2.会议于 2024年 4 月 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6名,分别为侯振富、刘留、朱世
彬、童培云、朱日宏、孙建军。
4.会议由董事长侯振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控股股东佛山粤邦投资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安徽中飞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飞”)增资80,0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增资方式及增资价格,投资额中的 15,384.62 万元计入安徽中
飞注册资本,64,615.38 万元计入安徽中飞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中飞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00 万元变更为 65,384.62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侯振富、刘留、朱世彬、童培云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未代理他人行使表决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子
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回避票 4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343203e6-6085-493e-876b-49412c2304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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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光智科技(300489):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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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采
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4月 19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4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控股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1.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提案1.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 4月 22日至 4月 23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
委托书。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金英 联系电话:0451-86785550
传真号码:0451-86785550 邮政编码:150060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号
5.其他事项: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23b663c3-c5d9-49ba-b650-1000a56fd6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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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光智科技(300489):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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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300489):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321d2213-ac01-486d-97d9-e145070275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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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光智科技(300489):关于控股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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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300489):关于控股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5d74af78-be74-4f6f-a2d0-154689d98a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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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光智科技(300489):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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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 4月 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
事。
2.会议于 2024年 4 月 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名。其中肖溢、彭伟校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溢女士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
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子公
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36b40d5c-ee75-44c7-9080-12b33affa0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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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17:08│光智科技(30048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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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
了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核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并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等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
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
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出
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经 2024年 3月 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2024年 3月 19日,公司董事会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形式刊登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就本次股东大会届次、召集人、时间、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会议联系方式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通知全体股东。
经核查相关材料,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4:50 在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号公
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由公司董事白云女士主持。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4 月 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月 8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8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相关材料,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参加现场股东大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人,代表公司股份 19,161,3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的 13.918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19,153,5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3.9123%;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7,8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057%。
另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人,代表公司股份 7,8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057%。
经核查相关材料,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其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其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9,1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3%;反对票 7,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弃权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票 7,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票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二)关于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9,1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3%;反对票 7,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弃权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票 7,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票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经核查相关材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后接签字盖章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a5d19242-1dde-4d04-983b-33b3c833b9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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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17:08│光智科技(30048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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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30048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ec6f087e-ccf3-4103-af5c-2aac2cebf2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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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00:01│光智科技(300489):2024-04-08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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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月 8 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粤邦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粤邦投资”)拟以 80,0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中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飞”)增资。我部对此表
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下列事项并做出书面说明:
1.公告显示,安徽中飞成立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65,384.62
万元。请补充说明:
(1)结合安徽中飞成立以来的战略规划、生产经营、核心竞争力、近三年财务数据等,补充说明本次增资的具体背景及原因,
增资资金的主要用途。
(2)本次增资事项是否存在业绩承诺或者其他协议安排,如有,请补充披露。
2.公告显示,截至 2023 年年末,安徽中飞净资产为34,912 万元;参照上市公司整体市值,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安徽中飞 100%
股权投前估值为 26 亿元,粤邦投资认购安徽中飞新增注册资本的价格为每注册资本 5.2元,增资完成后,粤邦投资持有安徽中飞 2
3.53%的股权。请补充说明:
(1)结合市场同类交易案例详细说明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合理性,本次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2)结合粤邦投资财务、资金状况,说明粤邦投资拟用于增资的具体资金来源,是否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你公司已采取及拟采
取的履约保障措施及安排。
3.公告显示,安徽中飞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82,895万元,同比增长 12.23%;亏损 18,273 万元。请补充说明:
(1)结合安徽中飞所处行业环境、主营业务开展、在手订单、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量化分析安徽中飞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
动方向及幅度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2)安徽中飞亏损趋势是否具有持续性,已采取和拟采取的相关改善措施。
(3)安徽中飞近两年前十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金额、回款情况,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相关客户 2023年销售金额同比发生较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4.截至目前,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余额及应付利息费用合计 83,294 万元。请结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借款背景、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等,以表格形式列示近三年公司向- 2 -
粤邦投资所借款项的主要用途。
5.请详细说明上述交易事项的筹划过程、保密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的情形,并请你公司报备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名单、股票交易情况自查报告,说明未来三个月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
、董监高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6.你公司认为应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在 2024年 4 月 15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黑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
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4 月 8 日- 4 -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EBE64E1943FC0A25173F1B328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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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15:59│光智科技(30048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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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02,2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342.42%,均系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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