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89 光智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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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52 │光智科技(300489):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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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52 │光智科技(300489):关于拟签订《备忘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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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51 │光智科技(3004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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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49 │光智科技(300489):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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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49 │光智科技(300489):公司章程(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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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8:34 │光智科技(30048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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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8:34 │光智科技(30048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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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6:10 │光智科技(30048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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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光智科技(300489):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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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光智科技(300489):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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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52│光智科技(300489):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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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现将具体变更情况内容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变更为“衢州市
凯旋南路6号1幢A337室”(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就本次变更
注册地址事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表: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 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
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码:912301997875329317。
912301997875329317。
2 第五条 公司住所:哈尔滨市哈 第五条 公司住所:衢州市凯旋
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 南路6号1幢A337室。
号。
3 第二百零七条 本章程以中文 第二百零七条 本章程以中文
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 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
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哈尔 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市场
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
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 中文版章程为准。
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将 于 同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和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
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67a8f823-e901-439e-adc1-f1091e3561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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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52│光智科技(300489):关于拟签订《备忘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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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签订〈备忘录〉的议案》。因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公司经与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友好协
商拟签订《备忘录》,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一、《备忘录》主要内容
公司经与经开区管委会友好协商拟签订《备忘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后生效。经开区管委会拟同意公
司迁出原登记机关,公司将依据经开区管委会提供的资料清单提交相关材料并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应于《备忘录》
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迁出手续办理之前,退回历年来公司领取的政策性补贴资金合计 3,740.52 万元。
二、政府补助退回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政府补助退回会计处理
公司历年来获取的各级政府政策性补贴资金合计 3,740.52 万元。根据《备忘录》的约定,公司应将前述补贴资金 3,740.52 万
元退回至经开区管委会指定账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应当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
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次政府补助退回事项,冲减当期损益 2,759.02 万元,相应减少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同时冲减递延收益 981.50 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本次政府补助资金退回确认为当期损益或者冲减递延收益,不
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的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退回政府补助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实质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36bfa550-8109-4ccd-aaa5-be99bb82eb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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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51│光智科技(30048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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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
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会议于 2025 年 9月 10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
事 6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5名,分别为侯振富、朱世彬、童培云、朱日宏、孙建军。
4.会议由董事长侯振富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 号”变更为“衢州
市凯旋南路 6 号 1 幢 A337 室”(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为准)。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司注册地
址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地
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备忘录〉的议案》
因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公司拟与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备忘录》,经开区管委
会拟同意公司迁出原登记机关,公司将于《备忘录》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迁出手续办理之前,退回政策性补贴资金合计3,740.52万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订〈备忘
录〉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备忘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3dabfd0c-b3a1-46d6-845c-2d275a4d29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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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49│光智科技(300489):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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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
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19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5 年 9月 19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2.00 关于拟签订《备忘录》的议案 √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9月 24 日至 9月 2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金英 联系电话:0451-86785550
传真号码:0451-86785550 邮政编码:150060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号
5.其他事项: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a8d8868f-a733-461f-949b-f4b708d897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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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49│光智科技(300489):公司章程(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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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300489):公司章程(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82bb5579-cbce-48dd-b654-24269ca952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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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8:34│光智科技(30048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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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的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侯振富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45人,代表股份19,78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687%。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19,15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1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3人,代表股份6
2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3人,代表股份62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3人,代表股份62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564%。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泰和泰(哈尔滨)律师事务所蔡颖、邢紫龙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37%;反对1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3%;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897%;反对122,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6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96%。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3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67%;反对1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669%;反对124,3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835%;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96%。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83%;反对1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71%;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330%;反对120,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151%;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2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8%;反对1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2%;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050%;反对131,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499%;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5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11%;反对1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0%;弃权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588%;反对136,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571%;弃权3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4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60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80%;反对1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3%;弃权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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