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90 华自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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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34 │华自科技(30049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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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34 │华自科技(300490):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 │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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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32 │华自科技(30049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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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14 │华自科技(30049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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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14 │华自科技(30049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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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54 │华自科技(30049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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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 │华自科技(30049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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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 │华自科技(300490):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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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 │华自科技(300490):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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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 │华自科技(30049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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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34│华自科技(30049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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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08d4e11-cec7-4e28-adc0-9d812e8d6f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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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34│华自科技(300490):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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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同步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及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布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8日至 2026 年 4月 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的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全部的 147名授予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述核查对象
交易过本公司股票外,其他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自查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除上述核查对象外的激励对象
自查期间,有 37名激励对象交易过本公司股票。经核查,其中 35名激励对象的买卖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项之前
,其在股票交易行为发生时,未参与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未知悉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内幕信息。买卖行
为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二级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另有 2
名激励对象自查期间发生公司股票买卖行为,该 2名激励对象未掌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激励方案及核心要素等关键内容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的客观条件,该等交易行为系其配偶根据二级市场公开信息自主判断作出,无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牟利的主观故
意,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激励对象外,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本次核查结论
综上,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内部
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
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
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3、《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304f57c-5f49-418d-8fa1-715215ffb6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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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32│华自科技(30049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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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153d23d-a0d6-43d0-9b28-1b495ce8f2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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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14│华自科技(30049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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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
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并通过公司公告栏将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26年 4月 29日至 2026年 5月 8日;
(3)公示方式:公司公告栏;
(4)反馈方式:以书面、电话或当面反馈等形式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聘
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
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5c18905-1bcf-4164-baa8-11d83e85aa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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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14│华自科技(30049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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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下午 14:30召开 20
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 4月 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控股股东湖南华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股权激励相
关三个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9)、《关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3)。现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
件二)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区欣盛路 151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分之一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会将听取《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并披露。
3、上述议案 7.00-8.00涉及董事、高管薪酬,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议案 9.00-11.00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
东委托进行投票。
4、议案 9.00-1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长沙高新区欣盛路 151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12日下午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电子
邮件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欣盛路 151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辉,卢志娟
联系电话:0731-88238888
传真:0731-88907777
电子邮箱:sh@cshnac.com
邮政编码:410205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华自集团《关于提请增加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efffe2cc-eb6f-4201-b1ed-1ecfbf68a4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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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54│华自科技(30049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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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湖南华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集团”)的通知,
获悉华自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直接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或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所持股份 股本比例
东及其一致行 (万股) 比例
动人
华自集团 是 100 1.18% 0.25% 2022 年 5月 2026 年 4月 长沙农村商业
27 日 30日 银行股份有限
50 0.59% 0.13% 2024 年 1月 公司黄兴路支
18 日 行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 占其直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登 质押到 质权人 用途
股股东或 质押 接所持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记日 期日
第一大股 股份 股份比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数量 例 押
致行动人 (万
股)
华自集团 是 150 1.77% 0.38% 否 否 2026年 2031年 4 长沙农村商 融资
4月 30 月 29日 业银行股份
日 有限公司黄
兴路支行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华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文宝先生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质 占其直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例 质押及质 押及质押后 接所持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押前质押 质押股份数 股份比 比例 已质 占已 未质 占未质
股份数量 量(股) 例 押股 质押 押股 押股份
(股) 份限 股份 份限 比例
售和 比例 售和
冻结 冻结
数量 数量
(股) (股)
华自 84,673,031 21.24% 59,420,000 59,420,000 70.18% 14.90% 0 0% 0 0%
集团
汪晓兵 1,712,008 0.43% 900,000 900,000 52.57% 0.23% 0 0% 0 0%
黄文宝 3,260,870 0.82% 2,150,000 2,150,000 65.93% 0.54% 0 0% 0 0%
合计 89,645,909 22.49% 62,470,000 62,470,000 69.69% 15.67% 0 0% 0 0%
注:担任公司董事的自然人股东黄文宝先生、汪晓兵先生所持股份已经全部解除限售。按照《公司法》规定和其在公司招股说明
书、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所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二、华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文宝先生股份质押情况
1、华自集团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自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 95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1.2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8%,对应融资余额为 4,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 1,626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9.2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4.08%,对应融资余额为 8,510万元。
汪晓兵先生未来半年及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黄文宝先生未来半年及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华自集团、汪晓兵先生、黄文宝先生质押股份的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华自集团、汪晓兵先生、黄文宝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华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汪晓兵先生、实际控制人黄文宝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不存在平仓
风险,上述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
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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