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90 华自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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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1 │华自科技(300490):2025年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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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6 │华自科技(30049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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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6 │华自科技(30049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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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 │华自科技(300490):国泰海通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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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 │华自科技(300490):国泰海通关于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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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 │华自科技(300490):国泰海通关于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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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 │华自科技(300490):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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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 │华自科技(300490):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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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 │华自科技(30049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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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 │华自科技(30049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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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1│华自科技(300490):2025年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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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2025年可持续发展(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ead60bd-8ccf-40d3-9875-b6dc6b83d3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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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6│华自科技(30049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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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73b5a95-ea4c-4157-bc0b-702f4ad900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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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6│华自科技(30049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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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98c7860-803f-42e7-a185-75fe37e373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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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华自科技(300490):国泰海通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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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国泰海通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6d1e693-9498-4c7b-bd3c-1e5571c778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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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华自科技(300490):国泰海通关于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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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国泰海通关于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ce77538-7dbb-4df1-898d-d8dc05948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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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华自科技(300490):国泰海通关于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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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科技”)的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对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及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本次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的时间、地点及培训对象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
保荐代表人:房子龙、杨皓月
培训时间:2026 年 4 月 13 日
培训地点:华自科技会议室
培训人员:华自科技持续督导项目组
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市值管理、募集资金管理新规、新《公司法》相关政策及近期A股上市公司再融资
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三、培训的完成情况及效果
本次培训促使华自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培训对象加强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培训对象进一步理解上市公司工作规范和信息披露要求。参训
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训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较好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2888314-bb64-4701-b54c-303774dd5c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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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华自科技(300490):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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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aac6e0c-641e-4033-9a68-2f00544296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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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华自科技(300490):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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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6)1100144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科技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2025年
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进
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
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华自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
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我们独立于华自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
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
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基于我们的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与我们在审计华自科技公司 20
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以及 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华自科技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表应当与已审的
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核查报告仅供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b655859-ce08-4843-aad8-bc0aa7a4d4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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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华自科技(30049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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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b3a30f1-1fdb-4589-9769-52af3cc5da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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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华自科技(30049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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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科
技公司”)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华自科技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自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9dcbe06-c17b-4d8c-97b2-0110e1c2b6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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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华自科技(300490):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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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 2月 9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 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同时,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 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 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签订的
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23日、2026年 2月 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1、2026-002、2026-006)。
二、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全资孙公司华自格兰特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格兰特”)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谷支行
(以下简称“北京农商银行平谷支行”)申请 1,000 万元借款,控股孙公司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莱特新
能源”)向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圭塘支行(以下简称“长沙农商行圭塘支行”)申请 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为保证上
述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公司近日分别与北京农商银行平谷支行、长沙农商行圭塘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银
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格莱特新能源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在该最高担保额内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公司对华自格兰特、格莱特新能源提供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被担保 被担保方 本次担 本次担 本次担 已审议 剩余未 本次担保 是否
方 最近一期 保前实 保金额 保后担 的担保 使用担 后担保余 关联
资产负债 际担保 保余额 额度 保额度 额占上市 担保
率 余额 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比例
华自格 49.80% 0 1,000 1,000 5,000 4,000 0.47% 否
兰特环
保科技
(北
京)有
限公司
湖南格 96.11% 8,000 1,000 9,000 13,000 4,000 4.21% 否
莱特新
能源发
展有限
公司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华自格兰特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05月26日
住所: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马坊大街54号院1号楼1层106室(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
法定代表人:蒋国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膜法水处理和污水深度处理设备及工程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华自投资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海南华自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华自格兰特99%和1%的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华自格兰特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2、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1日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欣盛路151号产业园3号厂房3楼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金瑞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新能源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储能及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维
护等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前海华自持有格莱特新能源80%的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格莱特新能源为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1、华自格兰特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205.42 43,368.03
负债总额 25,138.8 21,596.68
净资产 22,066.63 21,771.35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166.91 814.03
利润总额 -476.06 -259.38
净利润 -666.27 -295.95
2、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5,657.50 87,022.82
负债总额 81,908.32 83,636.94
净资产 3,749.18 3,385.88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8,192.59 2,944.15
利润总额 1,007.76 -350.91
净利润 865.69 -371.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华自格兰特、格莱特新能源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谷支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圭塘支行
2、担保方: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华自格兰特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湖南格莱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
公司分别为华自格兰特、格莱特新能源提供本金不超过 1,000 万元以及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等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格莱特新能源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在前述最高担保额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6、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累计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50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
.03%。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各级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反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e7a4e21-22d6-4dc1-aead-efc89cf9e4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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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华自科技(300490):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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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a3ac3d2-809f-4036-9ade-751cef5160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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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华自科技(30049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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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75914f7-1c69-4b40-98c9-9551420dbf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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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华自科技(30049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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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f2bd4b9-7951-43c1-b827-76477a5757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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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华自科技(30049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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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
件二)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区欣盛路 151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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