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90 华自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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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7:02 │华自科技(30049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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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9:28 │华自科技(300490):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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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22 │华自科技(300490):国泰君安关于华自科技2024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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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8:32 │华自科技(30049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
│ │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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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9:08 │华自科技(300490):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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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9:08 │华自科技(300490):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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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20:22 │华自科技(300490):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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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46 │华自科技(300490):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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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20:15 │华自科技(300490):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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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20:15 │华自科技(300490):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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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7:02│华自科技(30049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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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1/c864f714-9d85-40f3-94e4-f741e40817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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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9:28│华自科技(300490):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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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36,000 万元– 42,000 万元 亏损:17,982.29 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38,900 万元– 44,900 万元 亏损:19,537.19 万元
的净利润
注:上表中的 “万元”指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双方在业绩
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受以下影响:
1、近几年公司大项目承接能力不断加强,部分项目周期长,短期内尚无法验收确认,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同时,由
于新能源(光伏、锂电设备等)行业竞争激烈,毛利率不同程度下降,导致经营亏损。
2、公司于 2021 年起率先响应,在湖南省内投建储能电站,后因储能电芯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建设成本远高于目前,叠加省内
新型储能电站供给过剩,容量租赁低价竞争,且缺乏政策方面的有效疏导,导致公司投建的储能电站亏损。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原则,公司预计对储能电站及子公司商誉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最终减值金额
由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4、报告期内,影响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2,900万元。
公司管理层对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表示歉意,2025年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提高经营与管理水平,尽最大努力扭转亏损的局面:
(1)进一步加大国际市场拓展力度,增加国际业务占比。重点拓展科特迪瓦、坦桑尼亚、埃塞俄比亚等非洲地区及柬埔寨、泰
国、越南等东南亚地区业务。
(2)积极响应头部锂电厂商的需求,加快速度抢占新一轮锂电设备迭代更新的市场份额,争取较好的经营业绩。
(3)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有效提升人均效能,实现降本增效。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将在 2024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418d0132-608d-4102-a069-6424b9f73d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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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22│华自科技(300490):国泰君安关于华自科技2024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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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国泰君安关于华自科技2024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c0869a6b-df0e-4d95-a94c-e2be655dcc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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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8:32│华自科技(30049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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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11fe5f6d-4777-4141-a59d-f6ffa2da06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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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9:08│华自科技(300490):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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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300490):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670b7910-4895-4630-a67e-1a0cdfcd1d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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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9:08│华自科技(300490):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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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长沙高新区欣盛路 151 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文宝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41 名,代表股份 96,000,4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826%。其中,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31 名,代表股份3,229,87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7%。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名,代表股份 92,780,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614%;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30 名,代表股份 3,219,8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1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暨聘请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262,2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10%;反对 600,8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58%;弃权 13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491,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444%;反对 600
,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016%;弃权 13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254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280,8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04%;反对 570,6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44%;弃权 14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10,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203%;反对 570
,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666%;弃权 14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6132%。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黎雪琪律师、熊林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
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e9e4b353-4d4a-41ec-9560-3104c00ab6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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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20:22│华自科技(300490):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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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4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
7、现场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区欣盛路 151 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 楼会议室
8、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
式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暨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
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
独计票并披露。
3、上述议案 2.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长沙高新区欣盛路 151 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
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欣盛路 151 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辉,卢志娟
联系电话:0731-88238888
传真:0731-88907777
电子邮箱:sh@cshnac.com
邮政编码:410205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并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六、备查文件
1、《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670211cc-af21-4920-88c8-6204f81db9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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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46│华自科技(300490):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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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2,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华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398,702,674 股的 0.0080%。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6.05 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为 210,490.94 元,回购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此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办理完成。
4、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98,702,674 股变更为 398,670,674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
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12日至2021年6月23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
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6月2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7月9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授予288名激励对象7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8元/股;其中,授予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60万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6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解锁名单进行核
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解锁名单进
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7、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第一条第(五)款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中相关规定:公司在满足解除限售业绩考核
的前提下,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
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N)×个人当年计
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
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80%
,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32,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
.0080%。
2、回购价格
公司 2022 年 6 月实施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983.47万元(含税)。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五章第一条第(八)款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与注销”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
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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