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91 通合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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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28 │通合科技(300491):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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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7:46 │通合科技(30049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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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18:28 │通合科技(30049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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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18:28 │通合科技(30049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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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6:42 │通合科技(30049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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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通合科技(30049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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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通合科技(300491):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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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通合科技(30049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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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通合科技(300491):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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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通合科技(30049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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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28│通合科技(300491):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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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任献伟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自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3月27日,股东任献伟女士计划以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47,38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任献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其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任献伟 2025.2.13-2025.2.21 集中竞价交易 23.50 353,500 0.20
注:(1)上述减持股票来源于因离婚财产分割取得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该等股份上市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
增加的股份);
(2)本公告若出现小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日,股东任献伟女士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任献伟 合计持有股份 7,803,507 4.47 7,450,007 4.2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803,507 4.47 7,450,007 4.2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期间,任献伟女士严格遵守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2、任献伟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
和持续经营。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
二、备查文件
任献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c10f92db-7158-4c8e-947a-90feeb0e3e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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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7:46│通合科技(30049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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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30049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145ab4bf-8457-4b1c-bec6-bc00b025c5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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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18:28│通合科技(30049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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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并见证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
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
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石家庄通合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开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召集人、召开方式、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会议的对象、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本次股东大
会的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说明了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漓江道 350 号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试
实验楼 5 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马晓峰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8 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召集本次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
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等文件,并经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
络投票出席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251 人,代表股份 58,158,0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830%。
除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已公告的会
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 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869,4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039%;反对 174,92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3008%;弃权 1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9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59,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6.0193%;反对 174
,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4134%;弃权 1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673%。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无副本,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8/327d9ded-b414-4bcc-990b-95fe662754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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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18:28│通合科技(30049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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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30049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8/8caff5d0-89eb-47bc-b3f8-c1d60a9ddd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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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6:42│通合科技(30049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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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
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8 日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8 日 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12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3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漓江道 350 号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试实验楼 5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全部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3 月 14 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漓江道 350 号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
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须在 2025
年 3 月 14 日 17:00 前送达董秘办公室方为有效。来信请寄: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漓江道 350 号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秘办公室,邮编:05003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巧琳
联系电话:0311-67300568
传真:0311-67300568
电子邮箱:Investor@sjzthdz.com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并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34773ded-2f64-4968-bc25-6c8127aeff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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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通合科技(30049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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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星
期二)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
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8 日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8 日 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12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3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漓江道 350 号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试实验楼 5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全部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3 月 14 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漓江道 350 号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
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须在 2025
年 3 月 14 日 17:00 前送达董秘办公室方为有效。来信请寄: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漓江道 350 号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秘办公室,邮编:05003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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