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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93(润欣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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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93 润欣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5 18:16 │润欣科技(30049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 │2026-07-13 18:18 │润欣科技(30049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7-01 18:02 │润欣科技(30049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6-18 15:42 │润欣科技(30049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 ├─────────┼──────────────────────────────────────────────┤ │2026-06-02 17:27 │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6 18:16 │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6 18:16 │润欣科技(30049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7 19:12 │润欣科技(30049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7 19:10 │润欣科技(300493):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 ├─────────┼──────────────────────────────────────────────┤ │2026-04-27 19:10 │润欣科技(30049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 2026-07-15 18:16│润欣科技(30049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领元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 或“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5),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信息”),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37.56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即512.5200万股;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即1,025.0400万股(以下简称“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公司分别 于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031、2026-032)。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润欣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领元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元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润欣信息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润欣信息 集中竞价 2026 年 5 月 11 日至2026年 7月 14日 14.20 511.9600 0.9989% 大宗交易 2026 年 5 月 22 日至 13.47 1,025.0400 2.0000% 2026年 7月 8日 合 计 1,537.0000 2.9989%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而获得的转增股份。 2、润欣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 股份 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万股) 占公司总 本比例 股本比例 润欣信息 持有股份 9,047.7300 17.6534% 7,510.7300 14.654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047.7300 17.6534% 7,510.7300 14.654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领元投资 持有股份 3,040.6250 5.9327% 3,040.6250 5.9327% (一致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40.6250 5.9327% 3,040.6250 5.9327% 动人)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2,088.3550 23.5861% 10,551.3550 20.58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088.3550 23.5861% 10,551.3550 20.587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 2、润欣信息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 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化名单; 2、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fea3997-1dc5-447b-b981-34cfc20e1700.PDF ─────────┬──────────────────────────────────────────────── 2026-07-13 18:18│润欣科技(30049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润欣科技(30049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77d162bb-babe-49d6-8327-b603ad6aad43.PDF ─────────┬──────────────────────────────────────────────── 2026-07-01 18:02│润欣科技(30049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润欣科技(30049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45584428-e590-4221-8302-8d33ddca21e8.PDF ─────────┬──────────────────────────────────────────────── 2026-06-18 15:42│润欣科技(30049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 2月 17日,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欣科技”)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发的《关于受理上 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39号),并于 2022年 2月 2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2022年 2月 2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1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2年 3月 11日,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70,185股,发行价格为 7.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999,965.30元,扣除不含 增值税的发行费用 9,195,568.3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30,804,396.9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0462749_B02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润欣勤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勤增”) 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管理。 2022年 4月 6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 支行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 5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润欣勤增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开立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公司原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的用于“无线信标、微能量收集芯片及IC系统方案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一”)的部分资金以及原存 放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的用于“高清 LED驱动、控制芯片与 IC系统方案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二”)的部 分资金分别转入公司及润欣勤增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新增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 7月 8日,润欣勤增与公司、花 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对应募投项 当前状态 目 上海润欣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854253638 募投项目一 存续 科技股份 上海市龙华支行(原中 9 有限公司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市徐汇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170122000 募投项目二 已销户 上海虹口支行 223239 (本次注销)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1783388258 募投项目一 已销户 公司上海分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1783388231 募投项目二 已销户 公司上海分行 润欣勤增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1817010926 募投项目一 存续 科技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 公司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1817010934 募投项目二 已销户 公司上海分行 (本次注销)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6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二、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至募投项目一暨调整募投项目一投资结构等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二,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调配至募投项目一,用于新增“AI终端方案平台建设”等相关内容, 同时对募投项目一的投资结构、项目效益等进行相应调整,并延长实施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8日、2026年 5 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二、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至募投项目一暨调整募投项目一 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及《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分别为人民币 24,208,889.64元、美元 869,001.76元 ,全部转入募投项目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为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降低账户管理成本,公司已办理完成募投项目二对应募集资 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润欣勤增与保荐机构、相关开户银 行就上述注销专户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续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对应募投项目 当前状态 上海润欣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854253638 募投项目一 存续 科技股份 上海市龙华支行(原中 9 有限公司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市徐汇支行) 润欣勤增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1817010926 募投项目一 存续 科技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 公司 四、备查文件 1、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c3835681-ed3d-414a-9483-e885b0982fdb.PDF ─────────┬──────────────────────────────────────────────── 2026-06-02 17:27│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26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512,521,0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发现金股利 0.2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10,250,420.9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 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公司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512,521,0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 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注】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1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6月 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 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3.51元/股。 七、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200号 A号楼 301室 咨询联系人:庞军、赵燕 咨询电话:021-54264260 传真电话:021-54264261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b37fa61a-f881-4308-8a87-fd7c9c179878.PDF ─────────┬──────────────────────────────────────────────── 2026-05-26 18:16│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ed6d5734-2664-4ae1-a611-add472e5803f.PDF ─────────┬──────────────────────────────────────────────── 2026-05-26 18:16│润欣科技(30049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润欣科技(30049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9f9e762-cf29-4b1b-800a-f0d445f26ebf.PDF ─────────┬──────────────────────────────────────────────── 2026-04-27 19:12│润欣科技(30049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为认真践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 干意见》中关于“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的相关要求,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 项行动的倡议,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无线通信芯片、低功耗主控 SoC芯片和传感器件的分销、应用设计及技术创新,是国内领先的 IC产 品和 IC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始终与国内外领先的 IC设计制造商保持合作,使公司在产品竞争力和新技术导入方面 具备一定优势。同时,公司深度服务于国内知名电子产品制造商,在重点业务领域积累了较为优质的客户资源,具备较快响应市场需 求、推动 SoC芯片规模化定制的能力。 依托多年技术积累,公司已构建无线芯片嵌入式开发平台及相关软件协议能力,逐步形成以系统整合为核心的业务能力,可在产 品定义阶段与客户开展联合设计(JDM),实现从方案设计到量产落地的高效转化,把握国产化替代和差异化市场带来的发展机会。 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发展方向,优化产品结构与客户结构,逐步提升传感器、模拟及混合信号器件、存储器件等高附加值 产品占比,强化重点应用场景覆盖能力;同时,通过精细化运营提升资产周转效率和经营质量,稳步增强盈利能力与净资产收益水平 。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强与晶圆制造、封装测试、模组制造及本地研发服务体系的协同合作,提升供应链效率与交付能力。 二、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由云侧训练和 AGI 能力输出,逐步向端侧部署、边缘协同和场景化应用延伸,智能终端正加快向集成语音交 互、视觉感知、实时连接和多模态处理能力的综合平台演进。公司顺应终端智能化和端侧部署的发展趋势,围绕“芯片平台+模组方 案+端侧 JDM”的业务主线,持续加强在 AI端侧领域的技术积累和产业布局,推动公司由传统 IC分销和方案设计业务,进一步向系 统级应用开发和智能终端产品落地延伸。 未来,公司将重点面向 AI穿戴、智慧养老、家庭陪伴、安防监测及移动交互等应用方向,推进多模态能力在终端产品中的融合 落地,增强公司在新一代AI终端领域的方案平台能力和产品协同能力,并将进一步加强与云平台、大模型厂商、算法服务商、整机厂 商及品牌客户的协同合作,围绕重点场景形成更具复制性的“芯片+模型+终端”方案能力,提升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参与深度和附加值 。 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优化研发资源配置,完善技术平台体系建设,提升技术成果转化效率与产业化能力,为公 司长期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三、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持续推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建设,加强信息披露的规范 性与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形成权责清晰、运作高效、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长期发展之间的利益绑定与责任约束机制,提升“关键少数”在战略引领、风险控 制及合规经营方面的履职能力。 四、提升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在推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持续通过现金分红的方式与投资者分享经营发 展成果,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自上市以来,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达 2.24 亿元。为了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机制完善。 未来,公司将在兼顾业务发展与现金流状况的前提下,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机制,提升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与可预期性;同时, 结合市场情况与公司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包括股份回购等多种方式在内的投资者回报机制,持续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促进公司与投资 者的长期价值共享。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回应投资者诉求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高度重 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股东会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沟通交流。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丰富沟通形式与渠道,提升信息披露的可读性与透明度,探索通过图文解读、视频等 多种可视化方式加强信息传递效果,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战略的理解,持续提升市场认同度。 六、实施与评估机制 本行动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后续,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本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及效果进行评估说明,并根据 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情况,适时对相关措施进行优化和调整,确保各项举措持续推进并取得实效。 本行动方案系公司基于当前发展阶段及外部环境制定,未来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发展、宏观环境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具 有一定不确定性。所涉及的发展规划及相关前瞻性表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eaa115d-f0ea-43f5-a93b-a3c219dfc2be.PDF ─────────┬──────────────────────────────────────────────── 2026-04-27 19:10│润欣科技(300493):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 润欣科技(300493):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730058c-168d-45bc-99f0-54283c185c0e.PDF ─────────┬──────────────────────────────────────────────── 2026-04-27 19:10│润欣科技(30049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润欣科技(30049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327439f-ca7d-4aa0-a97a-1256e6691e58.PDF ─────────┬──────────────────────────────────────────────── 2026-04-27 16:19│润欣科技(30049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6日 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6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9日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林荫新路 1288号上海佘山世茂艾美酒店翡翠厅 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专项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 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二、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至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投项目一暨调整募投项目一投资结构等事项的议案》 13.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4.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 2025年度述职报告。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 14.00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 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 11.00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以上通过。上述提案 14.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00-17:00,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5月 21日 17:00之前送达公司或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 3、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200号 A号楼 301室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233。如通过信函 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 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6年 5月 21日下午 17:00之前到公司(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请注明“股 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或公司电子邮箱的时间为准。 5、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200号 A号楼 301室 邮政编码:200233 联系人:庞军、赵燕 邮箱:investment@fortune-co.com 电话:021-54264260 传真:021-5426426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418803f-8f0a-4259-9b67-66187a3c3285.PDF ─────────┬──────────────────────────────────────────────── 2026-04-27 16:17│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将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6年 4月 24日,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 报告摘要》将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 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309fee5-550f-43b4-abdc-74512e5aa2f9.PDF ─────────┬──────────────────────────────────────────────── 2026-04-27 16:17│润欣科技(300493):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oBf2LgoG4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 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 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 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郎晓刚先生,独立董事张育嘉先生,董事会秘书庞军先生,财务总监孙剑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 星 期 五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oBf2LgoG4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秘办 电话:021-54264260 邮箱:investment@fortune-co.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c0ff55b-9e32-4413-b3ae-7fdd660fb583.PDF ─────────┬──────────────────────────────────────────────── 2026-04-27 16:17│润欣科技(300493):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427.22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 2025年末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要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资产项目。 2025 年公司拟合计计提 1,427.22 万元资产减值准备,其中:应收账款转回214.17 万元,应收票据计提 0.16 万元,存货计提 1,641.23 万元,本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转销明细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本年核 汇率变 年末余额 销/转销 动影响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215.57 37.85 252.02 201.39 -79.68 3,720.33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0.45 0.60 0.44 - - 0.60 存货跌价准备 3,910.33 1,819.18 177.95 2,367.70 -7.21 3,176.65 合计 8,126.35 1,857.63 430.41 2,569.09 -86.89 6,897.58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427.22万元,将使得 2025年度利润总额减少 1,427.2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 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①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年末余额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②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有明显减值迹象的、单项金额虽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明显减值迹象是指债务人破产,没有偿付的意愿且通 过法律途径也无法收回的情况等。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 基础,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对关联单位的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进行减值测试,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对应收款项中的应收返利、租赁押金不计提坏账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存货包括库存商品。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 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 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五、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 20 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cac96a4-d14e-4d77-a746-b8127330eac5.PDF ─────────┬──────────────────────────────────────────────── 2026-04-27 16:17│润欣科技(30049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512,521,047股为基础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10,250,420.9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 2025年度。 2、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5,227,462. 44元,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34,144,843.9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 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414,484.40元,母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101,465,104.22元,合并报表于2 025年 12月 31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306,260,931.91元。 3、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比较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 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出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512,521,047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10,250,42 0.9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4、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7,943,734.77元(含已实施完毕的 2025年度中期分红及本次拟实施的 2025年度分红 ),占 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2.49%。 5、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 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7,943,734.77 15,353,817.02 17,533,228.4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5,227,462.44 36,369,777.83 35,632,172.06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61,166,388.20 64,050,846.30 39,231,625.49 营业收入(元) 2,887,978,315.10 2,595,869,707.18 2,160,276,634.5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06,260,931.91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01,465,104.2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0,830,780.21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2,409,804.11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0,830,780.21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64,448,859.99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15%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上表中 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公司已于 2025年 9月 17日实施完毕的 2025年中期分红所派发的现金分红 7,693 ,313.83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50,830,780.21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 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成长发展 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 他不良影响,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3269507-1db2-44c1-aa51-cad0912ff269.PDF ─────────┬──────────────────────────────────────────────── 2026-04-27 16:17│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fac3819-202e-4f9d-b398-857c13e6a59e.PDF ─────────┬──────────────────────────────────────────────── 2026-04-27 16:17│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55b7a32-f483-4783-9707-6d042a230a67.PDF ─────────┬──────────────────────────────────────────────── 2026-04-27 16:17│润欣科技(300493):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本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 注意查阅! 2026年 4月 24日,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于 2026年 4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325f0a7-40ad-44b3-a266-1a43f0dd136c.PDF ─────────┬──────────────────────────────────────────────── 2026-04-27 16:17│润欣科技(30049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 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 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 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 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 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 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谈朝晖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安永华 明执业,自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谈朝晖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颖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2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制造业。 报告第二签字会计师王丽红女士,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 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15年的审计服务经验;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制造业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83万元(含2025年度内控审计费用34万元),系按照其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 人员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审计工作业务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 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 。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出具 各项专业报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独立董事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f36aed8-276d-4388-baa2-c6afc31c0ee3.PDF ─────────┬──────────────────────────────────────────────── 2026-04-27 16:17│润欣科技(30049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润欣科技(30049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f9a9a74-2e67-4f93-8a0a-2d9f2fd215f8.PDF ─────────┬──────────────────────────────────────────────── 2026-04-27 16:17│润欣科技(300493):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 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安永华明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安永华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年 9月成立,2012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 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 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截至 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 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 23 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连、沈阳、济南、青岛、郑州、西安、武汉、成都、合肥、南京、苏州、 杭州、长沙、昆明、重庆、厦门、广州、深圳、太原、海口、宁波。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 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一。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 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 .69亿元。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 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谈朝晖先生,于 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安永 华明执业,自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谈朝晖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颖女士,于 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 2022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制造业 。 报告第二签字会计师王丽红女士,于 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 15年的审计服务经验;近三年签署 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制造业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二、质量复核人质量管理水平 1、制度建设与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以及由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 会发布的《国际质量管理准则第 1号》对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安永华明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准则要求的八 要素,即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 控和整改程序。各组成要素有效衔接、互相支撑、协同运行,保障积极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 2、监控和整改 安永华明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安永华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组织实 施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守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 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 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基于已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一年监控过程中,安永华明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3、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情况 安永华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在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方 面实行完全统一的政策制度,并严格在总分所执行。为了提高和加强监督与管理,总分所全部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 4、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安永华明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式咨询事 项均以咨询备忘录的形式记录。安永华明对咨询备忘录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 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5、意见分歧解决 安永华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业务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 歧时,需要咨询专业业务总监。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此外,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 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6、质量复核 对于一些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在项目组详细复核及第二层次复核的基础上还会执行质量复核。质量复核包括根据质量管理准则 制定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复核制度和额外质量复核。 项目质量复核人须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安永华明要求项目质量复核在适当阶段及时进行,以确保在报告出具 前能解决所有重大问题。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由项目质量复核人签署“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后才能出具报告。 对于一些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例如上市公司审计项目或首次公开募股项目,在满足相关准则的要求以外,还会执行额外质量复 核。额外质量复核可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复核合并或单独进行。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三、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 1、审计投入 安永华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半导体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 安永华明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专业业务部、税务、信息系统、估值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 支持。 2、审计服务质量和水平 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 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 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安永华明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 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3、增值服务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及时沟通、解决,并对公司业务发展和 管理提升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安永华明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安永华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 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 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 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 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b0fc20e-0ad4-4a70-912f-0ffa3b64e86d.PDF ─────────┬──────────────────────────────────────────────── 2026-04-27 16:17│润欣科技(30049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我国企业对外业务迅猛发展,国际间的进出口贸易往来日益增加,中国经济的不断对外开放以及政 策调整,中国企业的进出口、外债等外汇业务不断增多,企业也将面临较大的外汇风险。 目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剧烈,汇率起伏不定,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公司 的汇率风险管理,成为企业稳定经营的迫切需求。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说明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从事IC等电子元器件的销售和IC解决方案的技术服务,在日常经营过程中 具有境外采购规模大的业务特点,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 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基于此,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 、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锁定汇兑成本。根据公司资 产规模及业务发展需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拟开展任一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 等值人民币5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业务概述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 外币币种为美元等。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 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1、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指买卖双方事先约定未来某一日或某一时间段的交易币种、金额和汇率等要素,到期时按约定进行交 割的交易。外汇远期交易的标的是未来时点的基础资产的价格;外汇远期交易的汇率不是对未来即期汇率走势的预期;外汇远期交易 是最简单的规避汇率风险的套期保值方法(相对期权、结构性远期等)。 2、外汇掉期交易:指买卖双方签订某一外币对的两笔兑换交易,金额相同、交割日不同、方向相反,其中资金交割在前的为近 端交易,资金交割在后的为远端交易。 3、外汇期货交易:外汇期货交易是指在约定的日期,按照已经确定的汇率,用美元买卖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 4、外汇期权交易:期权是一种权利合约,指买方在支付一定费用(称为期权费)后,享有在约定的日期或约定的期限内,按约 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某种金融资产的权利。按买方的权利划分,期权可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前者指买方有权以约定价格购买一 定金融资产,后者指卖方有权以约定价格出售一定金融资产。期权的买方享有购买或出售的权利,却没有必须购买或出售的义务。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 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协 议确定。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 1、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 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 将造成公司损失。 六、风险控制措施的说明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 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 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 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对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审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45cfdb5-2abe-4dfc-ae8c-4ab7ddd487c2.PDF ─────────┬──────────────────────────────────────────────── 2026-04-27 16:17│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c84f39d-8eb9-4a4b-95de-b3f47af5ee15.PDF ─────────┬──────────────────────────────────────────────── 2026-04-27 16:17│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a029574-7dfc-49f7-9b95-1f295e4f10ea.PDF ─────────┬──────────────────────────────────────────────── 2026-04-27 16:17│润欣科技(300493):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润欣科技(300493):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ae8eeed-6668-4106-88be-deaf0ca01522.PDF ─────────┬──────────────────────────────────────────────── 2026-04-27 16:17│润欣科技(30049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润欣科技(30049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9816f5f-3621-4b5a-ad2a-411aee8ec915.PDF ─────────┬──────────────────────────────────────────────── 2026-04-27 16:17│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29f51f1-8fe6-4363-95b2-03daed8577f5.PDF ─────────┬──────────────────────────────────────────────── 2026-04-27 16:16│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年度报告 ─────────┴──────────────────────────────────────────────── 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a3aa11a-479f-4b77-aff3-e5720421b132.PDF ─────────┬──────────────────────────────────────────────── 2026-04-27 16:16│润欣科技(30049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润欣科技(30049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d15a2fb-c470-4536-b621-613d4694e7fa.PDF ─────────┬──────────────────────────────────────────────── 2026-04-27 16:16│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dd3a650-fb4e-4f7e-a80d-18f5e7e8650c.PDF ─────────┬──────────────────────────────────────────────── 2026-04-27 16:16│润欣科技(300493):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润欣科技(300493):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f1e2561-5aa4-42ff-85a7-02768529869b.PDF ─────────┬──────────────────────────────────────────────── 2026-04-27 16:15│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48fc278-ae44-4b5e-842f-33edb11c1545.PDF ─────────┬──────────────────────────────────────────────── 2026-04-27 16:15│润欣科技(30049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12月31日) ─────────┴────────────────────────────────────────────────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17039_B03号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谈朝晖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丽红 中国 北京 2026年 4月 24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e593c11-c554-4052-81ad-b82a01073252.PDF ─────────┬──────────────────────────────────────────────── 2026-04-27 16:15│润欣科技(300493):公司终止募投项目二、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至募投项目一暨调整募投项目一投资结构 │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 润欣科技(300493):公司终止募投项目二、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至募投项目一暨调整募投项目一投资结构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46dd936-2294-4871-b68b-2e35862aaddd.PDF ─────────┬──────────────────────────────────────────────── 2026-04-27 16:15│润欣科技(30049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润欣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410号)核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18,970,18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38 元,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9,999,965.30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印花税、证券登记费及材料制作费)9 ,195,568.37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0,804,396.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认购资金到账情况的报告 (2022年 3月 10日)》(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0462749_B01号)以及《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2年 3月 11 日)》(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0462749_B0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2022年 5月 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9,378,356.65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9,378,356.65 元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2022年 3月 31日)》(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0462749_B06号),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2、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9,999,965.30 减:发行费用(注) 9,195,568.37 募集资金净额 130,804,396.93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48,144.18 加:累计利息收入 2,142,179.0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注 1) 9,378,356.65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75,879,799.47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注 2) 42,673,990.00 加:转资于全资子公司美元账户汇兑收益(注 3) 2,523,113.52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7,489,399.15 3、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孙、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募集资金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 使用。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 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 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润欣勤增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 0.00万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6年 4月 15日,公司与润欣勤增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人民币 2,400.00万元及美金 28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 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并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润欣勤增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万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含 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结合经 营需求及财务情况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可减少财务费用,按照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计算,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润欣勤增预计 12个月将节约财务费用 约 135.00万元,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了公司财务成本。因此,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润欣勤增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润欣勤增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 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润欣勤增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随着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程的不断推进,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 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七、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润欣勤增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 万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润欣勤增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润欣勤增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润欣勤增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4a99e16-a178-47db-8460-292cbb0e9347.PDF ─────────┬──────────────────────────────────────────────── 2026-04-27 16:15│润欣科技(30049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开 展任一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5 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不断增加,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日常外汇收支不匹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 动对公司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 外币币种为美元等。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 生产品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 人民币 5亿元。本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 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协 议确定。 3、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4、交易对方 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 1、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 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 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 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 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 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对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审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 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 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根据资产规 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开展任一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5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 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e2533ca-ccbb-4d3f-8d42-bc8afbf68ee0.PDF ─────────┬──────────────────────────────────────────────── 2026-04-27 16:15│润欣科技(300493):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润欣科技(300493):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63f480f-32c8-46c9-b84d-d234b3b80697.PDF ─────────┬──────────────────────────────────────────────── 2026-04-27 16:15│润欣科技(30049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 润欣科技(30049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b8f812d-fbcf-4c91-8f45-bceb247e29bc.PDF ─────────┬──────────────────────────────────────────────── 2026-04-27 16:15│润欣科技(300493):关于终止募投项目二、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至募投项目一暨调整募投项目一投资结构 │的公告 ─────────┴──────────────────────────────────────────────── 润欣科技(300493):关于终止募投项目二、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至募投项目一暨调整募投项目一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da2ea4f-7eb8-4260-9a6c-1f8a4ae5f590.PDF ─────────┬──────────────────────────────────────────────── 2026-04-27 16:15│润欣科技(30049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和借款,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经营的需要,为保障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或等值 的其他货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和借款(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跨境融资等品种。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使用金额,具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类、 担保方式(含保证金缴存比例)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实际融资业务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有效期自 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授信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约定的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授信额度条件范围内,根据公司章程,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向各银行申请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署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a3f7d57-f002-4485-a4aa-0ead22ff1980.PDF ─────────┬──────────────────────────────────────────────── 2026-04-27 16:15│润欣科技(300493):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5年度) ─────────┴──────────────────────────────────────────────── 一、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二、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10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17039_B02号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上海润欣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 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17039_B02号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93e23c0-078f-49e0-adb1-a04461f3f6f6.PDF ─────────┬──────────────────────────────────────────────── 2026-04-27 16:15│润欣科技(30049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025年度) ─────────┴──────────────────────────────────────────────── 润欣科技(30049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b53e161-7c81-409f-9532-6839396e1c11.PDF ─────────┬──────────────────────────────────────────────── 2026-04-27 16:14│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瑞申)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瑞申,作为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瑞申,199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蒂尔堡大学会计学硕士,法兰克福金融管理学院经济学博士(会计学) 。曾任深圳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法兰克福金融管理学院研究员、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香港大学助 理教授,兼任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稻氪川合商贸有限公司监 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3次,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提出 合理化建议,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负责地发表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 序。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未出席股东会。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科学性、 合理性,对各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组织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参加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 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 作,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审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年度、2025年 半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绩效考评进行评估,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对公司的薪酬考核方案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门、审计机构等进行沟通,实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内外部审计计划、定期报 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报告,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进一 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规划、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定期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 进行沟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及时汇报公司运营情况,及时提供履职所需的各类材料,为独立董事全面履 行职责提供有力的保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2025年度,对会议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 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意见,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的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内容均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本人对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 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薪酬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薪酬按照薪酬方案进 行了实施,实际发放情况与薪酬方案一致,薪酬发放程序及考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情况 1、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进行了审核, 经审阅,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其他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160名激励对象办理所涉及的565.7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 相关事宜。 2、2025年度,本人对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对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3、2025年度,本人对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特 别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牢固树立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升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2025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 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5年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89ba315-f6da-469a-865a-76b04c20faf0.PDF ─────────┬──────────────────────────────────────────────── 2026-04-27 16:14│润欣科技(30049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市场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和组织绩效评价,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 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 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做好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 薪酬、津贴的标准及发放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 (一)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 行津贴制度,年度津贴参照地区经济及行业水平,具体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按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决议执行,按月发放。除津贴 外,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或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二)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领取额外的董事津贴。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代发薪水。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应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市场薪资行情、能力等因素确定,为 月度或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薪酬应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标准达成情况以及经营业绩等绩效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 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八条 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 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 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 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以及个人年度绩效挂钩,实际支付金额会有 所波动。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 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三条 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公司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 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四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 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c374c46-2b17-4041-9490-2656d3876331.PDF ─────────┬──────────────────────────────────────────────── 2026-04-27 16:14│润欣科技(300493):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 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 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 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 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 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 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 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九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 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根据本制度第八条规定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 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管理程序 第十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在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十一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时,需事先履行以 下内部审批程序: (一) 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重大信 息或其他应披露信息时,认为该等信息需暂缓、豁免披露的,应当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负责; (二)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材料后,应及时对有关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情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上报董事会秘书; (三) 董事会秘书对暂缓、豁免披露事项进行复核,并提交董事长审批; (四) 董事长对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处理作出最后决定。 第十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 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登记入档的事项包括: (一) 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 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 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 内部审核程序; (五) 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 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深交所。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妥善保存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有关的登记材料,保存 期限不得少于 10 年。 第四章 责任追究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不符合本制度规定,构成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或者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的,或者利用暂缓、豁免披露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违法行为的,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或者视 情形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如本制度内容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4dce2e6-63f5-42da-a751-c71038e51253.PDF ─────────┬──────────────────────────────────────────────── 2026-04-27 16:14│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艇)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艇,作为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艇,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固态电子及工商管理专业,工程师职称。曾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及 研发副总经理,阿尔卡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微电子部总监,意法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通信部门总经理,美国安华高科技中国 有限公司总经理,飞思卡尔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亚太区渠道执行总监,欧司朗有限公司大中华区光电子部副总裁,美信集成有限 公司大中华及亚太其它地区副总裁,Richtek立锜科技中国区总经理;现任富昌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总裁,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3次,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提出 合理化建议,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负责地发表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 序。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1次股东会。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科学性、 合理性,对各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组织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参 加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年度、2025年半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绩效考评进行评估,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对公司的薪 酬考核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年度、2025年半年度 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不更换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事宜进行审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门、审计机构等进行沟通,实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内外部审计计划、定期报 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报告,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进一 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规划、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定期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 果等情况进行沟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及时汇报公司运营情况,及时提供履职所需的各类材料,为独立董事全面履 行职责提供有力的保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2025年度,对会议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 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意见,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的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内容均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本人对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 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薪酬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薪酬按照薪酬方案进 行了实施,实际发放情况与薪酬方案一致,薪酬发放程序及考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情况 1、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进行了审核, 经审阅,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其他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160名激励对象办理所涉及的565.7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 相关事宜。 2、2025年度,本人对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对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3、2025年度,本人对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特 别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牢固树立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升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2025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 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维 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da5e5be-0396-4e26-a1ee-a58df574baef.PDF ─────────┬──────────────────────────────────────────────── 2026-04-27 16:14│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育嘉)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育嘉,作为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育嘉,1973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立台湾大学微机电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复旦大学材料科学与电 子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曾任荷商ASML阿斯麦尔公司应用技术工程师,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制程开发/客户工程部主管, 苏试宜特(上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营运负责人,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旸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现任苏州鑫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任上海镇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升导(上海)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思迈芯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3次,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提出 合理化建议,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负责地发表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 序。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2次股东会。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科学性、 合理性,对各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组织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参加审计委员会 会议4次。 根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年度 、2025年半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不更换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事宜进行审查;进行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 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审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门、审计机构等进行沟通,实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内外部审计计划、定期报 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报告,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进一 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规划、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定期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 果等情况进行沟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及时汇报公司运营情况,及时提供履职所需的各类材料,为独立董事全面履 行职责提供有力的保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2025年度,对会议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 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意见,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的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内容均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本人对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 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薪酬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薪酬按照薪酬方案进 行了实施,实际发放情况与薪酬方案一致,薪酬发放程序及考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情况 1、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进行了审核, 经审阅,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其他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160名激励对象办理所涉及的565.7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 相关事宜。 2、2025年度,本人对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对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3、2025年度,本人对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特 别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牢固树立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升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2025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 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维 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712c216-722c-4054-bc5a-ee7608315d14.PDF ─────────┬──────────────────────────────────────────────── 2026-04-27 16:14│润欣科技(300493):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润欣科技(300493):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d8b44fa-930a-4fd8-bebb-4e616b8ca6d0.PDF ─────────┬──────────────────────────────────────────────── 2026-04-16 15:47│润欣科技(300493):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润欣勤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勤增”)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00.00万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 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17)。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截至 2026年 4月 15日,公司与润欣勤增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400.00 万元及美金 285.00 万元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b443eeb-7376-4f14-8889-d5b67ece486d.PDF ─────────┬──────────────────────────────────────────────── 2026-03-20 19:02│润欣科技(30049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90,47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512,521,047股的17.65%)的公司 控股股东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信息”),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375,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即5,125,200股;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即10,250,400股。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有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润欣信息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润欣信息持有公司股份总数90,47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512,521,047股的17.65%。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系股东基于自身资金安排做出的决定。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而获得的转增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4月 15日至 2026年 7月 14日)。 4、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5、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5,375,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即 5,125,200 股;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即 10,250,400 股。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有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 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7、润欣信息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 规定的情形。 三、 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润欣信息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下: 1、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润欣信息承诺: “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 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之股份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 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承诺的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 2、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润欣信息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1)在本公司所持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年内,本公司每年减 持所持公司股票不超过本公司届时所持股份公司股票的 20%,减持不影响本公司对股份公司的控制权。 “(2)在本公司所持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年内,本公司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时以如下方式进行: “①本公司持有股份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不超过股份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②持有股份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超过股份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 所持股份。“(3)若本公司于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年内减持股份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4)本公司将确保股份公司在本公司减持股份公司股票前 3个交易日进行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润欣信息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 致。 四、 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润欣信息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 持时间、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润欣信息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 1、润欣信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0d3a53af-2caa-4775-9b08-7879172c9cad.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润欣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8906.PDF ─────────┬──────────────────────────────────────────────── 2026-04-28│润欣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8917.PDF ─────────┬──────────────────────────────────────────────── 2025-10-28│润欣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3185.PDF ─────────┬──────────────────────────────────────────────── 2025-08-29│润欣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4606.PDF ─────────┬──────────────────────────────────────────────── 2025-04-28│润欣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6006.PDF ─────────┬──────────────────────────────────────────────── 2025-04-28│润欣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5985.PDF ─────────┬──────────────────────────────────────────────── 2024-10-25│润欣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7754.PDF ─────────┬──────────────────────────────────────────────── 2024-08-30│润欣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9764.PDF ─────────┬──────────────────────────────────────────────── 2024-04-29│润欣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926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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