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94 盛天网络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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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8:44 │盛天网络(30049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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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48 │盛天网络(300494):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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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08 │盛天网络(30049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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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09 │盛天网络(30049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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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09 │盛天网络(30049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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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34 │盛天网络(30049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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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5:42 │盛天网络(300494):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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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9:14 │盛天网络(30049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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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9:14 │盛天网络(300494):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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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9:14 │盛天网络(300494):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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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8:44│盛天网络(30049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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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价格的上限为人
民币 20 元/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具体回购资金
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
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 2025年 4月 7日、2025 年 4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6)。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市公司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1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290,86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0.67%,最高成交价为 13.2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5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5,997,16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2/43b4de51-cca6-48ff-b075-15e231c020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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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48│盛天网络(300494):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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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天网络(300494):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b3948cf2-40fa-488e-86d4-04f91130df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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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08│盛天网络(30049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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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价格的上限为人
民币 20 元/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具体回购资金
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
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 2025年 4月 7日、2025 年 4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6)。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市公司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290,86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 0.67%,最高成交价为 13.2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5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5,997,16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f2891ecb-40fc-4dc5-89f3-e5f47a8bdb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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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09│盛天网络(30049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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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受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天网络”或“公司”)委托,指派我所涂娴律师、张典律
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盛天网络于 2025 年 12 月 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盛天网络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进行了查验,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及说明。盛
天网络承诺,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
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地址:中国·武汉常青三路金雅大厦 16 楼 1 电话:
(86)(027)85884468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盛天网络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盛天网
络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1.2025年12月10日,盛天网络作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决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前述董事会决
议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2025年12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方式、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
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的方式。
本次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15:00,在湖北省武汉市光谷金融港B7栋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本次会议由赖春临董事长主持,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会议作记录。会议记录由出席
本次会议的会议主持人、董事等签名。
地址:中国·武汉常青三路金雅大厦 16 楼 2 电话:(86)(027)85884468
3.本次会议不存在对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盛天网络本次股东会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实际参会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8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9,979,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6.677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2,882,6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
212%。
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会议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文件,出席会议的股东系记载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股东
名册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共279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7,096,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66%。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提供的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地址:中国·武汉常青三路金雅大厦 16 楼 3 电话:(86
)(027)85884468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会议按《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由股东代表、
监事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进行计票、监票。
(三)本次会议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公布了投票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统计,本次股东会所审议议案统计的表决结果如下(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 议案名称 有效表决权股 同意股 反对股 弃权股 同意股 议案
案 份总数(股) (股) (股) (股) 占比 是否
号 通过
1 关于修订《公司章 129,979,625 129,031,337 853,188 95,100 99.2704% 通过
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董事会 129,979,625 124,553,457 5,337,068 89,100 95.8254% 通过
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委托理 129,979,625 124,512,057 5,369,168 98,400 95.7935% 通过
财管理制度》的议
案
4 关于修订《募集资 129,979,625 124,519,357 5,369,168 91,100 95.7991% 通过
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地址:中国·武汉常青三路金雅大厦 16 楼 4 电话:(86)(027)85884468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盛天网络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股东会议事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两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04271bf6-6ad4-4f24-b6a0-19d3ea3a21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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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09│盛天网络(30049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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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金融港 B7 栋 9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赖春临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8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9,979,6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6.677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2,882,6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5.221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7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096,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4566%。
2.中小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7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096,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56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9 人,代表股份 7,096,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56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129,031,337 99.2704% 853,188 0.6564% 95,100 0.0732%
其中:中小股东 6,148,660 86.6381% 853,188 12.0219% 95,100 1.34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124,553,457 95.8254% 5,337,068 4.1061% 89,100 0.0685%
其中:中小股东 1,670,780 23.5422% 5,337,068 75.2023% 89,100 1.25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124,512,057 95.7935% 5,369,168 4.1308% 98,400 0.0757%
其中:中小股东 1,629,380 22.9589% 5,369,168 75.6546% 98,400 1.38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表决汇总 124,519,357 95.7991% 5,369,168 4.1308% 91,100 0.0701%
其中:中小股东 1,636,680 23.0617% 5,369,168 75.6546% 91,100 1.283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委派涂娴律师、张典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237beba9-55ea-4d57-b777-2a18340d3c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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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34│盛天网络(30049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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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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