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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99(高澜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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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99 高澜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8 16:32 │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5 20:02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 │2026-05-15 20:01 │高澜股份(30049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9:59 │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9:59 │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4-23 18:53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6-04-23 18:53 │高澜股份(30049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 │2026-04-23 18:53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026-04-23 18:53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 │2026-04-23 18:53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 2026-05-28 16:32│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5,248,56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6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146,405.2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05,248,56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6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94 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32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47 李琦 2 01*****932 关胜利 3 01*****877 关胜利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 咨询联系人:王杨阳、吴玉纯 咨询电话:020-66616248 传真电话:020-66616247 七、备查文件 1.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8dfe5894-bf1c-4469-95d1-db869ad423b6.PDF ─────────┬──────────────────────────────────────────────── 2026-05-15 20:02│高澜股份(300499):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治国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董事会席位调整,李治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李治国先生辞任独立董事是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席位结构变化做出的正常调整,不影响公司董事会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其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治国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2027 年 3 月 20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治国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李治国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近期完成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 专门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 宋小宁 宋小宁、梁丹妮、李琦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李琦 李琦、关胜利、梁丹妮 提名委员会 梁丹妮 梁丹妮、宋小宁、李慕牧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梁丹妮 梁丹妮、宋小宁、关胜利 以上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f156e7a6-5cf9-4186-be31-afd6c087a8a8.PDF ─────────┬──────────────────────────────────────────────── 2026-05-15 20:01│高澜股份(30049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召集,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以专人 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在公司四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近期完成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 专门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 宋小宁 宋小宁、梁丹妮、李琦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李琦 李琦、关胜利、梁丹妮 提名委员会 梁丹妮 梁丹妮、宋小宁、李慕牧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梁丹妮 梁丹妮、宋小宁、关胜利 以上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4edc6d5-b8a1-4c93-bfce-5385b8dd4688.PDF ─────────┬──────────────────────────────────────────────── 2026-05-15 19:59│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了《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 2. 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公司四楼大会议室 3.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 股东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8人,代表股份45,410,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 0人,代表股份44,779,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6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8人,代表股份631,2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5人,代表股份736,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7人,代表股份105,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8人,代表股份631,2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8%。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57,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7%;反对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23%;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111%;反对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73%;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1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31,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1%;反对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515%;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549%;反对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85%;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6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52,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6%;反对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39%;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8,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867%;反对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66%;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6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53,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6%;反对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38%;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89%;反对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23%;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8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50,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9%;反对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35%;弃权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338%;反对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95%;弃权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6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6.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49,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0%;反对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54%;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795%;反对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73%;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3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41,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6%;反对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58%;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7,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072%;反对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44%;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8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04%;反对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 .7239%;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8,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740%;反对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1%;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69%。 关联股东李琦先生、关胜利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 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23b46a6-ab63-41fc-9438-252637990e60.PDF ─────────┬──────────────────────────────────────────────── 2026-05-15 19:59│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b23d0ab-951e-4657-b34b-6a2c3143769d.PDF ─────────┬──────────────────────────────────────────────── 2026-04-23 18:53│高澜股份(300499):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方水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方水平先生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方水平 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由于 方水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将在股东会选举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新任董事就 任前,方水平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务。 方水平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到期日为 2027年 3月 2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水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 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方水平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慕牧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 后切实履行职责。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辞职报告(方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46684e8-9bb3-4568-aa2e-351ab90d7b5e.PDF ─────────┬──────────────────────────────────────────────── 2026-04-23 18:53│高澜股份(30049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 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 册登记。 2.人员情况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所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亿元。 2025年度立信所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2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核查,认为立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立信所为公司 2025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 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 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 项、审核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团队召开了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 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工作安排合理,并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 报。 (三)2026年 4月 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公司 2025年 度审计进展》报告,并就审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领域等内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深入沟通与 充分交流,明确审计重点、梳理潜在问题,保障年度审计工作规范、高效推进。 (四)2026年 4月 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职责,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da2fef0-d3a2-42be-9bf1-c15f1ee2a737.PDF ─────────┬──────────────────────────────────────────────── 2026-04-23 18:53│高澜股份(30049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和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 问答》)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 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 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 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5年7月8日,财政部发布《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明确了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 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 ,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 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和《实施问答》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0caacf3-4592-4591-bee3-774071b4e9c1.PDF ─────────┬──────────────────────────────────────────────── 2026-04-23 18:53│高澜股份(300499):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98576bc-a8b6-4bec-a830-b51a95c7ce41.PDF ─────────┬──────────────────────────────────────────────── 2026-04-23 18:53│高澜股份(300499):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6 名减少至 5 名,其中独立 董事人数由 3 名减少至 2 名,非独立董事人数不变,仍为 3 名。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拟对《广 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 会,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会,董事会由 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设 立董事 2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设 董事长 1 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置 董事长 1 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置 副董事长。 副董事长。 此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的安排,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新增了 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新增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董事长及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 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及其他福利 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 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新增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 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新增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 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新增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 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新增 第一百六十六条 本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至第一百一十八 条关于公司董事的薪酬结构、考核评价标准、绩效薪酬止付追 索机制等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因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交叉引用涉及的条款序号亦需相应调整,在不涉及实质内容 改变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2026 年 4 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0373395-05d1-4881-b569-c8afb18a77c8.PDF ─────────┬──────────────────────────────────────────────── 2026-04-23 18:53│高澜股份(300499):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6年 4月24日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 三)下午15:00-17:00在价值在线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 行,投资者可登录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琦先生,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关胜利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杨阳女士,独立董事宋小 宁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本次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广泛 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5:00前将您所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 件 的 形 式 发 送 至 公 司 邮 箱 ( ir@goaland.com.cn ) , 也 可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eoZ6isZS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 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会议将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 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221ab3d-936a-4667-b3e6-0f720846c4d6.PDF ─────────┬──────────────────────────────────────────────── 2026-04-23 18:53│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718e0cd-ddb2-4870-94bf-94ceca1f145e.PDF ─────────┬──────────────────────────────────────────────── 2026-04-23 18:53│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3743dd3-45f9-4119-9a0c-6f53067bf92e.PDF ─────────┬──────────────────────────────────────────────── 2026-04-23 18:53│高澜股份(30049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公告 ─────────┴────────────────────────────────────────────────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报告 立信出具了《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 第 ZC10241号),主要内容如下: 立信审计了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立信将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其审计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立信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备查文件 1.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 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1c067d6-b91d-4f0c-9ca6-ef5d3c90991c.PDF ─────────┬──────────────────────────────────────────────── 2026-04-23 18:53│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的公告 ─────────┴──────────────────────────────────────────────── 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04f8253-8d10-4434-9285-a57dd92b29df.PDF ─────────┬──────────────────────────────────────────────── 2026-04-23 18:53│高澜股份(300499):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 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根据2025年度业绩情况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375.27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李琦 董事长 现任 144.02 关胜利 董事、总经理、财务 现任 120.10 总监 方水平 董事 现任 9.72 李治国 独立董事 现任 15.00 宋小宁 独立董事 现任 15.00 梁丹妮 独立董事 现任 15.00 王杨阳 董事会秘书 现任 56.43 合计 -- -- 375.27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 之日失效。 (三)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参考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地区的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 (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四)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董事长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董事长的基本薪酬区间为70万元/年(税前)—100万元/年(税前),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结合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50%,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为有效激励董事长工作积极性,可以在月度或年度结束后基于 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定不低于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 其他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额 外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担任内部其他职务的,按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 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构成,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基本薪酬的设计和标准主要根据岗位价值、重要性、工作强度、承担责任等综合因素确定,总经理的基本薪酬区间 为60万元/年(税前)—90万元/年(税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基本薪酬区间为40万元/年(税前)—60万元/年( 税前),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依据岗位绩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50%,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为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绩效薪酬可以在月度或年度结束后基于审 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 3.同时担任多个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取高发放,不再重复领取岗位薪酬。 (六)其他规定 1.上述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请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后生效。该事项经股东会审 议批准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后授权董事长执行,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税法规则统一代扣代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 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 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 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ffa6f5f-2d6b-4395-9cb3-a7d832577e71.PDF ─────────┬──────────────────────────────────────────────── 2026-04-23 18:53│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d487a92-ac92-426d-bd74-5b5ec090e27b.PDF ─────────┬──────────────────────────────────────────────── 2026-04-23 18:52│高澜股份(30049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5,248,56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6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146,405.2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2日,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 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383,086.38元。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641,059,671.77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74,556,093.9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74,556,093.92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 主营业务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5 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305,248,564股为基数, 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0,146,405.22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 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0,146,405.22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30,053,977.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8,383,086.38 -50,322,088.12 -31,825,721.57 润(元) 研发投入(元) 54,388,268.98 45,215,970.55 38,907,360.78 营业收入(元) 989,123,831.32 691,263,985.19 573,302,911.2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641,059,671.77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474,556,093.92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 □否 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20,146,405.22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30,053,977.4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17,921,574.4367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50,200,382.62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138,511,600.31 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6.15% 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50,200,382.6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需求和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b9884be-811e-4ec5-bdaf-11a8a9378dae.PDF ─────────┬──────────────────────────────────────────────── 2026-04-23 18:51│高澜股份(30049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高澜股份(30049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efe1b35-300b-4964-b4e1-20db8fdfc18c.PDF ─────────┬──────────────────────────────────────────────── 2026-04-23 18:51│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826469d-ba0a-48ab-adcd-82beb368c60a.PDF ─────────┬──────────────────────────────────────────────── 2026-04-23 18:51│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年度报告 ─────────┴──────────────────────────────────────────────── 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05f7d73-d055-4316-bc17-3d035a582b4f.PDF ─────────┬──────────────────────────────────────────────── 2026-04-23 18:51│高澜股份(30049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高澜股份(30049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e4608fe-8878-4b11-a00b-f34fcc76c034.PDF ─────────┬──────────────────────────────────────────────── 2026-04-23 18:50│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6f99982-f8b0-4cf9-8af6-6dc60ee87a8c.PDF ─────────┬──────────────────────────────────────────────── 2026-04-23 18:50│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d6c0bc0-51b0-4e73-acc9-17fc12781dc1.PDF ─────────┬──────────────────────────────────────────────── 2026-04-23 18:50│高澜股份(300499)::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高澜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 ─────────┴──────────────────────────────────────────────── 高澜股份(300499)::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高澜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712a6a4-1167-4064-b230-3a1a1517a2ff.PDF ─────────┬──────────────────────────────────────────────── 2026-04-23 18:50│高澜股份(300499):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9fcde30-6bec-41a3-bf23-15b22fec363d.PDF ─────────┬──────────────────────────────────────────────── 2026-04-23 18:49│高澜股份(30049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并通过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 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于2026年5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公司四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3.00 《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非累积投 √ 保预计的议案》 票提案 4.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5.00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6.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 √ 的议案》 票提案 8.00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 非累积投 √ 酬方案的议案》 票提案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 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上述第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上述第2-8项议案为影响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以便登记 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 须在2026年5月8日17:00前送达公司。 3.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5106 63。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杨阳、吴玉纯 联系电话:020-66616248 传真:020-66616247 电子邮箱:ir@goaland.com.cn 5.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7.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 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2760f85-fce0-484a-890c-4c9c1ae6a5ec.PDF ─────────┬──────────────────────────────────────────────── 2026-04-23 18:49│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丹妮) ─────────┴──────────────────────────────────────────────── 本人作为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行使权利,依法履行职责,在2025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严格审 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梁丹妮,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 出席股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委 东会次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会会 员会次数 数 议 5 2 3 0 0 否 8 2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和相关材料均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独立发表意见并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本着谨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除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二)日常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利用现场工作机会及其他 便利条件,通过查阅资料,与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和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 ,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 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在充分了解公司情况后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 2.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保持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服务机构的沟通,完成了有关监 督、核查工作。按要求在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前对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充分履行了事前沟通、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等职责,在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公司聘请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时,充分了解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与能力,确保了年度报告的数 据准确性。 3.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1次。按照公司薪酬管理 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对公司年度报告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未发现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 。 (三)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 大事项,认真查阅相关文件,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 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3.本人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本人始终重视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 15日。本人任职期间,除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及相 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外,还充分利用工作便利,多次实地考察公司,深入了解公司运作。来到公司现场就公司再融资、 对外担保及合规治理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同时通过电话交流和邮件往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着重关注内部经营情况及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并提出专业建议,有效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 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 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 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翔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 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本人认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提前通知相关事项,并同时提供完整的定稿资料。在对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作出判断前,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解调查,并独立 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通过当面 、电话、邮件等方式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和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规范运作情况等重点事项,勤勉尽职、为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 梁丹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04555e3-edd6-49e2-995c-265b3cabf98f.PDF ─────────┬──────────────────────────────────────────────── 2026-04-23 18:49│高澜股份(300499):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高澜股份(300499):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5f1b418-71e6-4003-9f0e-f9002b6a3a3c.PDF ─────────┬──────────────────────────────────────────────── 2026-04-23 18:49│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小宁) ─────────┴──────────────────────────────────────────────── 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小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b3176b0-ed92-496b-9725-74a65f4efe9f.PDF ─────────┬──────────────────────────────────────────────── 2026-04-23 18:49│高澜股份(30049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宋小宁先 生、梁丹妮女士、李治国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宋小宁先生、梁丹妮女士、李治国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d23b237-5dcf-406c-b927-d916e2b73d22.PDF ─────────┬──────────────────────────────────────────────── 2026-04-23 18:49│高澜股份(30049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健全公司激励与 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经营业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的对象为: 1.董事,包括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公司章程》中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努力使薪酬与市场 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外部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挂钩; (三)公司长远利益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挂钩; (四)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同时负 责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九条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 制要求。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组织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等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研究、制定及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构成和考核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除固定津贴以外,不再为独立董事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按照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等)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实报实销。 (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内部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其 薪酬方案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与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并发放,具体薪酬方案组成按第十二条执行。 第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社会保险及其他公司福利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一)基本薪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获得的年度基本报酬。 (二)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获得的报酬。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 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四)社会保险以及公司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法定保险和住房政 策,以及公司根据需要制定的住房补贴、餐费补贴、交通补贴等其他福利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情况等发生变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可作相应调整,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酬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 整的参考依据; (2)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3)通货膨胀水平:参考通货膨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4)公司经营状况; (5)组织架构调整,岗位、职位、职责变化。 第四章支付和管理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津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人选之日起计算,按月度发放。 第十五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 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月度、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 公司对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七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时间和工作绩效等,计算薪酬并予 以考核发放。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其基本薪酬中代扣代缴;应由公司承担的部分,由公司支 付。 第五章止付追索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 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56776bf-497b-4e1f-a9dd-d09c8086d235.PDF ─────────┬──────────────────────────────────────────────── 2026-04-23 18:49│高澜股份(300499):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高澜股份(300499):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04a9b36-261b-486b-9002-5c8e3917bfb7.PDF ─────────┬──────────────────────────────────────────────── 2026-04-23 18:49│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治国) ─────────┴──────────────────────────────────────────────── 本人作为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行使权利,依法履行职责,在2025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严格审 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治国,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具有律师执业 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本人曾任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广东沐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广州市律 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现任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兼任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 究生校外兼职导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法律硕士生导师。2023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 出席股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委 东会次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会会 员会次数 数 议 5 2 3 0 0 否 2 2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和相关材料均 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独立发表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着谨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 议,除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日常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现场工作机会及其他便利条件, 通过查阅资料,与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和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认真听取 公司相关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此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 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共出席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按照公司薪酬 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对公司年度报告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未发现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 情形。 3.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共出席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1次。为公司确定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同时认真审议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相关内容,对 报告编制及可持续发展工作提出审议意见,切实发挥专业决策与监督作用。 (三)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 大事项,认真查阅相关文件,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 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3.本人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本人始终重视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 15日。本人任职期间,除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及相 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外,还充分利用工作便利,多次实地考察公司,深入了解公司运作。来到公司现场就公司再融资、 对外担保及合规治理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同时通过电话交流和邮件往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着重关注内部经营情况及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并提出专业建议,有效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 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 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 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翔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 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本人认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提前通知相关事项,并同时提供完整的定稿资料。在对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作出判断前,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解调查,并独立 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通过当面 、电话、邮件等方式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和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规范运作情况等重点事项,勤勉尽职、为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 李治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0442e57-6a02-4da9-9928-b9c110f74ed4.PDF ─────────┬──────────────────────────────────────────────── 2026-04-23 18:49│高澜股份(300499):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高澜股份(300499):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2e1a11c-16e0-4c71-bab2-7d2a0f9a37c5.pdf ─────────┬──────────────────────────────────────────────── 2026-04-23 18:32│高澜股份(30049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a38976b-5851-4fdb-bacd-70f954ea6f12.PDF ─────────┬──────────────────────────────────────────────── 2026-04-13 17:59│高澜股份(30049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披 露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14:30 2. 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公司四楼大会议室 3.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 股东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0人,代表股份46,253,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5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44,675,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6人,代表股份1,578,39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7人,代表股份1,579,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6人,代表股份1,578,39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1%。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52,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6%;反对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371%;弃权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8,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051%;反对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42%;弃权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 380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 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1a5b5425-976d-48ef-a832-3912249136ee.PDF ─────────┬──────────────────────────────────────────────── 2026-04-13 17:57│高澜股份(300499):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5344b4d4-e638-49f7-9a88-d6c575db2afd.PDF ─────────┬──────────────────────────────────────────────── 2026-04-13 17:55│高澜股份(30049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 370号广报中心北塔 17层 电话:020-38011266 传真:020-38011230 邮编:510335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4F20250094-01号 致: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13 日(星期一)召开。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聂明律师、黄素欣律师(以下简称“德恒 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于 2026年 3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三)公司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四)公司本次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五)本次会议其他会议文件。 德恒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公司已提供了德恒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德恒律师根据公司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德恒及德恒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以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德恒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的 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1.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 2.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股东会通知》。本次会议召开通知的公告日 期距本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已达到 15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之间间隔不多于 7个工作日。 3. 前述公告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召开地点、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等,充分、完整披露了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13日(星期一)下午 14:30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 3号公司四楼大会议室如 期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股东会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 本次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4月 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13日上 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13日 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会议作记录。会 议记录由出席本次会议的会议主持人、董事等签名。 3. 本次会议不存在对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 点、会议内容与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4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6,253,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5.1528%。其中: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4,675,231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357%。 德恒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系记载 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 2. 根据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78,39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71%。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 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4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79,392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74%。 (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德恒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该等人员均 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德恒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经德恒律师见证,本次会议无股东提出临时提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经德恒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 《股东会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会议现场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二)本次会议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由股东代表与德恒律师共同负责进行计票、 监票。 (三)本次会议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投票结果。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为: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152,6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6%;反对6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371%;弃权37,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本次会议主持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任何异议;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会议 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 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德恒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1e524356-e8e1-476e-ab54-38498399f56c.PDF ─────────┬──────────────────────────────────────────────── 2026-04-02 17:50│高澜股份(300499):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 ─────────┴──────────────────────────────────────────────── 一、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专业投 资机构合作设立产业基金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8,000万元参与投资设立青岛高澜建华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澜建华基金”),基金总规模为 1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2021 年 5月,高澜建华基金已领取了青岛市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 5月 15 日、2021年 5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基金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2021-074)。 2024 年 3月,高澜建华基金召开合伙人会议,对基金投资期及投资方向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基金总存续期保持不变,为 7年,投资期由 3年调整为5年、退出期由 4年调整为 2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 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产业基金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高澜建华基金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基金运作、适配最新私募基金监管要求,结合高澜建华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 高澜建华基金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审议通过了延长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及优化核心条款的相关事项,并于 2026 年 4月 2 日签署了《青岛高澜建华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高澜建华基金本次延长合伙企业期限及签订补充协议事项属于其合伙人大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未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调整基金经营期限 将原《合伙协议》第 2.4.1条修改为:“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 10年,其中投资期 6年,退出期 4年,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可适 当延长。” 2.修订管理费条款 将原《合伙协议》第十三章“费用和支出”第 13.2.1条和第 13.2.2条修改为:“13.2.1 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合伙企业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合伙企业每年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管理费以实缴出资总额为计算基础,每年按 2%的年度管理费提取即: 年度管理费=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2%。 13.2.2 管理费自合伙企业成立日起计算,至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届满七年之日为止,首年管理费应于基金设立当年支付。其后年 度的管理费应于每个会计年度开始前的三十日内支付。若合伙人大会同意延长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普通合伙人同意不再收取合伙企 业延长期的管理费。 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管理费按照实际天数占该年度全年天数的比例计算。即: 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管理费=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2%×(实际天数/365)。 在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情况下,如合伙企业已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管理费超过上述计算结果,则普通合伙人应在可计算出该年度 管理费后十五日内向合伙企业返还超过上述计算结果部分的管理费。” 除上述变更外,本次补充协议依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最新监管要求,优化完 善了基金关联交易与利益冲突防范规则,并新增了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高澜建华基金经营期限调整及相关条款优化,不涉及原《合伙协议》中其他条款的变更,有利于提升基金运作规范性、符合 高澜建华基金的实际投资情况,有利于更好地培育投资项目、实现投资目标,保障全体合伙人的共同利益,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青岛高澜建华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74f68dee-256e-4cb0-b54c-56de4d5aba4a.PDF ─────────┬──────────────────────────────────────────────── 2026-03-27 18:36│高澜股份(30049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高澜股份(30049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852acdcd-c574-4eb5-a3f1-538623ecb064.PDF ─────────┬──────────────────────────────────────────────── 2026-03-27 18:35│高澜股份(300499):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 高澜股份(300499):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8b4edb16-83b0-4475-82d5-b058a6609ad2.PDF ─────────┬──────────────────────────────────────────────── 2026-03-27 18:35│高澜股份(300499):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高澜股份(300499):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cbbaeea2-570a-4c20-88a3-4ca5ea9539ce.PDF ─────────┬──────────────────────────────────────────────── 2026-03-27 18:35│高澜股份(300499):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3f6ade52-0698-4880-9c21-43095885d1e4.PDF ─────────┬──────────────────────────────────────────────── 2026-03-27 18:34│高澜股份(30049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 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 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7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于2026年4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公司四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签署《发行股 非累积投 √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票提案 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 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4月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 须在2026年4月7日17:00前送达公司。 3.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5106 63。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杨阳、吴玉纯 联系电话:020-66616248 传真:020-66616247 电子邮箱:ir@goaland.com.cn 5.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7.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 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6caeb8a7-31b1-44a9-942b-796e477dd943.PDF ─────────┬──────────────────────────────────────────────── 2026-02-06 16:45│高澜股份(30049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cb1f3503-1340-4d3c-82b4-12f56eecac65.PDF ─────────┬──────────────────────────────────────────────── 2026-01-27 18:33│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 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350万元-3,050万元 亏损:5,032.21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46.70% - 160.61%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700万元-6,000万元 亏损:5,907.38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79.56% - 201.57% 注:上表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 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增长与毛利率提升。报告期内,电力行业整体景气度向好,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带动相关水冷产品交付 量稳步提升;公司精准把握市场机遇,通过提升运营效率、优化生产调度等措施,推动大功率电力电子热管理产品收入显著增长及毛 利率提升,对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2.投资收益增加。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实现增长,主要来源于联营企业东莞硅翔的业绩增长,相应带动公司投资所得 增加。 3.所得税费用影响。报告期内,因公司对参股公司东莞硅翔长期股权投资的持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变为拟近期出售,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费用约 3,600万元。该事项导 致本期所得税费用增加,进而相应减少本期净利润。该项所得税费用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4b7ba027-8e1d-4057-a7f7-76812acf4200.PDF ─────────┬──────────────────────────────────────────────── 2025-12-30 00:00│高澜股份(300499):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发布的《对湖南省认定机构2025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 行备案的公告》结果,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岳阳高澜节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岳阳高澜”)及全资子公司湖南高涵热管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高涵”)近日通过了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情 况如下: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批准机关 岳阳高澜节能装备 GR202543000661 三年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 制造有限公司 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 省税务局 湖南高涵热管理技 GR202543002030 三年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 术有限公司 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 省税务局 岳阳高澜、湖南高涵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为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岳阳高澜 、湖南高涵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内(2025年至2027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岳阳高澜、湖南高涵2025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通过高新技 术企业重新认定不影响公司2025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3f4c4a23-2ff3-421a-b5ff-dbc130a65b11.PDF ─────────┬──────────────────────────────────────────────── 2025-12-02 18:51│高澜股份(30049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召集,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1月 29 日以专人 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日在公司四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 3.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6名,实际出席董事 6名。 4.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董事会。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转让所持东莞硅翔股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回笼投资资金 ,获取合理的股权投资收益;同时,集中资源大力发展优势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爱克股份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cf2fcc37-67ae-4935-8cbe-5cfe23be54e0.PDF ─────────┬──────────────────────────────────────────────── 2025-12-02 18:50│高澜股份(300499):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 │公告 ─────────┴────────────────────────────────────────────────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8627159c-d736-4fe3-bf0d-9cd8a18e43a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高澜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0679.PDF ─────────┬──────────────────────────────────────────────── 2026-04-24│高澜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0686.PDF ─────────┬──────────────────────────────────────────────── 2025-10-25│高澜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1314.PDF ─────────┬──────────────────────────────────────────────── 2025-08-23│高澜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5292.PDF ─────────┬──────────────────────────────────────────────── 2025-04-25│高澜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1043.PDF ─────────┬──────────────────────────────────────────────── 2025-04-25│高澜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1080.pdf ─────────┬──────────────────────────────────────────────── 2024-10-25│高澜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6710.PDF ─────────┬──────────────────────────────────────────────── 2024-08-23│高澜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2129.PDF ─────────┬──────────────────────────────────────────────── 2024-04-26│高澜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911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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