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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99(高澜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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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499 高澜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5 20:02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 │2026-05-15 20:01 │高澜股份(30049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9:59 │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9:59 │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4-23 18:53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6-04-23 18:53 │高澜股份(30049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 │2026-04-23 18:53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026-04-23 18:53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 │2026-04-23 18:53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6-04-23 18:53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 2026-05-15 20:02│高澜股份(300499):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治国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董事会席位调整,李治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李治国先生辞任独立董事是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席位结构变化做出的正常调整,不影响公司董事会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其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治国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2027 年 3 月 20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治国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李治国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近期完成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 专门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 宋小宁 宋小宁、梁丹妮、李琦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李琦 李琦、关胜利、梁丹妮 提名委员会 梁丹妮 梁丹妮、宋小宁、李慕牧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梁丹妮 梁丹妮、宋小宁、关胜利 以上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f156e7a6-5cf9-4186-be31-afd6c087a8a8.PDF ─────────┬──────────────────────────────────────────────── 2026-05-15 20:01│高澜股份(30049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召集,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以专人 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在公司四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近期完成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 专门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 宋小宁 宋小宁、梁丹妮、李琦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李琦 李琦、关胜利、梁丹妮 提名委员会 梁丹妮 梁丹妮、宋小宁、李慕牧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梁丹妮 梁丹妮、宋小宁、关胜利 以上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4edc6d5-b8a1-4c93-bfce-5385b8dd4688.PDF ─────────┬──────────────────────────────────────────────── 2026-05-15 19:59│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了《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 2. 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公司四楼大会议室 3.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 股东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8人,代表股份45,410,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 0人,代表股份44,779,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6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8人,代表股份631,2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5人,代表股份736,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7人,代表股份105,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8人,代表股份631,2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8%。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57,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7%;反对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23%;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111%;反对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73%;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1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31,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1%;反对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515%;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549%;反对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85%;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6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52,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6%;反对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39%;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8,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867%;反对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66%;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6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53,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6%;反对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38%;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9,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89%;反对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23%;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8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50,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9%;反对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35%;弃权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338%;反对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95%;弃权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6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6.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49,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0%;反对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54%;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795%;反对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73%;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3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41,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6%;反对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58%;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7,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072%;反对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44%;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8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04%;反对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 .7239%;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8,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740%;反对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1%;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69%。 关联股东李琦先生、关胜利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 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23b46a6-ab63-41fc-9438-252637990e60.PDF ─────────┬──────────────────────────────────────────────── 2026-05-15 19:59│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高澜股份(30049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b23d0ab-951e-4657-b34b-6a2c3143769d.PDF ─────────┬──────────────────────────────────────────────── 2026-04-23 18:53│高澜股份(300499):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方水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方水平先生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方水平 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由于 方水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将在股东会选举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新任董事就 任前,方水平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务。 方水平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到期日为 2027年 3月 2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水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 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方水平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慕牧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 后切实履行职责。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辞职报告(方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46684e8-9bb3-4568-aa2e-351ab90d7b5e.PDF ─────────┬──────────────────────────────────────────────── 2026-04-23 18:53│高澜股份(30049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 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 册登记。 2.人员情况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所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亿元。 2025年度立信所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2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核查,认为立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立信所为公司 2025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 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 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 项、审核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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