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499 高澜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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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5:50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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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6:07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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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53 │高澜股份(300499):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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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52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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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6:33 │高澜股份(30049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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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9:02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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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0:50 │高澜股份(30049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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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0:50 │高澜股份(300499):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达到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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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7:43 │高澜股份(30049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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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 │高澜股份(300499):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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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5:50│高澜股份(30049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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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24 日、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广州高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澜创新科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额
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5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2)、《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与债务人高澜创新科技签订的《融资额度协议》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 被担 担保 被担保 经审 本次 剩余 截至目 审批担保 是
保 保方 方持 方最近 批的 使用 可用 前担保 额度占公 否
方 股比 一期资 担保 担保 担保 余额 司最近一 关
例 产负债 额度 额度 额度 期经审计 联
率 净资产比 担
例 保
公 高澜 100 94.08 5,00 1,50 3,500 1,500 3.57% 否
司 创新 % % 0 0
科技
(注:担保余额指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此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高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关胜利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软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金属结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集成电路制造;仪器仪表制造;
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阀门和旋塞研发;五金产品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
子专用材料研发;风机、风扇制造;金属制品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液气
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
售;风机、风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液
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程造价咨
询业务;建设工程设计。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5,535.29 20,386.64
负债总额 24,024.02 19,556.68
净资产 1,511.26 829.95
财务指标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784.46 17,848.51
利润总额 720.91 887.21
净利润 681.31 618.18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被担保的主合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债务人广州高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额度协议》;
4.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已经公司审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22.83%,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6%,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4/403ccbbc-a41f-4846-a611-6443f5458e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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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6:07│高澜股份(300499):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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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公布江苏省2024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澜天传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天传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澜天传热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为其通过的首次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澜天传热自本次通过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内(2024年至2026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通过是对澜天传热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肯定,有助于提升其综合竞争力,对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未来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c8042dfd-07e4-41c8-a33d-0efc86928c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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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53│高澜股份(300499):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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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 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4,400 万元–5,700 万元 亏损:3,182.5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38.25% - 79.10%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5,200 万元–6,700 万元 亏损:3,307.13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7.24% - 102.59%
注:上表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
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增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在手订单金额较去年同期均有所增长,但公司整体毛利率未有提高。
2.期间费用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客户开发力度,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在公司营业收入及在手订单金额增长的同时,公司期
间费用也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3.所得税费用增加。报告期内,因母公司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由 25%调整为 15%,适用税率的变化
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金额,相应增加所得税费用。
4.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 870 万元,主要来源于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78419c20-3e41-4629-85ba-48de04fcdb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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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52│高澜股份(300499):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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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公布广东省202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
单的通知》,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起连续三年内(2024年至2026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考虑该所得税税率变化因素影响,最终影响金额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97fc363b-923e-4d2a-9eb6-6bc2697114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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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6:33│高澜股份(30049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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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高澜股份,证券代码:300499)交易价格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 年 12 月19 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
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4 年 1-9月营业收入为 361,673,863.07 元,同比
减少 10.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49,122.73 元,同比减少 256.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e6d78a4e-cf22-432c-9053-d87a592115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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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9:02│高澜股份(300499):关于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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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黄泽丰先生、程银娥女士、黄燕霞女士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黄泽丰、程银娥、黄燕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4]20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具体内容
“黄泽丰、程银娥、黄燕霞:
经查,你们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下同)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九项所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202
4年10月18日至11月6日期间,你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澜股份”)1,354.70万
股,持有高澜股份股票达到其总股本的4.438%后,又于11月7日买入高澜股份股票374.7万股,持有高澜股份股票达到其总股本的5.66
55%。你们买入高澜股份股票达到其总股本的5%时,未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未通知高澜股份,未暂停买入
高澜股份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
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规范相关股权变动行为,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
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说明
上述警示函所涉黄泽丰先生、程银娥女士、黄燕霞女士增持的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达到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黄泽丰先生、程银娥女士、黄燕霞女士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表示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
强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对公司主体行为作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对上述行政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将进
一步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加强相关规则的学习,提升规范意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
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942d8db4-b308-481d-b6aa-a4fbe78e0a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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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0:50│高澜股份(30049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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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30049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601c6999-79a6-45a6-a516-a522f347eb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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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0:50│高澜股份(300499):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达到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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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300499):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达到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14b81c95-860a-4f38-880c-31f791b6a4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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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7:43│高澜股份(30049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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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高澜股份,证券代码:300499)交易价格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 年 11 月5 日、2024 年 11 月 6 日、2024 年 11 月 7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
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4 年 1-9月营业收入为 361,673,863.07 元,同比
减少 10.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49,122.73 元,同比减少 256.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7/da34865c-4832-447d-85ec-b3af944292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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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高澜股份(30049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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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300499):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961fedfe-20d0-421a-b945-75ece7f858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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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高澜股份(300499):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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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
决策的质量,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下称“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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